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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10-26 20:25:11

我天生是个瞎子,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丢在保姆房里自生自灭。

但他们不知道,我其实是从地府逃票投胎的玄学老祖。

为了把我抓回去,阎王爷三次派人来害我。

第一次,他派了个夜游神附身在黑猫身上,想在半夜吸我的阳气。

被我在襁褓里一巴掌扇飞,连夜跑去绝育医院嘎了蛋。

第二次,他让孟婆伪装成天牌育婴师,想给我灌忘川奶粉。

被我用婴语召唤流浪狗,把她咬得屁滚尿流,连夜买了站票逃回丰都。

全家都以为我这瞎子是个扫把星,克物克人。

亲爹更是怒气冲冲地抱回来一个白白胖胖的假千金,扬言要把我扔出家门。

我侧耳听着那假千金虚伪的哭声,忍不住咧开没牙的嘴冷笑出声。

判官啊判官,你堂堂阴司二把手,居然拉得下脸穿纸尿裤来勾我的魂?

看着亲爹把象征家族气运的玉佩挂在判官脖子上,我翻了个白眼,懒得提醒。

既然你敢来碰瓷,就别怪我让你连底裤都输光。

1

我叫沈鹤眠。

出生那天,据说整个产房的灯全炸了。

护士尖叫着跑出去,主刀医生手抖得差点把剪脐带的刀掉了。

我妈赵芷兰被吓得昏死过去,醒来第一句话就是问孩子怎么不哭。

不是不哭,是不需要哭。

投胎这事儿我又不是头一回经历,哭什么,丢份儿。

问题出在眼睛上。

医生检查了三遍,每一遍脸色都更难看。

先天性失明,双目无光,不可逆。

这话传到我爹沈伯庸耳朵里,他连产房都没进,直接让保姆把我抱走。

沈家是江陵城的老牌望族,做的是玉石古玩生意,祖上出过三个举人,家训里第一条就写着气运为根。

在沈伯庸的认知里,一个睁不开眼的孩子,就是天生带煞。

保姆房在沈家主宅的最西边,正对着围墙角落的一棵歪脖子槐树。

风水学里这叫背阴绝户位,活人住在这里,阳气一天比一天薄。

沈伯庸不懂风水,但他骨子里信邪。

把我丢在这间屋子里,是觉得我活不过满月最好。

可惜他不知道,住在这位置上的,恰好是我。

别的婴儿怕阴气,我嫌阳气太旺还上火。

满月那天夜里,保姆钱嫂打着哈欠给我喂完奶,转身就去隔壁打麻将了。

门没关严,窗户也漏着缝。

一只黑猫从窗台上跳下来。

普通人看不见,但我虽然瞎了肉眼,阴阳眼却没瞎。

那猫通体漆黑,唯独两只眼珠泛着幽绿的光,瞳孔是竖的,里头映着一团暗红色的鬼火。

夜游神。

阎王手下跑腿的,专门趁人熟睡时吸食阳气,算是地府编制里的临时工。

黑猫慢慢靠近我的摇篮,嘴张开,一股阴冷的气流顺着它的喉咙往外涌。

我在襁褓里翻了个身,抬起巴掌大的手,照着那猫脸就是一掌。

啪。

声音不大,但黑猫像被雷劈了一样弹出去三米远,撞在墙上,嗷地惨叫一声。

那一掌裹着的是三千年的地府阴煞真气。

夜游神当场现了原形,一团黑雾从猫身体里被震出来,在天花板上转了两圈,哆嗦着往窗户外面逃。

黑猫软趴趴地摊在地上,翻了个白眼,四肢僵直。

第二天钱嫂进屋,看见地上躺着一只翻白眼的黑猫,吓得盆都摔了。

那猫后来被送去了宠物医院,据说检查出来内脏全部移位,兽医建议直接绝育省得受罪。

夜游神没了法力寄身,只能带着这具残躯灰溜溜地跑了。

这事传到主宅那边,赵芷兰来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

站在门口,没进来。

“这孩子……真的没事吗?”

钱嫂说猫是从外头跑进来的,跟孩子没关系。

赵芷兰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走的时候脚步很快,像怕在这间屋子里多待一秒就会沾上什么晦气。

我躺在摇篮里,听着她高跟鞋敲击地砖的声音越来越远,笑了一下。

无所谓。

反正我来人间也不是为了当谁的女儿。

2

三个月大的时候,沈家来了一位育婴师。

名片上印着天牌母婴机构金牌讲师,简历漂亮得能糊一面墙,据说是赵芷兰花大价钱从省城请来的。

但这人不是来照顾沈家大小姐的,她是来照顾我的。

赵芷兰原话是这么说的:到底是沈家的骨肉,别让外人说咱们苛待孩子。

话说得体面,但钱嫂私底下跟隔壁厨娘嘀咕的时候,用的词是做做样子。

育婴师第一天上门,穿着白色制服,头发盘得一丝不苟,笑容标准得像从教科书上裁下来的。

她弯腰看了我一眼,伸手摸了摸我的脸。

手是凉的。

不是普通人那种冬天手凉的温度,是泡在忘川河里三百年才能沤出来的那种凉。

孟婆。

好家伙,阎王这回下了血本。

夜游神是临时工,孟婆可是正式编制,地府食堂的首席厨师长,忘川汤的独家配方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她来,就一个目的——给我灌忘川汤。

只要喝了那碗汤,我三千年的修为和记忆就会被清洗干净,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类婴儿,到时候阎王再派个小鬼来勾魂,轻轻松松。

孟婆也不急,第一天就是正常喂奶、换尿布、拍嗝,做得有模有样。

第二天开始试探,往奶粉里掺了一点忘川水。

剂量很小,小到普通人根本察觉不出来。

但我闻得到。

忘川水有一种很独特的味道,像是把所有人间的悲欢离合煮成了一锅粥,咸中带苦,苦里发酸。

奶瓶凑到我嘴边的那一刻,我把头一偏,不喝。

孟婆笑着哄我,声音柔得像棉花。

我还是不喝。

她又换了个角度,把奶嘴往我嘴里塞。

我直接用牙龈把奶嘴咬瘪了。

没错,三个月大,没长牙,但咬合力能碎铁。

孟婆脸上的笑有一瞬僵了。

到了第三天晚上,她加大了剂量。

奶粉冲好之后整间屋子都弥漫着忘川水的气息,连钱嫂经过门口都打了个寒颤,说今天怎么这么冷。

孟婆关上门,把我抱起来,奶瓶直接怼到我嘴上。

这回她没笑,眼睛里露出一点急躁。

我张开了嘴,但不是喝奶。

嗷——

婴语,一声短促的、带着特殊频率的啼哭。

这一声不是普通的哭闹,是我在地府混了三千年学会的一门偏门术法,叫做万灵引。

能召唤方圆百米内所有有灵性的生物。

三秒钟之后,沈家后院拴着的两条看门狗开始狂吠。

五秒钟之后,围墙外面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十秒钟之后,保姆房的门被一头体型巨大的流浪土狗撞开了。

那狗像疯了一样冲进来,身后还跟着四五只大大小小的野狗。

孟婆被扑倒在地,奶瓶摔碎,忘川水洒了一地。

狗群围着她撕咬,一口叼走了她的假发,一口扯烂了她的白制服。

孟婆尖叫着往外跑,跌跌撞撞翻过围墙。

狗群追出去两条街才回来。

第二天,天牌母婴机构打电话来说那位育婴师因为个人原因紧急辞职,并且退还了全部费用。

钱嫂接完电话,看了我一眼,嘟囔了一句:这孩子,连育婴师都待不住。

这话传到沈伯庸那里,他坐在主宅客厅的红木太师椅上,茶杯往桌上一顿。

“我就说这孩子是扫把星。”

“先是野猫进屋,又是疯狗咬人,下一次是不是要闹鬼?”

赵芷兰坐在旁边没说话,低着头绞手里的帕子。

沈伯庸站起来,踱了两步,忽然说:

“老陈昨天跟我提了一件事。”

赵芷兰抬头。

“他那个表妹家的孩子,刚出生就被扔在福利院门口,白白净净的,眼睛又大又亮。”

“你什么意思?”

“沈家需要一个拿得出手的继承人。”

他看了一眼保姆房的方向。

“不是那个。”

三天后,沈伯庸亲自开车去了一趟福利院。

回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婴。

3

那孩子被取名叫沈锦书。

沈伯庸请了城里最有名的算命先生来批八字,先生摸着胡子连说了三个好字,什么天生旺家、福泽深厚、贵不可言。

沈伯庸高兴得当场给先生包了个大红包。

赵芷兰抱着沈锦书,脸上的笑比生我那天还真。

满月酒摆了二十桌,请的都是江陵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沈伯庸逢人就介绍:这是我沈家的掌上明珠。

没人提起我。

好像沈家从来只有这一个女儿。

我躺在保姆房的摇篮里,听着主宅那边传来的鞭炮声和笑闹声,打了个哈欠。

钱嫂今天也去帮忙了,留我一个人。

安静,正好。

但有一件事让我留了心。

满月酒那天,赵芷兰把一块玉佩挂在了沈锦书的脖子上。

那玉佩我认得。

沈家传了六代的龙纹和田玉,不是普通的首饰,是沈家祖宅风水阵的阵眼。

当年沈家太爷请了一位真正的风水大师布下这座阵,以龙纹玉佩为引,聚拢江陵城三条水脉的气运,镇在沈家祖宅正下方。

只要玉佩在沈家嫡系血脉手中,沈家的生意就会顺风顺水。

玉佩一旦离开嫡系血脉,阵眼失效,气运溃散。

沈伯庸不知道这些。

他只觉得这块玉佩是祖上传下来的好东西,挂在宝贝女儿脖子上,既体面又吉利。

可沈锦书不是沈家血脉。

玉佩挂在她身上,非但聚不了气运,反而会被她体内的气场反噬。

更要命的是,沈锦书也不是普通人。

我在她被抱进门的那一刻就听出来了。

她的哭声里夹着一种极细微的频率,像是金属刮过石板的声音,尖锐、冰冷,带着一股子阴司特有的官腔味。

是地府判官,阎王座下第一心腹,掌管生死簿的那位。

阎王前两次派的是小角色,这一回直接把二把手搬出来了。

判官的本事比夜游神和孟婆加起来都大,但他有个致命弱点——投胎之后法力会被肉身封印,需要时间慢慢恢复。

眼下他刚投进这具婴儿的身体里,跟个普通孩子没什么区别。

但随着他长大,法力会一点一点回来。

到那时候,他只需要翻开生死簿,在我名字后面画一个勾,我就得乖乖回地府销号。

所以我的时间不多。

在他法力恢复之前,我得想办法先废了他。

只不过,急不得。

他现在顶着沈家千金的身份,全家上下捧在手心里,我要是贸然动手,打草惊蛇不说,还会把自己暴露。

先忍着。

反正忍这种事,我在地府干了三千年。

钱嫂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块没吃完的蛋糕,掰了一小块喂我。

“可怜见的,满月酒都没你的份儿。”

她叹了口气。

“你说你爹也是,亲生的不要,偏偏抱个外头的回来当宝贝。”

“这世道,真是……”

话没说完,主宅那边有人喊她,她又匆匆忙忙跑了。

4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我三岁了。

三岁的沈鹤眠,在沈家的存在感约等于保姆房角落里那盆发了霉的仙人掌。

钱嫂是唯一还记得按时给我喂饭的人,但她自己的活也多,经常忙起来就忘了。

饿肚子是常事。

我倒不在乎,修行之人辟谷也是基本功,三天不吃饭照样能翻跟头。

麻烦的是沈锦书。

玉佩让沈锦书借到了沈家的一丝气运,因此提前恢复了一成阴司法力,拥有了凝结“判官笔虚影”的能力。

三岁的沈锦书已经展现出了远超同龄人的聪明劲儿。

会说整句话,会背三字经,会在客人面前奶声奶气地叫叔叔阿姨好。

沈伯庸每次带她出去应酬,回来都要夸半天。

赵芷兰更是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在她身上。

进口奶粉、定制童装、早教班、钢琴启蒙,一样没落下。

我呢,还穿着钱嫂从旧衣摊淘来的二手衣服,袖子长出一截,裤腿短了一寸。

但真正让我警觉的不是这些。

是沈锦书看我的眼神。

三岁的孩子,眼睛里不该有那种东西。

每次赵芷兰抱着她经过保姆房,她都会把头转过来,盯着我看。

那目光里没有好奇,没有同情,只有一种冷冰冰的审视。

像在翻阅案卷,判官的职业病。

有一回赵芷兰带她来后院晒太阳,我正蹲在槐树底下摸蚂蚁玩。

沈锦书忽然挣开赵芷兰的手,摇摇摆摆地走到我面前。

“姐姐。”

她叫我姐姐,声音甜得像蜜饯。

我抬起脸,朝着她的方向。

眼前是一片漆黑,但阴阳眼里她的轮廓清清楚楚:一个白胖的小女孩,脖子上挂着那块龙纹玉佩。

玉佩的光泽已经比三年前暗了不少,气运在流失。

“姐姐看不见吗?”沈锦书歪着头问。

赵芷兰急忙跑过来把她拉走。

“别碰她,脏。”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

沈锦书被拉走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弯了弯。

那个笑,不是三岁孩子该有的。

是判官在阴司大殿上宣读罪状之前,惯常的表情。

我捏碎了手里的蚂蚁,站起来拍了拍裤子。

想玩是吧。

那就玩。

到了沈锦书五岁生日那天,沈家出了一件大事。

沈伯庸名下最大的玉石仓库失了火。

一整库的翡翠原石被烧得面目全非,损失过千万。

消防来了之后查了半天,说是电路老化导致的自燃。

沈伯庸气得砸了一套茶具,又请了三个风水师来看宅子。

三个风水师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意见统一,沈家气运有亏。

“气运有亏?”沈伯庸皱着眉,“怎么回事?”

年纪最大的那个风水师捋着胡子,目光在沈锦书脖子上的玉佩停了一下,欲言又止。

“沈先生,这块玉佩……”

“是我沈家的传家宝,怎么了?”

风水师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沈伯庸给的钱不少,但有些话说了可能命都保不住。

最后三个风水师留下一句四平八稳的话:在宅子东南角种一棵桃树,镇一镇气。

桃树第二天就种上了。

但库房的损失实实在在地砸在了沈伯庸头上,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

骂完下属骂管家,骂完管家骂保姆。

最后目光落在了保姆房的方向。

“都是那个丧门星带来的。”

赵芷兰没反驳。

沈锦书站在赵芷兰腿边,抬头看着她的爹,眼神天真无辜。

只有我知道,那场火是怎么烧起来的。

当晚深夜,沈锦书借着幼童躯壳夜袭保姆房,祭出判官笔直戳我的眉心。

千钧一发之际,原本毫无声息的我突然翻了个身,小手在虚空中轻轻一握,生生攥住了那支能定活人死期的判官笔!

黑暗中,我的神识如闷雷般在判官脑海中炸响:

“判官,你拿我当年随手扔在地府当草纸的破簿子,来勾老祖宗的魂?”

咔嚓一声,判官笔尖当场碎裂,判官法相胸口剧痛,一口黑血猛喷而出,眼中露出从未有过的滔天恐惧。

5

判官的这口本命阴血,喷在保姆房的水泥地上,滋啦作响,冒出一股焦黑的恶臭。

他那张白白胖胖的幼童脸庞扭曲成一团,眼底尽是惊骇,小小的身躯抖得像风里的落叶。

我两根手指捏着那半截断裂的幽绿笔尖,在手里随意转了个圈。

“若非在这凡胎肉身未稳时弑杀阴司正神会招来九天荡魔雷、坏了我重修的大计,今晚你连爬回主卧的机会都没有。”

我用神识直接在他识海中冷冷落下一道传音:

“判官,带着你那块破玉佩滚远点。沈家的气运你随便吸,吸得越多越好——你吃进去几成,日后本座让你连本带利吐出十倍。”

手指微一发力,幽绿的笔尖彻底化作齑粉。

沈锦书甚至连一句狠话都没敢撂,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滚出了保姆房,连门都没敢合严。

看着空荡荡的门口,我揉了揉手腕,闭上眼睛继续打坐。

判官投胎,为的是杀我封口;但他没想到,我这具瞎眼躯壳里,装着的是当年连阎王见了都得绕道走的真祖宗。

这一夜之后,沈锦书彻底收敛了当面动手的念头。

他知道硬碰硬是自寻死路,于是将算盘打到了沈伯庸和赵芷兰身上。

正面斗不过老祖,他就用人间凡俗的因果来逼死我。

沈家库房那把大火烧毁了沈伯庸近半的家底。接下来的日子里,沈伯庸的生意每况愈下,而沈锦书却“越发聪慧”。

三岁能成诗,四岁通书画,走到哪儿都是人人称道的神童。

沈伯庸把她视作沈家东山再起的唯一希望,对她百依百顺。

可沈伯庸不知道,沈锦书每在名流面前风光一次,脖子上的龙纹玉佩就从沈家祖宅的地底抽走一分气运,反哺给沈锦书的肉身。

代价是,沈家的气数如雪崩般消融。

而所有霉运与反噬的脏水,全被判官暗中引向了我住的这间背阴破屋。

6

六岁那年,沈家的颓势已经遮掩不住了。

合作十几年的老主顾接连翻脸,矿脉合同被截胡,沈伯庸整日借酒浇愁。

沈锦书趁机在沈伯庸耳边“童言无忌”:

“爸爸,每次我路过西边保姆房,心口都疼得厉害,总觉得那里有团黑气压着咱们家。”

沈伯庸本就迷信,这话一出,他眼底的厌恶终于化成了实质。

一个瞎眼的残疾女儿,生来灯炸,满月引猫,百日引狗,如今又被神童女儿指出“带煞”。

三天后,一辆破旧的皮卡停在保姆房门口。

管家面无表情地替我收拾了一个编织袋,里面塞了两床旧被褥和几箱方便面。

赵芷兰甚至没露面,只让管家带了一句话:“去乡下老宅养着吧,那里清静,对你‘病’好。”

我走出屋子时,沈锦书正站在主宅二楼的欧式雕花阳台上。

她穿着昂贵的高定公主裙,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嘴角挂着一丝胜利者的冷笑。

在她眼里,我成了被家族彻底抛弃的丧家之犬。

我侧过头,朝着她的方向,也回了一个极淡的笑。

蠢货。

她以为把我赶出沈家主宅是绝杀,却不知这正中我下怀。

沈家这栋主宅被判官的气场污染得污浊不堪,而沈家在郊外那栋荒废了半个世纪的民国老宅,正下方恰好压着当年沈家太爷留下的备用“生门地脉”。

在这座老宅里,没有判官的耳目,没有凡人的杂扰,我才能放开手脚,布下真正的吞天大阵。

老宅荒草丛生,门窗漏风。

管家把我扔下就迫不及待地踩着油门跑了。

我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坐下,赤脚踩在泥土地上。

神识沉入地底三丈。

温润的地气如同沉睡的巨龙,在感应到我神魂的刹那,微微战栗起来。

“睡了这么多年,也该醒了。”

我咬破指尖,凌空画出一道“引气聚灵符”,一掌拍在院中的老井石盖上。

嗡——

地脉震颤,阵法悄然成型。

判官通过玉佩吸走沈家明面上的气运,而这个引气阵,会在暗中将这些气运的精魄全数截留在地脉深处。

他吃得越饱,这口瓮里的汤就越浓。

第二天清晨,老宅木门吱呀作响。

门口放着一碗热腾腾的红薯白粥,还卧着一个煎得焦黄的荷包蛋。

门外,老长工的后人周婆婆拄着拐杖,看着我叹了口气:

“你这双眼虽看不见,骨相却跟你太爷爷一模一样。”

“在这儿安心住着,有婆婆一口吃的,就饿不死你。”

我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热粥。

在人间这局棋,真正开始下活了。

7

我在老宅一住就是两年。

这两年间,江陵城的商界风云变幻。

沈伯庸彻底破产了。

为了给沈锦书铺路、维持豪门体面,他盲目借高利贷投资,最后铺子全关,祖宅被银行查封拍卖。

全家狼狈不堪地搬进了城南一间不到七十平米的两居室。

讽刺的是,沈锦书的名气却达到了顶峰。

八岁的重点小学跳级生,全国奥数特等奖,市长亲手颁发好少年奖章。

外人都传沈家虽然倒了霉,但祖坟冒青烟出了个文曲星,迟早能靠这个干女儿重回巅峰。

只有我知道,沈锦书快要被撑爆了。

为了维持神童的光环,她疯狂透支沈家仅剩的祖宗阴德。

她吸得太狠,肉身凡胎承受不住如此磅礴的凡间气运,神魂已经开始出现裂痕,隐隐压不住体内的阴煞之气了。

八岁那年秋末,那辆熟悉的破车再次停在老宅门口。

赵芷兰从车上下来时,形销骨立,曾经保养得宜的双手满是洗洁精泡出的皲裂。

她看着坐在井边安静摸猫的我,眼眶红了红,但吐出来的话依旧冰冷刺骨:

“鹤眠,收拾东西,跟妈回城南。”

沈锦书在学校出事了。

但不是普通的小打小闹。

在全省少儿书法大赛的颁奖台上,沈锦书因为神魂不稳,周身阴煞溢出,导致台上一名评委突发心梗,旁边的亚军选手更是被阴气惊得跌下舞台、摔断了两根肋骨。

现场监控拍到了极其诡异的一幕——当时沈锦书脚下的影子,竟张牙舞爪如同一尊四臂恶鬼。

舆论哗然,受害者家属更是请了法医和律师,扬言要彻查到底。

沈伯庸焦头烂额,判官也慌了神。

他们接我回去,不是良心发现。

他们需要一个替罪羊。

一个命格奇硬、天生盲眼、又在阴暗角落里自生自灭的“扫把星”。

8

城南的两居室逼仄阴暗,空气里弥漫着廉价挂面和劣质烟草的苦涩味道。

我被安排在客厅阳台的一张行军折叠床上。

沈锦书站在次卧门口,冷冷地盯着我。

两年不见,她长高了不少,但眉宇间黑气缭绕,眼白泛着淡淡的青灰色——那是判官神格强行融合肉身遭到的严重反噬。

“姐姐,好久不见。”她扯了扯嘴角,声音里透着森森寒意。

“判官大人近来寝食难安吧?”我坐在折叠床上,淡淡回了一句。

她眼角抽搐了一下,压低声音冷笑:“沈鹤眠,你别得意。明天的开庭调解,你替我把这桩‘撞煞’的事认下来,就说是你一直在老宅扎草人诅咒我,连累了外人。”

“否则,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连眼皮都懒得抬。

当晚深夜,阴风大作。

沈锦书故技重施,但这一次,她学聪明了。

她知道硬拼法力赢不了我,便从次卧摸出来,在我的折叠床底下埋下了一张用阴司生魂血写就的“七煞绝户符”,又将一枚沈伯庸视若性命的祖传紫檀木烟斗塞在符咒旁边。

她要用沈家仅剩的一点凡俗家运,引动地煞将我肉身活活绞杀,顺便扣上一顶“偷窃加邪术害全家”的帽子。

符咒刚埋好,主卧的沈伯庸就突然在梦中狂吐鲜血,中邪般嘶吼着冲出卧室。

客厅的灯啪地打开。

沈锦书立刻装出一副惊恐万分的模样,扑到赵芷兰怀里大哭:“爸!妈!我刚才看到姐姐在阳台对着爸爸的烟斗念咒!”

沈伯庸像疯了一样冲到阳台,一把掀翻了我的折叠床。

当那枚染着黑血的紫檀烟斗和阴森的符纸滚落出来时,沈伯庸的眼睛瞬间血红。

“逆女!你这个畜生!”

沈伯庸抄起旁边的折叠椅,狠狠砸在地上,碎片四溅,划破了我的手臂:

“我沈家破产全是因为你!如今你连锦书都不放过,还用邪术咒我死!”

“滚!天亮之前,给我滚出这个家!”

赵芷兰站在一旁,看着我流血的手臂,嘴唇颤抖,但最终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紧紧抱住了怀里的沈锦书。

沈锦书伏在母亲肩头,透过发丝的缝隙,向我投来一个怨毒而得意的眼神。

我摸索着站起身,任由手臂上的鲜血滴落在水泥地面上。

没人注意到,那滴血落在地上并没有晕开,而是顺着地砖的缝隙,如同一条血色小蛇,飞速钻进了地下。

我侧过头,对着那张得意的假脸微微一笑,传音入密:

“判官,你难道真没发现,你刚才埋下的那张七煞符,连着的是什么吗?”

沈锦书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那张符,连着城外老宅的引气大阵。”

我理了理破旧的衣角,声音平淡如水:

“沈伯庸亲手砸碎了我和他的最后一点父女因果。而你,亲手把沈家最后的命脉,双手奉送到了我的阵眼里。”

“判官,多谢你替我破了天道封印。”

“洗干净脖子,惊蛰那天,老祖取你狗命。”

9

被赶出去的那天早上,天在下雨。

赵芷兰塞给我一把折叠伞和两百块钱。

“你去……你去周婆婆那里先住几天。”

她的声音有一点发颤。

那是愧疚的声音。

但愧疚没有化成行动,只是变成了一把九块九的折叠伞。

我没撑伞。

三千年的修为,这点雨淋不坏我。

周婆婆在老宅等着我,门口挂着一串晒干的辣椒,灶上煮着粥。

“回来了?”

“回来了。”

“饿了吧。”

“有点。”

她盛了满满一碗粥端给我,里面卧了一个荷包蛋。

我一口一口地吃完了。

周婆婆坐在门口的竹椅上,看着院子里的雨发呆。

过了很久,她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你太爷爷当年也是被赶出来的。”

我停下碗。

“他是沈家的庶子,被正房容不下,十二岁就被撵到这间老宅里来。”

“后来呢?”

“后来他一个人在这里待了六年,等到正房的那些人全败光了,又回去把沈家撑了起来。”

她看了看我。

“你跟他像。”

我端起碗,把最后一口粥喝干净。

像不像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判官给我划了三年的期限。

三年之内,他的法力会完全恢复。

到那时候,他就能直接在生死簿上勾名,连亲自动手都不需要,我在人间的肉身会自然枯竭而亡。

所以我只有三年的时间来破局。

好在棋子已经布下了。

老宅下面的地脉,是我的底牌。

当天晚上,我去了院子里的那口井。

井盖搬开,一股温润的气从井底涌上来。

地脉还在。

三年前布的引气阵还在运转,沈家嫡系的气运被一点点储存在这条地脉里。

判官通过玉佩吸走的是明面上的气运,但地底的暗运一直在聚。

就像一个人把钱包偷走了,却不知道保险柜在地下室。

我蹲在井口,把手伸进去,触到了一层看不见的气墙。

阵眼稳固。

再等等。

等沈家明面上的气运耗尽,等判官觉得大功告成,等他放松警惕的那一刻。

一锅端。

10

十岁那年冬天,沈家出了第二件大事。

沈伯庸在一次饭局上喝多了,开车回家的路上撞了隔离带。

人没大碍,但驾照吊销了,车报废了,交警来了之后还查出他血液酒精含量超标三倍。

关了十五天。

赵芷兰去接他的时候,在拘留所门口哭了半个小时。

沈伯庸出来之后,整个人像被抽干了骨头。

头发白了一半,走路都在晃。

曾经那个在江陵商界呼风唤雨的沈老板,如今连出门都抬不起头。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喝酒了。

但也再也不说话了。

每天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从早坐到晚,盯着天花板发呆。

赵芷兰一个人撑着这个家。

超市的收银员工资不够花,她又去了一家饭店兼职洗碗,每天早上六点出门,晚上十一点到家。

沈锦书在学校的表现依旧出色。

十岁就进了市里最好的重点中学,老师们都说这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

但我知道,她出色的背后是气运在燃烧。

判官用从沈家吸来的气运反哺自己的肉身,让这具原本平平无奇的身体变成了天才的模样。

智商、记忆力、学习能力,全部被气运催到了顶格。

这种做法有一个代价。

气运耗尽之后,反噬会来得又快又猛。

到时候不光沈家完蛋,判官寄生的这具肉身也会像被抽干水分的海绵一样,迅速枯萎。

但判官不在乎。

他要的只是在法力完全恢复之前争取时间。

等他恢复了全部修为,这具肉身留不留都无所谓。

我算过时间。

按照气运的消耗速度,明年开春就是临界点。

到时候沈家的明面气运彻底归零,地脉里储存的暗运也会达到峰值。

那就是我的翻盘时刻。

但翻盘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

我需要一个见证人。

一个能让沈家所有人看清真相的见证人。

周婆婆年纪大了,又不懂这些,指望不上。

沈伯庸和赵芷兰更不用说,他们连自己女儿是判官附体都看不出来。

我需要一个懂行的人。

十岁那年春天,我一个人摸到了城东的凤栖巷。

江陵城最后一个还在营业的风水铺子,就开在这条巷子的尽头。

铺子的主人姓柳,叫柳如晦,是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头。

说是瞎了一只眼,其实跟我差不多——肉眼瞎了,但另一只眼能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

半阴阳眼。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柳如晦正趴在柜台上打盹。

听见脚步声,他抬了一下眼皮。

只抬了一下,整个人就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你……”

他盯着我看了足足有十秒钟。

准确地说,是盯着我头顶上方看。

阴阳眼能看到人身上的气运、因果、以及来历。

我身上裹着的三千年地府阴煞之气,在他眼里大概就像一座黑色的山。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人。”

“放屁。”

“真的是人,就是来历稍微复杂了一点。”

柳如晦咽了口唾沫,扶着柜台慢慢坐了回去。

“说。”

我把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从逃票投胎,到阎王三次派人来追,到判官化身沈锦书潜入沈家,到沈家气运被蚕食殆尽。

柳如晦听完,沉默了很久。

“你想让我做什么?”

“做个见证。”

“什么时候?”

“明年开春。”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你要是骗我……”

“我要是骗你,你拿这半只阴阳眼看我的气运,亏不亏心,你自己掂量。”

他又沉默了一阵,点了头。

“行,老头子活了六十年,从没见过这种场面。”

他从柜台底下摸出一壶酒,给自己倒了一杯。

“到时候别让我白跑。”

11

开春之前,出了一件我没有预料到的事。

赵芷兰病了。

不是小病,是在洗碗的饭店里晕倒了,送到医院检查出来是长期劳累加营养不良导致的严重贫血,还伴有心律不齐。

医生说要住院观察,但她交不起住院费。

沈伯庸拿不出钱,连邻居都借遍了。

那天晚上,赵芷兰躺在家里的床上,脸色白得像纸。

沈锦书跪在床边哭。

哭得梨花带雨,满脸都是泪。

“妈,你不要死。”

这话让赵芷兰也跟着掉了眼泪,伸手摸了摸沈锦书的头。

“妈没事,就是累了。”

沈伯庸站在卧室门口,背靠着门框,肩膀在抖。

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男人,如今连给老婆治病的钱都拿不出来。

我站在客厅里,听着卧室里传来的哭声。

赵芷兰对我不好,从出生到现在,她给过我的温暖加起来还不如周婆婆的一碗粥。

但她终究是这具肉身的母亲。

肉身也有肉身的情分。

当天夜里,等所有人都睡了,我从老宅跑了回来。

摸进了赵芷兰的卧室。

她睡得很沉,呼吸又浅又急。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腕上。

脉象乱得像一团打了死结的线。

不光是贫血和心律不齐,她的气运也在被反噬。

沈锦书脖子上的玉佩虽然气运已经耗尽,但残留的反噬效应还在通过血脉关系向外扩散。

虽然沈锦书和赵芷兰没有血缘关系,但养育之情也算一种因果纽带,足够让反噬顺着这条纽带爬过来。

判官知不知道这事?

知道。

他不在乎。

赵芷兰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掩护身份的工具,用完了就可以丢。

我往赵芷兰的脉搏里渡了一丝地脉暗运。

只一丝,不多。

多了会引起判官的注意。

这一丝暗运顺着她的血脉流遍全身,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反噬之气一点点推到了四肢末梢。

第二天早上,赵芷兰醒过来的时候,脸色好了不少。

她坐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奇怪地说了一句。

“昨晚睡得特别好,手脚都是暖的。”

沈伯庸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沈锦书站在卧室门口,看着赵芷兰,眼底的笑意慢慢收了起来。

她感觉到了。

那一丝暗运虽然微弱,但对判官来说,就像黑暗里划了一根火柴。

太明显了。

当天下午,我回到老宅,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

预感准确地来了。

身后响起很轻的脚步声。

沈锦书站在老宅的大门口,穿着校服,书包都没放下。

她一个人走了六公里,从城南走到了郊外。

十岁的女孩,满头大汗,脸颊通红,但眼神冷得像冬天的井水。

“姐姐。”

“嗯。”

“你在她身上做了什么?”

不装了。

连甜蜜蜜的声音都不用了,干干脆脆地质问。

我说:“救了她一命。”

“你不该救的。”

“为什么?”

“因为你救不了所有人,你连自己都救不了。”

沈锦书把书包放在地上,走到我面前站定。

十岁的身体,比我还矮半个头,但她站在那里的气势像一堵墙。

判官的气势。

“沈鹤眠,我查过了,你在地府的案底堆了三千年。”

“逃票投胎、篡改轮回簿、偷渡奈何桥、殴打公职人员——夜游神那一巴掌,算工伤的。”

“这些罪名够你在枉死城蹲一万年了。”

我坐在石凳上,把两条腿盘起来。

“所以呢?”

“所以你没有筹码。”

“你现在回去,我替你在阎王面前说两句好话,从轻发落。”

“你再拖下去,等我法力全恢复了,别说枉死城,我让你去拔舌地狱。”

我笑出了声。

“判官大人,你威胁一个三千年的老前辈,不觉得底气不太足吗?”

沈锦书的脸沉了下来。

“你叫我什么?”

“判官。”

“你知道我是谁,从一开始就知道?”

“你进沈家那天,脖子上的脐带都没脱利索,阴司的官腔味就飘得满屋子都是。”

沈锦书站在原地,身体轻微地绷紧了。

“你既然知道我是谁,这三年为什么不动手?”

“等你。”

“等我什么?”

“等你把沈家的气运吸干净。”

她的表情终于变了。

不是愤怒,是困惑。

“你在说什么?”

我从石凳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判官大人,你吃了三年的沈家气运,有没有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健康、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天才?”

沈锦书没说话。

“有没有觉得这具肉身越来越好用,好用得让你都有点舍不得走了?”

她的眼皮跳了一下。

“这些气运从哪来的,你清楚。”

“但你不清楚的是,这些气运去了哪。”

我朝地面跺了一脚。

很轻的一脚。

但脚下的泥土震了一下,像有什么东西在底下翻了个身。

沈锦书低头看着地面,脸色变了。

“你……在这下面布了阵?”

我冲她竖起一根手指。

“三年前就布好了。”

“你吸走的每一分气运,都有一部分被地脉截了下来。”

“你以为你吃了满汉全席,实际上你吃的只是残羹剩饭。”

“真正的好菜,都在我的锅里。”

沈锦书的嘴唇紧紧抿起来。

十岁的小脸上,判官的冷酷和孩子的茫然交替出现,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的荒诞。

“你在虚张声势。”

“你可以试试。”

“区区一条地脉,能挡得住生死簿?”

“你试试就知道了。”

我们对视了几秒钟。

准确地说,是我朝着她的方向对视——我的肉眼看不见她,但阴阳眼里,她身上的判官气息正在剧烈波动。

她在犹豫。

这一次来,她原本是想彻底摊牌的。

但我提前抛出了底牌,打乱了她的节奏。

最后,沈锦书弯腰捡起书包,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停下来说了一句。

“沈鹤眠,你只有半年了。”

“我知道。”

“半年后,我的法力就能恢复到九成,足够在生死簿上勾你的名字。”

“好。”

“到时候你跑不掉的。”

“我没打算跑。”

她走了。

脚步声在巷子里渐渐消失。

我重新坐回石凳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半年。

够了。

12

接下来的半年,表面上什么都没发生。

沈伯庸依旧颓废,赵芷兰依旧辛苦,沈锦书依旧优秀。

我依旧住在老宅,每天吃周婆婆送的粥,在院子里晒太阳,像一个普通的盲眼孤女。

但地底下的暗流已经越涌越猛。

地脉里的暗运在持续聚集,已经达到了三年前的十倍。

这些气运是沈家六代人的积累,被我用引气阵截留了一大半,如今全部压在这条地脉里。

就像一座水库蓄满了水,只等一个闸门。

而我就是那个闸门。

半年里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去了一趟凤栖巷,跟柳如晦定了日子。

二月初八,惊蛰。

蛰虫始动,万物复苏,阴阳交替的节点,最适合做这种事。

柳如晦听完我的计划之后,呆了好一会儿。

“你确定?”

“确定。”

“这么搞的话,你自己也得搭进去大半条命。”

“我知道。”

“三千年的修为白费了,你不心疼?”

“修为没了可以重新修,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他又给自己倒了杯酒。

“你这小丫头片子,做事比你太爷爷还狠。”

第二件事,我回了一趟城南的两居室。

挑了一个沈伯庸和沈锦书都不在的下午,赵芷兰一个人在家。

她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听到我进门,明显愣了一下。

“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

“哦。”

她没让我坐下。

我站在客厅中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递过去。

“什么?”

“药。”

“谁给的?”

“一个老中医,说你气血亏得厉害,吃这个能调一调。”

赵芷兰犹豫了一下,接过去打开看了看。

里面是几包磨成粉的草药,颜色深褐,味道苦涩。

实际上是我用地脉暗运淬炼的护体符粉,掺在草药里不容易被判官发现。

赵芷兰吃了这个,身上的反噬会被完全清除,将来不管沈家发生什么,她的身体不会再受牵连。

“谢谢。”赵芷兰干巴巴地说了一句。

我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叫住我。

“鹤眠。”

“嗯?”

沉默了几秒。

“你在周婆婆那边,过得好吗?”

“好。”

“有没有吃饱穿暖?”

“有。”

又沉默了几秒。

“那……那就好。”

我走出去,关上门。

门合上的那一刻,我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很轻的抽泣。

第三件事,我去了一趟沈家的祖宗祠堂。

祠堂在城北的一座老庙里,已经破败得差不多了,墙皮脱落,门槛断裂,香炉里全是灰。

沈伯庸已经好几年没来上过香了。

我摸到供桌前,在沈家列祖列宗的牌位前跪了下来。

不是拜。

是告知。

“太爷爷在上,不肖后人沈鹤眠,有一事相告。”

“沈家气运被外人窃取,如今只剩地底一条暗脉。”

“二月初八惊蛰日,我会开阵。”

“届时气运归位,沈家百年根基可续。”

“但开阵之后,我的肉身恐怕撑不住。”

“不过没关系。”

“我这条命是赚来的,赔一把不亏。”

说完磕了三个头,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

走出祠堂的时候,门口的老槐树无风自动。

不知道是太爷爷的回应,还是风碰巧吹过来了。

我选择当是前者。

13

二月初八,惊蛰。

清晨五点,天还没亮。

我站在老宅的院子里。

身后是那口老井,脚下是三年前布的引气阵。

柳如晦拄着拐杖站在院门口,半只阴阳眼里映着地底涌上来的金色光芒。

“开始吧。”他说。

我点了点头,脱了鞋,赤脚踩在泥地上。

脚底的温度很高,地脉里的暗运已经沸腾了。

双手结印,按在地面。

引气阵的阵眼在我手下嗡嗡震动。

一道金色的光柱从地底冲天而起,穿过老宅的屋顶,直入云霄。

整个城南都能看到这道光柱。

远处传来汽车刹车的尖叫声和行人的惊呼声。

地脉里储存了三年的暗运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倾泻而出。

但这些气运不是乱涌的,每一缕都沿着我设定的轨迹流动——回到沈家的每一寸土地,回到沈家的每一个血脉后人。

包括赵芷兰手腕上的脉搏里。

包括沈伯庸萎靡的精气神里。

甚至包括沈锦书脖子上那块已经枯死的玉佩。

玉佩在接触到暗运的那一刻,迸发出了刺目的白光。

三年不见的龙纹再次浮现,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然后它碎了。

咔嚓一声,碎成了三片。

因为挂着它的人不是沈家血脉。

暗运回到玉佩之后,阵眼自动排异——不属于沈家的东西,通通退出。

沈锦书尖叫了一声。

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我不知道。

但判官的感知力比我想象的更敏锐,大概在光柱冲天的第一时间就赶到了。

此刻她站在老宅门口的巷子里,双手捂着脖子。

玉佩碎裂的反噬打在她身上,把她体内窃取的气运一口气全抽了回来。

判官的本体被从沈锦书的肉身里震了出来。

一团巨大的黑色雾气从她身体里涌出,在院子上空盘旋。

那雾气里隐约能看到一张面孔——一张冷峻的、带着官帽的、写满了暴怒的面孔。

判官的真容。

柳如晦看到这一幕,酒壶都从手里掉了。

“我的娘啊……这是真的。”

判官的黑雾在空中翻滚,化成一只巨大的黑手朝我拍下来。

地面在震,屋瓦在响,空气都变得又冷又重。

我没有躲。

双手依然按在地面,把最后一丝暗运从地脉里拽出来。

这一丝暗运跟前面的不一样。

它不是金色的,是白色的。

纯白。

那是沈家太爷当年在地脉里封印的护宅之气,等了一百多年,终于被激活了。

白色的气运化成一道光,从我手心射出,正中判官的黑雾。

轰。

没有声音。

但整个世界像被按了静音键一样安静了一秒。

然后黑雾四散,像被太阳烤干的墨水,一缕缕地消失在空气里。

判官的面孔扭曲着,嘴巴张得很大,像在喊什么。

但没有声音传出来。

白色的气运把他的本体一层层地剥离,一层层地净化。

判官的法力、记忆、和投胎到人间的所有根基,全部被连根拔起。

他从人间消失了。

不是回了地府——是被直接打散了。

阎王派来的二把手,在人间碎得连渣都不剩。

14

光柱消散之后,我倒在了地上。

浑身的力气像被抽空了一样,一根手指都动不了。

三千年的修为在刚才那一击里消耗了七成。

剩下的三成也在维持肉身不散。

说白了,我现在就是个普通的十岁小女孩,眼睛瞎了,身体虚弱,跟三千年的老祖没有半点关系。

柳如晦跑过来把我扶起来。

“你这丫头,真是不要命了。”

“没事,死不了。”

“废话,你现在就跟个纸人似的,风一吹就散架了。”

他把外套脱了盖在我身上。

远处传来脚步声。

很多人的脚步声。

沈伯庸和赵芷兰是被邻居叫起来的。

邻居说天上有一道金光从郊外老宅那个方向冲出来,整条街的人都看到了。

他们赶到老宅的时候,看到的是满院的碎瓦,一口冒着白烟的老井,一个趴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沈锦书,和一个被老头扶着坐在地上的我。

赵芷兰先跑到了沈锦书面前。

沈锦书还活着,但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嘴唇发紫,浑身发抖。

判官的本体被打散之后,这具肉身失去了所有非正常的加持,变回了一个普通的、甚至比普通更弱的孩子。

她的智商、记忆力、学习能力,全部回归到一个福利院弃婴的正常水平。

赵芷兰抱着她哭。

沈伯庸站在院子中间,满脸茫然。

柳如晦走过去,用拐杖在地上敲了两下。

“沈先生,我是凤栖巷柳如晦。”

沈伯庸认得这个名字。

江陵城最后一个开风水铺子的老头,虽然不出名,但行内人都知道他有点真本事。

“你家的事,这丫头让我做个见证。”

柳如晦指了指我。

然后他开始讲。

从龙纹玉佩的来历,到地脉引气阵的运作,到沈锦书的真实身份,到沈家气运被蚕食的全过程。

他讲得很慢,很仔细,中间还穿插着自己半只阴阳眼看到的种种异象作为佐证。

沈伯庸的脸色从茫然变成惊讶,从惊讶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了一种说不出的灰败。

他转头看了一眼赵芷兰怀里的沈锦书。

又转头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我。

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

赵芷兰也听到了。

她抱着沈锦书的手松了一点。

又紧了一点。

最后还是松了。

柳如晦讲完之后,整个院子安静了很久。

沈伯庸慢慢走到我面前,蹲下来。

这个四十岁的男人,蹲在他十岁的亲生女儿面前,嘴唇哆嗦了半天,说出来的第一句话是:

“对不起。”

声音很轻,像是把这十年攒的所有愧疚都压在了这三个字里。

我坐在地上,仰着头,朝着他的方向。

眼前还是一片黑。

我看不见他的脸。

但我听得到他的声音在发抖。

“不用对不起。”

“我回来不是为了听这句话的。”

沈伯庸愣住了。

“那你是为了什么?”

我想了想。

“为了不让你把家底赔光。”

“你沈家六代人的积累,够我在地府潇洒三千年的。”

“被判官那老小子搞没了,多亏。”

沈伯庸愣了好一会儿。

然后他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一个四十岁的男人,蹲在地上,对着自己十岁的盲眼女儿,又笑又哭,狼狈得像个小孩子。

赵芷兰放下沈锦书,走过来在我身边跪了下来。

她没有说对不起。

只是把我搂进怀里,搂得很紧。

紧到我的骨头都有点疼。

“妈。”

“嗯。”

“你搂太紧了,我喘不上气。”

她松了一点,又搂紧了。

这回我没说话。

就让她搂着吧。

15

后来的事,说起来很长,但过起来很快。

沈锦书被送去了医院做全面检查。

身体各项指标都偏低,但没有大问题。

判官走了之后,这具肉身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安安静静的,不哭不闹,像是被抽走了灵魂。

严格来说,也确实被抽走了。

沈伯庸和赵芷兰商量了很久。

沈锦书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养了这么多年,真要送回福利院,他们做不出来。

最后的决定是继续养着。

只是不再把家族的希望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沈家的生意在气运回归之后开始触底反弹。

先是之前毁约的客户主动找上门来要求恢复合作,说之前的决定太冲动了。

接着是那条被抢走的矿脉合同出了变故,方家那边的股东内讧,合同重新流标。

沈伯庸用仅剩的家底参与竞标,拿了回来。

又过了半年,银行的贷款还清了。

一年后,新铺子开张了。

柳如晦受邀去给新铺子看了风水。

出来之后跟沈伯庸说了句:气运正旺,二十年内无忧。

沈伯庸恭恭敬敬地给他鞠了个躬。

至于我。

修为没了七成,阴阳眼也渐渐看不清了,身体虚弱了很长一段时间。

但肉身还在,命还在。

赵芷兰开始学着做母亲。

笨拙、生硬,有时候连怎么跟我说话都不知道。

但她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变成了给我煮粥。

白粥,加红薯,有时候卧一个荷包蛋。

跟周婆婆的一模一样。

后来我才知道,是她特意去老宅找周婆婆学的。

沈伯庸也变了。

不再喝酒,不再坐在沙发上发呆,开始每天陪我散步。

走得很慢,因为他要给我描述路上看到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只路过的猫。

“左边有一棵桃树,开了粉色的花。”

“右边的墙上趴着一只橘猫。”

“前面有个坑,你往右走两步。”

话很多,比他前面十年加起来说的都多。

我知道他在弥补。

弥补十年的缺席。

弥补把亲生女儿当成扫把星的那些年。

弥补那些本该属于我的童年。

弥补不了的。

但我没说。

就让他弥补着吧。

人活一世,总得给自己一个心安。

十二岁生日那天,沈伯庸送了我一份礼物。

一块玉佩。

不是那块碎掉的龙纹玉佩。

是一块新的,白玉的,上面刻着一个字。

眠。

“不值什么钱。”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点不自然。

“你太爷爷当年也给自己刻过一块,算是沈家的规矩。”

“嫡系嫡女,人手一块。”

我把玉佩握在手心里。

温润的,像一只小手。

“谢谢爸。”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叫他。

他没说话。

但我听到他用力吸了一下鼻子。

周婆婆那天也来了。

她坐在沙发上,吃着蛋糕,看着满屋子的人,忽然说了一句。

“你太爷爷要是能看到今天,肯定高兴坏了。”

我笑了。

太爷爷看不到。

但我替他看到了。

16

二十岁那年夏天,我一个人坐在老宅的院子里晒太阳。

十年过去了,老宅被沈伯庸翻修过一次,青砖灰瓦换了新的,院子里的荒草变成了花圃。

那口老井还在,井盖上蹲着一只胖橘猫。

是周婆婆养的猫的后代,传了两代了。

三千年的修为只剩三成,阴阳眼也早就关了。

我现在跟一个普通的盲人姑娘没什么两样。

看不见天光,看不见花开,看不见猫打滚的样子。

但我闻得到栀子花的香气,听得到猫在井盖上翻身的声响,感觉得到太阳晒在脸上暖暖的。

三千年的光阴,在地府的时候觉得漫长得没有尽头。

在人间的时候才明白,每一天都短得像一场梦。

阎王后来没有再派人来。

判官被打散的消息传回地府之后,据说整个阴司震动了三天。

一个逃票的老祖宗,在人间用一条地脉干碎了堂堂判官。

这事写在阴司的邸报上,被所有鬼差传阅了一遍。

阎王面子挂不住,但也不敢再轻举妄动。

毕竟我虽然修为只剩三成,但三成也够在阎王的案桌上拍出一个掌印。

他怕了。

不是怕我打他——地府真要倾巢出动,一百个我也不够看。

他怕的是我这种不按规矩来的人。

逃票投胎的人不是没有,但逃完票还把判官干碎了的,三千年来就我一个。

这种人你越逼,她越疯。

阎王想通了一件事:与其花力气把我抓回去,不如等我自然寿终。

反正阳寿一到,自动回收。

急什么呢。

于是我在人间多了七八十年的清净日子。

柳如晦去年走了。

八十一岁,无疾而终。

走之前把风水铺子留给了我。

不是让我继承他的手艺——我现在的修为也干不了那些事。

他是把铺子当成一个念想留下来的。

我偶尔会去坐坐,泡壶茶,听巷子里的人来来往往。

沈锦书高中毕业之后去了外地读大学。

成绩普普通通,人也普普通通。

判官走了之后,她变成了一个安静内向的女孩子,话不多,朋友也少。

逢年过节会给赵芷兰打个电话,叫一声妈。

赵芷兰每次接完电话都要红一阵子眼眶。

沈伯庸对沈锦书的态度很复杂。

知道了真相之后,他既觉得对不起她,又对那些年发生的事耿耿于怀。

纠结来纠结去,最后选择了不提。

不提就是最好的和解。

我替沈锦书查过。

她体内的判官残留已经彻底消散了,这具肉身跟阴司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她就是一个普通人。

一个被丢在福利院门口、又被沈家捡回来养大的普通人。

她将来会有普通的生活、普通的婚姻、普通的一辈子。

不好不坏。

也挺好。

晒够了太阳,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

胖橘猫从井盖上跳下来,蹭了蹭我的脚踝。

我弯腰把它抱起来。

“你太奶奶当年也这么蹭我。”

猫呜了一声,在我怀里翻了个肚皮。

当年从地府逃票投胎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只是换了个地方混日子。

三千年的老油条,在哪儿不是混?

没想到混着混着,就有了爹妈,有了家,有了一口热粥。

还有了一只猫。

这买卖,亏也没亏。

赚也没多赚。

但活着本身,就够了。

院子门口响起脚步声。

赵芷兰端着一碗粥走进来。

白粥,加了红薯,卧着一个荷包蛋。

“发什么呆呢,喝粥了。”

“来了。”

我抱着猫坐到桌前,端起碗喝了一口。

还是那个味道。

甜的。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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