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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07-24 03:49:22

苍天啊,大地啊,我是爱写点养崽文,但也不能让我直接穿进来呢。

谁懂,一睁眼发现穿越到八十年代。

根据我旁边这位面黄肌瘦的小孩的描述,我很不巧的是穿进我自己写的《霸总总裁爱上保洁阿姨的我》中的霸道总裁的恶毒亲妈。

我写她的时候,可谓是倾尽笔墨。为了让她足够“恶毒”,我给她加了各种buff:嗜赌如命、挥霍无度、对孩子动辄打骂、跟小白脸勾勾搭搭……

写到后面我自己都觉得过分了,但已经停不下来。

早知道能穿进来,我就不写这么恶毒了。

写到恶毒亲妈的时候我三天两头做梦梦见一个长得和我七八分相似的女人眼神幽幽地来向我索命。

我一气之下更气了一下,于是恶毒亲妈的下场可以说是死无葬身之地。

谢谢,作者已经知错。

我要知道我能成为她,我必须给她安排上别墅跑车男模,山珍海味吃不腻。

01

过去的事不可再提。

眼前的问题是恶毒亲妈即将抛夫弃子,卷款跑路,跟着富豪去港城,然后流落街头抑郁而亡。

我拿着剧本可不能这么干这么蠢的事。

我回想起今天早上,一睁眼,入目的不是熟悉的天花板,而是一片灰扑扑的、泛着潮味的天花板。

墙上糊着发黄的旧报纸,空气里弥漫着煤球炉子和老式肥皂混合的味道。

身下的木板床硬得像直接睡在地上,薄得透光的棉被散发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霉味,心都碎了。

而且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站在床边,大概三四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秋衣,领口松垮垮地耷拉着,露出一截细得像麻秆的锁骨。他正用那双黑白分明的、过分干净的眼睛看着我,怯生生地喊了一声:“妈……妈妈?”我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了一样,脑子里“轰”地炸开了。

那孩子的眉眼,那副营养不良却依然能看出日后风华绝代的小脸蛋——这不就是沈砚洲吗?!我笔下那个未来呼风唤雨的霸道总裁,此刻正以三头身的形态,可怜巴巴地站在我面前。

“几……几年几月?”我的声音干涩得像含了砂子。

小男孩被我的表情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半步,但还是乖乖地回答:“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妈妈,你怎么了?”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我闭了闭眼。书里写得很清楚,林美兰抛夫弃子的时间点,正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后天,她就会跟着那个所谓的港城富商远走高飞,留下五岁的儿子和老实巴交的丈夫,从此杳无音讯。

而面前这个小男孩,就是我在键盘上轻轻松松敲下“被亲妈抛弃后,沈砚洲的童年再也没有笑过”的那个沈砚洲。

他比我在书里写的还要瘦。脸颊几乎没什么肉,颧骨微微凸起,嘴唇干裂起皮,但那双眼睛漂亮得不像话,像两颗浸在冷水里的黑宝石,清澈见底,又带着一种超越年龄的、小心翼翼的懂事。

他以为我生病了,踮起脚尖,伸出那双骨节分明的小手,笨拙地探了探我的额头:“妈妈,你发烧了吗?我去给你倒水。”说完转身就跑,拖鞋太大,跑了两步差点绊倒,他稳住身子,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厨房方向跑。

我坐在硬邦邦的床上,低头看了看自己。

瘦骨嶙峋的手腕,指甲缝里还有没洗干净的污渍,身上的碎花衬衫正是梦里那件。

枕边放着一面小圆镜,我拿起来照了照,镜中那张脸苍白憔悴,眼窝深陷,但五官确实和我有七八分相似,只是更粗糙、更疲惫。

我真的成了林美兰,我笔下那个最恶毒的女人。我心里一顿咆哮,我就是**

“哇——!!”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事实,就听到厨房方向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我一个激灵从床上弹起来,赤着脚踩着冰凉的水泥地冲过去,只见小小的沈砚洲正蹲在煤球炉子旁边,左手的食指被开水烫得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愣是咬着嘴唇没让它们掉下来。他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个掉了漆的搪瓷缸子,里面装着半缸子温水。

“怎么烫着了?疼不疼?”我心急地蹲下去,一把将他抱起来,捧着他的小手吹了又吹。

02

沈砚洲愣住了。他怔怔地看着我,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不可置信。那表情仿佛在说:妈妈居然会关心我疼不疼?妈妈居然会抱我?

这个表情像一把钝刀,狠狠地剜着我的心。你说那林美兰怎么就不能心疼孩子呢。不对,这事怪我。

我写过很多养崽文,每一个主角都把崽宠上了天,唯独对林美兰,我给了她一个孩子,却夺走了她爱孩子的能力。书里我只用了一句话概括——“林美兰对自己的儿子非打即骂,从未给过他一个好脸色”——可当这句话变成现实,当那个被我设定成“不被爱”的小孩真的站在我面前,用那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我才知道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有多残忍。我剥夺了他的童年,折断了他的翅膀,却怪他为什么不会飞翔。

“妈妈……”沈砚洲小心翼翼地开口,声音轻得像怕惊动什么似的,“你不生气吗?”

“生什么气?”这孩子实在是童年阴影太沉重了。

“我……我笨手笨脚,把水洒了,还烫到了自己。”他低着头,像是在背诵一段背了很多遍的话,“妈妈说过,我是赔钱货,连倒水都不会,还不如生下来就掐死——”

“够了。”我打断他,一句我也听不下去了,声音哽咽得厉害,将他紧紧搂进怀里,“没有这回事,从来没有。你不是赔钱货,你是妈妈这辈子最珍贵的宝贝。”

小小的身体在我怀里僵硬了一瞬,然后开始微微发抖。那双一直忍着没落泪的眼睛终于撑不住了,大颗大颗的眼泪滚落下来,浸湿了我肩膀上的碎花布。

他没有哭出声,只是无声地、剧烈地颤抖着,像一只终于找到了窝的幼兽,把脸深深埋进我的颈窝里。

我一边拍着他的背,一边在心里疯狂默念:我要是能穿回去改大纲改大纲改大纲,必须改大纲!林美兰的命运必须改写!

03

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砸到了脸上。按照原著情节,林美兰已经和那个姓赵的港城富商搭上了线。赵富商许诺带她去港城过好日子,林美兰鬼迷心窍,把家里仅存的积蓄全部卷走,连一分钱都没给儿子留下。沈砚洲的父亲沈建国是厂里的工人,老实巴交,得知妻子跑了之后沉默了很久,从此再也没有提起过林美兰的名字。而我,现在就是那个即将做出这个选择的林美兰。

原身的记忆碎片般涌进脑海,赵富商明天晚上会来镇上,约好了在后天一早的车站碰头,车票已经买好了,就藏在枕头底下。我急匆匆地去掀开枕头,果然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的车票。

我直接二话不说把车票撕成了两半,然后想了想,又撕成了四半,扔进垃圾袋里。

沈砚洲从厨房门后探出半个脑袋,手里还攥着那只搪瓷缸子,怯生生地看着我:“妈妈……你在做什么?”

“撕一张废纸。”我把碎片扔进垃圾桶,拍了拍手,走过去把他抱了起来。

04

他真的太轻了,轻得不像一个五岁多的孩子。营养不良的设定是我亲手写的,此刻却觉得每一个字都像打在脸上的耳光。“走,妈妈带你出去转转。”

八十年代的北方小镇,和我在影视资料里看到的不太一样。没有那么光鲜,没有那么怀旧滤镜下的浪漫,灰扑扑的街道,零星的几辆自行车,空气中飘着国营饭店的油烟味和煤烟子气。

沈砚洲被我抱在怀里,两只小手紧紧地攥着我的衣领,像是怕一松手这个温柔的妈妈就会消失。

“妈妈,你今天好不一样。”他小声地说道,若不是我耳朵灵,实在听不清他说的什么。

“那你喜欢哪样的妈妈?”我伸手捏了捏他的小脸。

“现在的妈妈。你笑得好多。”他的声音闷闷的,“妈妈以前都不笑的。”

我的鼻子一酸,把他往上颠了颠,让他趴在我肩头:“那以后妈妈天天笑给你看,好不好?”他没回答,只是把脸埋得更深了。看样是害羞了,因为泛红的耳朵出卖了他。

路过供销社的时候,我停下脚步。玻璃柜台里摆着几样零食,大白兔奶糖、动物饼干、橘子味汽水,在灯光下显得格外诱人。

“想吃什么?”我低头问怀里的小家伙。我要把能给他的都要给他。

沈砚洲的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暗了下去,摇了摇头:“不要,妈妈,我不要。”

我太了解这个反应了。这不是不想要,而是不敢要。因为以前要什么都会被骂,久而久之,他学会了不开口。

我直接买了五颗大白兔奶糖,剥开一颗塞进他嘴里,又把剩下的四颗放进他秋衣前面的小口袋里。

05

奶糖的甜味在口中化开的那一刻,沈砚洲整个人都呆了。他含着糖,腮帮子鼓鼓的,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那模样像一只偷吃了小鱼干的猫,又满足又不敢置信。

“甜吗?”他使劲点头表示肯定,眼睛弯成了月牙,太可爱了。

傍晚,沈建国回来了。

这是一个和书中描述完全重合的男人:三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脸上带着车间里的机油黑痕,沉默寡言,眼神木讷。他是镇上国营机械厂的工人,一个月工资四十二块钱,养家糊口勉强够用,但在林美兰眼里,这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

他看到我在厨房里忙活,明显愣了一下。事实上,我自己也愣了一下。因为我正笨手笨脚地蹲在煤球炉子前煮面条,烟熏得眼泪直流,面条煮成了一坨,上面卧着两个荷包蛋,旁边还烫了一把小青菜。

原身林美兰是不做饭的,从来不做。她把沈建国当提款机,把沈砚洲当累赘,每天不是在抱怨就是在吵架。

“回来了?洗手吃饭。”我随口说了一句,语气尽量自然。

沈建国什么也没说,洗完手帮忙把饭端到了桌上。一家三口围坐在那张缺了一条腿、用砖头垫着的小方桌前,吃着一锅卖相很差的面条。沈砚洲坐在我旁边,小小的身子努力挺直,用筷子夹面条的动作还不太熟练,但吃得很认真,一口一口,连汤都不剩。

06

沈建国闷头吃面,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想问什么。林美兰最近反常得很,和赵富商走得近的事他未必不知道,只是这个老实男人不知道怎么开口,也不敢开口,怕一开口这个家就真的散了。

“建国。”我放下筷子,这件事必须挑明说,不然会成为心中一根刺。他猛地抬头,筷子上的面条滑回了碗里。

“我跟你说个事。”我斟酌着措辞,“我不走了。”

我明显看到他的瞳孔剧烈地震了一下,但他什么也没说。

“那个姓赵的,以后跟我没关系。”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以前是我鬼迷心窍,现在我想明白了,哪儿也不去,就在这个家。”

空气安静了很久。沈建国的嘴唇抖了抖,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次,最后他低下头,端起碗,把脸埋在碗后面,肩膀轻轻颤动着,碗后面传来一声极轻极压抑的哽咽。

我别过脸,假装没看到,实在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刻意追求霸道总裁年幼时的苦难,也刻意把林美兰塑造成恶毒亲妈,这何尝不是一种刽子手行为,我没有考虑到这个家庭他们追求的是什么。

吃完饭后,沈建国沉默地去刷了碗,沉默地烧了热水,沉默地把家里那间漏风的小屋子用旧报纸糊了糊。他做这些事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说,但每一个动作都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生怕惊动什么的力道。

晚上,我搂着沈砚洲躺在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被子薄得像纸,初冬的寒意从四面八方钻进来,但怀里的小身体温热而柔软,像一个小小的暖炉。

07

“妈妈。”黑暗中,他小小声地喊我。

“嗯?”

“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精准地扎进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原书轨迹会不会以弯弯绕绕的方式又回到原来路上,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哪天我一觉醒来又回到了自己家。但是如果给我选择的机会,我愿意。

“会。”我把下巴抵在他毛茸茸的头顶上,声音轻而坚定,“妈妈会一直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拉钩。”他从被窝里伸出小拇指,黑暗中他的眼睛亮亮的。

“拉钩。”

他的小拇指凉凉的,细细的,紧紧勾着我的手指,像是要把这个承诺刻进骨头里,然后他就抱着我笑着睡着了。

窗外传来八十年代特有的那种寂静,没有手机提示音,没有汽车鸣笛声,只有远处偶尔几声犬吠,和近处沈建国在隔壁房间轻轻的鼾声。

我盯着头顶那片灰扑扑的天花板,脑子里转过了无数个念头。明天,赵富商就会来镇上。按照原著,他会在镇上的招待所等林美兰,然后两人一起坐后天的早班车离开。

我需要处理这件事。不能让赵富商纠缠,也不能让沈建国误会,最重要的是——我必须彻底斩断这条情节线。

08

不仅如此,我还得想办法在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把日子过起来。四十二块钱的月工资,三口之家,放到哪个时代都紧巴巴的。更何况林美兰这个身体底子差得离谱,营养不良加长期失眠,走路都带喘的。

但最让我头疼的,还是这本书的“情节惯性”。作为作者,我太清楚这个世界运行的底层逻辑了。它是一本书,就必然有既定的故事线。林美兰的命运是“抛夫弃子-流落港城-抑郁而亡”,如果我要强行改变,情节会不会用别的方式把她拉回正轨?换句话说——如果我铁了心不走了,情节会不会直接把我写死?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把怀里的小家伙搂得更紧了一点。

沈砚洲已经在半梦半醒之间了,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句“妈妈”,小手在我胸前无意识地摸索着,像是要确认我还在。

我低头,在他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

“崽,你放心。”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妈妈上辈子把你写成了没有亲妈疼的小孩,这辈子,就算天塌下来,妈妈也给你顶回去。”

窗外,一九八六年的冬夜漫长而安静,我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沈建国就起床了。他在工厂上早班,每天六点出门,骑车四十分钟到厂里。以往这个点林美兰还在睡大觉,他走的时候连句招呼都不会有。但今天他刚掀开被子,就听到厨房里传来动静。他踩着棉鞋走到厨房门口,愣在原地。

我正蹲在煤球炉子前生火,脸上糊了一道灰,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正在努力让炉子烧旺起来。旁边的案板上摆着一碗搅好的面糊,两个鸡蛋,一小把葱花。

09

“你……几点起的?”沈建国的声音有些发紧。

“五点半。”我没抬头,专注地和那个不太听话的煤球炉子作斗争,“我给你做点吃的,空腹骑车胃受不了。”

身后沉默了很久。我知道他在看我。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大概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个嫌弃他穷、嫌弃他土、恨不得从来没嫁过他的林美兰,怎么突然就转了性。

但我不想解释太多。有些事情,说得越多越假,不如踏踏实实做出来。

煎饼的做法还是我妈教我的。面糊里打两个鸡蛋,撒一把葱花,摊在抹了油的锅底上,煎到两面金黄。煤球炉子的火候不好控制,第一张煎饼糊了半边,第二张才像点样子。

沈建国接过煎饼的时候,手指都在微微发抖。他低着头咬了一大口,腮帮子鼓鼓的,嚼了很久才咽下去。

“好吃。”

“以后天天给你做。”我随口接了一句,说完才意识到这话对一个被冷落多年的丈夫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没再说话,转身去推自行车,走到门口又停下来,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门口的鞋柜上,是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你……带砚洲去买点东西。”他的目光落在地上,耳朵尖红了一片,“他该添件厚衣服了。”然后他推着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10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晨雾里,忽然想起书里写过的一个细节:林美兰走后,沈建国一个人带着五岁的儿子,白天在工厂做工,晚上回来洗衣做饭。他一个大男人,笨手笨脚的,缝衣服的针脚粗得像蜈蚣。但他从没抱怨过一句林美兰,也从没在儿子面前掉过一滴泪。

后来沈砚洲功成名就,有记者问他最感激的人是谁,他就说三个字:“我父亲。”

我书里写过这句话,但我从没认真想过,这句话背后藏着多少没写出来的艰辛。

沈建国前脚刚走,后脚沈砚洲就醒了。小小的身影从被窝里拱出来,头发翘成了鸟窝,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第一反应是伸手摸旁边的位置——摸到我还在,他整个人才松弛下来,软绵绵地靠过来,声音奶声奶气的:“妈妈……”我的心都快化了,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孩子呢。

“醒了?妈妈给你洗脸刷牙,然后吃早饭。”

抱着他去院子里打水的时候,隔壁王婶正好出来晾衣服,看到我抱着孩子,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在这个院子里,林美兰从不抱孩子,从不做家务,是整个家属楼出了名的“懒婆娘”。

“哟,美兰,今天起得早啊。”王婶的语气里我能听出来是带着试探的,那也正常,毕竟谁突然见我转了性也会问一句。

11

“嗯,给孩子做点吃的。”我没多说什么,低头给沈砚洲擦脸。小家伙的脸蛋被冷水一激,皱成了包子,但还是乖乖仰着脸让我擦,两只小手抓着我的衣角,生怕被放下。我给他擦完脸又抹了蛤蜊油,小脸香喷喷的,他不太习惯这个待遇,一直在偷偷地闻自己的手背。

吃完早饭,我锁了门,带着沈砚洲出了门。今天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解决赵富商的问题。

按照原著情节,赵富商今天下午会到镇上的国营招待所,房间号是203,等待着林美兰的到来。我今天必须把这件事彻底了结。

我没有直接去招待所,而是先带着沈砚洲去了镇上的派出所。

八十年代的派出所不大,门口挂着一块白底黑字的木牌子,院子里停着两辆二八大杠。我进去的时候,值班的民警正趴在桌上打盹,听到动静抬起头,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国字脸,眼神很正。

“同志,我要报案。”

国字脸民警坐直了身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在这个年代,来派出所报案的普通老百姓不多,大部分人有了纠纷都是找居委会或者单位领导解决。

12

“什么案子?”

“有人涉嫌拐卖妇女。”

这话一出,国字脸民警的表情立刻严肃了。他拿出一个牛皮纸封面的笔录本,拧开钢笔帽:“具体情况说说。”

我深吸一口气从头说起。

赵富商这个角色,当年我写的时候只当是一个工具人,用来完成“林美兰出走”的情节。但我现在坐在这里,忽然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在那个年代,一个港城富商,不远千里跑到内地一个小镇上,拐走一个有夫之妇,这本身就不正常。林美兰以为自己是去当阔太太,但赵富商真的会娶她吗?

我写书的时候没想这么多,因为恶毒女配的结局不需要逻辑,只需要够惨。但现在我站在林美兰的立场上回头看,这件事从头到尾都透着不对劲。

一个四五十岁的港城男人,许诺一个内地已婚妇女“好日子”,给她买车票、给安家费——这放在任何时代,都是高危信号。

“那个人姓赵,自称港城富商,现在住在镇上的国营招待所203房间。”我一条一条地陈述,“他接触我有一段时间了,许诺带我去港城过好日子,给我买车票,还说要给我一笔钱。但我有丈夫有孩子,他明知我的家庭情况还在极力劝说我跟她走,我认为这涉嫌拐卖妇女。”

13

国字脸民警的笔顿了顿,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怀里的沈砚洲。

小家伙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但感觉到气氛严肃,乖乖地窝在我怀里一动不动,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民警。

“你丈夫知道这件事吗?”

“不知道。我今天来报案,就是想把这件事说清楚。我没有跟这个人走的打算,但我担心他纠缠,也担心我丈夫误会。”我的语气诚恳得无可挑剔,“所以我想请你们出面,把事情调查清楚。如果他确实有问题,不能让他继续祸害别的家庭。”

国字脸民警沉吟片刻,合上笔录本站了起来:“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叫所长。”

等他走后,沈砚洲才小声地问我:“妈妈,你在跟叔叔说什么呀?”

我低头看着他那张懵懂的小脸,忽然觉得很庆幸。庆幸自己穿来的时间点还来得及,庆幸林美兰还没有迈出那一步,庆幸这一切还可以被阻止。

“妈妈在保护我们这个家。”我亲了亲他的额头。

派出所的效率出乎我的意料。所长是个五十来岁的退伍军人,听完我的陈述后,当即决定派人去招待所核实情况。他安排了两个民警,一个便装,一个制服,以“例行检查”的名义去了招待所。

我没跟去,带着沈砚洲在派出所院子里等着。等待的时间里,我脑子里一直在盘算另一件事——钱。

就算解决了赵富商的问题,家里的经济状况还是个大问题。沈建国一个月四十二块,除去房租水电和日常开销,剩不下几块钱。沈砚洲的身体需要营养,衣服需要添置,再过几年要上学,处处都要用钱。

14

八十年代能做什么?我回忆了一下上辈子看过的一些年代文,倒卖服装、摆地摊、炒国库券……但这些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都不太现实。第一,我没本钱;第二,我是有夫之妇,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做任何“出格”的事情都会被人指指点点;第三,也是最关键的——我现在的身体状况太差了。

但我有个别人没有的优势:我知道未来三十多年的大致走向。哪些行业会兴起,哪些东西会涨价,什么时间节点做什么事情最合适。所以眼前的目标很明确:先稳住,养好身体,攒点本钱,等风来。

“妈妈,你看!”沈砚洲忽然拽了拽我的衣角,指着院子角落的一丛野菊花。金黄色的花朵在初冬的阳光下开得正盛,几只蜜蜂嗡嗡地绕着飞。小家伙的眼睛亮晶晶的,脸上带着那种三岁孩子特有的、毫无保留的喜悦。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弯下腰认真地问他:“砚洲,你想不想养一只小狗?”

“小狗?!”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整个人像被点亮了一样,“可……可以吗?”

“可以。妈妈过几天去给你找一只。”我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

书里写过,沈砚洲小时候特别想要一只小狗,但林美兰嫌脏,骂了他一顿,从此他再也没提过。这个小小的愿望被我写进了书里,又很快被情节淹没了,就像很多童年愿望一样,还没来得及被听见就消失了。但现在的我可以让这个愿望实现。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两个民警回来了。便装的那个走到我面前,表情有点微妙:“林美兰同志,情况我们已经核实了。那个姓赵的确实在招待所,但我们查了他的证件和行李,目前没有发现明显的违法证据。不过……”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这人身上带了不少现金,还有好几张不同名字的身份证明,我们觉得不太对劲,已经联系了上级部门,准备进一步调查。在这期间,我们会限制他的行动范围。”

“你的情况我们也做了记录,如果他再来纠缠你,你随时来找我们。”

15

我点了点头,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不需要赵富商被抓或者被判什么,只需要他无法按原计划带走林美兰,这条情节线就算是彻底断了。

走出派出所的时候,阳光正好,沈砚洲趴在我肩头,小手玩着我的一缕头发,忽然说了一句让我愣住的话。

“妈妈,你今天好勇敢。”

“嗯?”

“你跟那个叔叔说话的时候,一点都不怕。”他仰起脸看着我,认真得像个小大人,“以后我也要像妈妈一样勇敢。”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五岁的沈砚洲,用勇敢来形容我。他不知道的是,他才是这本书里最勇敢的那个人。在那个没有亲妈疼爱的童年里,他靠自己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而我写的那些“勇敢”的情节,不过是一个作者坐在温暖的房间里,用键盘敲出来的虚假高光。

当然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是林美兰。我可以用行动告诉他,真正的勇敢不是咬牙硬撑,而是敢于回头,敢于认错,敢于在命运给你安排好的烂结局面前,说一声“我不演了”。

“走,崽。”我把他往上颠了颠,脚步轻快起来,“妈妈带你去买件厚棉袄,再买点肉,晚上给你爸做顿好的。”

沈砚洲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买肉?”

“买肉。红烧肉。”

“哇——”

他的欢呼声惊起了院子里的一群麻雀,扑棱棱飞上了八十年代瓦蓝瓦蓝的天空。

我抱着他走在镇上那条灰扑扑的街道上,阳光把一大一小两个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16

而我不知道的是,就在我们离开派出所的那一刻,那个做笔录的国字脸民警看着我的背影,在本子上写下了一行字:“林美兰,女,二十六岁,有主动举报意识,情况待查。”

他放下笔,皱了皱眉,又加了一句:“但此人眼神与笔录中描述的‘长期精神萎靡’不符,建议持续关注。”

当然,这些我都不知道。此刻的我一心只想着一件事:去哪里能买到不带肉票的猪肉?虽然从78年以来,有些地区已经采用定量而放弃粮肉票,但是我们这大概还需要一两年。

肉票的问题,很快就在菜市场门口碰了壁。我牵着沈砚洲的小手,站在国营肉铺的柜台前,看着玻璃柜里那几块五花肉咽了咽口水。柜台后面的师傅穿着蓝布围裙,手里那把刀寒光闪闪,看我的眼神带着公事公办的冷漠。“肉票。”

“……师傅,能不能通融一下?”

“没票不卖。下一个。”

我带着沈砚洲灰溜溜地让到一边。八六年虽然已经开始改革试点,但这个内陆小镇的计划经济色彩还很浓,买肉要肉票,买布要布票,买粮要粮票。原身的肉票早就被她拿去换了烟抽,翻遍口袋也找不出半张。

沈砚洲仰着脸看我,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没有失望,只有小心翼翼的安慰:“妈妈,不吃肉也没关系的,我不馋。”

话音刚落,他的小肚子就咕噜噜叫了一声。他赶紧用两只手捂住肚子,小脸涨得通红,像是做错了什么事。

我被他的样子逗得又想笑又心酸,蹲下来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肚子最诚实了,它说它想吃肉。”

“它……它不听话。”沈砚洲认真地说,还低头瞪了自己的肚子一眼,“我回去批评它。”

“行了行了,别批评它了。”我笑着把他抱起来,“妈妈有办法。”办法确实有,虽然有点剑走偏锋。

17

我去了镇上的农贸市场——不是国营的那种,是自发形成的小集市,菜农挑着担子来卖自家种的菜,偶尔也有人偷偷摸摸卖点鸡蛋、活鸡什么的。这种地方在八六年已经不算违法了,但还处于灰色地带,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集市不大,十来个小摊沿着土路排开,卖什么的都有。我抱着沈砚洲逛了一圈,最后在一个卖鸡蛋的老太太面前停下来。

老太太大概六十多岁,脸上的皱纹像干核桃,穿着一件补丁摞补丁的藏蓝色棉袄。她面前摆着一个小竹篮,里面放着二十来个鸡蛋,旁边还有一只绑了脚的老母鸡,蔫头耷脑地蹲在地上。

“大娘,这鸡怎么卖?”

老太太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怀里的孩子,叹了口气:“姑娘,你要是买回去吃,我这鸡太老了,炖不烂。你要是买回去下蛋,那还行,一天一个蛋,稳当着呢。”

我愣了一下。这是做生意的人该说的话吗?上来就劝退顾客?但老太太的眼神很真诚,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带着一种朴实的、怕人吃亏的善意。

“那就买回去下蛋。”我蹲下来看了看那只老母鸡,毛色还算光亮,精神头虽然不好但看着没病,“多少钱?”

“三块。”

三块钱买一只下蛋的老母鸡,放在八六年不算便宜,但算算账,一天一个蛋,一个月就是三十个蛋,这个投资不亏。更何况沈砚洲这个身体最需要的就是蛋白质,鸡蛋是最容易获取的。

我掏出沈建国早上给的那十块钱,抽出三张一块的递过去。老太太接过钱,又从篮子里拿了六个鸡蛋塞给我,说什么也不肯收钱。

“给孩子吃,瞧这孩子瘦的。”她弯下腰,笑眯眯地看着沈砚洲,“娃儿几岁啦?”

沈砚洲躲在我怀里,但还是礼貌地小声回答:“五岁。”

“五岁才这么点大?”老太太心疼得直咂嘴,“姑娘,你可得多给孩子吃点好的。”

我接过鸡蛋,道了谢,抱着沈砚洲继续逛。又花了两块钱买了两斤小米、一把小葱,剩下的钱实在不敢动了,回家还要过日子。

拎着这些东西往回走的路上,沈砚洲忽然搂着我的脖子,小脸贴着我的耳朵,声音细细软软的:“妈妈,那个奶奶说我是‘娃儿’,好好听。”

18

“那以后妈妈也叫你娃儿?”

“嗯!”他用力点头,眼睛弯成了两道小月牙,“妈妈叫的更好听。”

我的心都要化了。这个小孩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么甜?明明我写他的时候给他的人设是“高冷霸总”,成年后不苟言笑,喜怒不形于色。现在这个说句话都带着波浪号的小甜豆,到底是怎么长成冰山霸总的?

哦,想起来了。是因为亲妈跑了,他才被迫长大的。想起来,我就恨不得啪啪打脸。

我心口一疼,把他往上颠了颠,让他趴得更舒服些:“走吧娃儿,回家炖鸡汤。”

回到家刚把东西放下,隔壁王婶就端着一碗酸菜过来了。

“美兰,我家今年腌的酸菜好了,给你们尝尝。”她把碗放在桌上,眼睛却在屋里转了一圈,目光在我买回来的小米和鸡蛋上停留了片刻。

我心里明镜似的。这栋筒子楼里住的基本都是机械厂的职工家属,家家户户的门都薄得像纸,谁家吵架、谁家吃肉、谁家来了客人,整栋楼都知道。林美兰之前的名声太差了,今天突然转性,必然会引起各种猜测。

王婶不是坏人,但她代表了那个年代特有的邻里文化:什么事都要管,什么事都要问,动机一半是热心一半是八卦。

“谢谢王婶。”我接过酸菜,顺势打开话匣子,“以前我年轻不懂事,做了不少糊涂事,给王婶添麻烦了。以后我会好好过日子,把砚洲带好,跟建国好好过。”

王婶显然没想到我会说这种话,愣了几秒,眼圈忽然就红了:“美兰啊,你能这么想就对了。建国那孩子是个好的,砚洲又乖,你们这个家好好过,日子总能好起来的。”

她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说了好一会儿,临走的时候硬是把碗里的酸菜倒了一大半在我家碗里,又回去端了一碗咸菜过来。“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跟王婶说。”

19

门关上之后,我靠着门板长长地呼了一口气。邻里关系这一关算是过了第一步。在八十年代的小镇上,口碑比什么都重要,一个好的名声能省去无数麻烦。

沈砚洲蹲在地上,正在认真地研究那只老母鸡。老母鸡被绑了脚,歪歪斜斜地站在墙角,咕咕咕地叫。小家伙不敢靠太近,保持着半米的距离,歪着脑袋和鸡对视,嘴里念念有词。

“你在跟它说什么?”我走过去蹲在他旁边。

“我跟它说,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鸡了,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他转过头来,一脸认真,“妈妈,它叫什么名字?”

“你给它起一个。”

沈砚洲拧着小眉头想了好一会儿,郑重其事地说:“小花。”

“……为什么是小花?”

“因为它是母鸡。”他理直气壮地说,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好吧,五岁孩子的起名逻辑,不需要深究。其实让我起名就直接小鸡了。

我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个下午。老母鸡炖了汤,用王婶给的酸菜炒了个鸡蛋,小米粥熬得稠稠的,上面浮着一层米油。鸡汤炖好的时候,香味顺着门缝飘出去,整栋楼都闻得到。

沈砚洲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眼巴巴地看着灶台上的锅,小鼻子一耸一耸地闻着香味,但一声都不催。我偶尔回头看他,他就冲我露出一个讨好的、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容,好像在说“我没催哦我真的没催哦”。

五点半,沈建国回来了。他的工装上面全是油污,脸上带着一整天的疲惫,但推开门的那一刻,他愣在原地。

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鸡汤、金黄的炒鸡蛋、浓稠的小米粥,还有一小碟咸菜。昏黄的灯泡发出暖色的光,把不大的屋子照得温馨而安详。

沈砚洲已经乖乖地坐在桌边了,小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眼睛却一直盯着鸡汤。

我从厨房伸出头来,“回来了?快吃饭吧。”

沈建国站在门口,像是被什么东西钉住了。他看着桌上的饭菜,看着乖乖坐着的儿子,看着我系着围裙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样子,嘴唇哆嗦了好几次,最后只憋出一个字,“好。”

他转身去院子里的水龙头下洗手,水声哗哗的,我在屋里听到他用力吸鼻子的声音,假装没听到。

20

吃饭的时候,沈砚洲喝鸡汤喝得小脸通红,鼻尖上挂着汗珠,腮帮子鼓鼓的,活像一只满足的小仓鼠。他每喝几口就要抬头看我一眼,确认我还在,然后低头继续喝。

沈建国吃得很慢,像是在品味每一口食物。他时不时夹一筷子菜放到我碗里,不说话,也不看我,动作生硬得像在执行某种任务。

我注意到他自己几乎没怎么吃鸡肉,把好一点的肉都留给了我和孩子。

“建国。”我给他叨了一筷子鸡肉。

他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我今天去派出所了。”

他听到这话的筷子顿住了。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没有隐瞒,也没有添油加醋。说到赵富商的时候,沈建国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的右手——那只握着筷子的手——指节泛白,青筋微微凸起。

“……就是这样。派出所的人说会调查,如果他没问题,自然不会把他怎么样。但如果他真的有问题,也算是给社会除了个害。”我说完后静静地看着他,他什么反应也没有,看不出高兴还是生气。

沈建国放下筷子,端起桌上那碗已经凉了的小米粥,一仰头喝了个干净。他放下碗的时候,眼眶是红的,但嘴角有一个几乎看不出来的、微微上扬的弧度。

”你不想说什么吗?”

“吃饭吧。”他的声音还是那样闷闷的,没什么表情,然后他伸出筷子,把碗里最后一块鸡腿肉夹到了我碗里。

21

那天晚上,沈砚洲睡着之后,我坐在床边,翻开了一个从抽屉里找到的牛皮纸笔记本。这是原身林美兰的记账本,上面歪歪扭扭地记着一些开支,后面几页被撕掉了,只剩下前面几页。我翻到最后一页,用铅笔写下了未来几个月的大致计划。

短期目标:养好身体,修复家庭关系,攒够一百块钱本金。

中期目标:等政策再放开一些,做点小生意。摆摊卖早点是最现实的,投资小、风险低、现金流好,而且我上辈子虽然是个写小说的,但厨艺还算过得去……应该算吧。

长期目标:供沈砚洲读书,让他这辈子不用再做那个“被亲妈抛弃的霸总”。他可以当霸总,也可以不当,随便他想做什么都行。只要他开心。

写完之后我盯着这页纸看了很久,忽然想起一件事。

这本书的原著里,沈砚洲之所以成为霸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童年的创伤——他拼命赚钱、拼命往上爬,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值得被爱。那个被亲妈丢下的五岁小孩,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追赶一个永远追不上的影子。但现在,那个影子不走了。那个影子蹲下来了,把五岁的他抱进怀里,在他耳边说:你不是赔钱货,你是妈妈这辈子最珍贵的宝贝。

那么,没有了这个动机的沈砚洲,还会成为那个叱咤风云的商业帝国掌舵人吗?

我不知道我改变了他的人生,这是对还是不对。

我把笔记本合上,关了灯,躺下来,轻轻地把这个小小的人儿拢进臂弯里。

22

窗外,一九八六年的冬夜静悄悄的。

而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一本翻开的书的某一页,文字正在无声地、不可逆转地发生变化。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林美兰这副破身子养了回来。不再失眠,不再心慌,走路不带喘了,脸上也有了血色。沈建国看我一天天好起来,脸上的表情从小心翼翼变成了偷偷开心,那种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样子,像极了他儿子。

沈砚洲的变化最大,小家伙的脸颊开始长肉了,原本蜡黄的小脸变得白里透红,头发也有了光泽。最重要的是,他开始笑了,大声地笑,肆无忌惮地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露出两颗小米牙,整栋筒子楼都能听到他的笑声。

他还学会了一件事——撒娇。“妈妈,抱。”他张开两只小短手,仰着脸看我,那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自己走。”

“不要嘛,妈妈抱。”小嘴一瘪,大眼睛里立刻蓄满了水雾。

我认输。这谁顶得住?

沈建国在旁边看着,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住。他虽然还是不怎么会表达,但行动上一点不含糊。发了工资,全部交到我手上,一分不留。下班回来,抢着做家务。半夜沈砚洲踢被子,他比我醒得还快。

有一天晚上,他喝了几口酒,红着脸跟我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久的话,“美兰啊,这个家,有你才叫家。”我没说话,给他盛了一碗汤。

腊月二十三,小年。

我炸了油饼,炖了排骨,炒了四个菜,一家三口围在那张缺了一条腿的方桌前吃了顿好的。沈砚洲吃得满嘴油光,小手油乎乎地举着一块排骨,非要喂给我吃。

“妈妈第一口!”

我咬了一口,他又举着剩下的排骨去喂沈建国:“爸爸第二口!”

沈建国愣了愣,张嘴咬住那块已经被啃得乱七八糟的排骨,嚼了嚼,低下头,眼眶红红的。

23

窗外开始下雪了,一九八六年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地落在筒子楼的瓦檐上,落在院子里那棵光秃秃的槐树上,落在远处工厂烟囱冒出的白烟里。

沈砚洲趴在窗台上,小手在玻璃上画圈圈,哈出的白气模糊了他的笑脸。

“妈妈,下雪了!”

“嗯,下雪了。”

“雪化了会变成什么?”

我想了想,蹲下来平视他的眼睛:“会变成春天。”

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笑了,那笑容比窗外的雪还要明亮。

“那我要把雪都藏起来,这样一直都是春天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把他抱进怀里,下巴抵在他毛茸茸的头顶上。怀里的小身体暖烘烘的,带着奶香味和油炸饼的味道,是人间烟火气最真实的样子。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本很大的书,翻开着,页角微微卷起。书页上的文字正在变化,一行一行地消失,又重新出现。我凑近去看,看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故事——一个普通女人和她的家人,在八十年代的小镇上,吵吵闹闹、磕磕绊绊、又甜又暖地过日子。没有虐心的情节,没有狗血的转折,就是很普通的一天又一天。

24

我醒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

沈砚洲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趴在旁边用小手指描我的眉毛,认认真真的,像在画一幅很重要的画。

“妈妈,你醒了。”他收回手指,冲我笑。

“嗯,醒了。”

“妈妈,我刚才偷偷许了一个愿望。”他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小手拢在嘴边,压低声音说,“我许愿,以后每一天都像今天一样。”

窗外的雪停了,阳光透过结了冰花的玻璃照进来,落在他的小脸上,明晃晃的。

“会的。”我亲了亲他的额头,声音轻得像怕惊动了什么。

“每一天都会像今天一样。”

(正文完)

【后记】

沈砚洲十八岁那年,收到了北方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他长成了一个很好看的少年,眉眼清俊,个子高挑,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但最让人喜欢的是他的性格——温和、明朗、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和他五岁时一模一样。

送他去车站那天,我往他包里塞了一大堆东西:自家做的肉酱、新织的毛衣、一包大白兔奶糖。

“妈,我真的拿不下了。”他哭笑不得地看着那个鼓鼓囊囊的包。

“拿得下拿得下,火车上吃。”

沈建国站在旁边,还是一如既往地沉默,只是趁儿子不注意的时候,往他外套口袋里塞了一个红包。

火车开动的时候,沈砚洲从车窗探出头来,冲我们挥手。

风吹起他的头发,阳光落在他的笑容上。“妈!爸!我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列绿皮火车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天际线上,心里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

25

沈建国站在我旁边,忽然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粗糙、干燥,指节粗大,是干了一辈子活的手。但很暖。“别哭。”

“我没哭。”

“你哭了。”

“你真烦人。”我吸了吸鼻子,把手抽出来擦了擦眼睛,又把手塞回他手心里。

“走吧,回家。”

转身的时候,我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冬天,想起那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穿着洗得发白的秋衣,怯生生地站在床边喊我“妈妈”。想起那个小年夜,他趴在窗台上问我,雪化了会变成什么。

我说,会变成春天。他果然长成了春天一样的人。

沈砚洲寄来的第一封信,是一个月以后。

信封上用蓝色圆珠笔工工整整地写着家里的地址,字迹还带着少年人的青涩,一笔一划都很用力,像是怕我看不清。我拆开的时候手在抖,沈建国站在旁边,嘴上说着“你急什么”,脖子却伸得比谁都长。

信纸上只有几行字,“妈,学校食堂的饭没有你做的好吃。北京的风很大,但太阳也很好。我想家了。”

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眼泪啪嗒啪嗒掉在信纸上,把“我想家了”三个字洇湿了一大片。沈建国把信抢过去,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最后把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他那件工装的内兜里,拍了拍。“我明天去给他寄点钱。”

深夜我想起我想念的那个家,在另一个时空,另一条时间线上。那里有我上辈子的父母,有24小时热水的淋浴,有外卖软件里琳琅满目的选择,有敲击键盘时清脆的响声。但那些想念,像隔着一层毛玻璃,模模糊糊的,疼,但不太真实。

更真实的想念,是另一件事,我想念那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

他已经不在了。不是消失了,而是长大了。长成了一个会写信说“我想家了”的少年,长成了一个会往家里偷偷寄奖学金的儿子,长成了一个比我在书里写的那个“高冷霸总”温暖一万倍的人。

26

我亲手把他养大了,把他从那个被亲妈抛弃的悲惨剧本里,一点一点地拽了出来。可是奇怪的是,我总觉得欠他一句谢谢。

不是因为他对我们多好,而是因为——是他,让我在这个错位的时空里,找到了真正想成为的人。

上辈子我写了很多养崽文,每一本都有人说“好暖”“看哭了”“我也想要这样的妈妈”。我坐在出租屋的电脑前,看着那些评论,觉得自己是个挺不错的人,写出了挺不错的文字,温暖了挺多的人。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些温暖是虚构的。我写一个妈妈如何爱孩子,但我不曾真正当过妈妈。我写一个家庭如何渡过难关,但我不曾真正撑起过一个家。我坐在安全的地方,用键盘敲出别人的悲欢离合,然后关掉文档,回到自己平淡的生活里。

那也没什么不好。但和现在不一样。现在我知道了一个鸡蛋对于长身体的孩子意味着什么。知道了冬天凌晨五点半生炉子是什么感觉。知道了十块钱要怎么掰成八瓣花才能让一家三口撑到月底。知道了什么叫做“咬咬牙”,什么叫做“忍一忍”,什么叫做“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这些事,坐在电脑前敲键盘是永远敲不出来的。

所以我想谢谢他。谢谢这个被我亲手“写”出来的孩子,用他的存在,教会了我什么是真正的爱。

27

沈砚洲大二那年寒假回来,长高了一大截,站在家门口要低头才能进门。他放下行李的第一件事,不是喝水不是休息,而是从背包里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纸盒子,放在桌上。

“妈,给你的。”

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深红色的围巾,针脚不太均匀,有的地方松有的地方紧,但能看出来织的人很用心。

“你织的?”我不敢相信。

他耳朵红了,别过脸去:“室友教了一半,后面我自己瞎弄的……不好看就算了。”

我把围巾围在脖子上,毛线有点扎人,但暖得要命。

“好看。”我高兴得不行,“特别好看。”

沈建国在旁边咳嗽了一声,沈砚洲立刻从背包里又掏出一样东西——一个搪瓷杯子,杯身上印着“劳动模范”四个字,一看就是学校发的奖品。

“爸,这个给你。”

沈建国接过杯子,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最后“嗯”了一声,转身把杯子放到了柜子最上面那层,和那封已经泛黄的信放在一起。

晚上吃饭的时候,沈砚洲忽然放下筷子,看着我,表情很认真。

“妈,我小时候有一件事,一直想问你。”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什么事?”

“那年冬天,你到底为什么没走?”

空气安静了几秒。沈建国夹菜的动作停了一下,然后继续若无其事地吃饭,但耳朵竖得比谁都高。

我看着沈砚洲的脸。二十岁的少年,眉目清朗,眼神干净,早已看不出当年的样子,但他的眼睛没变,还是那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清澈见底的眼睛。

“你觉得呢?”我反问。

他想了一会儿,笑了:“因为舍不得我吧。”

我也笑了,没有否认,也没有完全承认。舍不得他,当然是真的。

这些话说出来太矫情了,我只是夹了一块排骨放到他碗里,说:“吃你的饭,问那么多。”

他笑着低头扒饭,耳朵尖还是红的。

28

那天晚上,沈砚洲和沈建国在院子里下棋,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们。

冬天的月亮很亮,照得院子里那棵老槐树的影子清清楚楚。父子俩坐在小板凳上,沈建国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沈砚洲笑嘻嘻地等着,时不时说一句“爸你快点”。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那本《霸总总裁爱上保洁阿姨的我》,在我穿越之后,后来的故事是什么?那本书的读者们,看到的是一个怎样的结局?书里的沈砚洲,还会成为那个叱咤风云的霸总吗?

我不知道,也不在乎了。因为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我穿越进来,不是为了改写一个角色的命运。我是来学会一件事的:爱不是写出来的。爱是活出来的。

沈砚洲大学毕业那年,没有去什么跨国公司,也没有当什么霸总。他回到镇上的中学当了一名老师,教语文,偶尔在课上给学生们讲他小时候的故事。

而我,每次路过那所中学,听到教室里传来的读书声,都会放慢脚步。

我这一辈子,写了一本书,养大了一个孩子,和一个沉默的男人过了大半辈子,学会了生炉子、腌酸菜、在十块钱里精打细算地过日子。

这些事,没有一件值得写进书里。

但它们比任何一本书,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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