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夏,蝉鸣聒噪得钻透窗棂,黏腻的热风裹着柏油路的焦味,闷得人喘不过气。
我窝在卧室单人床角落,后背贴着凉墙,指尖蹭过平板上没擦净的橡皮屑——那是刚算数学压轴题蹭的,百无聊赖点开新更的青春校园剧,本就想打发被试卷和倒计时填满的时光,却没想到,这一眼,竟栽了进去。
屏幕亮起,镜头扫过洒满金光的操场。
少年穿着洗得发蓝的蓝白校服,松松倚在锈篮球架旁,指节分明的手转着篮球,阳光落他发梢,镀上一层柔光。眉眼微扬,张扬里掺着漫不经心的傲气,嘴角轻勾,抬眼时,眸光亮得像揉碎的盛夏星光,直直撞进我眼底。
心跳,漏了一拍。
字幕跳出来:李明奕。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第一次见他。
隔着冰冷的屏幕,隔着千里万里,我能清晰感觉到心跳骤然慌乱,咚咚撞着肋骨,指尖都在轻颤。
原来真的有人,仅凭一个镜头,就能霸占一整个青春的温柔。
从那天起,他不再是剧里的角色,是我藏在心底,不敢说出口,却悄悄喜欢的人。
平板相册、手机锁屏、聊天背景,全是他。连草稿纸角落,演题到一半,笔尖都会不自觉描下“李明奕”,画完又慌忙涂黑,只留淡淡墨迹,藏着无人知晓的欢喜。
我掐着点守屏幕,他的镜头一秒都不肯漏,哪怕只是个背影。他笑,眼角弯出梨涡,我能对着屏幕开心一整天,解不出题的烦躁全散了;他受委屈,红着眼眶鼻尖泛红,我的心也揪着,吃饭都觉得寡淡。
没人知道,我藏着这样一场盛大又安静的喜欢。
他站在人山人海里,被聚光灯围着,闪闪发光;而我在南方小城的高三教室,守着堆满复习资料的书桌,把他当成了晦暗备考时光里,唯一的光。
高三的日子,密不透风。教室、图书馆、家,三点一线,日子淡得像白开水。李明奕的出现,就像一颗水果糖,在舌尖化开清甜,让难熬的时光,多了点甜,多了点盼头。
学校旁的老旧图书馆,是我每天放学必去的地方。木质书架被晒得温热,指尖划过参考书脊,想找本数学真题,指腹刚碰到书皮,一张小卡片突然从书缝滑落,轻飘飘落在我的帆布鞋尖。
弯腰捡起,指尖触到微凉的卡纸,抬眼的瞬间,呼吸都停了。
照片上的少年,利落短发被阳光染成淡金,长睫毛垂着,在眼睑投出浅浅阴影,眼尾微挑,笑起来眼弯成月牙,鼻梁高挺,唇形干净,简单的白T恤,领口松垮露一点锁骨,干净得像夏夜巷口的晚风,裹着栀子花香。
阳光从窗缝斜照进来,落在他眉眼间,描出柔和的金边。捏着卡片的指尖发颤,心里像被软东西撞了一下,涟漪一圈圈漾开。
后来我才知道,这张卡片上的人,就是李明奕。
也是这一刻,我对这个遥不可及的人,生出了满心的好奇和欢喜。想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糖,听什么歌,想知道他笑起来的梨涡,是不是真的像屏幕里那样温柔。
高三,学校不让带手机,老师天天耳提面命,爸妈更是千叮万嘱,书桌前的“静心”二字,红笔描边,刺眼得很。
可心底的欢喜,像疯长的藤蔓,缠满了整颗心,压都压不住。
我开始偷偷攒钱。早餐肉包换素包,零食一口不碰,爸妈给的零花钱,一分一毫塞进书桌的铁盒子,硬币叮叮当当,听着就觉得暖。
攒了整整两个月,终于在二手手机店,买下一部巴掌大的旧手机。机身磨得有点花,我却用纸巾擦了一遍又一遍,亮得能映出人影。藏在床底的铁盒子里,垫上软棉布,像藏着全世界最珍贵的秘密。
从此,我的每一天,都多了一场小心翼翼的秘密冒险。
放学回家,我飞快写作业,比平时乖十倍,笔尖唰唰划着草稿纸,连抬头喝水都舍不得。爸妈端来切好的西瓜,红瓤黑籽甜丝丝,我安安静静吃,籽吐得整整齐齐,甚至破天荒主动去刷碗收拾桌子,指尖碰着冰凉的碗壁,心里只盼着,时间能再快一点。
等一切收拾好,我揉着故作疲惫的眼睛,眼皮耷拉着,软声对爸妈说:“爸,妈,我好累,先睡了。”
轻轻带上门,反手按上锁扣,“咔哒”一声,小小的卧室,成了我的专属天地。
背靠着门板,耳朵贴着凉凉的木头,屏住呼吸听客厅的动静——电视声,爸妈的说话声,确认没人过来,才踮着脚,轻手轻脚走到床边,趴在地上,胳膊伸进床底,指尖摸到那个铁盒子,小心翼翼拖出来。
打开盒子,拿出手机,按亮屏幕的瞬间,淡蓝光映在脸上,我立刻缩进被窝,把被子蒙紧头,只留一条能看清屏幕的小缝,连呼吸都放轻,生怕惊了这份深夜的欢喜。
点开那部看了无数遍的校园剧,李明奕的身影,立刻出现在屏幕里。
白衬衫,细领带松松系着,深色校裤衬得腿格外长,白帆布鞋踩在石板路上,哒哒轻响。他站在那里,少年气的张扬,带点放浪不羁,带点拽拽的骄傲,却半点不让人讨厌。
我盯着小小的屏幕,眼睛一眨不眨,全世界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
看他的侧脸,下颌线清晰又柔和;看他的眼睛,盛着星光;看他笑起来的梨涡,皱眉时抿紧的唇,走路时晃着的肩膀,抬手挠头时,指尖划过发梢的小动作。
他笑,我就捂嘴在被子里偷偷笑,嘴角扬得老高,怕笑声漏出去,惊到客厅的爸妈;他难过,低着头声音闷闷的,我的心也揪着,酸酸的滋味漫过鼻尖,指尖攥紧被角,恨不得替他擦去眼角的湿意;看到他和剧里的女孩并肩走在林荫道,树影落在两人身上,我一边揪着心紧张,手指绞着被面,一边又心软,希望他能被好好喜欢,能有甜甜的欢喜。
看得太入迷,整个人陷在他的情绪里,小腿不自觉轻轻扬起,脚尖绷着,脚心抵着凉被面,心里又甜又慌,像有无数小泡泡,接二连三冒出来,飘满整个被窝。
有好几次,笑声没忍住,漏了一点出去,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
我瞬间僵住,屏住呼吸,心脏咚咚跳得要撞出胸膛,耳朵竖得老高,听着外面的动静,连眼睛都不敢眨。直到确认爸妈没起身,没朝卧室走来,心跳慢慢平复,才敢再轻轻凑到屏幕前,指尖轻轻拂过屏幕上他的脸,像碰稀世珍宝,生怕碎了这份美好。
也是这时,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追星。
从前的我,是别人眼里的乖乖女,慢热,安静,不爱热闹,说话轻声细语,总躲在人群后面,毫不起眼。
可因为李明奕,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热烈又克制的喜欢,像揣着一颗滚烫的小太阳,捂在心底,在晦暗的高三时光里,悄悄发着光。
让那些熬到深夜的刷题时光,背到头疼的知识点,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压力,都有了盼头。
手机锁屏、桌面,全是他的照片。相册里藏满了截图,还有那张卡片的高清照,翻遍所有能找到的他的信息,哪怕一句简单的采访,都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台词,我能一字不差背下来。
屏幕那么小,他那么远。
隔着山川湖海,隔着人山人海,隔着屏幕和现实的距离,遥不可及。
可在黑漆漆的被窝里,在只有屏幕微光的小小天地里,我却觉得,他离我好近好近。
仿佛一伸手,就能触到他眉眼间的温柔,仿佛他的笑声,就响在耳边。
我望着屏幕里那个闪闪发光的少年,指尖贴着冰凉的屏幕,在心底,一遍又一遍,轻轻念着:
李明奕。
如果有一天,我能离你再近一点,就好了。
如果有一天,我能站在你面前,亲口对你说一句喜欢,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