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们的婚礼如期举行。
她的朋友们嗤笑出声,「舔狗的人生巅峰,这辈子都要偷着乐了。」
「要不是孟彦要结婚了,哪轮的上他啊。」
「能娶到宁喃,他家祖坟冒青烟咯。」
即使我和宁喃结婚,她们对于我的嘲讽依旧没有掩饰。
对她们来说,结了婚,我只不过是变成了有名分的舔狗,除此之外,我依旧还是一条匍匐在宁喃脚边的狗。
婚礼进行到宣誓阶段,宁喃开始心不在焉。
主持人连问了两遍是否愿意,宁喃才回过神来,正准备张口,宴会厅的大门打开了。
孟彦一身西装革履,朝宁喃大步走来。
而宁喃也毫不犹豫甩开我的手,向他奔去。
她们紧紧相拥,热烈亲吻。
唯独我,婚礼的男主角,像是旁观的外人。
我一字一顿,郑重问她,「你真的要和他走?」
宁喃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严树,我给了你一个梦,你就已经该知足了。」
我攥紧了拳头,眼眶一点点泛红,固执地继续询问,「你真的爱他吗?你呢?你也爱她?」
宁喃触及我目光的一瞬,眼眸微不可查地顿了顿。随即她拧起了眉,冷声道:「我当然爱他!你只是我的一条狗,想娶我,你配吗?」
孟彦凛冽的眼眸浸透了上位者的嚣张跋扈,警告道:「她是我的一生所爱,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骚扰喃喃,不然我要你的命。」
话音刚落,我双手捂住了脸,肩膀剧烈颤抖,疯了一般撕心裂肺放声大笑,眼泪抑制不住从眼眶掉落。
在场的人都被我吓了一跳,孟彦护着宁喃退后远离我。
过了半晌,我才止住了笑,嗓音沙哑,我还是张口道:「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宁喃眸子颤动几下,似是不忍我为她发疯,「严树,我知道你心里难过,但感情的事不能勉强,我不爱你。」
难过,我怎么可能难过。
我做这一切,也从来不是为了她的爱。
我爱的人,自始至终都不是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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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认识铃兰那一年,我刚从家里逃出来。
我家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哥是长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重任,每天只需要跟着爸爸到处应酬。弟弟年纪小,受尽了家人宠爱,在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只有我,处于家中最尴尬的位置,好的轮不上我,可干的活却比谁都多。
可我从没抱怨过,我只是觉得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计较这么多。
直到他们在高考前夕逼我辍学,让我早点结婚生子,然后出去打工养家。
我不愿意,爸妈用着最恶毒的语言骂我,大哥弟弟看我的眼神全是嫌弃,他们说:「你天生贱命,就是卖血卖命你也得养着我们!」
天生贱命……
他们吸食着我的骨血生活,却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我愚蠢至极。
我不是猪,不是牛,不是他们说配种,我能乖乖去做。
我宁愿死,也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人生。
遇到铃兰时,我饿得几乎晕倒在街上,是她将我扶起,把手里唯一的一个包子分给我一半。
她和我说,她是孤儿,从小就在社会里闯荡。
她外表柔弱,骨子里却有着强大的力量。
相似的境遇让我们很快相熟,相知,相爱。
我们都是没人要,没人爱的人,在这个社会艰难求生。
我没钱,只能带她住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室,挤在一张冷硬的木板床上。
最穷那会儿,一碗八块钱的面条,我们要分作两顿吃。
可铃兰从未抱怨,她总是对我充满了信任,温柔的眉眼笑意盈盈,「阿树一定会带我过上好日子。」
我不能辜负铃兰,也不能让她一辈子陪我吃苦。
于是,我愈发拼命地工作,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就连发烧到站都站不稳,我都不曾停下。
终于,机会来了。
我在百货大楼上班认识的同事创业成功,邀我入伙,我犹豫不决,好不容易有了点存款,我担心一切付之东流。
可铃兰鼓励我,让我大胆去做,不管未来是什么样,她都愿意陪我走完。
她家里所有的存款和她亲生父母留给她的一个玉镯都给了我。
靠着这笔钱,我顺利和同事合伙。
刚开始那几年,我像个陀螺连轴转,几乎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
喝酒陪客户、拉投资,铃兰始终陪着我,我吃的那些苦,她也分毫不少。
公司资金不足,她就拼了命打工,将积攒了好久的钱给我。
「我没什么本事,能帮你的不多。」
终于,我们的公司成功上市,我用赚到的第一桶金买了求婚戒指,可她却倒在了家里。
胃癌晚期。
常年累月的操劳,一开始的胃炎,累积成了胃癌。
医生说,癌症晚期的病人就连呼吸就是痛苦。
其实早有预兆,大把大把掉落的头发、逐渐突出的身体骨骼、夜不能寐的每一个晚上……而我明明在她身边却什么也没发现。
雪白的病房里,她的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我跪在床边,握着她骨瘦嶙峋的手,将准备好的戒指戴在了她手上。
可她只是笑了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对我说,「我不愿意……」
直到死前,她依旧在为我考虑。
铃兰,你怎么这么傻啊……
是我,是我害死了铃兰……
我什么都有了,可却再也没有了铃兰。
自责、愧疚、悲痛……犹如长满尖刺的藤蔓紧紧缠绕住了我,我失去了生的希望。
没有了铃兰,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
我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海里。
心中只是在想,希望铃兰不要怪我懦弱,也希望她走得慢一些,黄泉路上等一等我。
失去意识的一瞬间,一个名叫系统的声音出现在了我的脑海。
他说,只要我帮助他走完情节,就能答应我一个要求。
我问他,「你能救活我的妻子吗?」
系统的机械音不带一丝感情,他说:我们会根据宿主情节完成情况决定哦
于是,我为了这样虚无缥缈的一句话,义无反顾和系统绑定,成为了帮助男女主圆满在一起的炮灰舔狗。
自甘下贱,践踏尊严……我统统不在乎,我只要能救活我的妻子。
现在,任务结束了,我的妻子该回来了。
8
再次睁眼,妻子就躺在我的身边,容貌清丽,面色红润。
我颤抖着手贪婪而小心地抚摸着铃兰的脸,眼泪止不住掉落。
铃兰,我的铃兰……
铃兰眼睫微颤,片刻后缓缓醒来,她看到我,澄澈的眼眸里同样盛满了泪水。
我紧紧抱住了她,失而复得的欣喜以致于抱着她的手都在控制不住的发抖。
她没有问我发生了什么,也没问我到底做了些什么,她只是沙哑着嗓音,跟我说:「辛苦了,阿树。」
在这之后,我们准备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准备我们的婚礼。
我想要一份庄重的仪式,让铃兰在众人的祝福中正式成为我的新娘。
周末,我带着铃兰去挑戒指,求婚时太草率,如今她已醒来,所有的一切,我都想给她最好的。
可没想到,我会在这里遇到宁喃和她的姐妹。
「不是吧,你的舔狗都追到这里来了。」
「我就说他那天就是装样子,什么真心祝福,就是舔狗破防罢了。」
铃兰上厕所去了,我孤身一人,她们大概以为我是跟踪宁喃来的。
很显然,宁喃也这么认为。
她环着手臂,昳丽的脸上满是不耐烦的神情,「严树,我都说了我不爱你,都是成年人,没必要苦苦纠缠,现在还搞上跟踪这种戏码了。」
她冷哼一声,为这次偶遇打下结论。
「你这样,真的很犯贱。」
我抬眸淡淡看了她一眼,「我不是来找你的。」
「那你来干什么?难不成是挑钻戒?」
一众人鄙夷地笑出了声在他们看来,我这样的男人没有一个女人会要。
就在这时,铃兰从卫生间里出来,我揽住了她的肩膀,「我要结婚了。」
宁喃来不及收敛的讥笑僵在了脸上,很快她便反应过来。
「严树,就算我拒绝了你,你也没必要随便找个女人来刺激我吧,告诉你,我不吃你这一套。」
铃兰挽着我的手臂,轻声问我,「阿树,她是?」
我温声给她介绍,「她叫宁喃,一个朋友。」
在宁喃阴沉的脸色中,我掏出请柬递了过去,「我和铃兰下周三结婚,有空的话可以过来。」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在了原地。
他们不相信,甘愿跪舔宁喃十年的我真的要结婚了。
宁喃的脸色黑得滴墨,她咬牙切齿,「严树!你来真的!」
我没有回答她,铃兰的鞋扣开了,我蹲下身去为她扣好,而后起身,为她戴好帽子,揽着她的肩膀走出了店里。
宁喃的怒骂被玻璃门隔绝在内。
「严树,你敢娶她,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我了!」
看啊,宁喃总是这么自信,又贪婪,
她想要把一切都掌握在手里,明明心里看不起我,却还是不愿我走向别人。
可那又怎样,如今的我已经不用装了。
9
可能是发现了我的决绝,宁喃有些坐不住了。
半夜两点,她给我打来了电话。
我挂断,她锲而不舍一遍遍打来。
怕吵到熟睡的铃兰,我只好接了电话。
电话那头,宁喃醉醺醺带着点哭腔的声音传来,「阿树,你来接我好不好?」
宁喃嗓音绵软,和她钟爱的香水味道一样带着魅惑,以往她这样放下身段跟我说话,我就会不顾一切赶到她的身边。
就像那次,为了给她买网红蛋糕,我排了三个小时的队,等我拿着蛋糕回去时,却被她关在门外。
她将一根狗链套在了我的脖子上,轻蔑而又骄纵,「这是对你让我等了这么久的惩罚。」
她将锁链的另一头扣在了防盗窗的栏杆上,而后重重关上了阳台门。
那天大雨滂沱,深秋冰冷刺骨的雨水宛若针尖,打在身上泛着刺骨的痛意。
我实在忍受不住,向她求饶,她那时是怎么说的呢。
也是这样魅惑娇软,带着点蛮横的语调。
「不行哦,谁让你这么不听话,偏要惹我生气呢。」
后来我淋了一夜的雨,发高烧昏迷住院。
而她将我拴着狗链淋浴的视频发到了群里,让众人嘲笑。
他们说,「宁喃真是一位合格的训狗师。」
我住院期间,她一次都没来看过我,却在第三天夜里给我打来电话,我以为她是关心我。
不成想,她只是因为酒店没有她喜欢味道的套套,让我买了给她送过去。
那天,是我第一次对宁喃恶心到了反胃。
酒精似乎让宁喃的骄纵越发明显,我迟迟没有回答,她的语气带上了责问。
「阿树,你不要再和我闹了,带上蛋糕,你来接我回家。」
可这次,我拒绝了。
「抱歉,我想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我要结婚了,以后别再打电话给我了。」
「严树!我已经跟你低头了,你还想怎么样!」
她对我还是那么没有耐心,甚至还在以为我是在跟她赌气。
我叹了口气,问她,「宁喃,是你说让我不要纠缠,也是你说爱的人是孟彦,你已经跟孟彦在一起了,现在说这些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我……」
宁喃一时语塞。
她说不出来,那便由我替她来说,「宁喃,你不爱我,只是占有欲在作祟,你只是接受不了曾经毫无底线舔你的人,走向了别人而已。」
「好好跟孟彦过日子吧,以后别再联系了。」
这一次,她没再打来。
铃兰还是被吵醒了,她睡眼惺忪,乌黑的长发散落在枕头上,「还是她吗?她怎么了?」
我点点头,「没事了,不用管她,你就没有什么想问的?」
铃兰的眸子澄澈,像一汪清澈见底的冰泉,氤氲着全然的信任,「我相信你,所以不用问。」
我低头在她唇上轻轻一吻,庆幸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爱你。」
10
我和铃兰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但婚礼当天,还是来了不少人。
铃兰穿着圣洁婚纱出现的那一刻,我满心满眼都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完成任务的这十年里,我曾无数次想象铃兰穿上婚纱,向我走来的场景。
然而没有哪一次如现在这么不真实。
握住她的手的那一瞬,我忍不住落泪,我终于娶到了生命里最重要的女孩。
而正当我们交换戒指时,宁喃突然出现,她身上穿着那天的婚纱,一步一步坚定地走向我。
宾客们议论纷纷,就连铃兰也有些紧张地握紧了我的手。
「阿树,你做到了,你不就是记恨那天婚礼我跟孟彦走了吗,现在如你所愿,我来了。」
宁喃唇边带着胜券在握的笑,似是觉得识破了我的套路,带着些盛气凌人的怜悯。
「离开她,跟我走吧,我愿意嫁给你。」
「宁喃,别太自以为是了。」
我的声音冷到了极点,她私下怎么闹都可以,就是不该扰了我和铃兰的婚礼。
宁喃怔愣一瞬,眸子里有些无措,试图来拉我,我抬手躲过,她却脚下不稳摔在了地上。
按照以往,我肯定第一时间将她抱起来,紧张地检查她有没有受伤。
可这次,我只是揽着铃兰,将她往后护了护。
宁喃呆呆地看着我的举动愣在了原地,她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阿树……」
「宁喃,我最后跟你说一次,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不然我只能报警了。」
「报警?」宁喃冷笑一声,「你忘了这十年里是怎么像条狗一样舔我的了?」
「跪在地上帮我穿鞋,冒着暴雨来酒店接我,为了我断了一只手……」
「阿树,你做的这一切不就是为了得到我吗,现在我如愿站在了你面前,你又在装什么清高!」
啪——
宁喃脸颊被重重扇了一巴掌。
红肿的巴掌印清晰可见,就连嘴角也渗出了血迹。
铃兰站在了我身前,一向温柔的她此时此刻每一句话都像锋利的刀,径直插进宁喃的心里。
「你明知道阿树为你做了多少,是你自己不珍惜,现在又有什么资格怨天尤人。」
「世界不是只围着你一个转,没有人会为了你一辈子停留。」
「你心安理得享受了十年阿树对你的好,他不欠你的。」
宁喃怔怔瘫坐在地,眸子里的光彩像是一瞬间被抽干殆尽。
我将铃兰的手紧紧握于手心,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宁喃,我对你的好,从来不是因为爱。」
宁喃脸色煞白,嘴唇止不住的发抖。
「什么意思?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你不爱我?!!」
还没等我回答完她的问题,孟彦气势汹汹走了进来。
他怒不可遏一把拽起宁喃的胳膊,因为震怒神情有些狰狞,声音似是含了闷雷,「宁喃,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现在又是在闹哪一出!」
「我说过了,那个女人跟我没有关系,是你自己胡思乱想才闹得不可开交,以后别再用这种方法来刺激我了。」
孟彦拖着宁喃走了。
看吧,她自以为是施舍给我的真心,还是为了跟孟彦较劲,从始至终,我都只是她利用的一个工具。
人都有感情,十年的陪伴,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宁喃很悲哀。
一个自私自利,又极度缺爱的可怜虫。
只可惜,她要的爱,我给不起,也不屑于她的爱。
11
再次见到宁喃是在三年后。
我创业成功,如今有了自己的公司,在市区买了一套平层,三室一厅,不大不小,刚好装得下我和铃兰两个的家。
铃兰怀孕三个月,我陪她来医院做产检。
医生面容温和,说我们的孩子很健康,走出诊室,铃兰嗔怪地睨了我一眼,「都说了让你不用那么紧张的。」
我扶着铃兰慢慢往外走,没走多远,就听得产科大厅一阵骚乱。
一个女人大着肚子,拼命地撕扯着旁边的男人,「孟彦你是人吗!我怀孕这么久你没有陪我做过一次产检,你不是说你忙,说你没时间吗!现在你为什么会陪着这个贱人出现在这里!你对得起我吗!」
正主抓奸的戏码,加上女人声嘶力竭的怒吼,引得周围的人驻足观看。
我不免俗地看了过去,一时间竟然觉得眼熟。
是宁喃。
我差点认不出她来。
记忆里的宁喃,总是最爱美的。
宁喃有一副好皮囊,每次出门之前都要化一个精致的全妆,她钟爱红色,衣柜里入眼皆是鲜艳的红,每每出门,都要引得无数男人为她驻足回头。
红裙高跟鞋,摇曳生姿,风情万种。
然而此时的她穿着宽松朴素的棉麻长裙,脚下踩的是沾了污渍的平底鞋,挺着大肚子,身材臃肿,头发凌乱,满脸憔悴。
孟彦不耐烦地反手扇了她一耳光,那双凛冽的眸子满是厌倦,「你跟那么多男人玩过,谁知道你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种!」
宁喃瞪大了眼睛,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他不是你的孩子还能是谁的!是不是那个贱人跟你说了什么!她就是故意挑拨我们的感情,你不要相信她啊!像她这种贱人根本不爱你,她看中的只是你的钱!」
女人的肚子看起来和宁喃差不多月份,但年纪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此时娇弱地靠在孟彦怀里,眼眶里蓄满了泪,「姐姐,我知道你恨我,可,我对彦哥哥是真心的,我为他放弃了学业,什么都不要,只是因为我爱他啊。」
宁喃尖叫一声,扑上去撕打女人,却被暴怒的孟彦一脚踹开。
嘭的一声,宁喃砸在地上,大腿之间一股股鲜血很快涌了出来。
她脸上血色褪尽,惊恐而又痛苦地朝孟彦伸出手,「老公,救救我,救救我们的孩子……」
孟彦眸子里流露出一丝不忍,却在身边女人捂住肚子的痛呼中消失殆尽,「反正不知道是谁的野种,没了就没了吧,做完手术赶紧回家,妈还有事情要交代你做。」
撂下这一句话,孟彦便搂着女人走了。
我从来没见宁喃如此狼狈。
最终她的孩子还是没能保住。
孟彦那一脚太重,胎儿死在了腹中。
见到我,宁喃显然有些愕然,局促又尴尬地扯了扯衣服。
我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她声音哑然,「是你救了我。」
「是医生救了你。」
我只是叫了医生而已。
宁喃悻悻地喝了一口水,时隔多年,我们之间只剩下了沉默。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问完这个问题,她似乎也觉得无趣。我一身高定西装,手腕上的手表价格不菲,从内而外流露出的自信,都在告诉她,我过得很好。
过了半晌,她突然轻笑出声,向我讲了这些年的经历。
「这是我第三次怀孕,前面两个孩子和他一样,没能留住。」
「孟彦他妈不喜欢我,进门第一天就给我立规矩,我反驳了几句,就被孟彦扇了一耳光,这些年每次我和他妈发生争执,他只会站在她妈那边指责我,从来没有一次是向着我的。」
「后来,我怀孕,他就出去乱搞,甚至不避讳地把人带回家里……他跟我说,他自始至终都是这样,一心一意玩纯爱那套,他做不到。」
「我听到这句话的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阿树,明明当初你对我那么好,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呢……」
「要是一开始,我选择的是你该多好,我真的后悔了,阿树……」
她掩面哭泣,这些年所受的委屈裹住了她,她怯生生地抬头,眸子里再没有以往的颐指气使。
「不会的。」
她动作一顿。
「不会有这样的结果,」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将事情的原委原原本本告知了她。
自始至终,我所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救铃兰,所以根本不存在她说的这种可能。
宁喃坐在病床上怔怔地看着我,半晌崩溃大哭,声嘶力竭。
「阿树。」
铃兰走了进来,将取来的药放在床头,她声音温和,「上面都有标注,你记得按时吃药。」
「那我们就先走了。」
我牵着铃兰往外走,到门口时,宁喃突然喊住了我。
她的声线颤抖,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希冀,「这十年里,你有没有一瞬间是爱过我的。」
我没有片刻犹豫。
「从未。」
完结
南粤荒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