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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那天,我把婆家七年的账本摔在桌上

李自省 著

婚姻家庭 完结

离婚那天,我把婆家七年的账本摔在桌上

主角:七年,周明远 更新:2026-11-07 1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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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周明远是著名作者李自省成名小说作品《离婚那天,我把婆家七年的账本摔在桌上》中的主人翁,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应,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那么七年,周明远的结局如何呢,我们继续往下看“离婚那天,我把婆家七年的账本摔在桌上”

《离婚那天,我把婆家七年的账本摔在桌上》精彩片段

出事了。”我停下抹布。“什么事?”“他给人家做物流调度,收了几笔货款,没入账。

”“现在公司查出来了,要报警。”“多少钱?”“二十三万。”我把抹布放下,看着她。

“跟我有什么关系?”“晚晚,”她说,“那二十三万,明远说是先垫给家里了。

”“垫给谁了?”“……”“垫给您了?还是垫给明辉了?”她不说话。我笑了:“妈,

您记得我记过一笔账吗?”“二〇二二年四月,周明远说公司要交押金,拿了两万,没凭据。

”“那笔,我一直没问。”“现在我知道了。”十四我婆婆坐在我饭馆的凳子上,哭了。

她哭得很难看,鼻涕都出来了。“晚晚,妈求你了。你去跟公司说,那钱是你借给明远的,

不是他贪的。”“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你要是不说,明远就要坐牢。”“那他坐牢,

跟我有什么关系?”“晚晚!”她拍桌子,“你们夫妻一场!”“妈,”我说,

“您记不记得,上个月您说过一句话?”“您说,我这七年,在你们家吃住,要算钱。

”“您算得挺清。”“那我也算得清。”我从柜台底下,抽出那本第七年的账。

翻到最后一页。“妈,这七年,我给周家四十三万七千六。”“您要算吃住,我算过了,

十七万七千四百五。”“差额二十六万零一百五。”“您现在要我替周明远担二十三万。

”“可以。”我婆婆眼睛亮了。“但有三个条件。”十五“第一,这二十三万,

算周明远欠我的。写欠条,您和他一起签。”“第二,这七年我给周家的四十三万七千六,

我要拿回二十六万零一百五。”“第三,从今往后,周家的人,不许再进我的饭馆。

”我婆婆听完,脸一点点白下去。“林晚,你这是趁火打劫。”“不是。”我说,

“这是清账。”“妈,您七年没跟我清过一次账。”“现在我给您清一次。”她站起来,

指着我:“你——你这个女人,心真狠。”“我狠?”我说,“妈,我嫁到你们家七年,

你们家谁过生日,我都记着买礼物。”“明辉结婚,我出八万。明辉买车,我出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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