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沙弃局
“少帅留了信,说您太娇气,带着您进沙漠是累赘。”
客栈老板老马,抖着手递过一张发黄的信纸。
他那双浑浊的老眼死死盯着我,生怕我这个被少帅抛弃在荒村野店的大小姐,会当场哭死过去。
我躺在胡杨木摇椅上,慢悠悠地吐掉嘴里的葡萄皮,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掌柜的,把那二十块大洋的跑腿费,全换成烤全羊。”
老马愣住了,嘴巴微张。
“陆小姐……少帅他们,可是带着沈曼小姐和三个护卫,往黑沙漠深处去了!那地方,有去无回啊!”
民国十七年,新疆,达里雅布依村。
太阳毒得能把人烤化。连吹过院子的风,都带着一股干瘪的土腥味。
我摇着手里的孔雀羽毛扇,翻了个身。
“他嫌我走路慢,我嫌沙子磨脚。正好,各走各的。把羊烤上,多放孜然。”
其实,我心里明镜似的。
陈少帅这趟来新疆,名为探险,实则是想寻古精绝国的宝藏,好回北平跟他那个军阀老爹邀功。
而那个叫沈曼的女探险家,一路上对他嘘寒问暖,剥橘子递水,就差把“我是绿茶”四个字刻在脑门上了。
昨晚他们六个人在房里密谋,以为我睡得死。
沈曼那句轻飘飘的“找个地方把她丢下,拖油瓶”,我听得一清二楚。
我没杀他们,只是觉得嫌烦。
为了这种烂人脏了我的手,或者跟他们大吵大闹,太费力气。
我陆家满门忠烈,战死沙场,独留我一个人。这世上,早就没什么事能让我动怒了。
比踩了一坨狗屎还让人恶心。我索性顺水推舟,留在这客栈里吃顿好的,权当给自己放假。
下午三点。
烤全羊刚端上桌,金黄油亮,脂香四溢。
我正准备撕下一条羊腿。
“砰”的一声巨响!
客栈的木门被人猛地撞开。
巡捕房的胡探长,一身是血地冲了进来。
他满头大汗,脸色惨白如纸,一把按在我的桌子上,震得羊腿滚落在地,沾满了灰尘。
“陆小姐!陈少帅的车队出事了!”
我叹了口气,心疼地看着掉在灰里的羊腿。
“怎么,车爆胎了,让你回来拿打气筒?”
“死人了!”
胡风死死盯着我,胸口剧烈起伏,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五个人……全没了。连根头发都没留下,凭空消失了!”
院子里,瞬间死寂。
一阵诡异的冷风吹过,黄沙打在脸上,生疼。
胡风原本以为,这位连水壶都没自己拎过的娇气包,听到这消息会吓得梨花带雨。他连安慰的说辞都准备好了。
可我的手指,只是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
“遇到沙暴了?被马匪劫了?”我问。
“不是!”
胡风猛地压低声音,眼神里透着极度的恐惧。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沾血的牛皮纸包,纸包被血洇透了,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铁锈味。
“我的兄弟马三,死在了车队旁边。他死前,死死攥着这东西。”
“还有……这是在你房间的水囊底下压着的。”
他先递给我一张纸条。
字迹娟秀,用的竟然是上好的洋墨水。
我认得出,这是沈曼的字。
纸条上只有一行字:
“六人入沙,五人归,一人祭。”
我看着这行字,突然笑了。
笑得很冷,眼底结了一层冰。
我还以为他们只是想甩掉我这个累赘。搞半天,出发是六个人,为了凑齐某种数字,得留下一个“祭品”?
沈曼偷了我的洋墨水,连写这玩意儿的力气都省了,真是抠门到了极点。
“陆小姐,你笑什么?”胡风被我的反应吓到了,以为我受刺激疯了。
我把纸条揉成一团,弹进火炉里。
“我笑他们死得活该。”
我正要拿起另一条干净的羊腿,胡风的下一句话,让我的动作停在了半空。
“马三手里,还死死捏着陈少帅的贴身怀表。”
胡风声音嘶哑。
“怀表盖碎了,里面有一张字条,被水渍洇开了。少帅写了一句话——”
“微微,这次我一定能赢过你。”
我的瞳孔微微收缩。
赢过我?
陈少帅那个废物,从小到大连枪都端不稳。
他抛弃我,不仅是因为沈曼的蛊惑,更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自卑。他觉得我是将门孤女,高高在上;他觉得我懒得搭理他,是看不起他。
他想用沙漠里的所谓“宝藏”,找回男人的尊严。
但他不知道,他惹到了不该惹的东西。
“胡探长。”
我站起身,真丝旗袍在风沙中扬起一抹艳丽的弧度。
“那个纸包里,还有别的东西吗?”
胡风咽了口唾沫,手伸进纸包里摸索了几下。
突然,他像触电一样缩回手。
他掏出了一根东西,扔在地上。
不是黄金,不是珠宝。
是一截带着新鲜血肉的——
干瘪的手指头。
手指头上,还套着一个绿宝石扳指。
那是沈曼的扳指。
“啊!”
客栈老板老马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躲到了柜台后面。
胡风脸色发绿,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扶着桌子强忍着没吐出来。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这沙漠里真有邪祟?”
我看着那截断指,又看了看胡风惊恐的脸。
直觉告诉我,绝对没有“撞邪”这么简单。
这个沙局,从一开始就不是冲着别人去的。沈曼以为自己是设局者,结果她自己也成了猎物。
“胡探长,你手底下还有几个活人?”
“还……还有三个兄弟在村口看着车。”
“叫上他们,带上干粮和水。”
我转身走向房间,声音冷得像大漠夜里的风。
“你要干什么?”胡风大喊,“那里面是死地!大帅的兵明天中午就到!”
“等他们来,陈少帅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了。”
我推开门,从床底下抽出那把生了锈的苗刀。
刀身很窄,看起来随时会断。
“你不怕死吗?”胡风看着我单薄的背影。
“怕啊。”
我打了个哈欠。
“但我更怕别人动了我的人,我还得在这破客栈里等。”
“走,去黑沙漠。”
我拔出半寸刀锋,寒光映出我眼底的杀意:
“我倒要看看,是个什么牛鬼蛇神,敢拿我的东西凑数。”
二:美人与狼
客栈外,风沙呜咽,像女人在哭。
“陆小姐,不好了!”
护卫连滚带爬冲进来,脸色惨白如纸,手里的长枪都在打哆嗦。
“外面……外面来了几十头沙狼!眼睛全是绿的,把我们围了!”
老马吓得直接钻进柜台底下,连头都不敢露。
沙狼,大漠里的恶鬼。饿极了连骆驼和马匪都敢撕,何况是几个大活人。
胡风拔出腰间的匣子炮,咔嚓一声上了膛。
“陆小姐,你退到里屋去!我们顶住!”
他虽然害怕,身子却本能地挡在了我前面。
我正坐在椅子上,用麂皮慢条斯理地擦拭那把生锈的苗刀。
“有几头?”
“黑压压的一片!少说有二十多只!”
“吵死了。”
我皱了皱眉,把刀收回鞘中,拎着站了起来。
这狼嚎声扰得我脑仁疼,今晚连安稳觉都睡不成了。
“你干什么?”胡风一把按住我的肩膀,“外面是沙狼!一口就能咬断你脖子!”
我没理他,肩膀微微一震,一股巧劲弹开他的手,一脚踹开了客栈沉重的木门。
门外,夕阳如血。
大大小小二十多头沙狼,正呈半月形将客栈死死围住。
正中间的头狼体型大如牛犊,皮毛灰黑。
它嘴里滴着涎水,爪子刨出深深的沙沟,一双惨绿色的眼睛死死盯着我。
胡风在门后倒吸一口凉气,手指死死扣在扳机上,随时准备拼命。
我一袭旗袍,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走进了狼群的包围圈。
风卷起裙摆。在胡风眼里,这位连水囊都拧不开的大小姐,此刻就是羊入虎口,必死无疑。
头狼一声咆哮,后腿猛蹬,带起一阵腥风,直扑我面门。
血盆大口,直奔咽喉。
“陆小姐!”胡风绝望地大喊,闭上了眼睛。
电光石火间。
我连刀都没拔。
只是微微侧身,左手极其随意地一抬。
“啪!”
一声脆响。
像重锤砸碎了西瓜。
庞大如牛犊的头狼,在半空中硬生生被打偏了轨迹,重重砸在旁边的木栅栏上。
骨头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它哀嚎着滚落在地,刚想挣扎爬起来。
我走上前,双手插在兜里,抬起高跟鞋,对准它的颈椎。
“咔嚓。”
踩断了。
院子里,死一般寂静。
连风似乎都停了。
剩下二十几只沙狼,齐齐往后退了三步。
动物比人敏锐,它们闻到了我身上那股比死亡更可怕的煞气。
我嫌恶地看了看溅在旗袍边角的狼血。
“真是麻烦。”
我摸出一把银飞刀,在手里掂了掂,目光扫过狼群。
“滚。”
那群凶残的沙狼,呜咽着夹起尾巴,转头就跑,瞬间消失在沙丘背后。
我转头,看着呆若木鸡的胡风和三个护卫。
胡风的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他脑子里嗡嗡作响,这完全打败了他对这女人的认知。一巴掌扇飞头狼?这还是那个在车上喊累的娇气包吗?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他结巴了半天。
“一个衣服弄脏了,心情很不好的人。”
我走回客栈,拿起毛巾擦了擦手。
“现在能走了吗?”
胡风猛地回神,眼神像看怪物一样。
他咽了口唾沫,压下震惊。
“能走。但……老阿訇要见你。”
“他说,你能活着赶走狼群,就是天命选中的‘破局人’。”
老阿訇的住处,弥漫着浓烈的草药和香料味。
看到我进来,他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亮光,随后颤颤巍巍地滑下卡垫,竟然朝我跪了下来。
“尊贵的客人,你真的是那位被留下来的人?”
“废话少说。陈少帅他们在哪?”我不想浪费时间。
老阿訇叹了口气,指了指墙上的图腾。
古精绝国壁画:六个人,走进一个沙漏山谷。五个被吞噬,剩下一个双手合十。
“入沙者,必须是五人。多一人少一人,都会迷失。”
“六个人进沙,是死局。必须留下一人,作为‘镇沙人’。另外五人献祭。”
我盯着壁画,冷笑。
“所以,沈曼丢下我,是想让我当镇沙人?她带另外四个去献祭,换取圣物?”
老阿訇点头,突然激动地抓住我衣袖,手指因为用力而骨节泛白。
“但她算错了一件事!她不该偷走镇沙骨!”
“没有镇沙骨定阵,流沙阵彻底启动。不仅那五个人会死,全村人都得陪葬!”
我心里一沉。
“镇沙骨是什么?”
“世代相传的至宝!一块扰乱地下磁场的磁石!没有它,黑沙漠就是吃人的死地!”
老阿訇跪在地上,老泪纵横。
“陆小姐,你必须把它抢回来!求您看在村里老小的份上……”
我抽出衣袖,语气平淡得近乎冷酷。
“我不关心村子。我只关心,沈曼既然敢算计我,我就得亲眼看着她死。”
我转身看向胡风。
“沈曼带走了什么工具?”
“罗盘、炸药,还有……还有你的一个水囊。”
“我的水囊?”
“对。你水囊上有你的血。出发前,她好像收集了你的血。”
我脑海中闪过一个画面。
出发前一晚,我手指被纸划破。沈曼极其殷勤地递给我一条手帕。
原来,她是在收集我的血。
那张纸条是真的——陆知微的血,是最好的引路符。
她不仅要我死,还要用我的血,为她铺路。
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
再睁开,那双厌世慵懒的眼里,只剩冰冷的杀意。
“胡风,去把刀疤李的马帮截住。不管他运的是什么,扣下。”
“告诉他,我陆知微要征用他的骆驼和炸药。”
胡风打了个寒颤,转身就跑。
他不知道,整个大漠都知道,刀疤李三年前曾亲眼见过我杀人。
他吓破了胆。
三:精绝迷阵
“她拿走了镇沙骨!五个人进去,直接触发了死阵!”
老阿訇扑通跪下,老泪纵横,手里死死攥着一本带血的羊皮日记。
“这是沈曼留在客栈的,她……她已经疯了!”
我翻开日记,墨香混杂着血腥味扑面而来。
前面是探险规划,后面字迹越发潦草狂躁。
“陈少帅就是个蠢货。”
“只要能拿到地下的东西,我就能恢复家族荣光。”
“六个人,必须留下一个祭品。陆知微,是最好的选择。”
我嗤笑一声,眼底满是嘲讽。
她父亲倒卖国宝被枪毙,她从南洋学了一身邪门歪道。找军火复辟家族,这理由真是伟大又恶心。
我翻到最后一页。
没有字,只有用红笔画的一个大大的叉。
叉的中心,贴着一张我的照片。
照片背面,字迹扭曲:
“陆知微的血,是最完美的引路符。用她的血涂在镇沙骨上,就能避开机关。她必须死,她不死,我们进不去。”
我死死盯着照片。
那是我刚到新疆时,在胡杨林拍的。当时她非要给我拍照,我还纳闷她怎么转性了。
原来,从那时候起,她就在算计我的命。
“这日记哪来的?”我合上本子,语气冰冷。
“打扫房间在枕头芯里发现的。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看。”
老阿訇哆嗦着。
“她走之前,留了一个疯子在客栈,为了监视你们,准备随时引爆炸药。”
“人呢?”
“狼群来的时候想跑,被按住了。嘴里藏毒,死了。”
好一个沈曼,步步算计。
可惜,她算漏了一点。
她以为丢下的是个娇气包,却不知道,惹怒了一个能掀翻沙漠的祖宗。
“这流沙阵激活了,镇沙骨是阵眼!没有它,黑沙漠变成吃人流沙!全村人都得死啊!”
老阿訇连连磕头,额头都渗出了血。
我看着他,眼神没有波澜。
“那镇沙骨,是块磁石?”
“对!能定风沙,破虚妄。沈曼不懂用,只当指南针。”
“那就不难办。”
我站起身,把日记扔给胡风。
“收好,有大用。”
“你真要去?”胡风神色复杂,一把拉住我的胳膊,“这就是连环套!等大帅的兵……”
“等他们来收尸吗?”
我打断他,甩开他的手。
“她想要我的命,我就得去看看,她有没有这个本事拿。”
村口。
刀疤李的商队被拦下。
他是个满脸横肉的西北汉子,刀疤从眉骨劈到下巴。
手下几十号带枪的马匪,常年刀口舔血。
看到我走过来,他吐掉旱烟,皮笑肉不笑。
“怎么?巡捕房连商队都管了?”
他上下打量我,目光轻蔑。
“这就是被少帅丢下的小媳妇?想搭顺风车?老子这骆驼,可不驮没用的娇娘。”
马匪们哄堂大笑,笑得肆无忌惮。
在他们眼里,我不过是个走投无路、徒有其表的漂亮花瓶。
我走到他面前。
我比他矮一个头,旗袍在风中显得有些单薄。
但我看着他的眼神,让他猛地收住了笑。
“我要借你的骆驼和炸药,进黑沙漠。”
刀疤李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你疯了吧?给一万大洋老子都不去!你算哪根葱?”
笑声未落。
我已拔出他腰间的盒子炮,枪口直接顶住他的脑门。
动作太快。
快到马匪们甚至没看清我是怎么出手的。
几十把枪瞬间齐刷刷对准了我,杀机四伏。
“小丫头,你敢开枪?”刀疤李咬牙,额头上的青筋暴起。
“我为什么不敢?”
我看着他,嘴角勾起一抹懒散的笑意。
“你可以赌一把,是你的手下快,还是我扣扳机快。”
刀疤李额头渗出细密的冷汗。
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杀过的人比我吃过的羊腿多。但此刻,他看到了我眼里的东西。
一种比大漠虚无更深的冷漠,看他的眼神像看一块毫无生气的石头。
那种视万物如草芥的松弛感,装不出来。
“你到底要干什么?”他声音软了下来,甚至带着一丝连自己都没察觉的颤抖。
“借骆驼,炸药,和人带路。”
我把枪塞回他枪套,拍了拍他的脸。
“这趟成了,保你荣华富贵。不成,大家一起死在沙漠,你带不带路,没区别。”
刀疤李盯着我看了好几秒,像是在衡量生死。
最终,他深吸一口气,狠狠呸了一声。
“好!既然大小姐不怕死,老子舍命陪君子!”
我转身看向胡风。
“带上干粮,连夜出发。”
“五天之内,我要把这群废物找出来。”
我摸了摸腰间的苗刀,语气森寒:
“尤其是沈曼,我要亲自问问她——”
“我的血,到底好喝吗?”
刀疤李站在我身后,看着我轻描淡写的背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宁愿去惹阎王,也不想惹这个女人。
四:死亡之海
大漠的夜,冷得能冻透人的骨头。
驼铃声在风沙中显得格外沉闷。
“陆小姐,前面就是黑沙漠的边缘了。”
刀疤李骑在头驼上,指着前方那片在月光下呈现出诡异黑灰色的戈壁,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忌惮。
“咱们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我裹着一件厚重的羊皮大氅,窝在驼背上的软垫里,连眼睛都没睁开。
“你要是怕了,可以滚回去,把骆驼和炸药留下就行。”
刀疤李被我噎了一下,悻悻地闭了嘴。
他手底下的那帮马匪,原本对我这个大半夜折腾人的娇小姐满腹怨气。
但在看到我白天一枪顶住他们老大脑袋的架势后,此刻个个噤若寒蝉。
胡风骑着骆驼靠了过来,压低声音。
“陆小姐,刀疤李的人说,前面这片区域磁场很乱,罗盘进去就会失灵。沈曼拿走了镇沙骨,估计就是为了找路。”
我终于睁开了眼睛,看了看手里那个指针像疯了一样打转的罗盘。
“磁场乱,是因为地底下的矿脉,或者是巨大的金属结构。”
我冷笑一声。
“沈曼既然知道用我的血做引路符,说明这地方的机关里,有某种感知血腥味或特定物质成分的装置。”
“那……那她为什么不直接用动物的血?”胡风不解。
“因为有些东西,只有人的血才管用。尤其是,某种特定命格的人。”
我没再多解释。
我爷爷当年跟着左宗棠收复新疆,曾留下过一本关于西域奇门遁甲的残卷。
里面记载过古精绝国的机关术,极其阴毒,最喜用人血做引。
队伍行进到半夜。
狂风骤起。
气温骤降,沙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
“不能走了!起黑风暴了!”
刀疤李扯着嗓子大吼。
“前面有个废弃的土台子,去那儿避风!”
几十头骆驼艰难地顶着风沙,挪到了土台子背风处。
就在这时,一个马匪突然指着前方不远处,发出一声变了调的尖叫。
“老大!你看那边!是不是火?!”
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风沙中,隐约有几点幽蓝色的火光在闪烁。在这死寂的黑沙漠里,显得格外诡异。
“鬼火!是沙鬼的引路火!”
几个马匪当场就变了脸色,甚至有人开始跪地磕头。
我翻身下驼,径直朝那片火光走去。
“陆小姐!危险!”胡风拔出枪跟上。
走近了才发现,那根本不是鬼火。
而是一堆快要燃尽的篝火,上面还盖着几块动物骨头,磷火是骨头燃烧发出的。
篝火旁,散落着几个洋铁皮罐头和一张被风吹得半掩的羊皮地图。
胡风捡起地图,神色一凛。
“这是少帅的笔记!他们在这里扎过营!”
地图上,陈少帅用钢笔标出了一条路线,但在前方的雅丹群处,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
旁边写着一行潦草的字:“沈曼说,走这里,能避开流沙。但阿康疯了,他非说看到了鬼。”
“阿康?”我皱了皱眉,那是同行的一个护卫。
“你看这。”
刀疤李指着篝火旁的一处沙地。
沙地上有极其杂乱的脚印,还有几道深深的拖拽痕迹。
血迹已经干涸成了黑褐色,渗进了沙子里。
“他们在这里发生了内讧。”我蹲下身,看着那些脚印。
沈曼的计划是利用我的血引路,那阿康为什么突然发疯?
除非,沈曼觉得阿康没用了,或者嫌他太吵,提前给他下了药。
“探长!那边有个东西!”
胡风的手下在不远处大喊。
我们走过去,发现背风的沙丘后面,竟然趴着一具尸体。
尸体的衣服被撕得稀烂,整个后背皮开肉绽,像是被什么东西活生生咬过。
更可怕的是,他的喉咙被撕开,肚子也被剖开了。
正是阿康。
胡风强忍着恶心,用树枝挑开阿康的衣服。
“肚子里的肠子都没了……这……这得是多大的野兽?”
“不是野兽。”
我冷冷地看着阿康的惨状。
“野兽吃人,不会这么干净利落。你看他肚子上的切口,边缘平滑,是用极快的刀割开的。”
我顿了顿,眼神变得无比幽深。
“而且,阿康的双手紧紧捂着肚子。他不是被杀的,他是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死死护着肚子里的东西。”
“护着什么?”
“剖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刀疤李立刻招呼手下,不顾恶心,用匕首划开了阿康的胃。
一股浓烈的酸臭味散开。
一个马匪从里面摸出一个被胃液包裹的硬物。
胡风拿水囊冲洗干净,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把纯金打造的钥匙,上面雕刻着极其繁复的曼陀罗花纹,中心还镶嵌着一颗红宝石。
“这是少帅随身带的库房钥匙!阿康为什么把它吞下去?”
我看着那把金钥匙,又看了看阿康死不瞑目的眼睛。
“因为阿康发现,沈曼已经疯了。这把钥匙可能是他们保命的筹码。”
“阿康把它吞进肚子里,以为沈曼剖开他找东西需要时间,能拖延一阵。”
“但他没想到,沈曼直接割喉,根本没在乎他肚子里的东西。”胡风咬着牙,眼中闪过一丝怒火。
“不。”
我站起身来,将钥匙在衣服上擦干净,揣进兜里。
“沈曼没剖他。沈曼不需要这把钥匙,她需要的是炸药和神智清醒的活人。”
“剖开阿康的,另有其人,或者是……另有什么东西。”
话音刚落,土台子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极其尖锐的嘶嘶声。
紧接着,刀疤李的一匹马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戛然而止。
“怎么回事?!”
刀疤李举着火把冲出去。
只见那匹价值连城的汗血马,此刻倒在地上,身上密密麻麻爬满了黑乎乎的东西。
“是沙蝎!成千上万的沙蝎!”有马匪惊恐地大叫起来。
那些黑沙蝎个头极大,尾部的毒针泛着蓝幽幽的光。
它们在沙地上汇成一条黑色的地毯,正以极快的速度朝土台子逼近。
“快上骆驼!点火把!沙蝎怕火!”刀疤李到底是老江湖,立刻反应过来。
但这群沙蝎的数量太多了,而且进退极其有度,不像是一般的野生动物,倒像是被什么东西驱赶着。
我站在土台子的最高处,看着下面涌动如潮水的黑色毒物。
这绝非自然现象。
沙漠里的生物不会这么密集地出现,除非,这土台子下面,或者是我们周围,有某种能吸引它们的东西。
“陆小姐!快走!”胡风一把拉我。
“跑不掉的。”我甩开他的手。
看着那些不断逼近的毒物,我深吸了一口气。
这些沙蝎,不过是开胃菜。沈曼留这一手,估计是想让尾随而来的追兵全部死在这里。
“刀疤李,把所有的骆驼鞍子都卸下来。”我高声喊道。
“什么?卸鞍子干什么?”刀疤李瞪大眼睛。
“把鞍子上的棉花和干草全都掏出来,堆在土台子四周,浇上洋油,给我点!”
我转头看向他,眼神中透着不容置疑的冰冷。
“你不是问老子的骆驼吗?现在,老娘告诉你怎么用。”
刀疤李愣了一下,然后狠狠一跺脚:“听陆小姐的!快干!”
火光冲天而起。
浓烈的洋油味混杂着蛋白质被烧焦的恶臭弥漫开来。
沙蝎在火墙前停了下来,发出刺耳的嘶鸣,进退两难。
我拔出那把生锈的苗刀,站在火墙后。
脑海中回荡着爷爷笔记里的一句话。
“遇沙蝎阵,必有阵眼。斩其王,群自散。”
我的目光,穿过那片火海,锁定在沙蝎群最后方,一座不起眼的低矮沙丘上。
那里,有一面黑色的幡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在这等着,我去砍个东西。”
我拎起苗刀,扯了一块烧着火的布,裹在刀柄上,直接冲出了火墙。
五:活死人坑
沙蝎们似乎察觉到了危险,纷纷朝我涌来。
但我跑得极快,脚下踩着爷爷残卷里教的奇门步法,每一次落脚都避开了沙蝎最密集的区域。
有两只跳得极高,想蜇我的腿。
我连看都没看,倒转刀柄,直接砸碎。
不过几十步的距离,我已经冲到了沙丘前。
那面黑旗旁边,有一堆刚隆起的新沙。
我一脚踢开沙子,下面赫然露出一个锈迹斑斑的铜匣子,里面传来一阵极其细微的“滴答”声。
匣子连着那面旗子。
旗子上的怪蛇图形,用了某种特殊的矿石涂料,散发出一种能吸引沙蝎的气味。
而铜匣子里,放着的竟然是块怀表。
沈曼用怀表里的机械声,加上特殊的频率,引导沙蝎群进攻。
我冷笑一声,一刀劈开铜匣。
“滴答”声戛然而止。
正在疯狂涌动的沙蝎群,仿佛突然失去了指令。
它们停顿了一下,随后开始互相撕咬,接着像退潮一样,迅速朝四面八方散去,消失在黑夜中。
土台子那边传来一阵虚脱的欢呼声。
我拔出黑旗,走回火堆旁。
刀疤李和胡风看着我,像看神明一样。
“陆小姐,你怎么知道那里有阵眼?”胡风咽了口唾沫。
“多看点杂书。”
我把旗子扔进火里,烧了个干净。
“沈曼是个懂邪术的。她既然能用蛊虫阵,就说明她手里有从南洋带回来的东西。以后的路,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精神。”
这一夜,再无人敢睡。所有人都在火堆旁死死撑到天亮。
第二天中午,我们进入了雅丹群。
这是风蚀地貌,高高低低的土台像废弃的城堡,风穿过其中,发出像鬼哭一样的声音。
“前面就是三十七公里处。”胡风看着地图,“少帅的车,就是在这里被发现的。”
但是昨晚那一场恶战,让我们折损了所有的补给骆驼和一半的物资。
越往里走,风向越是诡异。
不仅罗盘彻底失效,连骆驼也开始焦躁不安,死活不肯往前走。
“不对劲。”我停下脚步。
空气里有股淡淡的甜香味,混杂在沙土的气息中,极其隐蔽。
我猛地抬头,看向两旁高耸的雅丹土柱。
“捂住口鼻!撕下衣服布条沾水捂嘴!”我大吼一声,“快点!”
刀疤李反应极快,立刻扯下衣袖,掏出水囊打湿捂在脸上。
但有几个马匪慢了半拍。
短短几秒钟,那几个没捂住口鼻的马匪突然浑身一僵,眼神变得涣散。
接着,他们开始发疯。
“鬼!有鬼!别拉我!”一个马匪对着空气疯狂挥舞砍刀。
“别抢我的金子!这是我爹留给我的!”另一个马匪扑在地上,疯狂地刨沙子,指甲都渗出了血。
胡风也捂住了口鼻,但他脸色苍白,眼神中闪过一丝恍惚。
我一把揪住他的领子:“胡风!清醒点!”
“阿爸……我考上巡捕房了……”胡风喃喃自语,竟然开始流泪。
我毫不犹豫,抬手扇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啪!”
胡风被打得偏过头去,眼神瞬间恢复清明。
“这不是鬼!是曼陀罗毒瘴!”我咬着牙说。
“沈曼把曼陀罗花粉混合在沙子里,用风力吹过来,吸入就会产生幻觉,自相残杀!”
“救……救命……”
前方突然传来一声微弱的呼救声。
我顺着声音看去。
在几根巨大的土柱后面,有一个天然形成的天坑。
坑底,赫然停着陈少帅那辆黑色的福特车。车门开着,周围散落着发报机和几具已经僵硬的尸体。
而在天坑的边缘,有一个人正死死抓着岩石,半个身子悬在半空。
是陈少帅。
他满脸是血,衣服破烂不堪,精神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
“微微!微微救我!”
他看到了我,绝望的眼中爆发出狂喜。
我走过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曼呢?”
“她是个疯子!她疯了!”
少帅语无伦次地哭喊着。
“她把阿康杀了!她把我们当成诱饵!这下面有机关,她想让我们死在这里,她自己带着炸药进去了!”
“炸药?”
“对!她找到了迷城的地宫入口,就在那棵枯胡杨下面!”
我顺着少帅指的方向看去。
天坑的另一侧,确实有一棵巨大无比、已经枯死变白的胡杨树。
树干上,有一个黑漆漆的洞穴。
“微微,拉我上去!我什么都给你!我回去就娶你!”少帅拼命伸出手,试图抓住我的裙摆。
我看着他。
在那封留在客栈的信里,他写“这次我一定能赢过你”。
现在面临死亡,他又把我当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这种男人,骨子里只有自私和懦弱。
“你脏。”我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少帅愣住了。
“你留在车队,是因为沈曼需要有人在这里启动发报机,吸引追兵。”
“你不仅是被抛弃的,你还是她留下的弃子,用来触发这片毒瘴的诱饵。”
“不是的!微微你听我解释……”
我退后一步,看着他因为用力而青筋暴起的手。
“你就在这里,慢慢等你的沈曼回来救你吧。”
“哦,对了,她可能回不来了。”
我不再看他,转身朝那棵枯胡杨走去。
“陆知微!你这个毒妇!你不得好死!”
少帅在身后发出恶毒的诅咒。
随后是一声凄厉的惨叫,他力气耗尽,掉进了深深的坑底。
胡风站在那里,没有去救。
他看着少帅掉下去,眼神里只有冷漠。这种草菅人命的军阀子弟,死不足惜。
“你刚才是装的?”胡风跟上我,低声问。他刚才被幻觉影响,是我打醒他的。
“一半一半。”
我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下胸口那股翻涌的恶心感。
致幻的毒瘴对我也有影响。
刚才看到少帅的时候,我脑子里闪过了我父亲战死沙场、全军覆没的画面。
这是我心里最深处的梦魇。
但我不能倒下。我强撑着,如果连我也倒了,这群人全得死在这。
“沈曼在里面。”
我指着那个黑漆漆的洞口。
“她想要里面的军火,就必须用我的血,或者用五个人的命去祭奠流沙阵。”
“少帅留在这里,说明她还没有完全打开机关。”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把从阿康肚子里挖出来的金钥匙。
“这把钥匙,不是开地宫的。是开炸药库的。”
“沈曼不需要钥匙,是因为她用了更狠的方法——她打算把整个地宫都炸开。”
胡风倒吸一口凉气。
我走到洞口,看着下面深不见底的黑暗,仿佛一头巨兽张开的嘴。
就在这时,地底下突然传来一阵沉闷的轰鸣声。
“轰!”
脚下的沙地剧烈震动。
一条巨大的裂缝从洞口处蔓延开来,周围的风沙瞬间狂舞。
“流沙阵启动了!”刀疤李在后面惊恐地吼道,“她引爆了炸药!”
我一把抓住旁边枯胡杨的树枝,回头对胡风大吼:
“你们退后!在外面等我!”
“陆小姐,你要干什么?!”胡风伸手想抓我。
我看着他,那张总是懒洋洋、厌世至极的脸上,此刻却露出了一抹极其张扬、狂傲的笑。
“沈曼既然算准了我的血能破阵,那我就去看看。”
“她要是没死在下面,我就亲手送她去见阎王。”
我松开手,手里攥着那把生锈的苗刀,纵身一跃,跳进了深不见底的黑洞。
六:绿茶图穷
风声在耳边呼啸,下坠的时间比我想象的要长。
我一把将苗刀插进土壁,金属摩擦着岩石,拉出一条长长的火星,极大减缓了坠落的速度。
“砰”的一声,我稳稳落在一堆柔软的沙土上。
周围一片漆黑,一股陈腐的霉味和硫磺味混合在一起,呛得人嗓子疼。
我划亮了一根洋火。
微弱的火光下,眼前的景象让我瞳孔微缩。
这不是天然形成的洞穴,而是一座巨大的、用青砖和黑石砌成的地下走廊。
墙壁上画满了色彩斑斓但极其诡异的壁画,大多是关于祭祀和杀戮的场景。
而在我的脚边,横七竖八地躺着三具尸体。
是跟着少帅的那几个护卫。
他们的死状极其凄惨,身体被某种锋利的东西穿透,但真正致命的,是他们头上的伤口。像是被活生生砸开了脑壳。
沈曼的献祭。
她真的按照古精绝国的规矩,用这几个人(包括掉下来的少帅)的命,填补了流沙阵的“血祭”。
我顺着走廊往前走。
越往里,道路越开阔。周围的机关残骸随处可见,有被炸毁的石门,有散落一地的毒箭。
沈曼显然做了极其充足的准备,她带进来的炸药,就是用来破坏这些古代防盗机关的。
大概走了一百多步,前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天然溶洞。
溶洞的穹顶极高,上面缀满了某种发光的苔藓,将整个空间照得幽蓝诡异。
而在溶洞的中央,是一座高达十几米的青铜祭台。
祭台上,沈曼正背对着我,手里拿着一块黑乎乎的磁石(镇沙骨),正往祭台中心的一个凹槽里按。
她的脚边,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看衣服,似乎是剩下的最后一个护卫。
“你来得比我想象的要快。”
沈曼没有回头,但她的声音却在空旷的溶洞里回荡,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兴奋。
“你的血,确实是最好的引路符。”
她转过身,那张原本秀美的脸上,此刻沾满了血污和疯狂。
她的左手断了三根手指,用布条胡乱缠着,那是被沙狼或机关咬掉的。
“你还没死,我还挺意外的。”
我靠在洞口,把苗刀扛在肩上,依然是一副没睡醒的懒散模样。
“死?我怎么会死?我马上就要成为这里的主人了!”
沈曼指着祭台,眼神狂热。
“看到没?这就是古精绝国留下的宝藏!这批军火,这批秘宝,足以买下半个中国!”
“这就是你杀光他们的理由?”
“他们?他们只是一群蠢货!”
沈曼嗤笑一声,眼神中满是鄙夷。
“陈少帅那个废物,满脑子只想着证明自己;那个阿康,贪生怕死。他们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复辟家族荣光,需要牺牲!只要能拿到下面那批货,死几个人算什么?!”
我看着她。
原来,所谓的“家族荣光”,早就把这个女人逼疯了。
她不是绿茶,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你刚才说,你的血是引路符。”
沈曼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暗红色的液体。
“我用你的血涂在镇沙骨上,确实解开了最外面的机关。但是……”
她话锋一转,眼神变得极其恶毒。
“这祭台里,还差最后一样东西。需要极强的命格来献祭。”
“所以,你故意把我引下来。”
“对!陆知微,你一个将门孤女,满门战死,你的命格最硬、煞气最重!”
沈曼拔出腰间的匕首,一步步朝我走来。
“你的命,就是打开这座祭台的最后一把钥匙!”
“巧了。”
我站直了身子,将苗刀从肩上拿下,刀锋直指地面。
“我也正好有事找你算账。”
沈曼冷笑一声,突然按下了身边的一个凸起的石钮。
“轰隆隆——”
溶洞上方传来巨响。
紧接着,头顶的石壁裂开一道巨大的缝隙,黄沙如同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你以为我在这里这半天在干嘛?我在布置流沙倒灌!”
沈曼狂笑道。
“这下面的空间一旦被淹没,大罗神仙也出不去!我要用流沙,把你活埋在这里!顺便,把你那硬命的血,彻底溶进这祭台里!”
黄沙瞬间淹没了我的膝盖。
不远处的胡风和刀疤李(他们不知何时跟了进来,藏在暗处)惊呼出声。
我却没有动,只是叹了口气。
“沈曼,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
沈曼愣了一下:“什么?”
“出汗。清理衣服。以及……”
我猛地一蹬地,脚下的黄沙仿佛炸开一般,整个人如同一道闪电,劈开沙幕,直逼向祭台。
“别人算计我,还要我陪她演戏。”
我的速度,根本不是沈曼这个南洋回来的花架子能反应过来的。
她甚至连扣动扳机的时间都没有,我反手一记刀背,狠狠地抽在了她的手腕上。
“啊——!”
沈曼发出一声惨叫,匕首脱手飞出,整个人被这股巨大的力量抽得横飞出去,重重撞在祭台的青铜壁上,又滚落下来,吐出一大口鲜血。
“你……不可能……”
她捂着手腕,痛苦地看着我,眼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外面的沙蝎阵,毒瘴,流沙……你怎么可能一点事都没有?!”
“因为那些东西,我十岁就会玩了。”
我走到她面前,一脚踩在她断指的伤口上。
“我爷爷跟着左宗棠打新疆的时候,你祖爷爷还在南洋要饭呢。”
沈曼痛得浑身抽搐,但她的眼中依然闪烁着疯狂的火焰。
“你杀了我吧!杀了我,你也出不去!流沙已经把出口堵死了!”
“谁说我要出去?”
我抬头看向那个巨大的青铜祭台。
流沙还在哗哗地落下,但速度似乎变慢了。
因为我发现,在祭台的上方,有一块巨大的石盘正在缓缓转动。那是整个流沙阵的总枢纽。
“沈曼,你以为,镇沙骨是用来引路的?”
我冷笑一声。
“古精绝国人,最擅长的是借力打力。这流沙阵,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杠杆机关。”
我拎起那把生锈的苗刀,深吸一口气。
体内那股总是被我压抑、让我厌世的强大力量,在这一刻彻底苏醒。
“借你刚才的话,老娘今天,就要硬破你这局。”
我纵身一跃,踩着祭台的边缘,如同灵猿一般攀上十几米高的半空。
“你要干什么?!”沈曼在下面惊恐地喊道。
我没有理她,双手握住刀柄,将全身的力气灌注于此。
“给我——碎!”
一刀狠狠劈在石盘中心的轴心处。
“咔嚓——”一声令人牙酸的巨响。
整个溶洞开始剧烈震动。
“轰!”
巨大的石盘连同半截祭台,被我生生劈开。
积压的流沙和水流找到了宣泄口,形成一股巨大的漩涡。
我被巨大的反作用力震得手臂发麻,身体在空中失去了平衡,直直地朝下坠落。
而下方,沈曼在绝望的尖叫声中,被倒灌的流沙瞬间吞噬。
“沈曼!你的命,留给这大漠吧。”
在我快要砸入水中的那一瞬间,一双大手死死抓住了我的胳膊。
“陆小姐!抓紧我!”
是胡风。他腰间绑着绳子,另一端连着刀疤李,两人硬生生在半空中把我截了下来。
外面,阳光猛地刺入眼睛。
我们从枯胡杨旁边的一处干涸泉眼冲了出来。
我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旗袍破成了乞丐装,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
胡风瘫在我旁边,比我还狼狈。
“大帅的兵,已经到村口了。”他虚弱地说,“少帅没出来,回去怎么交代?”
我扯下破烂的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沙子。
“就说……”
我闭上眼,感受着久违的日光。
“就说他们,为了争夺宝藏,在下面自相残杀,全死光了。”
“至于沈曼,死无对证,她背锅正好。”
刀疤李在不远处,听着我们这轻描淡写的对话,嘴角抽了抽。
这女人,不仅武力值恐怖,连黑的都能说成白的。
“那你呢?”胡风转过头,定定地看着我。
我已经闭上了眼睛,呼吸变得绵长。
“别吵。让我睡一觉。天塌下来,也等我睡醒了再说。”
七:兵临城下
我是被一阵刺耳的马达声和枪声吵醒的。
睁开眼,头顶是结实的军用帆布帐篷顶。
帐篷外,传来整齐划一的皮靴踩在沙地上的声音,还有拉枪栓的金属碰撞声。
“陆小姐!你终于醒了!”
胡风掀开帐篷帘子冲了进来,脸上全是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出大事了!陈大帅带着一个团的正规军,把达里雅布依村围了个水泄不通!机枪都架在村口的胡杨树上了!”
我慢吞吞地坐起来,揉了揉发酸的脖子。
“陈大帅?陈少帅那个军阀老爹?”
“对!他连夜从迪化赶过来的!”
胡风压低声音,语气里透着极度的恐慌。
“而且,他根本没问少帅是怎么死的,直接就下令抓人。刀疤李那帮马匪,昨晚就被缴了械,现在全被绑在村口的木桩上,准备枪决!”
我挑了挑眉。
看来,这位陈大帅,比我想象的还要冷血。
儿子死在沙漠里,他第一反应不是悲痛,而是借机发难。
“他怎么知道我在这?”我问。
“有人告密!”
胡风咬着牙,一脸愤恨。
“是沈曼那个贱人!她在地宫里被流沙埋了,但她在进去之前,留下了暗哨。那暗哨直接给大帅发了电报,说少帅是被你陷害,被你引到了死地,连沈曼也是你杀的!”
我冷笑出声。
沈曼这招“死无对证”玩得真是炉火纯青。
她知道自己可能出不来,提前布置好了一切。
只要大帅信了,我陆知微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大帅现在要什么?”
“要您去村口的空地。”
胡风咽了口唾沫。
“他说……他说要替他的儿子,清理门户。”
我站起身,随手理了理破烂的旗袍。
“清理门户?好大的口气。”
我走出帐篷。
刺眼的阳光让我微微眯了眯眼。
整个村子已经被军队接管了。
到处都是穿着灰军装的士兵,刺刀上泛着寒光。
村民们被赶到了村子边缘,老阿訇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我来到村口。
刀疤李和他手下的几十号兄弟,正被五花大绑地按在地上。
周围架着两挺重机枪,黑洞洞的枪口随时准备喷吐火舌。
空地中央,摆着一张太师椅。
一个穿着大帅服、留着八字胡、身形臃肿但眼神极其阴鸷的中年男人,正坐在椅子上抽水烟。
他身边,站着一排荷枪实弹的卫兵。
这就是陈大帅。
西北赫赫有名的军阀,出了名的笑面虎,杀人不眨眼。
看到我出来,陈大帅放下了水烟袋,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你就是陆知微?”
他的声音带着一种沙哑的金属质感。
“长得确实有几分姿色。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就是死在你手里的?”
我站定在空地中央,隔着十几步的距离,直视他的眼睛。
“我说不是,你信吗?”
“本帅不需要信,本帅只需要一个交代。”
陈大帅冷冷一笑,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你伙同马匪,谋害本帅之子,盗取国家宝藏。按照军法,就地枪决。”
“大帅,你连查都不查,就直接定罪?”胡风在后面没忍住喊了一句。
“砰!”
陈大帅的卫兵直接开了一枪,子弹擦着胡风的耳朵飞过去,打穿了一根胡杨木。
胡风吓得脸色煞白,冷汗直流。
“本帅办案,哪有你一个小小的探长插嘴的份?”
陈大帅冷哼了一声,随即又把目光落在我身上。
“不过,本帅慈悲为怀。陆小姐,你如果现在告诉本帅,那批国宝和军火,现在在什么位置,本帅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听到这里,我彻底明白了。
什么为子报仇,什么清理门户,全是狗屁。
陈大帅根本不在乎他儿子的死活,他大张旗鼓地围村,就是为了名正言顺地独吞地宫里的宝藏。
儿子死了,他正好以此为由头,谁也别想染指他的利益。
“大帅。”
我看着他,嘴角突然勾起一抹笑意。
“你知道你儿子在下面,为了求生,是怎么求我的吗?”
陈大帅眉头一皱。
“他哭着喊我‘微微’。”
我学着他的语气,阴阳怪气地说。
“我要是知道你这么绝情,我都该给他磕个头,感谢他不娶之恩。”
“放肆!”
陈大帅猛地一拍扶手,站了起来。
“死到临头,还敢油嘴滑舌!来人,给我把她绑了!我要亲自毙了她!”
几个士兵如狼似虎地朝我冲过来。
刀疤李在旁边急得哇哇大叫:“大帅!你儿子的死跟她没关系!是沈曼那个毒妇干的!你别中了奸计啊!”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几个士兵靠近,动都没动。
就在我准备给他们一人来个过肩摔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极其沉闷的轰鸣声。
“轰——轰——”
那是重炮的声音。
陈大帅脸色骤变,猛地转头看向远方:“怎么回事?是谁开炮?!”
一个通讯兵连滚带爬地冲过来,脸色惨白:
“大帅!不好了!我们的后方遭到袭击!是……是马家军!他们不知怎么绕过了防线,已经把我们反包围了!”
陈大帅顿时乱了阵脚。
马家军,西北另一股极其凶悍的军阀势力,跟陈大帅是死对头。
但双方一直保持着微妙的平衡,怎么会突然开火?
“不可能!马家军的主力在哈密!他们怎么可能凭空出现在这里?!”
“大帅!”
我慢悠悠地开口,打断了他的惊慌。
“忘了告诉你。我在进地宫之前,闲着没事,让刀疤李放了几只信鸽出去,给马大帅报了个信。”
陈大帅猛地转头,死死盯着我,目眦欲裂:“你说什么?!”
“我说,我把你儿子在地宫里挖出军火库的坐标,顺手抄了一份,送给了马大帅。”
我笑了笑,十分无辜。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最讨厌别人算计我。你既然想让我死,我总不能让你活着走出这片沙漠吧?”
陈大帅的脸,瞬间变成了猪肝色。
“你疯了!你知不知道马家军进城,大家都会死?!”
“大帅,别人死不死我不知道。但你要是现在下地狱,你儿子肯定很高兴。”
我冷笑着,话音刚落,人已经动了。
八:将门虎女
我的速度极快,像一道残影,瞬间切入了那几个还没反应过来的卫兵中间。
劈手夺过一把枪,一脚踹飞左边的,反手用枪托砸晕右边的。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等陈大帅身边的近卫军回过神来,把枪口齐刷刷对准我的时候,我的枪口已经死死顶在了陈大帅的太阳穴上。
全场死寂。
刀疤李和胡风瞪大了眼睛,连呼吸都停滞了。
“别动!都别动!”
陈大帅举着双手,声音发颤,但还在强装镇定。
“你不敢杀我!杀了我,我的部队会把你们踏平!”
“大帅,你当了一辈子兵,怎么还这么天真?”
我一手顶着他,另一只手在他腰间的配枪上拍了拍。
“你看看你那些手下,听到马家军来了,腿都在抖。”
陈大帅的部队,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打顺风仗还行,一旦被包抄,军心立刻散了。
“你到底想怎么样?”陈大帅咬着牙,硬着头皮问。
“很简单。让你的人放下枪,让马家军接管这里。”
“然后,你给我滚回你的迪化去。”
“不可能!”陈大帅怒道,“老子堂堂一个大帅,岂能被你一个小丫头拿捏!”
“大帅,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在诈你?”
我凑近他耳边,声音很轻,却如同恶魔的耳语。
“你猜猜看,马大帅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因为他不仅收到了坐标,还收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着你陈大帅私通洋人、倒卖国宝的证据。”
“你猜,马大帅把那封信交到南京,你还能活几天?”
陈大帅的身体猛地僵硬了。
他转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你怎么会知道……”
“我知道的,远比你想象的多。”
我看着他,脑海中浮现出少帅临走前,放在客栈桌子上的那个牛皮纸包。
那里面,除了纸条,还有几张少帅和洋人买办签字的收条。
少帅本来是想带着那些收条,去南京给自己谋个前程的。
他没来得及带走,就死在了沙漠里。
陈大帅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完了。
前有马家军包围,后有通敌卖国的铁证捏在我手里。
他这个西北土皇帝,算是彻底走到了头。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杂乱的马蹄声和零星的枪声,马家军的先头部队已经冲进了村子。
陈大帅的部队彻底乱了阵脚,有的缴械投降,有的四散奔逃。
陈大帅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我认栽。”他颤抖着说出这三个字。
我收回枪,一脚将他踹倒在地上。
“滚吧。趁我还没改变主意。”
陈大帅被他的卫兵连滚带爬地扶起来,灰溜溜地坐上汽车,在一片沙尘中逃离了达里雅布依。
马家军冲进来后,迅速接管了防务。
等到场面稍微平静下来,胡风和刀疤李才如梦初醒地跑过来。
“陆小姐!你……你太神了!”
胡风激动得语无伦次。
“你什么时候放的鸽子?你怎么知道马家军一定会来?”
“我不知道他们一定会来。”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
“但我赌他们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那通敌叛国的证据呢?大帅怎么吓成那样?”刀疤李也凑过来,满脸好奇。
我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得格外狡黠。
“证据?我怎么会有那种东西。”
“少帅那张收条上,根本什么都没写。我只是随口一诈。”
刀疤李:“……”
胡风:“……”
“空军之计而已。”
我耸耸肩。
“陈大帅这种多疑的人,一旦被我点破了,他自己就会脑补出所有的细节。”
其实,这也是心理战的一部分。
至于马家军,我确实放了鸽子。
但我在信里只写了一句话:达里雅布依村地下,埋着足以买下西北的军火。先到先得。
马大帅是个贪心的人,看到这种信,哪怕知道有诈,也一定会来探个虚实。
这就够了。
只要他来了,陈大帅就算不被我吓跑,也会被马家军咬下一块肉来。
这时,一个穿着马家军军服的副官挤过人群,走到我面前,啪地敬了个军礼。
“陆小姐,我们大帅想请您去中军大帐一叙。”
“没空。”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要睡觉。”
“大帅说了,如果您不去,他就直接下令把地宫入口炸了。那批国宝,大家谁也别想要了。”
副官笑得十分客气,但话里带着刺。
我翻了个白眼。
马家军,果然是属狼的,比陈大帅难缠多了。
“行。带路。”
马家军的中军大帐里,点着刺鼻的煤油灯。
马大帅是个身材高大、长着络腮胡的粗犷汉子,跟陈大帅那种阴鸷不同,他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毫不掩饰的匪气。
看到我进来,马大帅哈哈大笑,亲自起身给我倒了杯茶。
“陆小姐,久仰大名啊!没想到陈大帅那个蠢货,居然被个小丫头耍得团团转。”
“马大帅过奖了。我只是运气好。”
我坐在他对面,毫不客气地端起茶喝了一口。
“说吧,地宫的入口在哪?”
马大帅也不废话,直接切入正题,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你把老子忽悠来,总不能是让老子看风景的吧?”
“入口我可以告诉你。”
我放下茶杯,竖起三根手指。
“但我有三个条件。”
“哦?”马大帅眯起眼睛,脸上的横肉抖了抖,“说来听听。”
“第一,地宫里有一批古董,我要带走。第二,地宫的军火,我要分三成。第三……”
我看着马大帅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这达里雅布依村的村民,你不能动一根汗毛。”
马大帅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笑得十分夸张,震得帐篷顶都在晃。
“陆小姐,你是不是没搞清楚状况?现在老子的枪顶着你的脑门,你跟我谈条件?”
“马大帅。”
我叹了口气,十分无奈地看着他。
“我来的时候,已经让人把地宫出口的坐标用石板封死了。没有我的图纸,你炸开入口,只会引发大面积的流沙倒灌。到时候,不仅什么都没了,连你这些兵,都得葬在里面。”
我顿了顿,补充道:“你应该知道,古精绝国最擅长的,就是流沙机关。”
马大帅的笑声戛然而止。
他死死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一丝心虚。
但他注定失望了。
我依然那副没睡醒的懒散样子,仿佛在跟他谈今天午饭吃点什么。
沉默了很久。
马大帅重新坐回椅子上,拿起桌上的旱烟抽了一口。
“行。你狠。老子这辈子,最佩服有本事的人。”
“就按你说的办!”
九:大漠惊鸿
三天后。
地宫里的明器被我装了几大车。
马大帅虽然看着眼馋,但还是信守承诺,没敢动我的东西。
他拿走了大部分军火,我留下了三成。
这些军火,我直接送给了刀疤李。
“大小姐,真不要我们跟着你?”
刀疤李站在村口,眼眶泛红。
他这辈子走南闯北,自诩是个硬汉,却在这几天里,彻底被我的手段折服了。
“不用。”
我摆摆手。
“你带着这些人和枪,在这片地界上好好混。别再做那些打家劫舍的勾当,找个正经营生。以后我要是路过,还得来找你讨杯酒喝。”
“好!”
刀疤李一拍胸脯,声音洪亮。
“只要我刀疤李还有一口气,大小姐随时来!”
我翻身上了马。
胡风背着个行囊,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陆小姐!等等我!你带上我!”
“你跟着我干嘛?你不回你的巡捕房了?”
“不回了!”
胡风梗着脖子,一脸决绝。
“我算是看明白了,跟着您,才叫长见识。哪怕给您当个跑腿的,也比在那破局子里混吃等死强。”
我看着他那副执拗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行吧。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我脾气不好,还懒。你要是受不了,随时可以滚蛋。”
“哎!谢谢陆小姐!”胡风笑得一脸灿烂,赶紧牵马跟上。
我策马转身,回头看了一眼这片黄沙漫天的土地。
达里雅布依村在夕阳下,依然安静得像是从没发生过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挥动马鞭。
“走!去北平!”
半个月后。北平。
大栅栏最豪华的戏园子里,锣鼓喧天。
我包了二楼的贵宾席,桌上摆着瓜子点心,正半靠在太师椅上,看台上的《霸王别姬》看得直打瞌睡。
胡风坐在旁边,手里拿着一沓报纸,看得津津有味。
“陆小姐,你看这新闻。”
胡风把报纸递过来,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兴奋。
“《西北日报》头版头条:陈大帅因涉嫌通敌叛国,被南京政府下令撤职查办,家产充公!马家军趁机接管了西北防务!”
“还有,北平这边的洋人商行,也在被查封。据说是因为有人匿名举报了陈少帅和洋人倒卖国宝的交易记录。”
我连眼睛都没睁开,懒洋洋地吐出一块瓜子壳。
“哦。挺好的。”
那封举报信,是我让胡风到了北平之后寄出去的。
陈少帅做过的恶,总得有人买单。就算他死了,他老子也别想好过。
“对了。”
胡风放下报纸,神色变得有些严肃。
“刚才有个洋人,打听到咱们的住处,送了一张请柬过来。”
“洋人?不见。麻烦。”
“他说,他在找一位姓陆的、武功极高的小姐。还说,如果小姐不愿意去,他就把请柬留在门房。”
胡风把一张烫金的请柬放在我面前。
“他说……他们手里,有关于陆家军当年全军覆没的真相。”
我剥瓜子的手,猛地停住了。
我的父亲,我的兄弟,当年在冀中平原被洋人的重炮围困,苦战七天七夜,无一人生还。
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那是战场上的实力悬殊。
但如果,那是有人蓄意为之呢?
我缓缓睁开眼睛,盯着那张请柬。
戏台上的霸王正好唱到:“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我冷笑一声,一把将那张请柬抓在手里,揉成一团。
“胡风。”
“在!”
“去打听打听,这个洋人,住在哪家饭店。”
我站起身,将那把生锈的苗刀重新挂在腰间,眼底的慵懒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久违的、嗜血的杀意。
“既然有人不想让我安生,那我就去问问,当年这笔血债,该怎么算!”
十:鸿门夜宴
北平的夜,风里带着一丝初秋的凉意。
六国饭店的顶层包厢,洋味十足,奢华得有些刺眼。
胡风紧张地站在我身后,手一直按在腰间的枪套上,指节捏得发白。
“陆小姐,这地方有洋人的巡捕守着,咱们就这么单刀赴会,是不是太托大了?”
“你闭嘴,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忙。”
我坐在宽大的欧式真皮沙发里,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桌上的法式甜点太甜,红茶又太涩,还不如我在大栅栏买的冰糖葫芦。
包厢门被推开。
一个穿着西装、留着两撇精致小胡子的洋人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四个身高近两米、肌肉虬结的洋打手。
洋人叫史密斯,是个军火商。
“陆小姐,久仰大名。”
史密斯的中文极其流利,他在我对面坐下,笑容里带着掩盖不住的傲慢。
“西北的事情我听说了。陆小姐一个人,单挑了两大帅的军队,还顺手带走了一批古物。真是好手段。”
“废话少说。”
我把手里的银叉扔在盘子里,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你昨天在请柬上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史密斯慢条斯理地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晃了晃杯子。
“三年前,冀中平原,陆家军被三倍于己的敌军重炮围攻,全军覆没。”
“外界都说,那是战术失误。但陆小姐有没有想过,一支擅长游击和夜袭的精锐部队,是怎么一头扎进人家布置好的口袋阵的?”
我靠在沙发背上,半闭着眼睛,连呼吸都没有乱。
但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我心里。
我父亲当年带兵,最重隐蔽。那晚的行军路线,是绝密。
除非,有内鬼。
“你手里有什么?”我问。
史密斯打了个响指。
旁边的一个洋打手走上前,将一个密封的牛皮纸袋放在了桌上。
“当年,是我们大英帝国的洋行,资助了那场围剿。”
史密斯毫不掩饰自己的无耻,反而以此为荣。
“因为陆家军挡了我们的道。但是,把陆家军行军路线卖给我们的,可不是我们洋人。”
他用食指点了点那个纸袋。
“这里面,是当年的密电原件。上面有陆家军最高统帅部的印章。只要陆小姐愿意,这份原件,连同剩下的后半部分,我都可以交给你。”
“条件。”我连眼皮都没抬。
“很简单。交出你从新疆地宫里带出来的‘镇沙骨’,还有那批军火的账册。那是我们大英帝国的东西。”
听到这里,我终于睁开了眼睛。
“你们大英帝国的东西?那地底下,怎么埋着你们洋人的东西?”
“那是当年我们资助沈家寻宝的报酬!”
史密斯冷笑着,眼中满是贪婪。
“沈曼那个废物拿不到,你拿到了,自然该归我们。”
我看着他,突然笑了。
我缓缓站起身,在那张柔软的沙发上伸了个懒腰。
“史密斯先生,你知道我这个人最讨厌什么吗?”
史密斯一愣。
“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我装大爷。”
我话音未落,右手已经抄起桌上那杯喝了一半的红茶,猛地泼在了史密斯的脸上!
“八嘎……Fuck!”
史密斯被烫得跳了起来,满口洋文,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他身后的四个洋打手立刻拔枪。
但我的动作更快。
我一步跨上宽大的红木茶几,整个人如猎豹般弹射而出。
凌空一脚,直接踹在左边第一个洋人的胸口。
“咔嚓”一声令人牙酸的骨裂声响起,两百多斤的壮汉像炮弹一样飞出去,砸碎了包厢的木门。
第二个洋人刚举起枪,我的苗刀已经出鞘半寸,刀背狠狠抽在他的手腕上。
手枪直接飞出窗外。
剩下两个,被胡风一枪一个打中了膝盖,跪在地上惨叫。
不到十秒,包厢里只剩下史密斯一个人。
他满头是红茶水,瑟瑟发抖地缩在沙发角。
我拎着他的领子,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提起来,按在桌上。
“我说过,别跟我装。当年你们洋人的枪炮没弄死我,现在,就别怪我不客气。”
“你……你敢动我?这里是六国饭店!外面都是我们的人!”
史密斯强撑着大喊。
“那又怎样?”
我反手从靴筒里拔出一把飞刀,直接钉在他的手掌上。
“啊——!”
史密斯发出杀猪般的惨叫,浑身抽搐。
“说,那份密电后半部分在哪?”
“在……在我银行保险柜里!”
史密斯疼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陆小姐!我马上让人去取!”
“不用了。”
我拔出带血的飞刀,顺手拿起桌上的那个牛皮纸袋。
“这前半份,足够我去找上面的印章主人了。”
我转过身,拍了拍胡风的肩膀。
“走。”
胡风呆呆地看着我,咽了口唾沫。
“那这洋人……”
“留他一命,让他去报信。”
我大步走出包厢,楼道里已经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和哨声,但我毫不在意。
“让北平的洋人们都知道,我陆知微的东西,他们碰不得。”
回到住处,我撕开了那个牛皮纸袋。
里面,是一张发黄的电报底稿。
上面的指令极其简单:“今晚八点,走白马沟,不得有误。”
落款处,盖着一方私印。
那是我父亲最信任的副将,也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亲叔叔,陆振廷。
我的手指,在那方红色的印章上停住了。
那份总是被我用慵懒和冷漠掩盖的旧伤疤,被生生撕开,血淋淋的。
陆振廷。
当年他因为“指挥突围有功”,在我父亲死后,顺利接管了陆家军残部。
现在,他是南京政府的高官,手握重权,风光无限。
“陆小姐……”胡风看着我冷若冰霜的脸色,大气都不敢喘。
“胡风。”
我把那张电报底稿叠好,装回口袋里。
“去查查,陆振廷现在,在哪儿。”
“他在北平!”
胡风脱口而出。
“今天上午的报纸还说,他要在北平大饭店,宴请西北来的马大帅!”
我冷笑出声。
马大帅?看来这出戏,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十一:血色寿宴
北平大饭店,灯火通明。
门口停满了黑色的福特车,荷枪实弹的卫兵将整个饭店围得水泄不通。
今天是陆振廷的五十大寿。
也是他借着马大帅进京,企图暗中拉拢、扩充自己势力的好日子。
“陆小姐,咱们就这么进去?”
胡风看着门口那几十个卫兵,腿肚子直转筋。
“人家这是寿宴,进门要搜身的!”
“谁说要走正门了?”
我围着饭店转了一圈,停在饭店后墙的一个窗台下。
“一会儿我上去,你就在外面接应。要是听到里面打起来了,你就放把火,烧了后院那几辆汽车。”
“啊?烧车?那可是大帅的车……”
“废什么话。”
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你干不干?”
“干干干!”胡风连连点头。
我踩着墙边的花坛,纵身一跃,抓住二楼的排水管,像猫一样翻进了二楼的走廊。
避开巡逻的卫兵,我直接摸到了宴会厅的后台。
大厅里,丝竹声声。
陆振廷穿着一身讲究的唐装,红光满面地站在台上,正端着酒杯致辞。
“各位!今日陆某人五十大寿,承蒙各位赏光……”
台下,马大帅和一众名流正举杯附和。
我靠在后台的柱子旁,看着那个在台上慷慨激昂的人。
他当年也是这样,站在我父亲的灵位前,痛哭流涕,发誓要照顾我一辈子。
结果,他把我送到了国外,用陆家的钱,买官进爵。
等他的致辞结束,大厅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深吸一口气,推开后台的门,大步走了出去。
“陆叔叔,五十大寿,怎么不请我喝杯酒?”
我的声音不大,但在这喧嚣的大厅里,却如同炸雷一般。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朝我看了过来。
陆振廷站在台上,手里还端着酒杯。
看到我的那一瞬间,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手里的酒杯甚至微微倾斜,洒出了一些酒水。
“知……知微?”
他的声音有些发干。
台下的马大帅看到我,眼睛顿时亮了,似乎想站起来,但被我一个眼神按了回去。
“怎么?陆叔叔不认识我了?”
我走到台前,仰头看着他,脸上依然挂着那副懒洋洋的笑意。
“还是说,你以为,当年那一仗,我也死在了白马沟?”
这四个字一出,陆振廷的脸色瞬间惨白。
他强装镇定,干笑了一声:“知微,你喝多了吧?今天是我寿宴,有什么事咱们下去再说。”
“别啊。”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电报底稿,举在半空中。
“这上面,盖着你的私印。指令是从你的指挥部发出去的。”
“陆振廷,你为了夺取兵权,勾连洋人,出卖了你的大哥,我的父亲。”
“这五万条人命,你打算怎么还?”
全场一片死寂。
连那些站在旁边的达官贵人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胡说八道!”
陆振廷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你这个疯丫头!当年是你父亲刚愎自用,中了埋伏!你居然敢把这屎盆子扣到我头上!”
“是不是屎盆子,你心里清楚。”
我转过身,看向台下那些记者和名流。
“各位,这张电报底稿,原件现在就在我手里。上面有陆振廷的私印,还有洋人军火商的签字。”
“人证物证俱在。他陆振廷,就是一个卖国求荣的畜生!”
“你找死!”
陆振廷终于装不下去了,他的脸色变得极其狰狞。
他猛地一挥手。
大厅四周,瞬间涌出来十几个端着冲锋枪的卫兵。
“都别动!给我把这个造谣生事的疯丫头,就地枪决!”
卫兵们举起了枪。
台下的宾客们惊恐地尖叫起来,四散躲避。
马大帅也站了起来,脸色阴沉。
但他并没有立刻插手,他在观望。
我看着那些黑洞洞的枪口,没有一丝慌乱。
我甚至把手里的苗刀,插在了腰带上。
“陆振廷,你算漏了一件事。”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
“我今天来,没打算走。”
“动手!”
随着陆振廷的一声令下,卫兵们扣动了扳机。
但就在枪响的前一秒。
我猛地一跺脚。
大厅上方那盏巨大的水晶吊灯,被我刚才偷偷割断的半截绳索彻底拉断。
“轰隆!”
几百斤重的水晶吊灯狠狠砸在了大厅中央,发出一声巨响。
巨大的冲击力扬起满地的碎玻璃和木屑,遮挡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趁着大乱。
我如泥鳅一般滑入人群,避开子弹,直冲台上。
陆振廷大惊失色,转身想跑。
但他怎么可能跑得过我?
我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台阶,一把揪住他的后脖颈。
将他的脸死死按在了满是玻璃渣的主席台上。
“啊——!”
陆振廷发出一声惨叫。
我从腰间拔出那把生锈的苗刀,横在他的脖子上。
“让所有人把枪放下。否则,我割断他的喉咙。”
台下那些卫兵投鼠忌器,面面相觑,纷纷放下了枪。
“知微!知微!我错了!你饶了我!”
陆振廷的脸被碎玻璃扎得血肉模糊,吓得魂飞魄散,涕泪横流。
“叔叔也是被逼的!是洋人逼我的!”
“洋人逼你,你就把你的大哥卖了?”
我看着他那副丑陋的嘴脸,觉得多看一眼都脏眼睛。
“你欠的这笔血债,今天该还了。”
我没有杀他。
杀了他,太便宜他了。
我抓起桌子上的一个破酒瓶,反手砸在他的脑袋上。
“砰!”
陆振廷两眼一翻,直接昏死了过去。
我踩着满地的碎玻璃,抬头看向台下的马大帅。
马大帅此刻已经完全明白了眼前的局势。
他非常识时务地大喊一声:“陆小姐大义灭亲!给老子把这个卖国贼绑了!”
陆振廷的卫兵彻底放弃了抵抗。
我站在台上,拍了拍手上的灰。
“胡风!进来收尸!”
外面,已经响起了警哨声和消防车的汽笛声。
看来,胡风那把火,也放了。
十二:大漠惊鸿
三个月后。北平。
初冬的第一场雪落了下来。
我躺在四合院里的摇椅上,旁边摆着一个小泥炉,上面烤着几个红薯,香味扑鼻。
“陆小姐!陆小姐!”
胡风穿着厚实的警服,一路小跑冲进了院子。
他现在已经是北平警察局的副局长了。当然,这是上面为了安抚我,顺带提拔的他。
“你看!今天的《大公报》!”
胡风把报纸摊开在我的面前。
头版头条,加粗大字:
《陆振廷被判处死刑,洋人军火商史密斯驱逐出境,当年白马沟惨案真相大白!》
“上面已经批下来了。陆振廷那个混蛋,下个月十五号,在菜市口枪决。”
胡风兴奋地说着,眼中甚至泛起了泪光。
“陆家军的兄弟们,终于可以瞑目了。”
我拿起一个烤红薯,剥开皮,轻轻咬了一口。
“味道不错。”
“您就这反应啊?”
胡风有些无奈。
“这可是五万人的血仇!您可是大功臣!”
“不然呢?我还要放两挂鞭炮?”
我白了他一眼。
“陆振廷死有余辜,那是他活该。这世上多的是人想杀他,我只是顺手推了一把而已。”
其实,把那封电报底稿交给南京政府,费了我不少功夫。
那些政客们,刚开始还想压下来,毕竟家丑不可外扬,牵扯到军阀内部的勾结。
后来,我直接让刀疤李带着他新招的几百号马匪,包围了南京来的特派员专列。
那位特派员当场就尿了裤子,连夜发电报给南京请示。
不到三天,判决就下来了。
在这个世道,真理,永远只在刀锋之内。
“对了。”
胡风从怀里又掏出一个信封。
“马大帅送来的请柬。他说他现在接管了西北的防务,想请您去西北当个参议。他说了,不用您上班,每个月给您拨两千块大洋的经费。”
“不去。”
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西北风沙大,还要走那么远的路。我这条命是拿来享受的,不是拿来折腾的。”
“那陈大帅呢?他托人传来话,说愿意把手里的两座金矿送给您,只求您高抬贵手,留他一条命。”
“金矿?”
我眼睛微微一亮。
“收下。告诉他,以后每个月按时把金子送到我账上。如果敢少一两,我就亲自去西北把他的皮剥了。”
“好嘞!”胡风立刻掏出小本子记下来。
“还有事吗?没事别打扰我晒太阳。”
我重新躺回摇椅上,闭上了眼睛。
胡风犹豫了一下,还是凑了过来。
“陆小姐,洋人那边,史密斯虽然被驱逐了,但他在走之前,留了一封信。”
“他说,您拿走的那份电报底稿,只是他们当年交易的一部分。”
“当年,不仅陆振廷出卖了您父亲,还有另一股势力,也参与了那次围剿。”
“而那股势力的线索,直指现在南京政府的最高层。”
我闭着眼睛,没有立刻说话。
泥炉里的火苗,在风中轻轻摇晃。
过了许久,我才懒洋洋地翻了个身。
“胡风啊。”
“在呢。”
“你说,这人啊,是不是总喜欢上赶着找死?”
我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漫天飞雪。
“把信留下。等我哪天在这北平城里待腻了,再去南京转转。”
“好嘞!”胡风咧嘴一笑。
屋顶的雪越积越厚。
我呼吸着冰冷但干净的空气,觉得这大好河山,确实挺值得走一遭的。
不过,前提得是:有人赶马车,有人递茶水,有人负责付钱。
而我,只负责在事情搞砸的时候,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