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后宫里,我是最没存在感的妃子,连皇帝翻牌子都能把我的名字念错。
我以为我会这样安安静静地苟到老死。
直到有一天,脑子里突然多了一个功能……
皇帝笑吟吟地搀起假装崴脚的贵妃,温声道:“爱妃身子弱,以后出行多带些人。”
他心里的真实台词是:“演,接着演,奥斯卡欠你一座小金人。”
转头他又对权倾朝野的首辅大人敬酒,诚恳至极:“爱卿劳苦功高,孤铭记于心。”
心里却冷笑:“记你的坟在哪里还差不多。”
我吓得魂飞魄散,恨不得把耳朵缝上。
但真正让我心跳骤停的是……
那天他看着新来的美人,心里嘀咕:“长得也就那样。”
我脑子没过滤,直接弹幕飘过:“你搁这五十步笑百步呢。”
他的笑容僵在脸上,眼神慢慢移过来,像一把开了刃的刀。
那一刻我只有一个念头:棺材,什么木的好?
我叫沈鹿。
入宫三年,最大的本事就是让所有人忘了我这号人。
住在永巷最偏的院子,月例银子年年被克扣,连掌事姑姑都记不全我的封号。
才人。
末等。
皇帝翻牌子翻到我,念的是“沈禄”。
太监纠正了两回,他摆摆手,说算了,今晚歇在贵妃那儿。
我也无所谓。
宫里的日子就这么过,不争不抢,混吃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