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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知道,林昭意舔了沈倦六年,才终于融化了这座冰山的心,抢到了他未婚妻的位置。
可昨天实验室大火,林昭意被困,沈倦冲进火场,救走的却是更里面那间实验室的宋棠。
“所以,林同学,你是真的决定要接受海外设计院的邀约?”
档案部的老师表情困惑,“就因为昨天那场意外?可你不是很喜欢沈倦吗?你要是走了,就很难再跟他见面了。”
所有人都默认了,无论发生什么,林昭意都一定默默忍受。
可昨天被消防员从火场抬出来后,林昭意远远看到正给宋棠披毯子的男人,一瘸一拐也要跑去要一个说法。
沈倦清冷的眉眼甚至没有抬起,“宋棠手上的实验数据非常重要。”
“而且,我已经打过119。”
林昭意不可置信:“你就不怕我出事?”
“你不是没有?”
男人终于抬头,浅色的瞳仁里带上不耐,和被无理取闹后自然流露的困惑,“你究竟在闹什么?以前不都是这样?”
那一刻,林昭意仿佛听见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
是啊。
以前都是这样。
沈倦是这所国内顶尖大学都难得一见的传奇人物。
天才也不过是见他的门槛。
更何况,他还有一张女娲毕设般的皮囊。
不合群的冷漠孤僻都成了他独有的性张力。
一开始,朋友得知林昭意在当舔狗时,个个瞪大了眼睛:
“不是,你条件这么好,用得着在一棵树上吊死?”
得知真相后,瞬间恍然大悟,“那可是沈倦啊。你不舔有得是人舔。”
那几年,林昭意追沈倦,几乎追到了令人称奇的地步。
雷打不动的爱心早餐,晚自习后的热牛奶,每逢下雨实验室外必然会出现的雨伞,还有明明不同系,硬是抢到同一节专业课。
因为沈倦一句不喜欢成绩不好的,林昭意直接考到了院系前五。
所有人都说,能追沈倦那么久的,没林昭意用心;
用了心的,没林昭意坚持的时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