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礼赴约
宋时菀结婚那天,我上大夜班。
我提前一天就跟接班的同事打了招呼,让她早点来接我班。十月的天,早上交完班,天已经亮透了。我换了衣服,从医院出来直接打车往她家赶。
七点四十,我到的时候,送亲的队伍正张罗着要出门。鞭炮声炸得人耳朵发麻,红纸碎屑落了一地。我挤在人群后面,看见她被人簇拥着出来,穿着一身白色的婚纱,头发盘起来,脸上化着淡淡的妆,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她隔着人群看见我,眼睛亮了一下,冲我扬了扬下巴。
我也笑,朝她比了个口型:我在。
那天我坐在主桌。从她家到酒店,一路上我都没怎么说话。同行的朋友只当我是上夜班累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把一段很长的岁月,从胸口慢慢挪开。
2 心动藏秘
我认识宋时菀那年,是在初二。
她和我不在一个班。我在二班,她在一班,两个班门对门,都在教学楼一楼。她是我发小林小棠的同班同学。
第一次见她,是在走廊上。
南方的九月还热得很,下课铃一响,两个班的人涌到走廊上透气。林小棠隔着人喊我,我走过去,她正和一个女生靠在栏杆边说话。那女生听见声音回过头,午后的阳光从走廊那头斜过来,正好落在她侧脸上,头发被晒得有点发黄,眼睛弯起来,又亮又俏皮。
“这是宋时菀,”林小棠说,“我们班的。”
“叶清雪,”我说,“二班的。”
她“哎”了一声,冲我笑,说我知道你,我见过你。
就那么普通的一句话,我却听见自己胸腔里“咚”的一声,像有人在我心口很轻地敲了一下鼓,那鼓声就再没停过,一下一下,震得我耳膜发涨。
那时候我十三岁。
十三岁的我,其实早知道自己和别人不太一样。我看女孩子的眼光,和别的女生看男孩子的眼光没什么两样。这件事我没跟任何人讲过,像揣着一个烫手的秘密。可那天在走廊上,我忽然明白,这个秘密要藏不住了——它有了名字,有了脸,有了笑起来弯弯的眼睛。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我大概是惨了。
后来呢,我们成了朋友。
说起来也顺理成章,两个班门对门,又有林小棠在中间。一来二去,我们几个就凑成了一个小团体,一下课扎在一起,周末轮流到各家写作业、看碟、胡闹。
我把自己的心思藏得严严实实。
可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我嘴上不说,眼睛和手却比谁都诚实。
我开始每天早起半小时,绕半条街,去巷口那家她喜欢的铺子买两个肉包、一杯热豆浆。她爱吃辣,我让老板娘多抹一层辣酱,自己其实不吃辣,被呛得直吸气,也跟着笑。放学本不顺路,我家在城东,她家在城西,我却总说“我正好要去那边”,每天先把她送到家门口,再一个人沿原路走回来,天黑透了才到家。
她值日,我帮她打水;她忘带伞,我把伞塞给她,自己淋雨跑回去;她上课打瞌睡被罚站,我站在门对门的走廊这头,隔着窗户,陪她站一整节课。
我还记得那年秋天的运动会,她报了八百米。跑到第二圈她突然岔了气,脚步一慢,被旁边的人带了一下,整个人摔在跑道上。我在看台上想都没想就冲了下去,膝盖磕在跑道边沿,也没觉着疼。
她膝盖蹭破了一大片,坐在地上,疼得眼眶发红,还逞强要笑。我蹲下去,背过身,说,上来。
她愣了一下,趴到我背上。
我背着她往医务室走,一路上手心全是汗,心咚咚直跳,分不清是吓的,还是因为她就伏在我肩头。她的呼吸落在我颈侧,又痒又烫,我连大气都不敢喘。
她在我背上轻轻说,叶清雪,你跑那么快干嘛,又不是你摔了。
我喘着气说,我知道。
她没听清,问,你知道什么?
我没回答。我心里忍不住在想我宁可摔的那个人是我。
那天从医务室出来,她一跳一跳地往前走,我扶着她的胳膊,扶了整整一个下午。
我们那个小团体里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我喜欢她。
林小棠后来跟我说,叶清雪,你那时候看她的眼神,简直了,瞎子都看得出来。
可奇怪的是,没有人戳破。大家心照不宣地替我瞒着,像替我守着一个公开的秘密。而她也从来没有点破。她依旧回收我的早餐,依然不拒绝我送她回家,照旧在我把伞递过去的时候,抬头冲我笑一下。
那个笑容,温柔得让人不忍心再往前半步。
我那时候想,或许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绝口不提爱,可我做的每一件事,都藏着少年人笨拙又炽热的爱意。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真傻,傻得可怜,也纯情得可笑。喜欢一个人喜欢成那样,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却偏偏,连一句“我喜欢你”都不敢说。
我怕一我这么说,会连与她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我在按捺住的心跳里,过着平淡的、又欢喜的每一天。
3 吻拒此生
直到那个周末。
那天几个人都在我家。
大人出门了,我们窝在房间里,电脑开着,放林正英的《僵尸先生》。那片子我们其实都看了不下三遍,台词都快背下来了,可没人真在看。林小棠和另外两个人挤在床上嗑瓜子,我和宋时菀坐在地毯上,靠着床沿。
屋里拉着窗帘,只有电脑屏幕一闪一闪的光,映在每个人脸上,忽明忽暗。
她坐得离我很近。近到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是一种很淡的、橘子的香气。我整个人绷得像一根弦,眼睛盯着屏幕,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演到僵尸从棺材里坐起来,床上的人夸张地嗷嗷叫,她也吓得往我这边缩了一下,肩膀贴上我的手臂,贴了一会儿,没有挪开。
演到一半,电影里传来一阵铃铛声。
她忽然动了。
我后来回想起来,她那一刻大概是下了某种决心。她没有说话,只是侧过身,抬手,轻轻地扶了一下我的脸,然后凑过来,吻住了我。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一片空白。
那个吻很长,也很短。
长到我觉得那一瞬间像一辈子那么长,长到我甚至想,时间要是停在这里就好了。可它又短到我几乎喘不过气,直到她退开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一直憋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
她退回原处,重新靠回床沿,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了几秒,她伸手抓了一把瓜子递给我,声音有点哑,说,吃吗。
我摇头。
她“哦”了一声,自己嗑起来,嗑得很慢,眼睛望着屏幕,焦点却根本没落在那里。
床上的瓜子声停了。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看我们。林小棠很默契地把脸转向屏幕,另外两个人低头研究自己的指甲,仿佛刚才那一吻,是电影里的某个镜头,与我们任何人都无关。
一吻终了。
她退开一点,看着我,目光缱绻,嘴角慢慢浮起一抹笑容。那笑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像释然,像终于做完了一道难题,给自己交了一份答卷。
她没说。
我也没问。
可那时候,看着她那抹笑,我心里那点狂喜,忽然就凉了半截。我好像,隐隐约约,看懂了她的意思。
那是几天后的一个下晚自习。
我照旧送她回家。那天我们谁都没说话,走到岔路口,她忽然说,我们走另一条路吧。
我说好。
我们绕到河边那条路。夜里起了风,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偶尔交叠在一起,又分开。
我沉默了很久,终于还是问了。
“宋时菀,”我说,“我们……算什么?”
她脚步没停,声音很轻:“朋友啊。”
“哪种朋友?”
她沉默了一会儿,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路灯在她身后,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听见她说:“大概就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吧。”
我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大概看出了我的难受,往前走了半步,很认真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叶清雪,对不起。”
“我喜欢男生。”
“我……不喜欢女生。”
那一瞬间,我听见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很轻地碎了。像冬天踩在结了薄冰的水面上,“咔嚓”一声,裂开一道缝,然后那道缝迅速蔓延开,再也合不上。
可我没有哭,也没有闹。
我甚至很冷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不像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我说:“好,我知道了。”
“那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吧。”
我们继续往前走。
走到她回家必经的那条路,路边有一棵荔枝树。那树长得很奇怪,不知哪年被风刮歪了,树干斜斜地探出去,像一个人歪着脖子,我们都叫它歪脖子树。
我在树底下站住了。
我从书包里摸出一把削笔的小刀,在树干上找了块平整的地方,一笔一画,刻下我的名字。然后把刀递给她。
“我们把名字刻上去吧。”我说。
她没问为什么,接过刀,在我名字旁边,刻下了她的名字。
我们两个蹲在树底下,借着路灯的光,看那两个并排的、浅浅的名字。
我说:“宋时菀。”
“嗯?”
“下辈子,”我盯着那两个名字,声音很轻,“如果下辈子,你先遇到的人是我……你可以选择我吗?”
风从树叶间穿过去,沙沙地响。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都快以为她不会回答了。
然后她轻声说了一句:“好。”
4 错位旧情
自那以后,我们真的成了普通的好朋友。
她不再收我的早餐,我也不再送她回家。我们之间隔着一段恰到好处的、谁都不会逾越的距离。小团体还在,我们也还会一起玩、一起笑,可有些东西,到底不一样了。
那年我十四岁。
我开始每天割裂自己。
白天我照样上课、照样和朋友打闹,笑得比谁都大声;可一到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能一动不动盯到天亮。
我把自己掰成两半,一半在人前努力地、假装开心地活着,另一半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慢慢往下沉。
那样的日子,过了两年。
我记得有一个冬天的中午,我没去食堂,一个人坐在操场看台最上面一层,抱着膝盖晒太阳。太阳明明很好,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林小棠找了很久才找到我。她爬上来,在我旁边坐下,什么也没问,只是把一只耳机塞进我耳朵里,把半边随身听递过来。耳机里在放一首很旧的情歌。
我们就那样肩并肩坐着,一直坐到预备铃响。
她起身的时候拍了拍我的头,说,走啦,清雪。
那只耳朵里的歌,和她手心的温度,我记了很多年。
后来我才知道,我那两年的状态,大概叫抑郁。那时候小哪懂什么叫抑郁,只是觉得累,觉得心里有个很大的洞,怎么填都填不满。是那群朋友,用一种笨拙的、热热闹闹的方式,把我从那个洞里拽了出来。
周末他们浩浩荡荡堵到我家,拖我出门打球、爬山、去河边钓鱼。没有人提宋时菀,也没有人问我怎么了。
是他们一点一点,把我碎掉的那部分,重新拼凑了回来。
再后来,我们都长大了。
我和宋时菀,谁也没再提那个吻,还有那棵树。我们维持着一种奇异的、长久的友谊。
这种友谊深到什么程度呢,大概就是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叫对方的父母“爸妈”,逢年过节彼此串门,比很多亲戚还亲。
我们知道对方所有的优点和缺点,知道彼此睡觉打不打呼、吃不吃香菜、醉酒后会哭还是会笑。
我们会毫无原则地互相惯着,也会在对方犯浑时毫不留情地骂醒。
我们各自恋爱,各自失恋,然后第一时间向对方汇报。
我谈过几段无疾而终的感情,她也遇到过几个人,又错过几个人。
那些在青春期里没能说出口的悸动,被时间酝酿成了另一种东西,醇厚,绵长,带着一点回不去的涩。
那是大学后的事了。
具体怎么起的头,我已经记不太清。只记得我们两个都刚被各自的前任伤得体无完肤,约出来喝酒。散场以后,我送她回家,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那条路上。
那棵歪脖子荔枝树还在。
我们在树底下站住,抬头看它。树干比几年前粗了些,当年刻的两个名字还在,只是刻得浅,被新长的树皮慢慢顶开、晕开,要凑得很近,才能依稀辨认出两个模糊的轮廓。
我看着那两个名字,有点恍惚。
她大概也想起来了。
她那时正陷在失恋里,整个人瘦了一圈,脸色很差。她靠着树,看了我一眼,又移开目光,欲言又止了好几次。
最后她开口,声音闷闷的:
“叶清雪,你知道吗?”
“我有时候,真的会很感慨。”
“每当我想起来,那时候我在这里拒绝你……”她顿了顿,“然后你后来谈了恋爱,爱上了别人,对别人那样的好,我就会忍不住想——”
她没看我,望着远处黑黢黢的河面。
“那一切,本该都是我的。”
“你对别人的那些好,本来……都应该是属于我的。”
夜风灌进我领子里,我打了个寒颤。
她接着说,声音里有一种我从没听过的、怅然若失的东西:“我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被你爱过,我是知道你的喜欢的——那是一种,怎样热烈、怎样幸福的喜欢。”
我鼻子一酸,却笑了。
我故意用一种很轻松的语气跟她开玩笑:“那还不是当初你自己没把握好机会。”
她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这一次,换她沉默了。
我看着她,心里那点酸涩慢慢散了,反倒有些心疼。
我说,宋时菀,那是我十四岁以前的事了。
她抬起头。
我说,“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害,你不要,有的是人要。”
她望着我,眼眶忽然就红了,轻轻骂了一句,叶清雪,你真烦。
我笑,仰头喝了一口手里的酒,没再说话。
我们两个就这样靠着那棵荔枝树。河面上有渔船的灯,一明一灭,像谁在黑暗里,远远地、温柔地看着我们。
我到现在也说不清,她那番话到底意味着什么。是喜欢吗?我想不是。
她始终喜欢的是男生,要过的是结婚生子、烟火气十足的日子。她怅然的,或许从来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曾经有一个人,那样滚烫地爱过她。或许是那种感觉,后来她再没遇到过罢了。
人就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等你后知后觉地想要抓住,它已经在别人那里了。
我们都没有错。
错的只是,那时候太小,太年轻,不懂怎么接住一个将真心毫无保留捧到面前的人。
5 戏里诉衷肠
再后来,有一次,我们一群人去玩剧本杀。
我已经忘了那是个什么本,只记得是个民国背景的悲剧,从头到尾都在虐,虐得人喘不过气。她演城南一户人家的小姐,我演她家账房的儿子,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国破那年,我要去北边,是个有去无回的差事。
更邪门的是,抽角色的时候,全场最虐的那一对,偏偏被我和宋时菀抽到了。
本子里最虐的一幕,是出发前一晚,她在城门口追上我,抱着一个包袱,里面是她连夜赶出来的一件棉衣。
我穿着戏服,站在灯光昏暗的“城门”下,她念台词,声音发抖:“你别走,我什么都不要了,你别走。”
按本子,我的台词是背过身去,不看她,说:“小姐,这辈子我护不了你了。若有来生——”
我停在这里,把最后一句话留给她。
她本该接的,是:“若有来生,换我先遇见你。”
可她念到这里,眼泪先下来了,后面的台词全哽在喉咙里,一个字也说不出。
她抱着我,把那句没念完的话反反复复地说:“换我先遇见你……换我先遇见你……”
我本该在戏里推开她,转身走进那场必死的远行。
可我没有。我伸手,轻轻回抱住了她。
灯灭了。
我在黑暗里抱着她,分不清自己是账房的儿子,还是叶清雪;也不知道她抱着的,是戏里那个赴死的人,还是十三岁那年,她没能接住的我。
游戏结束,我们都还没出戏,眼睛红红的。林小棠在旁边打圆场,说这破本真费纸巾,以后再也不玩了。
宋时菀破涕为笑,捶了我一下,说都怪你,哭得我心都碎了。
我也笑,说,彼此彼此。
走出店门,外面下起了小雨。她自然而然地撑起一把伞,把我也罩了进去。我们挤在一把伞下,肩膀挨着肩膀,谁也没再提刚才的事。
有些人,注定只能在戏里,才能名正言顺地爱你一场。
再后来,她家里开始催婚。
她那时刚结束一段很长的感情,伤得很重,整个人灰扑扑的。家里人急,托人给她介绍了个相亲对象。那男生比她小一点,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家境、工作、长相,挑不出什么毛病,脾气也温和。
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
然后,她给我发消息,说,叶清雪,我要结婚了。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最后回了一个很大的表情,说,恭喜啊宋时菀,你可算把自己嫁出去了。
6 杯酒敬余生
婚礼还在继续。
司仪在台上说着什么,台下宾客满堂,笑声和掌声一阵接一阵。我坐在主桌,看着台上那一对新人。
她穿着婚纱,挽着那个男孩的手,一步一步,缓缓走向礼台。婚纱的裙摆很长,拖在身后,像一朵慢慢绽开的云。她脸上带着笑,眼里有泪光,是幸福的、被所有人祝福的模样。
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
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
心酸吗,是有的。遗憾吗,当然也有。那个十三岁在走廊上对她一见钟情的我,那个给她送了一年早餐、绕路送她回家的我,那个在荔枝树下问她“下辈子能不能选我”的我,好像都站在我身后,和我一起,安安静静地看着台上的她。
可同时,我也欣慰,也替她高兴。她终究是找到了一个能陪她过寻常日子的人,往后有人替她撑伞、给她热饭、在她生病时端一杯水。这些,是我给不了的人生。
台上的新人转过身,微笑着,接受台下所有人的祝福。
我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站起身,隔着满堂的人声和灯光,朝着台上的她,微微一笑,举起了杯。
她隔着人群,看见了我。
可我从她望过来的那一眼里,分明看见,她的眼眶也红了。
我们什么都没有说。
千言万语,都在这一杯酒里。
我把酒杯举到唇边,仰头,一饮而尽。
酒有点烈,烧过喉咙,一路烧到胃里。
我放下杯子,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她在台上也笑了,隔着泪光,朝我轻轻点了点头。
那一刻,我忽然就想起了那棵歪脖子树。想起十三岁那年,我一笔一画刻下名字,问她,下辈子能不能先遇到我。
这辈子,是错过了。
那就这样吧。这杯酒我敬你,敬我们之间懵懂而热烈的、无疾而终的少年时光。敬你我之间,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又最终山高水长的一辈子。也敬你往后的岁月,岁岁平安,有人问你粥可温,有人与你立黄昏。
下辈子太远,我们先把这辈子,好好走完。
仪式过后,新郎新娘挨桌敬酒。他们走到主桌的时候,她已经喝了几轮,脸颊泛红。她端着酒杯在我面前站定,看了我两秒,说,清雪,谢谢你来。
我说,这么大的事,我能不来吗。新娘子今天真漂亮。
她笑,眼睛又有点湿润。她把酒杯往我杯沿上轻轻一碰,凑过来,用只有我们两个听得见的声音说,你也要幸福啊,叶清雪,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我心里某个地方软了一下,又稳稳地落了地。
我说,好,我们都要幸福。
后来的事,就很寻常了。
她结婚第二年,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皱巴巴的小家伙,一个像她,一个像爸爸。
她给我发照片的时候,我正在医院值班。照片里,她抱着两个小小的襁褓,素颜,头发随便挽着,笑得眉眼弯弯,和当年走廊上那个女孩渐渐重叠在一起,又慢慢分开。
我回她,真可爱,像你。
她回,干妈,什么时候回来看孩子?
我盯着“干妈”两个字,笑了一下,眼睛有点热。
我说,快了,等我休了假就回。
去年我回老家,特意绕到那条路上去看那棵荔枝树。
树还在,比记忆里更粗壮了,枝繁叶茂,歪着的脖子也没正过来。我凑过去,在树干上找了很久,才找到当年刻字的地方。
树皮已经长合了大半,两个名字被时间晕开,浅浅的、模糊的,要很仔细,才能依稀看出一点当年的轮廓。
像我们之间被妥善安放又轻轻放下的心事。
我在树底下站了一会儿,没说话。
风吹过来,满树叶子沙沙地响,像有谁在很远的地方,轻轻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