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丛林文学网! 手机版

您的位置 : 丛林文学网 > 婚姻家庭 > 同学约我见面开口向我借十,我查完记录才发现他炒股巨_精选章节

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11-07 18:23:47

同学周启明在咖啡馆把一张证券账户截图推给我,账户亏损四十八万,还差十五万补融资款。他说只借三个月,愿意按月付息。我没有立刻转账,却先查了他发来的收款账户,发现开户人根本不是他。那十五万究竟要填哪个窟窿

第1章 十五万缺口

2024年5月8日17点42分,周启明发来的证券账户截图显示亏损480000元,右下角写着“需补缴150000元”。

我叫林妍,32岁,在银行做柜员。这十五万原本是我签房屋买卖合同后要交的定金。

商场三楼咖啡馆里,周启明把手机推给我:“你先看账户,亏得不是小数。”

截图上的姓名被截掉一半,只剩一个“周”字。

“这是你的账户?”

“当然。”

“为什么姓名不完整?”

他收回手机:“客户经理系统导出的,显示不全很正常。”

周启明33岁,和我是十多年同学,现在在证券营业部做客户经理。他一直自称懂融资融券,劝人别把钱放银行。

桌上只有一杯矿泉水和一张打印好的借条。

“我只差十五万。”他敲着借条,“补上维持担保比例,账户就能扛过去。”

“总共亏了四十八万?”

“浮亏,不是实际亏损。”

“那为什么补十五万?”

他看了眼时间:“融资账户有维持担保比例,今天不补,明天可能强平。股票一卖,亏损就坐实了。”

“证券公司发正式通知了吗?”

“交易软件里有。”

“打开给我看。”

他的拇指停住了:“现在网络不好,回去发你。”

“那我怎么确认缺口是真的?”

他把借条推近:“三个月还你,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息。”

借条写着:借款人周启明,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期限2024年5月8日至8月8日,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落款空白,旁边放着黑色签字笔。

我没签:“这十五万是买房定金。”

“我知道。定金晚几天交也没关系。”

“卖方只保留到周五。”

“我按月付利息,定金损失也算进去。”

“你拿什么保证三个月还款?”

周启明在借条背面写下“股票解套后还款”。

“这不算保证。”

“我现在能拿出来的就是账户。你借我,账户保住了,股票涨回来我连本带息还你。”

“如果没涨呢?”

“不会一直跌。”他指着截图,“今天已经跌到支撑位,现在补钱是救账户,等强平了,谁都拿不回来。”

“十五万转到哪里?”

他拿出另一部手机,屏幕上是一串银行卡号,收款人孙雪。

“为什么不是你的账户?”

“我的银行卡最近限额。”

“证券账户是你的,收款人为什么是孙雪?”

“她是帮我周转的朋友。”

“证券公司允许第三方代缴吗?”

“不是交给证券公司,先转孙雪,再由她帮我入金。”

“有授权材料吗?”

他脸色沉下去:“大家都是同学,我才找你。”

“我只问材料。”

服务员送来账单。他拿起借条:“怕风险,我可以把还款来源写清楚。”

“把证券账户持有人、收款账户和还款来源都写进去。”

他划掉“股票解套后还款”,改为:“还款来源:周启明个人投资收益及工资收入。”

我说:“收款人写全。”

他补上:“借款支付至孙雪名下银行卡,由孙雪代为转入周启明证券融资账户。”

“账户持有人也要写。”

“就是我。”

“写进去。”

他不耐烦地补写:“账户持有人:周启明。还款来源:工资和证券账户平仓后的资金。”

“我还要看证券公司的正式缴款通知。”

他点开微信:“你现在转,我马上发。”

“先发通知,再谈转账。”

他没说话,只把矿泉水瓶捏出凹痕。水珠沿瓶身落到借条边上。

我拍下借条和证券截图。他伸手挡住镜头:“借条可以拍,账户截图别外传。”

“我只保存,不转发。”

他发来微信:“今天必须入金。过了晚上六点,风险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那时17点58分。

“我回去考虑。”

他起身挡住我的路:“你不借,我可能真的会被强平。”

“这不是我签字就能承担的风险。”

“至少给个准话。”

“所有沟通改用文字。”

他的手从椅背上移开:“你录音了?”

“我在确认借款内容。”

走到扶梯口,我拨通他的电话,确认:“只差十五万,期限三个月?”

“对,三个月一定还。”

“收款账户是孙雪的个人账户?”

“对,她负责代转。”

“还款来源是工资和证券账户收益?”

“你怎么这么麻烦?我都说了对。”

通话结束后,我立即把录音存入云盘,命名“2024-05-08周启明借款通话”。借条照片、证券截图和微信记录也分别导出,发到邮箱。

回家后,我把银行卡号粘贴进手机银行转账页面,没有输入金额。确认信息显示:收款户名孙雪。我截下页面,没有转账。

我在公开企业信息平台查询孙雪和周启明,未发现二人婚姻或亲属关系。

周启明发来语音:“孙雪就是我朋友,别查这些没用的。你今晚转十五万,明天我给你看入金记录。”

我将语音转成文字,连同原音保存。

19点16分,他又发来:“账户已经触发预警,真的来不及了。”

我仍未转账,只把收款户名截图存入证据文件夹,命名“孙雪账户—未转账”。

手机转账页面仍停在确认栏,收款人一行清清楚楚写着:孙雪。

第2章 流水里的七个人

我把“孙雪账户—未转账”截图发给周启明:“孙雪是谁?”

三分钟后,他发来语音:“孙雪是代办资金周转的朋友,平时帮忙收款。证券账户是我的,收款账户不重要,你赶紧把钱转过来。”

我下载语音,改名为“2024-05-09周启明说明孙雪身份”,又问:“请发证券公司正式缴款通知,别发截图。”

“营业部不会单独给你发。”

“交易软件里的追保通知呢?”

“你不是账户本人,看了也没用。”

“那就发你账户的通知页面。”

十分钟后,他只回:“别把简单的借钱弄得像审案。”

我打开同学群。有人问:“周启明,上个月借我的八万什么时候还?你说月底到账。”

他回复:“月底统一处理,别在群里说金额。”

我截下两条消息,保留群名和时间,随后私聊发消息的赵鹏。他发来银行回单:4月12日,收款人周启明,备注“临时周转”。约定5月31日归还,周启明还说“融资账户有资产”。我让他导出原图,文件名保留为“4月12日转账回单”。

陈璐说,3月28日借六万,转给孙雪;周启明称孙雪是财务。约定4月30日归还,后改为5月15日。回单显示收款户名孙雪,附言“周转款”。她不知道孙雪是不是财务,只知道周启明说是代收。我导出了从“3月28日借六万”开始的聊天记录,保存原文件和截图。

唐浩说,4月6日借五万,转给李曼,周启明称那是朋友账户,三天后归还;没还,4月22日又改口说月底还。回单显示收款人李曼,交易时间为2024年4月6日14时17分,备注“借款”。没有正式协议,只有“月底连本带息给你”。我让他保存前后聊天,并收到原始压缩包。

我建立表格,列出日期、金额、收款人、承诺还款日和证据来源:

2月19日八万,周启明,3月31日,赵鹏回单及聊天;

3月3日七万,孙雪,4月10日,许曼转账截图;

3月28日六万,孙雪,4月30日,陈璐电子回单;

4月6日五万,李曼,4月9日,唐浩银行回单;

4月12日四万,周启明,5月12日,郭晨聊天记录;

4月18日六万,孙雪,5月18日,罗琪转账凭证;

4月26日六万,周启明,5月26日,韩松流水截图。

合计四十二万元,七笔均发生在近三个月内,只有三笔直接进入周启明账户。我把表格发给赵鹏、陈璐、唐浩核对。赵鹏确认八万无误;陈璐确认六万无误,并说孙雪账户是周启明提供的;唐浩说李曼账户也是周启明发来的。我未把七人姓名发进群,只补上证据编号。

10时26分,周启明问:“你在查谁给我转过钱?”

我没回复。五分钟后,他又说:“把那些聊天记录删了,别把同学关系搞僵。”

“哪几条需要删除?”

他立即撤回两条消息,随后解释:“你别误会,我只是怕信息传出去。证券账户是真的,周转也是暂时的。”我保存了撤回前后的截图。

10时46分,他提出:“你现在转十五万,买房定金损失我算进利息,三个月后一起给你。”

“如果三个月还不上呢?”

“我有公司、有工资,不会赖账。”

“公司账户不是你个人账户。”

两分钟后,他说:“你非要把事情说得这么难听?”

他继续劝我,称我准备付定金,钱本来就闲着,放他那里三个月,按银行利率加两分,比定金违约损失划算。七笔金额重新核算,仍是四十二万元。

13时12分,他发语音:“赵鹏他们都是短期借款,你不用瞎操心。你只要把十五万给我,前面的缺口就能接上。”我保存原音并转成文字。

13时27分,他又说:“删掉表格,别让别人误以为我在集资。”

我回复:“所有沟通改用文字完成。”

这是我当天发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我按日期编号七名出借人的回单,把他的语音、借条照片和证券截图放入文件夹,命名为“2024-05-08至05-09借款资料”。

18时,我联系开户行:“我没有转给周启明,想查询2024年2月1日至5月9日本人账户流水,并核对是否向孙雪等相关账户转账,能打印纸质凭证吗?”

客户经理告知,需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柜台办理;银行不能查询其他账户去向,但本人流水会显示收款户名和账号尾号。我预约了5月10日9时,收到短信:“预约业务:个人账户明细查询及打印;预约时间:2024年5月10日09:00;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

我导出预约短信,又给周启明发去最后一条消息:“请准备说明十五万元具体用途。”

消息发送成功,他没有回复。

手机屏幕停在银行预约回执上,业务状态显示:待到店办理。

第3章 截图不是通知

5月10日9时整,我到银行柜台打印了三个月流水,纸张共八页,收款方里没有孙雪,也没有周启明。

柜员把回单递给我:“这里只能证明你账户的收支,不能证明对方账户后来怎么走。”

“我知道,先帮我盖业务章。”

红色印章落在最后一页,业务日期显示为2024年5月10日。

我刚走出银行,手机就连续震了三下。

同学群里,周启明发了两条消息。

“证券账户今天继续跌,不是我不还,是有人故意拖着不转账。”

“林妍如果昨晚转十五万,账户不会被动处理。”

紧接着,周启明上传一张图片。

图片上方是证券公司的标志,账户姓名被截掉一半,下面用红框标着:“请于2024年5月10日16时前补缴人民币150000元。”

群里安静了几十秒。

赵鹏问:“这是营业部通知?”

周启明回复:“系统截图,已经发给林妍了。”

王倩跟着问:“林妍不是还没答应吗?”

周启明说:“她说今天去银行查,拖一天,亏损就算谁的。”

我把图片下载到手机,又保存了群聊原始记录。文件名改成“2024-05-10群聊及追保截图”。

周启明单独发来消息:“现在大家都看到了,你还准备装没事?”

我回复:“请提供正式缴款通知。”

不到一分钟,周启明回道:“图片就是通知。”

“请提供账户本人收到的系统通知。”

周启明没有继续回复,群里的红框截图却被转发了五次。

我放大图片,底部只有一串模糊的营业部名称,没有客户姓名、通知编号和发送渠道。

截图里的客服电话还能辨认。我打开证券公司官网,用营业执照公示的客服电话拨了过去,没有拨图片上的私人号码。

11时18分,电话接通。

客服说:“您好,工号A3176,请问需要查询什么业务?”

我先说明:“我不是账户本人,也不是授权代理人。我手里有一张客户发来的追保截图,只想确认正式通知的格式和发送渠道,不查询余额。”

客服问:“截图里有客户姓名或资金账号吗?”

“有部分信息,但我不会提供完整账号。”

“可以。请不要发送身份证、银行卡或验证码。”

我把图片上的营业部名称和截图时间告诉客服。

客服停了几秒:“正式的融资追保通知,一般通过交易软件、预留手机短信以及营业部系统发送。”

“个人微信转发的截图,能代替缴款通知吗?”

“不能。微信截图不属于我司正式缴款通知。”

“如果客户说必须在当天补十五万元,出借人能不能向营业部核实?”

客服回答:“账户非本人,客服不能透露账户余额、负债、担保比例或是否达到平仓条件。”

“那我能申请确认截图是否真实?”

“需要账户本人或合法授权。您可以让客户本人通过官方渠道联系营业部。”

我追问:“截图里的红框格式,属于贵公司固定通知格式吗?”

客服说:“仅凭图片不能确认。请以交易软件和预留手机收到的信息为准。”

11时26分,客服再次提醒:“请记下本次服务时间,工号是A3176。通话内容不能作为账户余额证明。”

我说:“明白,请把刚才的结论发短信给我。”

客服拒绝发送具体通话内容,只能发送官网客服电话和服务评价链接。

11时29分,我收到短信:“您于2024年5月10日11:18致电客服,服务工号A3176,感谢您的来电。”

我把通话记录、短信回执和客服电话官网页面一起截图,导出到电脑。录音文件保存为“2024-05-10-1118证券客服-A3176”。

中午12时,我把截图发给周启明。

“客服确认,微信图片不能替代正式缴款通知。”

周启明马上打来电话。

“你打客服查我账户?”

“我没有查余额,只核实通知渠道。”

“你这样做会影响我处理账户。”

“请把交易软件通知发来。”

周启明沉默了四秒。

“证券公司不会对外解释,你别拿客服吓唬人。”

“那就把正式通知发给所有出借人。”

电话被挂断。

我没有再拨回去,转而联系赵鹏、王倩和陈亮。三个人都在周启明的借贷名单里,转账金额分别是八万元、六万元和五万元。

我给三个人分别发消息:“请单独向周启明询问借款用途、对应股票代码和明确还款日期,只保留原始回复,不转述给我。”

赵鹏在12时47分发来截图。

赵鹏:“启明,八万到底买什么?”

周启明:“补中芯国际融资仓,5月30日还你。”

王倩在13时02分收到的回复不同。

王倩:“我的六万用在哪?”

周启明:“买的是宁德时代,6月15日前归还。”

陈亮的聊天记录更晚。

陈亮:“你说五万是补仓,具体股票?”

周启明:“不是补仓,先还公司供应商,6月底连本带息给你。”

三个人把原始聊天和转账凭证分别发给我。聊天时间、股票代码和还款日期没有一项一致。

赵鹏问我:“要不要把这些发群里?”

我回复:“先别扩散,保留原文件和转账回单。”

13时36分,周启明在群里发了一段话。

“有些人拿几张截图就开始造谣,说我骗同学借钱。谁继续传播,我会依法起诉。”

我还没来得及查看,群头像就从列表里消失了。

周启明把我移出了同学群。

14时10分,林浩给我打电话。

“启明让我转告你,已经准备起诉你损坏名誉。”

“具体起诉什么内容?”

“他说你在群里暗示集资诈骗。”

“我没有发过这句话,群记录还在他手里。

第4章 借款另有去处

林浩那句“群记录还在他手里”,让我放下手机,没有回复周启明的律师,也没再联系林浩。

5月9日14时26分,赵鹏发来一张原图:“不是转发截图,你看一下。”

我先保存到电脑,再查看文件信息。文件名为“5月6日收款.png”,创建时间是2024年5月6日16时18分,发送人为周启明。图中有两笔转账:5月6日9时18分,赵鹏转给孙雪8万元,尾号7816;14时06分,孙雪转给启明咨询有限公司7.6万元,尾号3349。

赵鹏说:“启明当时说孙雪是代办资金周转的朋友。”

我问原文件怎么来的。他说是在手机聊天中直接下载原图,没经过群转发,还能提供聊天导出和转账回单。我让他一并发送。16时42分,他发来压缩文件,内含聊天记录、银行电子回单和原图。我复制到只读存储卡,命名为“赵鹏—5月6日—8万元”。

随后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启明咨询”。登记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状态存续;周启明为执行董事,孙雪为财务负责人。我下载登记页面PDF,注明查询时间为5月9日17时03分。

孙雪不是替周启明临时收款的朋友。我把登记截图发给赵鹏。他问:“那76000去哪了?”

“先别下结论,保存原始记录。”

18时11分,我向周启明发书面催款通知,写明15万元借款、转账日期、借条约定的三个月期限,要求七日内说明用途并返还本金及利息,特别注明“请文字回复,不接受口头承诺”。

19时08分,周启明回复四条:“我承认股票亏损。”“借款都是个人周转,不存在集中借款。”“孙雪只是帮忙代收。”“你不要把正常借款说成违法行为。”

我问:“启明咨询为何收款?”

他不答,只说:“公司账户和个人投资没有关系。”

王倩也发去催款通知。她借出6万元,收款账户是孙雪名下另一张银行卡。周启明回复:“我借你的钱就是炒股,亏损属于投资风险。”“不要打听公司内部资金。”“6月15日前我会处理。”陈亮收到的只有一句:“借款用途已经说过,别重复追问。”

三人的通知不同,周启明却都避开了资金去向。

21时17分,陈亮来电:“启明刚发语音,说让我别把事情闹大。”

“原语音保存了吗?”

“保存了,我现在转给你。”

语音42秒。周启明说:“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了,工资和供应商款都卡着。你们的钱先拿去还旧债,也发了一部分员工工资。股票确实亏了,但不是全部,先把公司撑住再说。”

陈亮问:“你借钱时为什么只说补仓?”

沉默三秒后,周启明说:“说公司要发工资,你们未必肯借。”

陈亮将原音频、发送时间和聊天页面一并导出,显示发送时间为5月9日21时16分。我把语音转成文字,但保留原音频,命名为“陈亮—5月9日—资金用途语音”。

22时05分,我再次核对回单:赵鹏的8万元进入孙雪账户后,当日有7.6万元转入启明咨询,余下4000元未出现在公司回单中。我让赵鹏明天向银行申请完整流水、交易明细和电子回单,并注明用途。

次日早上,我带借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到银行,申请打印2月8日至5月8日所有转给周启明、孙雪的记录。银行打印六页流水。我核对日期、金额、户名和流水号,发现我的15万元转给孙雪,备注为“借款”。我扫描成PDF,原件装入文件袋。

中午,我们三人在律师事务所见面。律师确认:赵鹏转给孙雪,王倩转给孙雪另一张卡,我也转给孙雪且备注“借款”。

律师看过周启明的借款聊天后说:“用途前后矛盾,能证明他可能虚构用途,但还要结合资金流向和还款能力。”

赵鹏问原始收款截图能否使用。

“可以作为线索。原文件、聊天导出、银行回单都要保留,并说明取得方式。”

王倩问能否一起起诉。

“可以分别起诉。借款合同和转账关系各自独立,证据能够互相印证。”

我问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可以,但要提供担保。法院会审查紧急性和财产线索,不是申请就一定冻结。”

我把材料逐件摆开:借条A-01、5月8日咖啡馆拍摄的原件照片A-02、聊天导出A-03、银行流水A-04、证券营业部客服回执A-05。赵鹏放上原始截图和回单,王倩拿出6万元转账凭证。

律师提醒:“三份材料分别编号,不要混成一套。”

我问:“周启明会不会说公司账户与借款无关?”

“所以要保留孙雪收款、公司收款、语音承认这三段证据。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由公安调查资金流向。”

离开前,我向周启明发出最后催款通知,要求5月16日前返还15万元并说明用途。一分钟后,他回复:“我只承认炒股亏损,不承认你说的集中借款。”

律师将三人的材料分别装入牛皮纸袋,贴好收件清单:“明天可以准备起诉和财产保全申请。”

我拍下清单第一行:“被告周启明,借款本金十五万元,证据共八项。”

律师把财产保全担保材料推到我面前:“先签这里。”

第5章 回执上的案由

我签完财产保全担保材料,律师提醒:“先别急着定诈骗。炒股亏损本身是民事借款纠纷,是否虚构用途、明知无力偿还、资金去了哪里,都要查,单凭亏损截图不能证明诈骗。”

赵鹏拿出原始截图:“周启明说十五万是补融资款,钱却进了公司账户。”

律师说:“这是资金流向线索,还要核对账户控制人、转账时间及借款时的承诺。”

王倩问:“能直接说被骗了吗?”

“报案只陈述事实,案由由公安审查,别把推测写成结论。”

当天上午,我、赵鹏、王倩分别到周启明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各自提交材料。

民警问:“你和周启明什么关系?”

“大学同学。5月8日,他以补缴证券融资款为由向我借十五万元。”

我提交借条照片、聊天记录、银行回单及A-04流水打印件:“钱转给孙雪,备注是借款。借条原件在律师处,原始照片在手机里。”

“你认为涉嫌诈骗的依据是什么?”

“借款用途前后不一致。周启明说补融资款,孙雪收款后又转入启明咨询公司。登记信息显示,周启明是执行董事,孙雪是财务负责人。”

我同时交出公司登记信息和赵鹏提供的原始收款截图,没有断言“肯定是诈骗”。

民警登记:“材料先收下,是否受案需要审核。”

“能拿受理证明吗?”

“先出具接报案回执,后续通知补充材料。”

回执编号为“2024年5月8日第036号”,事项写着“借款纠纷及涉嫌诈骗线索”。我拍照存档。赵鹏的借款金额是八万元,收款为孙雪另一张卡,民警要求补交转账原件;王倩提交六万元借条和聊天记录,三人的回执事项写法相同。

我们把回执编号发进临时证据群,公告要求原始文件不得改名、删改、压缩转发。

下午,我到区法院立案,提交身份证、住址、借条、银行回单和起诉状,请求返还十五万元,并按借条约定利率支付自2024年5月17日起的利息至清偿日。

窗口提醒:“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写明以法律允许范围为限。”

我补充诉求、周启明身份证号和住址来源,说明地址见借条及5月8日聊天记录。法院收下材料,开具收件凭证,告知立案后缴费。

我又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询、冻结周启明名下存款、车辆等财产,范围不超过本金和利息。

窗口说:“担保还缺财产证明,五个工作日内补交,否则影响审查。”

补正通知要求提交担保财产证明、担保额度说明及保全紧急性依据。我签字后离开。

手机弹出周启明的消息:“你已经去报案了?”

我未回复。十分钟后,他的律师来电:“周启明愿先还两万元,剩余分期,每月三千元左右。”

我问:“分多少期?书面方案呢?”

“尚未确定。先撤回报案,再谈期限。”

我开启录音:“两万元什么时候到账?”

“撤回后,三天内支付。”

“剩余十三万元呢?”

“要看他的资金情况。”

我说:“没有金额、期限和违约责任,我不接受。”

律师称撤回报案是诚意。我回答:“我不会用撤回报案换两万元。”

通话四分十二秒。我将录音命名为“20240508_周启明律师_分期还款”,并导出通话记录。

晚上8点16分,周启明发来:“你收两万,后面按月还,别把事情做绝。”

我回复:“请通过律师提交书面方案。”

他又说:“报案会影响我工作,你也不想看着同学坐牢吧?”

我把消息转给律师。

五个工作日后,派出所通知我、赵鹏、王倩分别补交证言,并提供孙雪账户转账凭证。民警说明:“你们只提供取得来源,账户控制和资金去向由公安调查。”

5月15日,我们按预约到场。我提交银行打印的凭证,并在询问笔录中确认:“周启明没有说明公司旧债,也没说钱会转入启明咨询。”我逐页核对后签字。

民警收下材料:“现在可以作受案登记,后续根据证据调查。”

“已经立案了吗?”

“只是受案登记,不等于刑事立案,是否达到标准还要审查。”

我拿到收件清单:孙雪账户转账凭证三份、出借人证言三份。

当日下午,法院短信通知补交担保材料,末行写着:“未按期补正的,财产保全申请可能不予受理。”

我把短信截图打印,夹进文件袋,转身走向银行柜台申请开具存款证明。

第6章 关掉借贷群

我把存款证明交给法院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后说:“担保材料齐了,财产保全申请进入审查。”

“多久能有结果?”

“以法院通知为准,先等立案和送达。”

5月20日,我收到法院短信:“民事案件已立案,案号为(2024)沪0105民初18326号。”

短信后面附着缴费通知。我用手机支付了案件受理费,付款凭证保存为“20240520_受理费”。

两天后,周启明的律师打来电话。

“法院已经向周启明送达起诉材料,调解员想先了解你的意见。”

我问:“送达日期是哪天?”

“5月21日,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都完成了。”

“那就按程序调解。”

5月27日,我参加线上调解。调解员先确认:“林妍,诉讼请求是返还本金十五万元及借条约定利息,对吗?”

“对,利息按借条约定计算,从逾期之日起算。”

周启明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我每个月还三千元,先还五年。”

我看着桌上的房屋定金预约单,问:“周启明名下有哪些财产?”

“现在没有可用现金。”

“车辆、工资、公司股权呢?”

“车要用来工作,公司也没有盈利。”

我说:“请提供车辆登记、工资收入和公司账户流水。”

律师接话:“这些属于个人隐私,调解不需要全部公开。”

我把法院调解页面上的录音提示打开。

“没有真实财产和固定期限,我不接受每月三千元。”

周启明沉默了几秒,说:“你非要把同学关系做绝吗?”

调解员提醒:“请围绕还款方案发言。”

周启明改口:“每月三千五,等公司回款后多还。”

我问:“公司回款日期是什么时候?”

“目前不能确定。”

“那就没有固定期限。”

调解员在记录中写下“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我核对文字后点击确认,法院随后安排开庭。

6月3日,派出所来电,民警报出我的姓名和案件编号。

“孙雪账户的流水已经调取。请你补充说明2024年2月14日、3月6日和4月18日三笔转账的时间、金额和聊天背景。”

我打开银行流水:“2月14日是两万元,3月6日是五万元,4月18日是八万元。每笔转账前,周启明都说是融资账户补缴款。”

“你有没有收到正式缴款通知?”

“没有,只有微信截图和语音。”

“根据目前核查,部分款项从孙雪账户转入启明咨询账户,随后用于偿还旧债和支付员工工资。”

我问:“这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了吗?”

“现在还不能这样认定。案件是否涉嫌诈骗,要结合借款时的用途、还款能力、资金流向和主观故意继续审查。”

我按要求提交补充说明,附上三笔银行回单、原始聊天导出文件和手机录音。民警收下材料后说:“后续有结果会依法通知。”

6月12日,法院向我送达开庭传票,开庭时间定在7月8日上午九点。周启明的代理律师申请延期,我收到法院短信:“延期申请不予准许。”

开庭当天,我带着证据原件进入法庭。

法官先问:“原告是否坚持诉讼请求?”

“坚持。”

“被告是否承认收到十五万元?”

周启明回答:“收到,但这笔钱是为了证券账户补缴。”

我打开证据目录:“借条第三条写明,借款用途为买入股票,第四条写明三个月内归还。聊天记录里,周启明说的是‘只差十五万补足维持担保比例’。”

法官问:“被告,借条和聊天内容为何不一致?”

周启明说:“当时情况紧急,表述不严谨。”

我提交第一组证据:“这是2024年5月8日保存的证券账户截图,账户姓名不是周启明。收款账户开户人是孙雪,也不是截图中的账户姓名。”

律师起身:“截图不能证明借款没有用于证券交易。”

我把第二组证据递给书记员:“这是证券营业部客服回执和通话记录。客服工号是A3176,通话时间为5月10日14点18分。回执确认,截图来源于真实账户,但截图不能作为正式追保通知,资金也无法证明属于周启明本人。”

法官看向周启明:“被告能否说明孙雪与证券账户的关系?”

“孙雪只是代办资金周转。”

“为什么借款进入孙雪账户后,又转入启明咨询账户?”

周启明低头翻文件:“公司账户当时被冻结,临时借用账户。”

法官问:“既然账户被冻结,为什么仍向原告说明资金用于补缴融资款?”

周启明没有回答。

我提交第三组证据:“这是银行打印的本人转账凭证、借条原件、聊天原始导出记录,以及周启明发来的语音转文字。语音中说的是‘三个月一定还’,没有提到公司工资和旧债。”

律师说:“资金进入公司,不代表周启明没有还款意愿。”

我说:“我没有主张只要亏损就构成违法。我主张周启明应按借条返还本金和利息。”

法官记录了双方意见,宣布休庭。7月19日,我收到法院判决书。

判决主文写明:“被告周启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妍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并支付约定利息。”

判决同时载明,周启明关于“借款已用于证券账户补缴”的辩解,不能推翻借条及转账事实,也不能证明双方改变了还款期限。

周启明没有上诉。8月5日,判决生效。

我在网上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上传判决书、生效证明、身份证明和收款账户信息。8月12日,执行法官来电。

“已向周启明发送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

“目前查到什么财产?”

“名下银行存款、车辆登记和部分网络支付账户都已依法查询。银行账户有一万八千六百元,车辆一辆,已采取冻结和查封措施。”

我问:“什么时候能执行到款?”

“存款先依法划扣,车辆后续评估、拍卖,具体金额要看程序进展。”

当天下午,我收到执行通知书。文书载明:“被执行人周启明未按指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采取财产查询、冻结措施。”

8月21日,派出所再次通知我到场。

民警把补充通知递给我:“公安机关已对周启明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立案时间是2024年8月20日。”

我问:“民事执行要暂停吗?”

“刑事责任和民事执行分别推进。已经执行到的款项,会依法登记处理。尚未执行部分,继续按照法院程序办理。”

“孙雪呢?”

“孙雪因协助收款,接受调查。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调查结果决定。”

我签收了立案告知材料,拿到一份盖章复印件。通知书上写着“案件正在侦查阶段,相关进展依法告知”。

9月2日,我取消了原定买房计划。

中介退回定金预约款时问:“还保留看房需求吗?”

我说:“暂时不看了,请把退款打回原账户。”

十五万元没有回到原来的活期卡。我在银行柜台开了单独账户,设置了非柜面限额,柜员把新存折和回执递给我。

“这笔钱以后只用于购房吗?”

我看着回执上的账户余额,说:“先作为个人应急资金。”

我把原来租住的房子退掉,搬进单位附近的合租房。新房间不到十二平方米,月租两千四百元,合同期限是六个月。

房东交给我一把新钥匙:“水电按表走,退租提前三十天说。”

“好。”

我把装着借条、判决书和执行通知的文件袋放进柜子,柜门上贴着一张纸:“不替任何人保管借款风险。”

同学借贷群还在跳消息。

赵鹏发来:“公安已经联系我补充笔录,大家别删记录。”

王倩发来:“周启明律师问我愿不愿意接受分期。”

我退出群聊前,群管理员提示:“退出后将不再接收群消息。”

我点击确认。

手机里最后一条未读消息来自周启明的律师:“请林女士尽快回复新的还款方案。”

(完)

沪ICP备16008431号-1

本站所有内容都已取得正版授权,且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版权声明 - 投稿声明 - 自审制度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