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过来的时候,系统告诉我,只要让魔尊池渊爱上我,我就能回家。
我是修仙界第一大门派玄天宗的废柴小师妹,他是杀人不见血、连正道盟主都闻风丧胆的魔尊。
为了活命,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变着法儿地对他好。他受伤我给他上药,他饿了去凡间给他买烤红薯,他被正道围攻,我毫不犹豫地替他挨了一剑。
那天在诛仙台上,正道的光芒几乎要将他的魔气打散。我扑过去,那柄淬了寒冰的真气长剑贯穿了我的左肩。鲜血喷涌而出,溅了他半张脸。
他愣住了,反手一掌震退了所有正道修士,抱着我杀出一条血路,躲进了无妄海的深渊。
他颤抖着手,用魔气一寸寸修复我的经脉,眼睛里是浓得化不开的疑惑与痛楚。他问我,声音哑得厉害:“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我看着他,强忍着剧痛,扯出一个自以为最深情的微笑:“因为我喜欢你呀。”
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因为老子要回家啊!再跟你耗下去,我这把修仙界的骨头都要被你折腾散架了!
他这个人看着凶,杀人不眨眼,其实特别好骗。我随便编两句情话,比如“你眼里的星星比满天星辰还亮”,他就能盯着我看半天,耳朵尖红得滴血,甚至还会别扭地转过头,故作冷酷地说一句“油嘴滑舌”。
后来,为了我,他把整个正道都得罪光了。正道几大门派联合绞杀,他为了保护我,单枪匹马杀上九大宗门,取回了他们镇山之宝——一颗能在最黑暗的地方也能照亮方圆的“夜明珠”。
他浑身是血,像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却小心翼翼地把那颗散发着柔和白光的珠子捧到我面前,单膝跪地。他抬头看着我,那双原本总是充满戾气的魔瞳,此刻却像是一只怕被抛弃的小狗,小心翼翼地祈求:“阿月,这是我抢来的。他们说你最喜欢这个。你……愿意做我的魔后吗?”
“叮——检测到目标人物池渊爱意值已达100%。攻略进度100%,宿主是否立即脱离?”
系统的机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
我看着他沾满鲜血的手,看着他眼底的希冀,毫不犹豫地选了“是”。
我走的时候是个晚上,他还抱着我睡觉。他的手臂圈得极紧,像是一松手我就会消失。我轻轻推了推他,用我最擅长的那种撒娇语气说:“池渊,我想吃城南的桂花糕,刚出锅的那种,热乎的。”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听见我想吃桂花糕,立刻翻身坐起来。他连外衣都没顾得上披,只穿着单薄的中衣,低头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眼神温柔得不可思议:“你乖乖等我,我马上回来。”
他前脚刚走,系统就开始倒计时。我后脚就化作一道白光,凭空消失在了这个充满魔气和血腥味的房间。连根头发丝都没给他留,更别提什么桂花糕了。
——
回到现代,我过了三天安生日子。
不用打怪,不用升级,不用装深情,不用每天提心吊胆怕自己哪句话说错被魔尊捏断脖子。我每天睡到自然醒,点外卖,吃炸鸡,喝奶茶,享受着现代科技带来的无上快乐。
直到第四天,我吃饱喝足躺在床上, 习惯性地打开了系统面板。我想看看,我离开后,那魔头是不是已经气疯了。
系统给我弹了一段影像。时间是加速的。
我走后的第一年,池渊找不到我。他把整个城南的桂花糕铺子都砸了,逼问掌柜的我去了哪里。后来他以为我是被正道的人抓了,一个人杀上九大宗门,血洗了半个修真界。正道修士死伤无数,血流成河。
他浑身是血地站在玄天宗的山门前,踩断了掌门的脊椎,癫狂地大笑。然后他回到魔宫,抱着我留下的一件旧衣服,低声说:“阿月,你别怕,我把他们都杀光了,再也没人能欺负你了。你回来好不好?”
我走后的第十年,他没有再找过我,也没有立后,没有再找任何人。偌大的魔宫空旷得像一座坟墓。他每天白天处理魔界事务,晚上就抱着我平时用的那个破枕头睡觉。那个枕头还是我用凡间的粗布缝的,看着寒酸,他却当个宝贝。
系统在旁边标注着:【目标人物已推测出宿主并非此界中人,正在尝试寻找破界之法。】
他其实是个极其聪明的人,早就猜到我不属于那个世界了。只是他不愿意相信,我对他所有的好,都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系统把时间线快进到了第五十年。
五十年后,修真界已经没人敢提“阿月”两个字,提了就会死。池渊变得更加阴郁、暴躁,他的功力深不可测,已经成了真正的天下第一。
但他疯了。
他建了一座巨大的冰宫,里面摆满了我的画像。那些画像全是他凭借记忆画的。有一张画得特别丑,眼睛都歪了,因为那天他画到一半,突然发现自己快要想不起我长什么样子了。
他在冰宫里哭得像条狗,眼泪掉在冰面上,瞬间结成冰珠。他发疯似的拿剑把自己的手心刺穿了,鲜血滴在画像上,他喃喃自语:“阿月,你长什么样来着?你别走,你别让我忘了你……”
我坐在现代的高床上,看着屏幕里那个曾经不可一世、杀人不眨眼的魔尊,像疯了一样自残,手里的炸鸡突然就不香了。
我有点心虚。我知道我渣,但我没想到这魔头是个纯爱战神啊!我只是骗他感情,他这是要命啊!
影像的最后,时间线快进到了第五十年后的某一天。
他坐在魔宫最高的屋顶上,一身黑衣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他手里捏着一个皱巴巴的烤红薯。
那个烤红薯,是他当年去凡间给我买的。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他就一直留着,放在魔气里保存,放了整整几十年,早风干成了石头一样的东西。
他咬了一口,差点崩断了牙。
然后,他突然笑了。那笑声一开始很低,后来越来越大,笑得浑身发抖,笑声里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和疯狂。
“阿月,你骗我。你说你喜欢我的。”他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他忽然抬起头,那双曾经因为我的情话红得滴血的耳朵,此刻白得透明,一点血色都没有。
他直勾勾地盯着虚空,也就是正在看屏幕的我。
画面黑屏前,屏幕上刷出一行血红色的字,是系统捕捉到的、他强行撕裂空间留下的残音:
【阿月,你以为你逃得掉吗?我这就来找你。】
——
我叫林月,现代社畜,目前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昨天我下班回家,累得半死,一开门,发现餐桌上多了一块桂花糕。
还是热的,散发着诱人的甜香。包装纸上印着“城南糕点铺”——这家店离我家足足有十公里远,而且我根本没点外卖。
我以为是我妈来看我了,还喊了两声,没人回应。我饿得前胸贴后背,没多想,把桂花糕吃了。味道出奇的好,跟记忆里修真界凡间那个味道一模一样。
但吃完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家里太安静了,平时隔壁的狗总会叫两声,今天一点声音都没有。客厅的灯忽明忽暗,空气中似乎萦绕着一股极淡的……铁锈味,或者说,血腥味。
我安慰自己是错觉,洗了个澡,早早地躲在被窝里,连手机都不敢看。
现在是凌晨一点半。
我听见客厅的冰箱门被打开了。
有人在吃东西。
“咔嚓、咔嚓……”
咀嚼声清脆而缓慢,在这寂静的深夜里被无限放大。那是我昨天吃剩的炸鸡外卖,放在冰箱里没扔。
我死死捂住嘴巴,连呼吸都不敢用力。冷汗瞬间浸透了后背。我家住在二十楼,门窗都锁得好好的,除了我,不可能有别人。
除非……那个疯批魔尊真的找来了。
“咯吱——”
我卧室的门把手,被轻轻转动了一下。
我吓得心脏骤停,整个人缩成一团。门没锁!我忘了反锁!
门开了,一阵带着阴冷气息的风吹了进来。
那人走到我的床边,停下了。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落在我隆起的被子上,像实质的刀子一样。
“阿月。”
一个低沉、沙哑,带着几分委屈,又透着让人头皮发麻的偏执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你这里的衣服,好难穿啊。”
我听见布料摩擦的窸窣声,他从被窝外面扯了扯我的被角。
“我找了你很久。”他一边说,一边伸手试图掀开我的被子,“你把我的枕头弄丢了,我睡不着。还有,那个叫手机的方块,里面为什么有那么多男人?他们是谁?你为什么对他们笑?”
我猛地想起,我手机屏保是某位男明星的照片!我刚才刷短视频的时候还对着里面的小鲜肉点赞!
被子被强行掀开,冷空气灌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我终于看清了站在我床前的人。
真的是池渊。
但他没穿魔尊那套华丽邪魅的黑金袍,也没拿他那把杀过无数人的魔剑。他穿着一件我挂在阳台上的白色宽大T恤,下面套着一条我怎么也塞不进去的紧身牛仔裤,导致牛仔裤的拉链只能拉一半,露出里面线条分明的腹肌。他那头标志性的银色长发被乱七八糟地用一根皮筋扎了起来,还有几缕散落在脸颊边。
他看起来像个误入歧途的杀马特男模,如果他手里没有捏着我半只吃剩的炸鸡腿的话。
他的眼睛依然是那种危险的暗红色,在黑暗中隐隐发光。但此刻,这双眼睛里没有嗜血,只有委屈、贪婪和近乎病态的执拗。
“阿月。”他俯下身,属于他的、那种冷冽的檀香味瞬间将我包围,“你骗我骗得好苦。”
我吞咽了一口唾沫,大脑飞速运转,试图寻找借口:“那、那个,池渊啊,你听我解释,其实我是去拯救世界了……”
“嘘。”
他伸出修长苍白的手指,按住了我的嘴唇。他的指腹冰凉,没有一丝活人的温度。
“你以前也是这么骗我的。说喜欢吃我买的烤红薯,结果我买回来,你就不见了。”他语气幽幽的,像是在诉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我知道,这往往是暴风雨前最平静的时刻。
“我找了你好久,阿月。”他慢慢凑近,鼻尖几乎要贴上我的鼻尖,“我差点把那个世界都毁了。最后我好不容易撕开了一道裂缝,顺着你的气息找过来……你居然躲在这里吃这种垃圾食品,还看别的男人。”
他瞥了一眼我的手机。
我赶紧解释:“那是我的偶像!我没看别的男人,我只看你!”
他冷哼了一声,显然不信。他直起身,把那半只炸鸡腿扔进一旁的垃圾桶,然后非常自然地,像个男主人一样,掀开被子钻了进来。
“你干什么!”我惊叫着往床角缩。
他长臂一捞,将我死死地禁锢在他怀里。这具身体比五十年前更加宽阔,充满了压迫感。他像一只终于找回了自己所有物的恶龙,把下巴搁在我的颈窝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你身上,没有桂花糕的味道了。”他闷闷地说,“只有沐浴露的味道。”
“那是现代工业的产物,大哥,你到底怎么来的?你知不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这样私闯民宅是要被抓去切片研究的!”我欲哭无泪。
“法治社会?”他嗤笑一声,手指轻轻摩挲着我的后颈,那里是人的要害,他只要轻轻一捏,我就嘎了,“在他们抓到我之前,我会先把这个地方变成我的魔宫。”
“你别乱来!”我急了,“这里不能杀人!杀人犯法的!”
他睁开眼,红瞳里闪过一丝戏谑:“我不杀人。我只杀你一个人,阿月。我要把你吃掉,这样你就再也跑不掉了。”
说着,他低下头,张开嘴,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在我的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不疼,但那种被野兽标记的感觉,让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认命地叹了口气,打又打不过,跑也跑不掉,总不能报警说有个修仙界的大魔王穿越来找我了吧。
“我想你对我负责。”他理直气壮地说,语气里甚至带着点撒娇的意味,“你撩了我,说喜欢我,还让我做你的男人。你现在想赖账?”
“那是任务!系统逼我的!”我试图讲理。
“我不管什么系统。”他收紧了手臂,眼神变得无比认真,“我只知道,你说了喜欢我。你亲了我,你摸了我的腹肌,你还看了我的身体。在魔界,看了我的身体,就得死,或者,嫁给我。”
我:“……”这哪门子的魔界规矩!
“阿月,你不要我了吗?”他见我不说话,声音立刻低了下去,像一只被遗弃的大狗,眼眶甚至开始泛红,“我找了你五十年。我每天都画画,我怕忘了你。我的手好疼,心也好疼。”
看着他这副模样,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愧疚。
这五十年,对我来说只是现代的三天,对他来说,却是漫长而绝望的一万八千多个日夜。他一个高高在上的魔尊,为了我,放弃了尊严,放弃了整个世界,甚至差点走火入魔。
“我不是不要你……”我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那银色的发丝触感极佳,像丝绸一样顺滑,“只是这里和你那个世界不一样。这里没有法术,没有魔气,你可能连个瓶盖都拧不开。”
“我拧得开。”他立刻反驳,“我刚才把那个叫冰箱的铁柜子打开了。”
“那是冰箱……算了。”
我看着他穿着我的T恤,牛仔裤拉链还敞着,一副被现代生活摧残过的狼狈模样,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他皱起眉头,有些不悦,但耳朵尖又开始泛红了。
“我笑你像个笨蛋。”我说。
“你才笨蛋。”他反驳了一句,突然凑过来,在我唇上重重地亲了一口,“你是个骗人感情的坏蛋。”
“好好好,我是坏蛋。”我彻底放弃了挣扎,反正也逃不掉了,“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躲在我家吧。我白天还要上班。”
“上班?就像你手机里那些男人那样?”他立刻警惕起来。
“那是演戏!那是假的!”我赶紧哄他,“我上班是为了赚钱,赚钱才能买好吃的。你不是喜欢吃烤红薯吗?这里的烤红薯比你们那的好吃多了,软软糯糯的,还流糖稀。”
他眼睛亮了一下,似乎被我描绘的美食打动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他说,“我要看着你,不让别人靠近你。”
“你穿成这样去?”我指了指他露出的腹肌。
他低头看了一眼,似乎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有何不可?我的身材比那些男人好多了。”
“不行!”我赶紧捂住他的衣服,“你要去,就得穿正常的衣服。”
第二天。
我请了假,带着一个身高一米八八、银发红眸、即便穿着宽大卫衣也掩盖不住一身煞气的绝世帅哥,去了商场。
为了防止被人当成拍戏的或者神经病,我给他买了一顶鸭舌帽,一副黑框墨镜,还有一个黑色的口罩。
“好闷。”他在口罩里抗议。
“忍一下,不然你会把所有人吓跑。”
他极其不适应地走在我旁边,但那紧紧牵着我的大手,却一点都没有松开。他的目光透过墨镜,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有人多看他一眼,他就会释放出一点微弱的魔气,吓得路人纷纷绕道。
买衣服的过程更是灾难。
他嫌弃卫衣不够显身材,嫌弃裤子太紧,嫌弃颜色太素。最后,我强行给他塞进了一套黑色的休闲西装。当他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整个店里的人都安静了。
宽肩窄腰,大长腿,冷白皮,加上那种生人勿近的禁欲气质,简直帅得人神共愤。
他走到我面前,微微低头,虽然戴着墨镜,但我能感觉到他在看我。
“可以吗?”他问。
“勉……勉强及格吧。”我咽了咽口水,表面镇定,内心疯狂尖叫。
他轻笑了一声,显然看出了我的言不由衷。
买完衣服,我带他去吃了商场顶楼的烤红薯。他剥开皮,露出金黄色的瓤,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我紧张地看着他。
他咀嚼了两下,愣住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我期待地问。
他看着我,突然笑了。那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么干净、那么发自内心。没有杀戮,没有疯狂,没有偏执,只有纯粹的开心。
“阿月。”他把手里的烤红薯递到我嘴边,“你吃。甜的。”
我咬了一口,确实甜。
“池渊。”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我以后不骗你了。”
他愣了一下,眼神变得柔软,像是一池融化的春水。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顶。
“我信你。”
——
故事如果到这里就结束,那这就是一个完美的HE小甜文。
但现实是,池渊在现代社会,是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
他第一次坐地铁,因为嫌弃人多,差点把整个地铁站震塌;
他第一次用微波炉,因为好奇,把微波炉给炸了;
他第一次看电视,看到有反派欺负女主角,他直接一掌把电视机打穿了,并且表示要去电视里把那个反派杀了。
我每天都在崩溃的边缘疯狂试探。
更可怕的是,他完全没有“隐私”这个概念。
我洗澡的时候,他会毫不避讳地推门进来,说“阿月,我帮你洗”;
我上班的时候,他会隐身跟在我身边,用魔识监视我。如果我男同事多跟我说一句话,第二天那个男同事的办公桌就会莫名其妙地断成两截。
我:“……”我到底造了什么孽。
不过,也有好处。
自从他来了之后,我那个喜欢压榨员工的秃头老板,某天突然诚惶诚恐地给我加了薪,并且放了我一个星期的带薪假。因为他去我公司找我时,不小心把威压露出来了一点,老板以为他是哪个黑道世家的少爷。
还有,我租的这个经常漏水漏电的老破小房子,被他强行用魔气改造了一番。现在冬暖夏凉,隔音极好,连蟑螂都不敢踏进我家门半步。
某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回到家,看到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正认真地看。
我走过去一看,是一本《好男人修炼手册》。
他抬头看着我,表情严肃:“书上说,爱一个人,要给她安全感。阿月,我以后不杀人了,你别怕我。”
我看着他,心里酸酸的,又暖暖的。
我靠进他怀里,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声。
“池渊。”
“嗯?”
“我其实……在修真界的时候,后来也有点喜欢你了。”我小声说。
他身体僵了一下,随后将我紧紧抱住,力气大得几乎要把我嵌进他的骨血里。
“我知道。”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声音带着笑意,和那种我熟悉的、偏执的满足感,“你跑不掉的,阿月。这辈子,下辈子,你都是我的。”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明天早上,我还要吃烤红薯。”
我闭上眼,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虽然这个魔尊有点疯,有点偏执,还极其缺乏现代常识。
但他跨越了五十年的时光,跨越了两个世界的壁垒,只为了来找我。
就当是,我欠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