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月的阳光
林屿第一次见到晚星,是在城西那间老琴房。
十月的阳光斜斜切过梧桐叶,在磨得发亮的木地板上洒下一地碎金。琴房在老洋房三楼,墙皮是经年的米黄色,角落里摆着一台一九二〇年代产的贝希斯坦,黑色漆面被无数掌心磨出一层温润的光,像老玉,也像被岁月盘了太久的一枚黑棋子。
那天他站在门口,手悬在半空,忘了敲门。
门半掩着,旋律从缝里流出来。德彪西的《亚麻色头发的少女》。弹琴的人背对着门,一头长发松松绾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颈侧,被穿堂风撩起来,又落下去。她的指尖落在琴键上轻得像怕碰碎什么,空气里浮动着松香与旧木头的气味,混着一点说不清的、像橘子皮被掐开时溅出的清苦。
林屿是来借琴房练琴的——同校研究生,经导师介绍。可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不是来练琴的,是来赴一场迟到了很多年的约。
晚星弹完最后一个音,回头。
她的眼睛很亮,像盛着一捧刚落的星子。看见他,她没有惊讶,只是微微侧了侧头,把琴凳让出来半寸。
“一起?”
他坐下来。两个人的膝盖几乎要碰到。他的手悬在琴键上方,听见自己的心跳比任何节拍器都响。晚星歪头看了他一眼,忽然笑了——那笑很浅,嘴角只挑起来一点,眼睛却弯成了月牙。她先起了一个G大调的琶音,是《亚麻色头发的少女》的第二段,像在试探。林屿的指尖落下去,接住了。
那半拍的错落,是后来他们反复说起的。两个不相干的人,在同一个下午,因为同一首曲子,在琴键上撞出了一个谁也没预料到的和弦。像两条各自流淌了二十几年的河,在地图上从无交集,却偏偏在某个不知名的拐弯处,水面轻轻一碰。
那天他们弹到天黑。琴房的老座钟敲了六下,又敲了七下,谁也没有先站起来的意思。最后是晚星饿了,肚子叫了一声,在安静的琴房里格外清楚。她捂着肚子笑,说:“走吧,我请你吃面。巷口那家,牛肉面,加一份酸菜。”
面馆很小,只有四张桌子。热气糊住了玻璃窗,外头梧桐叶的影子在上面晃来晃去。晚星吃面的时候会把头发别到耳后,露出整张脸。她的脸很小,下巴尖尖的,颧骨上有几颗淡淡的雀斑,笑起来的时候雀斑会动。林屿看着看着,忽然觉得碗里的面不够吃了——不是饿,是那种心里空了一块、想拿什么东西填上的感觉。
“你弹了多久?”他问。
“从六岁。”晚星嗦了一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妈说我小时候多动症,坐不住,只有琴凳能把我钉住。你呢?”
“差不多。不过我是因为不爱说话,我爸觉得弹琴能让我‘有点人样’。”
晚星笑出了声,面汤差点呛出来。“那你现在有人样了吗?”
“不知道。”林屿很认真地说,“你帮我看看?”
晚星歪着头,假装认真地打量了他半天,然后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勉强吧。比琴凳多两条腿。”
后来林屿想,就是从那一碗牛肉面开始的。他这辈子吃过很多碗面,只有那一碗,连汤带水,连碗边沾的香菜末,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第二章 半拍的错落
往后的一年,他们把琴房当成了家。
清晨的琴房有露水的味道。林屿总是先到,把窗推开一条缝,让晨雾漫进来,在黑白琴键上凝一层极细的水珠。晚星来的时候,头发上还沾着外面的凉气,她会把冰凉的手指贴在他的脸颊上,看他缩脖子的样子笑出声。然后他们开始练琴——他弹巴赫,她弹舒曼;他弹赋格,她弹艺术歌曲。
到了黄昏,金色的光从西边的窗涌进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墙上,叠成一个。
琴房管理员是个姓周的老头,头发白了大半,耳朵有点背,说话却中气十足。他看了他们几个月,有天终于忍不住,趁晚星去洗手间的时候拉住林屿:“小伙子,你们俩天天这么弹,弹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可奇怪,就你们弹的我不烦。”他顿了顿,又问,“那姑娘是你对象?”
林屿脸红了,说不是,就是一起练琴的。
周老头哼了一声,明显不信:“不是对象,你天天给人家擦琴凳?我在这看了十几年门,哪个来练琴的擦过琴凳?”
林屿这才发现,自己确实每天到琴房的第一件事是用袖口把晚星那边的琴凳擦一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像一种本能。
晚星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盒酸奶。她把一盒递给林屿,自己那盒用吸管戳了半天没戳开,递给他:“帮我。”
林屿接过来,轻轻一捅就开了。晚星接过酸奶,笑眯眯地看着他:“林屿,你有没有觉得,咱俩像一个人被劈成了两半,你一半我一半?”
“那谁是左半边?”
“我。”晚星理直气壮,“左撇子聪明。”
“你是右撇子。”
晚星愣了一下,然后赖皮地说:“那我就当聪明的那半边。你当有力气的那半边。”
林屿想了想,说:“行。那以后有重活你叫我。”
晚星笑得酸奶差点洒了。
那时候他们都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琴房、黄昏、酸奶、巷口的牛肉面,周老头在楼下听收音机,梧桐叶从绿变黄再变绿。他们把每一个寻常的日子都过成了节日,却不知道,节日是有尽头的。
第三章 琴房里的家
那间琴房慢慢长出了生活的痕迹。
晚星在窗台上放了一排小多肉,胖嘟嘟的,晒着太阳。林屿从宿舍搬来一个旧暖水壶,每天早上烧一壶开水灌进去,到了下午还是温的。琴凳旁边多了一个纸箱子,里面是晚星的零食——苏打饼干、话梅、几块巧克力。林屿的谱夹里开始夹着晚星写的便签,有时候是“这个地方你弹快了”,有时候是“中午别吃食堂,我带了饭”。
便签的背面偶尔会画一只歪歪扭扭的猫。林屿问这是什么,晚星说:“你呀。你不觉得你像猫吗?表面上冷冷淡淡的,其实一叫就来。”
“你叫一个试试?”
晚星就叫:“林屿——”
他抬起头:“干嘛?”
“没事。”晚星笑得眼睛弯弯,“就试试好不好使。”
周老头开始在琴房门口放一把椅子,下午的时候端着一个搪瓷缸坐在那里听,缸里泡着茶叶末子。他从来不敲门,也不进来,就坐在外头,闭着眼睛,有时候跟着哼两句。晚星有一次悄悄从门缝里看,回头跟林屿说:“周大爷睡着了,还打呼噜。”
后来有一天,周老头拦住他们,从兜里掏出两把钥匙:“这是琴房后门的钥匙。以后你们晚点走也行,别超过十一点啊,十一点我得锁楼。”
那两把钥匙,一把挂着个木头的小钢琴,一把挂着个塑料的小鸭子。晚星拿了钢琴那把,鸭子那把给了林屿。林屿看着那只黄色的小鸭子,说:“为什么我是鸭子?”
“因为你走路像鸭子。”晚星理直气壮。
“我哪里像鸭子?”
“你走路外八字。”
林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确实有点。他认命地把钥匙揣进兜里。
那年冬天,晚星生日。林屿提前一周开始准备,把琴房的灯换成了暖黄色的灯泡,买了一条围巾——灰色的羊绒,摸上去软得像云。他还偷偷练了一首曲子,是德彪西的《月光》,用晚星喜欢的那种极轻极慢的方式弹。
晚星推门进来的时候,灯是暖的,琴声是轻的,围巾放在琴凳上,旁边还有一块小蛋糕,插着一根歪歪扭扭的蜡烛。她站在门口愣了两秒,然后眼圈就红了。
“林屿,你这个人……”她吸了吸鼻子,“你搞这么煽情干什么?”
“生日快乐。”
晚星把围巾围上,裹了又裹,只露出半张脸:“好不好看?”
“好看。”
“你每次都这么说。”
“因为每次都好看。”
晚星抬起手,用围巾的穗子扫了一下他的脸。林屿没躲,伸手把那条穗子攥住了。两个人的手在围巾的灰色羊绒里碰到了一起,都没有抽回去。琴房里很安静,暖黄色的灯光落在琴键上,周老头在楼下听收音机,吱吱呀呀的京剧从楼板缝里钻上来。
晚星轻声说:“林屿,我觉得我运气特别好。”
“为什么?”
“因为遇到你了呀。”
林屿攥着那条穗子的手紧了紧。他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喜欢,关于以后,关于他每天早上醒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今天能见到她”。但最后他只是说:“我也是。”
第四章 黄昏里的即兴
就是在那些黄昏里,他们开始写自己的曲子。
起因很偶然。有一天晚星弹了一段自己瞎编的旋律,林屿觉得好听,就用低音给她垫了一个和声。晚星眼睛一亮,接着往下弹,林屿跟着她的旋律走,不知不觉,两个人弹了快十分钟。
“这什么曲子?”晚星弹完,转过头来问。
“不知道。你编的。”
“可后面你也编了呀。”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觉得这件事有点神奇。从那以后,即兴成了他们每天黄昏的固定节目。林屿弹出一个动机,晚星接下去;她弹一段下行的旋律,他配一个温柔的低音。谁也不刻意,谁也不较真,音符像两个人的对话,有时抢答,有时停顿,有时相视而笑。
周老头听得多了,有天上来送热水,忍不住问:“你们这弹的什么?我听着像话,又不像话。”
“像话吗?”晚星问。
“像两个人聊天。”周老头想了想,“一个说,一个应。有时候还吵两句。”
晚星哈哈大笑,说周大爷您真是我们的知音。
写曲子的过程是缓慢的,像一棵树慢慢抽芽。他们攒了很多片段,有的只有一句,有的有八个小节,乱七八糟地躺在林屿的一个旧笔记本里。晚星的字迹圆圆的,林屿的字迹瘦瘦长长的,挤在一起,像两个性格不同的人在同一页纸上说话。
有天晚上,林屿翻着笔记本,忽然说:“晚星,这些片段好像能连起来。”
“怎么连?”
“开头用这个——”他指着第一页的一个琶音,“晨雾漫过琴键的轻。然后接这个——”他翻到后面,“午后阳光落在膝头的暖。最后用这个收——”他翻到最后几页的一段旋律,“像星星一颗一颗亮起来的软。”
晚星凑过来看,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眼睛亮亮的:“林屿,我们把它写成一首完整的曲子吧。”
“好。”
那个“好”字说出来的时候,两个人都不知道,他们正在做一件多么危险的事。他们以为只是在写一首情歌,却不知道,当一首曲子里装进了两个人全部的爱情和温柔,它就会长出自己的生命。而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两面。
第五章 晨昏絮语
曲子落成的那天是三月末。
窗外的梧桐刚抽出嫩芽,空气里有股湿漉漉的青草气。他们从下午三点一直改到傍晚七点,最后一个和弦改了七遍——林屿觉得太亮了,晚星觉得太暗了,最后两个人同时说出一个折中的方案,一模一样。
“就它了。”晚星一拍琴键,“再改下去我要疯了。”
林屿在谱子的第一页写下曲名:《晨昏絮语》。
“为什么叫这个?”晚星问。
“因为咱们写曲子的时间,不是清晨就是黄昏。早上的露水,晚上的星星。都是最轻的东西。”
晚星看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然后她拿起笔,在“林屿”和“晚星”两个名字之间,画了一个小小的连字符。
“这个连字符代表什么?”林屿问。
“代表——”晚星想了想,“代表中间那些我们一起写的声部。你一半我一半,谁也不多谁也不少。”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开灯。窗外是城市的灯火,窗内只有琴键被指尖压下去时发出的、近乎叹息的声响。他们四手联弹,林屿的左手管低音,晚星的右手管旋律,中间的声部两人共用。弹到最后一个和弦,谁也没有先抬手。空气里悬浮着那个和弦,久久不散。
晚星的脸在昏暗里很白。她转过头,林屿的脸离她很近,近到能数清她睫毛的影子。
“晚星。”
“嗯?”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
“什么?”
“算了。”他低下头,“没什么。”
晚星盯着他看了两秒,忽然伸手捧住他的脸,把他的头掰回来:“林屿,你要说什么?”
他看着她的眼睛,心一横:“我喜——”
晚星没让他说完。她凑上去,把嘴唇贴在了他的嘴唇上。很轻,很快,像一只蝴蝶在花瓣上停了一下。
“你不用说了。”她退回去,耳朵尖是红的,“我早就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
“你每天给我擦琴凳。”晚星理直气壮,“我又不瞎。”
林屿愣了半天,然后笑了。他低下头,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说:“那你呢?”
“我什么?”
“你喜不喜欢我?”
晚星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你说呢?不喜欢你,谁陪你吃一整年的牛肉面?不喜欢你,谁让你帮我戳酸奶?不喜欢你——”她的声音小了下去,“不喜欢你,谁跟你一起写曲子啊。”
他吻她的时候,琴键还在他们身下微微震动,余音像一只温柔的手,从背后环住了他们两个。
第六章 落成之夜
《晨昏絮语》第一次完整弹给别人听,是给周老头。
那天周老头过生日,他自己不说,是晚星从楼下传达室的日历上看到的。晚星拉着林屿,去巷口买了一个小蛋糕,又买了一瓶二锅头——周老头爱喝两口。
“周大爷,我们给您弹个曲子,新写的,您是第一个听众。”
周老头把搪瓷缸放下,坐直了身子,表情很严肃:“那我得好好听。这耳朵听了四十年钢琴,什么好什么坏,我一听就知道。”
他们弹完了。周老头坐在椅子上,半天没说话。
“周大爷?”
“别吵。”周老头闭着眼睛挥了挥手,“让我再想想。”
又过了半天,他睁开眼睛,摘下老花镜擦了擦,声音有点闷:“你们这曲子啊……我听着,怎么说呢,不像是弹出来的,像是种出来的。一棵树,从地里慢慢长,长叶子,开花,结果子。你们俩天天在这琴房里浇水,它就长出来了。”
晚星笑了:“您夸得也太朴素了。”
“我不懂你们那些术语。”周老头摆摆手,“我就知道好听。比那些在台上叮叮当当敲的人弹得好听。你们这曲子,有魂。”
他打开二锅头,倒了两小杯,递给林屿一杯,自己端一杯:“来,陪我喝一个。就当是给这曲子过个满月。”
林屿喝了一口,呛得直咳嗽。晚星在旁边笑,拿出手机给他拍照。
那天晚上他们走的时候,周老头叫住他们:“哎,你们那个曲子,别随便弹给外人听。”
“为什么?”晚星问。
周老头想了想,说不上来,最后挥挥手:“不知道,直觉。好东西得藏着,一露就俗了。”
周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眯着,像在回忆什么。可惜他们谁也没往心里去。
第七章 以为这就是永远
那年春天和夏天,是他们最好的日子。
晚星在琴房窗台上那排多肉旁边,又加了一盆薄荷。她说薄荷好活,掐一片叶子泡水,满屋子都是凉的。林屿的旧暖水壶换成了一个带温度显示的智能壶——晚星买的,说是“科技改变生活”。琴房门口那把周老头的椅子旁边,多了一个小马扎,是晚星从旧货市场淘的,说万一有人来听,不能让人站着。
他们开始认真地规划未来。
“我毕业了想去大学当老师。”晚星趴在琴凳上,下巴搁在叠起来的手臂上,“你呢?”
“我可能去乐团。或者留下来教琴。”林屿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手里转着笔,“看吧。反正——你在哪我在哪。”
“那你万一被分到外地呢?”
“那你就跟我一起去。”
晚星歪着头看他:“你这个人,怎么说得这么理所当然?”
“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
晚星把脸埋进手臂里,露出来的耳朵尖是红的。闷闷地说:“林屿,我有时候觉得,咱俩是不是太顺了?我认识的人里面,谈恋爱没有不吵架的。咱俩好像从来没红过脸。”
“你想吵一架试试?”
晚星抬起头,眼睛亮亮的:“试试就试试。你说,你最受不了我什么?”
林屿想了想:“你吃面老掉头发进去。每次我挑半天。”
“那叫自然卷!谁让你非跟我吃一碗面!”晚星气鼓鼓地,“你最受不了我什么,说实话!”
“就这个。没别的了。”
晚星瞪了他半天,泄气了:“算了,吵不起来。你这个人太没意思了。”她顿了顿,又笑了,“不过我就喜欢没意思的。”
他们开始看房子。晚星在手机上刷租房信息,看到合适的就发给林屿。有一间离学校不远的老房子,六楼没电梯,但客厅很大,放得下一架立式钢琴。晚星说:“咱们买个二手琴放客厅,晚上想弹就弹。”
“那不会吵到邻居吗?”
“找个隔音好的。”
“老房子哪来的隔音好的?”
晚星白了他一眼:“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现实?”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现实?”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那年秋天,晚星开始把那首曲子录下来。手机录的,音质不好,但她每天晚上回家都要听一遍。她跟林屿说:“我总觉得这曲子还没写完。好像还有一段藏在什么地方,我没找到。”
“什么段?”
“不知道。就是一个感觉。”晚星把手放在胸口,“这里,总觉得还差一点。像一首诗写到最后,最后一行还没出来。”
林屿当时没当回事。他说:“那就慢慢写。不着急。”
他应该当回事的。他后来无数次地想,如果当时他多问一句,多想一下,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可这世上没有如果。
那年深秋,雨下得没完没了。
第八章 雨下得没完没了
雨是从十月底开始下的。
起初是细细的、断断续续的雨丝,后来变成绵密的雨幕,再后来,天像漏了一样,哗哗地往下倒。老洋房的铁皮檐被雨敲得叮叮当当响,像有人在外面敲一支没有节奏的曲子。琴房里暖得很,暖气片发出轻微的水声,周老头在楼下烧了姜茶,端上来两杯,说这天气容易感冒。
那天林屿出门去买乐谱和牛奶。街角那家面包房的可颂刚出炉,整个巷子都是黄油的香味。他走的时候晚星还窝在琴凳上,膝头盖着一条灰毯子,说要把昨天那一段再顺一遍。
“你要不要我等你一起?”林屿站在门口问。
“不用。你先去买,我弹两遍就下去找你。”晚星头也没抬,手指在琴键上慢慢游走,“帮我看那家面包房还有没有可颂,没有的话买两个核桃包。”
“好。”
他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晚星。她歪着头,一缕头发垂下来挡住半张脸,手指在琴键上轻轻按着,嘴里无声地念着什么。窗外的雨光映在她身上,整个人都是灰蒙蒙的,像一幅没画完的水彩。
他关上门,下楼。在楼梯拐角碰到周老头,周老头正端着搪瓷缸听雨,看见他就说:“小林,这雨下得邪乎,早点回来。”
“知道了,周大爷。”
他走出老洋房,雨打在伞上噼里啪啦的。巷子里的梧桐叶被雨打落了一地,贴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踩上去软塌塌的。他走到面包房,买了两个可颂、两个核桃包,又去街角的便利店买了牛奶。店员在打瞌睡,找钱的时候差点多给他十块。
他走回去的时候,忽然觉得心口跳得有点快。那种跳法不太对劲——不是跑累了,不是喝咖啡喝多了,就是忽然地、毫无理由地,像有人在他的心脏上弹了一个极低极低的音,震得整个胸腔都在发麻。
他加快脚步。
老洋房的灯亮着,周老头还在楼下,搪瓷缸里的姜茶冒着热气。看见他回来,周老头抬了抬下巴:“这么快?”
“嗯。”
他上了三楼,琴房的门关着。他推门的时候,手不知道为什么抖了一下。
第九章 倒着弹
晚星确实打算只弹两遍。
她弹了第一遍,觉得有几个地方不够顺,又弹了第二遍。第二遍弹完,她想去倒杯热水,但水壶在琴房那头的矮柜上,她懒得起来。灰毯子裹着腿,暖烘烘的,雨声又催眠。她靠在琴凳靠背上,手指在琴键上漫无目的地滑来滑去。
滑着滑着,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
倒着弹。
不是真的把谱子翻过来。是顺着记忆,把《晨昏絮语》从最后一个音往回倒。她弹过很多次倒着弹的练习——这是钢琴学生的基本功之一,从尾到头把一首曲子摸一遍,能发现很多顺着弹时忽略的和声进行。她闭上眼睛,回忆最后一个和弦的位置,然后往前推。
开头的尾音还没在空气里消散,旋律就反过来了。原本上行的琶音变成下行,原本明亮的大调色彩一点点被抽走,像有人把一张照片慢慢调成负片。她的指尖冷不丁打了个颤——那声音不对。
它不像是同一首曲子了。
倒回来的旋律阴冷、黏腻,像碎冰片在密闭的房间里打旋。每一个音符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蛊惑,像蛇一样顺着地板爬,顺着她的脚踝往上缠。晚星想停,可手指像被什么东西牵着,一个接一个,把那些颠倒的音符弹了下去。
她弹完了最后几个音——也就是曲子开头的几个音。雨还在下,暖气片还在水声,可她耳朵里忽然嗡地一响,所有环境声被推到了很远的地方。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越来越快。
然后她的手腕麻了。
不是压久了的那种麻。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细密的、像无数根极细的针在同时扎的麻。她想抬手,抬不起来;想喊林屿,喉咙里发不出声音。视野开始往下沉——不是眼前发黑,是整个世界像被人按进了一片温暖的雪里,软的,白的,静的。
她看见自己的手。
那双手在她眼前一寸一寸地变。先是皮肤变得雪白,然后是柔软的、蓬松的绒毛从毛孔里钻出来,像春天草芽钻出泥土。手指并拢,缩短,变成了翅膀的骨架。她想叫,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却是一声细弱的“嘎”。
第十章 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麻
那种麻还在往深处走。
从手腕到小臂,从小臂到手肘,像一条冰冷的蛇沿着骨头往上攀。晚星坐在琴凳上,整个人僵住了,只有眼球还在转。她看见自己的胳膊在变细,汗毛变成绒毛,皮肤变成一层白色的羽面。暖融融的灰毯子从膝头滑下去,堆在脚边。
她低头看自己的脚。脚趾并拢,缩短,脚掌变成了扁平的鸭蹼,橘黄色,薄薄的,上面有细细的纹路。她想动,鸭蹼在地板上滑了一下,整个人——整只鸭——从琴凳上摔了下去。
不疼。鸭的身体摔在地上不疼。可她心里有个地方疼得厉害。
衣物从她身上滑下去。毛衣、围巾、牛仔裤,一样一样地褪下去,堆在琴凳旁边。她站在那堆衣服中间,通体雪白,羽翼蓬松,只有一双眼睛还是晚星的眼睛,圆的,湿的,盛着满眶的惊恐。鸭掌踩在冰凉的木地板上,每一根脚趾都感觉得到地板的纹路。
她扑扇翅膀,摔了一跤;再扑扇,又摔。每一下都伴随着一声细碎的、不属于她的“嘎嘎”。雨还在外面下,暖气片还在水声,可这一切都变得很远,像隔着一层玻璃。
她清楚地知道发生了什么。
是那几句倒着弹的琴音。
这首他们亲手写的情歌,从来不是单纯的温柔。它是双面的——顺着弹,是人间缱绻;倒着奏响,就是剥夺人形的咒语。周老头说过“好东西得藏着”,可他们没听懂。
她不知道自己在琴凳底下缩了多久。可能是一刻钟,可能是一个世纪。她试了很多次想把身体变回去,可一点用都没有。她试着用鸭蹼去够琴键,想顺着弹一遍把咒语解开,可鸭蹼太短了,够不到。她试着喊“林屿”,喊出来的全是“嘎嘎嘎”。
然后她听见了楼下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伴随着林屿吹口哨的调子——是《晨昏絮语》的开头。她浑身一抖,从喉咙里挤出来一声比之前更急的“嘎”。
第十一章 鸭掌踩在木地板上
林屿推门进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塑料袋。可颂的香味飘满了整个琴房。
他先看到的是琴凳上那堆衣服。晚星的毛衣、晚星的围巾、晚星的帆布鞋,安安静静堆在那里,像她凭空蒸发了。塑料袋从他手里滑下去,可颂滚出来,在地板上转了两圈,停住。
“晚星?”
没有人回答。只有一团雪白的、瑟瑟发抖的小东西,从琴凳底下探出头来。
那双眼睛。
林屿后来无数次回想起那个瞬间。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认出那是晚星的——一只鸭子的眼睛,怎么可能有人的眼神?可他就是认出来了。那双圆溜溜的、湿漉漉的眼睛里,盛着他熟悉的慌乱,熟悉的委屈,熟悉的、被丢下时会有的那种惶恐。
他蹲下来。
“晚星?”他又叫了一声,声音哑得不像自己的。
那只小鸭猛地抬起头。眼泪——鸭的眼泪,大颗大颗地——从那双眼睛里滚下来。它跌跌撞撞地扑着翅膀,从琴凳底下爬出来,一路磕磕绊绊,扑到他伸出去的掌心里。
林屿的手在抖。
他把那团柔软捧到眼前。绒毛是温的,心跳是快的,透过薄薄的羽层传过来,像一只攥紧的小拳头在擂他的掌心。他没有觉得害怕。没有觉得恶心。他只觉得心口像被人用一只手攥住了,攥得很紧,紧到他喘不上气。
他没有问“你怎么了”。他已经知道了。他看见那架钢琴,看见琴键还停在最后几个倒弹的位置。他是写过这首曲子的人,他比谁都清楚旋律是怎么流动的——顺着是光,倒着是影。
是他们的曲子,把他的女孩困进了一具鸭的身体里。
他把脸埋进那团雪白的绒毛里。肩膀抖得厉害,可他没有哭出声。他只是一遍一遍地、用气声说:“没事了。没事了。我在。”
那只小鸭把脑袋钻进他的脖子里,鸭嘴贴着他的皮肤,身体还在抖。林屿感觉到她的心跳贴着他的脉搏,快得吓人。
周老头在楼下喊:“小林?怎么了?我听见东西掉了。”
林屿直起身,迅速把晚星的衣服塞进自己的背包里,然后把那只小鸭揣进毛衣里面,贴着胸口。鸭的身体贴着他的心脏,暖得有点烫。
“没事,周大爷!谱子掉地上了!”他朝楼下喊,声音居然稳得很。
“小心点啊!”
“知道了!”
他坐在琴凳上,等心跳慢慢慢下来。胸口那只小鸭不动了,只偶尔哆嗦一下。他低头看,鸭脑袋从他毛衣领口探出来一点,眼睛半闭着,好像在听他心跳。
“咱们得回家。”他轻声说,“你别怕。我带你回家。”
第十二章 钥匙转动锁孔的声音
那天下午他们没有再碰琴。
林屿把晚星装进背包里——她在里面蜷成一团,从拉链缝里露出一点白色的绒毛——然后背上包,锁了琴房的门,下楼。
周老头拦住他:“哎,今天这么早走?晚星呢?”
“她先走了。”林屿说,脸上居然还能挂住笑,“有点不舒服。”
“那你不送送人家?”
“我回去找她。她东西忘拿了。”
周老头哦了一声,没再多问。林屿走出老洋房的时候,腿是软的。他拐进巷子,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把背包打开一条缝。晚星从里面探出头来,眼睛红红的,看着他。
“嘎。”
“我知道。”林屿把她捧出来,揣进毛衣里,“咱们先回我那儿。晚上我去买点东西。你别怕。”
那天晚上林屿没睡。他把晚星放在枕头上,自己坐在床边,翻来覆去地想。他想了三种方案。第一种,去医院。不行,医生会把她当标本。第二种,找导师。不行,导师是个好人,但好人也会说漏嘴。第三种,自己想办法。可怎么想?他又不是巫师。
凌晨三点,晚星从枕头上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到他腿边,用鸭嘴蹭了蹭他的手。林屿低头看她,她仰着头,眼睛里有一种很认真的东西。
“你想说什么?”他问。
晚星用鸭嘴啄了啄他的手指,然后在他手心里划拉。她在写字。鸭嘴尖尖的,划在他掌心里,痒痒的。他辨认了半天,认出两个字:搬家。
“搬家?”
晚星点头。
“搬哪去?”
她又划:远。没人。
林屿看着她。她仰着小小的鸭脑袋,眼神很坚定。他忽然意识到,她比他清醒。她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也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她一直是比他勇敢的那个人。
“好。”他说,“我们搬家。搬远点。”
第十三章 可颂冷了
第二天早上,林屿给导师打了电话,说要休学一年。导师问怎么了,他说家里有事。导师沉默了两秒,说:“林屿,你是我带过最好的学生之一。一年,不能再多了。”
“谢谢老师。”
他开始处理所有事情。市中心的公寓挂到中介,低于市价三成,条件是一次性付清。工作室里那架跟了他十年的斯坦威,联系了一个收藏家,对方来看琴的时候弹了半首肖邦,说音色不错,给了一个公道价。林屿把琴卖出去的那天,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工作室里抽了半包烟。那架琴是他二十岁那年买的,分期付款还了三年。他曾经在那架琴上弹出过无数个早晨和黄昏,弹出过那首曲子的每一个音。
现在那架琴属于别人了。那个收藏家说,会好好待它。
“会的。”林屿说,“它值得。”
他用了三天处理完所有事情。第四天,他开着车,带着晚星出了城。晚星坐在副驾驶上,身下垫着一条围巾,眼睛看着窗外。高速上的车越来越少,树越来越多,房子的密度从高楼变成小楼,从小楼变成平房,最后连平房都没了,只有一片一片的山。
晚星在副驾驶上睡着了。鸭脑袋歪在围巾里,鸭嘴微微张着,偶尔抽一下,像在做梦。林屿把暖气调高了一度,车速放慢了一点。
他开了三个小时,在一个服务区停下来,买了两个包子和一杯豆浆。回到车上,晚星醒了,他掰了一小块包子给她。她啄了两口,然后抬头看他。
“嘎。”
“不好吃?包子就这味儿。”
晚星用鸭嘴啄了啄他手里的豆浆。林屿把吸管递到她嘴边,她嘬了两口,满意地眯起眼睛。
“你倒是好养活。”林屿说。
晚星白了他一眼——鸭子翻白眼的样子很滑稽——然后扭过头去不理他了。林屿笑了。这是几天来他第一次笑。
第十四章 那个下午没有碰琴
别墅是第五天找到的。
在城郊三十公里的山林里,一栋独栋别墅,房主是个老太太,跟着儿子移民了,挂了两年没卖出去。房子很旧,屋顶的瓦有几片碎了,院子里的杂草长到齐腰。但它够偏,够静,被三面山抱着,一条石板路通出去,门口连公交站牌都没有。
林屿看了一眼就定了。老太太的儿子在视频那头愣了一下,说你不看看里面?林屿说不用,就这个。
他把别墅重新收拾了一遍。墙刷成米白色,地板换成原木的,每一扇窗都加了密封条。他留了一间最大的屋子做琴房——不是为了弹琴,是为了纪念。那架贝希斯坦留在城里了,琴房里只放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个书架。书架上摆着他们以前用的谱子和笔记本。
那本旧笔记本里,还夹着《晨昏絮语》的手稿。林屿把它放在书架最上层,用一块布盖着。他再也没有碰过一个音。
真正的工程,在地下。
第十五章 变卖一切
他买了铁锹、洋镐、手电筒和一大捆电缆。
第一个晚上,他在别墅后院的老槐树下,挖了第一锹土。
那是秋天。土还没有冻,掘起来带着草根的腥气。他挖了一个两米深的坑,把晚星——那只雪白的小鸭——放在坑边的草地上。她歪着头看他,不明白他在做什么。他直起腰,擦了一把汗,对她笑:“给你修个地方。你想去哪就去哪。”
晚星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用鸭嘴啄了啄他脚边的土,然后抬头看他,眼睛里写着一个字:啥?
“地道。”林屿说,“你不是不能变回去吗?那我给你修一个地道。你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晚星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嘎”了一声,跳进坑里,用鸭蹼踩了踩底下的土,又跳出来,冲他点头。
“你觉得行?”
“嘎。”
“那行。你同意了我就挖。”
这一挖,就是半年。
第十六章 山里的别墅
白天,他是晚星的人。
他调她爱吃的虾泥,用温水把猫粮泡软。头几天晚星不肯吃猫粮,林屿就把鸡胸肉煮熟了撕成细丝,拌在泡软的粮里。晚星吃了两口,抬头看他,眼睛里的意思很明确:以后都这么吃。
“行行行,你说了算。”林屿认命地每天给她煮鸡胸肉。
他坐在地毯上,把她放在膝头,给她读小说。读的是他们当年喜欢的那些——村上春树、卡尔维诺、张爱玲。晚星趴在他膝盖上,鸭脑袋跟着他的声音一点一点的,读到有意思的地方会“嘎”一声,读到难过的地方会把脑袋埋进他衣服里。
“这段太惨了。”林屿念到《活着》里福贵的儿子死掉那段,声音有点抖。晚星用鸭嘴戳了戳他的手,他把书合上,摸了摸她的背,“不念了。换一本。”
他跟她说话,说今天天气怎么样,说后山的松鼠又来偷花生了,说他昨晚梦到她原来的样子。晚星听着,偶尔“嘎”一声表示她在听。
有一天他在院子里修剪杂草,晚星跟在后面吃虫子。吃着吃着,她忽然跑过来,用鸭嘴叼住他的裤腿使劲拽。林屿低头看她:“怎么了?”
晚星松开他,摇摇摆摆地跑到院子角落,那里有一条细长的东西,灰扑扑的,正在扭。是蛇。林屿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晚星站在蛇前面,翅膀张开,把他挡在身后,冲蛇“嘎嘎嘎”地叫。
那条蛇犹豫了一下,掉头走了。
晚星转过身,昂首挺胸地走回来,翅膀还保持着张开的姿势。林屿蹲下来,把她捧起来,认真地跟她说:“谢谢你。你保护了我。”
晚星很得意地“嘎”了一声。
第十七章 第一锹土
晚上,她睡了,他就拎着灯下到地下。
最开始是一条直道。后来变成两条岔路。再后来,岔路上长出新的岔路。他按着自己画的草图挖——每一条通道多宽、多高,他都量过,刚好够一只鸭子摇摇摆摆地走,又不至于太亮让她没有安全感。他把所有尖锐的棱角都磨圆,把地上的坑洼填平,铺上从镇上买来的旧地毯。每隔几米放一个水碗,每隔一个转弯放一小碟泡软的粮。通风管是从城里订的,细细的PVC管,从地底下一直通到后山的灌木丛里,让潮湿的地底始终有流动的风。
他的手上全是茧。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有一次铁锹崩了口,碎铁片划在他的小臂上,划了一道三寸长的口子。他简单缠了一下,第二天接着挖。
晚星不懂他在做什么。她只知道每天早上醒来,后院那棵老槐树下的洞口就会往下多延伸一点。她会摇摇摆摆地走进去,沿着他新挖的通道一直走到头,再摇摇摆摆地走回来,“嘎”一声,像在验收。
第十八章 白天的晚星
晚星慢慢适应了鸭的日子。
她每天早上醒得比林屿早。鸭的生物钟很准,太阳一出来她就醒了,从窝里站起来,抖抖羽毛,然后跳到林屿枕头边,用鸭嘴啄他的耳朵。
“别闹。”林屿把被子蒙在头上。
晚星跳到他被子上,隔着被子踩来踩去。
“好好好,我起我起。”
林屿起来给她弄吃的。她跟着他的拖鞋后面走,橘黄的鸭蹼踩在地板上啪嗒啪嗒响。林屿走到厨房她跟到厨房,林屿走到卫生间她蹲在门口等。有一次林屿上大号忘了关门,晚星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参观了一圈,林屿手忙脚乱地轰她出去,她“嘎嘎嘎”地笑着跑了——林屿发誓那只鸭子是在笑。
第十九章 地下的夜晚
到了第三个月,地下已经有了一座迷宫。
林屿每天晚上挖三个小时,挖下来的土装在蛇皮袋里,第二天早上开车运到后山倒掉。他倒土的地方慢慢堆成一个小土包,他在土包上种了爬山虎,几个月就爬满了,绿油油的,看不出是人堆的。
他给她修了一个小厅,铺着最软的旧毛衣;他给她修了几个可以钻进去打盹的壁龛;他甚至在一面墙上用手电筒的光投过影子——他学过一点皮影戏,两只手一绕,墙上就出现一只狗,一只兔子,一只歪歪扭扭的鸭子。晚星看得入神,拍着翅膀“嘎嘎”叫。
第二十章 手上的茧
林屿的手指开始变形。
常年握铁锹,指根长了厚厚的茧,关节粗了一圈。以前那双能弹肖邦练习曲的手,现在伸出来像干粗活的人——指甲缝里永远有洗不干净的泥,虎口有裂口,冬天会流血。
他在镇上的小药店买了最便宜的护手霜,晚上睡前抹一层。晚星趴在他旁边看着,等他抹完了,她会站起来,用鸭嘴轻轻蹭他的手指。她的鸭嘴很软,温温的,蹭过去像在亲吻他的伤口。
“过几天就好了。”林屿说。
晚星看着他,眼睛里是不信。
“真没事。你男人没那么娇气。”
晚星用鸭嘴啄了他一下。林屿不知道她是在说“谁说你是我男人”还是在说“你这个人就是嘴硬”。
第二十一章 迷宫完工
半年后的一个晚上,林屿把最后一截通道打通了。
那截通道连到后山的一个天然石缝,石缝外面是灌木丛,有风吹进来,带着松针的味道。他爬上去看了看,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出口——灌木太密了,像一扇绿色的帘子。
他回到地下,从头走了一遍。从老槐树下的入口进去,左转,右转,再左转,经过小厅,经过壁龛,经过画着皮影戏的那面墙,最后从后山的石缝里钻出来。全程两百多米,够一只鸭子走很久了。
晚星跟在他后面走完全程,出了石缝之后,她站在灌木丛里,回头看他,眼睛亮亮的。
“怎么样?”他问。
她走过来,用鸭嘴轻轻啄了啄他的手。林屿知道,这是她能给的最大的肯定。
第二十二章 皮影戏
那天晚上林屿给晚星演了一整出皮影戏。
他关掉地下所有的灯,只留一盏手电筒。光打在墙上,他用手指做出各种形状——一只狗追一只兔子,兔子跑进洞里,狗在外面转圈,然后来了一只鸭子,冲着狗“嘎嘎”叫,狗吓了一跳,跑了。
晚星看得前仰后合——鸭子前仰后合的样子就是“嘎嘎嘎”地叫,翅膀乱拍。林屿又演了一个故事:一个人,每天早上去上班,路上买一杯豆浆,经过一座桥,桥底下有一只猫。有一天猫不见了,那个人在桥底下找了一整天,最后在树洞里找到猫,猫生了一窝小猫。
演到那个人把猫抱回家的时候,晚星安静下来了。她慢慢走过来,蹲在林屿手边,用鸭嘴蹭他的掌心。
林屿低头看她。她眼睛里有水光。
“别哭。”他摸了摸她的头,“下次演个高兴的。”
第二十三章 窗台上的太阳
鸭的日子是很漫长的。
她不能翻书,不能说话,不能开门。她能做的只有:吃,睡,在地下迷宫里走来走去,还有——趴在窗台上,看太阳从山的这边挪到山的那边。
每天上午,阳光会从东边的窗台挪到南边的窗台,下午从南边挪到西边。晚星跟着阳光走,像一株会移动的植物。她在每个窗台上都蹲过,知道哪个窗台的阳光最暖,哪个窗台的风最凉,哪个窗台能看到后山的松鼠。
她给那几只松鼠起了名字。大尾巴、小不点、贪吃鬼。大尾巴最聪明,能倒挂在树枝上偷花生;小不点胆子最小,一有动静就跑;贪吃鬼最胖,每次来都先奔厨房的垃圾桶。
她开始回想那个被她自己倒弹出来的咒。如果倒着弹会把人变成鸭子,那——顺着弹呢?
第二十四章 刻在脑子里的曲子
《晨昏絮语》的每一个音符,都刻在她的脑子里。
她记得前奏的第一个音是怎么从琴键上浮起来的,记得中段那一段四手联弹时林屿的低音是怎么托住她的旋律的,记得最后一个和弦落下去时,阳光正好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
她也在脑子里一遍一遍地弹。每天趴在地下迷宫的壁龛里,她闭上眼睛,在脑子里把整首曲子从头到尾弹一遍。鸭蹼在地上按着想象中的琴键,一下一下,像在敲打一扇看不见的门。
她弹了无数遍。每一遍都比上一遍更清楚。她开始注意到一些以前忽略的细节——某些声部的走向,某些和弦的连接方式。她开始觉得,这首曲子好像真的没写完。林屿当初说“那就慢慢写,不着急”,可她现在觉得,那最后一段是藏着什么的。
第二十五章 隔着一层玻璃的爱
林屿对她很好。好到她挑不出一点错。
可他不是同类。他不能蹲下来跟她一起在泥里打滚,不能用鸭的语言跟她吐槽今天的虾泥太咸,不能在她想哭的时候递过来一块手帕。他用他的方式爱她,可那种爱是隔着一层玻璃的——他爱她,可他不知道她每天趴在窗台上看云的时候在想什么。
有天晚上,林屿挖完地道上来,坐在客厅地板上喝水。晚星摇摇摆摆地走过去,蹲在他旁边。林屿低头看她,笑了一下,说:“累死了。但今天挖通了一段,从厨房底下到后门,明天带你走。”
晚星看着他。他的衣服上全是泥,脸上也是,头发乱糟糟的,手上有新划的口子。他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还在跟她汇报进度。
她走过去,用鸭嘴碰了碰他的手。林屿把她捧起来,放在膝盖上,下巴搁在她脑袋上。过了一会儿,他的呼吸变慢了,变长了,睡着了。晚星趴在他膝盖上,听着他的心跳,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山。
她爱他。她也知道,他爱她。可这种爱让她喘不上气。
第二十六章 那颗种子
念头是一点一点长出来的。
最开始只是偶然一个闪念:如果我顺着弹一遍会怎么样?她没当回事。后来这个闪念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到了春天,已经变成每天想七八遍。她开始在脑子里演练,把每一段的指法都想清楚。鸭蹼虽然短,但按一个单音是够的。如果她弹慢一点,一个音一个音地够,能不能弹完整首曲子?
她不知道。但她想试。
她没有告诉林屿。不是不信任他。是她太了解他了——如果她告诉他,他会怕。他会把琴搬走,会把琴房锁起来,会用他的全部力气阻止她冒这个险。他已经把她保护得太好了,好到她连赌一次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十七章 等待
她开始留意林屿出门的规律。
他每周下山一次,买粮、买菜、拿快递。通常是上午九点走,下午两三点回来。中间有五六个小时。如果她抓紧时间,够弹好几遍。
她开始为那个时刻做准备。她在脑子里把《晨昏絮语》的每一个音都过了无数遍,确保万无一失。她甚至模拟了几种不同的弹奏方式——先用鸭蹼按单音,如果不行,就用鸭嘴去啄,如果还不行,就用翅膀去压。她一定要找到一个能弹下去的办法。
有时候林屿出门前会问她:“你今天想吃什么?我回来带。”
晚星就“嘎”一声。
“虾干?还是鸡肉?”
“嘎。”
“行,都买。”
她看着他出门,听着钥匙在锁孔里转两圈,听着汽车发动的声音越来越远。然后她在心里说:再等等。等一个更好的日子。等一个大太阳天。
第二十八章 冬天的午后
那个冬天的午后,来得像一个礼物。
连着几天都是大太阳。林屿早上起来,把她从窝里捧出来,放在窗台上的绒垫上。阳光好得晃眼,照在她雪白的羽毛上,每一根都发着光。他蹲下来,用指腹蹭了蹭她的下巴——那是她最喜欢的动作,她会舒服得眯起眼睛。
“我下山买点东西。”他说,“冬天了,得多备点粮。你乖乖在家。”
她“嘎”了一声。
他锁门的时候,她听见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两圈。然后是汽车发动的声音,越来越远,沿着山路下去,最后被山风吞没。
别墅一下子静下来。
她在绒垫上趴了大约一分钟。可能更久。阳光在她身上一寸一寸地挪,暖得像有人在轻轻摸她。她听见自己的心跳——鸭的心跳很快,扑通扑通,像一面小鼓。
然后她站了起来。
第二十九章 掀开防尘罩
她从窗台上跳下去——不高,摔在地毯上,滚了半圈——扑扇着翅膀,一路跑到琴房。
琴房的门虚掩着。她用脑袋顶开门,看见那架钢琴——不是贝希斯坦,林屿后来买了一架二手的雅马哈立式琴,放在琴房里,说是“万一哪天你想弹”。但他从来没有打开过琴盖。防尘罩上落了薄薄一层灰,灰上干干净净的,连一个手印都没有。
她用嘴叼,用翅膀拍,费了好大的劲,把那块灰布从琴顶上掀了下去。钢琴露出来,黑色的漆面在窗户的光里反着光。琴键上有一层薄灰,林屿确实很久没有碰过它了。
她跳上琴凳。鸭掌站在琴凳上很不稳,她晃了两下,用翅膀扶住琴身边缘。然后她站定了,看着面前那一排黑白相间的键。
第三十章 第一个音
她的第一个音,是用鸭蹼按下去的。
“叮。”
那个音很轻,有点闷,不像她从前用手指弹出来的那样透亮。可它是《晨昏絮语》的第一个音。是晨雾漫过琴键的那个音。
她闭上眼睛。
旋律从她的记忆里流出来。她一只鸭蹼接一只鸭蹼地按——很慢,很笨拙,远不及她从前十个手指在琴键上飞的时候的万分之一。可她没有停。她弹过了前奏,弹过了那段四手联弹的中段,弹过了她从前最喜欢的、像星星一颗一颗亮起来的尾段。
酥麻感又来了。
第三十一章 暖意
这一次,不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带着寒意的麻。是暖的。像冬天泡进热水里,从指尖一直暖到肩膀。绒毛开始化——不是被剥掉,是像雪落在温水上一样,软软地、无声地融。她看见自己的翅膀在缩短,在分化,在重新变成手指。骨头在生长,在复位,在发出轻微的、令人发痒的声响。
她没有停。她不能停。
她弹到了倒数第二个音。鸭蹼已经变成了手指,五根手指在琴键上张开,像一朵慢慢绽开的花。她按下最后一个音——
那个和弦在琴房里响了很久。
第三十二章 人的手
最后一个音落下去的时候,她正站在琴键前面。
她低头看自己的手。
那是人的手。修长的,白皙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她翻过来看手背,看手腕,看胳膊——是她的。是她的身体。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摸到眉毛,摸到鼻子,摸到嘴唇。她张嘴,发出的是人的声音——一个带着颤音的、半笑半哭的气声。
她蹲在钢琴旁边,哭了很久。
不是因为高兴。是因为委屈。那几个月——在鸭的身体里,在这个别墅里,在地下迷宫里,所有的孤单、恐惧、被当作宠物的无奈,全部在这一刻涌出来。她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眼泪砸在琴键上,砸出一个一个深色的小圆点。
可她没有时间哭太久。
第三十三章 镜中的自己
她站起来,走到镜子前面。
镜子里的人瘦了,眼睛很大,头发长了,可那是她。她伸手摸了摸镜子里那张脸,镜子里的手也伸过来,指尖碰在一起,凉的。
她从衣柜里翻出一件林屿的旧毛衣——太大了,套在她身上像一条裙子——又翻出一条牛仔裤,一双运动鞋。她把头发随便扎了一下。
她最后看了一眼这座房子。
地上是他给她修的家。地下是他给她挖的迷宫。每一面墙、每一块地毯、每一个水碗,都是他用一锹一锹的土堆出来的。
他爱她。她知道。
第三十四章 离开
可她不能留在这里。
她不能再做一只被人圈养的鸭子。哪怕那个人是用全世界最深的爱在圈养她。
她推开大门。冬天的阳光落在她脸上,冷的,亮的。山风灌进她宽大的毛衣里,把她的头发吹得乱飞。她沿着石板路往下走,没有回头。
她听见自己的运动鞋踩在碎石路上的声音——人的声音,属于她自己的声音——一步一步,越来越远。
第三十五章 门是虚掩的
林屿是在第二天下午回来的。
他的车后备厢里装着米、面、她爱吃的虾干,还有一床新的鸭绒垫——他在镇上的杂货铺看见的,橘红色的,软得像一团火。他想着她一定会喜欢。
门是虚掩的。
他皱了皱眉。他记得自己锁了门。他推门进去,院子里安安静静,老槐树下那个通往地下的洞口被一块木板盖着。他叫她:“晚星?”
没有“嘎”。
第三十六章 人的指印
“晚星?”他又叫了一声,声音大了一点。
他放下东西,开始找。客厅——没有。卧室——没有。窗台的绒垫是空的,阳光照在上面,橘红色的新垫子还没拆开。他跑进琴房。
钢琴的防尘罩掉在地上。琴盖上有一层薄灰,可琴键上有几个指印——人的指印。他走过去,按下最后一个音。那个音还在空气里余震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
她弹过了。
她弹了整首曲子。她变回去了。
第三十七章 地下
他没有喊。他站在那架钢琴前面,站了很久。然后他转身,跑向地下。
他挖了半年的迷宫,他比谁都熟悉每一条岔路。他一条一条地跑过去,地毯被他踩得翻起来,水碗被他撞翻,水在泥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
“晚星!晚星!”他的声音在狭窄的通道里撞来撞去,回声一层叠一层,像有无数个人在同时叫她的名字。
没有人应。
他跑回地面。跑遍了每一个房间。跑遍了院子。跑遍了后院的每一棵树。太阳一点一点沉下去,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第三十八章 露台上的呼唤
他站在露台上面,面对着整片的山,喊她的名字。
“晚星——”
“回来好不好——”
山风把他的声音卷走了。卷到树上去,卷到云里去,卷到很远很远的、他不知道她在的地方。
他在露台上站到天黑。然后又站到天亮。
第三十九章 空笼子
他倾尽心血筑起来的温柔牢笼,最后空了。
笼子还在,迷宫还在,水碗和粮碟还在,可那只他想用一辈子去守护的鸭子,不见了。
他坐在琴房的地板上,背靠着那架雅马哈钢琴。防尘罩揉成一团扔在旁边,琴键上那几个人的指印还在,灰扑扑的,像一组无人能解的密码。
他伸手摸了摸那个最高的音,那是她弹过的最后一个音。指尖按下去,琴槌敲在弦上,发出一个很轻的、有点闷的“叮”。他按了一遍又一遍,声音在空荡荡的琴房里回荡,像一个人在喊一个不会回来的名字。
第四十章 二十七块钱
同一时刻,千里之外的青市。
她从那座山里走出来,走了很久。先是沿着山路走到镇上,然后搭了一辆拉白菜的卡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长途汽车到青市。
她身上只有林屿那件太大的毛衣,口袋里有二十七块钱。
青市比她想象的大。楼比她想象的高。人比她想象的多。她站在长途汽车站的出口,看着眼前的车流和人流,忽然觉得自己像一滴水掉进了海里——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她也不知道该往哪流。
她以为到了青市,一切就会好起来。
第四十一章 第一次被偷
她会弹琴。她从小就学琴,附中、音乐学院,她的老师说她是十年一遇的天才。她拿着自己的录音带,一家一家琴行去敲门,一家一家艺术学校去应聘。
可这个世界不缺天才。
她第一次被人偷曲子,是在一个小琴行的面试上。她弹了一段自己即兴写的旋律——就是《晨昏絮语》的片段。旁边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听着,眼睛亮了。一周以后,那段旋律出现在一个当红钢琴家的专辑里,署了那个人的名字。
她去找琴行理论,琴行说她没有证据。她去报警,警察说这是知识产权纠纷,让她去找律师。
她请不起律师。
第四十二章 冻疮的手
第二次,是一个所谓的“音乐人”说要给她出唱片。她把所有的demo都给了他。三个月以后,唱片没出,人不见了。她的demo被拆成一首一首,给了不同的人唱。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她在这个城市里像一颗被踢来踢去的球。她住过地下室,住过网吧,住过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她给人陪过练,给小朋友上过课,在饭店门口弹过钢琴助兴。
她的手——那双手本该在音乐厅的舞台上一——冬天生了冻疮,裂口,弹琴的时候血粘在琴键上。
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看她的眼神像看一件东西。
第四十三章 酒会上的羞辱
她记得那个地产商的酒会。
她被雇去弹钢琴,穿一件租来的、尺寸不合的礼服。酒过三巡,地产商走过来,端着酒杯,用手指挑起她的下巴:“小姑娘,弹得不错。今晚跟我走,给你十万。”
她把一杯酒泼在了他脸上。
第二天,她打工的那家琴行就倒闭了。她租的房子被房东收回。她走到街上,发现自己的名字在所有的招聘网站上都被拉黑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第四十四章 碎了的东西
她不再是那个会把冻手指贴在林屿脸颊上的女孩了。
她开始想:如果这个世界不讲道理,那我为什么要讲道理?
她想起了那首曲子。
她想起了倒弹的旋律。想起了那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可以把人变成鸭子的力量。她在地下室里蜷缩着,用手指在膝盖上一遍一遍地弹那首倒回来的曲子。她在心里把它背了下来。每一个音,每一个转折,每一个可以把人变成什么的魔力点。
她等了一个机会。
第四十五章 倒回来的曲子
那个机会,是青市一年一度的顶级权贵酒会。
那场酒会在山顶的私人会所举行。来的人都是青市说得上话的角色。他们穿着定制的西装,端着水晶杯,讨论着这个城市的下一块地、下一个项目、下一个可以被他们吞掉的人。
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那台钢琴。
晚星是被雇来的。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裙子,素净得像一滴墨。她坐在钢琴前面,等所有人都喝到微醺,等宴会厅里的喧闹到了顶点,等那个当年用手指挑起她下巴的地产商举着杯子、正笑得最大声的时候——
她抬起了手。
第四十六章 酒会
她弹的不是助兴的圆舞曲。
她弹的是倒回来的《晨昏絮语》。
那些阴冷的、黏腻的、像碎冰片一样的音符,从她指尖流出来,顺着宴会厅的穹顶盘旋,顺着每一个人的耳朵钻进去。她的弹法和几个月前在别墅里自救时不一样——她不是在赌命,她是在行刑。每一个音都准,每一个转折都狠,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切开这个房间里每一个人的伪装。
第一个变化的是地产商。他正举着杯子大笑,笑声卡在喉咙里。他的脸开始往里缩,西装变得宽大,从他身上垮下来。他想喊,从嘴里挤出来的是一声“嘎”。
旁边的人开始尖叫。可尖叫也变了味——一个接一个,所有的人都在缩,都在变小,都在被柔软的白色绒毛覆盖。
短短几分钟之后,那间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站着的人只剩一个。
剩下的,是满屋子的鸭子。
第四十七章 地下暖房
大的,小的,花的,白的。它们穿着撑破的西装和晚礼服残片,在大理石地板上扑腾,惊慌失措地嘎嘎叫。它们的眼神里还留着刚才那些高高在上的傲慢,可它们的身体已经变成了最普通的家禽。
晚星从钢琴前面站起来。她走到那个曾经挑她下巴的地产商面前。他是一只很肥的白鸭,正缩在餐桌底下发抖。她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他也看着她。他认出她了——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
她没有说话。她只是笑了一下。
然后她转身,走向会所的地下。
地下是她早就布置好的。
几个月来,她以极便宜的价格从郊区的养殖户手里一批一批地买鸭子。她对外说自己开了一个农庄。那些普通的家鸭被养在地下的暖房里,吃好喝好,一只只毛色干净。她在那里放了一台立式小钢琴,每天下去弹一段正向的、经过她修改的《晨昏絮语》。
她弹那首曲子的时候,暖房里的鸭子会发生变化。它们会站起来,会变成人的形状,会穿上她事先准备好的、和楼上那些权贵一模一样尺寸的衣服。它们的脸会一点点长成楼上那些人的脸——不完美,有七八成像,可在灯光昏暗的酒会上,没有人会仔细看。
最重要的是,它们没有自己的意志。它们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听晚星的话。
第四十八章 高架上的那辆车
晚星的红色跑车在高架上飞驰。
她刚从一个私人场合出来。她今天心情不算好——不是因为遇到了什么麻烦,是因为她在那个场合里,又看到了一个和林屿有点像的侧脸。只是有点像。她喝了半杯香槟,就提前离开了。
车速表的指针已经过了一百四。
青市的高架从来没有车敢开这么快。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人都守着一条无形的线——不超速,不喧哗,不惹事,不靠近晚星。可她自己是这条线的例外。她想开多快就开多快。
警灯在她后面亮起来的时候,她甚至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
一辆白色的警车。一个老交警。他穿着笔挺的制服,执法记录仪在胸前闪着小红灯。他显然不知道前面这辆车里坐的是谁——他可能是新来的,也可能是今天刚换的班。他拉着警报,打手势,让她靠边。
晚星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
第四十九章 顺着旋律找过来
林屿是在半年以后到的青市。
他顺着那段外流的旋律找过来的。他在网上听到了那段视频——那个当红钢琴家在一个晚会上弹的曲子,他听了三个音就听出来了。那是《晨昏絮语》。可弹的人不对。
他变卖了山里的别墅,把地下迷宫的入口封死。他开车出来,沿着那个视频里的城市线索,一个一个城市地找。他的车后座堆着方便面和矿泉水,他瘦了二十斤,胡子拉碴,眼睛里全是红血丝。
他到青市的那天,是傍晚。
这个城市繁华得有点不对。街道太干净了,人太安静了。他在路边的面馆吃面,听到邻桌两个人在聊天——聊的是那个神秘的钢琴家。他立刻抬头,问:“请问,那位钢琴家叫什么名字?”
那两个人的脸一下子白了。他们看他的眼神像看一个死人。他们放下筷子,一句话不说,起身就走。林屿追出去,拉住其中一个人:“你告诉我,她叫什么?”
那个人甩开他的手,声音压得很低,像怕被谁听见:“你不要问。你快离开这个城市。你问这个,是要送死。”
林屿站在街边,看着那个人消失在人群里。
他几乎要放弃的那个傍晚,一个男人从暗巷里走出来,拦住了他。那个男人穿着一件旧夹克,脸色憔悴,眼睛里全是恐惧。他上下打量了林屿很久,像在确认什么。然后他凑过来,用气声说:“你在找那个弹钢琴的女人?”
林屿的心跳一下子停了。
“我知道她在哪。”那个男人说,“你跟我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第五十章 我来接你回家
她的卧室在顶层。
门是虚掩的。林屿站在门口,听见自己的心跳。他推开门。
晚星坐在床边。她没有回头。落地灯的光落在她身上,把她的影子投在地上,很长,很孤。她听见他的脚步,没有转身,只是很轻地说了一句:
“你来了。”
林屿站在门口。他忽然觉得自己走了一千里的路,就是为了听这一句话。
“你都知道?”他问。
“从你进庄园的那一刻。”晚星说。她的声音很平,像在说别人的事,“你换那身制服的时候,我就在楼上看着。”
林屿没有说话。
“你是来抓我的吗?”她问。
他摇头。
“是来杀我的吗?”
他摇头。摇得很用力。
晚星终于转过头来看他。她的眼睛在落地灯的光里很亮。林屿看着那双眼睛,忽然觉得心里某一处堤坝塌了。他还是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当年那个女孩——那个会把冻手指贴在他脸上、会因为弹错一个音皱鼻子的女孩。她被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可她还在。
“那你来做什么?”晚星问。
林屿往前走了一步。他的声音很哑。他说:“我来接你回家。”
晚星的肩膀抖了一下。
就一下。可林屿看见了。
她脸上那种冰封的、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从那一下开始,裂了。她的嘴唇开始抖。她想忍住,可她忍不住。她转过头去,可眼泪已经先掉下来了。大颗大颗的,砸在她黑色的裙子上,砸出一个一个深色的圆。
“回家?”她重复了一遍。她的声音在抖。“我不回去。”
“我再也不回那个笼子了。”
“林屿,你知道我在那里面过的是什么日子吗?”她转过来,眼泪还在流,可她的眼睛盯着他,像要把这些年所有的委屈都砸在他脸上。“我连翻一本书都做不到。我连说一句话都做不到。我每天趴在窗台上看太阳,看太阳从这座山挪到那座山。你对我好。你对我好得不能再好。可你知不知道,你对我越好,我越觉得自己是一只你养的宠物?”
“我是人。”她说,“林屿,我也是人。我也想出去。我也想被人欺负,被人骗,被人踩。我也想过我自己的日子。你把我护在那个山里,护得我连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出来的时候,他们踩我,我连还手都不会。”
她的声音碎了。
“你以为你在救我。”她说,“你不知道你在把我往哪条路上推。”
林屿站在那里。他从头到尾没有动。他只是听着。听着听着,他的眼泪也下来了。他这一辈子没有哭过几次。他挖了半年的地道没有哭,他在桥洞底下睡着的时候没有哭,他在地下演奏厅外面听着那些人变成鸭子的时候没有哭。可现在,他哭了。
他终于明白了。
他不是来救她的。他是那个把她推到今天这一步的人。他的爱,是笼子。他的保护,是枷锁。他以为自己在给她一个家,其实他只是给她修了一个更大的、铺着地毯的、有皮影戏的监狱。她从那个监狱里跑出来的时候,心里还揣着他给她的、对这个世界的全部想象——温柔,善良,讲道理。可这个世界不是那样的。这个世界把她的那些想象,一片一片撕碎了。
撕到最后,就变成了今天的她。
那个在高架上让一个老交警跪在地上的她。那个把满屋子的权贵变成鸭子的她。那个在地下暖房里一批一批地把鸭子变成替身的她。
是他造出来的。
林屿在晚星面前,慢慢蹲了下来。他蹲在那里,像当年他在那间老琴房里,第一次看见那只从琴凳底下探出头的、雪白的小鸭。他的肩膀在抖。他没有哭出声。他只是一遍一遍地、用气声说:
“对不起。”
“晚星。对不起。”
窗外的天,开始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