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丛林文学网! 手机版

您的位置 : 丛林文学网 > 追夫火葬场 > 退婚夜我转娶她死对头,高冷未婚妻哭求当小_精选章节

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11-02 20:51:22

订婚宴当晚,只因沈家资助的贫困生红着眼说“没见过世面,想坐一次主桌”,未婚妻沈知意便当着满堂宾客的面,撤掉了我的主位名牌。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语气一如既往地清冷孤傲:

“叙白自尊心强,你把位置让给他,去坐角落那桌。”

“陆沉,别那么小气。反正我最后嫁的人是你,你闹什么脾气?”

满场宾客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等我像过去三年一样,为了她毫无底线地妥协。

可这一次,我没有吵,也没有闹。

我只是平静地摘下胸前那朵刺眼的订婚胸花,随手丢进侍应生的托盘里。

然后穿过人群,径直走向第一排那位京圈最矜贵明艳的女人——沈知意同父异母的死对头姐姐,宋明薇。

“宋总,之前你说缺个联姻对象,现在去领证,还作数吗?”

后来,我和宋明薇大婚,沈氏集团轰然倒塌。

那个曾视我如草芥、连牵手都要嫌恶擦拭的高岭之花,却在滂沱大雨的深夜里跪在我的车前,哭得毫无尊严:

“阿沉,我不争名分……哪怕让我给你当小,当个见不得光的情人,你别赶我走好不好?”

可人生是没有逆旅的列车,一旦驶出站台,便再也不会回头。

1 订婚宴怒退婚

我和沈知意的订婚宴,办在京城最顶级的云顶酒店。

水晶吊灯折射出璀璨却冷冽的光,衣香鬓影间,我穿着一身手工定制的黑色礼服,站在宴会厅中央,等了我的未婚妻整整两个小时。

直到吉时将过,宴会厅的大门才被推开。

沈知意挽着她名义上的远房表弟、实则是沈家资助的贫困大学生林叙白,施施然走了进来。

她今天很美,一袭鱼尾白裙衬得她身姿高挑,眉眼如远山含黛,却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意。

而在她身旁,林叙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甚至袖口还有些脱线的旧衬衫,局促不安地低着头,像一只误入天鹅湖的丑小鸭。

周围顿时响起一阵压抑的窃窃私语。

我没有看林叙白,只是迈步走向沈知意,声音尽量放得平缓:“怎么才来?宾客都等急了。”

沈知意甚至没有看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笔挺的西装外套上,眉头微蹙:

“叙白为了帮我拿落下的手包,在路上被洒水车溅湿了外套。酒店冷气太足,他体质弱,你把外套脱下来给他穿。”

我愣在原地,看着她理所当然的神情,心底突然泛起一阵熟悉的荒谬感。

今天是我们的订婚宴。

我是今天的新郎。

她让我脱下新郎礼服,去给一个外人御寒,让我穿着单薄的衬衣去迎客?

“沈知意,”我压下喉咙里的干涩,低声道,“今天是什么场合,你清楚吗?需要衣服,我可以让人去楼上专柜买十件给他。”

我话音刚落,林叙白突然红了眼眶。

他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慌乱地摆着手往后退:“知意姐,算了,我不冷的……陆哥看不起我是应该的,我这种穷学生,本来就不配穿陆哥的衣服,更不配来参加你们的订婚宴,我还是走吧……”

说着,他转身就要往外跑。

“站住!”

沈知意一把拉住林叙白的手腕,随即猛地转过头,那双清冷的眸子里瞬间结满了冰霜,冷冷地刺向我:

“陆沉,你满意了?你非要用你的优越感去践踏一个孩子的自尊心吗?”

“我……”我张了张嘴,甚至觉得有些好笑,“我说了什么?”

“你的眼神,你的语气,哪一样不是在嫌弃他?”

沈知意护在林叙白身前,像是护着一件易碎的瓷器,而看我的眼神,却像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市井泼皮。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沈知意眼里,只要对上林叙白,我连呼吸都是错的。

林叙白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地小声啜泣:“知意姐,你别为了我跟陆哥吵架。我刚才路过主桌,看到上面的菜色好精致,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我就是多看了一眼,是不是惹陆哥不快了?”

听到这话,沈知意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她径直走到主桌前,在满堂宾客震惊的注视下,伸手拿起那个写着“陆沉”二字的纯金名牌,“啪”的一声,反扣在桌面上。

然后,她拉过林叙白,将他按在了原本属于我的新郎主位上。

“既然叙白想坐,今晚这个位置就给他坐。”

沈知意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下巴微扬,带着一种施舍般的傲慢:

“你去坐角落那桌。”

“另外,刚才你让叙白难堪了,去倒杯酒,给叙白赔个不是,这件事就算翻篇了。”

大厅里瞬间死一般寂静。

原本端着香槟谈笑的名流们纷纷停下了动作,投向我的目光里,有同情,有怜悯,但更多的是幸灾乐祸的戏谑。

“听见没有?陆沉。”

见我迟迟不动,沈知意有些不耐烦地蹙起眉,压低声音道:

“叙白自尊心强,你让着他一点怎么了?反正订婚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我沈知意最后嫁的人也是你,你有什么好计较的?”

“别为了这点小事闹脾气,让我下不来台。”

我静静地看着眼前这张绝美却陌生的脸。

心脏的位置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剧痛,反而像是一块被风化了三年的石头,在这一刻,随着她轻飘飘的一句话,彻底化作了齑粉。

是啊,她总是笃定我不会走。

三年前,我初创科技公司时遭遇华尔街资本恶意做空,资金链断裂,我又因连轴转胃出血昏迷在医院。

醒来时,我收到了一笔五千万的救命钱,还有一枚属于沈家祖传的玉佩。

所有人都告诉我,是沈知意为了救我,变卖了自己名下所有的嫁妆和股份,甚至在雨夜里跪求她父亲,才帮我渡过了难关。

为了这份沉甸甸的恩情,这三年来,我把姿态放到了尘埃里。

我把公司最核心的专利无偿授权给濒临破产的沈氏集团;我动用自己所有的人脉替她铺路,把她捧成了京城人人称颂的“商业女神”;在生活里,我更是忍受着她的冷淡、高傲与无数次的“服从性测试”。

她有重度洁癖,从不让我碰她,连牵手超过十秒都会拿出湿巾擦拭,我便尊重她,守身如玉地等她点头;

她资助了林叙白,一次次为了那个满腹心机的男生忽视我、羞辱我,我也告诉自己,她只是刀子嘴豆腐心,只是同情弱者。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包容,总能捂热这块冰。

直到这一刻,看着主位上林叙白朝我投来的那一抹隐秘而得意的挑衅眼神,看着沈知意理所当然让我低头赔罪的傲慢模样。

我突然觉得,这三年的自己,真像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恩情?

这三年,我替沈氏赚了不下三十个亿,哪怕是一座金山,我也早就连本带利地还清了。

“陆沉,我数三声。”

沈知意的声音再次冷了几分,“三,二……”

我没有等她数到一。

在全场的注视下,我缓步走到主桌前,拿起了桌上那瓶价值十万的罗曼尼康帝。

沈知意眼底闪过一丝满意,似乎觉得我终于和往常一样学乖了。

林叙白也挺直了腰板,故作大度地端起空酒杯:“陆哥,其实不用这么客气的……”

下一秒。

“砰——!”

我抡起酒瓶,狠狠地砸在了林叙白面前的转盘玻璃上。

钢化玻璃应声炸裂,暗红色的酒液混合着锋利的玻璃碴,四散飞溅,瞬间染红了林叙白那件洗得发白的旧衬衫。

“啊——!”

林叙白吓得魂飞魄散,尖叫着连人带椅摔倒在地上,狼狈不堪。

全场哗然!

沈知意瞳孔骤缩,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失声厉喝:“陆沉!你疯了?!”

我丢开只剩半截的瓶颈,抽出胸袋里的丝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指上沾到的酒渍。

“我很清醒,沈知意。”

我抬起眼,第一次用毫无温度的目光平视着她,“想让他坐主位是吧?可以,这个新郎,也让他当。”

我伸手摘下胸前那朵象征着未婚夫身份的白色胸花,随手扔在脚下的酒泊里,皮鞋碾过花瓣,留下一道肮脏的印记。

“从现在起,婚约取消。”

“你和你的好弟弟,锁死,别出来祸害人。”

2 当场求娶死对头

沈知意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那张向来冷静自持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裂痕。

“取消婚约?”她气极反笑,胸口剧烈起伏,眼神冷得像淬了毒的冰凌,“陆沉,你为了争这点面子,居然拿退婚来威胁我?”

“你以为没有我沈家,你算什么东西?你信不信今天只要你敢踏出这个门,以后就算你跪在沈家门前磕破头,我都不会再多看你一眼!”

在她的认知里,这不过是我欲擒故纵的新把戏。

毕竟过去三年,每次争吵,最后低头认错、捧着礼物去哄她的人,永远是我。

我甚至懒得再跟她多费口舌。

我转过身,目光越过面面相觑的宾客,落在了第一排贵宾席最中央的那个位置。

那里坐着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袭正红色的露背晚礼服,墨发微卷,红唇烈焰,手里正晃着一杯香槟,饶有兴致地看着台上的闹剧。

宋明薇。

京圈顶级豪门宋家的掌权人,也是沈知意同父异母、斗了二十年的死对头姐姐。

早在一个月前的商业峰会上,宋明薇就曾半开玩笑地对我提过:“陆总要是哪天受够了我那个眼高于顶的好妹妹,不妨考虑一下我?宋家正好缺个男主人。”

当时我只当她是商场上的客套与戏言,礼貌地回绝了。

可现在,我一步步走到她面前,在全场死寂的目光中,停下了脚步。

“宋总。”我看着她那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声音平静却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宴会厅,“上个月你说,缺个联姻对象。”

“现在去领证,还作数吗?”

轰——!

人群彻底炸开了锅。

身后的沈知意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往前迈了一步,声音因为极度的愤怒而微微发颤:“陆沉!你敢!你拿宋明薇来气我?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

宋明薇却连眼皮都没往沈知意那边抬一下。

她轻轻放下香槟杯,缓缓站起身。

一米七二的高挑身段配上高跟鞋,气场强大得令人窒息。她走到我面前,仰起那张明艳不可方物的脸,红唇勾起一抹灿烂至极的弧度:

“陆总开口,自然作数。”

她极其自然地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挽住了我的臂弯,整个身体几乎贴在了我身上,一股馥郁迷人的冷香瞬间将我包裹。

她转过头,似笑非笑地睨了一眼僵在原地的沈知意:

“多谢好妹妹有眼无珠,把这么好的男人让给我。民政局的人我已经在叫了,今晚的酒席不用撤,直接改成我和阿沉的结婚喜宴。”

“宋明薇!你还要不要脸!捡我不要的男人?”沈知意指着我们,指尖都在发抖。

“你不要?”宋明薇嗤笑一声,眼神里满是嘲弄,“沈知意,到底是你不要,还是你配不上,过两天你就知道了。”

说完,她挽着我,在保镖的簇拥下,大步走出了宴会厅。

直到厚重的烫金大门在身后合拢,将沈知意愤怒的呵斥与林叙白假惺惺的劝慰彻底隔绝,我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没有后悔,没有心痛。

只有一种卸下千斤重担后的轻松。

黑色的迈巴赫平稳地行驶在京城的夜色中。

车厢内很安静。宋明薇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询问我是不是在利用她赌气,她只是熟练地从车载冰箱里拿出一罐温热的养胃牛乳,拧开盖子,递到我手里。

“喝点吧,你在台上站了两个多小时,滴水未进,一会儿胃又要痉挛了。”

我接过牛乳的手猛地一顿。

这款小众的瑞士养胃牛乳,是我三年前胃出血住院时,主治医生特意推荐的。

就连同居了三年的沈知意,都从来不知道我有喝这个的习惯,每次我胃疼,她只会冷淡地让我“少拿生病博同情”。

宋明薇……她怎么会知道?

像是察觉到了我的注视,宋明薇侧过头,车窗外的霓虹灯光掠过她精致的眉眼,竟透出几分罕见的温柔与紧张。

她伸手想要替我理一下微乱的领口。

就在她抬起手腕的瞬间,她红色的袖口微滑,露出了一截皓腕。

那白皙的皮肤内侧,赫然有一道长约三厘米的月牙形烫伤旧疤!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浑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三年前,我在医院半昏迷半清醒之间,曾死死抓住过一个守在病床边喂我喝粥的女人的手。当时打翻了滚烫的药碗,瓷片混着热药汤,就在那个女人的手腕内侧烫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月牙形伤口!

后来我醒来,沈知意站在病房门口,手里拿着沈家的玉佩。

我曾找过她手腕上的伤,可沈知意手腕光洁如玉,她冷淡地告诉我:“我用了最好的祛疤膏,早就消了,你别总是提那点小事来绑架我。”

我当时信了。

“这道疤……”我一把扣住宋明薇的手腕,呼吸急促,声音都在发颤,“宋明薇,三年前在仁和医院守了我三天三夜的人,到底是谁?!”

宋明薇被我抓得微微吃痛,却没有抽回手。

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良久,才发出一声极轻的叹息:

“是我。”

“那五千万……”

“也是我。”宋明薇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眼底藏着压抑了三年的深情与委屈,“当年宋家内部夺权,我自身难保,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只能把外婆留给我的藏品和沈家那枚玉佩一起抵押了五千万,托律师匿名转给你。”

“等我处理完宋家的事赶回医院时,你已经出院了,而且……满京城都在传,你为了报答沈知意的救命之恩,甘愿做她的裙下之臣。”

“我去问过你一次,你还记得吗?两年前的酒会上,我问你为什么对沈知意那么好,你说,你这辈子最重承诺,认定了她,就绝不会负她。”

宋明薇惨然一笑,手指轻轻抚过我的脸颊:

“因为你那句话,我忍了整整三年,看着你把本该属于我的偏爱,全都给了那个不懂珍惜的蠢货。”

轰隆——!

真相像一道惊雷,将我过去三年的认知劈得粉碎。

原来,从头到尾,沈知意都没有救过我!

她只是偶然间赎回了那枚沈家玉佩,便心安理得地冒领了这份救命之恩,像个高高在上的债主一样,吸干我的心血,践踏我的尊严!

而我,竟然为了一个骗子,让真正救我于水火的女孩,在暗处独自委屈了三年!

胸腔里翻涌着滔天的怒火与悔恨,我猛地伸手,将宋明薇狠狠揽进怀里。

“对不起……”我把头埋在她的颈窝,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明薇,对不起,是我瞎了眼。”

怀里的身体先是一僵,随即紧紧地回抱住我。

宋明薇的眼泪无声地滑落进我的衣领,声音却带着得偿所愿的微颤:

“不晚,阿沉。只要你现在是我的,就不晚。”

3 清算沈氏爽翻了

那天晚上,宋明薇动用了宋家的特权,我们在深夜的民政局签下了名字,拿到了那两本鲜红的结婚证。

没有敷衍,没有冷暴力。

回到宋明薇位于半山腰的私人庄园时,她亲自放好了热水,在浴缸里撒满了舒缓神经的玫瑰海盐。

当我洗完澡走出来时,她正穿着一件酒红色的真丝吊带睡裙坐在床边。

灯光下,她肌肤胜雪,眉眼间没有沈知意那种仿佛全世界都欠她的清高,只有毫不掩饰的爱意与灼热的温度。

“阿沉……”

她向我伸出手,红唇微启。

那一夜,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被一个满心满眼都是你的女人深爱着,是这样令人沉沦的滋味。

她会在意乱情迷时紧紧咬着我的肩膀,叫着我的名字;会在清晨醒来时,像只慵懒的波斯猫一样蜷缩在我怀里,主动在我的唇角落下一枚早安吻。

而不是像过去三年那样,面对一扇永远反锁的主卧房门,在冰冷的次卧里独自听着窗外的风声到天亮。

第二天上午九点。

我坐在庄园的落地窗前,一边喝着宋明薇亲手煮的黑咖啡,一边拨通了公司首席法务官的电话。

“张律,启动最高级别的资产清算程序。”

我的声音冷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第一,立刻终止与沈氏集团的所有合作项目,撤回我们注入沈氏的三十亿流动资金;”

“第二,收回‘天穹’系列三项核心芯片专利的免费授权,从今天零点起,沈氏每使用一次,按商业最高标准收取十倍侵权费;”

“第三,三年前我替沈氏垫付的海外违约金,连本带利共计八千六百万,今天中午前,把律师函和催缴单直接送到沈知意的办公桌上。”

“好的陆总,我马上办!”

挂断电话不过半个小时,我的私人手机就疯狂地震动起来。

屏幕上跳动着“沈知意”三个字。

我看着那个曾经被我设为特别关心、只要一响就会让我放下上亿合同去接听的名字,内心毫无波澜,随手按下了挂断。

不到十秒,电话再次打了进来,带着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偏执。

就在我准备直接拉黑时,一只涂着酒红色丹寇的纤纤玉手从身后伸过来,拿走了我的手机。

宋明薇穿着我的宽大白衬衫,赤着脚站在地毯上,冲我眨了眨眼,按下了接听键和免提。

“陆沉!你闹够了没有?!”

听筒里瞬间传出沈知意压抑着怒火、却依旧高高在上的质问声:

“我不就是昨晚在订婚宴上让你给叙白让了个座吗?你至于小心眼到把公司的资金和专利全都撤走?你知不知道现在沈氏的股票已经跌停了,董事会都在找我闹!”

她顿了顿,语气缓和了几分,像是在施舍某种恩典:

“行了,我知道你昨天找宋明薇演戏是为了气我,引起我的注意。我现在给你个台阶下,你立刻让法务部把撤资函收回去,中午买上城南那家桂花糕来我办公室认个错,昨晚的事我就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了。”

听着这番荒唐至极的话,我连冷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原来在她眼里,我昨晚的决绝,我砸碎的酒瓶,甚至我当众向宋明薇求婚,都只是“为了引起她注意”的争宠手段。

一个人到底要自恋、傲慢到什么程度,才会把别人的底线当成儿戏?

我没有说话。

宋明薇却懒洋洋地靠进我怀里,修长的手指轻轻划过我的喉结,对着手机麦克风,发出一声娇媚入骨的轻笑:

“哟,我的好妹妹,这一大早的,怎么还做着春秋大梦呢?”

电话那头瞬间死一般寂静。

过了足足五秒,沈知意尖锐而错愕的声音才炸了开来:

“宋明薇?!怎么是你?陆沉的手机为什么在你手上!”

“你说呢?”宋明薇故意往我怀里蹭了蹭,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与暧昧,“阿沉昨晚折腾了我大半夜,这会儿正累着呢。倒是你,一个前任,大清早给自己的亲姐夫打电话要桂花糕……沈知意,你还要不要脸啊?”

“你胡说八道什么!”沈知意的声音彻底变了调,透着一股自己都没察觉的慌乱,“陆沉呢?你让陆沉接电话!他有洁癖,他除了我根本不可能碰别的女人!”

“那是他以前瞎,把鱼目当珍珠供着。”

我终于开口,冷淡地打断了沈知意的嘶吼:

“沈小姐,结婚证我已经发到朋友圈了,眼睛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另外,八千六百万的欠款限你三天内还清,否则法庭见。”

“陆沉!你敢——”

我直接按下了挂断键,顺手将她的号码拖进了永久黑名单。

世界清静了。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沈氏集团顶楼的总裁办公室里。

沈知意握着发出忙音的手机,呆呆地站在原地。

她点开微信朋友圈,由于被我拉黑,她只能抢过旁边秘书的手机。

屏幕上,赫然是一条十分钟前发布的动态——

两本鲜红的结婚证并排摆在一起,持证人一栏,清清楚楚地印着“陆沉”与“宋明薇”的名字,以及钢印下昨晚的日期。

配文只有简短的四个字:【得偿所愿。】

“砰!”

沈知意手一抖,秘书的手机重重砸在地上,屏幕摔得粉碎。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她脸色煞白,扶着办公桌边缘,心脏像是突然漏跳了一拍,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慌,顺着脊椎疯狂地爬了上来。

4 冒牌恩人现原形

沈氏集团的崩塌,比任何人预想的都要快。

以前沈知意总以为,沈氏能从三年前的二流企业跃升为行业龙头,全凭她过人的商业手腕。她甚至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嘲讽我:“陆沉不过是个搞技术的理工男,懂什么大局观?要不是靠着我们沈家的招牌,他的专利根本卖不出去。”

直到我的撤资函和专利禁令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她才真正看清了残酷的现实。

上午十点,原本答应与沈氏续签五年战略协议的三大供应商同时宣布解约;

中午十二点,银行风控部门上门抽贷,冻结了沈氏名下三个核心工厂的账户;

下午三点,大批客户涌入沈氏大厦索赔,因为失去了“天穹”芯片专利的授权,沈氏生产的所有智能终端全部成了无法出厂的废铁。

短短三天,沈氏市值蒸发了百分之七十。

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公司,周五晚上的京圈慈善拍卖晚宴,成了沈知意最后的救命稻草。她听说今晚会有几位顶级投行的泰斗出席,便带着林叙白,厚着脸皮借了一张入场券混了进来。

当我挽着一身香槟色高定礼服的宋明薇步入会场时,立刻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那些曾经被沈知意奉若神明的投行大佬们,纷纷端着酒杯主动迎上来,一口一个“陆总、宋总,新婚快乐”。

而在角落的冷餐区,我看到了沈知意。

短短三天不见,那位向来精致到头发丝的高岭之花,竟憔悴了大半。她眼底挂着浓重的青黑,身上的礼服甚至还是两年前的旧款。

看到我出现的那一刻,她的眼睛猛地亮了一下,随即又强行摆出那副清冷孤傲的姿态,端着酒杯大步朝我走来。

“陆沉,借一步说话。”

她站在我面前,下巴微抬,语气依然带着命令式的笃定:“公司那边你已经证明了你的重要性,气也该消了。只要你现在发个声明,说专利禁令只是系统误操作,我可以不计较你和宋明薇领假证的事,甚至可以允许你下个月重新办一场订婚宴。”

周围几位老总听到这话,纷纷露出了看傻子一样的表情。

宋明薇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沈知意,你脑子是被门挤了吗?民政局联网的结婚证,到你嘴里成了假证?”

沈知意冷冷地瞥了宋明薇一眼,目光死死盯着我:“陆沉,我没空跟她吵。你别忘了,三年前你重病住院、公司破产的时候,是谁救了你!做人不能忘恩负义,你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又是这句话。

过去三年,每当我稍有不满,她就会搬出“三年前的救命之恩”,像念紧箍咒一样让我低头。

我看着她理直气壮的脸,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嘲讽:

“沈知意,你确定三年前救我的人,是你吗?”

沈知意脸色微变,眼神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硬着头皮道:“不是我还能是谁?沈家的祖传玉佩都在你手上!”

“那你倒是说说,”我往前逼近一步,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她,“当年在仁和医院,你喂我喝的是什么粥?为了接打翻的药碗,你的手腕内侧留下了什么形状的疤?还有,那五千万资金是从瑞士银行哪个尾号的账户汇出来的?”

一连三个问题,像三记重锤,砸得沈知意脸色瞬间惨白如纸。

她张了张嘴,一个字都答不上来:“我……时间太久了,我怎么可能记得那么清楚……”

“你当然不记得。”

我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份泛黄的典当行赎回记录,直接甩在她的脸上!

纸张擦过她娇嫩的脸颊,散落一地。

“因为当年在医院守着我、变卖外婆遗产凑齐五千万救我的人,自始至终都是宋明薇!你不过是在典当行看到了沈家的玉佩,顺手赎了回来,听到我在找救命恩人,就恬不知耻地冒领了这一切!”

“沈知意,一个靠偷窃别人恩情、吸了我三年血的骗子,到底是怎么好意思站在我面前谈‘忘恩负义’这四个字的?!”

轰——!

周围的人群爆发出阵阵哗然,鄙夷与唾弃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扎在沈知意身上。

“天哪,原来沈家大小姐是个冒牌货啊!”

“我就说嘛,以她那个自私冷血的性子,怎么可能卖嫁妆救人?原来是抢了宋总的功劳!”

“吸了陆总三年的血,还在订婚宴上让人家给个穷学生让座,真是又蠢又毒!”

沈知意浑身剧烈地颤抖着,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平日里高傲的脊梁在这一刻仿佛被人生生打断。

“不……我没有……我是喜欢你才……”她语无伦次地想要辩解,眼泪在眼眶里疯狂打转。

就在这时,一直缩在人群后面的林叙白突然冲了出来。

他或许是觉得表现的机会到了,挡在沈知意身前,义正言辞地冲我大吼:“陆沉!你就算想攀附宋家,也不能这么污蔑知意姐!这三年知意姐为你付出了多少,我都看在眼里!你嫌贫爱富,连我这个穷学生都容不下……”

“容不下你?”

我看着这个上蹿下跳的小丑,轻轻拍了拍手。

宴会厅正中央的巨幕投影突然亮起。

画面里,是一家地下赌场的VIP包厢监控,拍摄时间正是昨晚。

视频中,平日里装得楚楚可怜、连件新衬衫都买不起的林叙白,正左拥右抱两个浓妆艳抹的陪酒女,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嘴里叼着雪茄,嚣张地跟狐朋狗友吹牛:

“沈知意那个傻女人?呵,好骗得很!只要我在她面前掉两滴眼泪,装装自尊心受挫,她就能把陆沉当狗一样训!”

“她那个破公司马上就要完蛋了,不过没关系,老子这半年早就利用她给的财务权限,掏空了她账上最后的三千万!等沈家破产,老子就拿着钱去国外潇洒,谁稀罕伺候那个性冷淡的老处女!”

清晰无比的声音,通过宴会厅的环绕立体音响,回荡在每一个角落。

林叙白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吓得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而站在他身后的沈知意,像是被人迎面劈了一斧子,整个人僵在原地,瞳孔剧烈收缩,死死地盯着大屏幕,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这就是她不惜得罪我、不惜在订婚宴上撤掉我的名牌也要维护的“自尊心极强的好弟弟”!

这就是她为了彰显自己的善良与高尚,亲手养出来的白眼狼!

“林叙白……”沈知意猛地转过身,双目赤红,发疯一样抓向林叙白的脸,“你骗我!你居然敢骗我!!”

“知意姐,不是的,那是AI合成的!是陆沉害我——”

林叙白话音未落,几名身穿制服的经侦警察已经走进了宴会厅,直接掏出银晃晃的手铐,将他死死按在地上:

“林叙白,你涉嫌职务侵占与巨额堵伯,跟我们走一趟吧!”

林叙白杀猪般的惨叫声渐行渐远。

沈知意跌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昂贵的礼服被酒水浸湿。

她抬起头,满脸泪水、眼神空洞而绝望地看向我,像是一个溺水的人终于看清了自己亲手推开的救生艇:

“阿沉……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这种人……”

我搂紧了身旁的宋明薇,连低头看她一眼都觉得多余。

“你知不知道,都跟我没关系了。”

“沈知意,好自为之。”

5 迟来的悔意疯长

那天晚上之后,沈家彻底塌了。

林叙白卷走的那三千万,本是沈氏用来发工资和偿还银行利息的救命钱。随着这笔钱在赌场挥霍一空,资金链彻底断裂的沈氏集团在周一开盘即宣告破产清算。

沈父得知真相后,在董事长办公室里气得当场脑溢血发作。

在被送进急救室前,这位一向疼爱女儿的老人,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狠狠扇了沈知意一记耳光,老泪纵横地指着她骂道:

“孽障!陆沉为了我们沈家当牛做马三年,你却为了一个外人把他逼走!是你害死了沈家!我就是死,也没脸见陆沉啊!”

这一巴掌,彻底打碎了沈知意最后的一丝侥幸。

处理完医院和法院的封条,已经是深夜十一点。

沈知意失魂落魄地回到了云顶别墅——那是过去三年,我和她一起生活过的“婚房”。

这是我名下的房产,因为嫌她住过晦气,我还没有让人来收房。

推开门的瞬间,迎接她的是一室刺骨的冷清。

以前不管她回来得多晚,玄关处永远会亮着一盏暖黄色的感应灯,厨房的砂锅里永远温着去腥的燕窝或养胃粥,而我总会从书房走出来,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包,问她累不累。

她那时候是怎么回答的呢?

她总是嫌恶地皱起眉,避开我的触碰:“陆沉,你能不能别像个家庭煮夫一样围着我转?我闻到你身上的油烟味就倒胃口。”

可现在,玄关是黑的。

厨房的灶台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沈知意颤抖着手打开客厅的大灯。

屋子里空荡荡的。所有属于我的东西——哪怕是一双拖鞋、一只水杯、一件换洗的衬衫,都已经被助理清理得干干净净,仿佛我从未在这个家里存在过。

她疯了一样冲进我的次卧,拉开衣柜,拉开抽屉。

空的。全都是空的。

只有在床头柜最底层的暗格里,放着一个厚厚的牛皮纸档案袋,以及一本记满了密密麻麻字迹的备忘录。

沈知意跌坐在地毯上,颤抖着打开了那本备忘录。

第一页:“知意有严重的痛经和胃寒,每月的12号左右,提前三天把家里所有的饮用水换成45度恒温,红糖姜茶要加两颗去核红枣,她嫌姜味重,需用慢火熬制两小时滤渣。”

第五页:“沈氏城南的地产项目环评没过,知意最近愁得睡不着。今天托李局和环保院的陈院士吃了顿饭,喝了一斤半白酒,胃有点出血,好在批文拿下来了。别告诉知意,她自尊心强,让她以为是她自己团队攻克的就好。”

第十八页:“今天是我的生日。做好了菜等她到十二点,她发消息说陪林叙白过生日,不回来了。菜凉了,倒掉吧。还欠她一年恩情,陆沉,再忍忍。”

最后一页,停留在订婚宴的前一天:

“西装试好了,戒指也定制好了。虽然这三年她从未对我笑过一次,但如果明天她愿意把手交给我,我想,我可以试着忘掉这三年的冷漠,护她一辈子。”

眼泪像决堤的洪水,砸在泛黄的纸页上,晕开了上面工整的字迹。

沈知意死死捂住嘴,喉咙里发出困兽般压抑而凄厉的呜咽。

她又颤抖着打开旁边的牛皮纸袋。

里面全都是我这三年替沈氏摆平烂摊子的转账凭证、替她背黑锅的致歉信底稿,以及最底下的一张医院诊断书——三年前我因为替沈氏拉投资喝到胃穿孔的病危通知书。

原来,她引以为傲的商业帝国,是我用命一砖一瓦给她垒起来的;

原来,她习以为常的岁月静好,是我咽下所有玻璃碴换来的。

而她,却亲手把这样一个视她如命的男人,推给了她最恨的死对头!

“阿沉……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沈知意把那本备忘录死死抱在怀里,整个人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哭得撕心裂肺,几乎晕厥。

她突然想起了什么,连滚带爬地从地上起来,冲进了主卧的衣帽间。

在衣帽间的最深处,挂着一条纯白色的真丝长裙。

那是两年前我们恋爱纪念日时,我亲手为她挑的礼物。当时她只是冷淡地扫了一眼,讥讽我“审美庸俗”,便随手扔进了杂物间,一次都没有穿过。

可现在,她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手忙脚乱地脱下身上的旧礼服,换上了那条白裙。

她看着镜子里哭得双眼红肿的自己,发疯似的自言自语:

“他那么爱我……他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了?”

“他一定还在生我的气!只要我去跟他认错,只要我放下身段求他,他一定会心软的!”

6 暴雨跪求原谅

那天夜里,京城下起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暴雨。

豆大的雨点砸在陆氏集团大厦的玻璃幕墙上,汇成一道道浑浊的水流。

因为年底的跨国并购案,我和宋明薇在顶楼办公室一直忙到了凌晨一点。

工作间隙,宋明薇站在落地窗前,端着热可可往下看了一眼,眉头微不可察地挑了一下:

“阿沉,楼下好像有个人,在雨里站了快四个小时了。”

我头也没抬,继续在平板上签下最后一个名字:“不用管,保安会处理。”

“是沈知意。”宋明薇转过身,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穿得还挺单薄,不去看看?”

我放下电容笔,起身走到她身边,自然地伸手揽住她纤细的腰肢,顺势接过她手里的杯子喝了一口:

“看谁?一个跟我们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值得陆太太浪费精力?”

宋明薇满意地弯了弯唇角,仰头在我下巴上亲了一口:“这还差不多。走吧,回家睡觉。”

五分钟后,专用电梯直达一楼大厅。

保镖撑开一把巨大的黑伞,护送着我和宋明薇走出旋转门,迈向停在台阶下的迈巴赫。

就在车门拉开的一瞬间。

一道浑身湿透、瘦骨嶙峋的白色身影,突然从暴雨的阴影里疯了一样冲了出来!

“阿沉——!”

凄厉的哭喊声穿透了轰鸣的雷声。

沈知意甚至没有打伞,那条单薄的白色真丝长裙早已被雨水浸透,狼狈地贴在她瑟瑟发抖的身体上。她高跟鞋跑丢了一只,赤着的一只脚被粗糙的地面磨得鲜血淋漓。

不等保镖拦住她,她“噗通”一声,直接跪倒在了我面前的泥水坑里!

泥水四溅,弄脏了她那张曾经高不可攀的脸。

她不顾一切地扑上来,用那双冰凉刺骨、满是血污的手,死死抱住了我的小腿,把脸贴在我的皮鞋上,哭得卑微到了极点:

“阿沉!我错了!我都看到了,备忘录我看到了,你为沈家做的事我也全都知道了!”

“是我瞎了眼,是我蠢,是我被林叙白那个畜生蒙蔽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我连手指头都没让他碰过一下!”

她抬起头,雨水混着眼泪顺着她苍白的脸颊往下淌,眼神里满是哀求与讨好:

“你看,我穿了你送我的白裙子……你说过我穿白色最好看的。阿沉,我现在把自尊、把骄傲全都踩在脚底下了,我给你跪下了,你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周围值班的保安和秘书全都看呆了。

谁能想到,几天前还在订婚宴上不可一世、逼着新郎去坐角落的沈氏女总裁,如今会像条丧家之犬一样,在暴雨里跪着抱住前任的腿摇尾乞怜?

我低头看着她。

看着她发抖的肩膀,看着她眼里迟来的深情与悔恨。

如果是三个月前,哪怕是三天前的订婚宴之前,看到她对我流露出一星半点的软弱,我大概都会心疼得立刻把她抱起来,用尽一切去温暖她。

可现在,我心里只有一片死水般的漠然。

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贱。

我缓缓用力,将自己的腿从她僵硬的手臂中抽了出来。

然后,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方干净的手帕,当着她的面,弯下腰,仔细地擦拭着皮鞋上被她碰过的地方,最后将手帕随手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沈小姐,请自重。”

我的声音比这秋夜的雨水还要冷:

“第一,我太太有洁癖,不喜欢我的鞋沾上外人的脏水;”

“第二,你穿这件裙子确实很难看,像极了东施效颦。以前觉得好看,是因为我的眼疾还没治好,现在治好了,只觉得碍眼。”

沈知意的身体猛地一僵,整个人如遭雷击,瘫坐在泥水里,难以置信地仰望着我:“阿沉……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以前最怕我淋雨感冒的……”

“那是以前。”

我护着宋明薇坐进温暖干燥的车厢,降下一半车窗,冷冷地吐出最后几个字:

“现在的你,就算死在这场雨里,我也不会给你买一口棺材。”

车窗升起,迈巴赫绝尘而去,尾灯的红光在积水中拉出一道残忍的痕迹。

后视镜里,沈知意趴在滂沱大雨中,试图追赶车轮,却重重地摔在泥泞里,再也没能爬起来。

7 求当地下情人

我以为那晚之后,沈知意就算再蠢,也该彻底死心了。

但我还是低估了一个人在失去一切后的偏执与疯狂。

半个月后,宋明薇需要去瑞士参加一个为期三天的国际医疗峰会。临行前,她抱着我的脖子腻歪了好久,千叮咛万嘱咐让我按时吃饭。

送走宋明薇的当天下午,庄园的管家找到我,有些欲言又止地汇报:

“先生,家政公司今天新派来了一批临时负责打扫花园和客房的粗使佣人,其中有一个……是沈知意小姐。”

我翻看财报的手指微微一顿:“她怎么进来的?”

“她注销了自己的身份,签了家政公司最底层的劳务派遣合同,说是为了偿还沈氏破产欠下的债务。”管家小心翼翼地问道,“需要我现在把她轰出去吗?”

我走到二楼的露台,往下看了一眼。

花园的泥地里,沈知意穿着一身灰扑扑、肥大丑陋的保洁服,正跪在地上,用一把硬毛刷子清洗着喷泉池边的青苔。

深秋的冷水冻得她十指通红肿胀,上面布满了细小的冻疮和划痕。旁边几个领班的佣人正指着她大声训斥,嫌她动作慢,甚至一脚踢翻了她身边的脏水桶。

污水泼了她满身,她却没有像以前那样发飙,只是麻木地弯着腰,低声下气地说着“对不起,我重新擦”。

我眼神微冷:“不用管她。既然她喜欢当佣人还债,那就把庄园最脏最累的活全都派给她,不准让她进主楼一步。”

我想看看,她到底能演到什么时候。

然而,第三天深夜。

窗外再次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冷雨。我正在主楼二楼的书房里和海外分部开完视频会议,刚准备起身去休息,书房的门却被人极其轻微地推开了一条缝。

一股混合着廉价沐浴露和雨水的寒气钻了进来。

我皱起眉,刚要呵斥,一道纤细的身影已经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反手锁上了书房的门。

是沈知意。

她脱掉了那身肮脏的保洁服,里面竟然穿着一件近乎半透明的蕾丝吊带白裙!

那是她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极其大胆暴露的款式。因为这半个月的折磨,她瘦得肋骨清晰可见,脸上却特意化了精致而魅惑的妆容,只是因为紧张和寒冷,她的嘴唇还在剧烈地发抖。

“谁让你进来的?滚出去!”我脸色一沉,伸手就要按桌上的内线呼叫保安。

“别叫人!阿沉,求求你别叫人!”

沈知意尖叫一声,扑过来跪在我的办公桌前。

她甚至不敢碰我的手,只能跪在冰冷的地板上,仰着头,用一种近乎献祭般的、卑微到尘埃里的眼神看着我。

“阿沉,这三天我在花园里,每天都能看到你。”

她的眼泪顺着精心描绘的眼线滑落,声音沙哑而破碎:

“我看到你每天晚上都会给宋明薇打一个小时的视频电话,笑得那么温柔;我看到你亲自去暖房给她剪她最喜欢的红玫瑰;我还看到主卧里挂着你们的婚纱照……”

“阿沉,我的心好痛啊,痛得快要死掉了。那一切本该是我的,那个被你捧在手心里宠着的人,本该是我啊!”

她一边哭,一边颤抖着伸出手,去解自己肩上那两根细细的蕾丝吊带。

“沈知意!你在发什么疯!”我厌恶地后退一步,避开她的靠近。

“我没有发疯!我很清醒!”

沈知意膝行着往前爬了两步,死死抓住我昂贵的西装裤脚,把滚烫的脸颊贴在我的膝盖上,哭得毫无尊严:

“阿沉,我知道你现在恨我,我知道宋明薇势力大,你已经和她结婚了,不能跟她离婚。”

“我不逼你离婚!我也不要陆太太的名分!”

她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眼神里闪着病态而绝望的光芒,一字一句地哀求道:

“你把我留下来,让我给你当小,好不好?”

“我以前不是嫌弃你碰我吗?我现在不嫌弃了,你今晚怎么对我都可以,你想怎么折磨我、怎么羞辱我都可以!只要你别赶我走,哪怕让我像条狗一样藏在地下室,做你见不得光的情人、做你的金丝雀,只要你偶尔能来看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阿沉,求求你……试一试我好不好?我真的比宋明薇更爱你啊!”

8 连提鞋都不配

书房里安静得只剩下沈知意急促而卑微的喘息声。

她跪在地上,衣衫半解,像一件主动摆上货架、打折贱卖的商品,等待着买家的垂怜。

曾几何时,她是京城最骄傲的白天鹅。

我多看她一眼,她都觉得是亵渎;我想在订婚前亲她一下,她都会冷着脸把我推开,让我“克制一下低级的欲望”。

而现在,她却跪在这里,哭着求我把她当成一个没有名分的玩物。

多么讽刺。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里没有半点欲望,只有深入骨髓的生理性厌恶。

“说完了?”我冷冷地开口。

沈知意愣了一下,像是看到了某种希望,拼命地点头:“阿沉,只要你点头,我发誓绝对不会让宋明薇发现……”

“恐怕太晚了。”

我伸出一根手指,将桌面上那台一直处于静音通话状态的笔记本电脑屏幕,缓缓转向了她。

高清的屏幕画面里,赫然是瑞士苏黎世的总统套房。

刚刚洗完澡的宋明薇正端着一杯红酒,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地透过摄像头,注视着书房里跪在地上的沈知意。

原来,刚才我和海外分部开完会后,紧接着就接通了宋明薇的视频通话,自始至终都没有挂断!

“啊——!”

沈知意看清屏幕的那一刻,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像是被剥光了衣服扔在聚光灯下,慌乱地伸手去拽滑落的肩带,整张脸由白转红,又由红转青,羞愤欲死!

“啧啧啧,真是感人肺腑啊。”

屏幕那头,宋明薇轻轻抿了一口红酒,声音通过音响清晰地传了出来,带着毫不掩饰的嘲弄:

“沈知意,从小到大你最喜欢在我面前装清高,骂我不知检点。结果呢?穿成这副鬼样子,半夜溜进你亲姐夫的书房,哭着喊着求给人当小三?”

“你这身骨头,原来这么贱啊?”

“你闭嘴!宋明薇你闭嘴!”沈知意崩溃地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疯狂涌出。

我直接关掉了电脑屏幕,连让宋明薇多看她一眼都觉得脏了宋明薇的眼睛。

我站起身,拿起桌上的消毒喷雾,对着刚才被沈知意碰过的裤脚喷了好几下,然后冷冷地俯视着瘫软在地上的女人:

“沈知意,你听清楚了。”

“以前你高高在上的时候,我因为那份错付的恩情,尚且把你当个人看;”

“现在你这副摇尾乞怜、自甘下贱的样子,在我眼里,连路边的垃圾都不如。”

“给我当小?给我当情人?”我嗤笑一声,一字一顿地粉碎了她最后一点尊严,“你也配?你连给我太太提鞋都不配,多看你一眼,我都嫌脏。”

“来人!”

随着我一声令下,守在门外的四名黑衣保镖立刻推门而入。

“把她扔出去。顺便通知家政公司,谁招她进来的,明天一起滚出京城。”

“不!阿沉!不要赶我走!阿沉——!”

沈知意凄厉地哭喊着,挣扎着想要扑向我,却被保镖像拖死狗一样架起了胳膊,毫不留情地拖出了书房,直接扔进了庄园铁门外的滂沱大雨里。

厚重的雕花铁门缓缓合拢,将她的哭喊声彻底碾碎在寒夜之中。

9 婚礼门外吐血

【沈知意视角】

被赶出半山庄园后的第三个月,京城迎来了冬天。

这几个月里,我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从云端跌入地狱。

父亲在医院昏迷不醒,每天高昂的ICU费用像无底洞一样吞噬着我仅存的积蓄。因为得罪了陆沉,整个京城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敢录用我。

我只能搬进城郊一间连暖气都没有的地下室,每天打三份零工——白天在餐厅端盘子、洗碗,晚上去酒店做临时清洁工。

这天晚上,我被领班分派到了云顶酒店的顶层宴会厅外围,负责清理走廊和洗手间的地毯。

云顶酒店。

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心脏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几个月前,我就是在这里,亲手砸碎了我和陆沉的订婚宴。

今天的云顶酒店格外热闹,满城铺满了从法国空运过来的百万朵红玫瑰,大门外停满了顶级豪车,连空气里都弥漫着金钱与幸福的味道。

“听说今天是陆氏集团的陆总和宋家大小姐补办的世纪婚礼呢!”

旁边两个年轻的服务员一边摆着香槟,一边满眼羡慕地议论着:

“天哪,陆总对宋总也太宠了吧!我听说光是宋总身上那件婚纱就值八千万,而且陆总还把名下一半的股份都转到了宋总刚怀上的宝宝名下!”

“宋总怀孕了?!”

“对啊,刚满三个月,双胞胎呢!刚才在后台,宋总说脚酸,陆总堂堂千亿总裁,直接当着所有人的面单膝跪在地上给她换平底鞋,那眼神温柔得都要滴出水来了!”

轰——!

我手里握着的拖把“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怀孕了。

他们有孩子了。

我像是丢了魂一样,机械地迈着僵硬的双腿,走到了宴会厅紧闭的玻璃大门外。

透过擦得一尘不染的钢化玻璃,我看到了里面宛如童话般璀璨的舞台。

舞台中央,陆沉穿着一身笔挺的白色礼服,高大俊朗,眉眼间再也没有了和我在一起时的疲惫与隐忍,整个人散发着意气风发的光芒。

而在他身边,宋明薇戴着璀璨的皇冠,脸上洋溢着幸福而明媚的笑容。

在全场宾客热烈的掌声与祝福声中,陆沉缓缓俯下身,无比虔诚、无比温柔地,在宋明薇微微隆起的小腹上,落下了一枚深情的吻。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宋明薇的眼睛,拿起了麦克风。

他的声音透过门缝传了出来,低沉而坚定:

“感谢命运,让我及时走出了过去的迷雾,遇到了我生命中真正的光。明薇,余生漫长,我与孩子,永远爱你。”

宋明薇笑着流下了眼泪,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两人在漫天飘落的金色花瓣雨中深情相拥。

玻璃门内,是极致的圆满与繁华;

玻璃门外,我穿着散发着消毒水味和馊水味的灰色保洁服,双手因为常年泡在冷水里而裂开了一道道血口子,像个阴沟里的老鼠,窥探着原本属于我的天堂。

我想起了几个月前的今天。

也是在这个大厅里,陆沉穿着黑色礼服,满怀期待地等了我两个小时。

如果那天我没有带林叙白来;如果那天我没有撤掉他的名牌;如果这三年我哪怕对他笑过一次,哪怕握住过他的手一次……

今天站在那个舞台上、穿着八千万婚纱、怀着他的孩子、被他单膝跪地换鞋的人,会不会就是我?

没有如果了。

一股腥甜猛地涌上喉咙。

“噗——”

我死死捂住嘴,鲜血却顺着指缝喷涌而出,洒在洁白的羊毛地毯上,像极了那天被陆沉踩碎的订婚胸花。

“哎呀!那个保洁怎么吐血了!快把她拖走,别冲撞了陆总的喜气!”

在领班惊慌而嫌恶的叫骂声中,我眼前一黑,迎面栽倒在了冰冷的地面上。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我看着舞台上那个连余光都没有分给门口半分的男人,眼角滑下一滴血泪。

陆沉,我终于把你彻底弄丢了。

10 空号伴雪长眠

【尾声:无人回应的空号,没有逆旅的人生】

三年后。

京城的冬夜,大雪纷飞。

鹅毛般的雪花覆盖了整座城市,也将城郊这间不足十平米的破旧出租屋,冻得像一座冰窖。

我站在裂了一道缝的窗玻璃前,身上依然穿着那件已经发黄、起球的白色真丝长裙。

这三年,我因为那场大吐血伤了根基,又患上了严重的重度抑郁和精神恍惚,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才二十八岁的年纪,鬓角却已经生出了大片大片的白发。

屋子的墙壁上,贴满了从财经杂志和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

全都是陆沉。

有他在纳斯达克敲钟时意气风发的样子;有他抱着一双粉雕玉琢的龙凤胎儿女在游乐园大笑的样子;还有他和宋明薇十指紧扣、出席慈善晚宴的样子。

每一张照片上的他,都那么幸福,那么耀眼。

唯独没有一张,是属于我的。

“阿沉,下雪了。”

我伸出布满冻疮的手,轻轻抚摸着墙上海报里他的脸,嘴角努力向上扬起,试图露出一个他曾经最期待看到的、温柔的笑容:

“你以前在备忘录里写,到了冬天我的手脚就会冰凉,你要给我捂一整晚才睡得着。我现在好冷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给我捂手?”

空荡荡的出租屋里,没有任何人回答我。

只有窗外呼啸的北风,吹得破旧的窗框“哐哐”作响。

桌子上,摆着一碗早已经冻得结了冰的红糖姜茶。

那是今天下午我熬了两个小时熬出来的。我终于学会了做饭,学会了去核,学会了滤渣,学会了怎么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妻子。

可是那个愿意喝我做的汤的人,早就有了新的家。

林叙白上个月在监狱里因为和人斗殴,被打断了腿,成了终身残废;父亲也在一年前带着对我的怨恨离开了人世。

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熟练地拿起桌上那个老旧的按键手机,按下了那串我倒背如流、刻在骨血里的十一位数字。

三年来,一千多个日夜,这是我每天晚上睡前唯一的救赎。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核对后再拨……”

冰冷的机械女声再一次在耳边响起。

我却像是听到了他的声音一样,把手机紧紧贴在脸颊上,笑中带泪地轻声呢喃:

“阿沉,我今天很乖的。”

“我没有去你们庄园外面偷看了,也没有再惹宋明薇生气。”

“我已经把自尊全都扔掉了,我每天都在练习怎么讨好你。要不……下辈子换我救你,换我等你三年,换我给你做饭洗衣服,好不好?”

“哪怕下辈子你还是不肯娶我,让我给你当个端茶倒水的小丫鬟,我也愿意的……”

说到最后,我的声音越来越低,大颗大颗的眼泪砸在冰冷的手机屏幕上,瞬间结成了冰晶。

极度的寒冷与饥饿,让我的意识开始渐渐模糊。

恍惚间,“吱呀”一声。

出租屋那扇破旧的木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束温暖如春的橘黄色光芒从门外倾泻而入,驱散了满屋的冰雪与黑暗。

那个穿着白衬衫、系着灰围裙的年轻陆沉,正站在门口。他手里提着刚买的排骨和瑞士牛乳,眼底没有半分冷漠,只有满满的心疼与宠溺。

他朝着我伸出手,声音温柔得像三月的春风:

“知意,怎么又没穿鞋站在地上?快过来,粥熬好了,喝完我们回家。”

“阿沉!”

我狂喜地尖叫一声,扔掉手机,跌跌撞撞地朝着那束光、朝着我的爱人飞奔而去:

“阿沉!你来接我了!我就知道你不会不要我的!”

我拼尽全力伸出手,想要抱住他温暖的胸膛。

然而,指尖触碰到的那一刹那,温暖的光芒轰然碎裂。

没有白衬衫的少年,没有温热的排骨粥。

我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倒在冰冷刺骨的水泥地上,额头磕在桌角,温热的鲜血顺着眉骨流进眼睛里,将整个世界染成了一片绝望的猩红。

原来,又是幻觉啊。

我趴在冰冷的血泊里,看着那扇紧闭的、布满灰尘的破门,终于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我想起了三年前那个订婚宴的夜晚,他摘下胸花转身离去时的背影。

人生是没有逆旅的列车,只能向前行驶,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

他的列车,早就开向了繁花似锦的春天。

而我,却在亲手掘出的深渊里,迎来了永不天亮的寒冬。

我缓缓闭上眼睛,在漫天风雪的呼啸声中,用尽最后一丝气息,对着虚空轻声说道:

“阿沉……新婚快乐。”

沪ICP备16008431号-1

本站所有内容都已取得正版授权,且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版权声明 - 投稿声明 - 自审制度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