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送不查"撑了不到五天。
问题出在送信的节奏上。新信来得太快,他送的速度跟不上。蓝布包里的信,从五十封涨到六十三封,又涨到七十一封。每天睁眼,枕头边就多一两封,像潮水,他往岸边退一步,浪追两步。
送不出去的原因很实在:有些收信人已经死了。
比如有一封,收信人写着"陈守仁吾儿陈小满"——陈守仁是火灾死者之一,他儿子陈小满如果还活着,得去镇西头找。沈渡按"脑子里的路"走到镇西头,问了三家,才找到开杂货铺的陈小满。人活着,信送到了。
可另一封,收信人"卫生院张大夫",沈渡去卫生院一问,张大夫三年前中风走了。信送谁?
还有一封更绝,收信人只写"河对岸那个穿红棉袄的姑娘"——连名字都没有。沈渡在河坝站了半天,脑子里那条路断在河中间,像桥被抽走了。
他试着把"死人收信人"的信暂存,可暂存的结果是:这些送不出的信,情绪最重。它们不像别的信送出去就安静了,而是夜里在他枕头边"醒"着,一封叠一封,压得他胸口发闷。他记性掉得更快了——有回苏晚打电话来,他接起来,脱口喊了"外公",吓得苏晚在那头沉默了三秒。
苏晚是镇图书馆管理员,二十四岁,和他同岁。两人小时候在镇上见过,不算熟。沈渡回镇后常去图书馆查资料,慢慢熟了。苏晚话不多,但翻旧档案比检索系统快。
"你最近不对劲。"苏晚在电话里说,"脸色跟纸一样。你外公的事,别把自己搭进去。"
沈渡没说信的事。他还没想好怎么跟一个普通朋友开口"我会接收死人寄来的信"。
可暂存信堆到第九封那夜,出事了。
他梦见自己站在一间很大的屋子里,四面墙全是抽屉,每个抽屉里塞着一封没送出的信。他想逐个打开送,手却穿过抽屉,抓不住。梦里的慌,延续到醒来——他发现自己站在院里,光着脚,手里攥着那封"红棉袄姑娘"的信,正往河里走,像是梦游着要去把信交给河。
冷水没过脚踝,他激灵醒了。
退回屋,他抖得停不下来。不是冷,是怕。怕自己哪天在梦游里把该送的信送错人,或者更糟——怕自己忘了自己是谁,忘了为什么要站在这镇上。
他给母亲打了电话,声音压得很低:"妈,这活儿,有没有……不干的法子?"
母亲在那一头,很久没说话。
"你外公试过。"她最后说,"他年轻时也往河里扔过,也烧过。没用。信认人,不认火。阿渡,你要么接着送,要么……等它们把你送走。"
"把我送走?"
"你外公晚年,有时候不认得我。他送了四十年,送到最后,把自己送没了。我没敢告诉你。"
沈渡握着手机,指节发白。
挂了电话,他坐到天亮。第一缕光从窗缝漏进来时,他做了个决定:不烧,不扔,也不躲。但得找人搭把手——一个人扛,他扛不过外公那四十年。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苏晚。不是因为她是受害者后代(他还不知道),是因为她翻档案快,而且嘴严。
第二天他去图书馆,把"红棉袄姑娘"那封信的困惑说了——当然,没说信是河里漂来的,只说"整理外公遗物,有封没写名字的信,只知道'河对岸穿红棉袄的姑娘',您帮我查查八七年前后河对岸有没有这人"。
苏晚真给他查到了。镇志婚姻卷里,一九八六年,河对岸柳家村有个姑娘,出嫁前常穿红棉袄,冬天溺在雾溪里,尸首没捞全。死时十九岁。
"这信,"苏晚把复印件推过来,"像是写给她没出世的孩子。你看这句——'娃,娘不是不要你'。"
沈渡看着那行字,胸口又闷了一下。他把信收好,决定亲自去柳家村,找那姑娘的婆婆,把话带到。
出门前,苏晚忽然叫住他:"沈渡,你最近查的这些,都绕着八七年那场火。我奶奶晚年总说,'镇上的雾,是冤枉人化的'。你……别查太深。有些事,镇上的人是不想让人翻的。"
沈渡点头,没应声。他听见了警告,可他脚底那条"路",已经自己往火的中心拐了。
苏晚的提醒让他多想了一层:如果这镇上人人都怕翻那场火,那他送的每一封信,其实都是在掀别人家的屋顶。周奶奶的屋顶,陈小满的屋顶,何秀家的屋顶——还有他自己家的。他以为自己在替死者说话,可死者说话的代价,是活人的不安。
他那天在图书馆坐到闭馆,看苏晚把"红棉袄姑娘"的线索抄进笔记本。她写字很快,笔尖在纸上沙沙的,像在替那些说不出话的人,把话一笔笔画出来。沈渡忽然觉得,苏晚比他适合干这个——她翻档案像鱼进水,而他每送一封,就丢一段自己的记忆。
"苏晚,"他忽然说,"要是我哪天记性坏到认不出你,你别嫌我。"
苏晚笔尖一顿,抬头看他,眼神里有种他读不懂的软:"你外公记性坏的时候,也认得你外婆吧?"
"……认得。晚年只认得她一个人。"
"那就行。"苏晚低头继续写,"你就算只认得我一个,我也不嫌。"
沈渡没接话。他怕的就是那一天——只认得一个人,其他全忘了,包括为什么站在这镇上、为什么送这些信。那样他和外公有什么区别?外公记性坏到最后,只记得"要把信送完",于是送了一辈子。
可也正是这份"只记得送信",让五十二个人有了说话的机会。
从柳家村回来那夜,他又收到一封新信。这封收信人写的是他自己——"沈渡亲启",寄信人空白处画了个小小的人形,像是外公随手涂的。
信只有两行:
"送不出的,先养着。养信的人,自己也会被养。你记性掉,是他们在教你,什么叫'忘了自己,记得别人'。"
沈渡盯着那两行字,忽然鼻子一酸。外公没说"别送",也没说"快送",说的是"养着"。像养一盆花,不催它开,等它自己开。
他把这封也放进蓝布包。蓝布包现在鼓得像个怀了秘密的肚子。他摸着布包,想:外公当年,是不是也这样,每晚摸着包,数今天送了几封、养了几封,然后天亮接着送?
一个人,四十年。
沈渡忽然很想抽根烟。他不会抽,只是觉得,这种时候,该有点什么东西,在指间燃着,提醒自己还活着。
他没抽烟,去厨房倒了杯冷水,对着窗外的雾喝。雾贴着玻璃,白得不均匀,像有人在水那头,用指腹一下下按着玻璃,按出一张没五官的脸。
他伸手,也按在玻璃上。里外两个掌心,隔着一层凉,像隔着三十九年。
"外公,"他轻声说,"你养了四十年,我养不了那么久。但我先养着。养到能送的那天。"
雾里那只没五官的手,慢慢缩回去了。
沈渡把杯子搁下,发现自己的手在抖——不是怕,是累。这大半个月,他没睡过一个整觉,记性像漏了的桶,今天装明天漏。他忽然很怕一件事:等他把五十二封信送完,会不会连"沈渡"这两个字都忘了是谁。外公晚年只认得外婆一个人,是不是就是这个下场——送了一辈子信,把自己送没了,最后只剩"要把信送完"这一个念头,吊着一口气。
他不敢想,可越不敢想,那念头越往心里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