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传票寄到医院。
案由:拒不支付抚养费。
原告:陈浩,男,18岁。
我盯着传票看了半小时,拨通法院电话。
“法官,我今年24岁,母胎单身。”
“被告陈述需基于事实,传票有你的亲笔签名和结婚证复印件。”
电话那头声音严肃。
“您算过账吗?”
“什么?”
“我大儿子18岁,说明我6岁就生了他。”
电话里死寂。
“你带上身份证,马上来一趟。”
......
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
我手里捏着催款单。
两万三千块,我妈下周心脏搭桥手术的费用缺口。
我把单子对折塞进口袋,推开病房门。
我妈躺在三号床,鼻子里插着氧气管。
“晓晓,工作忙就别天天往这跑。”她声音很虚。
“超市今天调休。”我走过去给她掖被角,“钱的事你别管,我找店长预支了半年工资,够了。”
这是假话。店长昨天刚拒绝了我。
我正盘算晚上去夜市摆地摊,手机震了。同城快递员站在病房门口。
“林晓是吧?法院专递,签收一下。”
我在电子屏上划下名字,撕开牛皮纸信封。
传票。
案由:抚养费纠纷。
原告:陈浩,男,18岁。陈宇,男,14岁。陈婷,女,10岁。
被告:林晓,女,24岁。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三名原告过去十年抚养费共计三百六十万元,并承担后续抚养义务。
三百六十万。我连两万三都拿得很艰难。
我拿着传票走到楼梯间,拨通座机号码。
“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哪位?”
“我叫林晓,刚收到传票,这案子搞错了。”
“案号报一下。”
我念了一串数字。键盘声传来。
“林晓,女,身份证号......没错啊。原告起诉你遗弃未成年子女,拒不支付抚养费。下周二开庭,必须到场。”
“法官,我今年24岁,母胎单身。”
“被告陈述需基于事实,卷宗里有你的结婚证复印件,还有你亲笔签名的财产分割协议。”
“您算过账吗?”
“什么?”
“我大儿子18岁,说明我6岁就生了他。”
电话里死寂。足足十秒。
“你带上身份证,马上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