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七个说谎的人里,找那个最先说谎的。"纪明川的声音很轻,像是在对一个已经碎掉的东西解释为什么还要继续敲。
"你来找我,是为了——"
"让法律来。"
他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楼下响起了警笛。
远处,十几辆警车停在烂尾楼的楼下。红蓝两色的光旋转着打在未完工的混凝土外墙上,像一场特殊的灯光秀。
沈珂站在车旁,仰头看着楼顶。
她身后站着一队穿黑色制服的刑警。
录音笔还在我的口袋里转着。我忽然笑了起来。
"你姐姐写字还是这么用力。"我说,"纸都凹进去了。"
我没有跑。
警察上来的时候,我正在把录音笔从口袋里掏出来。沈珂走在最前面,黑色皮靴踩在碎砖上,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她今年四十一岁,杭州刑侦支队大队长,短发,素面,眼角的细纹像刀刻的。
我见过她两次。
第一次是陈远死后第四天,她带队去陈远的公寓做现场复核。我是以"死者好友"的身份在场的,站在走廊上等她的人翻完。
第二次是三天前,我去支队找她,把林蔓、赵衍、陈远的资料放在她的桌上。她说会看看。然后她问了我一个我当时没听懂的问题:"许女士,您和陈远的关系很好吧?那他为什么在手机备忘录里写'别让知遥知道我在翻什么'?"
现在我才懂了那次问话的真正意思。
"这是纪明川给你的。"我把录音笔递过去,"里面录了我今晚问他的话。你可以听。"
沈珂接过录音笔,转了转,放进证物袋。
然后从口袋里拿出另一支。
"这是纪明川给我的。"她说,"他在见你之前报了警。他说他怕自己下不了手揭穿你——所以让法律来。"
我回头看了一眼纪明川。他站在楼梯口,摄影包还背在肩上,脸上没有表情。但他握着楼梯栏杆的那只手在发抖。
不是害怕。是忍了很久很久终于放下来了的那种抖。
"许知遥,"沈珂说,"你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可以请律师。"
我点点头。
两个刑警走上来,一左一右站在我身边。其中一个年轻女刑警轻轻拉了一下我的手腕——不是在铐,是在确认我不会跳下去。
"我不会跳的。"我说。
然后跟着他们下了楼。
审讯室在刑侦支队三楼。房间不大,墙上贴着白色吸音棉,一张不锈钢桌子,三把椅子。单向玻璃对面是观察室——对面能看到这边,这边看不到对面。
我知道沈珂就在玻璃后面。
问了姓名、年龄、住址、职业之后,沈珂坐下来。她没带助手。
"说说吧。"她把录音笔放在桌上。
"你问,我答。"
"林蔓。"
"林蔓。九月十二号晚上十一点,我坐最后一班高铁到南京。她住在鼓楼区一个老小区,独居。我敲门的时候她刚哭过——她收到照片了,背面是7,吓得在电话里问我怎么办。我说,别报警,我过去陪你。
她给我泡了茶,手还在抖。我把日记残页放在她面前。方晴的字,纸背都凹进去了。我说:'方晴的日记没烧完。这一页,我替你留了三年。证词草稿是你写的,林蔓。这页纸要是落到警察手里,第一个被翻出来的人是你。'
她问我怎么办。
"烧了它。"我说,"烧了,就没人知道。"
她真的去烧了。我让她去浴室烧,开着窗。她跪在浴缸边,先烧证词复印件,打火机打了三次才点着,烧到一半,又去烧那页日记。烧到一半的时候,我把剩下的从她手里抽走,丢在她脚边。
她抬头看我,眼睛红得厉害。
"烧到一半的纸,最像一个人的愧疚。"我说,"警察会以为,是你自己烧的。"
那天晚上我带了一瓶红酒上去,说压压惊。她喝了两杯就趴在桌上——她酒量一直不好,三年前在川西,一杯啤酒就吐了。我把她扶进浴室,放水,用她自己的修眉刀,割了她两个手腕。水漫到瓷砖缝。
她妈的电话响了一夜,我没接。凌晨两点,法医说那是她的死亡时间。我等到凌晨四点,从后门下了楼,在南京南站候车大厅等天亮,赶上了七点一刻开往杭州东的动车。
空酒瓶我带走了。她手机里我们俩的通话记录,我也删了。现场干干净净,只有一个崩溃自杀的女人。
"赵衍。"
"赵衍。我从陈远的邮箱进了研究所的校友系统——他的密码一直没换过,我太了解他。我查到赵衍的行程:十月三号来杭州出差,入住离江八百米的那家酒店。他怕水,你知道他怕水到什么程度吗?他不敢看江。
十月二号晚上十一点,我用一张不记名电话卡给他发了条消息:'方晴的日记在我手上。今晚一点,江边见。你一个人来。'
他不敢报警。三年前的证词,措辞是他润色的。报了警,第一个完的就是他。
监控里他一个人沿江走了两公里,在最后一个摄像头拍不到的地方,我等着他。
他看到是我,愣了。我说:'林蔓死了。下一个,按方晴的排名,轮不到你。'
我把那页残页递到他眼前。6.赵衍——他说数据采集那。他问后面写的是什么。我说:'他说数据采集那天,是他关的仪器。'
他信了。他站在江边,背对着江水,整个人都在抖。
他失眠,安定吃了两年。收到消息那晚,他又在房间里加了量——床头柜上的药瓶,空了大半。后来法医在他胃里找到了那些药。我递给他一罐啤酒:'喝一口,压压惊。'他喝了几口就开始晃。酒精和安定一起上来,他腿一软,跪在堤岸上。我蹲下来,帮他理了理冲锋衣的领子,轻轻推了一把。
他不会游泳。
我把空罐带走了,他的手机也带走了,扔进了江心。岸边干干净净,只有一个自杀的人。
"陈远。"
陈远的死。审讯室的空调嗡了两秒。沈珂没催。我喝了一口水——年轻女刑警递过来的,纸杯。纸杯壁很薄,热水透过纸壁烫着指尖。
"陈远什么都想起来了。不光想起来我先到崖边,还想起来我回营地的时候袖口有水渍——不是汗,是推人的时候她抓了我一把,悬崖边的冷雾凝在冲锋衣上。他想起了所有细节。他想去报警。"
他还写了一封信。压在床头柜的闹钟底下,封好了,没贴邮票。开头写着:'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事,请把这封信交给警方。'
我没看下去。我拿走了,当晚烧了,看着火苗把他三年的愧疚烧成灰。
我喝了一口水。
"所以我去找他。我说我也想起来了一些事,我们一起去报警好不好。他信了。"
"然后他从楼上摔了下去。"
"生前。"
"你提前把他推了下去。故意。明知有致死可能。在刑法上——"
"我知道。"
"照片是谁寄的?"沈珂问。
"我寄的。"我说,"我重新洗了那张合影,七个号码,寄给林蔓、赵衍、于小棠、周恺。陈远那封我没寄——他不需要,他自己摸到了真相。最后一张,编号5,贴在我自己门上。"
"包括你自己。"
"包括我。"我说,"最安全的位置,是受害者的名单。"
"但顺序不对。"沈珂说,"你杀了7、6、4,跳过自己,也跳过了3和2。"
"编号是名单,不是闹钟。"我说,"谁先摸到真相,谁先死。陈远先摸到了,所以他死在前面。"
沈珂把手从桌上拿下来,放在膝盖上。她看着我的表情,大概在找什么东西——忏悔、恐惧、崩溃、解脱。我不确定她有没有找到。
"有一个问题。"她说。
"嗯。"
"为什么按方晴日记里的信任排名杀人?"
我看着单向玻璃里映出的自己。日光灯的嗡鸣填满了审讯室的安静。
"方晴死后第二天,考察队联络了后方导师。导师联系了警方。警方赶到营地时,所有人在帐篷里沉默地坐着。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哭。然后周恺提出了'统一说法'。"
"周恺先提的?"
"'失足'是他提的。我说改用'风大'。陈远补充了'她弯腰捡数据表时脚滑'。于小棠编了'我们听见她喊了一声,跑过去时人已经不见了'。林蔓写了草稿,赵衍帮忙润色了措辞。七个人,两小时,一份证词。"
"她把我们排在从7到1。7是最先被看穿的,1是她最信任的。我是第一个被她看出来撒谎的人——因为我帮她'校对'数据。我改了她的裂缝计读数。改了三处。位移量小了整整一个数量级。她第一天就发现了。"
"她没当场揭穿你。"
"没有。她给了我时间自己承认。第一天,第二天,一直到出事前一天晚上。她在帐篷里翻数据翻了一宿。第二天早上她去找导师。"
"但是你比导师先到了她面前。"
"是。"
"所以编号的顺序——7到1——"
"是她写的。我执行的。"
"为什么按这个顺序杀?"
我低头看着纸杯里的水。水面映着日光灯管,惨白。
"因为我得把那本日记烧掉。我以为全烧了。"我抬起眼,"火从外沿往里烧。我抢到手里的,只有外沿的六页。六个名字,从7到2。7是林蔓——数据完全不会写,方晴给她改过三次。6是赵衍——仪器操作全是错的。5是我——在原始数据上动手脚。"
"周恺排3。于小棠排2。"
"对。但她最信任的人,排在最里面——1号,才是离她心最近的人。那一页我没看到。火太快了。"
"那你现在知道了。"
"我现在知道了。不用看那一页我也知道——周恺只会说良心上过不去,但不会出头;于小棠只会说害怕,让大家别再提了。那一页上写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还有——"
还有一个名字。编号1。
我不知道是谁。但我知道是那个人——方晴最信任的人,方晴被推下去之后,从头到尾沉默到底的那个人。不开口,不揭发,不站出来。直到现在。
方晴没看错任何人。
她只是信错了"我们会良心发现"这件事。
沈珂合上笔录。她站起来,推椅子。椅脚和不锈钢地面摩擦发出短促的吱一声。
她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开口了。
"你知道方晴的日记里,谁排第一吗?"
沈珂回头看我。
"我不知道。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因为那一页被烧掉了。"
"不是你烧的?"
"是我烧的。但烧之前来得及抢出来的,只有外沿的六页。从7到2。她的排名是从内到外的——里面是编号1,外面是编号7。我只看到了外面的那几页。最里面的——"
"你一把火全烧了。"
"对。"
"后悔吗?"
我看着头顶的日光灯。它有一个很小的风哨效应,每隔几秒跳一下。审讯室的墙上贴着白色吸音棉,灯光打在上面很均匀,没有影子。
"我不在她信任的名单上。"我说,"从来不在。"
沈珂推开门,走了出去。
门合上的那一刻,带起一阵非常轻微的风。审讯室里的纸杯轻轻晃了一下。水面恢复了平静。
如果三年前在川西,我就知道方晴信任的人排在第几——如果我当时提前翻到最后几页——我会怎么做?
杀了她,还是收手?
我只知道那把火,烧掉了太多东西。
方晴的字写得那么用力,纸背都凹下去了。燃烧的时候每一页都蜷成透明,像一群飞不了的蛾。
一年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庭审持续了十一天。我认了罪,没有上诉。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的时候,旁听席上坐着很多人。
我妈坐在最后一排,头发白了一半。她没有看我。她看着法官。法官说"死刑"两个字的时候她闭上眼睛,哭了。但不是出声地哭。
于小棠没有来。
检方出示的两张车票记录,摆在她空着的位子上——九月十二日,杭州东开往南京南;九月十三日,南京南开往杭州东。她的书面证词留在卷宗里:'那晚九点我给她打电话没人接,第二天早上七点打通了,背景音是南京南站的检票广播。她说她在家。'
周恺在庭上作证了。检方问三年前那份证词,他在证人席上沉默了很久,最后说:'失足,是我先提的。'
法庭很安静。我坐在被告席上,忽然想起三年前那个晚上——他也是第一个开口的人。三年了,他把第二次开口的机会,留给了真话。
周恺来了。宣判结束后他在法院门口站了很久。他手里夹着一根烟,没点,就那么夹着。有人拍他的肩膀,他吓了一跳,烟掉在地上。他低头看了看,没有捡。
纪明川也在庭上。他以被害人家属身份出庭,方晴的母亲坐在他旁边,整个庭审过程一言不发。最后法槌落下时,老太太站起来,对旁听席另一侧——我妈坐的那一侧——看了很久。
然后她转过身,走出了法庭。
纪明川扶着她。他没有看我。
沈珂站在法庭门口等我被法警押出来。警车旁边还站着她从刑侦支队调来的两个人。她跟法警点了点头,然后在我经过的时候开了口。
"你那天说的一句话,我没有写进笔录。"
我没停脚步。
"可以写。"她说。
"不用了。"
我上了警车。车门关上的声响很闷,像在一个很深的井里听见石头落水。
警车开出法院大门的时候,我从铁窗的缝隙里看了一眼外面的天。
杭州十二月,天很蓝。有几朵被秋风吹散的白云铺在半空中,像是那条从川西回来后我从未再走过的高速公路。四千三百米。风大得人必须弯腰才能站住——她站在悬崖边,回头看我。
"往前走这一步,就回不了头了。"
我知道。
三年前就知道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