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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 丛林文学网 > 古风世情 > 卖身那天,我往镇北王脸上喷了饼渣_精选章节

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11-04 19:55:33

家道中落那年,我把自己卖了三两银子。

蹲了三天没人要。

最后一天啃烧饼,渣喷了个男人一脸。

他掏银子把我买了。

后来才知,他是镇北王裴衍,满朝文武听见这名字膝盖都软。

而我泼了他三次茶,还炸了他的厨房。

至今没死。

我总觉得,他在憋大招。

【第一章】

大燕历三十七年,冬。

我,沈鹿鹿,做了一件全京城没人干过的事。

自卖自身。

倒也不是我想卖。

我爹死了十年,二婶柳氏打着「长嫂照顾」的旗号,在我家吃了十年喝了十年,去年冬天把宅子地契偷偷过户到她名下。

今年开春,她连带我爹留的银钱首饰也卷走了。

临走前还摸了摸我的头,叹了口气:「鹿鹿啊,二婶也是没办法,你就……自己想想法子吧。」

法子?

我浑身上下翻了个遍。

夹袄三个洞,鞋底露脚趾,兜里只有半块烧饼。

行吧。

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大概就是我自己了。

我带着那半块饼,走进了京城最大的人市。

牙人姓钱,尖嘴猴腮,嗓门倒大:「沈家姑娘!十八岁!手脚利落!来看看来看看!」

来看看的人挺多。

走的更多。

第一个买家是个绸缎铺掌柜,问我会什么。

我拍胸脯:「做饭。」

他半信半疑递过一把勺子,让我当场露一手。

勺子有点滑。

手一抖——

「啪——」勺子飞出去,弹了他脑门一下。

他捂着额头走了,一步没回头。

第二个买家是个私塾先生的管事,要识字的。

钱牙人满怀期待地推我上前。

管事举起一张纸:「念。」

我盯着那几个字,额头沁出细汗。

「……大。」

第一个字确实是大。

第二个我就不认识了。

管事叹了口气走了。

第三个来了个胖管事,说要会算账的。

「三七多少?」

「……十。」

钱牙人当场闭了眼。

我觉得他在哭。

第三天,日头沉了大半。

人市里吆喝声渐弱,台子上的人走得只剩我一个。

钱牙人的标价牌改了三次,从五两到三两,从三两到两两。

我翻出那半块揣了三天的烧饼,缩在墙角啃。

饼硬得咬不动,嚼起来直掉渣。

就在这时候,一双靴子停在面前。

黑色皂靴,针脚细密,鞋面上压着暗银色的云纹。

我抬头。

一张脸。

眉骨高,颌线收得利落,一双眼底没有多余的情绪——不是冷,是懒得热。

他站在那里,身后跟着两个侍从,周围的人不约而同让出一大圈空地。

不是主动让的。

是腿自己往后退的。

我嘴里正嚼着饼。

嚼了半口,对上那双眼睛。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嗓子先动了——

「噗——」

半口烧饼渣,精准命中他的左脸颊。

一粒芝麻挂在他眉骨下面。

空气凝住了。

钱牙人的脸从红变白又从白变青。

身后两个侍从的手同时按上了腰间的刀柄。

烧饼从我指间掉下去,在地上滚了两圈。

我的脑子飞速运转——

【完了。死了。沈鹿鹿你活了十八年,死因是往人脸上喷饼渣,真是体体面面。】

他没动。

抬起手,从脸颊上拈起那粒芝麻,弹掉了。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没什么温度,跟看路边一块石头差不多。

他对钱牙人开口,声音淡得跟白水一样:「多少。」

钱牙人抖得话都碎了:「三、三两……不不不,两两银子!送、送也行!」

他从袖中摸出一锭银子,随手扔了过去。

钱牙人接住一看——双手猛地一抖。

「公……公子,这是三十两。」

「不用找。」

两个字,转身就走。

我愣在原地。

【三十两?我标价两两银子,他扔了三十两?这人算术也不好?】

他走了几步,发现我没跟上来,侧头看了一眼。

就一眼。

我的腿自动迈了出去。

人的腿在生死面前是不需要脑子指挥的。

马车在巷口等着。

帘子是厚锦的,车厢里有个铜炭盆,暖意扑了一脸。

我缩在角落不敢动。

他坐对面,闭着眼,像是压根忘了车里还有个人。

半炷香后,马车停了。

我掀开帘子,腿差点一软。

面前是一座府邸。

朱红大门,铜钉排了九行九列,门前两座石狮子比我高两个头,门匾上的字在夕阳里泛着金光。

我不认识那几个字。

但那股有钱的味道,快把我拍地上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管家早就等在门口,腰板笔直。

他看见我,微微一愣,目光在我的破夹袄上停了一瞬。

然后——他对我弯了弯腰:「姑娘请。」

姑娘?请?

【他对一个两两银子买来的丫鬟说「请」?这规矩得多大?进去以后不会要跪着走路吧?】

管家引着我穿过前院,一路上遇到的丫鬟小厮看见我,表情出奇一致——先愣,再打量,最后凑到一起嘀嘀咕咕。

我低头扫了一眼自己。

三个洞,两块补丁,领口一粒干烧饼渣。

【行,搁谁谁不看。】

管家停在一间厢房前,推开门。

我的呼吸顿了一拍。

红木架子床,锦缎被褥,窗台上一盆兰花开得正盛。

桌上摆着热茶和四碟点心——桂花糕、枣泥酥、绿豆糕、芝麻卷。

我咽了口口水。

【这屋子给我住?是不是走错了?这一晚上怕不是要扣我一年工钱?】

我小心翼翼坐在床沿上,屁股只挨了个边。

管家临走说了一句:「王爷说了,不必早起请安,什么时候醒都行。」

王爷。

王——爷。

先前太紧张没细想,这会儿脑子终于把信号接上了。

买我的那个人,是个王爷。

而我——往他脸上喷了一口烧饼渣。

我缓缓躺下,盯着天花板。

四碟点心还冒着热气。

【沈鹿鹿,你这辈子可能不太长了。】

但桂花糕闻着是真香。

我伸手拿了一块。

【死,也得吃饱了死。】

【第二章】

我在王府的第一个早上,是被自己的呼噜声吵醒的。

那张床比我以前睡的柴房门板软了八百倍,一沾上去就跟骨头散了架一样。

睁眼一看——日头已经老高了。

【完了!第一天上工就迟到!要被打板子吧??】

我手忙脚乱爬起来,夹袄没穿好就往外冲。

门口撞上一个丫鬟,差点把人撞个跟头。

她稳住身子,上下打量了我一圈,抿嘴忍着什么表情。

「我叫青竹,冯伯让我来照顾姑娘的。」

照顾?我是来做工的,谁来照顾我?

【有蹊跷,肯定是考验。】

我挺直腰板:「不用照顾!你带我去干活就行。」

青竹的嘴角抽了一下:「……干活?」

「对啊,端茶倒水扫地做饭,什么活都行,我不挑。」

青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了。

她看了一眼身后的方向,小声说:「那……姑娘先去给王爷送个茶吧。」

送茶。好。简单。

端一杯茶而已,能出什么事?

茶是厨房备好的,龙井,盛在白瓷杯里,清清亮亮的。

我端着茶盘,一步一步走向前院书房。

步子很稳,心态很好。

推门的时候还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沈鹿鹿你行的,就是倒个茶,稳住。】

书房很大,满墙的书架,正中一张紫檀长案,案后坐着那个人。

裴衍。

他正低头批文书,没抬眼。

我走到桌边,小心翼翼把茶杯从托盘里端起来。

稳。稳住了。

放下的一瞬间——手指碰到杯沿。

烫。

手一抖。

整杯茶,连杯带碟,「哗」地倒在桌面上。

茶水飞溅,弹了他衣袖几滴。

批了一半的文书被泡了,墨迹洇开一大片。

书房安静得能听到茶水从桌沿「嗒嗒」往地上滴。

我整个人僵住了。

【第一泡。沈鹿鹿你不是人。】

裴衍抬起头。

那双没什么温度的眼睛看了我一息。

他把泡湿的文书拿起来,翻到背面看了看,又放下了。

语气平得没一丝褶皱:「下去吧。」

没骂。没打。甚至没皱眉。

这让我更慌了。

【越平静越危险,这是在积攒怒气值吧?攒满了是不是直接把我扔出去?】

退出书房时额头全是汗。

门口的冯伯轻叹一声,递给我一块手帕。

「姑娘,没事的。」

「冯伯,他平时被人泼了茶会怎样?」

冯伯想了想:「……没有人泼过。」

「……」

【好的,我是第一个。要被记进族谱的那种第一个。】

茶泼完了,活还得干。

我抢过扫帚开始扫院子。

青竹在后面追:「姑娘!不用你扫!」

我不听。我得表现,不然真要被退货了。

扫着扫着,到了走廊拐角。

角落里摆着一个青花瓷瓶,有半人高。

我的扫帚杵过去的时候,碰到了瓶底。

瓷瓶晃了一下。

我赶紧去扶——反而推了一把。

「砰——」

碎了。

青花瓷碎了一地。

我蹲下来,心跟那瓶子碎得一样。

【完了,这瓶子一看就贵,赔一百辈子也赔不起。】

但碎片里,有个东西滚了出来。

一个油纸包。

我捡起来打开——里面是一沓银票和一本薄册子。

青竹凑过来一看,脸色变了:「这不是……去年王府查了三个月都没找到的那笔账?」

她拿着册子跑了。

半刻钟后,冯伯几乎是小跑着过来,脸涨得通红。

「姑娘!你这一打,打出来前任管事贪的三千两赃银的账本!」

「啊?」

「王爷查了三个月的东西,被你一扫帚扫出来了!」

我:「……」

冯伯:「……」

我们对视了三秒。

冯伯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重新评估我这个人。

我也在重新评估自己。

【所以我的命就是——干什么什么不行,闯祸闯出功劳?】

那天晚上,我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张纸条——来的路上捡的传单背面。

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能认出来的只有三个半:

「致主子:鹿鹿死了,饼还我。」

这是我提前写好的遗书。

一共八个字,还写错了一个。

我叹了口气,把纸条塞回枕头底下。

【先留着,说不定明天用得上。】

【第三章】

在王府待了三天,我总结出三条生存法则。

第一:离王爷的书房远一点。

第二:离所有瓷器远一点。

第三:离厨房远一点。

第三条是今天新加的——我试着做了顿饭,差点把灶台点了。

青竹拎着水桶冲进来的时候,我的眉毛已经少了半截。

但真正让我觉得不对劲的事,是半夜发生的。

那天夜里我起来上茅房。

别问为什么半夜起来——晚上偷吃了三块绿豆糕,肚子不争气。

穿过回廊的时候,听到了声响。

「嗖——」

利落的破空声,从后院传来。

我顺着声音摸过去,趴在花墙后面探头。

月光底下,裴衍站在演武场正中央,手握一把长剑,一招一式又快又狠。

剑刃划过夜风,带起的劲气让三丈外的烛火都在晃。

他的表情跟白天一模一样,没有多余的起伏。

但出手之间,空气都被劈出了声。

我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

【等等。他白天批文书,晚上练剑?而且是偷偷练?】

【如果一个王爷白天装文弱,晚上偷偷练武……】

【他要造反!!!】

【完了完了完了,我在反贼家里扫地,抄家灭族我也得跟着死!!】

脑子里瞬间演完了一出大戏——

裴衍举兵→攻入皇宫→兵败→午门斩首→我作为从犯被拉到菜市口陪斩→临刑前高喊冤枉→没人理→头掉了。

全程不超过三秒。

我捂住嘴,蹲在花墙后面,腿都在抖。

就在这时候,脚底一滑。

地上有片落叶,踩上去「咔嚓」一声。

裴衍收剑。

剑尖指向我的方向。

月光下,他的视线冷冷扫过来。

我整个人贴在花墙上,大气不敢出。

三息。

五息。

他收回剑,转身走了。

像是判定了「不过是只野猫」。

我瘫坐在地上,后背全湿了。

【沈鹿鹿你给我记住,以后半夜不管肚子怎么叫唤,绝对不起床。】

【拉裤子也不起。】

第二天一早,我做了个重大决定。

跑。

趁他还没造反,趁我的脑袋还在脖子上。

我把那半块遗书揣好,趁青竹去取早膳的工夫,溜到后门。

后门锁着。

翻墙。

墙有两丈高,上面还嵌了碎瓷片。

我搬了块石头垫脚,手刚扒上墙头,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姑娘。」

冯伯的声音不急不缓,跟叫人吃饭一样。

我趴在墙头上,脸朝外,身子卡在中间,上不去也下不来。

「冯伯。」我笑得僵硬,「我晒被子呢。」

「墙头上晒?」

「……阳光好。」

冯伯没拆穿我,只是叹了口气。

「姑娘要是觉得这儿住着不自在,老奴去回禀王爷,放姑娘走就是了。」

这句话让我愣了一下。

走?我能走?

他没说「逃走格杀」,也没说「卖身契在手你这辈子别想跑」。

他说的是——放。

我的手在墙头上松了劲,碎瓷片割了掌心一道口子,血珠冒出来。

冯伯赶紧过来扶我下来,掏出帕子给我裹上。

一边裹一边念叨:「姑娘仔细着,这手嫩的。」

【嫩?我十年劈柴烧火洗衣裳的手,你管这叫嫩?冯伯你眼睛不好使了吧。】

但我没说出口。

因为他的表情是真心疼的那种,不像是装的。

我没走成。

一是手受伤了翻不动墙。

二是——

冯伯说了一句话:「王爷不是姑娘想的那种人。他不造反。他只是……睡不着觉。」

睡不着觉就半夜耍剑??

【正常人睡不着数羊啊!数羊不行还能数饺子!谁睡不着觉的解决方案是舞剑的???】

但我还是留下了。

理由非常朴素——

伤口裹完之后,冯伯带我去吃早膳。

桌上摆了八个碟子。

虾饺、小笼包、皮蛋瘦肉粥、酱牛肉……

我的骨气在第三口虾饺面前碎了个干净。

【跑什么跑。反正是死,不如吃饱了死。】

那天下午,真正的麻烦来了。

我正蹲在厨房门口洗萝卜——这是我目前唯一没搞砸过的活计——门房那边突然一阵喧哗。

一个尖利的女声穿过前院,直往里灌。

那声音我太熟了。

熟到我手里的萝卜掉了。

「柳氏夫人来访。」

柳氏。

我二婶。

那个把我爹的房契偷了、钱卷了、还摸我头说「自己想想法子」的女人。

【第四章】

我整个人缩到了灶台后面。

心跳声重得像有人在拿棒槌捶我胸口。

【她来干什么?!王府?她怎么攀上王府的?】

透过厨房窗户的缝隙,我看到柳氏被门房引着走进前院。

她换了行头。

不是我记忆里那件洗褪色的蓝布褂子了。

簪金戴银,发髻上插着一支碧玉簪,裙摆是湖绸料子的,走起路来窸窸窣窣。

我手心发麻。

【这一身行头,是不是就是我爹留下来那些银子变的?】

她身后跟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我认出来了——她的亲闺女,柳蓉。

柳蓉穿了件鹅黄裙子,站姿端端正正的,下巴微微扬着。

跟她娘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模样好看,但那股子居高临下的劲儿,藏都藏不住。

冯伯迎出来。

柳氏笑得花枝乱颤,福了一礼:「冯管家安好。妾身柳氏,前朝沈家的族亲,特来拜访镇北王爷,送上薄礼。」

她亮出一个锦盒。

冯伯没接。

「沈家?」冯伯看了她一眼,语气淡淡的,「哪个沈家?」

柳氏的笑僵了一瞬,又迅速圆回来:「就是……京城东巷的沈家。妾身夫君与沈老爷是同族兄弟。沈老爷生前与王爷颇有渊源——」

她还在编。

我蹲在灶台后面,指甲掐进掌心。

【渊源?我爹一个卖杂货的小商人,跟镇北王有什么渊源?她在胡诌。】

但冯伯的反应让我一怔。

他没有驳。

甚至微微侧了侧身子,像是让路的姿态。

「请稍候。」

冯伯进了书房。

片刻后出来,点了点头:「王爷请柳夫人到偏厅奉茶。」

她进去了。

我在厨房后面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她要是看到我,一定会认出来。到时候她要把我领走呢?我的卖身契在裴衍手里,她领不走。但万一她闹起来?万一她在王爷面前瞎说?】

【不行,我得藏好,绝对不能让她看到我。】

我猫着腰从厨房后门溜出去,打算绕回自己的厢房。

走到半路,经过偏厅的窗户。

窗户半开着。

柳氏的声音从里面飘出来。

「王爷,妾身厚颜来访,是替小女求个恩典——」

我脚步一顿。

「小女柳蓉,年方十六,琴棋书画略通一二,妾身也知道王爷府上缺人伺候……」

我脑子里「嗡」了一声。

【她想把柳蓉塞进王府?给裴衍当丫鬟?还是……当小妾???】

裴衍没说话。

柳氏的声音越说越热切:「小女自幼读书识字,规矩极好,绝不会给王爷添半分麻烦——」

裴衍终于开口了。

就一个字:「嗯。」

我的心往下沉了半截。

【嗯?嗯是什么意思?同意了?】

然后他说了第二句话:「你们沈家的人,本王已经买了一个。」

空气安静了一瞬。

柳氏的声音变了调:「……王爷说的是?」

「沈鹿鹿。」

两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时候,窗外的我差点把舌头咬了。

【等等!!他干嘛提我的名字!!】

柳氏的声音尖了起来:「沈鹿鹿?!她……她在王府?!」

「嫌她吵。」裴衍的语气还是那样,跟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但没你吵。」

偏厅里死一般安静了三息。

然后我听到椅子腿刮地砖的声音——柳氏站起来了。

「王爷……妾身不太明白。沈鹿鹿那丫头……粗鄙无知,大字不识三个,怎么能入王爷的——」

「你的茶凉了,」裴衍打断她,「冯伯,送客。」

冯伯的声音响起:「柳夫人,请。」

我听到柳氏的脚步声——很急,很乱。

她走到偏厅门口时,我正好来不及跑开,整个人杵在窗户底下。

四目相对。

她盯着我。

我盯着她。

她的表情从震惊变成难以置信,又从难以置信变成了扭曲。

嘴唇抖了抖,挤出几个字:「你……怎么在这儿?」

我的嗓子眼发紧。

上一次看到她,是她拿走最后一袋银子,摸着我的头说「自己想想法子」的那个早晨。

三个月过去。

她戴着我爹的玉簪,穿着我娘留下的湖绸料子,跑到买下我的人面前推销自己的女儿。

我的指甲掐进掌心,血珠从昨天翻墙割破的伤口里渗出来。

张了张嘴,声音比自己想的平:「二婶,好巧。」

柳氏的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遍——从破旧的夹袄到露脚趾的鞋。

她的表情松下来,嘴角甚至带上了一丝笑。

那种笑我太熟了。

是一种「你过得不如我」的优越。

「鹿鹿啊,二婶一直惦记你呢,」她压低声音,语气突然亲热起来,「你在王府好好伺候,有什么需要跟二婶说,我来看你。」

她说完,拍了拍我的肩膀。

指尖冰凉。

我没动。

青竹在远处看着,手里的茶盘端得紧紧的。

柳氏走了。

出门前回头看了我一眼,笑容还挂在脸上。

但那双眼睛里的算计,快要从眼眶里溢出来了。

当晚。

我坐在厢房里,把自己摁在凳子上,一动不动。

桌上的饭菜动都没动。

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件事——

【她发现我在王府了。她一定会想办法利用这件事。】

柳氏这个人,我太了解了。

她不是那种吃了亏就走的人。

被王爷赶出去?丢面子?她不在意面子,她在意利益。

她发现沈鹿鹿一个大字不识的丫头居然能进镇北王府,她嗅到了机会。

她一定会回来。

而且会带着更大的算盘。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

枕头底下硌着什么——是那张遗书。

抽出来看了看。

「致主子:鹿鹿死了,饼还我。」

我想了想,在背面又歪歪扭扭补了一行字。

这次只写了四个字,其中一个还是画出来的。

「二婶该死。」

【第五章】

柳氏来闹事的第二天,我决定干一件大事。

学认字。

理由很简单——昨天她在偏厅说我「粗鄙无知大字不识三个」,这句话跟针一样扎在脑子里拔不出来。

她说错了。

我认识的不止三个,我认识五个。

去求冯伯教我,冯伯说他老花眼了。

去求青竹教我,青竹说她自己也是半文盲。

最后是裴衍书房里那个叫长风的侍卫看不下去了。

他是那天在人市上按刀柄的两个人之一,长脸,不爱说话,但写得一手好字。

他从书房废纸堆里翻出一沓练字纸,正面写着裴衍批过的公文,背面空白,拿来给我当字帖。

「先学这几个。」长风指着几个字。

「沈。鹿。鹿。」

「……我自己名字我还是认识的。」

「那这个?」

「……」

我盯着那个字看了三息,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牛?」

长风闭了闭眼:「王。」

「差不多嘛!多一横的事!」

长风的表情说他很后悔。

但我学得很认真。

每天从厨房偷一截烧过的木炭,蹲在院子角落里拿石板当纸,一笔一划地写。

写得丑,像蚯蚓打架。

但我记住了一些字。

沈。鹿。裴。衍。

王。府。银。契。

尤其是「契」这个字。

我把它写了二十遍。

因为我忘不掉——我爹那张房契上就有这个字。

柳氏把它偷走的那天,我连上面写的什么都看不懂。

不识字的人,被人卖了都数不清钱。

这个亏,只吃一次。

学字的间隙,我还干了另一件事。

这件事是冯伯提点的。

那天他给我送伤药,顺口说了句:「姑娘那位二婶,前几日在东市开了一家绸缎铺,排场挺大。」

我手上的药差点挤一地。

「绸缎铺?」

「是啊,听说本钱不少。」

冯伯的目光从我脸上扫过,什么也没多说。

但他那个眼神我读懂了——

【那些本钱,是不是你家的?】

我开始留心了。

每天干活之余,找借口跟府里出入的采买丫鬟搭话。

「姐姐,东市最近有家新开的绸缎铺,料子好不好啊?」

「哦你说柳氏绸缎行?去过一回,料子挺好的,但价钱贵得离谱。」

「掌柜是个女的?」

「是个中年妇人,挺精明的。」

我在心里一笔笔记账。

柳氏卷走了我爹的积蓄,拿来开了铺子。

她脚下踩的每一块砖,都是用我爹留给我的命钱铺的。

我现在还没本事找她要回来。

但我把这些事一件一件记住了。

记在脑子里。

等我认够了字,我就把它们写下来。

写成呈堂的证供。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件特别傻的事。

溜到书房门口,对着关着的门鞠了一躬。

门里没有灯。

裴衍不在。

但我还是说了一句:「多谢你没把我退回去。」

说完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赶紧溜了。

转身的时候踢到门槛,「砰」一声摔了个狗啃泥。

膝盖撞在石阶上,疼得眼泪直转。

远处长风巡夜路过,举着灯笼照了一下。

看清是我之后,灯笼默默移开了。

连问都没问一句。

【好的,我在王府的人缘已经被我的智商彻底摧毁了。】

【第六章】

日子过得飞快。

不知不觉在王府住了一个月。

我学会了三十七个字,打碎了六个碗两个碟子一个花盆,烧焦了两次菜,把扫帚折断了一根,以及成功将自己的床帐扯下来过一回。

冯伯给我专门建了一个损耗册子,每天记一笔。

他说这是「方便年底盘账」。

【冯伯,你就直说我是个行走的碎钞机不就完了。】

但也不全是坏事。

比如——

我在王府的院子里无意中挖到过一把生了锈的钥匙。

那把钥匙打开了后院一间锁了三年的库房。

库房里堆着的,是前任管事藏匿的大批物资。

算上之前我用扫帚从瓷瓶里敲出来的账本,裴衍三年的陈年烂账被我一个人搅出了大半。

第三次这种事发生的时候,冯伯站在一堆被我绊倒的箱子中间,沉默了很久。

「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本事?」

「嗯?」

「比如说……天生就能找到藏起来的东西?」

我认真想了想:「我小时候确实找东西比别人快。我二婶藏私房钱,每次都被我翻出来。后来她就不藏了,因为没用。」

冯伯的表情变得很微妙。

那天晚上,我听到他在书房门口跟裴衍汇报:「王爷,那个丫头又翻出来一个暗格,里面有前管事跟南边粮商的通信。」

裴衍的声音隔着门板传出来:「她怎么找到的?」

「……绊了一跤,手扶墙,墙板松了。」

安静了几息。

然后裴衍说了一个字:「留。」

就一个字。但冯伯应得中气十足:「是。」

那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一直在转。

【他为什么买我?三十两银子买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丫头。】

【他为什么不让我干活?住好屋子吃好饭。】

【他为什么在柳氏面前提我的名字?他认识我二婶?不对,他认识「沈家」?】

【我爹到底是什么人?】

这些问题搅成一团,越想越清醒。

最后我放弃了。

坐起来,点了桌上的蜡烛。

就着烛光,在石板上一笔一划地写字。

写了「沈」字,又写了「契」字。

写着写着,鼻子一酸。

我爹死的时候我八岁。

他走之前握着我的手,说了很多话。

可我那时候太小,只记住了一句——

「鹿鹿,你爹给你留了保命的东西,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我长到十八岁,什么都没找到。

找到的只有一个空了的宅子,和一个卷了钱跑路的二婶。

蜡烛烧到底了,「啪」一声灭了。

黑暗里,我把脸埋进膝盖。

没哭。

就是眼睛酸。

【第七章】

第二天一早,柳氏来了。

这回她没提前打招呼,直接带着人闯到了王府门口。

不是她一个人——她身后跟着一个穿官服的中年男人,圆脸,留着两撇八字胡。

东城衙门的赵推官。

我躲在回廊拐角探头看,腿肚子在打颤。

柳氏的声音又尖又亮:「冯管家,妾身今日来,是有正经事要办。」

她亮出一张纸。

「这是沈鹿鹿的卖身契。当初那牙人钱老四是非法交易,沈鹿鹿乃我沈家族人,理应由族中长辈做主。妾身要领她回家。」

我浑身的血一下子凉了。

【她来领我。不是因为心疼我。是因为她发现我在王府过得太好了。】

冯伯站在台阶上,脸上没什么表情。

「柳夫人,卖身契是合法牙行出具,银货两讫,三十两白银,王爷亲手所付。您说非法,凭据在哪?」

柳氏身后的赵推官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冯管家,本官在此,就是来核验此事。若卖身契确有瑕疵,按律当归还族亲。」

冯伯还没开口,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裴衍走了出来。

今天他穿了件玄色直裰,腰间挂了块白玉牌子,走路没什么声响,但院子里所有人的脊梁骨同时绷直了。

赵推官的脸色瞬间变了,八字胡都在抖:「见……见过镇北王。」

柳氏也白了一度,但很快稳住了。

她咬着牙笑:「王爷,妾身并非要为难,只是沈鹿鹿毕竟是沈家人,族中有责任照看——」

「照看。」裴衍重复了一下这两个字。

声音不大,但赵推官退了半步。

裴衍从袖中取出一张薄纸,递给冯伯。

冯伯展开,念了出来。

「大燕朝户部旧档——沈家东巷宅院房契原件、沈广志名下杂货铺契书原件、沈广志亡妻嫁妆清单……」

冯伯每念一样,柳氏的脸就白一分。

「……以上物证,经镇北王府核查,均已被沈氏族亲柳氏非法侵占。」

「王爷三个月前已向户部申请调阅原档,现已查实——沈广志名下所有家产,法定继承人为其独女沈鹿鹿。柳氏无任何继承资格。」

院子里安静得能听到风穿过树梢的声音。

柳氏的脸从白变成了灰。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有……」

她的声音开始发抖。

赵推官的八字胡彻底不抖了——因为他的整个人都在抖。

他看了看裴衍,又看了看那张文书,嗓子里挤出来一句:「王爷,此事……下官不知情……柳夫人找下官说的是认领族亲……」

裴衍连看他一眼都欠奉。

「冯伯。」

「在。」

「送赵推官去大理寺喝杯茶,问问他收了柳氏多少好处。」

赵推官的腿当场软了。

柳蓉在后面拽她娘的袖子,声音都变了:「娘……娘我们走……」

柳氏没动。

她盯着裴衍,嘴唇哆嗦,眼眶通红。

不是愧疚。

是恨。

是那种被人掀了底牌之后,恼羞成怒、却又无处发泄的恨。

她把目光转向了我。

我就站在回廊拐角,半个身子露在外面。

四目再次相对。

她的嘴角扯了一下,挤出一个笑。

那个笑让我脊背发凉。

「好啊,沈鹿鹿……好啊……」

她重复了两遍,被冯伯请出了大门。

我靠在柱子上,心脏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手心全是汗。

脑子一片嗡嗡的空白。

裴衍从我面前经过。

走了两步,停了。

没回头。

声音还是那样,跟白水一样淡:「你爹的东西,过几日还你。」

他走了。

我对着他的背影站了很久。

风把廊檐下的灯笼吹得晃了一下,影子在地砖上来回摇。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指甲掐的月牙印还在。

掐出来的伤口和前天翻墙的伤口叠在一起。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查了三个月。从买我那天起,他就在查。】

【不是因为我打碎了瓷瓶找到了账本。不是因为我运气好。】

【他知道我爹。他知道我爹的东西被偷了。】

【他从一开始,就不是来买丫鬟的。】

我在原地蹲下来,把脸埋进膝盖。

这回是真的哭了。

但只哭了一小会儿。

因为从厨房飘来了红烧肉的香味。

是冯伯吩咐加的菜。

我擦了擦脸,站起来,往厨房走。

【先吃饭。哭完了得吃饭。我爹地下有知,肯定也希望我先吃饱。】

【第八章】

柳氏走后的三天,王府格外安静。

安静得不正常。

我在院子里洗萝卜,在厨房揉面,在回廊扫落叶,每一件事都干得心不在焉。

因为我在等。

柳氏不是会认栽的人。

从小到大我跟她生活了十年,她这个人有一个特点——吃了亏,从来不会马上翻脸。

她会笑着走,然后在背后捅刀子。

而且她从来不自己动手。

第三天晚上,果然出事了。

长风巡夜时在后门外截住了一个人。

是个男人,穿着夜行衣,腰间别着一把匕首。

被长风一脚踹趴在地上的时候,从他怀里掉出来一样东西——

一封信。

信上的内容我看不全,但冯伯念给我听了。

「……沈氏鹿鹿,实为沈广志与匪首之女……其父当年勾结山匪,私藏军械……」

冯伯念完,把信纸放到桌上。

我的脑子里「嗡」了一声。

「这不是真的。」我的声音在发抖。

「我知道。」冯伯点头,「王爷也知道。」

「那她为什么——」

「因为这封信不是给王爷看的,」冯伯叹了口气,「是给大理寺看的。柳氏打算走举报的路子,告你是匪首之后,按律当充入官奴。这样一来,你爹的家产就变成了无主之物,她作为族亲可以名正言顺接手。」

我的指甲嵌进了桌面的木纹。

冯伯看了我一眼,缓缓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后来在我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响了很久。

「姑娘,你爹不是什么杂货铺掌柜。」

我抬头。

冯伯的目光很沉。

「他当年是镇北军的军需官。跟了老王爷十七年,军中的粮草、军械、银饷,都经他的手。他不是匪首。他是功臣。」

「但二十年前那场战事之后,老王爷蒙冤,沈家受牵连,你爹被革职、削去一切功名,举家迁回京城东巷。为了保护你,他隐姓埋名做了个小商人。」

「王爷……当今镇北王裴衍,是老王爷的儿子。你爹当年拼了命护下来的人。」

我坐在那里,浑身冰凉又滚烫。

像被人从水底一把捞上来,灌了满嘴的风,呛得说不出话。

脑子里疯狂拼凑着那些碎片——

我爹说的「保命的东西」。

裴衍查了三个月的旧档。

他在人市上扔下三十两银子的那个表情。

那不是看路边石头。

那是认出了故人之后的沉默。

冯伯把一个锦盒放在我面前。

「这是你爹当年留在军中的最后一份东西。老王爷临终前交给了现在的王爷,让他找到沈广志的后人。」

我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块木牌,巴掌大小,上面刻着两个字。

这两个字我认得。

是我这个月学会的三十七个字里面的。

「沈鹿。」

不是沈鹿鹿。

是沈鹿。

我爹给我取的小名。

木牌背面还刻着一行小字。

长风在旁边替我念了出来。

「此牌在,镇北军粮仓之约不废。——沈广志。」

他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砸在我胸口上。

我把木牌攥在手里,攥得指节发白。

这时候,书房的门开了。

裴衍走出来。

烛光从他身后透出来,在地上拉了一道长影。

他看了我一眼。

「你爹的冤,本王来翻。你的家产,本王来讨。」

顿了一下。

「但你要哭的话,去外面哭。书房的文书怕水。」

我:「……」

【你就不能让我感动超过十秒钟吗!!!】

但我确实没再哭。

我把木牌收好,揣进贴身衣袋里。

然后深吸一口气。

「王爷,明天的事,我想自己去。」

裴衍看了我一眼。

「你去做什么?」

「讨债。」

【第九章】

三天后。

大理寺公堂。

柳氏告我通匪——她亲手把这个局送上了官府的桌面。

也亲手把自己送上了砧板。

她不知道的是,从她递交那封举报信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站在裴衍设好的棋盘上了。

赵推官在大理寺「喝茶」喝了三天,把柳氏这两年的所有操作竹筒倒豆子一样全抖了出来。

伪造房契过户手续。

冒用族亲名义侵吞遗产。

贿赂地方官。

以及——最要命的一条——她用沈广志的银子开绸缎铺时,挪用了一笔来路不明的官银。

那笔银子本来是赵推官从衙门公账上挪出来借给她的。

两个人绑在一条绳上,绳子是裴衍递的,结是柳氏自己系的。

公堂之上。

柳氏被带上来的时候,妆还是齐的。

她到这种时候都要体面。

碧玉簪插在发髻上,走路的姿态还端着。

直到她看到坐在旁听席上的我。

我今天没穿那件三个洞的夹袄。

冯伯给我找了一件干净的青布裙子,头发梳得利利落落。

手里攥着那块木牌。

大理寺卿把证据一份一份摆在堂上。

房契原件。

户部旧档。

赵推官的供述。

沈广志在镇北军的任职记录。

功劳簿上的名字。

每摆出一份,柳氏的脸就白一层。

轮到我的时候,大理寺卿看了看我:「沈鹿鹿,你有话要说?」

我站起来。

腿在抖,但声音稳住了。

「大人,我不认识几个字。我爹死的时候我才八岁,他留了什么我一概不知。」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二婶柳氏,在我爹的坟还没长满草的时候,就搬进了我家。吃我家的,穿我家的,花我家的,花了十年。」

「十年后她把我家的房子偷走了,把我家的钱偷走了,临走的时候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自己想想法子吧’。」

堂上安静了一瞬。

我接着说:「后来我没办法,把自己卖了。卖了两两银子。」

「两两银子,在人市里蹲了三天,没人要。」

声音有一点点抖了。

「第三天,王爷路过的时候,我在啃烧饼。」

我低头笑了一下。

「饼渣还喷了他一脸。」

旁听席上有人发出一声极力压制的笑。

大理寺卿的嘴角也动了一下。

裴衍坐在最后面,表情没变。

但长风后来告诉我,那一瞬间王爷的耳尖红了一度。

我没看到。

我在看柳氏。

她坐在堂下,手指绞在一起,指节发白。

眼睛瞪得极大。

不是愧疚。

我太了解她了——她不会愧疚。

她的表情是一种「怎么会变成这样」的茫然。

像一个算盘打了一辈子的人,发现自己这一次算漏了。

算漏了那个她以为最不值钱的沈鹿鹿,背后站着一座她惹不起的山。

大理寺卿宣判的时候,她终于撑不住了。

「侵占遗产,贿赂官员,伪造文书——柳氏,抄没绸缎铺,追缴全部赃银归还沈鹿鹿,杖三十,流放两千里。」

柳氏的身子往后一仰,跌坐在地上。

碧玉簪从发髻上滑下来,在地砖上「叮」一声脆响。

那是我爹当年给我娘买的簪子。

我认得上面那朵雕花兰草。

柳蓉在旁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拽着她娘的胳膊:「娘!你说话啊!你说不是真的啊!」

柳氏张了张嘴。

没有声音。

她看着我,眼里的光一点一点碎了。

我走过去。

蹲下来。

把那支碧玉簪从地上捡起来。

兰草雕花上有一道细痕,是小时候我偷偷摸它的时候不小心磕的。

那时候柳氏骂了我一顿。

她说这是她的东西。

那年我九岁。

信了。

我把簪子攥在手心里,收好。

然后站起来,对着柳氏弯了弯腰。

声音很轻,轻到只有她能听见。

「二婶,我自己想到法子了。」

走出大理寺的时候,日头正好。

光打在脸上,暖的。

冯伯在门口等着,看到我出来,笑着递了一包桂花糕。

「姑娘爱吃的。」

我接过来,拆开油纸,咬了一口。

甜。

从舌尖一路甜到鼻头酸。

【第十章】

半年后。

沈家东巷的宅子重新挂上了「沈宅」的牌匾。

我站在门口看了半天。

牌匾是新刻的,字写得端端正正,但不是我的字。

我的字目前还处在「蚯蚓打架」的阶段,不宜公开展示。

房契、铺契、嫁妆清单,全部回到了我名下。

柳氏被流放的消息在东巷传开之后,街坊邻居看我的眼神从「那个可怜丫头」变成了「那个了不得的姑娘」。

我觉得他们大可不必。

我只是运气好。

运气好碰到了一个好人。

好人碰巧是镇北王。

镇北王碰巧被我喷了一脸饼渣。

搬回沈宅那天,冯伯带人来帮忙收拾。

桌椅板凳都是王府送来的,比原来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坐在新铺的椅垫上,屁股终于敢坐满了。

不用只挨个边了。

但有一件事没有变。

每天早上,我还是会去王府。

名义上是帮厨——虽然我做饭的水平依然在「能吃但别抱期望」的段位。

实际上是因为——

冯伯做的早点太好吃了。

虾饺、小笼包、桂花糕。

这种早餐,自己家做不出来的。

这天早上,我照例端着茶盘往书房走。

一个月前开始我又捡起了这个活。

虽然之前泼过一次,但我痛定思痛,苦练了一个月,现在端茶的手稳得像焊上去的。

推开书房的门。

裴衍坐在案后批文书。

跟半年前一模一样的姿势,一模一样的表情。

我把茶杯放到桌角。

稳稳当当。

没洒一滴。

心里正在疯狂庆祝——

【成了成了成了!这是第三十次不翻车了!我终于——】

「噗。」

裴衍端起茶喝了一口,然后停住了。

他低头看了看杯子。

我也看了看。

茶是对的。但杯子——

杯子底下粘了一粒米饭。

是我刚才在厨房偷吃饭团时粘上去的。

我:「……」

裴衍:「……」

他抬起头看我。

表情没变——还是那张什么情绪都欠奉的脸。

但我注意到,他的嘴角往上动了一下。

非常微小的一下。

可能只有零点五毫米。

但我看到了。

【他在笑。他居然在笑。】

【镇北王裴衍,被我一粒米饭逗笑了。】

我想解释来着,张了张嘴,但脑子跟嘴脱节了。

脱口而出的是:「王爷,你笑起来没那么吓人了。」

空气凝了一瞬。

长风在门外把刀都拔出来一半了。

我赶紧补救:「我是说!比之前好看!好看一点!比那什么的好——就是——」

越描越黑。越描越黑。

我闭嘴了。

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尖。

【沈鹿鹿你闭嘴吧。你每次开口就是在给自己挖坟。】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很轻,像风吹过纸页。

他笑了一声。

是真的笑了。

不是嘴角动零点五毫米那种。

是气音从鼻腔里漏出来的、放弃伪装的那种。

我猛地抬头。

他已经低下头继续批文书了。

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我看到他耳尖是红的。

从书房出来的时候,我的心跳快得不太正常。

一定是走路走太急了。

绝对是。

跟那粒米饭没关系。

跟他笑没关系。

跟他耳尖红没关系。

我走到院子里,靠着那棵老槐树,摸出怀里那块木牌。

「沈鹿」两个字在阳光下泛着陈旧的光泽。

翻到背面。

「此牌在,镇北军粮仓之约不废。」

我把木牌贴在胸口。

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

脑子里想的是爹。

想的是十年前他摸我头的那只手。

想的是他说「保命的东西」时的表情。

原来保命的东西不是金银珠宝。

是一个承诺。

一个二十年后仍然在兑现的承诺。

风吹过院子,槐树叶子沙沙响。

远处传来冯伯的声音:「鹿鹿姑娘!中午吃红烧肉!」

我睁开眼。

揉了揉鼻子。

吸了一口气,攥着木牌站起来。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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