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在十月二十八。而我,借了她三天。
第一章 醒来
港岛的雨,从十月起就没停过。
程雨是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的。那铃声尖利又陌生,像老式转盘电话的机械颤音,一下一下,砸在她肿胀的太阳穴上。她下意识去摸枕边的手机,指尖却碰到一只塑料外壳、沉甸甸发热的听筒。
冰凉的黑胶贴着耳朵,电流在里头嘶嘶作响,像雨。
“芷薇?芷薇你听得到吗?”听筒里是个女人急促的声音,快得像拨错了弦的收音机,“陆先生又来找你了,你别再跟他黏在一起了,那些记者的东西……”
程雨把听筒拿远了些。喉咙干得发裂,房间的空气混着香水、香烟,还有一丝甜的、近乎腐败的果味——像放久了的车厘子。
她睁开眼,看见一片陌生的天花板。起皮的白灰,吊着一盏老风扇,扇叶转得很慢,影子一圈一圈压在她脸上。
她坐起来,低头,看见一双手。
一双细白,涂着剥落一半的豆蔻红指甲,右手无名指内侧有一小块烫过的疤的手。
这不是她的手。
程雨的心跳陡然失重,突突突跳得很厉害。
她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冰凉的水磨石地板上,走向房间角落那面半人高的穿衣镜。镜子里,一个女人的脸正回望着她——浓妆,长睫,眼尾画着九十年代流行的上挑眼线,胭脂已经花了,唇色暗红,像隔夜的玫瑰。
那不是她!
程雨是个编剧。二十五岁,籍籍无名,接些别人不愿碰的活。三个月前,她接了一个没人肯接的项目:一部关于九十年代艳星的年代短剧。投资方想拍“风情”,导演想要“还原那个年代的光影”。程雨翻了上百张旧碟,翻到一套褪色的,封面上是个穿旗袍的女人,印着三个字——
沈芷薇。
她记得自己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沈芷薇,1970年生,九十年代香港三级片女星,1995年10月28日,与男友陆深在住所烧炭殉情,年仅二十五岁。当年的报纸只用了一块角落诉说了这个女人的一生。三级片女主角沈芷薇裸身死亡,标题都写得这么的艳俗。
为了这个项目,程雨查了整整两个月。翻微缩胶卷,翻旧杂志,翻那些被数字化后压缩得灰扑扑的旧报纸。资料少得可怜,翻来覆去就那么几行字:出生年,入行年,几部代表作,小报一角的死亡信息。
程雨那阵子常常对着她的照片发呆。照片上的女人,永远停在二十五岁,程雨有时会想:她死之前的那三天,到底在想什么?
这个念头,后来成了整个故事的起点。
然后,她就在这里了。
程雨盯着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手在抖。她伸手去摸自己的脸颊,镜里的人也跟着抬手。指腹贴上那张脸的瞬间,皮肤传来的触感温热、紧绷、真实。
不是梦。
桌上的收音机还在响,软糯的女声念着天气:“……今日多云有雨,气温二十二至二十六度,海面有涌浪,请市民……”主播顿了一下,改用中文。
程雨踉跄着走过去,撑住桌沿。
桌上摊着一份报纸。她低头,看清了报头的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黑色的铅字,印得清清楚楚。
距离那个被她写进剧本大纲、写进人物小传、写进无数个深夜的日期,只有三天。
距离沈芷薇的死,只有三天。
有件事,程雨记得清清楚楚。
在她为剧本做的人物表里,“沈芷薇”这一栏的最下面,她写了两行字:
【死因:与男友陆深殉情,烧炭。10.28】
【备注:生前疑有抑郁,事业低谷,绯闻缠身。】
备注旁边她还标了个红色的问号。因为查到的资料支离破碎,没人说得清,一个当红艳星为什么会在事业尚可的时候去死。
现在,她站在这张桌子前,手里捏着那份一九九五年的报纸,忽然明白了:没人说得清,是因为知道的人,都死在了那个晚上。
窗外传来雨声,还有楼下茶餐厅拉铁闸的哗啦声,碗碟叮当,粤语的吆喝混在雨里,遥远又真切。
程雨强迫自己冷静。她是个编剧——她的工作,就是把一团乱麻的线索,编成一个能自圆其说的故事。现在,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搞清楚自己是谁,在哪里,还剩多少时间。
这间房不大,老唐楼里隔出来的一间。靠墙一张双人床,对面一个掉漆的衣柜。床头柜上堆着几支口红、一盒万宝路、一只银色打火机,还有一台黑色的传呼机。BB机屏幕亮着,一条未读:“陈太:听日食饭,12点,半岛。”后头跟着一串号码。
衣柜上挂着一件墨绿的缎面吊带裙,裙边有一条抽丝。梳妆台的抽屉半开着。
程雨走过去,拉开抽屉。里面是零碎——口红、眉笔、一串钥匙、几张撕下来的便签、一个红色存折、一只用旧的丝绒首饰盒。她拿起那串钥匙,钥匙上挂着张小照片,塑封过,边角磨白了。
照片里是两个年轻人,在海边,笑得眉眼弯弯。女孩是沈芷薇,没化浓妆,扎着马尾;男孩比她高半个头,穿一件洗旧的白衬衫,侧脸很干净,眼睛望着她。
照片背面,一行蓝墨水小字,字迹清瘦:
“阿深 & 芷薇,九四年夏,西贡。”
程雨捏着照片,指尖发凉。
阿深。陆深。
她想起剧本里那个几乎全是空白的名字——画家、摄影师,沈芷薇的男友,殉情事件里的另一个人。所有资料里,关于他,比沈芷薇还少。她甚至找不到他一张清晰的照片。
而此刻,这张照片就在她手心里。照片上的男孩,干净、腼腆,笑容里有种不属于九十年代香港的、笨拙的温柔。
三天。
她只有三天。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这里,不知道这是梦、幻觉,还是某种荒诞到极点的、真实的穿越。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记得沈芷薇的死期。
而明天,就是这三天里的第一天。
第二章 自救
程雨在镜子前坐了很久。
她试着回想沈芷薇的一切。可脑子里除了自己查来的那些冷冰冰的资料,只有一些碎片——很模糊,像隔着水看的画面。一支口红涂到一半的手在抖;深夜一个人坐在窗台上抽烟;有人隔着门骂她,骂得很大声;还有一个背影,穿白衬衫,在阳光里回头笑。
这些记忆不属于程雨。它们属于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程雨明白了:沈芷薇的意识,还残留在这具身体里。像退潮后留在沙滩上的水洼,零零碎碎,一碰就晃。
她决定先做一件事:活下去。哪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先弄清楚沈芷薇即将面临的这三天。
她洗了脸,卸掉那层残妆。镜子里的脸干净下来,眉眼其实很清秀,只是眼下有淡淡的青。二十几岁的年轻,眼角还没长出纹。程雨对着这张脸说了一句:“撑住。”
她换上抽屉里一件素色的针织衫和牛仔裤——衣柜里除了那些紧身裙子,竟也挂着几件普通的衣服。她拿起那串钥匙,揣上存折和那盒烟,出了门。
走廊又窄又暗,楼道里飘着咖喱和旧木头的味道。她扶着生锈的扶手往下走,一层一层,听见有人家在放收音机,唱着一首软绵绵的粤语歌。
走出楼门,雨丝斜斜地飘在脸上。她抬头,看清了这条街——霓虹灯牌歪歪扭扭地挂着,繁体字,有的已经熄了。路边的报摊摆着当天的报纸,马经、娱乐版,大字标题写着某位天王的新片。一辆红顶小巴呼啸而过,溅起一排水花。
这是真的。一九九五年的香港。
程雨站在雨里,一时间竟想哭。
她强迫自己迈开步子。她要去找一样东西——时间。具体说,是沈芷薇和陆深在那“最后一天”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顺着记忆中那些碎片往回摸。有个念头越来越清晰:沈芷薇不是突然想死的。这三天里,一定有某个东西,像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她。
而程雨要做的,就是找到那根稻草,在它落下之前,把它搬开。
她拐进一家茶餐厅。
早上七点,店里已经坐满了人。穿背心的大叔捧着马经,报纸摊得满桌都是;伙计端着奶茶,在桌椅间穿来穿去,嘴里吆喝着“走冰”“飞沙”;墙上的电视机正播早间新闻,主播字正腔圆,念着股市和天气;收音机里夹着一首软糯的粤语老歌,她听得出神,只觉得那旋律又旧又温柔。
她学着旁人的样子,要了一份餐蛋面、一杯冻奶茶。面端上来,荷包蛋煎得焦边,汤冒着热气。她埋头吃了两口,忽然鼻子一酸——这味道,这声音,这满屋子的人间烟火,真实得叫她害怕。她原本只是在电脑前翻一些冷冰冰的旧资料,此刻却坐进了那些资料里,成了一个叫沈芷薇的女人,吃着一碗一九九五年的面。
她低下头,假装看报纸,把那点眼泪咽了回去。
娱乐版上,她的名字——不,沈芷薇的名字——出现了两次。
一次是一小块预告,说某公司的新片《夜夜夜》即将上映,主演沈芷薇。措辞暧昧,配了张剧照,曲意暗示。
另一次,是一条更小的、夹在花边新闻里的消息:
“艳星沈芷薇恋情曝光,男友身份成谜。据悉二人已同居,女方经纪人多次劝诫未果……”
程雨盯着那行字,指尖慢慢收紧。
她把报纸叠好,掏出那台BB机。屏幕上那条“陈太”的信息还亮着。“听日食饭,12点,半岛。”——明天中午,半岛酒店。看来这位“陈太”就是沈芷薇的经纪人。
而此刻,程雨更想见的是另一个人。
她记得照片上的地址:西贡。她记得照片上那个笑起来很干净的男人。
她想去看看,陆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下午,雨小了些。程雨坐上开往西贡的小巴。车沿着海岸走,窗外是灰蒙蒙的海,浪一层层涌上来,撞在礁石上。她把手贴着冰凉的玻璃,心跳随着车颠簸。
她按照记忆里的方向,在一条窄巷口下了车。巷子两边是低矮的村屋,墙上爬满青苔。走到尽头,一扇铁门虚掩着,门里传出冲洗照片时那种淡淡的药水味。
她推门进去。
院子很小,一方水泥地,墙角生着青苔。头顶拉着一根尼龙绳,晾着几件洗旧的白衬衫,其中一件的袖口沾着洗不掉的颜料,蓝一块、红一块,像不肯褪去的旧伤。檐下挂着两幅画,蒙着塑料布,风一吹,布角掀起又落下,露出半片灰蓝的海,和一只攥紧的手。空气里有股冲洗照片的药水味,酸涩,微微刺鼻。
一个男人背对着她,蹲在一只搪瓷水盆边,正低头洗照片。他穿着件灰色夹克,袖子卷到手肘,小臂上有一道旧的烫伤似的疤——程雨的目光在那道疤上停了一下,心口莫名一涩。他手上的动作很稳,夹子夹着一方相纸,在显影液里轻轻晃动,水面上,一张女人的脸渐渐浮现出来。
他听见声音,回过头。
程雨的心,在这一刻停了一下。
是他。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只是比照片里瘦了,眉骨更突,眼下有很重的青。他望着她,眼神先是怔了一下,随即亮起来,又很快压下去,压成一种复杂的东西。
“你来了。”他说,声音有点哑,“我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他说得很慢,尾音里带着一点别处的口音。程雨听不太懂全部,却听懂了那句话里的意思——他以为,她不会来了。
程雨站在原地,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人,就是三天后,要陪沈芷薇一起死的人。
她的喉咙发紧,好半天才挤出一句:“我……来了。”
陆深笑了笑。那笑很淡,眼底却像盛着雨。他站起来,擦干手,从屋里端出两杯水,把其中一杯放到她面前。桌上摊着几张刚洗出的照片,都是同一个女人的侧脸、背影、睡颜,沈芷薇,在那个人镜头下,如同纯白的玫瑰。
“你瘦了。”他看着她说。
程雨低下头,不敢对视。她怕自己一开口,就露出破绽。
两人沉默地坐了一会儿。陆深低头看着桌上那几张照片,忽然轻声说:“你上次说,你喜欢吃我煮的面。我今天买了菜。”
程雨抬起头:“……你还记得。”
“记得。”他笑了笑,眼里却没有光,“你说过的话,我都记得。”
他说这话的时候,毫无生气仿佛在交代遗言一般。
是什么吧让这个人变成这样子?是什么让这两个人一起死在了最好的年华?
程雨没有忍住,她跨越了时空,问出了当初看资料的时候就想问的问题
她听见自己用沈芷薇的嗓音,轻轻开口,“你……最近,有没有想过,以后的事?”
陆深端水的手,顿了一下。
他抬眼看她,眼神里掠过一丝她读不懂的东西,像叹息,又像认命。
“以后?”他把水轻轻放下,声音很轻,“芷薇,我们……还有以后吗?”
窗外,雨又下大了。雨点砸在铁皮棚上,噼里啪啦,像谁在心里敲鼓。
那一下午,程雨留在陆深的小院里。
雨停了,天光从云缝里漏下来,斜斜地照在墙上那两幅画上。陆深把塑料布揭开给她看。一幅是海,灰蓝色的,浪很大,画角落里有个小小的红点,像一件被浪卷走的衣服;另一幅是个人像,画的是沈芷薇,可没画完,脸的部分空着,只有肩膀和一只垂着的手,那只手很用劲地攥着。
“画了半年,”陆深站在她身后说,“一直画不完。”
程雨问:“为什么?”
他沉默了一会儿,笑了一下:“因为画的时候,我怎么都想不出,该给你一个什么样的将来。”
程雨的心被这句话轻轻扎了一下。她转过身,装作随意地打量屋里。屋子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堆满书和相纸。桌上摊着几本画册、一叠病历似的单子,压在一只药瓶下面。
她的目光落在那只药瓶上。
白色的瓶身,标签上的字被手指摩挲得有些模糊。她认出几个字——是一种止痛药,剂量不低。药瓶旁边,压着一张对折的纸。她趁陆深去里屋倒水,飞快地抽出来看了一眼。
是一张检查报告。日期是九五年九月。
上面的字她大半看不懂,可有一行结论,她看懂了:“病情进展,建议尽快入院,费用另计。”
程雨的手一抖,把纸塞了回去。
她终于明白了。陆深病了,病得不轻。而他,一个落魄的、靠给人拍照片和画点卖不出去的画过活的人,拿什么去住院?
程雨靠在墙上,闭了闭眼。她想起自己查到的那些资料——从来没有人提过陆深的病。所有人都只记得“殉情”两个字,记得那场艳星之死,记得炭盆和烟雾,记得报纸上那行煽情的标题。没有人记得,这里面,其实有一个生着病、欠着钱、走投无路的年轻人。
而沈芷薇——愿意陪他一起走。
里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陆深端着一只杯子出来,见她还站在桌边,愣了一下:“看什么?”
“没有。”程雨把目光从那叠单子上移开,“阿深,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陆深把杯子放下,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没有问“知道什么”,只是笑了笑,那种早已认命的、很淡的笑。
“四月。”他说,“医生说,拖不过这个冬天。”
程雨的心一沉。“拖不过冬天”——今天才十月二十五。原来,在他心里,这个秋天,大概就是最后一段路了。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说?”
“说了又有什么用?”他低头看着杯里那点水汽,“你每天都这么辛苦,我不想……再给你添一样。”
程雨站在那里,旁观着这两个人的爱情。
那一下午,程雨看完了陆深墙上钉着的一排照片。
都是沈芷薇。可每一张,都跟她见过的那些海报、剧照不一样。海报上的沈芷薇是给外人看的——浓妆,红唇,眼神勾人。可陆深镜头下的沈芷薇,是素着的:蹲在天台喂一只野猫;在茶餐厅对着玻璃窗发呆;把长发挽起来,正在炉子上煮面,锅里冒起白白的热气;还有一张,是她的背影,站在海边,风把裙摆吹得贴在身上。
程雨看着看着,忽然有画面从这具身体的记忆深处浮上来。
她看见一个晚上,年轻的沈芷薇被人灌酒,从酒局上逃出来,高跟鞋踩断了,一路光着脚跑到海边,蹲在礁石上哭。一个男人走过来,没说话,只是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肩上。她抬头,看见一张干干净净的脸。
“你是谁?”
“我叫陆深。”男人蹲下来,从兜里掏出一只煮鸡蛋,剥了壳,递给她,“吃点东西吧,你哭了很久了。”
那是九四年的夏天。那是“阿深 & 芷薇”的开始。
从那以后,沈芷薇每次在那座城市里被人踩到底、被人骂到底的时候,就会跑到西贡这间小院来。他不问她片子和绯闻的事,只给她煮一碗面,或者放一段好听的旧唱片。她在他这里,可以卸下所有的妆,做一个不叫“沈芷薇”的人。
这些画面涌上来的时候,程雨的眼眶热了。
她终于懂得,为什么这个女人,宁愿死,也要陪着这个男人。
因为在这座把“喜欢”两个字也标好价的城市里,只有这间院子、这个人,是不标价的。
傍晚,陆深送她到巷口。临别时,他把一件外套披在她肩上,动作很轻。
“芷薇,”他忽然说,“你不用陪我。真的。”
程雨猛地抬头看他。
他望着远处那片灰蒙蒙的海,神情平静得可怕:“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你还年轻,你还有……”
“别说了。”程雨打断他,用的是沈芷薇的嗓音,却带着程雨自己的急切,“回家吧。”
她几乎是逃着离开那条巷子的。走了很远,才敢回头。陆深还站在原地,瘦瘦的身影,在暮色里像一根随时会被风吹折的芦苇。
回到市区,天已经黑了。
程雨按着BB机上的号码,在一家西餐厅里见到了陈太。陈太四十来岁,烫着蓬松的卷发,说话又快又利落,一坐下就掏出一个文件袋。
“芷薇,我跟你说,这个《夜夜夜》的宣传一定要去。”她把一沓通告单推过来,“公司说了,这部戏后头还有广告,你别再整天见不着人,听到没有?”
程雨盯着那沓纸,上面密密麻麻排着通告、酒局、采访。她忽然问:“陈太,我……还有多久?”
陈太一愣:“什么?”
“公司跟我签的合约,还有多久?”
“你别想那么多,”陈太的眼神飘了一下,避开她,“接下来就是续约的事,总之你听话就是了,多拍两部,钱会越来越多的……”
程雨听明白了。她看得出那种闪烁——一个正在被榨干、即将被丢弃的艺人的处境。当红时是摇钱树,当艳星的标签贴死,年纪一长,市场一变,公司便急着把最后一点价值榨出来,再换新的。
程雨没再问。她借口不舒服,提前离开了餐厅。
深夜,她回到那间老唐楼的出租屋。
她没有睡。她拉开梳妆台最下面的抽屉,那里果然压着一个旧铁盒。她把铁盒抱到床上,打开。
里面是一叠信,几卷胶片,还有一个硬皮的本子。
她翻开那个本子。是沈芷薇的笔迹,一笔一划,写着断续的、像日记又像遗书的东西。
“十月九日。今天记者又来了楼下。阿May叫我别站在窗边。”
“十月十四日。医院说,再拖下去就没有办法了。我算过,还差好多个‘万’。我们哪有那么多钱。”
“十月二十日。妈打电话来,说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我挂了电话,笑了半晚。”
“十月二十三日。阿深咳嗽,咳到吐。我扶住他,他跟我说‘对不起’。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最后一行,字迹很潦草,像是攥着泪写的:
“如果没有了以后,那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程雨盯着那一行字,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砸在本子上,洇开一小片。
她合上本子,抱住膝盖,坐在黑漆漆的房间里。
窗外的霓虹一闪一闪,映在天花板上。她终于拼出了这三天的全貌:一个被榨干又抛弃的女明星,一个病重又贫穷的年轻人,一场注定了的、被所有报纸写好的死。
所以她是来干嘛的?是来看这对恋人被命运捉弄吗?
不?她程雨要改变这一切!
她不知道,她要付出的代价,远比“改变”两个字,重得多。第三章 代价
十月二十六日。第一天。
程雨醒得很早。她给自己列了一张单子,像写剧本梗概那样,一条一条写在本子背面:一,带陆深去医院。二,报警。三,让“沈芷薇”离开这里。
她先从第一条开始。
她一早坐小巴去了西贡,拽着陆深要往医院走。陆深起初不肯,倚着门框,说“没用的,别浪费钱”。他越是不肯,程雨越急——她几乎是用沈芷薇的嗓音,把能说出口的软话、硬话都说了一遍,才把他从那张藤椅上拽了起来。
公车上,陆深靠着窗,咳得很厉害,咳得肩膀一耸一耸。程雨把手按在他背上,感到那身子薄得吓人,隔着毛衣都能摸到骨头。他偏过头,对她笑了一下,说:“傻丫头,你紧张什么。”程雨别过头,看着窗外的海,眼眶又热了。
到了医院,挂号、排队、检查、问诊,一套流程走下来,天已经过了晌午。走廊里坐满了人,消毒水的味道混着汗味,广播一遍遍叫着号,声音又冷又快。程雨扶着陆深,一样一样把检查做下来,手里的单据越攒越厚。
最后,医生把片子举起来,对着灯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他用夹杂着粤语和英文的、程式化的口吻说:这种病,要做进一步治疗,费用不低,还要排期,最快也要等两三个月。
“两三个月。”程雨坐在医生对面,四个字在脑子里反复地撞。
今天是十月二十六。她只有两天。
她拉着陆深出了医院,在街边站了很久。午后的太阳白晃晃的,晒得人发晕。陆深看着她,轻轻说:“芷薇,算了。我们……来不及了。”
“来不及了”四个字,像一根刺。
程雨没理他。她扭头去了警署。
她结结巴巴地向值班的警员说明情况,说有人要自杀,说地址是这里,说时间就是这两天。警员抬眼看了看她,一个浓妆艳抹、神情慌乱、身份不明的女人,在警署里说要“预知”一场自杀。
“小姐,”警员合上记录本,“你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找医生看看?”
程雨愣住了。她忽然发现,自己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陆深病了,可病不等于要死;沈芷薇绝望了,可绝望也不构成“即将发生”的罪证。在所有人眼里,她只是一个说胡话的女人。
她走出警署,站在台阶上,第一次尝到那种无力——你明明知道结局,却没有人相信你。
那天下午,她还做了很多别的尝试。
她跑回公司,找到陈太,语无伦次地说自己不拍了,要退圈,要离开香港。陈太以为她疯了,拉着她问是不是又和陆深吵架,末了塞给她一沓通告单,说“后天的记者会,你一定要去”。
她去银行取钱,存折上的数字比她想象的还少——原来沈芷薇这些年赚的钱,大半都寄回了家,剩下的,填进了陆深那间小院的药费里。
她甚至去了一趟庙街,找了个看相的先生。老先生捏着她的手看了半天,摇头说:“小姐,你的命……有劫。这两天,别去水边,别去黑的地方。”
她听着,只觉得荒唐——连神明都只顾着吓她,没有人肯真的拉她一把。
第三天,十月二十七日。程雨做了最后一搏。
她收拾好一个包,把沈芷薇的存折、首饰都装进去。她打算带陆深离开香港,哪怕去内地,去乡下,先躲过这两天。
可陆深不肯走。
“走了又怎么样?”他坐在院里那把旧藤椅上,望着她,眼神很静,“治病要钱,钱没有。你跟我走了,报纸会怎么写你?公司会怎么对你?芷薇,我们走不远的。”
他说得平静,可每个字都像钉子,把她钉在原地。
那天夜里,程雨守在陆深那里。她不敢闭眼。可十月的香港越来越冷,屋里只有一床薄被,陆深烧了一盆炭取暖。程雨坐在床边,看着那盆渐渐泛红的炭火,忽然起了一身冷汗。
她想去把炭盆端出去。
可她的手,不听使唤了。
一种强烈的、从骨头缝里涌出来的倦意攫住了她。恍惚间,她听见沈芷薇的声音——不,是沈芷薇的意识,在这具身体里,轻轻地说:
“不用再挣扎了。”
“我们……一起。”
程雨的意识像被水一点点淹没。她看见窗外霓虹最后一闪,看见陆深转过头,对她笑了一下,那笑容里全是疲惫的、了结般的温柔。
“对不起。”他说。
然后,烟漫上来,很浓,很暖,像一场终于可以躺下的雨。
程雨闭上眼。
——
“叮铃铃——”
尖利的电话铃声,再一次砸在她的太阳穴上。
程雨猛地睁眼。
起皮的白灰天花板,转得很慢的老风扇,真丝被单的凉。桌上,那份报纸摊开着,报头日期,黑字清清楚楚——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她回来了。
电话还在响。她知道,接起来,会是那个女人急促的粤语,会说“陆先生又来找你了”。
她躺着,一动不动,眼泪无声地流下来,流进耳窝里。
第三章 代价
她记起来了,原来这三天她已经过了六次了。
这是第七次。
上一轮,她又输得了。
程雨慢慢坐起来,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
沈芷薇到底是谁铁了心地要你死?
她程雨,被困在了这三天的轮回里,一次又一次。
她翻开那个偷来的硬皮本子,翻到最后一页,看着那行潦草的字。
半晌,她拿起笔,在沈芷薇的字迹旁边,写下自己的、属于几十年后的字:
“我一定,让你活过那一天。”
程雨已经逐渐地忘记自己了。
每重启一次,她自己原来世界的痕迹,就淡一点。
起初,她还能清楚地想起自己出租屋那盏坏了的台灯、楼下便利店那个总多塞给她一颗茶叶蛋的阿姨、那个天天催稿、骂人难听却从不克扣稿费的制片人。可到了这一轮,她甚至想不起自己母亲的脸。
她慌了。
她怕再重来几次,自己会彻底变成沈芷薇——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为什么而来。
于是她做了一件事。她找了支口红,对着镜子,在自己手腕内侧,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程雨。
然而下一次轮回醒来,腕上空空如也。
从那以后,她每天清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对着镜子,轻轻叫自己的名字。
“程雨。”
“你是程雨。”
“你要带她,撑过这几天。”
十月二十五日,程雨没有出门。她坐在那间出租屋里,一样一样地翻沈芷薇的旧物,像考古一样,把这个人一层层挖开。
那个铁盒里,除了本子,还有几卷胶片和一个旧相册。相册里最早的一张,是个瘦小的女孩,站在一片黄土地上,背后是低矮的瓦房。照片泛黄,女孩的眼睛却很亮。照片背面写着“芷薇,十岁”。
程雨一页页往后翻。女孩长大,来到香港,住进鸽笼一样的劏房,穿上俗气的花裙子,在工厂里做工,在茶楼里端盘子,在街边被人递过一张名片——“小姐,你长得真漂亮,想不想拍戏?”
然后,就是那些海报、剧照、剪报。沈芷薇的脸越来越艳,越来越露,越来越用力。最后几张剪报,用词刻薄,字里行间都是嘲笑和窥探。
程雨合上相册,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一个从黄土地里走出来、拼了命想活得好一点的女孩,被这座城市用最光鲜的方式吞了进去,又被它用最刻薄的方式吐了出来。她赚过很多钱,把钱寄回家;可家里人嫌她丢脸。她爱过一个人,那个人病得快死了;她想陪他走。
然后,她闭上眼,试着和自己身体里的那个“她”说话。
她在心里喊:沈芷薇。你听得见吗?
没有回应。
可她知道,她听见了。因为那一刻,她的心口忽然一疼,像被谁攥了一下。
“你不是想死,”程雨在心里,一字一句地说,“你是累了。”
那天夜里,程雨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站在一片灰蓝的海边,浪很大,远处有个红点在沉浮。一个穿旗袍的女人背对她站着,头发被风吹得乱飞。
女人没有回头,只轻轻说了一句:“走了,就不痛了。”
程雨大声喊:“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说——”
可浪声太大,吞掉了她的声音。
十月二十八日,那天还是来了。
程雨这一轮做得更多:她提前把炭盆藏了,把窗户开着,整夜不走。她甚至报了警,又被赶了出来。可到了深夜,陆深从柜底摸出另一只铁盆——原来他早备了两只。他把盆端到床前,点着,然后握住她的手,说:“别怕。”
程雨看着那点红光在黑暗里亮起来,忽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淌了满脸。
她明白了。她一个人,堵不住两个人的绝望。
烟又漫上来。
“叮铃铃——”
第八次。十月二十五日。
程雨睁开眼,她很快地起床、洗漱、换衣服,出门。
她这回想清楚了:光救沈芷薇是没用的,因为沈芷薇的死,系在陆深身上。要解开这个结,得先知道——陆深,到底想让沈芷薇怎么样。
这一次,她要去陆深那间院子里,找到答案。
十月二十五日一早,她就到了西贡。陆深见到她,眼里还是那种复杂的、了结般的温柔。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陪他坐了一上午,看他在院里洗照片、调颜料,像一对真正的情人。
下午,陆深出去买东西。屋里只剩她一个人。
程雨站起来,开始找。
她找得很轻,很小心。她的手掠过书堆、相纸、画册,最后停在墙边一摞厚画册的最底层。
那里夹着一个牛皮纸袋,压得很实,像是存了很久。
她把纸袋抽出来,打开。
里面是几封信,和一沓写满字的稿纸。
信没有寄出,收信人一栏写着“芷薇”,字迹清瘦,是陆深的手笔。她展开第一封——
“芷薇:我知道你天天来看我,我知道你偷偷数钱。你别再这么傻了。我这个病,是个无底洞。你还年轻,你喜欢唱歌,喜欢演戏,你不该困在我这里。”
“芷薇:有时我想,如果我早点死了,你会不会好过一点?可我又怕,怕你不肯放过自己。”
程雨的手指抖了一下。她继续往下看。
最后一封,写得最短,也最用力,字迹都戳破了纸背:
“芷薇:我不想跟你一起走。我想你活。我想看你重新站到台上,唱你喜欢的歌,笑给全世界看。如果我真的要走,请你替我,好好活下去。答应我。”
程雨捏着那封信,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好好活下去”几个字上。
她把信贴在胸口,忽然很想替沈芷薇,问陆深一句。
可她知道,问不出口。因为一旦问出口,就等于承认——她程雨,是替另一个人,站在这里。
那天下午临走前,陆深从屋里出来送她。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忽然说:“芷薇,你今天……不一样了。”
程雨心里一紧:“哪里不一样?”
“你以前来,老是看着我,像有话要说又不说。”他看着她,目光很轻,“你今天,不一样了。你像是……看着一个未来。”
程雨低下头。她没想到,这个病得那么重的人,反而是屋子里最清醒的一个。他看见了。他看见了她眼里的“以后”。
那一刻,她几乎想扑上去,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他——我是从几十年后回来的,我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走,我知道她什么时候会陪你走,我试过好多次,都救不了你们。
可她没有。她只是说:“因为有人同我讲,我会有以后。”
陆深怔住了。良久,他轻轻“嗯”了一声,那一声里,有松了口的释然。
沈芷薇以为,陆深想让她陪他一起死;陆深却以为,沈芷薇是被自己拖累,才不得不死。两个人都太爱对方,都太怕对方孤单,于是谁也没把心里那句话,说出口。
于是,那场本该是“挽留”的告别,变成了“共赴”。
而那张没画完的画——程雨扭头去看墙上那幅画,人像的脸还是空的。她忽然懂了:陆深画不完,是因为他一直不敢画一个“有以后的沈芷薇”。他心里那个“以后”,他自己都不信能有。
程雨靠在墙上,喘着气。
她找到一个破局的办法了。
只要让沈芷薇“亲眼看见”这封信,只要让她知道,陆深从没想过要她陪葬——她就不必再拿命去证明什么。
她得让这具身体里那个累极了的、闭上眼的灵魂,真正地看见。
那天傍晚,程雨把信塞回原处之前,做了一个决定:下一次,她要让陆深亲手,把这封信,交到沈芷薇手上。
哪怕要她耗尽所有力气。
夜幕落下,陆深回来了,手里拎着一袋菜。程雨站在门口等他,接过袋子,忽然抬头,很认真地看着他。
“阿深,”她说,“你有没有什么,一直想跟我说,却始终没说出口?”
陆深愣住了。
他看着她,看了很久,他没有回答。
“阿深,你柜底有个牛皮纸袋。”
“里面有几封信。”程雨盯着他的眼睛,“写给我的。你没有寄出去。”
陆深慢慢直起身。他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下去,最后只剩一种被戳穿的、狼狈的怔忪。
“你……点会知?”
“我不只是知道,”程雨走近一步,声音在抖,却很清楚,“还要你今晚,亲口读给我听。”
陆深沉默了很久。久到院里的风把晾着的白衬衫吹得鼓起来,像一面投降的旗。
最后,他点了头。
那一晚,屋里很静,静得能听见墙上的钟,一格一格地走。
陆深坐在床沿,把信一封封读出来。他的声音很低,像怕吵醒什么。读到“我知道你天天来看我,我知道你偷偷数钱”那句时,他停了一下,抬眼看她;程雨别过脸,眼泪已经下来了。他继续读,读到“我不想跟你一起走,我想你活”那句时,停了很久,喉结动了动,到底没忍住,声音破了。
“芷薇,”他哑着嗓子说,“如果……如果我真的走了,你别跟着来。你替我,多看几年海。”
程雨坐在他对面,哭了。
她哭的不只是自己。她能感觉到,身体里另一个意识,正随着这几句话,一寸一寸地塌陷、松动。
她甚至听见那个意识,在心底发出一声很轻很轻、几乎像呻吟的抽噎——那是二十五年里,第一次,有人明确地、郑重地告诉她:你不必死。
那一晚,沈芷薇的心,动了。
程雨以为,这一回,成了。
——
可她还是漏算了一件事。
十月二十七日夜里,陆深病发。
他咳得停不下来,从床上滚到地上,手死死抓着胸口。程雨慌乱地给他找药、倒水、拍背。等她扶着他躺好,天已经快亮了。
陆深握着她的手,气若游丝:“芷薇……我可能,撑不到明年了。”
程雨怔住了。
她终于明白,沈芷薇那个结,比她想的还要深。
信读过了,爱确认过了,可陆深说——“我撑不到明年”。
沈芷薇的潜意识,在那一刻,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既然他不肯走,那就我陪他。既然他活不过这个秋天,那就让这个秋天,成为两个人的。
因为对她而言,最可怕的从来不是死。
是“一个人,活在没有他的世界上”。
十月二十八日。
程雨拼了命地拦。她拦得住那盆炭,拦不住那份心。当她深夜察觉不对、冲回那间小院时,屋里已经漫起了烟。陆深躺在床里侧,很安静。沈芷薇的身体,正一步步走向那点红光。
程雨的意识像被拽住脚踝,一点点往深渊里拖。
“不要……”她挣扎着,在心里喊,“沈芷薇!你听我说——”
而身体里的那个声音,这一次,终于清清楚楚地回答了她:
“谢谢你,陪了我这么多次。”
“可他不在,我留在这里,做什么?”
烟涌上来。
程雨闭上眼,她感受到了绝望,原来自己也是被命运捉弄的一环吗吗?
第四章 第九次
第九次。程雨睁开眼。十月二十五日,清晨。
这一次,她没有立刻出门。
她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看着沈芷薇的脸。妆卸了,眼下的青还在。她看着那张脸,看了很久,像在看一个终于看懂了的人。
“我知道你想去。”她轻轻开口,对着镜子,也对着身体里的那个她,“我不拦你。但是,在你走之前,我要你先看一件事。”
然后,她站起来,开始布局。
第一步,她要让陆深活着,至少,让沈芷薇看见“他能活”。
她翻出铁盒,把那些首饰、那只存折都取出来。她算了算——不够,还差很多。可她记得一件事:几个月前,有家公司一直在劝沈芷薇接下《夜夜夜》后的那个广告代言。价码不低。沈芷薇一直不肯,因为那里面有一个条款,要她签三年的“死约”。
这一回,程雨签了。
她一个人跑去公司,找到陈太,把那份合约签下,预支了一半的稿酬。陈太又惊又喜,连声说“乖女”。程雨捏着那张支票,没有笑。
第二步,她去找沈芷薇的母亲。
那是一间逼仄的公屋。开门的女人很瘦,头发花白,看见她就别过脸,冷冷地说:“你来做什么?我没你这个女儿。”
程雨没有走。她站在门口,用沈芷薇的嗓音,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她自己,程雨,替沈芷薇问的:
“妈,如果我不再做这一行,你……会不会认我?”
女人愣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到底没说话,砰地关上了门。
程雨站在门外,没有哭。她知道,有些结,一个下午解不开。但至少,她把它敲开了一道缝。
第三步,是最难的一步。
傍晚,她带着支票,回到西贡那间小院。陆深看到那张支票,眼睛一下子红了。
“你为什么……”他摇头,“你不该签那份合约,你不喜欢……”
“阿深,”程雨打断他,把支票塞进他手里,“你听我讲一次。”
她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那些话,她在心里练了整整四遍轮回:
“你之前说,你怕你走了,我不肯放过自己。”
“那你就别走。”
“你去看病,去用这笔钱,去撑过这个冬天。你不救我,我自己救我自己;但你要撑住——为了我,撑住。”
陆深怔怔地看着她,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
他哭了很久,最后,埋着头,像小孩一样,点了头。
——
十月二十八日。
十月二十八日。
那两天,程雨几乎没合过眼。十月二十六,她陪陆深去小诊所打了第一针药,医生的眉头松了一点,说“肯治,总算有得治”。十月二十七,她把那间小院收拾了一遍——擦了窗,换了灯泡,把陆深那些积灰的画,一幅幅扶正。她还去买了两只碗、两双筷子。
陆深看着她忙前忙后,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他在她背后轻轻问:“芷薇,你是不是……怕?”
程雨的手顿了一下。她转过身,对他笑了笑。
“我不怕。”她说,“我只是想看你,多吃几年饭。”
十月二十七的夜里,程雨没睡。她守在床边,一遍一遍在心里,对着那个意识说话。她知道,决战的时刻不在陆深身上,在这具身体的深处——在那个累到想闭眼的灵魂身上。
十月二十八日,白天过去了。
夜里,屋里点着灯。陆深把那封信,重新抄了一遍,一笔一划,写得极郑重,然后放在桌上,推到沈芷薇面前。程雨——沈芷薇的身体——坐在他对面,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陆深的手很凉,却握得很紧。
“芷薇,”他很少这样认真地叫她,“信里的话,是真的。我不想跟你一起走。我想你活。”
烛光晃了一下。
程雨的眼泪掉了下来。她知道,那不是她的泪,是这具身体的泪。那个沉睡的意识,听见这句话的时候,终于微微睁开了眼。
她在心里,最后对那个意识说:
“沈芷薇,你看清楚。”
“他不是叫你陪他死。他是叫你去活。”
“你不只有他。你还有你自己。”
“你以后会跟人出唱片,会有人在收音机里听你唱歌,会有很多年以后,有人翻出一张旧碟,看着你的脸,想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会有以后。”
话音落下,房间里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
可就在那一刻,程雨感到身子一沉——那个意识,忽然往回缩了一下,像一根绷紧的弦,又要断。她听见心里那个声音,疲惫地、几乎是哭着说:
“可我怕……怕以后没有了他,我一个人,撑不住。”
程雨急了。她死死攥住那份意念,用尽全身的力气,在心里喊回去——这一次,她喊的不是沈芷薇的名字,是她自己的、属于几十年后的、那个同样独自撑了很多年的自己的声音:
“撑不住,也要撑。”
“我以前,也是一个人。”
“可我现在,在这里陪你。”
“你不是一个人。”
那一句话,像一双手,稳稳接住了那个正在坠落的人。
房间里的空气,忽然松了下来。
那一点本该亮起来的红光,没有亮。
炭盆被程雨端了出去,端到院子里,浇上一盆冷水,嘶的一声,熄了。
窗外,霓虹一闪一闪。雨停了。
沈芷薇的胸口,一起,一伏。
一起,一伏。
天,一点点亮了。
第一缕晨光,从窗帘的缝里漏进来,落在两个人交握的手上。
十月二十九日。
那个“注定”的日期,过去了。
程雨长长地、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她能感觉到,那具身体里,另一个意识缓缓地、终于,松开了紧紧攥着的那只手。
然后,一阵极轻的眩晕,像退潮一样,从她的四肢百骸漫上来。
窗外的世界,开始褪色、发白。
她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个声音,像隔着一层水:
“多谢你。”
“以后……我会好好活。”
程雨笑了。
她想说“不客气”,可已经来不及了。
光,要把她带走了。
第五章 成功
程雨是被手机闹钟吵醒的。
那种轻快的、电子合成的铃声,跟三十年前的转盘电话截然不同。她睁开眼,看见的是自己租的那间小房间——白墙,宜家的书架,桌上摊着一沓打印稿,屏幕还亮着,停在一部旧片的播放界面。
她愣了很久,才慢慢坐起来。
窗外的城市照旧车水马龙。楼下有人放着一首老歌,声音飘上来,模模糊糊。一切都平凡得像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可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曾经握过一支笔,在一本泛黄的本子上,写下过一行字。那行字,此刻正躺在某个她再也回不去的地方,替她证明:那一切,不只是梦。
手脚是自己的。皮肤是自己的。指甲是素净的,没有豆蔻红。她冲进卫生间,对着镜子看——镜子里是她自己的脸,二十五岁,素颜,眼下有青。
程雨扶着洗手台,喘了很久。
是梦吗?
她抬手,无名指内侧——光洁的,没有疤。她忽然想起沈芷薇指上那块烫过的疤,那个细节真实得让她心口发疼。
她走出卫生间,坐到桌前。屏幕上那部旧片还停着画面。封面上,穿旗袍的女人,三个字:沈芷薇。
她盯着那三个字,手指悬在鼠标上,抖了一下。
然后,她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搜索引擎。
她本来只是想确认一件事——那个人,到底有没有死在一九九五年。
她输入“沈芷薇”。
网页跳出来。
第一条是个百科词条的链接。她点进去,屏幕上出现一张照片——是沈芷薇,比旧碟封面上的成熟一些,眼角的艳气褪了,换了一种沉静。词条下方,一行行生卒年月:
“沈芷薇(1970—2019),原名沈桂芳,香港歌手、演员、慈善家……”
程雨的眼睛,停在那个“2019”上。
她一动不动。
不是1995。
是2019。
她又往下看。词条里写着:九十年代初以演员身份出道,曾因外形与题材受限,备受争议;1996年后转型歌手,发行多张专辑;2000年后创立唱片公司与慈善基金,长期资助贫困儿童与病患……
程雨的手开始发抖。她一条一条往下翻,翻得很慢,像在确认一个不敢确认的奇迹。
她翻到“个人生活”一栏。
“沈芷薇一生未婚。其早年男友陆深于2001年因病去世,生前为画家、摄影师。沈芷薇晚年接受访问时称,自己一生最感激一位‘从未谋面的朋友’,但始终未透露其身份……”
程雨盯着那行字,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
她捂住嘴,肩膀一颤一颤。
原来是真的。
她真的,进去过。
她真的,救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