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红盖头
大靖天启三年,秋。京城往雁回关的官道上,吹了三天三夜的黄沙。迎亲的队伍走了大半日,唢呐吹得蔫蔫的,抬轿的轿夫脚都抬不动了,领头的管事擦着汗骂:“快点走!误了皇子殿下的吉时,你们都得掉脑袋!”
轿子里坐着今天的新娘子,是镇国将军的独女沈明珠,要嫁的,是当今圣上的七皇子萧珩——据说这位七皇子文韬武略,是储君的不二人选,这场婚事成了京里人人称羡的好姻缘。可此刻红盖头下的沈明珠,手里攥着一把锋利的短刀,指节都捏白了。
镇国将军战死边关,沈家被安了通敌的罪名,满门抄斩,就剩她这么个独女。圣上开恩,把她赐给萧珩做侧妃,说是恩典,其实是把她这个罪臣之女捏在手里,拿捏镇国将军旧部。沈明珠不是傻子,她爹临终前说,让她去找黑风寨的大当家,那是爹当年救过的山贼,会帮她翻案。
轿夫刚停下来歇脚,远处就传来了马蹄声,混着粗哑的喊杀声:“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新娘子!”
管事吓得魂都飞了,喊着“护轿”,可那些官兵哪见过黑风寨的土匪,不到半刻就散了。沈明珠听见马蹄停在轿帘外,一个清亮又带着点糙的男声说:“轿子里的新娘子,跟爷走,保你吃香的喝辣的,比嫁那个病秧子皇子强。”
沈明珠攥着短刀,一把掀开轿帘,跳了出去。黄沙里站着个穿玄色短打、骑红马的女人,束着高马尾,脸上沾了点灰,眼睛亮得像刀,手里拎着一把银枪,看见她掀帘子,愣了一下:“哟,胆子不小,还自己出来了。”
“你就是黑风寨的人?”沈明珠攥着刀,声音没抖,“我爹沈毅,让我找你们大当家。”
那女人眼睛更亮了,扔了缰绳跳下来,伸手就去抓她的手腕:“原来你就是沈叔的女儿!我就是黑风寨大当家,姜回。走,跟我回寨,今天正好,抢了皇子的婚,回去给你摆酒接风!”
姜回的手粗粝又有力,攥着沈明珠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的红马上,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抖缰绳,红马嘶鸣一声,转身就往黑风山跑。沈明珠坐在她身前,能听见身后姜回沉稳的心跳,闻见她身上淡淡的硝烟和松烟味,风吹起她的红盖头,落在黄沙里,沈明珠伸手把短刀别回腰里,抓住了姜回拽着缰绳的手。
“抓稳了,前面要爬坡了。”姜回低头,在她耳边说,热气吹得沈明珠耳朵痒,她嗯了一声,抓得更紧了。
身后的迎亲队伍早就没了影,黄沙卷着落日,把一高一矮两个身影,一匹红马,拉得长长的。姜回摸着怀里沈明珠软乎乎的腰,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她找了沈叔的女儿三年,没想到今天居然撞上门来,还是抢婚抢来的,有趣。
沈明珠靠在姜回怀里,看着远处越来越近的黑风山,心里压了三个月的石头,终于落了一点。她爹说姜回是可信的,那她就跟着这个土匪,等着翻案的那天,等着给沈家满门报仇。
到了黑风寨门口,喽啰们都凑过来喊:“大当家,真抢着新娘子了!”“还是镇国将军的女儿,比画上还好看!”
姜回把沈明珠抱下马,手一叉腰,哈哈大笑:“老子不仅抢了,这是老子请回来的贵客!今天杀三头牛,摆二十桌酒,全寨上下不醉不归!”
众人欢呼起来,沈明珠站在寨门口,看着满山的火把,看着姜回挺直的背影,轻轻抿了抿嘴,跟着她走了进去。红马拴在拴马桩上,低头啃着青草,风卷着酒香飘过来,沈明珠知道,她的人生,从抢婚这一天,彻底不一样了。
2 山寨里
黑风寨不比京城将军府,没有雕花拔步床,没有绫罗绸缎,连吃饭都是大陶碗装着,蹲在院子里吃。沈明珠第一天住进去,姜回把自己住的主屋让给她,自己搬去旁边的偏房,还腆着脸笑:“我这屋子暖,有热炕,你一个娇小姐,肯定冻不着。要是怕黑,喊我一声,我立马过来。”
沈明珠看着她一脸坦荡,脸上有点热,摇头说:“不用,我不怕。”
她从小在将军府长大,跟着爹学过骑马射箭,不是那种娇弱的小姐,可黑风寨的日子,还是比她想的要难。第一天早上起来,她跟着去练箭,手都拉不开弓,姜回站在她身后,从背后圈着她的手,帮她把弓拉开:“沉下心,气沉丹田,盯着靶心,放。”
箭飞出去,正中靶心。姜回的气息喷在她颈侧,沈明珠的耳朵一下子红了,手都抖了一下,弓差点掉在地上。姜回没察觉,还拍着她的肩膀夸:“不错啊,沈叔的女儿,就是有悟性!”
那天晚上下了秋雨,山里冷得厉害,沈明珠的热炕烧得旺,可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满门被杀的那天,血顺着门槛流出来,染了她的鞋,她猛地坐起来,喘着粗气,额头上全是汗。
门被轻轻敲了敲,姜回的声音传进来:“明珠,你没睡吧?我听见你动静了。”
沈明珠赶紧擦了擦汗,开门让她进来。姜回手里拿着一件厚披风,还有一包炒栗子,看见她脸色发白,皱了皱眉:“又想沈叔他们了?”
沈明珠点头,眼泪忍不住掉下来:“我总梦见他们,梦见我爹喊我,说冷。”
姜回把披风给她披上,拉着她坐在热炕头,剥了一颗炒栗子塞她嘴里:“吃点甜的,就不苦了。我刚来黑风寨的时候,我爹娘被官兵杀了,我也天天梦见,后来吃了老大一包炒栗子,就好多了。”他伸手,轻轻拍着沈明珠的背,像哄小孩子一样,“别怕,有我呢,咱们迟早杀回京城,给沈家翻案,给沈叔报仇。”
沈明珠靠在她肩膀上,吃着甜甜的炒栗子,眼泪打湿了姜回的衣服。姜回也不躲,就任由她哭,手一直轻轻拍着她的背。屋外雨打梧桐,屋里热炕暖乎乎的,栗子香混着姜回身上的松烟味,沈明珠哭着哭着,就困了,歪在她怀里睡着了。
第二天醒过来,沈明珠发现自己躺在热炕上,盖着姜回的厚被子,姜回不在屋里,桌子上放着温热的小米粥,还有一碟咸菜。她走出去,看见姜回正在院子里练枪,银枪舞得密不透风,晨光落在她身上,肌肉线条利落,汗顺着下巴往下滴,落在土地上,砸出小小的坑。
姜回收了枪,看见她出来,擦了擦汗笑:“醒了?快喝粥,凉了就不好喝了,我让伙房给你煮的,放了糖。”
沈明珠端着粥,喝了一口,甜丝丝的,暖到肚子里。她看着姜回,小声说:“昨天晚上,谢谢你。”
“跟我客气什么。”姜回走过来,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是沈叔的女儿,就是我姜回的妹妹,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沈明珠的心轻轻颤了一下,低下头喝粥,没说话。她一开始以为姜回是个粗野的土匪,可相处下来才知道,他心细得很。他怕她冷,把主屋让给她;知道她吃不惯粗粮,每天让伙房给她留着细米;她练箭磨破了手,姜回连夜给她做了皮护腕,针脚有点歪,可戴在手上,暖得很。
这天沈明珠跟着姜回去下山劫粮,劫的是官府给雁回关送的军粮。官兵早有埋伏,箭雨像雨点一样射过来,沈明珠刚拉弓,一支箭就对着她心口飞过来,她愣在原地,都忘了躲。
姜回看见,想都没想就扑过来,把她压在身下,箭狠狠扎进了姜回的肩膀。血一下子渗了出来,染透了玄色的短打。沈明珠吓得魂都飞了,抱着他喊:“姜回!姜回你怎么样!”
姜回咬着牙,把箭拔出来,扔在地上,捂着肩膀说:“喊什么,没事,一点小伤。兄弟们,跟我杀出去!”他挥着银枪,冲在前面,血顺着胳膊往下流,却一点都不退,愣是带着兄弟们把粮劫了,杀回了黑风山。
回到寨里,沈明珠给他包扎伤口,手一直抖,线都穿不上。姜回看着她,笑着说:“别怕,死不了,我命硬着呢,好几回都没打死,这点小伤算什么。”
“都流血了!”沈明珠红着眼睛,把纱布缠紧,“你为什么要扑过来?那箭是对着我的,你让我挡就是了,你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姜回看着她红眼睛,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伸手擦了擦她的眼泪:“傻丫头,我答应沈叔要护着你,我要是让你伤了一根头发,我怎么去地下见他?再说了,我是大当家,保护你不是应该的吗?”
沈明珠看着她,眼泪掉得更凶了,一头撞进她怀里,抱着她的腰,小声哭:“你别死,你要是死了,我就没人帮我了……”
姜回的身子僵了一下,慢慢伸手,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我不死,我活着陪你回京城,陪你翻案,陪你过一辈子,好不好?”
沈明珠在她怀里点头,把脸埋得更深了。她心里知道,从这一刻起,这个土匪,已经不是只是她的依靠了。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喜欢他护着她的时候,那种踏实的感觉。
那天晚上,沈明珠没有回主屋,她抱着枕头,敲开了姜回偏房的门。姜回刚换了药,看见她抱着枕头,愣了:“怎么了?睡不着?”
“我……我怕你晚上发烧,没人照顾。”沈明珠低着头,小声说,“我睡你地上就行。”
姜回笑了,把被子往里面挪了挪:“地上冷,上来睡,我这炕大,够睡两个人。”
沈明珠红着脸,爬上去,躺在姜回身边。炕暖乎乎的,姜回身上的体温传过来,沈明珠的心跳得快极了,躺着躺着,姜回的手不小心搭在她腰上,她没躲开,往她身边靠了靠,找到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睡着了。
这一夜,没有噩梦,只有身边沉稳的心跳,和暖乎乎的体温。沈明珠想,就算一辈子待在黑风寨,好像也不错。
3 皇子找上门
沈明珠在黑风寨待了三个月,渐渐习惯了山寨的日子。每天早上跟着姜回练箭练枪,下午帮着伙房做饭,晚上和姜回一起坐在屋顶看星星,日子过得平静又踏实。她几乎要忘了,京城还有个等着她的七皇子萧珩,忘了沈家的血海深仇,可她没忘,萧珩也没忘。
这天早上,山寨门口来了个穿青衣的使者,说是七皇子萧珩派来的,要见大当家。姜回坐在聚义厅上,翘着二郎腿,对着底下喊:“让他进来。”
使者进来,对着姜回作了个揖,说:“七皇子让我带话,沈明珠是七皇子明媒正娶的侧妃,只要黑风寨把人送回去,七皇子愿意既往不咎,还会给黑风寨拨粮拨钱,保各位衣食无忧。要是不然,朝廷大军马上就来踏平黑风山。”
姜回听完,哈哈笑了,拍着桌子说:“回去告诉你家主子,沈明珠现在是我黑风寨的人,想要她,让萧珩自己来拿。至于大军,我姜回等着,来了我就杀他个片甲不留!”
使者吓得脸都白了,屁滚尿流地跑了。沈明珠站在姜回身边,皱着眉说:“萧珩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说不定真的会派兵来。”
“来就来,怕他不成?”姜回捏了捏她的手,“我黑风寨易守难攻,他的兵上来,我就让他有来无回。再说了,我不会把你交出去的,你放心。”
沈明珠看着她,心里暖,可也有点担心。她知道萧珩的本事,他手里握着实权,真要派兵来,黑风寨挡不住。当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姜回看出她有心事,拉着她去屋顶看星星,给她剥瓜子:“是不是怕了?怕了我就送你去北边躲躲,等风头过了再接你回来。”
“我不走。”沈明珠摇头,靠在他肩膀上,“要走一起走,我不躲,我也不会拖累你。”
姜回转头,在月光下看着沈明珠的脸,皮肤白白的,眼睛亮亮的,忍不住伸手,碰了碰她的脸颊:“傻丫头,我什么时候说你拖累我了?我就是喜欢你在这儿,你在,我这寨子才像个家。”
沈明珠的心一下子跳得快了,她抬头,看着姜回的眼睛,轻声说:“姜回,我喜欢你。”
姜回愣了,手里的瓜子都掉在了地上,他看着沈明珠,半天没说出话。沈明珠看着他不说话,心里慌了,刚要开口说“我开玩笑的”,姜回就伸手,把她抱进怀里,声音有点抖:“明珠,你说真的?我……我是个土匪,,你……”
“我不管你是土匪还是什么人,我就是喜欢你。”沈明珠抱着她的腰,把脸贴在他胸口,听着他快得离谱的心跳,“从你替我挡箭那天起,我就喜欢你了。我知道这样不对,可我控制不住。”
姜回抱着她,收紧了手臂,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没什么不对的,我也喜欢你,从第一次看见你掀轿帘,眼睛亮亮的样子,我就喜欢你了。我怕你不喜欢我,怕你把我当哥哥,所以一直不敢说。”
沈明珠抬起头,看着姜回,笑了,眼泪都笑出来了。姜回低头,慢慢凑近,吻住了她的唇。很轻,很软,带着炒瓜子的香味,风刮过屋顶,星星在天上眨着眼睛,两个影子紧紧贴在一起,分不开了。
确定心意之后,日子更甜了。姜回把所有的好东西都给沈明珠,打猎打了野兔子,先给沈明珠吃;摘了野果子,挑最甜的给她;晚上睡觉,沈明珠窝在他怀里,她一夜都不动,就怕吵醒她。寨里的兄弟们都看出来了,开玩笑说大当家找了个压寨夫人,姜回也不恼,哈哈笑着认了,沈明珠红着脸躲在姜回身后,姜回就把她拉出来,搂在腰说:“这就是我压寨夫人,怎么着,羡慕啊?”
没过半个月,萧珩真的来了。他带着五千官兵,把黑风山围了个水泄不通,亲自在山下叫阵:“姜回,你一个草寇,也敢抢本皇子的新娘,赶紧开门投降,把沈明珠交出来,本皇子留你全尸!”
姜回披甲拿枪,对着沈明珠说:“你在寨里等着,我下去会会他。”
沈明珠抓住他的手,摇头说:“我跟你一起去,我爹的事,我也要去说清楚。萧珩不是冲你来的,是冲我来的。”
姜回看着她坚持,点了点头,带着她一起下了山。山下阵前,萧珩穿着银白铠甲,骑在白马上,看见沈明珠,皱着眉说:“明珠,你一个大家闺秀,怎么能跟土匪混在一起?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我的侧妃。”
“七皇子,”沈明珠往前走了一步,声音清亮,“沈家没有通敌,我爹是被冤枉的,我不会跟你回去,我现在是黑风寨的人,是姜回的人。”
萧珩的脸一下子沉了:“沈明珠,你别不知好歹!真要逼我屠了黑风寨?”
“你屠不了。”姜回把沈明珠拉到身后,举着银枪对着萧珩,“萧珩,有我姜回在,你别想动她一根头发。今天咱们就比划比划,赢了,你把人带走,输了,你赶紧滚回你的京城去。”
萧珩气笑了,挥着刀就冲了上来。两个人打了五十多个回合,姜回肩膀上的旧伤还没好,慢慢有点脱力,萧珩一刀砍过来,姜回躲得慢了一点,胳膊上挨了一刀,血一下子流了出来。
沈明珠看见,心都揪了,她拉弓搭箭,对着萧珩一箭射过去,正好射在萧珩的马鞍上,箭尖入木三分。沈明珠喊:“萧珩,你别欺负人!”
萧珩停手,看着沈明珠,又看看姜回,忽然笑了:“我当是怎么回事,原来你们两个早就暗通款曲了。沈明珠,你可是我萧珩明媒正娶的人,跟一个土匪搞在一起,你就不怕丢人吗?”
“我跟姜回两情相悦,比嫁给你这个沽名钓誉的皇子强一万倍。”沈明珠看着萧珩,“我爹本来就冤枉,当年就是你为了抢储君之位,设计陷害我爹,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萧珩脸上的笑收了,眼睛冷下来:“既然你知道了,那今天就谁都别想走。给我冲,踏平黑风寨!”
官兵冲上来,黑风寨的兄弟们从山上冲下来,两边打了起来。乱军之中,萧珩对着姜回背后一刀砍过来,沈明珠看见,想都没想就扑过去,刀砍在沈明珠的胳膊上,沈明珠疼得闷哼一声,倒在姜回怀里。
“明珠!”姜回眼睛红了,抱着沈明珠,对着萧珩吼,“你敢伤她,我杀了你!”
姜回抱着沈明珠,挥着银枪,疯了一样对着萧珩冲过去,银枪扎进了萧珩的肩膀,萧珩摔下马来,被官兵救走了。官兵见主帅受伤,顿时乱了阵脚,黑风寨的兄弟们趁势杀过去,官兵大败,退了几十里地。
姜回抱着沈明珠,疯了一样往山上跑,一边跑一边喊:“军医!快叫军医!”沈明珠靠在她怀里,血顺着胳膊往下流,脸色发白,却还笑着说:“我没事……我们赢了……”
“赢了,我们赢了。”姜回眼泪掉下来,砸在沈明珠脸上,“你别睡,坚持住,马上就到寨里了,明珠,你别吓我。”
回到寨里,军医给沈明珠包扎了伤口,说刀伤很深,但是没伤到骨头,只要好好养着,就没事。姜回守在沈明珠床边,一天一夜没合眼,握着沈明珠的手,一直盯着她。沈明珠醒过来,看见她眼睛红得像兔子,忍不住笑了:“你怎么不睡觉啊?我没事了。”
“我睡不着,我怕你醒不过来。”姜回低头,吻了吻她的手,“以后别这样了,我不想你替我挡刀,我要你好好的。”
“我也不想你出事啊。”沈明珠伸手,摸了摸她的脸,“我们都要好好的,一起翻案,一起过日子。”
萧珩兵败退走之后,半个多月都没再来。黑风寨暂时安稳了,沈明珠的伤慢慢好了,姜回每天给她炖鸡汤,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这天晚上,姜回抱着沈明珠坐在屋顶,沈明珠靠在她怀里,说:“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杀回京城,翻了沈家的案子?”
“快了。”姜回摸了摸她的头发,“我已经联络了你爹当年的旧部,他们都等着我们呢,萧珩现在兵败,皇上对他已经不满了,我们只要拿到他陷害沈家的证据,就能扳倒他。”
沈明珠点了点头,抬头看着星星:“我爹要是知道,肯定很高兴。”
姜回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等翻了案,我们就在黑风山脚下建一座房子,种点庄稼,养点鸡鸭,每天一起看星星,好不好?”
“好。”沈明珠笑着点头,往她怀里缩了缩,“还要养一只狗,再养一只猫,热热闹闹的。”
“都听你的。”姜回抱着她,看着天上的月亮,心里安稳得很。他从一个孤儿,到黑风寨的大当家,从来没想着要什么安稳日子,直到遇见沈明珠,他才知道,原来安稳日子这么好,有个人在怀里,比什么都强。
4 旧信与阴谋
沈明珠伤好之后,整理自己从将军府带出来的东西,在一件旧披风的夹层里,发现了一叠信。那是爹写给她的,还有爹记录的萧珩这些年贪墨军饷、勾结北狄的证据。沈明珠拿着信,手都抖了,她找到姜回,把信递给她:“你看,我爹早就留了一手,这就是萧珩陷害我们沈家的证据。”
姜回拿着信,一封一封看,越看脸色越沉:“果然是他,他不仅陷害沈叔,还通敌叛国,这狗东西,留不得。”
原来当年镇国将军在雁回关,发现萧珩偷偷给北狄送信,卖了边关的布防图,沈毅要揭发他,萧珩就先下手为强,陷害沈毅通敌,满门抄斩,就是为了灭口。沈毅早就料到了,把证据藏在了沈明珠的披风夹层里,让她带着去找姜回。
“现在证据有了,怎么办?”沈明珠看着姜回,“我们直接把证据送到皇上手里?”
“不行,皇上现在信任萧珩,送过去只会被他截下来,我们连命都没了。”姜回摸着下巴,想了想,“现在北狄正在边关挑衅,萧珩主动请旨去雁回关督战,我们半路截杀他,拿着证据去见皇上,或者,直接拥护太子,扳倒萧珩。”
太子是嫡长子,一直和萧珩不和,萧珩抢了他的储君位置,他早就不满了。
第四章 旧信
沈明珠的伤养好之后,收拾从将军府带出的行囊,在一件沈毅常年披在身上的玄色披风夹层里,摸出了一叠用油纸裹得严严实实的信纸。她拆开的时候,指尖都在发颤——那是沈毅的字迹,一笔一划刚劲有力,最上面一封,是写给她的绝笔。
「吾儿明珠:爹若走了,你带信找黑风寨姜回,她是爹当年从官兵刀下救的孤女,信里是萧珩通敌证据,他为储位卖了雁回关布防,爹要查,他便要爹的命。你活下去,翻案,替沈家满门,讨一个公道。」
沈明珠捏着信纸,眼泪砸在墨迹上,晕开了字痕。她攥着纸跑去找姜回,姜回正带着兄弟们在校场练枪,看见她哭着跑来,立刻扔了枪迎上来,把她搂在怀里擦眼泪:「别哭,找到东西了是不是?给我看看。」
姜回一封封读下去,脸色越来越沉,指节捏得发白。原来当年根本不是沈毅通敌,是萧珩为了扳倒太子,私通北狄,拿了北狄的铁骑支持,许诺打下雁回关就割三城给北狄。沈毅截获了他的密信,萧珩就反过来扣了沈毅通敌的帽子,满门抄斩就是为了灭口。沈毅料到自己逃不过,早把证据偷偷藏进了给沈明珠准备的陪嫁披风里,算着她总能活着逃出来找姜回。
「狗杂种!」姜回把信纸拍在石桌上,气得骂了一声,「当年我就说沈叔不是那种人,果然是这皇子搞的鬼!」
沈明珠擦了眼泪,咬着唇问:「现在证据有了,我们怎么办?直接送进宫给皇上?」
「不行。」姜回摇头,伸手拢了拢她的碎发,「皇上现在偏信萧珩,我们贸贸然送进去,信还没到御案,先被萧珩截了,我们俩都得死在京城。我打听了,再过半月萧珩要亲自去雁回关督战,北狄那边早就等着他交接布防图,这是他露马脚的时候。」
姜回早就在联络沈毅当年的旧部,这些年镇国将军旧部散在边关,都等着翻案的一天;太子和萧珩争储争得狠,姜回早就派人和太子通过气,只要拿到实锤证据,太子会在京城呼应,扳倒萧珩。
「我们半路埋伏,杀了萧珩,拿着证据去见太子,太子手里有了证据,自然会呈给皇上。」姜回摸着沈明珠的脸,「等萧珩倒了,沈家的冤屈自然就清了。」
沈明珠点头,把手里的信纸捏紧:「我跟你一起去,我爹的仇,我要亲手报。」
一切都按计划准备妥当,姜回把黑风寨交给二当家,留了一半兄弟守寨,自己带了五百精锐,和沈明珠一起往雁回关出发。临走那天,二当家带着全寨兄弟在寨门口送,大声喊:「大当家,夫人,我们等着你们回来喝庆功酒!」
沈明珠听见那声「夫人」,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悄悄拉了拉姜回的衣角。姜回哈哈大笑,伸手揽着她的腰翻上红马,沈明珠骑了一匹他特意挑的白马,两个人并辔走在最前面,风卷起他们的衣摆,漫山的秋叶红得像火,衬得两个人眉眼都亮。
路上走了十二天,离雁回关还有三十里,夜里扎营在一片破落的山神庙里。外头下了入秋第一场霜,冷得厉害,姜回把带来的厚毯子都裹在沈明珠身上,自己靠在她身边坐着,篝火噼啪响着,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破墙上,缠在一起。
沈明珠靠在他胸口,听着她沉稳的心跳,小声问:「姜回,要是事成了,你真的不想做官吗?太子说了,要是扳倒萧珩,保你做将军。」
「做什么将军,当官多拘束,天天要给人磕头作揖,我不惯那个。」姜回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手轻轻放在她腰上,笑着说,「要是事成了,我们就回黑风山脚下盖个小院子,我打猎,你种花,再养一条大黄狗,一只抓老鼠的猫,安安稳稳过日子,不比当将军舒服?」
沈明珠弯了眼睛,往她怀里缩了缩:「那要是……要是事不成呢?」
姜回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就算事不成,我们死在一起,也比分开强。我姜回活了二十年,遇见你,才算是真活过,就算死,也不亏。」
「不许说死。」沈明珠伸手捂住他的嘴,鼻尖有点酸,「我们都要活,还要活很久,一起看好多好多年的秋。」
姜回咬住她的指尖,轻轻舔了一下,沈明珠痒得笑出声,往她怀里缩得更紧。篝火暖烘烘的,外面霜冷风硬,山神庙里却暖得能化开冰,两个人依偎着,都没说破心里的不安——萧珩老奸巨猾,这一趟,是刀山火海,能不能活着回来,谁也说不准。
离雁回关还有十里地,前头探子来报,说萧珩带着三百护卫,已经过了前面的落雁峡,明天一早就会进雁回关。姜回立刻安排人埋伏,落雁峡两边是高山,中间只有一条窄路,是最好的伏杀地点。
沈明珠攥着爹留给她的短刀,和姜回一起蹲在一块巨石后面,等着萧珩的队伍进来。太阳爬到头顶的时候,远处传来了马蹄声,萧珩的旗帜晃了过来,当先走的,正是穿银白铠甲的萧珩,他骑在高头大马上,得意洋洋,完全没料到会有埋伏。
「滚石!」姜回低喝一声,两边山上的兄弟推开巨石,轰隆隆的滚石砸下去,瞬间把萧珩的队伍截成两段,喊杀声一下子炸了起来。
姜回拉着沈明珠的手,挥着银枪冲下去,大喊:「杀萧珩!为镇国将军报仇!」
不到半刻,三百护卫就杀得差不多了,萧珩被围在中间,脸色惨白,握着刀对着沈明珠和姜回骂:「你们这群草寇!逆贼!敢动本皇子,皇上不会放过你们的!」
「你通敌叛国,死到临头还嘴硬。」沈明珠往前走了一步,攥着短刀,声音发颤却清晰,「我爹沈毅,就是被你陷害的,今天我就要杀了你,给沈家满门报仇!」
萧珩忽然笑了,笑得诡异:「沈明珠,你真以为,拿几封旧信就能扳倒我?你以为,沈毅的旧部真的会帮你?」
姜回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刚要拉沈明珠后退,峡谷两边突然响起了号角声,无数北狄骑兵从两边山林里冲出来,马蹄震得地都抖,萧珩的伏兵从峡谷口堵过来,一下子把姜回他们围在了中间。
「我早就料到你们会来这一手。」萧珩往后退了两步,站在伏兵中间,得意洋洋,「姜回,你要是把沈明珠和证据交出来,我留你全尸,还给你个官做,怎么样?」
「做你的春秋大梦!」姜回把沈明珠护在身后,银枪横在胸前,「兄弟们,跟我杀出去,去城里找张将军,开门调兵!」
张将军是沈毅当年的副将,早就和姜回约好,里应外合杀萧珩。众人杀开一条血路,往雁回关城门冲,北狄骑兵在后面追,一路杀一路流血,不少跟着姜回出来的兄弟都倒在了路上,姜回胳膊上的旧伤被砍开,血顺着胳膊流下来,染透了玄色铠甲,可她一直攥着沈明珠的手,没松开过。
终于到了雁回关城下,城门果然开着,张将军带着兵站在城门口,姜回松了口气,刚要带着沈明珠进去,张将军突然挥刀,对着姜回的头顶砍了下来!
姜回反应快,猛地把沈明珠推开,自己侧身躲开,刀砍在城墙上,火星溅了一脸。「张叔,你干什么!」沈明珠惊得喊出声。
张将军脸上全是冷,手里刀对着她们,声音硬得像冰:「对不起,七皇子抓了我全家老小,我不杀你们,我全家都得死。姜回,沈明珠,你们认命吧。」
原来张将军早就被萧珩收买了,这一切都是陷阱,就等着她们往里钻。姜回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把沈明珠拉到身后,对着身边剩下的几十个兄弟喊:「走!从城西的老密道出去,去找周副将,他才是真心跟着沈将军的!」
密道入口就在旁边的废巷里,追兵很快就围了过来,把废巷堵得严严实实。乱箭射过来,姜回背后中了一箭,她闷哼一声,差点栽倒,沈明珠赶紧扶住他,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姜回!」
「我没事。」姜回推开她,把那叠证据塞进沈明珠怀里,又从怀里摸出一块调兵虎符,塞给她,「密道直通城外十里树林,周副将在那里等着,你带着证据和虎符去找他,快去!」
「我不走!要走一起走!」沈明珠抱着他,哭着摇头,「我不能丢下你!」
「听话。」姜回抬手,擦了擦她的眼泪,指尖全是血,蹭得她脸上都是,「你不走,我们都得死,证据就没了,沈家的仇就报不了,兄弟们就白死了。我挡住他们,你快走,明珠,记着,我喜欢你,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好好活。」
姜回推了她一把,对着剩下的兄弟喊:「你们几个,护送夫人走!」说完,他转身挥着银枪,对着追进来的追兵冲了过去,大喊:「明珠,走啊!」
沈明珠被两个兄弟拉着,往密道口跑,她回头,看见姜回的身影被追兵围住,银枪舞得像风,血溅在墙上,红得惊人。她咬着牙,把眼泪咽回去,把证据紧紧抱在怀里,钻进了黑暗的密道——她不能回头,回头就是全功尽弃,姜回和兄弟们的命,不能白费。
密道弯弯曲曲,走了快一个时辰,沈明珠才从出口钻出来,外面是荒草丛生的树林,风刮过,带着血腥味,她摸着怀里被体温焐热的信纸,腿一软,跪在了地上,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她必须活下去,必须带着证据出去,必须给姜回,给所有死了的人,报仇。
5 狼窝与同谋
沈明珠刚从密道爬出来,就被树林里藏着的人拦住了去路。
那人身后站着几个挎刀的汉子,为首的男人裹着玄色斗篷,脸藏在兜帽里,只露着一双冷得像冰的眼睛。他拦住沈明珠,伸手捏起她怀里的油纸包,拆开一看,抽出里面的信纸扫了两眼,忽然笑了,笑声阴恻恻的:“镇国将军的私生女,还敢往关外跑?带着这东西,是想交给哪个旧部?”
沈明珠猛地攥紧了手里的短刀,指甲掐进掌心:“把东西还给我。”
“还给你?”男人把玩着信纸,指尖一翻,信纸就烧了起来,黑灰落在地上,像她此刻的心跳,碎成了灰烬。沈明珠红着眼扑上去,却被两个汉子按住了肩膀,疼得她浑身发抖,骂道:“你是谁!为什么烧我爹的信!”
“我是谁不重要。”男人摘下兜帽,露出一张和萧珩有七八分相似的脸,眉眼锋锐,是萧珩的胞弟,靖王萧珝。他用靴尖踩灭了地上的纸灰,“倒是你,没在山神庙里给姜回收尸?倒捡了一条命。”
沈明珠愣了愣,姜回的事,萧珝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萧珝冷笑一声,收了短刀插进腰里:“萧珩比你想的聪明多了,他早料到你会带证据走,买通了你的‘张叔’,又在落雁峡和山神庙都布了伏兵。姜回那点人,连雁回关的城门都没摸到,全死了——哦,对了,最后一刻,她替你挡了三刀,血顺着城砖流,跟你爹当年死的地方一模一样。”
“你胡说!”沈明珠的牙咬得咯吱响,眼眶红得要滴血,“姜回绝不会死,她答应过我,要回黑风山盖房子,养大黄狗!”
“答应过?”萧珝拍了拍她的脸,语气轻描淡写,“人都死了,答应的事还算数?萧珩说了,你要么把剩下的证据交出来,跟着我回去给他认错,要么……就给姜回陪葬。你选哪个?”
他的语气里全是算计,沈明珠忽然想起姜回塞给她的那只调兵虎符,赶紧摸出来攥在手心,冷声道:“证据?不在我这儿,要杀要剐随你!”
萧珝盯着她攥得发白的指节,忽然扬了扬下巴,对汉子们说:“把她绑了,带回城去。萧珩说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还有那只虎符,别让她藏着,搜出来。”
沈明珠刚想反抗,后颈突然一痛,被人打了麻醉针,眼前一黑就栽了过去,意识模糊间,她好像听见远处有马蹄声,还有人喊着“找姜回,找沈姑娘”的声音,可那些声音远得像在另一个世界,再也抓不住了。
等沈明珠再醒过来,是在雁回关的地牢里。墙壁上浸着潮气,冷得刺骨,她摸了摸脖子,还在疼,又摸了摸身上,衣服被扯破了,裤兜里的虎符也没了——萧珩连她最后一点指望都给毁了。
她蜷在稻草堆里,眼泪砸在草上,姜回没了,证据烧了,虎符丢了,现在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正觉得绝望,地牢的铁门外传来脚步声,萧珩和萧珝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萧珩穿着玄色常服,脸上的笑意却冷得像冰:“明珠姑娘,醒了?怪我们下手重了点,也是没办法,谁让你和姜回搅在一起呢?”
沈明珠抬着眼睛看他,声音哑得不像话:“姜回……真的死了?”
萧珩笑了,摸出一把短刀在手里转着:“不然呢?我弟弟说,他替你挡刀的时候还在喊你名字,可惜啊,没砍准心脏,没死透,又补了两刀才咽气。你要是再固执,我就把她的人头挂在城门口示众,让你看着你喜欢的人死无全尸。”
“你有什么冲我来,别碰他!”沈明珠猛地扑到铁栏上,撞得额头生疼,“萧珩,我爹的冤屈,你必须替我报!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萧珩和萧珝对视一眼,萧珝嗤笑一声,给萧珩递了一杯热茶:“报?冤屈早就定了,沈毅通敌的信,皇上都批了铁证,你再闹,就是欺君,满门抄斩的罪名,该轮到你了。不过……要是你愿意帮我个忙,我可以让萧珩饶你不死,还能给你封个县主,让你衣食无忧。”
“什么忙?”沈明珠眯了眯眼,心里忽然有了个不好的预感。
“把黑风寨的位置说出来。”萧珝收起笑,语气忽然尖锐,“姜回死了,黑风寨的人现在肯定乱得很,萧珩要扫平黑风山,刚好缺个向导,你去说服寨里的兄弟投降,我们饶他们一条命——不然,就像姜回一样,全砍了。”
“不可能!”沈明珠咬着唇,把脸转到一边,“姜回说过,黑风寨的兄弟都是跟着我爹的,我绝不会卖他们。”
萧珩忽然站起身,走到铁栏前,伸手捏住她的下巴,逼得她看着自己:“不卖?那你就看着他们被我杀,看着我抢了沈毅的爵位,娶了太子妃,最后再把你关在这地牢里,慢慢折磨。你选,是卖寨子,还是和他们一起死?”
他的拇指带着寒意,按在她的下颌骨上,疼得她眼泪直流。沈明珠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全是猩红的恨意,她一字一句地说:“好,我答应你,但你要放了黑风寨的人,还要替姜回收尸,给他办葬礼。”
萧珩笑了,松开手,又捏了捏她的脸:“聪明,这才是识时务的人。放心,只要你听话,这些我都能答应你——不过,要是你敢耍花样,我就立刻让人去黑风山放一把火,把所有人都烧成灰。”
三天后,沈明珠被放了出来,穿着一身青灰的粗布衣裙,萧珩派了两个护卫跟着她,说是“护送她回黑风寨”,其实是监视。她一路上都在想姜回,想她带自己骑马,想她在山神庙里说“我们死在一起也不亏”,眼泪掉了一路,最后攥紧了手心,在心里发了誓:萧珩,萧珝,你们欠我的,我沈明珠这辈子,就算拼了命,也要讨回来。
到了黑风山脚下,远远就能看见寨门口的黑烟,护卫催着她快走,沈明珠心里一慌,往山上跑,没跑几步就被人拽住了胳膊。回头一看,是二当家,他脸上全是焦黑,手里还攥着刀,看见沈明珠,愣了一下,随即红了眼:“夫人!你怎么回来了?萧珩他们呢?是不是带着人上山了?”
沈明珠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抱住二当家的胳膊,哭着说:“二哥,姜回他……他死了,萧珩放火烧了山,我们快带着兄弟们从密道走,他说要杀了所有跟着姜回的人!”
二当家的脸色瞬间惨白,看着身后的护卫,又看着沈明珠,忽然红了眼,抬手捂住她的嘴,小声说:“夫人,别说话,小心着那些护卫。你先上山,让兄弟们跟着你往后山密道撤,我去引开他们,你带兄弟们走,别管我。”
“不行!要走一起走!”沈明珠摇头,拉着他往山上跑,“密道够大,能走下所有人,我们赶紧走!”
两个人正往山上跑,身后突然传来马蹄声,萧珩和萧珝带着人追了过来,萧珝喊:“沈明珠!带她往哪儿跑?兄弟们,把她抓回来!”
沈明珠看着越来越近的马蹄,咬了咬牙,忽然松开二当家的手,转身对着萧珝的方向喊:“站住!我带你们去黑风寨,你们别追了!”
护卫们都停了下来,二当家的愣在原地,看着沈明珠的背影,眼眶都红了——他知道,她是为了引开他们,让兄弟们能从密道走。
萧珝勒住马,盯着沈明珠,语气得意:“早知道你这么识相,就不费这么多功夫了。快,前头带路,要是敢耍花招,我先砍了你的头!”
沈明珠转过头,深深看了二当家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在说“快走”,然后转身,踩着石头,往黑风寨的方向走。她的脚步很稳,其实心里慌得要死,手里攥着从二当家兜里摸来的一小块碎布,那是姜回上次打猎时给她的,上面还沾着马粪,却成了她此刻唯一的念想。
她知道,萧珩和萧珝要的从来不是黑风寨,是她和她手里可能有的证据。可是姜回的证据烧了,虎符没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萧珩和萧珝骗去后山的断壁峡谷——那是黑风山最险的地方,地势高,人站在上面,只要推一把,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走过一片枯树林,前面就是断壁峡谷了,沈明珠故意放慢脚步,突然转身对着萧珩喊:“萧珩!我爹的东西,我在山神庙里烧了,可我藏了另一份!就在峡谷那边的山洞里!你跟我过去拿,我带你去!”
萧珝皱起眉,萧珩却拦住他,盯着沈明珠的脸,忽然笑了:“你耍花招呢?山洞在哪儿,是不是想把我们引去埋伏?”
“不信就别来!”沈明珠把胸脯一挺,故意做出急着带他去的样子,“你要是不来,那黑风寨的人就全死了,萧回的尸体就喂狼去!你选!”
萧珩沉默了片刻,忽然对着护卫们挥了挥手:“走,去山洞,我倒要看看她能耍什么花样。”
沈明珠攥紧了手里的碎布,心里默念着:姜回,我替你报仇了,你等着。她带着萧珩和萧珝往峡谷走,走到断壁崖口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转身对着萧珩冷笑一声:“萧珩,你等着,沈家和姜回的仇,我沈明珠,就算变成鬼,也会来找你!”
说完,她猛地往后一退,脚下没踩稳,直直就往峡谷下掉。萧珝吓得喊了一声,萧珩赶紧伸手去拉,却只抓住了她的衣角,布料一撕,沈明珠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崖下,只留下一片惊呼和崖顶撕心裂肺的喊声。
崖下怪石嶙峋,沈明珠掉在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又顺着山坡滚了下去,摔得浑身是血,晕了过去。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耳边是狼嚎声,她摸了摸身上,骨头都疼,却看见远处有个穿着黑衣的人,正朝她走过来。
那人走到她跟前,蹲下来,揭了斗篷,露出一张和姜回有七分像的脸,是姜回失踪多年的堂兄,姜拓。他手里拿着火把,看着沈明珠,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你没死,萧珩那小子心狠,派了人在崖下找尸体,我跟着他从山神庙就来了,果然。姜回出事,我就知道你们要往黑风山跑,特意守在这儿。”
沈明珠看着他,又想起了姜回,心里一酸,又哭了,哽咽着说:“姜大哥……我爹的证据烧了,虎符也没了,姜回他……”
“别哭了,我都知道了。”姜拓递给她一块干粮,扶着她站起来,“我有个地方,是当年姜回娘藏东西的山洞,绝对安全,你跟我走,我帮你找沈毅的旧部,还有萧珩的罪证——萧珝和萧珩的事,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们想篡位,我帮你,我们一起对付他们。”
沈明珠咬了一口干粮,抬起头,看着姜拓,眼底的泪光渐渐沉了下去,变成了坚定的火。她知道,她不能死,她还要为姜回收尸,还要为沈家报仇,还要把萧珩和萧珝从皇位上拉下来,让他们血债血偿。
谢谢你啊姜拓,愿意帮我。可是,我有个消息,你听了,会不会怪我?沈明珠的声音很轻,带着愧疚。
姜拓笑了,伸手拍了拍她的背:“我知道,你把萧珩他们引去断壁峡,是为了给黑风寨的人争取时间,我不怪你——再说了,沈毅是我舅舅,姜回是我弟弟,就算不怪你,我也得帮你。走,先去山洞养伤,后面还有的是事要做。”
两个人借着夜色,往更深的山里走,沈明珠靠在姜拓身上,手里攥着那块碎布,心里想:姜回,我不会让你白死,等着我,我会亲手把萧珩送进地狱,替你,替沈家满门,报仇雪恨。
6 寒城灯,故人归
沈明珠在姜拓的山洞里养了半个月伤。山洞隐蔽,洞口被杂草盖着,里头却干燥暖和,姜拓每天出去打猎采草药,给她熬药敷伤,沈明珠的伤好得很快,只是每次摸到那块姜回留下的碎布,心里就像扎着一根针,疼得慌。
这天姜拓从山下回来,带了个消息:萧珩已经班师回朝,皇上夸他平乱有功,撤了太子的监国之权,让萧珩暂代储君之位。黑风寨被萧珩烧了,二当家带着兄弟们从密道跑了,现在躲在北边的云雾山,等着找机会给姜回报仇。
“还有,”姜拓蹲在火边,翻着烤野兔,犹豫了半天,还是开口,“萧珩说姜回的尸体扔在乱葬岗,让官府随便埋了,我昨天去乱葬岗找了,没找着尸首……你别抱太大希望,乱葬岗野狗多,说不定……”
“不可能。”沈明珠打断他,手里攥着碎布,指尖发白,“姜回命硬,他不可能死,尸体没找着,就是还活着!我要去找他,我要去京城,找太子,找证据,扳倒萧珩。”
姜拓叹了口气,把烤好的野兔递给她:“我知道你不信,我也盼着他活着。可现在萧珩势大,太子被软禁在东宫,我们贸然去京城,就是送命。我已经联络了云雾山的二当家,他说下周在寒城会合,带齐了沈将军的旧部,我们先凑齐人,再想办法。”
寒城在雁回关和京城中间,是个三不管的地方,鱼龙混杂,正好藏人。三天后,沈明珠和姜拓下山,往寒城走。沈明珠换了身男装,剪短了头发,扮成一个跑货的小贩,没人能认出她就是当年镇国将军的女儿,通缉榜上的犯人。
到了寒城,约定的碰头地点在城南的一家酒肆,叫“望归楼”。进去的时候,二当家已经带着二十多个兄弟等着了,看见沈明珠进来,二当家“扑通”一声跪下,红着眼说:“夫人,对不起,我没护住寨子,没救回大当家……”
沈明珠赶紧扶起他,眼泪也掉了下来:“不怪你,是萧珩太狡猾,我们现在凑齐人,就能报仇。”
众人坐下商量,二当家说,太子派了人偷偷逃出宫,带话说是只要拿到萧珩通敌的实据,他就能在皇上那里扳回一局,现在就缺证据——当年沈毅的证据被萧珝烧了,大家都皱着眉,不知道该怎么办。
沈明珠忽然想起什么,摸了摸脖子上戴的狼形玉佩,那是姜回给她的定情物,他说这是姜家祖传的,能保平安。沈明珠拧开玉佩的扣,里头居然掉出一张卷得小小的油纸,展开一看,居然是萧珩和北狄首领通信的抄件!
当年姜回怕出事,早把最重要的那页证据抄了一份,藏在玉佩里,没告诉沈明珠,就是怕万一出事,还能留一手。沈明珠拿着那张纸,手都抖了,眼泪滴在纸上,晕开了墨迹:“你看,我就说他命硬,他早都想到了!”
众人都惊喜,姜拓拿过纸看了看,点头说:“这是真迹笔迹,和原来的对得上,有这个,就能告倒萧珩。现在就看谁能把这东西送进东宫,交给太子。”
寒城离京城还有三百里,路上到处都是萧珩的关卡,抓得极严,谁去都可能送命。沈明珠站起来,攥着玉佩说:“我去,我是女人,扮成农妇不容易被查,而且这是我爹的仇,是姜回的命,我必须去。”
大家都劝她危险,可沈明珠坚持,最后定了,姜拓陪着她去,二当家带着兄弟们在寒城等着,要是他们成功了,就里应外合,拿下寒城,再往京城打。
临走前一天晚上,沈明珠一个人去了寒城城外的破庙,那是当年她和姜回路过歇脚的地方。她把那块碎布埋在庙门口的老槐树下,对着树小声说:“姜回,等我回来,我带着萧珩的头来见你,你要是活着,就等着我,我一定找到你。”
第二天一早,沈明珠扮成一个去京城投亲的农妇,脸上抹了灰,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服,姜拓扮成赶车的车夫,赶着一辆拉菜的车,往京城走。一路上果然查得严,每过一个关卡,官兵都翻遍了车厢,可谁也没想到,证据就藏在沈明珠鞋底的夹层里,一路竟平安混了过去。
快到京城的时候,天忽然下起了大雪,鹅毛大雪落了一夜,路都埋了。车陷在雪地里,姜拓下去推车,沈明珠坐在车上,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破茅草屋,门口靠着一把银枪——那是姜回的枪!枪杆上缠着她亲手绑的红布条,风吹着红布条飘,沈明珠一下子就疯了,推开车门就往茅草屋跑。
“姜回!姜回!”她推开门,雪顺着风刮进去,屋子里暖烘烘的,火堆旁躺着一个人,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肩膀缠着绷带,听见声音,慢慢转过头来。
那张脸瘦了,脏了,一道刀疤从额角划到下颌,可眼睛还是亮的,和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亮得像刀。姜回看着她,愣了半天,才哑着嗓子开口:“明珠?你怎么来了?”
沈明珠站在门口,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跑过去,扑到姜回怀里,抱着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找你……我到处找你……他们说你死了,我不信,我就知道你没死……”
姜回僵硬地抬起没受伤的胳膊,慢慢抱住她,手抚着她的背,声音也抖了:“我没死……我命大,被一个猎户救了,一直躺到现在,刚能坐起来,我正想着,能走了就去找你……没想到你来了。”
原来那天姜回替沈明珠挡了追兵,身中三刀,掉在城边的河里,被上游打猎的老猎户捞了上来,救了一命。老猎户不知道他是谁,就把他藏在这茅草屋里养伤,养了一个多月,伤口刚结痂,正打算能走了就去黑风山找沈明珠,没想到居然在这儿遇上了。
姜拓跟着进来,看见姜回,也愣住了,随即笑了:“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你命硬,果然没死!太好了,太好了!”
三个人围着烤火,姜回听沈明珠说了这一路的经历,摸出她那把藏在玉佩里的证据,笑着摸了摸沈明珠的头:“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人,我媳妇就是厉害。我本来还担心,我要是好不了,你一个人怎么办,现在好了,我们一起去京城,一起杀了萧珩。”
沈明珠靠在他怀里,摸着他身上的伤口,心疼得掉眼泪:“你都伤成这样了,别去了,在这里好好养着,我和姜拓去就行,等我们杀了萧珩,回来接你。”
“那可不行。”姜回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我媳妇去拼命,我怎么能躺着?我就是爬,也要爬去京城,亲手砍了萧珩的头,替你爹报仇,然后带你回黑风山,盖我们的小院子。”
雪停了,太阳出来,照进茅草屋,暖烘烘的。沈明珠看着姜回脸上的刀疤,伸手摸了摸,姜回抓住她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丑了吧?”
“不丑,”沈明珠摇头,哭着笑,“怎样都不丑,你是我夫君,怎么都好看。”
歇了一天,姜回勉强能骑马了,三个人收拾好,继续往京城走。沈明珠和姜回同乘一匹马,沈明珠坐在他前面,姜回用没受伤的胳膊揽着她的腰,风刮过来,姜回就把披风拉起来,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沈明珠靠在他怀里,能听见他沉稳的心跳,和以前一样,踏实得很。
她终于找到他了,她的大当家,她的夫君,她的家,没死,还在她怀里。
到了京城城外,太子派出来接应的人已经等着了,看见姜回,都吃了一惊,没想到居然还活着。接应的人带着他们从密道进了京城,偷偷摸到东宫,太子早就等着了,看见证据,一拍桌子,说第二天早朝就递上去,一定扳倒萧珩。
那天晚上,太子留他们在东宫偏房住,屋子里烧着炭,暖得很。沈明珠给姜回换绷带,看着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眼泪掉在绷带上,姜回伸手擦了擦,笑着说:“哭什么,都活下来了,以后就好了。”
“我就是心疼。”沈明珠抬头,看着他,“我当时要是不走,是不是你就不会伤成这样?”
“不走我们都死了,证据也没了,哪还有现在?”姜回拉着她坐在自己腿上,搂着她的腰,“我只要你活着,我死了都没关系,何况只是挨几刀。”
沈明珠低头,吻了吻他的伤口,姜回浑身一僵,伸手按住她的背,低头吻住她的唇。窗外雪落,屋里炭红,两个失而复得的人,紧紧抱在一起,仿佛要把这些天分开的日子,都补回来。
第二天早朝,太子把证据呈给皇上,皇上打开一看,正是萧珩和北狄约定割城的亲笔信,气得当场晕了过去。醒过来之后,立刻下旨,软禁萧珩,抄了他的家,抓了萧珝,彻查当年沈毅通敌一案。
没几天,圣旨下来,给沈家满门翻案,恢复沈毅镇国将军的爵位,追封谥号,沈明珠继承爵位,封为贞定公主。姜回平叛有功,封为雁回关总兵,可姜回上疏辞了,说他自在惯了,不想做官,只想陪着沈明珠回黑风山过日子。
皇上准了,还赐了黄金千两,让他们在黑风山建宅子。
出了宫,雪已经停了,阳光照着紫禁城的红墙,亮得晃眼。沈明珠牵着姜回的手,走出午门,姜回看着她,笑着说:“完事了,我们回家?”
“回家。”沈明珠笑着点头,攥紧了他的手。
京城的街道上,人声鼎沸,两个穿着常服的人,手牵着手,走出城门,外面早就备好了那匹红马,姜回翻身上马,伸手把沈明珠拉上来,揽着她的腰,一抖缰绳,红马嘶鸣一声,往黑风山的方向跑。
风吹起沈明珠的头发,她靠在姜回怀里,回头看了一眼越来越远的京城,又转回头,看着前面连绵的青山,笑了。
所有的仇都报了,所有的冤都翻了,她的人也找回来了,接下来,就是回家,过安稳日子,年年月月,都在一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