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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13 16:41:04

第一章 天降横祸,穿越带着超市

楚云霄觉得自己今天出门一定没看黄历。

作为一名资深外卖骑手,他见过太多奇葩顾客了。有人让他帮忙倒垃圾,有人让他顺带买包烟,还有人让他把外卖挂在门把手上,说自己在洗澡不方便出来。但今天这个订单,刷新了他的认知上限。

“您好,您的外卖到了,麻烦开一下——”

话没说完,头顶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楚云霄下意识抬头,只见一道庞大的黑影从天而降。他甚至来不及反应,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砸翻在地。最后残存的意识里,他听到一个惊恐的声音:“妈呀!砸到人了!”

然后,一切归于黑暗。

再醒来的时候,楚云霄闻到一股浓烈的土腥味混合着青草气息。他睁开眼,入目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远处有连绵的山峦轮廓,近处是大片荒芜的土地。

“我这是……在哪儿?”

楚云霄艰难地撑起身体,浑身上下像被卡车碾过一样疼。他环顾四周,瞬间愣住了。

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柏油马路,没有外卖箱,也没有那个要跳楼的大姐。

他正躺在一片荒草地上,身后约莫二十米远的地方,赫然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建筑群——那不是别的地方,正是他送外卖的那家商场!

整座商场连带着方圆两公里的地盘,像是被人用刀整整齐齐地切下来,连根拔起,然后拍在了这片古代的土地上。

商场的地基与周围的荒土之间有一条清晰的裂隙,但建筑本身完好无损,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停车场还在,里面停着的汽车摩托车一辆不少,甚至商场门口的充气拱门都没倒,只是上面的字从“盛大开业”变成了他看不懂的扭曲符号。

楚云霄花了整整一个时辰消化这个现实。

他穿越了。不仅人穿过来了,还带着一整座现代化商场。

他走进商场,熟悉的灯光竟然还能亮。发电机不知道什么原理还在运转,冷柜里的食物虽然有些已经解冻,但大部分还完好。超市区、服装区、家电区、珠宝区、书店、餐厅……所有物资加在一起,足够一个小城的人吃喝十年不止。

最让楚云霄心跳加速的是商场负一层的仓库区。

他推开那扇标着“非工作人员勿入”的铁门,手电筒的光扫过去,一排排货架上整齐码放着各种商品。穿过日用百货区再往里走,是一个被铁栏杆围起来的独立区域,门上挂着一把大锁,旁边贴着醒目的警告标识。

楚云霄用消防斧砸开锁,推开门的瞬间,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整整一仓库的军需物资。

他不知道这座商场以前是做什么的,但显然不是什么普通商业综合体。这里有成箱的制式装备,甚至还有几个贴着“教学演示”标签的铁皮柜,里面摆放着某几款自动步枪的教学模型——虽然是模型,但全钢制造,结构完整,只要稍加改造……

更角落里堆着几十个密封金属箱,上面印着“烟雾弹”“训练用”“已失效”等字样。楚云霄撬开一个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五十枚军用烟雾弹。其他箱子里还有闪光弹和震撼弹,标注全是“已过期”“待销毁”。

楚云霄靠着一个货架坐下来,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一个送外卖的,哪见过这阵仗?

穿越金手指他有,但这金手指也太离谱了。有吃有喝也就罢了,还附赠一整个军火库。虽然大部分是教学模型和过期训练弹,但在冷兵器时代,这些东西就是降维打击。

“行吧,既来之则安之。”楚云霄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先搞清楚这到底是个什么朝代。”

他花了三天时间侦察周边环境。

商场地盘坐落在一片广袤平原的边缘,往南走半个时辰就是一条官道,官道上来往的行人不少。楚云霄躲在暗处观察了许久,发现这个时代的服饰接近于宋明之间,但又不太一样。百姓说着类似北方官话的语言,他勉强能听懂六七成。

更关键的信息来自一位路边歇脚的老樵夫。

楚云霄换了一身从商场服装区找来的最不起眼的灰色麻布衣——虽然还是比这个时代的面料精细得多——假装是个哑巴,听老樵夫和商贩聊天。

“官府又加税了,说是要打北边的蛮子。”商贩叹气。

“打了三年了,越打越穷。”老樵夫摇头,“听说镇南侯在前线大败,朝廷要换人去。”

“换谁?朝中那几个只会写诗的大人?”

“我听说,要派什么钦差来咱们这边征粮。安平县令已经挨家挨户登记了,每户要交三十斤粮食,交不上的要么坐牢,要么去服徭役。”

楚云霄默默听着,心里有了数。

战乱年代,苛捐杂税,民生凋敝。他这个带着现代商场的外来户,要在这样的世道活下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他回到商场,坐在空旷的超市大厅里,面前摊开一张从书店找到的空白笔记本,开始认真规划。

首先,他不能暴露商场的存在。方圆两公里的地盘虽然不小,但在古代的地图上一目了然,一旦被官府发现,要么被当成妖怪烧死,要么被当成肥肉吃掉。

其次,他需要在这个时代建立合法的身份和据点。最好的办法是用商场的物资换取财富,用财富购买土地,用土地建立势力,再用势力保护自己。

最后,他要想办法回到原来的世界。虽然这个希望渺茫,但他不想放弃。

“第一步,”楚云霄在笔记本上写下第一个条目,“搞钱。”

第二章 玻璃换良田,一夜暴富

安平县城是方圆百里最大的城镇,城墙不高,但还算完整。城中有一条主街,两侧布满了商铺酒楼,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繁华,但对于已经看了三天野地的楚云霄来说,已经算是人间胜景了。

他今天穿了一身改良过的“古装”——用商场的白色亚麻衬衫改的,样式介于汉服和常服之间,面料实在太好,好到让他站在人群中格外扎眼。他只好在外面套了一件从县城当铺买来的旧布袍,这才勉强融入了环境。

他的背包里装着此行的第一批货物:三只通透度极高的玻璃杯,一件小型的玻璃天鹅摆件。

玻璃在这个时代是奢侈品。楚云霄在县城最大的当铺里试探过,掌柜拿出一只所谓的“琉璃盏”,泛着浑浊的黄绿色,表面还有气泡,竟然被当成传家宝供在柜台最高处。

楚云霄当时差点笑出声。

他那三只玻璃杯,随便哪一只的纯净度和透明度都能把“琉璃盏”秒成渣渣。

他找了一家看起来最气派的酒楼,名叫“醉仙楼”。门口停着几辆马车,进出的人衣着体面,应该是有钱人常来的地方。

“客官里边请!”店小二热情地迎上来。

楚云霄没有急着点菜,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只玻璃杯,轻轻放在柜台上。

“我想见你们东家。”

店小二看着那只晶莹剔透、在阳光下折射出七彩光芒的杯子,嘴巴张了张,转身就跑上了楼。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个四十来岁、留着长须的富态男人快步从楼上走下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同样穿着讲究的中年人。

“在下醉仙楼东家赵德茂,敢问这位公子,这只琉璃盏……是您的?”

赵德茂的眼睛黏在那只玻璃杯上,几乎拔不出来。他做了一辈子酒楼生意,见过的好东西不少,但这样纯净通透的琉璃器皿,他只在京城一位贵人的宴席上见过一次,那一只还不及眼前这只的一半通透。

楚云霄微微一笑,从怀里又掏出两只杯子,并排放在柜台上。

赵德茂的呼吸都停了。

三只!三只这样的绝世珍品!

“赵老板好眼力。”楚云霄不紧不慢地开口,“不过这并非琉璃,而是玻璃。其纯度远胜琉璃,硬度也更胜一筹。在下手中不止这几只杯子,还有更大的摆件。今日来找赵老板,是想找个长期的买家。”

赵德茂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撼。他重新打量面前的年轻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相貌端正,穿着一身普通的旧布袍,但气度从容,眼神清亮,完全不像是能拿出这等宝物的人。

“公子如何称呼?”

“楚云霄。”

“楚公子,借一步说话。”

三楼雅间,茶过三巡。

楚云霄把玻璃天鹅摆件从背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用一块绒布垫着,放在桌上。这尊摆件高约十五厘米,通体透明,造型优美,每一根羽毛的纹理都雕刻得纤毫毕现。

赵德茂的手都在抖。

“这……这是何等的工艺!”他小心翼翼地将摆件翻过来,底部光滑如镜,连一丝打磨的痕迹都找不到,“就算是宫里御用的匠人,也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东西!”

“赵老板开个价吧。”楚云霄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赵德茂咬了咬牙,伸出三根手指:“三只杯子,一只摆件,一共三千两。”

楚云霄没说话,继续喝茶。

他早就从当铺掌柜那里打听到了行情。一只普通的琉璃盏在京城能卖到二百两,他这种程度的玻璃器皿,价格至少要翻三倍。再加上那件精美绝伦的天鹅摆件,五千两都算良心价。

三千两?赵德茂这是在试探他的底细。

“赵老板,”楚云霄放下茶杯,站起身来作势要走,“看来今日是谈不拢了。告辞。”

“且慢!”赵德茂急了,“四千两!”

楚云霄头都没回。

“五千两!五千两!”

楚云霄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赵老板,我也不跟你讨价还价。三只杯子,每只六百两,天鹅摆件三千两,总共四千八百两。另外,我要你用这批玻璃的利润,在安平县周边替我买一千亩良田。”

赵德茂的眼睛瞪大了:“一千亩?整个安平县的耕地加起来不过两万亩,你一个人就要买一千亩?”

“买不到一千亩,八百亩也行。”楚云霄重新坐下,“赵老板在安平经营多年,人脉广路子宽,这种事对你来说不难。田产到手,我还会陆续拿来更多玻璃器皿,到时候你是自己在店里卖,还是转手卖到京城,都是你的事,我只收成本价。”

赵德茂脑子转得飞快。

这个年轻人的开价其实不算离谱。三只杯子和那件天鹅摆件,转手卖到京城,至少能翻一倍的价格。而且他话里的意思是——后续还有更多货!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只要绑定了这个神秘的楚公子,他赵德茂就能垄断整个安平乃至周边数县的玻璃生意,甚至能把手伸到京城去。

“成交!”赵德茂一拍桌子,“楚公子爽快,我也不是磨叽的人。四千八百两,一分不少。田产的事包在我身上,十日之内,必定给你一个交代。”

两人击掌为誓,当场立了字据。

赵德茂不愧是安平首富,当场就让人抬来了两千两现银和两千八百两的银票,钱货两清,干脆利落。

楚云霄背着沉甸甸的银子走出醉仙楼的时候,感觉走路都在飘。

四千八百两。

他在前世累死累活送一年外卖,撑死了赚个六七万块钱。换算一下,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多块,四千八百两就是将近五百万。

一天,五百万。

而且这还只是开始。

他兜里还剩六只杯子、两件摆件,后面还有整整一座商场的货。日用品、食品、药品、工具、书籍……随便哪一样拿出来,在这个时代都是稀世珍宝。

楚云霄深吸一口气,压住了心底的兴奋。

不能飘。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他回到商场,先把银子分批次藏好,然后开始着手准备下一步计划。

赵德茂承诺的田产是第一步。有了土地,他就能名正言顺地在当地立足。但光有土地不够,他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这个时代的户籍制度严格,一个来历不明的外乡人要购买大量田产,迟早会引起官府的怀疑。

他需要一个靠山。

楚云霄坐在超市的收银台上,手里转着一只打火机,盯着墙上巨大的安平县志地图——这是他从书店找到的,虽然是一本旅游类书籍里的插图,但山川地理的轮廓大致对得上。

安平县的县令叫周明远,据说是两榜进士出身,因为得罪了权贵被贬到这个偏远小县。此人官声不错,在百姓中口碑很好,但性格迂腐,不太通变通之道。

真正掌握安平县实权的,是县丞孙德茂——巧了,和醉仙楼东家同名不同姓。孙县丞是本地豪强出身,家族在安平经营了三代,田地、商铺、矿山遍布全县,是名副其实的地头蛇。

楚云霄心想,与其等孙县丞来找麻烦,不如主动示好。

他打开商场的珠宝柜台,挑了几件性价比最高的东西:一只做工精致的机械表,一副水晶太阳镜,一支钢笔。

这些东西看起来华而不实,但对于没见过现代工艺的古人来说,每一件都是稀世奇珍。送给孙县丞这样的土财主,既显示了实力,又不会引起太多忌惮。

第二天,他通过赵德茂的介绍,带着礼物上门拜访孙县丞。

孙德茂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子,满脸横肉,说话声音洪亮,一看就是那种精明又贪婪的人。他一见那只机械表,眼睛就亮了——表盘上的指针在走动,表壳上的水晶玻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种“能自己走动的时间法宝”让他惊为天人。

“楚公子,这……这是何物?”

楚云霄笑着解释了一通,又展示了钢笔的书写功能。孙德茂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发现这支“不用蘸墨的笔”写出来的字迹比毛笔还流畅,当场就乐得合不拢嘴。

“楚公子年少有为,年少有为啊!”孙德茂把玩着钢笔,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听说你要在安平买田置业?好说好说,县衙那边我替你打点。对了,你的户籍……”

“正要请孙大人帮忙。”楚云霄适时地递上一个小盒子,里面是一副纯金袖扣,“在下祖上曾是商户,后来家道中落,户籍文书也在战乱中丢失了。想在安平落户,不知……”

孙德茂打开盒子看了一眼,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这有何难?战乱年间,户籍丢失的人多了去了。我让人替你补一份就是,籍贯就写……临安府吧,那边去年遭了灾,流民众多,户籍文书大半都毁了。”

楚云霄心中暗喜,面上不动声色:“多谢孙大人。”

“客气客气!以后楚公子在安平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

一顿宾主尽欢的酒宴过后,楚云霄带着孙德茂亲手签发的户籍文书和地契准批回到了商场。

赵德茂那边的动作也很快。不到七天,他就在安平县东边的柳树沟买下了六百亩土地。不是买不到更多,而是柳树沟这六百亩连成一片,位置又好,紧邻一条小河,土地肥沃,是实打实的好田。

楚云霄付了三千两银子买下这片地,剩下的钱用来雇人开荒建房。

接下来的日子,楚云霄过上了白天当监工、晚上当“穿越者”的双重生活。

他雇了三十多个流民帮忙开垦田地,又在田边选了一块高地,开始建造自己的宅院。说是宅院,其实就是一座带围墙的大院子,几间正房,几间厢房,一个牲口棚。建筑材料大多就地取材,木材石头都是附近的,但内部装修用的东西——玻璃窗户、陶瓷地砖、铜制水龙头——全是商场里搬出来的。

那座院子还没建好,就已经成了安平县最神秘的话题。

“听说那楚公子的窗子都是琉璃做的,透亮的!”

“他家院子里还有一股清泉,不用打水,一拧铜管水就自己喷出来!”

“那算什么,你们没见过他家那面照妖镜,人站前面头发丝都能看清!”

楚云霄对这些传言笑而不语。他故意露出一些东西,就是为了制造神秘感。在这个时代,让人害怕比让人亲近更有用。

一个月后,院落初步建成,六百亩田地也种上了冬小麦。楚云霄坐在自家院子里的藤椅上,端着一杯自制的冰镇柠檬水,看着远处田地里绿油油的麦苗,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在前世,他只是一个每天被差评和超时支配的外卖小哥,住着出租屋,吃着泡面,连女朋友都嫌他穷跟人跑了。现在呢?良田千亩,豪宅别墅,还有一整座商场的现代物资做后盾。

但楚云霄很清楚,这只是开始。

真正的考验还没到来。

第三章 灾荒起风云,被迫亮底牌

楚云霄穿越后的第四个月,安平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旱。

五六月间,本该是雨水充沛的季节,天上却像被人捅了一刀,一滴雨都不肯往下掉。田地干裂,河渠断流,刚种下去的麦苗一片片枯黄死去。

楚云霄站在田埂上,看着自家六百亩地里稀稀拉拉的麦苗,眉头拧成了疙瘩。他的田地紧邻小河,上游虽然有水,但架不住老天爷不下雨,河水水位一天比一天低,灌溉用的水车已经转不动了。

“东家,再这么旱下去,今年的收成就全完了。”老佃户王伯蹲在地头,手里攥着一把干土,心疼得直掉眼泪。

楚云霄没说话,转身回了院子。

他走进地窖——这是他用商场的地下仓库改造的秘密储藏室——拉开了一排货架后面的暗门,露出一座小型水泵。

这是他从商场五金区搬出来的汽油泵,配了整整两百升的汽油。河水水位虽然低,但地下水还在。他在建造院子的时候,就让人在院子里打了一口深井,当时只是为了方便用水,没想到现在成了救命稻草。

“得用水泵从井里抽水,再用软管送到田里。”楚云霄在心里盘算着,“但六百亩地,靠一根软管浇,杯水车薪。而且汽油有限,水泵的动静也太大,万一被人看见……”

他突然灵机一动。

不需要灌溉所有田地。他只需要保住一小片地,种出足够吃的粮食就行。其他的田地,可以改种耐旱作物。商场里有的是红薯、土豆、玉米的种子——这些作物在原产地本就是耐旱高产的品种,拿到这个时代来,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楚云霄立刻行动起来。他选了离院子最近的五十亩地,用黑布围挡遮住,白天用水泵从井里抽水浇灌,晚上用从商场搬出来的LED植物生长灯补光。为了防止被人发现异常,他把浇水时间安排在深夜,每次浇完水立刻收起设备和遮挡。

同时,他在商场的农资区找到了大量化肥和高效农药,按照说明书配比后,偷偷施在了那五十亩试验田里。

效果是惊人的。

现代农资加上充足的水源和光照,让这五十亩地的作物像吃了激素一样疯长。玉米杆子比人还高,结出的玉米棒子个个饱满;红薯的藤蔓铺了满地,挖开土一看,底下结的红薯比脑袋还大。

王伯第一次看到东家“变”出来的红薯时,整个人都傻了。

“东、东家,这是什么东西?老奴活了六十年,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薯!”

楚云霄没解释太多,只是让王伯把红薯煮了一锅。王伯吃了一口,眼泪就掉了下来——软糯香甜,比他吃过的最好的芋头还要好吃十倍。

但楚云霄来不及为丰收高兴。

安平县的旱灾越来越严重。到了七月,全县的庄稼几乎绝收。粮价飞涨,一斗米从平时的三十文钱涨到了三百文,而且有钱也买不到。百姓们开始吃树皮、啃草根,县城里天天有人饿死。

县衙的粮仓早就空了——前任县令贪墨了大半库存,周明远到任后发现亏空,还没来得及补救就赶上旱灾,急得嘴角起了一圈燎泡。

他上了三道折子请求朝廷赈灾,但朝廷正忙着跟北边的蛮子打仗,根本顾不上一个偏远小县的旱灾。折子递上去如石沉大海,连个回音都没有。

七月中旬,安平县城爆发了第一次饥民暴动。

上百名饿红了眼的百姓冲进粮铺抢米,粮铺老板带着家丁持刀阻拦,当场砍死了三个人。暴动很快演变成流血冲突,愤怒的百姓烧了粮铺,杀了老板全家,还冲进县衙要周明远给个说法。

周明远站在县衙大门口,面对黑压压的饥民,声泪俱下地承诺会想办法,但饥民们根本听不进去。就在局面即将失控的时候,孙德茂带着一百多名家丁和衙役赶到,强行驱散了人群,抓了三十多个领头的人关进大牢。

暴动暂时平息了,但更大的危机正在酝酿。

楚云霄站在商场的监控室——对,商场里居然还有一套完整的监控系统,虽然大部分摄像头都坏了,但正门外的那几个还能用——看着屏幕上安平县城混乱的景象,陷入了沉思。

他手里有足够喂饱整个安平县百姓的粮食。

商场超市的食品区,米面粮油堆积如山。光是五公斤装的大米就有三千多袋,面粉同样数量,加上各种罐头、方便面、饼干、奶粉……粗略估算,至少够两万人吃上三个月。

但他不能直接拿出来。

不是说舍不得。这个问题他早就想明白了——在这个生产力极度低下的时代,如果他凭空变出海量粮食,带来的不是救赎,而是毁灭。

首先是信任问题。一个来历不明的外乡人,在所有人都饿肚子的时候突然拿出大量粮食,别人不会觉得他是救世主,只会觉得他是妖怪,或者觉得他藏匿了本该属于大家的粮食。不管是哪种猜测,结果都是被愤怒的百姓撕碎。

其次是依赖问题。如果他这次救了安平县,下次再有灾荒怎么办?再下次呢?百姓会习惯性地依赖他,而不是想办法自救。这样一来,他不但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制造了一个更大的问题。

最后是安全问题。怀璧其罪的道理,楚云霄太懂了。如果朝廷知道他手中有海量粮食,会怎么做?第一反应不是感谢,而是征收,是抢夺,是把他当成会下金蛋的鸡关进笼子里。

所以,他不能直接给。

但他可以用别的方式。

楚云霄花了整整三天三夜,想出了一个曲线救国的方案。

他首先找到赵德茂,提出要大量收购粮食。赵德茂当时正在为粮食的事情焦头烂额,听楚云霄要买粮,差点以为他疯了。

“楚公子,现在全县都在闹饥荒,谁还有粮食卖给你?”

“我有。”楚云霄平静地说,“但我需要一个名目把这些粮食拿出来。”

赵德茂愣住了,随即瞪大了眼睛:“你……你有粮食?”

“赵老板只需要帮我做一件事。”楚云霄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帮我放出消息,就说……京城来的楚公子要在安平县建一座慈善粮仓,用工换粮。”

“用工换粮?”

“对。凡是愿意出劳力修渠、垦荒、建房的百姓,每天可以在粮仓领三斤粮食。不白给,要用劳动换取。这样一来,既能解决百姓的吃饭问题,又不会让他们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同时还能做些实事,比如修缮灌溉水渠,来年再有旱情也不怕。”

赵德茂的眼睛越听越亮,一拍大腿:“妙啊!这主意太妙了!不白给粮,朝廷挑不出毛病;劳动换粮,百姓拿得心安理得;还能顺便做了利民工程,一举三得!”

“但我需要赵老板替我遮掩。”楚云霄说,“我会以你的名义来操作这件事。外人看起来,是醉仙楼东家赵德茂在做善事。所有的粮食由我暗中提供,你只需要在前面唱戏就行。”

“这……”赵德茂犹豫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做成了,他就是安平县的大善人,名声能传遍方圆百里;但万一事情败露,他也得跟着担责任。

楚云霄看出了他的顾虑,从怀里掏出一只手表——不是上次那种普通款,而是一块镶钻的劳力士,在灯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这块表,够在京城买一座三进的宅子。”

赵德茂看着那块表,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他咽了口唾沫,狠狠地点了头。

“干了!”

消息放出去的第三天,“用工换粮”的计划就正式启动了。

楚云霄在柳树沟自己的田地旁边搭了一座简易粮仓,赵德茂负责在前面招呼百姓登记造册。第一天就来了三百多人,每个人领到三斤糙米后,都激动得跪在地上磕头。

“大善人啊!赵老板是活菩萨啊!”

赵德茂笑得合不拢嘴,但眼角余光总是忍不住往粮仓后面瞟——那里,楚云霄正戴着草帽站在人群后面,脸上没什么表情。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

楚云霄用商场的精米糙米掺在一起发放,既保证了营养,又不会因为品质太高引起怀疑。他还从商场搬出了一批农具——铁锹、锄头、镰刀,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也是上等的铁器,但他让赵德茂以“从外地订购”的名义拿出来,借给百姓们修缮水渠。

半个月后,安平县的局面稳定了下来。县城里再也没有饿死人,赵德茂的名声如日中天,连周明远都专门到醉仙楼登门道谢。

但楚云霄知道,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他低估了这个消息传播的速度。

“用工换粮”的事迹,从安平传到了临县,从临县传到了府城,从府城传到了省城。到了八月中旬,连远在京城的朝堂上都有人在议论——一个小小的安平县,竟然有一个商人拿出万石粮食赈济灾民,这是什么概念?

这不叫善举,这叫政治资本。

很快,楚云霄就接到了孙德茂传来的消息:府城的知府大人要见他。

“知府叫李文渊,是正四品的大员,在朝中有些人脉。”孙德茂在酒席上压低声音说,“他来安平的目的,表面上说是巡视灾情,实际上是冲着你来的。楚公子,你这次的风头出得太大了。”

楚云霄端着酒杯没说话,心里已经在飞速盘算各种可能性。

李文渊第二天就到了安平。

他没有直接找楚云霄,而是先去了赵德茂的“慈善粮仓”视察了一圈。赵德茂按照楚云霄事先教好的说辞,一口咬定粮食是从江南采购来的,至于为什么能买到那么多粮,他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李文渊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官僚,身材清瘦,目光如炬。他没有追问赵德茂,而是在粮仓里转了一圈,突然问了一句让赵德茂差点没站住的话。

“赵老板,你这粮仓里的米袋子上印的字,老夫怎么一个都不认识?”

赵德茂的冷汗唰地就下来了。那些米袋子,确实是楚云霄从商场搬出来的,上面印的是简体字和英文,别说李文渊不认识,当今天下就没有一个人认识。

“这……这个……李大人,这是从海外来的洋米,包装奇特了些……”

“海外来的?”李文渊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安平县连个港口都没有,海外来的粮食是怎么运到这里的?”

赵德茂语塞了。

李文渊没有为难他,转身走出了粮仓。他站在空地上,目光越过柳树沟的方向,落在远处那座有玻璃窗的院子上,眼神意味深长。

“赵老板,替老夫约一下那位楚公子吧。”

第四章 钦差上门逼,商场显神威

楚云霄是在自家客厅里见到李文渊的。

他没有刻意布置什么。客厅里的玻璃窗、水晶吊灯、真皮沙发、大理石茶几,这些东西本身就是最好的语言。李文渊一进门就愣住了,他活了大半辈子,见过皇宫的富丽堂皇,见过江南园林的精巧雅致,但从没见过这样的房子。

“楚公子这宅院……”李文渊环顾四周,最终所有的话都化作了一句感叹,“老夫算是开了眼界了。”

楚云霄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又端来一只玻璃杯,里面是刚泡好的龙井茶。茶叶是商场冷冻区库存的,品质上乘,用玻璃杯泡开后,一根根嫩芽在水中舒展开来,赏心悦目。

李文渊看着杯中沉浮的茶叶,良久没说话。

“楚公子,”他终于开口了,语气不重,但每个字都很有分量,“老夫就不跟你绕弯子了。你究竟是什么人?这些粮食、这些器物,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楚云霄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回答:“李大人觉得呢?”

“老夫查过你的户籍,”李文渊说,“安平县丞补办的,经不起推敲。你自称来自临安,但临安去年的户籍档案老夫调看过,根本没有你的名字。你的真实来历,老夫查不到。但老夫知道一点——你拿出来的东西,这个天下没有第二个人能拿得出来。”

楚云霄沉默了几秒,然后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起身走到客厅一角,拉开柜门,露出里面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这台电脑是商场数码区的展示样机,电量还有百分之六十三。他打开一个视频文件——一段从纪录片里剪辑出来的二战影像,坦克、飞机、军舰、原子弹蘑菇云,震撼的画面在屏幕上滚动播放。

李文渊看着那个会发光的匣子里出现的画面,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僵在原地。他张着嘴,眼睛瞪得滚圆,手指在微微颤抖。

“这是……什么妖术?”

“不是妖术,是科学。”楚云霄合上电脑,“李大人,我能告诉你的东西很多,但有些东西你知道了反而不好。你只需要知道三件事。”

他竖起三根手指。

“第一,我的确有海量的物资,粮食、药品、武器,什么都有。不是从别处运来的,是我带来的,随我一同从天而降。第二,我没有害人之心。我来这里之后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实实在在帮人的,你可以去查。第三,我不是你能控制的人,也不是朝廷能控制的人。”

最后一句话说得轻描淡写,但其中的分量,李文渊听得明明白白。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厅堂里的烛火都跳了好几次。

“楚公子,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这番话,老夫可以定为妖言惑众,即刻将你拿下?”

楚云霄笑了笑,从茶几下面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桌面上。

那是一把9毫米口径的半自动手枪——商场负一层仓库里的“教学模型”之一,结构完整,经过楚云霄这几天的改装,已经可以正常击发。

“李大人可以试试。”

李文渊看着那个黑乎乎的铁疙瘩,莫名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他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楚云霄的眼神告诉他——那不是威胁,而是陈述事实。

“罢了。”李文渊长叹一声,靠回沙发里,“老夫不管你是什么人,也不管你这些东西从哪来。老夫只问你一句话——”

他盯着楚云霄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若朝廷有难,你可愿相助?”

楚云霄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李大人这话里有话啊。”

李文渊苦笑一声,终于说出了他此行的真正目的。

原来北方战事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头。蛮族骑兵势如破竹,连破边关三镇,兵锋直指京城。朝廷能打仗的将领死的死、降的降,唯一能率兵迎战的镇南侯陶应龙,被朝中的文官集团排挤得几乎要挂印而去。

皇帝急得团团转,下旨让各地官员举荐人才,无论出身贵贱,只要有真才实学,都可以破格任用。

李文渊来安平,明面上是巡视灾情,实际上是奉了密旨,暗中寻找能人异士。他听说安平出了一个能用“工换粮”、能变出无数宝物的神秘人物,立刻就意识到——他要找的人可能就在这里。

楚云霄听完这番话,靠在沙发上沉默了足足五分钟。

他一个外卖小哥,穿越过来满打满算不到半年,居然有人让他去打仗?这不是开玩笑吗?

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这事未必不能做。

首先,商场的军需物资不用也是浪费。那些过期训练弹虽然不能真打仗,但吓唬人足够了。用烟雾弹和闪光弹配合,制造出“天神下凡”的视觉效果,对付冷兵器时代的蛮族骑兵,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其次,这是抱大腿的最好机会。如果他能帮朝廷打赢这场仗,那他就是救驾功臣,封侯拜相不敢说,但一个爵位是跑不掉的。有了官方的身份和地位,谁还敢动他?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楚云霄想起自己穿越的原因。那个二百斤的大姐跳楼砸中了他,他莫名其妙就来到了这里。如果他能在这个世界立下赫赫功勋,说不定能触发什么“回归机制”,找到回家的路。

“李大人,”楚云霄坐直了身子,“我可以去。但我有三个条件。”

“说。”

“第一,我要有完全的自主权。带什么兵、用什么武器、怎么打仗,我自己说了算,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二,我要朝廷提前给我一个虚衔,不需要实权,但必须有品级。这样我在军中也算有身份,方便行事。”

“第三,如果此战有功,我要朝廷划给我一片封地。不需要多大,几百里即可,但我要求封地内自治,朝廷不得干预。”

李文渊皱了皱眉,前两个条件还好说,第三个条件涉及朝廷根本制度,他一个四品官可做不了主。

“前两条老夫可以替你先应下,第三条需要上奏皇上定夺。”

楚云霄点点头:“那就先打仗,打赢了再说。”

三天后,楚云霄踏上了进京的路。

他没有带太多东西,只开了一辆商场地下车库里的SUV——这辆车的油量还有大半箱,足够开到京城。车上装满了此行可能用到的装备:十几把改装过的教学步枪,虽然精度和威力不如真正的军用武器,但五十米内打穿铁甲绰绰有余;二十箱烟雾弹和闪光弹;一台便携式发电机和一套扩音设备;还有足够吃一个月的高热量军粮。

同行的还有他临时培训的三个人:王伯的两个儿子王铁柱和王石头,以及一个流民里招募来的年轻人叫陈三。这三个人都是他精挑细选的,脑子灵活,嘴巴严实,对他绝对忠诚。

楚云霄花了三天时间教他们如何使用枪支和投掷烟雾弹。三个人看到从枪管里射出的子弹打穿了半尺厚的木板时,差点没跪下来喊“神仙”。

“记住了,这不是什么仙法,是火器。”楚云霄反复强调,“有人问起,就说是我从海外带来的新式火铳,千万别说漏了嘴。”

一路无话。楚云霄开着SUV,白天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晚上趁着夜色赶路。这个时代的官道虽然不平整,但对于SUV来说毫无压力。五天后,他们抵达了京城郊外。

楚云霄在城外一个废弃的庄院里安顿下来,让王铁柱拿着李文渊的书信去京城联络。当天下午,一队官兵就来到了庄院,领头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将领,身着银甲,腰悬长剑,眉宇间英气逼人。

“在下陶胜,家父陶应龙。”青年将领抱拳行礼,“李大人来信说楚公子是当世奇才,特来相请。”

楚云霄打量着陶胜,心想这位就是镇南侯的儿子了。他看着年轻,但眼神沉稳,手上满是老茧,应该是个真刀真枪打出来的将领,不是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

“陶将军客气了。不知前线形势如何?”

陶胜的脸色沉了下来:“不容乐观。蛮族的先锋已经过了雁门关,距离京城不到三百里。朝廷调集了十万大军在通州布防,但大多是些没打过仗的新兵,真正能打的只有家父手下的两万边军。兵力上我们处于劣势,而且蛮族骑兵来去如风,我们的步兵根本追不上。”

楚云霄听得很认真,又问了一些细节,包括蛮族的兵力部署、作战习惯、武器装备等。陶胜一一作答,越说越觉得这个楚公子不简单——他问的问题虽然外行,但每一个都问在关键处。

“陶将军,带我去见令尊吧。”

镇南侯陶应龙是个五十多岁的黑脸汉子,身材魁梧,声如洪钟。他见到楚云霄的第一面,眼神里满是怀疑——这么一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能有什么本事?

楚云霄也没跟他废话,直接拿出了一样东西。

一只望远镜。

陶应龙接过望远镜,凑到眼前一看,整个人猛地后退了一步。他透过镜筒看到了几里外的山头上,一棵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清晰可见!

“这是……千里眼?!”

“陶侯爷,这只是个玩具。”楚云霄又从背包里拿出了几样东西,一样一样摆在桌上。烟雾弹、闪光弹、手枪、几发子弹。

“侯爷请找个空旷的地方,我让侯爷亲眼见识见识这些东西的威力。”

陶应龙将信将疑,但还是带着楚云霄去了城外的一处演武场。

楚云霄让所有人退到百步之外,然后举起手枪,瞄准五十米外的一副铁甲,“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穿透了铁甲的胸甲,在背后的木桩上留下了一个拳头大的窟窿。

演武场上鸦雀无声。

所有人,包括陶应龙在内,都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动。他们见过弓箭,见过弩炮,但从没见过这样的武器——一声巨响,火光一闪,百步之外的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死了。而且那个小小的铁疙瘩里,不知道能打出多少发这样的“暗器”。

陶应龙率先回过神来,他大步走到那副被击穿的铁甲前,伸出一根手指摸了摸那个弹孔。铁甲的边缘还带着烫手的温度,弹孔周围的金属有明显的熔化痕迹。

“这……这是何等的神兵利器!”陶应龙转过身来,一把抓住楚云霄的手,声音都在发抖,“楚公子!不,楚先生!有了此物,蛮族何足惧哉!”

楚云霄趁机拿出了他的全盘计划。

他不是要把这些枪发给士兵用——首先他没有那么多,其次教冷兵器时代的士兵用枪也需要时间。他要用的是烟雾弹和闪光弹。

他看过陶胜带来的地图,发现蛮族骑兵习惯在开阔地带列阵冲锋,阵型密集,马匹的视力对闪光和巨响极其敏感。如果在他们冲锋的路上引爆烟雾弹和闪光弹,马匹必然会受惊失控,阵型瞬间就会崩溃。到时候再用骑兵从两翼包抄,配合步兵正面压上,蛮族的大军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连锁崩溃。

陶应龙听完这个计划,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重重地一拍桌子:“好!就这么办!”

他确实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当天就召集了手下的将领开会。会议上,楚云霄详细讲解了作战计划,并现场演示了烟雾弹和闪光弹的使用方法。一开始还有几个将领不服气,觉得把十几万大军的命运押在一个来路不明的年轻人身上简直是儿戏。但等他们亲眼看到烟雾弹炸开后方圆二十米内伸手不见五指、闪光弹爆开时所有人瞬间失明的效果后,所有的质疑声都消失了。

战前准备只用了两天。

第三天清晨,蛮族大军出现在了通州城外三十里的平原上。斥候回报,敌军约八万人,全是骑兵,阵型严整,士气高昂,显然是想一战拿下通州,然后直取京城。

陶应龙按照楚云霄的计划,将主力步兵布置在阵前,两翼各埋伏了三千骑兵。楚云霄带着王铁柱三人,在阵前三百步远的地方挖了一条浅沟,里面埋了二十箱烟雾弹和闪光弹,用导火索引线。他们四人每人还配备了二十枚手投式烟雾弹,负责在关键时刻制造混乱。

太阳升到三竿高的时候,蛮族大军的号角声响彻原野。

八万骑兵如同一片黑色的潮水,从地平线上涌来。大地在震动,尘土遮天蔽日。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让阵前的许多新兵双腿发软,有人甚至开始往后跑。

楚云霄蹲在浅沟里,手心全是汗。他在前世连打架都没打过几次,现在却要面对八万凶悍的蛮族骑兵。心脏砰砰砰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但他不能退。

他深吸一口气,掏出打火机,点燃了导火索。

导火索嗤嗤地燃烧着,迅速向沟底延伸。与此同时,楚云霄站起身,对着冲过来的骑兵队伍最密集的方向,用尽全力投出了第一枚烟雾弹。

烟雾弹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精准地落在骑兵队伍前方二十米处。“砰”的一声闷响,一股浓烈的白烟猛地炸开,瞬间笼罩了方圆十几米的范围。马匹被突如其来的巨响和烟雾惊吓,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一声声嘶鸣。

几乎在同一时刻,沟底的二十箱烟雾弹和闪光弹被导火索引爆了。

轰!

一声巨大的闷响过后,整个战场的前沿地带被一片浓得化不开的白烟吞没了。闪光弹在烟雾中接连爆开,一道道刺目的白光穿透烟雾,将蛮族骑兵的眼睛瞬间致盲。

马匹彻底失控了。它们嘶鸣着、跳跃着,不管骑手如何拉扯缰绳,只是一味地乱冲乱撞。前排的骑兵被受惊的马匹掀翻在地,后排的骑兵收不住速度,踩踏着倒地的同伴继续往前冲。整个前锋队伍在三分钟内就变成了一团混乱的旋涡。

楚云霄没有停手。他和王铁柱三人轮流投掷手投式烟雾弹,在蛮族骑兵的队伍中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烟雾区域。浓烟在风力的作用下连成一片,形成了一道长达数百米的烟幕屏障。蛮族骑兵完全迷失了方向,他们的视线被烟雾遮挡,耳朵里全是轰鸣声和嘶鸣声,根本看不清敌人在哪里,也听不清将领的号令。

陶应龙等的就是这个时机。

他拔出佩剑,声嘶力竭地大吼:“擂鼓!全军出击!”

战鼓声震天动地。两翼的骑兵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从左右两侧包抄蛮族混乱的队伍。正面的步兵方阵也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始推进,长矛如林,盾牌如墙。

蛮族的统帅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将,名叫耶律青。他征战沙场三十年,从没见过这种阵仗。那些会冒烟的东西是什么?那些震耳欲聋的巨响又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再这样下去,他的八万骑兵就要完了。

“撤!传令撤兵!”

但已经来不及了。

陶应龙的骑兵从两翼杀入蛮族阵中,长刀所向,如同砍瓜切菜。蛮族骑兵大多还在失明和混乱的状态中挣扎,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有些蛮族士兵甚至还没看清敌人的样子就被斩于马下。

正面的步兵也压了上来。长矛阵像一道移动的铁墙,将蛮族溃散的队伍一截一截地切割、包围、歼灭。

战斗只持续了两个时辰。

耶律青带着不到两万残兵突围而出,向北方仓皇逃去。战场上留下了六万多具尸体、四万多匹战马和堆积如山的兵器甲胄。

楚云霄站在浅沟边上,看着满目疮痍的战场,双腿一软,直接坐到了地上。

他赢了。

没有用原子弹,没有用坦克飞机,只用了一些“过期训练弹”和几把“教学模型”,就击溃了八万精锐骑兵。

“楚先生!”陶胜骑着马飞奔而来,脸上全是血,但笑得像个孩子,“楚先生!我们赢了!赢了!”

楚云霄挤出一个笑容,然后弯腰干呕了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闻到战场上的血腥味。浓烈的、刺鼻的、让人毛骨悚然的血腥味。几万人的血浸透了这片土地,将黄土染成了暗红色。远处的战场上,伤兵的哀嚎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味道。

楚云霄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他不是一个战士。他只是一个运气爆棚的外卖小哥,用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武器,在别人的战争里扮演了一个救世主的角色。

但这个念头只在他心里停留了三秒。

因为接下来要面对的事情,比打仗还要复杂一百倍。

第五章 封侯非所愿,超市定乾坤

京城沸腾了。

通州大捷的消息传到京城的时候,整个皇城都炸了锅。皇帝刘昭正在早朝上被群臣吵得头疼,听到捷报的瞬间,直接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连冕冠上的珠串都甩到了脸上。

“好!好!好啊!”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把奏折往龙案上一拍,龙颜大悦。群臣也是一片欢腾,有人当场哭了出来。毕竟半个月前,所有人都在讨论要不要迁都南逃,如今居然反败为胜,大破蛮族八万精锐,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捷报里把楚云霄的名字写得大大的——“楚云霄献奇策、用奇兵,以微末之力扭转乾坤,当居首功。”

刘昭当即下旨,让楚云霄即刻进京面圣。

楚云霄在陶应龙父子的陪同下,骑着马——实际上他更想开SUV——一路往京城走。沿途的百姓不知道从哪听到了消息,自发地涌到路边,有人往他身上扔花瓣,有人跪在地上磕头,还有人想摸他的衣角求个吉祥。

楚云霄尴尬得脚趾都在靴子里抠地。

他一个送外卖的,哪见过这阵仗?

到了京城,更是万人空巷。朱雀大街两侧挤满了人,楼上的姑娘们把帕子、鲜花、香囊一个劲儿地往下扔,差点没把楚云霄从马上砸下来。陶胜在旁边看得哈哈大笑,说楚先生这是要被京城的姑娘们抢回家当驸马了。

皇宫比楚云霄想象的要小一些,但也足够气派。金碧辉煌的殿宇,雕梁画栋的回廊,穿着各色官服的文臣武将分列两侧,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

楚云霄穿着陶胜借给他的一身银甲,腰间佩着一把从商场消防柜里拿的制式匕首,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太和殿。

“草民楚云霄,叩见皇上。”

他跪下磕了个头,心里却在疯狂吐槽——这地砖也太硬了,膝盖疼死了。

刘昭今年三十出头,长得很是英俊,留着修剪整齐的短须,眼神精明锐利。他上下打量着楚云霄,眼中满是好奇和欣赏。

“平身。”

楚云霄站起来,垂手而立。

“楚云霄,”刘昭的声音在大殿里回荡,“通州一战,你功不可没。朕听陶爱卿说,你用的那些奇门武器,叫什么……烟雾弹?闪光弹?都是你从海外带来的?”

“回皇上,正是。”楚云霄按照事先想好的说辞回答,“草民祖上曾随船队远航西洋,在海外购置了一批新式火器。此次对战蛮族,草民将这些火器献于朝廷,为皇上分忧。”

刘昭显然对这个回答很满意,点了点头,又问:“你想要什么赏赐?尽管说。”

楚云霄深吸一口气。

重头戏来了。

“回皇上,草民别无所求,只愿皇上应允三件事。”

“说。”

“第一,草民想请皇上将安平县的柳树沟一带划为封地,方圆百里即可。草民愿在那片土地上推行新式农法,培育良种,为朝廷增加粮产。”

刘昭挑了挑眉,这个要求不过分,甚至可以说很卑微。百里封地在皇帝眼里不算什么,边境地区那些荒山野岭随便划一块都不止百里。

“准了。”

“第二,草民想在封地上开办一所书院,教授草民从海外带来的学问。不是科举之学,而是格物致知之学。草民不敢说这些学问能比得上圣贤教诲,但于国于民,或许有些用处。”

刘昭沉吟了一下。他不太明白什么叫“格物致知之学”,但既然不是什么谋逆之事,准了也无妨。

“准了。”

“第三,”楚云霄抬起头,直视着龙椅上的皇帝,“草民想请皇上赐下一道旨意,允许草民在封地上免税十年。”

大殿里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免税十年?这是多大的恩典?

刘昭的脸色也变了变,目光锐利地盯着楚云霄。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要一片封地,要办学,还要免税十年——他想干什么?割地自立吗?

“皇上,”陶应龙及时站出来说话了,“臣可以为楚公子担保。此人虽有异术,但心系朝廷,绝无二心。此次大战,他本可以坐地起价,却分文未取,将自己珍藏的火器全部献了出来。这样的人,绝不会是心怀不轨之人。”

刘昭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他想了想,觉得陶应龙说得有道理。一个手握那种恐怖武器的人,如果想造反,根本不需要跟他谈条件。直接在通州战场上把两边一起灭了,然后趁乱称帝,不比现在跪在朝堂上求他赐地强?

“准了。”刘昭大手一挥,“不过,朕也有一个条件。”

“皇上请讲。”

“你那烟雾弹和闪光弹,朕要配方和制法。此等国之利器,不能让外人知道。”

楚云霄早就料到会有这一茬。

“回皇上,这些火器的原料大多是海外之物,中土没有。配方和制法给了朝廷,朝廷也造不出来。不过草民可以承诺,每年向朝廷进贡烟雾弹三百枚、山光弹三百枚,为期十年。至于十年之后……届时草民自会交出制法。”

这个回答既保全了自己,又给了皇帝一个台阶。刘昭想了想,觉得也行。只要楚云霄每年乖乖上供,他就翻不了天。

“准奏!”

朝会结束后,楚云霄被赐宴偏殿,喝得头晕目眩。一群文官武将围着他敬酒,套近乎的话说了一箩筐,有人要给他介绍媳妇,有人要认他做干儿子,还有人想跟他拜把子。

楚云霄一一笑着应付过去,心里却在盘算另一件事。

封地有了,特权有了,皇帝的信任也有了。接下来,他要开始真正的计划了。

三个月后,楚云霄回到了安平县的柳树沟。

这里已经变了一副模样。

六百亩田地被重新规划整理,从商场里搬出来的现代化农具和化肥让这片土地的产量翻了三倍。他种下去的玉米、土豆、红薯、西红柿、辣椒等新作物,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尤其是土豆和玉米,产量惊人,一亩地的收成能顶三亩小麦,而且还不挑土地,山坡荒地都能种。

消息传开后,方圆百里的农民都跑来讨要种子。楚云霄来者不拒,免费发放土豆种和玉米种,只要求他们明年收获后还回来同样数量的种子,传给更多的人。

他在封地上建起的第一座“格物书院”,更是让整个安平县炸了锅。

书院教的东西和传统私塾完全不同。没有四书五经,没有八股文章,只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这些“奇技淫巧”。第一批学生是楚云霄手下的三十多个佃户子弟,一个个面黄肌瘦、大字不识一个,但在楚云霄的耐心教导下,短短几个月就能算账记账、看懂简单的图纸。

楚云霄还在书院旁边建了一座“工坊”,里面有从商场搬出来的各种工具和机器。他用商场里的金属加工书籍和工具,手把手教人打铁、木工、机械修理。虽然很多东西因为缺少材料和能源无法大规模生产,但至少培养了一批有现代思维的技术人才。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楚云霄的商业帝国也在悄然扩张。

他通过赵德茂建立了覆盖周边数县的玻璃销售网络,每月稳定卖出二十只杯子、五件摆件,月收入稳定在一万两以上。他用这些钱买下了柳树沟周边所有的土地,封地扩展到了三百多里。

他把商场的服装区的布料拿出来,让当地的妇女加工成衣服卖到外地。这些布料柔软舒适、颜色鲜艳,比土布好上不知多少倍,在外地能卖出天价。

他还从商场里搬出了一整套太阳能发电设备——这是商场顶楼展示区的一个示范项目,虽然功率不大,但足够给他的宅院和书院供电。有了电,他就能用电脑,能看书,能继续学习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需要的知识。

但楚云霄没有满足。

他知道,封地、商业、书院,这些都只是表象。他真正要做的,是把这座商场——这座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现代化奇迹——变成一个能持续运转的系统,而不是坐吃山空。

他开始整理商场里的每一件物品,分门别类地登记造册。

食品类:大米三千二百袋、面粉两千八百袋、食用油一千二百桶、各种罐头一万八千罐、方便面五千箱、调味品无数……这些东西大部分被用来发放给灾民和工人,剩下的被他小心储存起来,作为未来的种子资金。

工具类:铁锹、锄头、镰刀、锤子、锯子、螺丝刀……这些东西被分批发放给封地上的农户,同时告诉他们如何保养和维修。

书籍类:商场书店里的几千本书是楚云霄最看重的财富。农业技术、机械维修、基础医疗、建筑常识,每一本书都可能改变这个时代的生产方式。他花了一年时间,用商场的打印机和纸张,把最重要的几本书一字不落地抄录、复制、装订成册,放在书院的图书馆里供人借阅。

医疗类:药店区有大量的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楚云霄从中挑出了一批最基础的感冒药、消炎药、外伤用药、缝合器械,教给书院里几个脑子聪明的学生如何使用。几个月后,这几个“赤脚医生”就能处理大部分常见疾病和外伤了。

武器类:那些过期训练弹和教学模型,楚云霄没有再动。他知道这些东西是他最后的底牌,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轻易使用。

一年后,柳树沟封地已经成了方圆百里最富裕的地方。

楚云霄站在书院二楼的阳台上,看着远处田野里金灿灿的玉米地,心中百感交集。

他想起了一年多前的自己,那个被二百斤大姐姐砸晕的外卖小哥,那个在荒草地上醒来、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的穿越者。

如今,他有了封地,有了财富,有了名声,有了一个完整的商业帝国。他可以在这里舒舒服服地过完一辈子,当他的土皇帝,锦衣玉食,妻妾成群。

但他不甘心。

他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楚云霄走下楼,穿过书院的长廊,走进了那间被他锁起来的地下室。地下室里,那台SUV静静地停着,旁边堆满了从商场搬出来的各种设备和物资。最里面的角落里,有一个他从来没有打开过的铁柜。

这是商场负一层最深处的一个柜子,上面没有任何标签,只刻着一串奇怪的符号。楚云霄之前试过各种办法都打不开它,但他总觉得这个柜子和他穿越的秘密有关。

今天,他决定再试一次。

他把手掌贴在柜门上,像往常一样毫无反应。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一个念头突然闪过脑海——那些符号,是不是某种密码?

他掏出手机——对,手机还有电,虽然没信号,但能当计算器用——把那些符号输入到手机里,一个一个对照着商场书店里的一本密码学书籍进行解码。

整整花了一个下午,他终于破解了那串符号。

铁柜的门,开了。

里面不是什么金银财宝,不是什么绝密武器,而是一个巴掌大的金属方块,上面只有一个按钮,旁边刻着一行小字。

楚云霄凑近一看,那行字是用简体中文写的——

“轮回系统启动器。按下按钮,即可返回原世界。机会仅一次,且不可逆转。”

楚云霄的手悬在那个按钮上方,久久没有落下。

返回原世界。

他可以在零点一秒内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回到他的出租屋,回到他的外卖电动车,回到那些没完没了的订单、差评和催单电话。那里有雾霾,有堵车,有还不完的花呗和买不起的房子。

但是那里有他的父母,有他从小长大的街道,有他熟悉的一切。

楚云霄坐在冰冷的铁柜前,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打架。

一个声音说:按下去吧,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你迟早要回去。你在这里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用现代科技欺负古代人的作弊者。

另一个声音说:留下来吧,这里需要你。那些孩子需要你,那些农民需要你,这个时代需要你。你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你不能一走了之。

楚云霄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一年前,那个外卖箱里永远装着别人期待的外卖小哥。他想起了一年中,那些跪在地上感谢他救命之恩的灾民。他想起了一个月前,书院里最小的学生、八岁的狗剩,用歪歪扭扭的字写出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扑过来抱住他的腿,仰着脸笑出两个酒窝,脆生生地喊了一声“先生”。

楚云霄的眼眶湿了。

他把铁柜的门关上,站起身,把那块金属方块放进了口袋里。

然后他走出地下室,走到阳光下,眯着眼看着远处的田野和群山。

“先不走了。”他对自己说,“再等等。”

他走过那片金色的玉米地,收割的人们看到他,纷纷直起腰来,笑容憨厚而真诚。

“东家好!”

“先生好!”

“楚公子今天气色不错啊!”

楚云霄一一笑着回应,走到田地尽头的小河边,蹲下来掬了一捧水洗了把脸。清凉的河水让他清醒了许多。

他抬起头,看到河对岸的山坡上,有一群孩子正在放风筝。那个风筝是用书院里的宣纸和竹条做的,歪歪扭扭,飞得不高,但孩子们的笑声传得很远。

楚云霄看着那个风筝,忽然笑了。

他想明白了。

他不是来当救世主的,他不是来称王称霸的。他只是一个误打误撞来到这里的普通人,带着一座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商场,做着一些自认为正确的事情。

也许有一天,他会按下那个按钮,回到原来的世界。也许不会。

但至少现在,他想留在这里。

因为他在这里种下的种子正在生根发芽,他点燃的火种正在一点点照亮这个黑暗的时代。也许一百年后、两百年后,这片土地上会因为他今天的努力,少一些战乱,多一些丰收;少一些愚昧,多一些文明。

这就够了。

楚云霄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转身往回走。

夕阳的余晖洒在田野上,将一切都染成了温暖的金色。

他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从口袋里掏出那部电量永远维持在百分之三十二的奇怪手机——自从穿越过来之后,这部手机就没充过电,但电量一直没掉过,仿佛被某种神秘力量锁定了。

屏幕亮了一下,上面出现了一行字,是之前没有的:

“轮回系统提示:宿主已确定坐标。当前世界时间流速与源世界比值为1:365。源世界已过0.97天,宿主可自行决定回归时间。”

楚云霄看着这行字,瞳孔猛地一缩。

1比365?他在这个世界过了一年,原来的世界才过了一天?

那个被大姐姐砸晕的自己,现在还躺在地上?救护车还没到??

也就是说,他可以在这个世界过完一辈子,回去之后原世界才过去两三个月?那他爸妈甚至不会发现他失踪了?

楚云霄张了张嘴,然后发出一声压抑了很久的、畅快的笑。

“那还说个屁啊。”他把手机塞回口袋,大步流星地朝院子走去,“不回去了!”

身后,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田野里的玉米叶子在晚风中沙沙作响,像是在为他的决定鼓掌。

远处,书院的钟声悠悠响起,提醒着所有人——一天结束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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