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叫错的名字
林晚又一次叫错我的名字,是在她二十一岁的生日宴上。
来的多半是她高中同学。她喝了不少,被闺蜜苏苗扶着站起来,举着杯子说:“谢谢大家今天来。还有,”
她转过头,看向我的方向,眼睛亮得惊人。
“谢谢陈屿,三年来一直陪着我。”
满桌死寂。
筷子掉在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我叫程屿,不叫陈屿。
陈屿是她的高中男友。五年前,白血病,走了。
而我,恰好和他眉眼有六分像,名字念出来,只差一口气。
三年前我们在一起的第一晚,她喝多了,靠在我怀里仰头看我,轻声说:“陈屿,我好想你。”
我僵了很久,说,我叫程屿。
她愣了几秒,红着眼圈笑:“对不起,喝多了。”
我信了。
后来,第二次。第三次。我起初还数着,数到第七次,就数不下去了。
数这个,太疼。
我端起酒杯站起来,笑着替她圆场:“她喝多了。我程屿,替我女朋友,谢谢大家。”
气氛才重新活过来。有人干笑,有人起哄,有个女生的目光在我和林晚之间来回逡巡,像在围观一场车祸。
林晚还举着杯子,愣在原地,酒像是醒了一半。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什么也没说出来。
苏苗用力把她按回了座位。
只有我自己知道,刚才那一瞬间,我几乎是本能地,差点应了一声:
到。
你看,替身当久了,是会上瘾的。
连被叫错名字,都舍不得纠正。
怕她醒过来尴尬,怕她难过。
我舍不得她难过。
哪怕她难过的那个人,永远不可能是我。
说完,我把杯里的白酒一口闷了。
从喉咙到胃,烧出一条笔直的线。
只有烧起来,我才笑得出来。
死寂的那几秒钟里,我想起了很多事。
陈屿这个人,是她亲口告诉我的。在一起第三个月,她抱着我的胳膊,很平静地说:“我有过一个男朋友,高二那年病走了。你要是介意,现在就可以走。”
我说我不介意。
我当时是真的不介意。
后来我见过陈屿的照片,在苏苗的朋友圈里。每年12月17日,她都发,配一朵白花,一句话都不说。
照片上的少年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
巧了,我笑起来,也有一颗。
在一起半年的时候,我说头发长了,想去剪短。她在旁边剥橘子,闻言手一抖,橘子皮连着果肉扯下来一大块。
“别剪。”她抓着我的手腕,指甲掐进肉里。
我说好,不剪。
后来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碎发盖过眉骨的发型,才想起来,陈屿也是这个发型。
还有吉他。
在一起一年的时候,她说想听我弹吉他。
我说我不会。
“学嘛。”她眨眨眼,“就弹《晴天》好不好?”
我报了班,学了两个月,指尖磨出一层茧,总算能磕磕绊绊弹完整首。
弹给她听那天,她坐在窗边,听着听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当时以为,她是感动。
后来才知道,陈屿生前是他们高中吉他社的社长,拿过市里的奖。
至于每年12月17日——
这一天她会消失一整天,手机关机。前一晚她会把话交代得很清楚:“明天我要去看一个很重要的人。”
她从来不瞒我这个人是谁。
深夜她回来,眼睛肿得像桃,身上有香灰混着雨水的味道。我给她热牛奶,她捧着杯子小声说:“程屿,谢谢。”
你看,清醒的时候,她从来不会叫错。
还有大三那年,她发高烧,烧得糊涂了,攥着我的手一声一声地喊:
“陈屿,别走……陈屿,别走……”
我陪她坐到天亮。
天亮她退了烧,什么都不记得,问我眼圈怎么是黑的。
我说没事,打游戏打的。
一件一件,严丝合缝,拼成一个我用了三年才敢看清的答案。
散席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
深秋的雨,又细又冷。
苏苗喝得最凶,被她男朋友半扛着往外走。路过我身边,她忽然伸手抓住我的袖子,眼眶通红:
“程屿,我跟你说个事……”
话没说完,她男朋友冲我抱歉地笑,把她塞进了车里。
车开出去十几米,后车窗摇下来,她探出半个身子,朝我喊:
“程屿!她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看你的眼神,像见了鬼!”
雨声很大,她的嗓子劈了叉。
像一句醉话。
又像一句憋了三年、终于没憋住的话。
我把喝醉的林晚送回她租的房子。一路上,伞在她手里。
她个子矮,举着伞,整把往我这边歪。她自己半边肩膀淋在雨里,湿透的布料贴在皮肤上,颜色深得像一块疤。
“把伞打正。”我说。
“没事,”她仰起脸,睫毛上挂着雨星子,笑得没心没肺,“淋不着你就行。”
我心口淤了一晚上的东西,莫名其妙就散了一半。
你看,就这么点好,我就能当个宝。
三年了,她从不让我淋一滴雨。我一直以为,这是爱。
直到很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习惯是从哪儿来的。
到家把她放上床,她抓着我的袖子不撒手,眼泪一颗一颗往下砸。
“程屿,你别生气。”她说,“你别不要我。”
我蹲在床边看她。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叫错名字的是她,吓得发抖的也是她。
后半夜她迷迷糊糊,又说了句对不起。
没有名字。
我竟然松了口气。
你看我多可悲,连她的道歉,我都分不清是道歉给谁的。
我走出楼道,雨还没停。
苏苗那句话,在我脑子里过了几百遍。
像见了鬼。
大一迎新那天,她站在人群外面,看见我的第一眼,脸色白得吓人。
我当时以为,她是中暑。
一个人得把另一个人在心里埋得多深,才会在看见一张相似的脸时:
像见了鬼?
我扶着小区门口的树,在雨里站了很久,忽然就想通了所有事。
所以她不许我剪头发。
所以她要我学《晴天》。
所以每年12月17日,她会消失一整天。
所以在她心里,我从来就不是程屿。
我是陈屿留在人间的遗物。
她舍不得烧,舍不得埋,也舍不得放手的一件遗物。
雨越下越大。
我二十一岁,站在深秋的雨里,第一次把一件事看得清清楚楚:
我爱了三年的人,从头到尾,可能都没有爱过我。
她只是借着我这副身体,给一个死人续命。
那晚我在楼下站到十二点。
伞在我手里。
我没有撑。
这三年,我第一次淋了雨。
然后,做了一个决定。
第二章 像见了鬼
生日宴之后的那个星期,我过得像个人质。
我没有质问她。人给自己找绝望的证据的时候,格外有耐心。
我决定等到12月17号。等到那一天,她一定会再犯一次。
我要一个现行。
等的日子太长,我只好把这三年,从头到尾又放了一遍。像看一部自己主演的电影,字幕里全是别人的名字。
我们学校在江城。大一报到那天,人山人海,我扛着行李和吉他箱排队。吉他是我高中死皮赖脸留下的,三年没怎么碰过。
我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白得吓人。
她站在人群外面,扶着栏杆,像随时要倒下去。我还递了瓶水过去。
她没接。她转身跑了,跑得像身后有鬼。
后来我想,她躲的大概不是水,是我这张脸。
真正认识,是那年十一月底。江城下了入冬第一场雨,我被堵在图书馆门口。旁边站着个女生,撑着一把旧伞。
伞很旧。第三根伞骨缠着黑胶布。
她说:“顺路吗?我送你。”
一路走回宿舍区,那把伞整个歪向我这边。她半边肩膀淋在雨里。
后来的三年,每一次一起打伞,她都是这样。我一直以为是习惯。那天站在雨里,我才第一次认真想:
谁的习惯。谁教的。
我追她,说不上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她看我的眼神,像认识我很久了。
谁不喜欢被人认识很久呢。
我在图书馆跟她表白,是12月16号。手心全是汗。我说,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
她当场就哭了。
我以为是感动。
她说,18号给你答复。
我煎熬了两天。18号晚上,她把奶茶的吸管咬扁,说:“好。”
从此12月18号,成了我们的纪念日。
在一起第三个月,她抱着我的胳膊,很平静地告诉我,她有过一个男朋友,高二那年病走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她答应我的前一天,12月17号,是那个人的忌日。
那天她答应我的时候,眼睛是肿的。我一直以为她是害羞哭过。
你看,我连这个,都替她找好了理由。
那三年是真的好。
每个周五她都来看我打球,带两盒草莓牛奶,两盒都塞给我。她说男生打球费水分,草莓牛奶是她喝过最便宜的甜。
三年,一百多个周五。我一次都没想过要给她带什么。
她爱吃橘子。手笨,剥不好,皮总是连着果肉撕下来一大块。剥完她自己先笑,说手滑,然后把剥得最完整的那瓣,塞进我嘴里。
其实,我不是没想过问。
发烧那晚之后,有段时间我半夜总醒。她睡在旁边,呼吸很轻。我盯着天花板,把那句话在嘴里过了一遍又一遍:
你叫我的时候,在想谁?
问不出口。
不是怕她答。是怕她答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看一个外人。
大二冬天,她喝了点酒,忽然说:“程屿,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座城,”
讲到一半,她停了。杯子转了半圈,她低着头,等我。
我说:“不用讲。你的以前我不要,我只要你的以后。”
她看了我很久很久,说:“好。”
后半夜,我听见浴室的水声底下,压着哭声。
第二天,谁也没提。
你看,她的嘴张过。是我的手,把那扇门推上的。
大四上学期,我偷偷去了四趟金店,定了一枚素圈,刻了字。店里说12月18号提货。
我打算三周年那天给她。
这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
十一月中,她说去洗澡,手机在桌上亮了一下。
每日提醒,只有一行字:
告诉他,还有33天。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告诉他。告诉谁?
12月17号快到了。她是连去看一个死人,都要倒数的人。
那晚她睡了以后,我又说了一次,面试要剪头发。
这次她没拦我。她说了一个“好”字,就进了浴室。
水声底下,我听见她哭了。
我坐在沙发上想:连陈屿的发型都舍不得,爱得多深啊。
后来听说,生日宴那晚之后,高中同学群炸了。有人说她深情,有人说我可怜。
我两种都不是。我是个道具。
12月16号晚上,她抱我抱得很紧,说:“程屿,明天晚上,不管听到什么,你等我回来,好不好?”
我说好。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拥抱。
第三章 12月17日
她走得比天亮还早。
旧伞,帆布包,素色外套。她以为我在睡。
我请了假,隔着半条街跟她上了城际大巴。两个小时,到临川。
雨从上车下到下车。山上的陵园没有人,只有香灰被雨水泡开的味道。
我躲在柏树后面。
她蹲在墓碑前,用手帕一寸一寸擦碑上的照片。摆上白菊。剥了两个橘子,掰成瓣,整整齐齐码在碑前。
她把那把旧伞横放在膝盖上,像抱着一件乐器。
雨那么大,她一次都没撑开。
风把她的声音撕成一片一片,送到我耳朵里:
“五年了。”
“我把伞带来了。你看,还没坏。”
“就是你说让我去找的那个人……我找到了。在一起三年了。他对我很好。他吉他学得慢,弹《晴天》还是跑调,”
她跟死人汇报,说我跑调。
我站在柏树后面,指甲掐进树皮里。
“明天,我把一切都告诉他。”
“要是他不原谅我……伞还给他,人也……”
风声吞掉了后半句。
“陈屿,对不起。我还是忘不掉——”
雨声盖过去,我什么都没听清。
很久,她说:“还有一天。”
我在山上站到腿麻,先走了。
傍晚,她回到出租屋,摸黑开门,看见我坐在黑暗里。
“今天,”我说,“我去了。”
她手里的伞,“啪”地掉在地上。
我把三年一件一件摆出来,冷静得像宣读判决书。
“第一晚。生日宴。头发。吉他。发烧。倒计时。还有今天,墓园。”
她的脸白得像纸。半天,她说:
“程屿,我问你最后一件事。”
“你是不是——有什么不记得了?”
我笑了。我那天居然还笑得出来。
“记得什么?记得我给一个死人,当了三年替身吗?”
她往后退了一步,撞在门框上,再没说话。
过了很久,她说:“好。”
“林晚,我成全你。他还在临川等你。这次,别再找错了。”
我往外走。她说:“伞,”
“烧给他吧。”
外面在下雨。我走出楼道,走出二十米,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她追下来,举着那把旧伞,整个罩在我头顶。她的半边肩膀,又湿透了。
“程屿,伞拿着。伞,”
“留给该收的人。”
我掰开她的手,走进雨里。
走出很远,我回了一次头。
她还站在原地,举着伞。伞底下没有人。她举着伞,在给一段空气遮雨。
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疯的画面。
晚上23点47分,手机震了一下。
明天下午四点,图书馆门口。我把一切都告诉你。最后一次。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关了机。
第二天,我剪了头发。三年了,第一次觉得后颈的风这么冷。
下午,金店打来电话,说定制的东西到了,今天最后一天。第三次的时候,我按了挂断。
那个下午我在网吧。我赢了很多局。
我一局都想不起来。
那是我最后一次收到林晚的消息。
第四章 两年后
两年,江城下了大概两百场雨。
我爸的债清了。我毕了业,进了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工牌照片上是短发。后来头发懒得剪,又慢慢长了回来。
我没找过她。一次都没有。
12月16号晚上,苏苗给我发消息:明天有空吗?我有东西要给你。林晚托付的。
我们在咖啡馆见面。苏苗瘦了一圈,把一个箱子推过来,先开口:
“她大四下学期退了学。退学之后也没走,在江城又待了两年。上上个星期,从高铁站走的。”
“盒子她一年前就放我这儿了。她说,要是两年了他一次都没回来找过我,就给他。”
她看着我:“程屿,这两年你一次都没回来找过她。这个条件,是你自己一天一天攒齐的。”
我说不出话。
“你那年在雨里,肯定问了自己一百遍‘为什么不说’。我告诉你为什么。”苏苗的手在抖,“她不许任何人说。她说这个故事要她亲口讲,一页一页翻给你看。”
“分手第二天下午四点到十点,她背着六年的日记和一把伞,站在图书馆门口。保安来赶人,她说,再等等,他记性一向不好。”
“同一时刻,你在两百米外的网吧,打游戏。”
我站起来又坐下,胃里一阵翻涌。
“她去哪儿了?”
“我知道。”苏苗拎起包,“但你杀了我也不会说。这是她求我的唯一一件事。她走的时候在安检口回头笑了一下,我认识她八年,那是她笑得最好看的一次。”
走到门口,她停住,背对着我:
“还有件事。生日宴那晚,我从车窗里喊的那句,不是醉话。是我故意的。她不让我说,我憋了三年,那晚两瓶酒下去,没憋住。”
“要怪,怪我。”
她推门走了。门上的风铃响了很久。
箱子最上面,是一把伞。
第三根伞骨,缠着黑胶布。
她背了三年的那把。我在她楼下让她“烧给陈屿”的那把。
伞底下压着一个本子。蓝色封皮,边角磨圆了。
高一·开学
「今天发新课本。前排的男生叫程屿。和吉他社陈屿社长的名字,念出来一模一样。重名的人那么多。偏偏是这两个。」
高一·秋
「程屿又睡了一整个晚自习。他校服袖口磨破了,用别针别着。我妈说,这种人家,日子不好过。」
高一·冬,元旦前夜
「明天元旦晚会,程屿代表我们班出节目,弹吉他。全班的赌注是他撑不过三十秒。」
高一·元旦
「他弹的《晴天》跑调跑出天际,全楼都在笑。可是他手抖成那样,从头到尾一个音都没有停。我鼓掌鼓得手疼。他大概以为我在起哄。散场我就去报了吉他社。我想学会这首歌。」
我想起来了。
那把吉他是问隔壁班阿彪借的。还回去的时候断了一根弦,我赔了三十块钱。
她记得的是鼓掌。我记得的是赔钱。
我们记住的同一天,根本不是同一天。
高一·三月十七,大雨
「没带伞,妈妈加班。校门口,程屿把伞塞给我:拿着,我家近。我喊明天怎么还你,他已经跑进雨里了。白校服透了,贴在背上。伞有点旧,第三根伞骨是歪的。可是他把它给了我。」
高一·三月十八
「他的座位空着。第三节课,班主任说程屿转学了,他爸来办的手续,走得急。伞没还掉。我把它收进柜子最里层。」
我的手开始抖。
3月17号。我家。
那天我爸的担保爆了,讨债的人往门上泼了红漆。我妈把家里最后的现金缝进外套夹层。
我为什么说“我家近”?
因为我们家当天夜里就要跑。我怕她多问。
第二天,我就不在那座城市了。
那把伞不是我没要回来。是这世上,再没有一个地方让我去要。
高二·十二月十七,大雨
「陈屿下午三点二十走的。最后他让所有人出去,只留我。他说:林晚,去找程屿。答应我。我答应了。他还说,喜欢我是他这辈子最不亏的一笔买卖。护士把床头的合照给了我。他笑着,露一颗虎牙。老天爷是不是嫌我不够惨,连虎牙都一样。」
原来12月17号,她不是去赴约。
她是去还债。
大一·冬
「他表白了。他说,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程屿,我们同班一年。我坐在你左前方第三排。你借过我半块橡皮。我说,我也觉得你眼熟。我没撒谎。我眼熟了你六年。」
「在一起第一晚,我喝多了,靠在他怀里叫了陈屿。他僵了很久,说,我叫程屿。……我知道。我都知道。陈屿,你为什么连名字都要留得这么像。你是不是怕我忘了他。」
我合上本子,去倒了杯水。
水没喝,凉透了,我又坐回来,接着翻。
大二·春
「他给我弹《晴天》了。弹得比原唱还好。可我哭得一塌糊涂。五年了,这首歌从他的手里,绕回我的耳朵。他以为我是感动。好吧,也算。」
大二·冬
「我起了个头:从前有座城。他没让讲。也好,那座城太长了,六年。其实是怕讲完,他只回我一个字:哦。」
她怕的那个“哦”,我没说。
我说的是:你的以前我不要。
比“哦”还狠。
大三·冬
「我发烧那晚叫了一夜陈屿。天亮他说他打了通宵游戏。他根本不玩游戏。我们俩,一人揣一句假话,过了三年。」
大四·生日那天
「又叫错了,当着所有人。我在心里对陈屿说:看到了吗,这就是我找的人。可我嘴上说出来的,是你的名字。我是不是有病。对,我有病。我一幸福,就想起病床。一想起病床,就想起我答应你的事。我管不住舌头,就像管不住心跳。」
看到这页,我停了很久。
她管不住舌头。我问不出口。
这三年,是我们俩一起,把那句话埋死的。
大四·冬
「还有33天。他今天问我,冬天想不想去北方看雪。想。想和他把六年欠的,都补上。」
我停在这一页,拿笔算了一下。
她写“还有33天”的那天,是11月15号。往后数33天:
是12月18号。
不是17号。
她数的是18号。我们的三周年。她数着日子,要把六年一页一页讲给我听。
我在12月17号的晚上,把这一切掐灭了。
差一天。
差一天。差一天。
十二月十六
「明天去临川,最后一次。把伞带上,跟陈屿说清楚。回来,把六年都给程屿。还有1天。」
十二月十七夜,大雨
「他说他是替身。程屿,从头到尾,替身只有一个,是我。是我拿别人的体温,焐了没有你的那三年。他说,伞烧给陈屿吧。程屿,这把伞的主人,是你。你让我烧的,是你自己的十六岁。我抱着伞在雨里差点笑出声,笑着笑着,就只剩下哭了。伞没还成。那就记着吧,我十六岁那年,欠你一场雨。」
日记到这里,空了两年。
最后一页只有一行:
「两年到了。这次换我先走。程屿,再见。」
十六岁那年,我不辞而别,把一座城留给她。
二十三岁这年,她不辞而别,把一座城留给我。
扯平了。
箱子最底下,有一封信。
程屿:
苏苗会把这个盒子给你。她非要给,我拦不住她,就像当年,我拦不住你淋雨。
先说生日那天。我不是把你当成了他。我每年在墓前都跟陈屿汇报:这三年他陪着我,他对我很好。那天喝多了,我把汇报念成了致辞。对不起,三个字我练了三年,还是说砸了。
你肯定想问,既然爱的人是你,为什么醉酒叫的总是他的名字。程屿,人一幸福,我就想起病床。一想起病床,就想起我答应过他的事。他躺在那儿的时候说:别把我当罪过。可我管不住舌头,就像管不住心跳。
再说倒计时。
你等的是17号。我数的是18号。
那个数字数的是12月18号,我们的三周年。“告诉他”三个字后面的话,有六年那么长,屏幕写不下。你把18号看成了17号,把“告诉他”看成了另一座墓碑。其实那天你只要问我一句,随便一句。可你说,替身。
现在我替你把那句问话补上:程屿,高一(1)班,左前方第三排,坐着一个女生。元旦晚会你跑调的时候,鼓掌鼓得最响的是她。三月那场大雨,把伞塞进她手里的人,是你。
你说过你家近。后来我打听过。你家在河西,骑车二十分钟;而那天夜里,你们家的卡车往东开了四十分钟。
程屿,你撒谎的样子,一点都不高明。
还有大二那个冬夜。我说要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有座城。你没让我讲。你要我的以后。可是程屿,那座城里有你的十六岁,有我的十六岁。没有那座城,哪来的以后。不过也怪我。你把门关上的时候,我没有敲第二下。我这个人,从前就这样,喜欢把话省着,省到最后,就没人听了。
为什么瞒你三年?因为我怕。说出口,我就在你面前变成一个疯子,一个跟着你跨了半个省、瞒着一个死人的名字、偷偷爱了你六年的疯子。你要是不记得我,我的六年就成了笑话。更要命的是,你会愧疚。你会因为不记得一把伞,愧疚到疯。你连淋雨都要替别人着想,我舍不得。
所以我等一个日子。等一个看起来圆满的、不会吓到你的日子。我等到了12月17号晚上。
差一天。
这两年,第一年冬天我见过你一次。你剪了头发,过马路,走得很快。你看起来轻了很多。我想,好,这样就不亏。
每周五我去后街的便利店,两盒草莓牛奶,一盒是给你留的。两年,一百零三个周五,我去了九十七次。最后那盒放在冰柜最下面。它要是过期了,就过期了吧。谁的什么东西,不过期呢。
最后,两件事。
一,不能怪你。十六岁的你没有义务记住一把伞。要怪就怪我,把一场雨,记成了半辈子。
二,以后每年12月17号,替我去看看陈屿。别带花,带橘子。我每年站在墓碑左边,右边一直空着,本来是留给你的。以后你去,站哪边都行。
不用来找我,也不用回信。江城雨多,买把好点的伞,算了,你有。
那把旧伞还你。第三根伞骨是断的,风大别撑。
就当,十六岁欠你的那场雨,今天还清了。
祝你,天天晴。
林晚
信纸最后还有一行小字,划掉又没划干净:
“元旦晚会那次《晴天》,不是你最难听的一次,是你最好的一次。因为台下只有我一个人,是真的想听完。”
我捏着信,在桌前坐到后半夜。
12月18号。她数着那个日子,想在那一天把六年讲给我听。
我也数着那个日子,想在那一天把余生签给她。
一个没等到,一个没敢去。
这世上最好的日子,就这样被我们两个人,弄丢了。
我把信折回去。折了三回,才对上原来的折痕。
手指一直在抖。不是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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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市气象台】冬季台风“百合”红色预警,史上首次,请市民勿外出:
我抓起那把伞,冲进了风里。
第五章 雨还在下
台风是在傍晚登陆的。
我先去了她租的那栋楼。窗户全黑,门上贴着招租。楼下奶茶店的阿姨探出头:“找林晚啊?搬走啦。走之前把阳台的花都送人了,一盆都没带。”
我去了后街的便利店。
冰柜最下面,草莓牛奶的位置,空着。
“那个女生啊,”店员想了想,“每周五都来,两盒,坐窗边喝一盒。上上个周五是最后一次,她多买了一盒,让我冰着,说要是哪天有个高个子来问起她,就给他。”
“后来呢。”
“放不住啊。牛奶,一个星期就过期了。”店员挠挠头,“前天我扔了。对不起啊,我不知道她真有人等。”
我说没事。
我拿了两盒草莓牛奶,都付了钱。一盒揣进怀里,一盒放回冰柜最下面。
她留了两年。从今天起,换我留。
然后我去了图书馆。
台风把整座城市摁在地上摩擦。雨不是落下来的,是横着砸过来的。
图书馆早就闭馆了,卷帘门放到底。台阶上方的雨棚,漏着风。
我在她两年前站过的位置,撑开了那把伞。
风一掀,伞翻了。第三根伞骨的胶布“啪”地崩开,断了。
我把伞骨掰回来。风再掀,再断。
最后那根断骨扎破伞面,整个伞塌下去,像一只断了翅膀的鸟。
十六岁那年他递出去的伞,二十三岁这年,断在我手里。
我抱着那把伞的骨架,在台阶上坐了一夜。
后半夜,保安拿手电照过来,吼:“台风天不要命了?”
我说:“再等等。”
“她记性,一向不好。”
保安骂了句疯子,走了。
天亮的时候,台风过境。
江城放了晴。晴得不像话,整片天蓝得像刚洗过的刀口。
台风过后的第一个上午,我去了金店。
单子在钱包里躺了两年,边角磨得起了毛。老板娘翻了半天账本,抬头看我:“哟,是你啊。我们都以为你不来了。”
戒指从柜台底下取出来。素圈,内侧刻着字:12月18日。
两年了,一个字都没变。
当天下午,我去了临川。
橘子,和那把断了的伞。
墓碑上的少年笑着,露出一颗虎牙。
“陈屿,你好。我叫程屿。”我说,“占了你名字六年的便宜,今天来还利息。”
我把橘子掰成瓣,摆在碑前。剥的时候手一抖,皮连着果肉,撕下来一大块。
她剥橘子,也总是这样。
“她让我别带你花。她什么都没瞒你,就是什么都没说。你们家林晚,就这样。”
“谢谢你让我去找她。”
“也对不起。你让我们别把你当罪过,我把她钉在罪人的位置上,钉了三年,又钉了两年。”
我坐在墓碑前的台阶上,把那首歌唱完了。
跑调的。三个和弦,我一个都没记准。
“跑调了,你别笑。当年我跑调,是她在台下给我鼓的掌。今天换一换,我给你鼓。”
我在空无一人的墓园里鼓掌。掌声散得很慢。
陈屿走之前留下一句话。
林晚为这句话,爱了我六年,又等了我两年。
而我呢,我连自己欠了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知道了。利息是往后每一个周五,两盒草莓牛奶,一盒没人喝。
口袋里还有那枚戒指。今天上午刚取的。刻的字没变:12月18日。
我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
我站到了墓碑右边。
右边空着的那个位置。左边也空着,那是她的。
以后每年12月17号,橘子,我来带。左边的位置,我给她留着。
这一等没有倒计时。
这一次,轮到我等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