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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京市人人艳羡的四手货。
年老色衰,声名狼籍,却迷得陆家那位金枝玉叶的继承人,哪怕与家族断绝关系,也要娶我这个大他十岁、还有过四段婚姻的女人。
婚后,他更把我视若珍宝,十年如一日捧在手心。
所以,当我带着一群好奇我们爱情故事的记者回家。
满心欢喜地想给我们的十周年做一个采访惊喜时,却被一句话钉在了原地。
“我已经不爱沈念予了。”
那一刻,屋内屋外同时寂静,我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
过了许久,才有人干笑着打圆场:“时珩,你说的什么胡话?”
“当年你为了念予姐跟家里闹得天翻地覆,跪祠堂跪到膝盖都废了,这些年更是把人捧在手心里宠......”
那人顿了顿,压低声音试探,“怎么突然就......”
我看见他沉默很久,垂眸轻嘲了一下,
“我那时候是真的爱她,可她最好、最年轻的时光,都留给了其他男人。”
“到我手上的时候,她已经老了。”
“这两年,她眼角的纹路越来越深,笑起来的时候尤其明显。以前她不怕别人提年龄,现在连她自己都开始躲镜头了。”
“我才三十岁,却用着别人用过的女人......”
陆时珩捏着酒杯的手指微微收紧,嗓音更低了,
“走在街上,别人都以为她是我妈。”
他没再说下去,在座的人面面相觑。
而我看着探究地盯着我的记者,只觉胸口像是被塞进了块海绵。
闷得发慌,想吐。
陆时珩执意要娶我的那年,我三十岁。
有着四段失败的感情,是全京市茶余饭后的谈资。
陆父砸了一整茶具,指着陆时珩的鼻子骂,
“你是要气死我!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非要去捡别人不要的破烂——”
那句话砸下来的时候,我就站在陆家客厅里。
被羞辱得面红耳赤、恨不得钻进地下。
陆母哭,陆家奶奶劝,叔伯兄弟轮番上阵,甚至威胁要把他逐出家族。
是陆时珩跪在祠堂里整整三天,滴水未进。
我去看他,他趴在床上,衬衫粘在伤口上,撕下来的时候带着血。
我哭得喘不过气,他反过来哄我,“别哭,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