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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11-04 11:25:18

楔子

林墨醒过来的时候,正坐在一张用人骨拼成的王座上。

头顶是血红色的穹顶,脚下是黑曜石铺就的魔域大殿,四周竖着几十根缠满骷髅的柱子。三百个黑袍人匍匐在殿上,齐声高呼:“恭迎魔尊出关!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那声音震得人骨头都发麻。

林墨花了整整三秒钟才反应过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猩红大氅,苍白十指,指甲盖上都刻着骷髅头。脑子里多出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原主叫墨天渊,是《傲天传》里最终的BOSS,三年后会被主角叶傲天用大日如来掌拍成肉饼,连骨灰都被扬进茅坑。

《傲天传》。他昨晚熬夜追到最新章节的那本玄幻小说。全书三百多万字,就为了看主角一路打怪升级,把各路反派踩在脚下。他追到大结局那天,正看到魔尊墨天渊在魔宫门口被叶傲天一掌拍碎,死前连句像样的台词都没有,只留下一句“不——!”,就化作飞灰,连骨灰都被叶傲天用袖子卷起来,扬进了路边的茅坑。

“操。”林墨当时就骂了一句,“这反派死得真憋屈。”

然后他就猝死了。

林墨揉了揉眉心,又用力掐了自己一把,疼。他这才不得不接受一个荒谬的事实:他,一个熬夜追更的普通社畜,就这么猝死之后,穿进了自己刚骂完的那本破书里,成了那个憋屈反派本人。

“操。”他又骂了一句。

底下黑袍人立刻奉承:“尊上圣明!一个‘操’字尽显王霸之气!属下等观此一字,如闻天雷,如聆仙音,顿觉茅塞顿开,武学精进不少!”

林墨:“……”

“尊上可是觉得大殿布置不够气派?属下这就让人把殿顶再镶一圈龙牙!”

“尊上可是觉得血池不够鲜亮?属下这就让人去南疆再抓几个不听话的宗门,炼一炉新血!”

林墨深吸一口气:“……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花了整整半个时辰,才总算理清了自己现在的处境。按照原书情节,魔尊墨天渊因为手下抢了叶傲天未婚妻的灵药,被叶傲天一路从炼气期追着砍到渡劫期,最后在魔宫门口惨遭打脸,全程智商掉线,疯狂送人头,堪称全书最敬业的送菜工具人。

而他现在,就是那个注定要被人拍成肉饼、扬进茅坑的倒霉蛋。

一个念头在脑子里反复盘旋:我不能死。

他不能死。他穿越前在公司熬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混上中层,工资没涨多少,头发倒是掉了一大半。他还没来得及享受人生就猝死了,现在穿成反派,总不能连反派都当得这么憋屈。哪怕当反派,他也想当个能活到大结局的反派。

“不行,我得自救。”林墨从王座上弹起来,猩红大氅甩得猎猎作响,“现在情节走到哪一步了?”

左边护法玄冥恭敬道:“回尊上,您刚闭关三百年出来,叶傲天那小子还在青云宗外门扫茅厕。”

林墨一算:按照原书时间线,叶傲天这时候还是个连气都没炼出来的小废物,要等三年后才会一路崛起。也就是说——现在还没结仇!

“太好了。”林墨拍大腿,“只要赶在手下作死之前,把叶傲天伺候舒服了,让他不好意思杀自己,说不定能苟到大结局!”

他当下就做了决定。脱下魔尊大氅,换上一身粗布麻衣,把那张阴气森森的脸用灵力揉圆了一点,揣了十颗下品灵石当见面礼,连夜御剑飞往青云宗。

临行前,他回头叮嘱殿内众魔:“记住,从今天起,魔域上下不许再抢青云宗任何东西,不许再打青云宗任何主意,更不许去招惹一个叫叶傲天的扫茅厕小子。谁不听话,我就把谁绑在殿外让太阳晒成人干。”

三百黑袍人面面相觑,只当自家尊上闭关三百年,闭关出了什么毛病。但魔尊发话,谁也不敢忤逆,齐声应是。

林墨御剑起飞,迎着晚风心里想:叶傲天啊叶傲天,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只要你小子能活到大结局,我林墨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

一、穿成反派的第一天,我决定给主角当狗

青云宗山门外,林墨蹲了三天。

这三天里,他像个真正的散修一样,在山脚的小茶摊上喝最便宜的粗茶,啃最硬的馒头,连头发都特意用泥巴搓了几绺,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魔尊。期间有两波路过的青云宗弟子多看了他两眼,林墨赶紧把《傲天传》里魔尊的经典气势收了收,露出一个老实巴交的憨笑。

“这位师兄,在下林墨,散修,路过贵宝地,想讨杯水喝。”

青云宗弟子狐疑地打量他一眼,见他一身寒酸、满脸堆笑,也就没当回事。林墨松了口气,继续蹲着守株待兔。

他蹲在墙根儿,一边啃馒头一边琢磨。原著里,叶傲天是个标准的苦命主角:爹娘双亡,被青云宗长老捡回去当外门杂役,天天扫茅厕、劈柴、挑水,受尽白眼。但他骨子里倔,心气高,谁欺负他他都记仇,也正因如此,等他得到机缘崛起之后,那些曾经踩过他的人,一个个都没落着好。

林墨琢磨着:要是他现在就跑到叶傲天跟前献殷勤,趁着他还是个小废物的时候建立起深厚情谊,那以后叶傲天发达了,总不好意思回头杀他的恩人吧?

蹲到第三天黄昏,他终于堵到了目标。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灰布衣服,袖口都快磨没了,正蹲在墙根儿啃一个硬得能砸死人的馒头。他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点淤青,显然是在外门扫茅厕时没少挨欺负。可那双眼睛却格外亮,像藏着一团火,倔强得像头驴。

林墨定睛一看,少年头顶飘着一行金光小字:

【天命之子·叶傲天(气运值9999+,当前仇恨目标:魔尊墨天渊)】

林墨心里一喜——对,就是这小子!还没结仇,气运值顶满,正是最好忽悠的时候!

他大步走过去,一把抢过少年手里的馒头,在对方惊恐的眼神里咬了一口,随即“呸”地吐出来:“这馒头馊了,别吃。”

叶傲天勃然大怒:“你是魔教派来羞辱我的吧?!我叶傲天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跳下去,也不会吃你一口东西!”

林墨不慌不忙,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揭开,一股诱人的肉香扑面而来——一只还冒着热气的叫花鸡。

叶傲天盯着那只鸡,喉结不受控制地动了动。

林墨把鸡递到他面前:“刚出炉的,趁热。”

叶傲天咽了口唾沫,梗着脖子:“我、我说了不吃你东西!”

林墨撕下一只鸡腿,在他面前晃了晃:“真香。”

叶傲天:“……真香。”

啃完整个鸡腿,叶傲天抹抹嘴,警惕地看着林墨:“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警告你,我师父说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墨露出一个慈祥得不能再慈祥的微笑:“小兄弟,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修仙奇才。实不相瞒,我是隐世高人,想收你当关门弟子。”

叶傲天狐疑地打量他:“你叫什么?”

“林墨,散修,人称‘青云山外卖小哥’。”

“那你会什么功法?”

林墨当场表演了一个火球术。因为原主魔功太扎眼,他特意用穿越者自带的“系统补丁”把颜色改成粉红色。结果火球刚飞出去,不知道是控制没跟上还是灵力岔了道,直接在离他裤裆三寸的地方炸了。

“轰”一声,尘土飞扬。林墨的裤裆焦了一片,冒着青烟。

叶傲天:“……”

林墨捂着焦黑的裤裆,面不改色地站直身子:“这是上古秘术‘浴火焚裆’,练到极致能烧穿天劫。怎么样,要不要学?”

叶傲天盯着他看了三秒,又看了看那只叫花鸡的油纸,又看了看他焦糊的裤裆。最终,少年的目光落在林墨那双真诚得发光的眼睛里。

扑通。

叶傲天跪下了:“师父在上,受徒儿一拜!”

林墨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他赶紧扶起叶傲天,拍了拍他肩膀上的灰:“好徒儿,以后跟着师父混,保准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叶傲天抹了把脸,眼圈有点红:“师父,你不知道,我在青云宗扫了两年茅厕,谁都能踩我一脚。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

林墨心头一动,有点发虚。他是为了活命才来讨好叶傲天的,可看着这少年认真的模样,倒有点过意不去。

“没事。”他拍拍少年的头,“师父也是想找个好苗子。以后咱爷俩,互相照应。”

他心里默默补了一句:你照应我活命,我照应你升级,公平交易。

当天晚上,叶傲天破天荒地睡了个踏实觉。而林墨躺在他隔壁的草屋里,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盯着黑黢黢的屋顶,心里反复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第一步,把叶傲天的好感度刷满;第二步,帮叶傲天拿下机缘和女主;第三步,等他功成名就,自己就功成身退,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当个逍遥散修。

计划很完美。

林墨翻了个身,终于心满意足地睡着了。他不知道自己这一睡,将来会把整个《傲天传》的情节,搅得天翻地覆。

二、主角是个愣头青,忽悠全靠演技

收下叶傲天之后,林墨的日子过得比想象中滋润多了。

他名义上是个散修,实际上兜里的灵石都是魔域顺出来的。他找了个离青云宗不远的破山头,搭了两间草屋,一间自己住,一间给叶傲天。白天教叶傲天吐纳打坐,晚上给他炖肉补身子。

叶傲天是个真正的愣头青,练起功来不要命,常常练到浑身青紫也不吭声。林墨看了心疼,又心疼又好笑,心想这孩子在原著里就是这么拼出来的,难怪三年能追上魔尊。

不过林墨想明白了:光靠他自己苟着没用,得让叶傲天尽快变强。主角越强,他这条狗命就越稳。于是他一改原著里魔尊处处给主角使绊子的作风,天天带叶傲天满山捡漏。

原著里,叶傲天每次掉悬崖都能捡到上古传承,但过程极其惨烈——不是被妖兽追着咬,就是被情敌打断腿。林墨提前踩点,把悬崖下面的尖刺石头全换成干草垛,还给妖兽下了蒙汗药,确保主角跳崖时能优雅落地。

第一天,叶傲天从断魂崖跳下去,稳稳落在干草垛上,舒服得直哼:“师父,为什么我跳崖这么舒服?”

林墨慈祥道:“因为为师给你铺了路。”

第三天,叶傲天进秘境寻药,发现灵药都长在最显眼的地方,旁边还插着一块牌子,写着四个大字:“免费自取”。

“师父,为什么灵药都长在显眼地方,还插着牌子?”

“因为为师帮你浇了催熟剂,又怕你找不到。”

第五天,叶傲天外出历练,碰到一群劫道的仇家。结果对方刚拔出刀,就集体抱着肚子惨叫,满地打滚,边滚边喊“哎哟我肚子疼”。

“师父,为什么每次遇到仇家,对方都会莫名拉肚子跑路?”

林墨面不改色:“因为为师在他们水缸里下了巴豆。”

叶傲天感动得热泪盈眶:“师父!你对我太好了!等我将来当上仙帝,一定封你当护国大将军!”

林墨擦了把汗,心里想:不,我只想当你爹——不对,我只想活命。

叶傲天越感动,林墨就越发心虚。他给叶傲天安排的一切,本质上都是原著里叶傲天自己会得到的机缘,他只是提前铺好了路。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些“贴心举动”,在叶傲天眼里成了天大的恩情,把少年那颗心烘得滚烫。

有一回,叶傲天在打坐时心魔缠身,半夜惊醒,满头冷汗地冲进林墨房间,抱着他就哭:“师父,我梦见有人把我打死了,还把我骨灰扬进茅坑,我害怕……”

林墨心里“咯噔”一下——好家伙,这孩子不会是梦到原著结局了吧?

他赶紧拍着少年的背安慰:“别怕别怕,那都是梦。有师父在,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叶傲天抽抽噎噎:“真的吗?”

“真的。师父跟你保证,这辈子谁要是敢动你一根汗毛,师父第一个跟他拼命。”

林墨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那得看是谁动你。要是我能活到你功成名就那天,你就是把我供起来都行。

然而好景不长。

魔域那边传来消息:左右护法等了三个月不见魔尊回来,一打听才知道他在给青云宗外门弟子当保姆。两人气得七窍生烟,直接杀上山来。

那天林墨正给叶傲天炖一锅鸡汤,两个黑袍人从天而降,玄冥举着狼牙棒,血煞提着弯刀,杀气腾腾地冲进院子。

“尊上!你被绑架了就眨眨眼!”玄冥扯着嗓子吼。

林墨疯狂眨眼。

叶傲天一把抽出佩剑挡在林墨面前:“想动我师父,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玄冥当场傻眼,看看叶傲天,又看看林墨:“尊上,您管这叫‘卧底’?您教他修炼,帮他抢媳妇,连他尿床都是您给洗的床单!”

林墨眼前一黑:“……最后那件事可以不提。”

“怎么不提!”玄冥越说越来气,“尊上!您在魔域那是何等威风!怎么一出来就给个毛头小子当起了保姆!您要是真被绑架了,眨三下眼睛,属下立刻给您把人剁了!”

林墨赶紧疯狂眨眼,眨得眼皮都快抽筋了。

叶傲天却误会了,以为这俩黑袍人要对他师父不利,握剑的手更紧了:“你们敢动我师父一根手指头,我跟你们拼命!”

玄冥:“……”

血煞:“……”

林墨:“……行了行了,都消停点。这两位是我、是我远房表叔,听说我在这边开了个铺子,专程来看我的。不是坏人。”

叶傲天将信将疑地放下剑:“真的?”

“真的。你表叔他们还给我捎了只老母鸡呢。”林墨从血煞怀里掏出那只扑腾乱叫的老母鸡,塞给叶傲天,“去,把它炖了,给你表叔们尝尝。”

叶傲天抱着老母鸡,挠挠头,当真跑去灶间杀鸡去了。

两护法看着他走远,齐齐跪地:“尊上!您这是要造反啊!”

“造反个屁。”林墨压低声音,“我这是保命!你们知道吗,这小子是天命之子,将来是要把我拍成肉饼的!我现在不把他伺候好了,等他一飞冲天,咱整个魔域都得玩完!”

玄冥血煞对视一眼,将信将疑。

“不信你们查查他的气运。”林墨指了指叶傲天的背影,“头顶金光闪闪的,气运值九千多,天选的种子选手。”

两护法定睛一看,果然看见叶傲天头顶那行金光小字,顿时脸色大变。

“属下眼拙!差点坏了尊上的大计!”

“尊上深谋远虑,我等佩服得五体投地!”

林墨满意地点点头:“明白就好。以后魔域上下,把叶傲天当成自己人供着,千万别得罪他。”

“属下遵命!”

“还有——”林墨补了一句,“尿床那事儿,以后不许再提。”

“是!”

三、帮主角抢机缘,结果抢成全村公敌

这三年里,林墨把“保姆”两个字做到了极致。

他像个贴身管家一样,替叶傲天打点好一切。叶傲天要什么机缘,他提前踩点;叶傲天要打谁,他先摸底;叶傲天要闭关,他守在门口烤红薯。

甚至叶傲天突破瓶颈的灵药,都是林墨乔装成药贩子,跑了三个坊市才凑齐的。叶傲天每次拿到灵药都感动得眼眶发红:“师父,您别为我这么拼了,您自己也得修炼啊。”

“修炼不急。”林墨摆摆手,“你师父我悟了,这年头,抱大腿比练功重要。”

叶傲天似懂非懂,只觉得自家师父是个奇人。

这三年里,林墨也发现,叶傲天的气运值一直在涨。涨得最快的一次,是他帮叶傲天夺了一株上古灵药——那是原著里叶傲天拼了命才抢到的,能替他打通一条经脉。林墨提前三个月布局,先是冒充游方郎中,把那灵药所在的山谷地形摸了个底朝天,又雇了几拨地痞去试探镇守灵药的妖兽,摸清它的作息规律,最后选了个黄道吉日,带着叶傲天长驱直入。

那天叶傲天全程傻眼。他只觉得那头凶悍的妖兽,不知为何睡得像死猪一样沉;那株灵药不知为何就长在最显眼的地方,旁边还插着“免费自取”的牌子。

拿到灵药那天,叶傲天激动得原地跳了三丈高:“师父!我打通玄关经脉了!我炼气六层了!”

林墨比他还激动——这可是原著里叶傲天历尽千辛万苦才拿到的机缘,如今轻轻松松到手,进度条提前了一大截。照这个速度,用不了三年,叶傲天就能把这情节走完了。

然而,林墨高兴得太早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番“保姆式操作”,在旁人眼里,活脱脱就是个“全村的公敌”。

先是青云宗的弟子们不干了。他们眼睁睁看着那个扫茅厕的杂役,修为蹭蹭往上窜,机缘一个接一个,还有高人亲自接送。嫉妒之火一烧起来,就有人阴阳怪气:“叶傲天这是攀上高枝了,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接着,别的门派也看不惯。林墨为了给叶傲天铺路,没少在坊市里跟人抬价、抢货、使绊子。那些被林墨算计过的商人、散修,一个个记恨在心,到处散布流言:青云宗出了个“搅屎棍”师徒,专门抢人机缘。

一时间,青云宗附近风声鹤唳,人人都在传,有个叫林墨的散修,带着个愣头青徒弟,到处“截胡”别人的机缘。

偏偏叶傲天还毫无察觉,每天跟着师父吃得饱、睡得好,乐呵呵的。

直到有一天,林墨在坊市里给叶傲天抢一株炼丹灵草时,跟一个同样看中那株草的老修士争了起来。林墨嘴皮子利索,三言两语就把老修士说得哑口无言,最后成功买走了灵草。

老修士气得吹胡子瞪眼,指着林墨的鼻子:“你、你欺人太甚!”

林墨回头,冲他拱拱手,笑眯眯道:“承让承让。”

结果,这梁子就结下了。后来林墨才知道,那老修士是青云宗一位长老的远房表亲。消息传到青云宗,长老们对叶傲天师徒的态度,也微妙了起来。

不过林墨暂时顾不上这些。因为他心里惦记着一件更大的事——秘境试炼。

四、女神表白,主角黑化

这天,叶傲天兴奋地跑回来:“师父!青云宗要组织弟子去秘境试炼,名额就一个,我争取到了!”

林墨一听,心里咯噔一下——按照原著情节,这次秘境试炼就是叶傲天英雄救美、结识苏嫣然的转折点。苏嫣然是《傲天传》第一女主,冰山美人,叶傲天的官配。

林墨眼睛一亮:好机会!只要撮合叶傲天和苏嫣然,让主角抱得美人归,那主角对自己的好感度还不拉满?将来杀不杀自己,就全看这份香火情了!

他连夜行动。提前溜进秘境,把里面的机关陷阱全拆了,把凶兽能赶走的赶走、能下药的下药。又跑去坊市,花重金给叶傲天订做了一套“英雄救美话术卡”,每天逼着他背诵。

“姑娘别怕,我叶傲天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护你周全!”

“姑娘放心,这世上能伤你的人,只有我——不不不,是我会保护你!”

叶傲天背得头大,抱怨道:“师父,我干嘛要背这些啊?我一个大老爷们,见人就说这种话,多难为情。”

“你不懂。”林墨循循善诱,“为师掐指一算,你这次进秘境,会遇见一位天仙似的人物。你要是能在她面前露一手英雄气概,这姻缘就算成了。成了姻缘,你的人生就走到了巅峰!”

叶傲天将信将疑,但还是认认真真背了三天话术卡。

试炼当天,林墨躲在秘境角落,远远看着叶傲天雄赳赳气昂昂地冲进秘境。他暗自得意:这波稳了。

结果,事情坏就坏在他“没拆干净”四个字上。

苏嫣然一进秘境,刚走没几步,脚下就踩中了一个林墨漏掉的捕兽夹。“咔嚓”一声,尖锐的兽夹死死咬住她纤细的脚踝。

“啊——!”苏嫣然疼得当场哭了出来。

叶傲天听到动静冲过来,脑子里全是话术卡第一页的内容,磕磕巴巴:“呃……那个……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苏嫣然疼得眼泪汪汪,根本顾不上回答。

林墨在暗处看得直拍大腿:这傻徒弟!人家都疼成这样了你还问名字!

他一咬牙冲了出去,徒手掰开捕兽夹,飞快掏出随身带的金疮药,又撕下衣角,把苏嫣然脚踝上的泥擦干净,仔细上了药,最后还贴了张创可贴——那是他穿越时随身带的,一直当宝贝收着。

“别怕,一会儿就不疼了。”林墨头也不抬,动作麻利又温柔。

苏嫣然愣住了。

她盯着林墨认真的侧脸,看着他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给她处理伤口的样子,心跳漏了一拍。那修长苍白的指节,那双专注的眼睛,还有那句轻飘飘的“别怕”……就像一根羽毛,轻轻搔过她心口。

林墨处理完伤口,一抬头,正对上叶傲天幽怨的眼神。

“师父……你不是说,让我英雄救美吗?”叶傲天小声嘀咕。

林墨一拍脑袋:“啊,对!——咳咳,那个,姑娘,你刚才是不是遇到凶兽了?是我徒弟——不,是这位少侠,他英勇神武,正要出手相救——”

“没有啊。”苏嫣然红着脸,小声说,“我刚进来就踩到夹子了,是林公子救的我。”

叶傲天:“……”

林墨:“……完了。”

三个月后,苏嫣然堵在了林墨的茅屋门口。

林墨刚喂完鸡,看见她一脸不自然,心里还琢磨着是不是叶傲天话术卡背得好,进展神速。

苏嫣然红着脸,掏出一封粉红色的情书,鼓足勇气递到他面前:“林公子,其实……从你给我贴创可贴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你了。”

林墨手一抖,情书掉进了脚边的火炉。

“轰”一声,粉红色的信纸瞬间卷曲、燃烧。

苏嫣然眼眶泛红:“你果然嫌弃我。”

“不不不!我是怕烫!”林墨慌了神,伸手就去火炉里捞,结果一个手忙脚乱,把整个火炉都打翻了,火星四溅,烧了半间屋子。

偏偏这时,叶傲天收工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

他看见苏嫣然泪眼汪汪地拉着林墨的袖子,看见林墨满身灰土、半跪在地,脑子里“嗡”的一声,自动播放起一段熟悉的BGM: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林!墨!”叶傲天双目赤红,头顶的气运值数字疯狂跳动,瞬间从9999飙到99999,“我拿你当师父,你抢我老婆?!”

林墨拔腿就跑:“徒儿你听我解释!是她先动的手!”

“她先动的手?!她一个姑娘,能动什么手?!”

“她递情书!我没接住!”

“狗贼!我拿你当兄弟,你抢我老婆!”

叶傲天气得牙根痒痒,祭出刚学会的大日如来掌,金光暴涨,一掌拍向林墨。

林墨哪儿敢硬接,撒腿就跑,被那一掌掀起的掌风推着,一头扎进了后山禁地的传送阵。白光一闪,他整个人消失在原地。

再睁眼,他已经躺在了魔域老巢的大殿上。

林墨躺在大殿冰冷的石砖上,后背摔得生疼,半天才缓过劲来。他望着血红色的穹顶,欲哭无泪:完了,全完了。三年辛辛苦苦攒的好感度,因为一张情书全崩了。

他就不该给苏嫣然贴那张创可贴。

五、被迫登基,手下全是卧龙凤雏

大殿外传来脚步声,三百黑袍人鱼贯而入,齐刷刷跪成一片:“恭迎尊上回归!属下已备好血池、骷髅台、剥皮椅,请尊上就座!”

林墨看着那张用人头骨拼成的马桶,腿肚子直转筋:“我能辞职吗?”

“尊上何出此言!您是三界第一魔头,怎能被区区一个毛头小子吓破胆?”右护法血煞激情演讲,“属下分析过了!叶傲天现在才炼气九层,您只要动动手指——”

“他刚嗑了我留的九转金丹,现在筑基巅峰。”林墨有气无力地说。

血煞:“……那您动动脚趾?”

“他吃了我的龙肝凤髓,肉身堪比金丹。”

“那您……动动舌头?”

“他练了我给的《苟道筑基法》,越挨打越兴奋,打他等于给他送经验。”

满殿寂静。

半晌,玄冥幽幽地开口:“尊上,您这是养了个爹啊。”

林墨捂脸:“别说了,快帮我想怎么投降死得体面。”

然而魔域众人的脑回路清奇得让林墨绝望。

左护法玄冥连夜写了三万字《论如何给叶傲天当狗》,用词之谄媚、分析之透彻,堪称魔界狗腿子圣经;右护法血煞发明了一台“自动跪拜机”,专门用来给叶傲天磕头;门口负责巡逻的小兵,每天举着喇叭循环播放:“叶少侠天下无敌!魔尊只想回家种地!”

林墨看着这群手下,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什么喜剧片场。

“尊上,您看这台跪拜机,能自动调节跪拜幅度,还带配乐。”血煞献宝似的演示,“哐当”一声,机器里伸出一双机械手,对着空气结结实实磕了个响头,“您满意吗?”

林墨:“……”

“尊上,属下那篇《论如何给叶傲天当狗》,您要不要审阅一下?”玄冥捧着一摞纸递上来,“属下觉得,咱们的姿态可以再放低一点,比如改成《论如何给叶傲天舔脚》——”

“不用了。”林墨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你俩消停点,让我一个人静静。”

可他想静静,叶傲天偏偏不让他静。

结果——叶傲天听到风声,以为魔尊在嘲讽他,气得修为连破三级,直接金丹了。

消息传回魔域,林墨仰天长叹:“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血煞小心翼翼地问:“尊上……那咱们还投不投降了?”

“投。”林墨有气无力地挥挥手,“当然投。只是这叶傲天越投越强,我再投下去,怕是还没等到决战,他就先把我魔域给踏平了。”

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去,把《论如何给叶傲天当狗》抄一百份,送到各分舵。就说,魔域今后对叶少侠,唯有俯首称臣。”

玄冥领命而去。林墨坐在王座上,看着远处天边翻涌的乌云,心里苦得像吞了十斤黄连。

接下来的日子,林墨过上了“名义上登基、实际上摆烂”的魔尊生活。

每天醒来,三百黑袍人齐齐跪拜:“尊上神功盖世,一统天下!”

林墨打个哈欠:“别吹了,快教教我怎么投降能死得体面点。”

手下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接这个话茬。玄冥倒是认真,连夜又整理出一套《投降礼仪大全》,从跪拜角度到求生措辞,写得头头是道,还配了插图。

林墨翻了两页,实在看不下去:“你这写的是投降书,还是吹捧集?什么叫‘吾等仰慕叶少侠已久,恨不能早生三年为其舔脚’?”

玄冥一本正经:“回尊上,投降贵在一个‘诚’字。您越谦卑,对方越不好意思下手。”

林墨:“……我谢谢您。”

就这样,魔域在魔尊的带领下,画风越来越清奇。别的魔域忙着开疆拓土、血洗正道,林墨的魔域忙着研究怎么给叶傲天写舔狗小作文、怎么发明更高端的跪拜姿势。

偏偏叶傲天那边还总出幺蛾子。

有一回,血煞自作主张,往青云宗山门口挂了块牌子,上书:“魔域愿归降叶少侠,求少侠饶命。”

牌子刚挂出去第二天,叶傲天就杀上门来,一剑把牌子劈成两半,怒道:“魔尊这是在看不起谁?!要战便战,想用这种手段羞辱我,做梦!”

林墨看着地上两半的牌子,当场把血煞骂了个狗血淋头:“你是不是傻?他一个主角,最恨别人看不起他。你越示弱他越觉得你在阴阳怪气,你这是给他送怒气值呢!”

血煞委屈巴巴:“属下这不是想帮尊上早点投降嘛……”

林墨捂脸:“我投降是自救,你投降是作死。滚,再去抄一百遍《论如何给叶傲天当狗》,抄完看你还敢不敢乱来。”

又有一回,林墨实在坐不住了,想着不如亲自去给叶傲天赔个不是。他琢磨着,苏嫣然那事儿纯属误会,只要说清楚,凭这三年的师徒情分,总还有回旋余地。

他乔装成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混进青云宗,好不容易在练武场堵到叶傲天,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眼尖的苏嫣然认了出来。

“林公子!”苏嫣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你怎么来啦?是来看我的吗?”

叶傲天当场脸色铁青,一把拽住林墨的衣领:“姓林的!你还敢来?!走,去后山,咱俩做个了断!”

林墨被拽得脚不沾地,回头冲苏嫣然喊:“姑娘你帮我说句话啊!”

苏嫣然红着脸,小声嘀咕:“林公子……你、你要不就跟傲天好好说,其实……我也不想让你和他打架……”

叶傲天:“……”

林墨:“……完了,越描越黑。”

那天林墨差点被叶傲天追着砍出十里地,最后靠装死闭气的《苟道神功》才算躲过一劫。等他灰头土脸爬回魔域,玄冥迎上来,看见他这副模样,欲言又止。

“尊上……要不,咱真考虑一下投降?”

林墨:“我这不是一直在投降吗?!”

“可您越投,叶傲天越强啊。”

林墨沉默了。

他这才发现,自己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他越是讨好叶傲天,叶傲天就越强;叶傲天越强,就越有资格一巴掌拍死他;而越是拍不死他,叶傲天就越不甘心,非要练到能一巴掌拍死他为止。

这是个无解的死循环。

林墨躺在王座上,望着穹顶,幽幽道:“……那要不,咱们反过来,把他灭了?”

血煞眼睛一亮:“尊上终于想通了!”

“想通什么?”林墨翻了个白眼,“我意思是,咱们打不过就加入,加入不了就……跑。实在不行,就去天涯海角找个犄角旮旯,改个名,隐姓埋名过一辈子。”

玄冥担忧道:“可尊上是三界第一魔头,气息遮都遮不住,往哪儿躲啊?”

林墨:“……那就只能硬着头皮,跟他对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话音刚落,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血煞出去一看,回来时脸都绿了:“尊上,叶傲天又杀过来了!”

“什么?!”林墨从王座上弹起来,“他不是刚金丹吗?怎么又——”

“他说苏姑娘这两天一直在念叨您,他心里不痛快,非要找您切磋切磋!”

林墨:“……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六、决战那天,我跪了,但没完全跪

三年后,决战如期而至。

那天清晨,林墨穿着大裤衩,正坐在寝宫里啃西瓜。西瓜是南疆进贡的,又沙又甜,他啃得汁水横流,好不快活。

这三年来,他已经彻底摆烂了。魔域上下都知道自家尊上是个“投降派”,可偏偏投降不成功,反而把叶傲天喂得越来越强。林墨索性破罐子破摔,每日吃瓜睡觉,躺平度日。

忽然,整座魔域地震般地颤抖起来。战鼓声、喊杀声、剑鸣声,从山门外铺天盖地地涌来。方圆百里乌云压顶,剑气冲霄。

林墨吓得瓜瓤直接呛进了鼻孔:“咳咳咳——这么快?!情节不是说他还要再练五年吗?!”

血煞连滚带爬地冲进来,脸色煞白:“尊上!叶傲天已经合体期了!他带着正道联军杀上山了!他说要拿您的人头,给苏姑娘当聘礼!”

林墨把瓜皮一扔:“开门,我亲自投降。”

他扯过一件还算体面的外袍胡乱披上,扛着一面白旗就往外跑。魔域大门轰然打开,正道联军密密麻麻占满了整片山脚,刀光剑影,杀气腾腾。

两军阵前,林墨扛着白旗,小跑着冲出大门,扑通一声跪在叶傲天面前。

“叶少侠!叶大侠!我认输!我投降!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林墨把头埋得低低的,声音诚恳得不能再诚恳,“唯一请求:别打脸,我还没找对象——”

叶傲天负手而立,头顶气运值闪闪发光,冷笑一声:“晚了。你抢我老婆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今天?”

他抬手,缓缓凝出一轮金光万丈的大日如来掌,掌印悬在半空,遮天蔽日。

“林墨,三年前我敬你是师父,处处忍让。如今——我忍无可忍。”

林墨闭眼等死。

就在掌风临头的刹那,他体内的《苟道神功》突然不受控制地自动运转起来。这门功法他练了三年,因为太怂,一直只触发过“逃跑加速”和“装死闭气”,没想到今天解锁了隐藏被动:

【苟道神功·反伤咒:当宿主在非自愿情况下遭受致命攻击时,将1000%反弹伤害给攻击者。附加效果:宿主跪姿越标准,反弹倍率越高。】

林墨下意识跪了个五体投地大礼——那是他三年来被玄冥逼着练过无数次的标准跪姿,膝盖、胸口、额头,三点着地,堪称教科书级。

“轰——!”

叶傲天被自己的掌力崩飞,整个人如同一枚炮弹倒飞出去,一头扎进三千里外的东海,炸起百米高的水花。

全场死寂。

正道联军懵了。魔域三百黑袍人也懵了。连天空的乌云都裂开一道缝,漏下几缕天光。

苏嫣然骑着仙鹤从远处掠过,掏出随身小本本,认认真真记下一笔:“林公子连跪姿都这么帅。”

就在此时,天道降下金榜,金光大字在所有人头顶闪烁:

【天命之子变更通知】

原天命之子:叶傲天(已扑街)

新天命之子:林墨(跪姿评分:SSS)

奖励:九转玄功、鸿蒙紫气、天道认证锦旗一面。

林墨从地上爬起来,看着头顶那张金榜,缓缓打出一个问号:“……我现在说我是来旅游的,还来得及吗?”

血煞激动得热泪盈眶:“尊上!您神功盖世!一跪定乾坤!”

玄冥一把鼻涕一把泪:“尊上!您终于出息了!属下这就去把那台自动跪拜机改成自动磕头机!”

正道联军那边更是乱作一团。领头的长老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想到,他们兴师动众讨伐的魔头,居然一个五体投地就把天命之子给跪没了。

“魔尊……成了天命之子?”

“那天命之子还能打吗?”

“打什么打,天道都认证了,跪姿SSS,你要敢动他,下一个扑街的就是你!”

林墨听着底下的议论,看着乱成一团的魔域和同样乱成一团的正道联军,忽然悲从中来。

他辛辛苦苦苟了三年,想当个安分守己的工具人,结果阴差阳错,成了新的天命之子。

他只想躺平啊。

七、结局:两个穿越者的感人会晤

三个月后,东海龙宫。

林墨蹲在珊瑚丛边,手里摇着一把蒲扇,给面前那个裹得像个粽子的男人扇风。

叶傲天浑身上下缠满绷带,只露出一双眼睛,正狼吞虎咽地啃着一条烤鱼。啃到一半,他抬起头,盯着林墨看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

“你他妈也是穿越的?!”

林墨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是啊。熬夜看小说猝死的。你呢?”

“我加班改代码猝死的。”叶傲天悲愤地咽下最后一口鱼肉,“我以为穿成主角,从此就要拳打反派、脚踩宗门、坐拥后宫。结果呢?第一女主被你截胡,反派跟我玩宫斗,天道还临时换人——合着老子从头到尾,就是给你打工的?!”

林墨忍俊不禁,递过去一瓶肥宅快乐水:“兄弟,别气。要不咱俩联手,搞个‘穿越者互助协会’?你负责打架,我负责躺赢,五五分成。”

叶傲天想了想:“六四。我六。”

“成交。”

两人相视一笑,颇有些“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意思。

叶傲天咕咚咕咚灌下半瓶快乐水,打了个嗝,忽然又问:“对了,你之前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又是铺草垛,又是插牌子,还给我洗床单……你到底是真心的,还是有什么图谋?”

林墨一时语塞。他张了张嘴,想说“为了保命”,可话到嘴边,看着叶傲天那双好奇的眼睛,又咽了回去。

“最开始是为了保命。”他老实交代,“你头顶那行气运值我看见了,你迟早要把我拍成肉饼。我不讨好你,等死吗?”

叶傲天:“……”

“不过后来吧……”林墨挠挠头,“跟你处了几年,看你一天天长大,其实也挺有意思的。你要真让我选,我宁可你一直当我那个扫茅厕的小徒弟,也不想看你裹着绷带躺这儿。”

叶傲天沉默了一瞬,闷闷地“哼”了一声:“算你还有点良心。”

苏嫣然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走过来,先递给林墨一碗:“林公子,趁热吃。”又瞥了叶傲天一眼,语气淡淡:“你的那碗在灶台上,自己拿。”

叶傲天:“区别对待是吧?!!”

苏嫣然:“谁让他给我贴过创可贴。”

叶傲天气得直翻白眼,转头看向林墨:“你看看,你看看!这就是你说的‘帮我追女神’?追到最后,女神成了你的!”

林墨赶紧摆手:“误会,纯属误会。天地良心,我真是想撮合你俩的……”

正说着,远处海面传来一阵整齐划一的呐喊声。

林墨探头一看——三百个黑袍人不知何时追到了东海,举着一条巨大的横幅,齐声呐喊:“尊上威武!一统三界!下次跪得再帅点!”

横幅上还画了个林墨五体投地的Q版画像,下面配字:“新天命之子,跪姿SSS!”

林墨一口馄饨喷出来:“都给我闭嘴——!”

叶傲天笑得伤口疼:“你手下是真爱你啊。”

林墨:“……我爱他们个头。”

他抬头望着龙宫外碧蓝的海水,又看了看身边这个曾经要杀他、如今跟他分汽水的兄弟,忽然觉得,这趟穿越之旅,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虽然他没当成逍遥散修,也没当成安分工具人,稀里糊涂成了天命之子;虽然他这三年只想躺平,却一次次被命运推着往前走……

但至少,他活下来了。

而且,还莫名其妙地,有了个能分汽水的兄弟,一个给他送馄饨的姑娘,和一群脑回路清奇但忠心耿耿的手下。

林墨又咬了一口馄饨,心想:苟道大成,夫复何求?

只是下次决战前,一定要记得——把《论如何给叶傲天当狗》换成本《论如何让叶傲天给我打工》。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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