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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章节

更新时间:2026-11-08 03:22:54

第1章 第37本

三月十五号,我把第37本护理记录写完最后一页,门铃响了。

床已经空了。床垫上有一个人的形状,左边深,右边浅。他最后半年只能左侧卧,右边胯骨压烂过一块,长好以后还是不能压。

我把本子合上,去开门。

门外是法院的人,穿深色夹克,手里一个牛皮纸信封。

“罗小满?”

“是。”

“送达传票,签个字。”

我签了。他走了。我站在门口把信封拆开,里面一张纸,写着开庭时间:五月八号,上午九点。原告两个人,陈立维,陈立敏。案由:确认合同无效。

我把纸折好,放在鞋柜上,回屋继续收拾。

陈老师的东西不多。一个旧衣柜,一张写字台,一台收音机,两个樟木箱。衣柜里六件衬衫,都洗得发白,领口磨破了。他当了一辈子语文老师,衬衫从来只穿白的。

我一件一件叠,叠到第三件,手停住了。

衬衫口袋里有张纸。

是他写的。铅笔,字歪,横画拉不直。他中风以后右手不能写,用左手,练了三年才勉强能写成这样。

纸上两个字:别怕。

日期是三月十号,他走前两天。

我把纸夹回第37本,翻到最后一页。

那一页记的是三月十号:六点,翻身;八点,喂水四十毫升;十点,体温三十六度八;十二点,翻身;十四点,吸痰;十六点,翻身。最后一行我写的是“精神尚可,左手握笔约十分钟”。

我坐在床边,坐了很久。

陈老师是三月十二号凌晨走的。走的时候我在,两点四十,我起来给他翻身,摸到他的手是凉的。我打了120,来了两个医生,看了看瞳孔,说人走了。我给陈立维打电话,打了三个,没人接。给陈立敏打,关机。

第二天中午陈立维回电话。

“什么事?”

“你爸走了。”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

“什么时候?”

“昨天夜里,两点四十。”

“你怎么不早说?”

“我打了三个电话。”

他停了一下。

“行,我知道了。我明天到。”

他第三天到的,带了四个人,儿媳孙梅,妹妹陈立敏,还有一个穿西装的男的,说是律师。

他们进门没看床,先看房。

孙梅在客厅转了一圈,摸了摸墙,说:“这墙得重刷。地板也不行了。”

陈立敏站在阳台,往下看,说:“六楼,没电梯,不好卖。”

我站在厨房门口,手上还戴着洗碗的胶手套。

陈立维看了我一眼,说:“罗阿姨,辛苦你了。后面的事我们来处理,你先回去吧。”

我说:“东西还没收完。”

“不用你收了。”他说,“你在这儿的东西,回头我让孙梅给你送过去。”

我把手套摘下来,放在水池边上。

“陈老师的东西,我给他收了十年。”我说,“他走的时候,身上穿的还是我买的秋衣。”

陈立维皱了一下眉。

“罗阿姨,”他说,“我们没别的意思。你先回去,行不行?”

我回屋,把第37本装进包里,又拿了三个纸箱,装他的衬衫、老花镜、收音机、那本翻烂的《唐诗三百首》。

孙梅在客厅喊:“那些旧东西就别拿了,都是要扔的。”

我没吭声,把箱子搬到门口。

走到楼梯口,我回头看了一眼。

门还开着,孙梅正在量客厅的宽度,用卷尺,一头顶墙,一头拉到我脚边。

那卷尺的金属头,凉凉地碰了一下我的鞋。

第2章 十年账

第二天上午,陈立维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把账对一下”。

我去了。

客厅里坐了四个人。陈立维,孙梅,陈立敏,还有那个穿西装的律师,姓吴。

茶几上摊着一张纸,手写的,字很工整。

“罗阿姨,坐。”陈立维说,“咱们把话说清楚,对谁都好。”

我坐下。

“你在我爸这儿,一共干了十年。”他说,“二〇一六年三月到今年三月,对不对?”

“对。”

“工资怎么算的?”

“一开始四千五,二〇年涨到六千,二四年涨到六千五。”

“都是我爸给的?”

“从他卡里转的,每个月十号。”

吴律师在纸上写了几笔。

“罗阿姨,你一天都干什么?”陈立维问。

“六点翻身,八点喂水,十点量体温,十二点翻身拍背,十四点擦身,或者吸痰,十六点翻身,十八点喂饭,二十点洗脚,二十二点翻身,零点翻身,两点翻身,四点翻身。”

他愣了一下。

“一天翻六次?”

“六次。”我说,“他一百四十斤,我一个人翻。翻的时候得先把他的胳膊收起来,不然压着疼。”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

“白天一个人,夜里也一个人。”

孙梅在旁边说:“我们给的工资,不就是干这个的?”

“是。”我说,“工资是干这个的。那你算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六千五一个月,一小时多少钱?”

她没算。

“九块。”我说,“一小时九块钱。你们家请的钟点工,一小时多少钱?”

她不说话了。

“十年,一共多少钱?”陈立维问。

吴律师算了一下:“大概六十六万。”

“六十六万。”陈立维把纸转过来给我看,“罗阿姨,十年工资,六十六万,这在我们这个小城,不低了。你去问问,哪个护工能拿这个数。”

“我不是护工。”我说。

他笑了一下。

“那你是什么?”

“我是照护他的人。”

“照护他的人,也拿工资。”他说,“拿了钱,就是雇佣。罗阿姨,这个道理不难懂。”

孙梅在旁边接了一句:“何况还不止工资。”

我看着她。

“你爸这套房,现在值多少,你们知道。”她说,“一百八十万。你拿了六十六万工资,还要拿一百八十万的房。罗阿姨,你自己说,这合适吗?”

“合适不合适,不是你说了算。”我说。

“那是谁说了算?”

“协议上写着。”

客厅里静了一下。

陈立敏一直没说话,这时候抬起头。

“什么协议?”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抽出两张纸,放在茶几上。

纸是A4的,手写,一共两页。

第一页开头写着:遗赠扶养协议。

陈立维拿起来,看了一遍,又递给吴律师。

吴律师看得很慢,看完,把纸放下。

“这份协议,”他说,“是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号签的?”

“是。”

“谁写的?”

“陈老师自己写的。那时候他右手还能写。”

“见证人两个?”

“赵秀兰,周敏。”

“赵秀兰是?”

“楼下邻居,退休的社区主任。”

“周敏?”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

吴律师点点头,又问:“公证过吗?”

“没有。”

“那备案呢?”

“社区备了案。”我说,“街道办事处也盖了章。”

陈立维把协议拿回去,又看了一遍,忽然笑了。

“罗阿姨,”他说,“这东西,是废纸。”

“为什么?”

“我爸二〇一八年什么状态,你比我清楚。”他说,“他中风三年,说话都说不清。他签这个,他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吗?”

“他知道。”

“你怎么证明他知道?”

我没说话。

孙梅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抽出一张纸,推到我面前。

“你看看这个。”

那是一份遗嘱(打印),下面有签名和手印。

“二〇一九年三月,”孙梅说,“我爸立的。写得清清楚楚:房子由长子陈立维继承。”

我拿起那张纸。

签名是“陈敬堂”三个字,笔迹很稳,横平竖直。

不是他左手写的。

我把纸放下。

“这个签名,”我说,“不是他签的。”

“你凭什么说不是?”

“我看了他十年。”我说,“他中风以后,右手三个指头是弯的,写出来的字,横画都会往下坠。这个签名,太直了。”

吴律师把遗嘱收回去,慢慢折好。

“罗阿姨,”他说,“签名是不是他签的,不是你说不是就不是。这个,可以做笔迹鉴定。”

“那就做。”

“做可以。”他说,“不过我得提醒你,笔迹鉴定,是要花钱的。鉴定费你先垫,输了,你承担。”

他看着我。

“你垫得起吗?”

第3章 那份协议

我从陈立维家出来,没回家,直接去了社区。

社区在小区门口,两间平房,一间办公,一间放杂物。墙上贴着通知:老年人体检,三月二十号。

赵秀兰在。

她今年七十一,退休前是社区主任,退休后还在帮着管楼栋的事。头发染得黑,一根白的都没有。

“小满。”她看见我,站起来,“我听说了。”

“赵姨,”我说,“你还记得二〇一八年六月的事吗?”

“记得。”她说,“那天我也在。”

“他们说是废纸。”

赵秀兰把手里的抹布放下。

“废纸?”她说,“那天签完,是我陪着去街道盖的章。章还在,登记表还在。”

她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纸盒,里面是一沓表格。

翻了五分钟,抽出一张。

《遗赠扶养协议备案登记表》,编号 2018-017,日期 2018 年 6 月 12 日。

协议人:陈敬堂。扶养人:罗小满。见证人:赵秀兰、周敏。备注一栏写着:“协议人当场阅读全文,确认无误,自愿签署。”

下面四个签名,四个手印。街道的章,红色,压在手印上。

“这张表,”赵秀兰说,“能复印吗?”

“能。”

“复印三份。”她说,“一份给律师,一份给法院,一份你自己留着。”

我把表拍了照,又复印了三份。

出门的时候,赵秀兰叫住我。

“小满。”

“嗯。”

“他儿子昨天来找过我。”她说,“问我那天的事,问得特别细。问我是不是收了你的钱。”

“你怎么说?”

“我说我收了。”她说。

我愣了一下。

“我收了他爸一斤茶叶。”赵秀兰说,“二〇一八年中秋,他爸让孙子上楼给我送的。就一斤茶叶。”

她看着我。

“小满,他们问什么,我就答什么。我不帮谁,我只说那天我看见的。”

我点点头。

走到小区门口,手机响了。

是个陌生号码。

“罗小满女士?”

“是。”

“我是陈立维先生的代理律师,姓吴。有个事通知你一下。”

“你说。”

“我们已经在法院申请了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同时申请调取陈敬堂先生二〇一八年全年病历。”

他停了一下。

“另外,我们要申请你退出房屋。”

“什么?”

“房子现在在你名下,对吧?”他说,“诉讼期间,这套房子不能处置。我们要申请财产保全。你把房产证交到法院。”

我站在马路牙子上,太阳很大,眼睛有点花。

“房子是谁的,还没判。”他说,“但现在在你名下,这不正常。一个护工,怎么就把老人的房子过到自己名下了?”

“协议是二〇一八年签的。”我说,“过户是二〇二四年办的。”

“二〇二四年。”他说,“陈老先生二〇二四年,还能出门办过户吗?”

我没说话。

2024 年 4 月,是我推着轮椅,带他去的房管局。

那天他穿了新衬衫,我给他刮了胡子。窗口的人问:“老先生,您同意把房子过户给她吗?”

他说了一个字。

“给。”

那个字说得很慢,很费劲,但很清楚。

窗口的人又问了一遍:“您是自己愿意的?”

他又说了一遍。

“给。”

第4章 三笔转账

吴律师让我三天内交房产证。我没交。

我给方正打了电话。

方正,四十一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第一次见面,他穿一件洗得发灰的夹克,办公室桌上堆着案卷,烟灰缸里三个烟头。

“房产证先别交。”他说,“保全可以申请,但撤销不撤销,法院说了算。你一交,等于认了。”

“那我不交,会不会算我不配合?”

“你配合的是判决,不是对方律师的电话。”他说,“他再打电话,你让他发书面通知。”

我把事情从头说了一遍。他说:“证据呢?”

我从包里往外掏。

三样东西。

第一样,银行卡流水。

陈老师的卡,2016 年 3 月到 2026 年 3 月,工资每月十号转出,一共 118 笔。

“118 笔?”方正拿过去看,“十年 120 个月,怎么是 118 笔?”

“有两年,他住院,工资是他儿子转的。”

“哪两年?”

“二〇一七年,二〇二一年。”

“转了多少?”

“二〇一七年转了两次,一次两千,一次三千。”我说,“那两个月月薪是四千五,他给了五千。”

“二〇二一年呢?”

“三千。”

方正拿笔在纸上写:5000+3000。

“八千。”他说,“十年,两个子女,一共给了八千。其中五千,还是替你父亲付的工资。”

他把笔放下。

“也就是说,这十年,他们往这个家里拿出来的钱,一共三千。”

他把笔放下。

“还有吗?”

第二样,医药费。

我用一个鞋盒装的票据,按年份捆好,一共十捆。

“这是他自己医保之外自付的部分。”我说,“十年,四万七千三百二十六。”

“你垫的?”

“我垫的。”

“有转账记录吗?”

“有。”我说,“我每个月从自己卡里取现金,去医院窗口交。收据上都写着我的名字。”

方正一张一张翻。

翻到 2019 年那捆,停住了。

“这笔两万,”他说,“收款方是市第一医院,付款人罗小满,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号。这是什么?”

“他肠梗阻,做手术。押金两万,我先垫的。”

“这两万,后来还你了吗?”

“还了。”

“怎么还的?”

“二〇一九年十月,他从自己存折里取了两万给我。”我说,“他说这是他攒的私房钱,不让儿子知道。”

方正抬起头。

“有凭证吗?”

“有存折。”我说,“存折在我这儿。”

“取款单呢?”

“在。”

“好。”他把这两万单独抄在一张纸上,“这笔钱,对方一定会拿出来说事。他们会说,你拿老人的钱。你要能当场拿出存折和取款单,证明这钱是还你的垫付款。”

我点头。

第三样,第37本护理记录。

我把本子放在桌上。

方正翻开第一页。

2016 年 3 月 16 日。

“六点,翻身,左卧。八点,喂水三十毫升。十点,体温三十六度五。十二点,翻身,拍背。十四点,擦身。十六点,翻身。十八点,喂饭,半碗。二十点,洗脚。二十二点,翻身。零点,翻身。”

他往后翻。

一页一天,一天六次翻身,一次不落。

“十年,天天记?”

“天天记。”

“谁签的字?”

“社区医生每月来一次,签一次。”

方正翻到最后一页,看了很久。

“罗大姐,”他说,“这本子,比什么协议都值钱。”

第5章 家族群

当天晚上,我被拉进一个群。

群名:陈家一家人。四十八个人。

拉我进来的是孙梅。

第一条消息是她发的:

“@罗小满 罗阿姨,群里都是自家人,有些话说开比较好。”

第二条:

“我爸的房子,是你哄着他过户的吧?”

我没回。

第三条是一个叫“陈立强”的人发的。陈老师的堂侄,五十多岁,在镇上开五金店。

“我在房管局有熟人,查过了。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号过的户。那天老爷子坐轮椅去的,话都说不清。”

第四条:

“一个护工,伺候几年,就把人家一辈子的房拿走了。这事儿传出去,我们陈家的脸往哪儿放?”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一条接一条。

“吃绝户。”

“现在的保姆都这样。”

“她一个月拿六千五,还不知足。”

“我爸当年就不该请她。”

我坐在沙发上,一条一条看。

看到第二十三条,手机震了一下。

是陈立敏私发的。

“小满,你别往心里去。我哥他们说话难听。”

“你也是这么想的吗?”我问。

她过了三分钟才回。

“我不知道。”她说,“我只知道,我爸最后这十年,我没管。这是我不对。但房子……房子是陈家的。”

“陈家的。”我重复了一遍。

“你别生气。”她说,“我的意思是,钱可以给你,房子不行。你要多少,我们可以谈。”

我没回。

群里还在响。

孙梅发了一张截图,是一个短视频的封面。

标题:《保姆霸占老人房产,亲生儿子无家可归》。

播放量那一行写着:2.3 万。

配文是:“大家评评理,这种人还有没有良心?”

下面已经有一百多条评论。

我点开看了三条。

第一条:“报警啊,还等什么。”

第二条:“老人糊涂的时候最容易被骗。”

第三条:“建议查查这个保姆,是不是惯犯。”

第四条、第五条,一条比一条难听。

我把手机关了静音,摆在桌上。

第二天早上,物业来了。

姓刘,二十七八,穿一身保安制服,站在门口,不进。

“罗姐,”他说,“有个事。”

“你说。”

“昨天晚上,有五六个人打电话到物业,说你占了人家的房。”他说,“还有人说要联名。”

“联名干什么?”

“让你搬走。”

我看着他。

“物业怎么说?”

“物业不管这个。”他有点为难,“可罗姐,你也知道,我们这是老小区,谁家的事,一天就传遍了。今天早上,二楼的老太太在楼道里说,以后不跟你一块坐电梯。”

“她坐电梯,我走楼梯。”我说。

“罗姐……”

“小刘,”我说,“我在这楼里住了十年。陈老师家的垃圾,我一天倒一次。楼道我扫了十年。你查查,这十年,我欠过一分物业费吗?”

“没有。”

“那就行了。”

他走了。

我换了件外套,去了派出所。

值班的是个年轻民警。

“我要问一下,”我说,“网上有人造谣,说我骗老人的房子,两百万播放。这个,能报案吗?”

“能。”他说,“你把链接给我,截图,还有你手上有判决吗?”

“还没判。”

“那先受案。”他说,“不过我得跟你说实话,这种案子,最后能拘人的不多。”

“我不要拘人。”我说,“我就要一份受案回执。”

他抬头看我。

“为什么?”

“因为我以后要跟人解释。”我说,“我不想每次都靠一张嘴。”

他把回执打印出来,盖了章,递给我。

纸上写着:受案登记表,编号,日期,报案内容。

我把它折好,放进包里。

这是我这辈子第二次进派出所。

第一次是二〇二一年,家里被偷。

我把手机扣在桌上。

扣下去的时候,屏幕还亮着,光从桌面上反上来,照在天花板上,一晃一晃。

第6章 第一个律师

第二天我去法援中心,把群里的截图给方正看。

他看了一遍,问:“这个群,多少人?”

“四十八。”

“多少人说了话?”

“十几个。”

“其他人在干什么?”

“没说话。”

方正点点头,把手机还给我。

“罗大姐,这案子,我得跟你说实话。”

“你说。”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上是优先的。有协议,就按协议办,不按法定继承办。”他说,“这一条,对你有利。”

“但是,”他把笔帽扣上,“有三个坑。”

“第一个坑,行为能力。对方申请鉴定,就是想说陈老先生签协议的时候糊涂。他中风,失语,又是七十九岁,法官一看材料,心里就会打鼓。”

“第二个坑,有偿。你拿工资,对方就说这是雇佣。雇佣关系里,照顾得再好,也是履行合同,不是扶养。”

“第三个坑,过户。二〇二四年过户那次,是他本人去的,还是你代办的?如果程序上有瑕疵,对方可以主张过户无效。”

我说:“过户是他本人去的。我推的轮椅。”

“有没有录像?”

“房管局有监控。”

“监控保存多久?”

“不知道。”

方正记下来。

“这三条,第一条最要命。”他说,“因为人已经走了,没法当庭说话。你只能靠病历、录像、证人。”

“我有录像。”

他抬起头。

“什么录像?”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号,签协议那天。”我说,“赵姨用手机拍的。拍了七分钟。”

“拍到了什么?”

“拍到他自己说的话。”

“他说了什么?”

“他说,‘我愿意’。”

方正把手里的笔放下,身体往后靠。

“罗大姐,”他说,“这个录像,先别拿出来。”

“为什么?”

“因为对方现在还没说死。”他说,“他们现在只是怀疑他糊涂。你要等,等他们在法庭上明明白白地说‘我父亲当时没有行为能力’,你再放。”

他看着我。

“到那时候,他们的话就收不回去了。”

第7章 护理记录

四月十号,第一次庭前会议。

法院在一栋旧楼里,走廊很窄,墙上贴着“保持安静”。

我到的时候,陈立维他们已经在了。

陈立维穿一件深灰西装,头发梳得很整齐,看见我,点了下头,算是打招呼。

孙梅没点头。

吴律师坐在最边上,桌上摊着三本卷宗。

法官是个四十来岁的女的,姓沈,说话不快。

“双方都到齐了。”她说,“先交换证据。”

吴律师先来。

他的证据一共五组:老人的病历、二〇一九年那份遗嘱、房管局的过户档案、还有一份“证人证言”,签字的是陈立强。

“我方主张,”他说,“第一,二〇一八年六月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协议人陈敬堂当时患脑梗后遗症,存在失语、认知障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即使协议有效,原告罗小满系有偿照护,按月领取工资,属于雇佣关系,不构成扶养。第三,二〇二四年房屋过户程序存在瑕疵,请求撤销登记。”

沈法官转向我。

“被告方。”

方正站起来。

“我方提交三组证据。”他说,“第一组,遗赠扶养协议原件及街道备案登记表。第二组,护理记录三十七本,社区医生按月签字确认。第三组,医疗费票据及银行流水。”

吴律师举手。

“审判长,关于第二组证据,我有异议。”

“说。”

“护理记录系被告本人书写,属于自证,不具备证明力。”

方正没急。

“审判长,”他说,“护理记录确实是被告书写的。但请翻到每本最后一页,都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周敏的签字和日期。三十七本,三十七个签字。”

他把一本递上去。

沈法官翻了翻。

“周敏是谁?”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执业医师。”方正说,“我方已申请她出庭作证。”

吴律师又举手。

“审判长,我还有一份证据要补充。”

他从卷宗里抽出一张纸。

“这是二〇一九年三月,陈敬堂先生亲笔签署的遗嘱。遗嘱明确写明:房屋由长子陈立维继承。”

纸传到我手上。

还是那张打印的遗嘱,签名很直。

“被告方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方正说,“我方申请笔迹鉴定。”

“同意。”沈法官说,“鉴定机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

她敲了一下法槌。

“五月八号开庭。鉴定意见出来之前,房屋不得处置。”

会散了。

我收拾东西,吴律师走过来。

“罗女士。”

“嗯。”

“我劝你考虑一下调解。”他说,“这个案子,你就算赢,也要两三年。两三年里,房子不能卖,你不能住,还要垫鉴定费、律师费。”

“我没打算卖。”

“那你图什么?”他看着我,“图一口气?”

我把包拉上。

“吴律师,”我说,“你见过老人身上长压疮吗?”

他没说话。

“一块压疮烂到骨头,要翻多少次身才能长好,你知道吗?”

他退了一步。

“我不是图一口气。”我说,“我是图他走的时候,身上是干净的。”

我转身走。

走到楼梯口,手机响了。是周敏。

“小满,”她说,“法院通知我出庭了。”

“嗯。”

“有件事我得先跟你说。”她的声音有点低,“二〇一九年以后,我不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了。我调去了私立医院。”

“我知道。”

“我的执业证,二〇二一年换过一次。”她说,“对方要是查,会拿这个说事。”

第8章 门上那张纸

视频是四月十二号爆的。

那天早上我下楼买菜,走到单元门口,看见两个年轻人在拍。

一个举着手机,一个举着话筒。

“就是她。”举手机的说。

话筒伸到我面前。

“阿姨,网上说您把老人房子骗走了,是真的吗?”

我没说话,绕过去。

他跟上来。

“阿姨,老人家属意把房子给儿子,您为什么不肯还?”

“我没有骗。”我说。

“那房子为什么在您名下?”

“因为他给我的。”

“他给您,您就要?”他说,“您不觉得,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把一辈子的房给一个保姆,这事本身就不正常吗?”

我停下来。

“他大小便不能自理的时候,你在哪儿?”

他愣了一下。

“我是记者。”

“我不是。”我说,“我是给他擦身的人。”

我走了。

回到家,楼下已经聚了七八个人。有人举着手机拍我的窗户。

中午我出门倒垃圾,回来的时候,门上贴了一张纸。

A4 纸,打印的,四个字:

滚出小区。

纸是用双面胶贴的,贴得很平,四个角都按实了。

我把它撕下来,撕成四块,扔进垃圾桶。

撕的时候,隔壁门开了条缝,又关上了。

下午三点,手机响。一个陌生号码。

“罗小满吗?我是陈立维。”

“你说。”

“视频你看了吧。”他说,“两百多万播放。我们没想搞成这样,是我儿子发的,我已经骂过他了。”

“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这事对你没好处。”他说,“你现在走在路上都被人拍。你女儿还在上学吧?”

我捏着手机,没说话。

“我不是威胁你。”他说,“我是给你指条路。你撤诉,房子给我们,我们给你三十万补偿,另外在网上给你澄清,说你是好人,是我们误会了。”

“三十万。”

“对。你想想,一百八十万的房,你拿三十万,我们也不算亏待你。”

我看着窗外。

楼下那几个人还在,蹲在花坛边上抽烟。

“陈立维,”我说,“你爸二〇二四年冬天肺炎,住院十一天,你在哪儿?”

他停了一下。

“我在外地。”

“你妹妹呢?”

“她也忙。”

“我在医院陪了十一天。”我说,“第十天夜里,他发烧到三十九度八,护士找不到血管,扎了四针。他抓着我的手,抓了一整夜。”

“罗阿姨——”

“三十万,你自己留着。”我说,“给你爸买块好点的碑。”

我挂了电话。

挂完,手在抖。

不是气的。是那种从骨头里出来的抖。

第9章 两个雇主

网上的事传得快。

四月十五号,我接到了张姐的电话。

张姐是我三年前接的活儿,她母亲半身不遂,我每周去三次,做康复按摩。

“小满,”她说,“这个月你先别来了。”

“怎么了?”

“我妈看了视频。”她说,“她糊涂,一天到晚念叨,说家里来了个抢房的。”

“张姐,那不是——”

“我知道不是你。”她打断我,“可我妈不知道。她这几天不肯吃饭,一见你进门就哭。”

我站在阳台上,风很大。

“行。”我说,“我明白。”

“工钱我结给你。”

“不用了,这个月才做了六次。”

“给你就拿着。”她说,“小满,我不欠你。但我也不能为了你,让我妈不吃不睡。”

第二家是刘家。刘家老头卧床四年,我一个人做全护,一个月四千二。

我给刘家儿子打电话,他没接。

打了三次,第四次他接了。

“罗姐,”他说,“我正要给你打电话。”

“你说。”

“我爸下个月要送养老院了。”

“怎么突然——”

“不突然。”他说,“我媳妇说了,家里不能留个上过热搜的人。她说万一哪天记者找上门,孩子怎么办。”

“我干了四年。”

“我知道。”他说,“所以我把这个月的钱结给你,另外多给你一千。”

他停了一下。

“罗姐,你别怪我。网上那些话,我一个字都不信。可我要过日子。”

电话挂了。

第三个电话是同行王姐打来的。

我们认识八年,她给我介绍过四个活儿。

“小满。”她开口就不像平时。

“王姐。”

“我这边有个活儿,全护,七千五。”她说,“人家问是谁介绍的,我报了你的名。”

“然后呢?”

“人家说,网上那个是不是你。”

“是。”

她停了一下。

“小满,我不骗你。这活儿没了。”

“我知道。”

“还有,”她说,“往后我介绍人,可能就不提你了。你别怪我。”

“我不怪你。”

“你自己怎么打算?”

“等判。”

“判完了呢?”

“接着干。”

她叹了口气。

“你这人,就是犟。”

“王姐,”我说,“我要是这会儿认了,以后谁还敢把老人交给护工?”

她没说话,把电话挂了。

那几天我去菜市场,卖豆腐的老陈看见我,秤往旁边一推。

“今天不卖了。”

“怎么不卖了?”

“我媳妇说了,不卖给你。”他说,“你别为难我。”

我站在摊子前,看着那块豆腐。

白白的一块,上面盖着湿纱布。

我转身走了。

走的时候听见后面有人说:“就是她。”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墙上那排记录本。

三十七本,从 2016 排到 2026,一本挨一本,挤在书架上。

我站起来,抽了第 1 本。

2016 年 3 月 16 日,第一页。

字很丑。那时候我刚做护工,不知道该怎么记,一天写三行,写“翻身、喂饭、擦身”。

后来赵姨跟我说:“你得写细。写细了,将来才有人信。”

我就写细了。

六点翻身,左卧。八点喂水三十毫升。十点体温。十二点翻身,拍背。十四点吸痰。十六点翻身。十八点喂饭,半碗。二十点洗脚。二十二点翻身。零点翻身。

一页一天。一天六次。

十年,两万一千九百天。

我把第 1 本放回去,一本一本往后排。

排到第 37 本,手停了。

我把本子抽出来,翻到最后一页。

三月十号。

他握着笔,写了十分钟,写了两个字。

别怕。

我把本子抱在怀里,坐在地上。

坐了很久。

第10章 女儿

罗雨十六岁,读高一。

她住校,两个星期回来一次。

四月十八号,她回来了。

进门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没说话。

“吃饭了吗?”我问。

“吃了。”

“学校怎么样?”

“还行。”

她去自己房间,关上门。

我在厨房煮面。水开了,下面,打了一个鸡蛋。

煮到一半,她从房间出来,站在厨房门口。

“妈。”

“嗯。”

“我们班有人发了个视频。”

我把火关小。

“他们说,视频里那个保姆是你。”

“是我。”

她沉默了一会儿。

“我们班有个女生,她妈在群里转了。她今天跟我说,‘你妈真厉害,把人家房子都拿走了’。”

我把面盛出来。

“你怎么说的?”

“我说那是我妈照顾了十年的老人。”她说,“她说,照顾十年也不该拿人家房子。”

我把碗放在她面前。

“雨雨,你信妈妈吗?”

她低着头,看着碗里的鸡蛋。

“我信。”她说,“可是妈,我今天在学校,一整天都抬不起头。”

我坐在她对面。

“那你想让妈妈怎么办?”

她抬起头,眼睛红了。

“妈,”她说,“要不咱别要那房子了。”

我没说话。

“三十万也行。”她说,“咱家现在不是也能过吗?你再去接两个活儿,我少花点。咱们把房子还给他们,网上就没人骂了。”

我看着她的脸。

十六岁,脸还是圆的,眼睛像我。

“雨雨,”我说,“你还记得姥爷吗?”

“记得一点。”

“姥爷走的时候,你在医院走廊里坐着,坐了一夜。”我说,“那天有个阿姨,给咱俩买了两个包子。你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咱们。”

“记得。”

“她为什么给咱买包子?”

“因为我们可怜。”

“不是。”我说,“因为那天她看见我在给姥爷擦身,擦了四十分钟。”

我把筷子递给她。

“妈妈这辈子没本事,就学了这一件事:把一个人伺候干净。”我说,“这房子不是抢的。是他给我的工钱。他给,我就敢要。”

罗雨低着头,吃了一口面。

吃了一半,她放下筷子。

“妈,”她说,“那你要赢。”

“我会赢。”

“你要是输了怎么办?”

“输了,我就去租个房,继续做护工。”我说,“我不缺手艺,我只缺一个说法。”

第11章 五月八号

五月八号,上午九点。

法庭在二楼,一间小审判庭,旁听席六排,坐了十几个人。

陈家来了七八个,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坐在最后一排,拿着本子记,可能是记者。

我坐在被告席。

方正坐我旁边,桌上摊开六个文件夹。

沈法官进来,敲槌。

“现在开庭。”

吴律师先念起诉状。念了六分钟。

大意是:原告系被继承人陈敬堂之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被告罗小满系家庭护工,利用老人失能、失语之机,诱使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办理过户,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请求确认协议无效,判令被告返还房屋。

念完,沈法官问:“被告方答辩。”

方正站起来。

“第一,遗赠扶养协议系陈敬堂本人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亲笔书写并签署,有两名见证人见证,经街道备案,形式合法。”

“第二,被告自二〇一六年三月至二〇二六年三月,连续十年承担陈敬堂的全部生活照料、医疗陪护及丧葬事务,履行了协议约定的生养死葬义务。”

“第三,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十年间未尽任何扶养义务,其主张不能成立。”

“原告方有无补充陈述?”沈法官问。

陈立维站起来。

他清了清嗓子。

“审判长,我想说三句。”

“第一句,我们不是来抢钱的。这套房是我爸一辈子的积蓄,我妈在那儿住了二十年,我儿子在那儿出生。”

“第二句,我爸最后的六年,说话说不清,写字写不动。一个连自己想要什么都说不出的人,签了一份把房子给外人的协议,我们做子女的,不能不管。”

“第三句,”他停了一下,“我们从来没说不认她这十年的辛苦。她要钱,我们可以给。但房子不行。房子是陈家的。”

旁听席上有人点头。

沈法官记下来。

“被告方有无补充?”

“没有。”方正说。

沈法官点头。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原告方举证。”

吴律师开始念证据。

念到第三组,他停了。

“审判长,我方提交一份医学意见。”

他把一份材料递上去。

“这是市第一医院二〇一八年五月的一份门诊记录。记录显示,陈敬堂先生当时的简易智能状态检查评分为十六分。”

他抬起头,看着法官。

“十六分,属于中度认知障碍。也就是说,在签订协议前一个月,陈敬堂先生的认知功能已经严重受损。”

旁听席上有动静。

孙梅的声音传过来:“我就说嘛。”

沈法官敲了一下槌。

“旁听人员安静。”

吴律师继续说:“我方认为,一个认知功能中度障碍、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清楚的老人,不可能理解‘遗赠扶养协议’这六个字的法律含义。这份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就无效。”

他把材料放下。

“审判长,我方申请对陈敬堂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的意思能力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材料包括全部病历、协议原件、以及——被告方提交的录像。”

沈法官看向方正。

“被告方对这份医学意见有无异议?”

方正站起来。

“有。”

“说。”

“审判长,我方对这份门诊记录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其证明目的有异议。”方正说,“MMSE 评分十六分,说明存在认知损害,但不等于没有意思能力。这两者,法律上是两回事。”

“而且,”他翻了一页,“同一天的门诊记录,还有一行字。请审判长看第二页。”

沈法官翻过去。

方正念:“‘患者可识别家属,可用单字表达意愿,情绪稳定。’”

他抬起头。

“审判长,一个能用单字表达意愿的人,能不能表达‘我把房子给她’这个意愿?”

法庭里静了一下。

吴律师马上举手。

“审判长,用单字表达意愿,和订立一份法律文件,是两个层次。”

“那就是需要鉴定。”沈法官说,“法庭准许鉴定申请。鉴定期间,本案中止审理。”

她敲槌。

“休庭。”

人往外走的时候,孙梅从我旁边过。

她压低声音,但我听得清清楚楚。

“十六分。”她说,“一个傻子签的字,你也敢要房。”

第12章 夹层

鉴定要等三个月。

这三个月,我什么都没干。

活儿没了,网上的话还在。我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把三十七本记录本搬到桌上,一本一本抄。

抄到第 31 本,是二〇二四年冬天。

那本记得最密。他肺炎住院十一天,我在医院陪床,回来补记。

我一页一页翻。

翻到二月十四号,一张纸从夹层里滑出来。

纸是从本子最后夹进去的,折了两折,边角发黄。

我把它展开。

一张方格纸,是从小学生的作业本上撕下来的。

上面四个字。

不是铅笔,是签字笔写的。

“房给罗。”

字歪得厉害,横画往下坠,“房”字的最后一撇拖得很长,像一条腿。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更歪:

“他们都是好人,不来。”

我坐在地上,把纸举到窗边。

二〇二四年二月,他刚出院,右手完全不能动了,只能用左手。

那天我给他喂饭,他忽然不肯吃,用手指着写字台。

我以为他要看书,给他拿了《唐诗三百首》。

他摇头。

我又给他拿老花镜,他还摇头。

最后我把一支笔、一张纸放在他手里。

他写了很久。写了擦,擦了写。

写完,他自己折起来,塞进本子里。

我问他写的什么。

他不说,只是笑。

我把纸贴在胸口,坐了很久。

中间我去过一趟医院档案室。

二〇一八年的门诊病历,纸质的只存三年,电子档说系统换过两次,调不出来。

管理员是个五十来岁的男的,隔着窗口跟我说:“你要开证明,得有法院的调查令。”

“我有。”我把法院的材料递进去。

他翻了半天,说:“六月的,太早了,可能没了。”

我在门口坐了一个小时。

后来是周敏帮的我。

她回家翻自己的随访本,找到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号那一页。

上面写着:体温三十六度七,血压一百三十五比八十,精神状态“可,能与家属交流”。

最下面一行: “可识别家属,可用单字表达意愿。”

她拍了照,发给我。

“小满,”她在微信上说,“这个,比病历有用。”

那天下午,我给方正打了电话。

“方律师,”我说,“我找到一张纸。”

“什么纸?”

“他写的。二〇二四年二月,他自己写的,‘房给罗’。”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

“原件在你手上?”

“在。”

“别折,别压,装进透明文件袋,平着放。”他说,“明天送过来,我们做笔迹鉴定。”

第13章 七分钟

九月开庭。

这次旁听席坐满了。后排有两个拿摄像机的,被法警请了出去。

沈法官先宣布鉴定意见。

鉴定机构是省里的,意见书三十页,念了四页。

核心三句:

一、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遗赠扶养协议》落款处“陈敬堂”签名,与其同期笔迹样本一致,系本人书写。

二、二〇二四年二月《房给罗》字条,系陈敬堂左手书写。

三、根据二〇一八年六月十日门诊记录、护理记录及录像资料综合判断,陈敬堂在签订协议时,对“将房屋给予扶养人”这一事项,具备认识与表达能力。

念到第三句,旁听席上有人吸了口气。

吴律师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对鉴定意见第三项有异议。鉴定机构依据的录像资料,未经质证。”

沈法官说:“现在质证。被告方,播放录像。”

方正把 U 盘递上去。

法庭的屏幕上出现了画面。

七分钟,画质很差。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号,下午四点。

陈老师坐在藤椅上,穿白衬衫,头发刚理过。

他左手扶着扶手,右手放在膝盖上,三个指头是弯的。

赵秀兰拿着协议,一句一句念。

“陈老师,这份协议写明:罗小满照顾您的生活,负责您的生养死葬;您走以后,这套房子归罗小满。您听清楚了吗?”

他看着协议,看了很久。

然后他说了一个字。

“愿。”

“您愿意?”

“愿。”

赵秀兰又问:“是您自己愿意的,还是有人让您这么写的?”

屏幕上,他慢慢抬起头。

他的嘴动了两下,才发出声音。

“她……不走。”

赵秀兰的声音有点抖:“她天天在?”

“在。”

“您儿子女儿呢?”

屏幕上,老人没有马上回答。

他把头转向窗户那边。

窗外有棵树,叶子在动。

过了大概五六秒,他说了一句话。

“他们不来。”

屏幕黑了。

吴律师站起来。

“证人赵秀兰。”

赵秀兰站起来。

“录像是什么设备拍的?”

“我的手机。红米,二〇一七年买的。”

“为什么要拍?”

“因为他说的话,怕以后没人信。”

“谁说的?”

“陈老师。签完协议那天,他拉着我的手,说,‘赵大姐,你给我拍一段。’”

“所以是老人主动要求拍的?”

“是。”

“拍完给谁看过?”

“给街道的同志看过一次,存档的时候。”赵秀兰说,“后来谁也没给看。”

“一直保存在你手机里?”

“在。”

“为什么保存十年?”

“因为他让我拍的。”赵秀兰说,“我答应了他,就得存着。”

吴律师翻了一页。

“证人,录像里,老人说‘他们不来’。”他说,“这句话,是不是你引导的?你之前问了他‘您儿子女儿呢’。”

“我问了。”

“如果不问,他会说这句吗?”

赵秀兰看着他。

“吴律师,”她说,“我问不问,他们都不来。”

旁听席上有动静。

沈法官敲槌。

“证人回答问题。”

“我回答了。”赵秀兰说,“他儿子女儿,十年来了五回。我一个对门的,记得清清楚楚。”

审判庭里没有人说话。

沈法官敲了一下槌。

“录像质证完毕。”

吴律师站起来,声音比刚才低。

“审判长,录像存在剪辑可能,我方申请对原始载体进行鉴定。”

“准许。”沈法官说,“十日内提交原始载体。”

她看向我这边。

“被告方,原始手机在谁手上?”

“在赵秀兰手上。”方正说,“我方今天已提交。”

那部手机是一部旧红米,屏幕右下角有裂痕。

法警把它装进证物袋的时候,我看见赵秀兰的手在抖。

散庭后,她在走廊里拉住我。

“小满,”她说,“我今天差点说不下去。”

“赵姨,你说得很好。”

“他问我‘他们不来’的时候,”她眼睛红了,“我心里难受。”

“十年。”她说,“我住他对门十年。他家里来客人,我听得见。十年,他们就来过三回。”

第14章 一份抵押合同

十月十二号,第二次开庭。

我以为这次该判了。

吴律师一上来,又交了新证据。

“审判长,我方提交一份借款抵押合同。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抵押人陈敬堂,抵押权人某某小额贷款公司,抵押物即本案争议房屋,担保债权五十万元。”

他把合同递上去。

“同时提交银行流水,证明五十万元已于同日发放并转出。”

沈法官翻看。

“这份合同,与本案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吴律师说,“二〇二五年二月,陈立维以陈敬堂的名义办理抵押,取得五十万元。这说明——”

他停了一下。

“说明陈老先生生前,并不认为这套房已经不属于自己。一个真心把房子送出去的人,不会再拿它去抵押。”

我脑子里嗡了一下。

二〇二五年二月,房本在陈老师抽屉里。

他卧床,不能出门。

谁去签的字?

方正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对该合同真实性有异议。抵押人签名明显异常,我方申请笔迹鉴定。”

“另外,”他说,“被告罗小满对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的抵押行为毫不知情。该房屋二〇二四年四月已登记在被告名下,陈敬堂无权处分。这份合同,涉嫌伪造。”

沈法官看向原告席。

“原告方,这份合同是谁办理的?”

吴律师说:“是我方当事人陈立维代为办理。”

“代为办理。”沈法官重复了一遍,“陈敬堂本人到场了吗?”

旁听席上没有声音。

陈立维站起来。

“我爸卧床,去不了。我是他儿子,我替他办。”

“你有授权委托书吗?”

“有。”他说,“我爸签的。”

沈法官把合同翻到最后一页。

“这份合同上的签名,和刚才鉴定的协议签名,笔迹差异明显。”她说,“法庭准许笔迹鉴定申请。”

她敲槌。

“另外,鉴于本案出现涉嫌伪造签名、虚假抵押的情形,本庭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查。”

法槌落下的时候,我看见陈立维的脸白了一下。

散庭后,他在走廊里拦住我。

“罗小满,”他说,“那五十万,我还不上,房子就没了。你也拿不到。”

“房子二〇二四年就是我的。”我说。

“法院还没判。”

“那就等判。”

他盯着我。

“你非要把事做绝?”

“陈立维,”我说,“那张合同上的签名,是你签的吧?”

第15章 六十六万

十一月三号,第三次开庭。

这次开的是“有偿照护是否构成扶养”。

吴律师准备得很足。

他做了一张表,投影在屏幕上。

十年,一百一十八笔工资,合计六十六万三千五百元。

“审判长,各位请看。”他说,“六十六万。这个数字,在我们这个市,可以请三个护工,请十年。”

他转向我。

“罗女士,我问你一个问题。你照顾陈老先生,是出于感情,还是出于这份工资?”

“都有。”

“如果他不给你钱,你还会照顾他吗?”

法庭里静下来。

我想了几秒。

“不会。”我说。

旁听席有人小声议论。

“我不会白干。”我说,“我要养女儿。我女儿十六岁,学费、饭钱、校服,都要钱。我不可能不要钱,天天去伺候一个跟我没有血缘的人。”

“那这就是雇佣。”吴律师说。

“是雇佣。”我说,“但雇佣和扶养,不冲突。”

方正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提交一份行业工资证明。”

他把材料递上去。

“二〇一六年至二〇二六年,本市全失能老人一对一居家全护的市场价,从每月五千八百元涨到每月八千五百元。被告领取的工资,从四千五到六千五,十年间始终低于市场价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五。”

他抬起头。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只为钱,她完全可以去别家,拿更高的工资。”

吴律师马上说:“低于市场价,不能证明她有扶养的意思,只能证明她接受了这份工作。”

吴律师站起来。

“审判长,我想问被告一个问题。”

“问。”

“你刚才说,如果他不给你钱,你不会照顾他。”他说,“那如果别人给你更多钱,你会走吗?”

“会。”

“那你为什么没走?”

“二〇二〇年,有人出八千请我。”我说,“我跟他提过一次。”

“他怎么反应?”

“他没说话。第二天早上我给他翻身,他抓着我的手腕,抓了十分钟。”

“就因为这个?”

“还因为一件事。”我说,“那天下午,他把存折给我,让我保管。他说,‘我没什么给你的,就这个。’”

“存折里多少钱?”

“八千四。”

“你收了?”

“收了。第二天还给他了。”

“为什么还?”

“因为他把全部家当给我,我不能要。”我说,“我要的是工钱,不是他的命。”

吴律师没有再问。

“那我再提交一份证据。”方正说。

他把一个牛皮纸袋打开。

“这是被告罗小满十年间的通话记录。请审判长看二〇一九年、二〇二二年、二〇二五年的三个时间段。”

“二〇一九年九月,陈敬堂肠梗阻手术,住院十九天。罗小满每天通话对象第一位,是医院值班电话,第二位是她女儿。”

“二〇二二年冬天,陈敬堂肺部感染,连续七天高烧。这七天,罗小满没有回过自己家,通话记录里,她女儿打了四十一次,她接了三次。”

他合上材料。

“审判长,一个人如果只是在完成一份工作,她会在雇主高烧四十度的时候,连续七天不回家吗?”

吴律师沉默了几秒。

“审判长,”他说,“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被告。”

“问。”

他转向我。

“二〇一九年十月,你从陈老先生的存折里,取走了两万元。这笔钱,你怎么解释?”

第16章 两万块

我站起来。

“那两万,是他还我的。”

“还你什么?”

“二〇一九年八月,他肠梗阻,住院押金两万。他没有钱,我先垫的。”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透明文件袋。

里面三张纸。

第一张,医院住院押金收据,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金额两万元,交款人罗小满。

第二张,陈老师存折复印件,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取现两万元。

第三张,一张手写的纸条,铅笔,字歪。

“‘小满垫两万,还她。’”

我把三张纸递上去。

“审判长,请对照日期。”方正说,“八月十二号垫付,十月九号归还。中间隔了五十八天。”

吴律师拿过纸条,看了很久。

“这张纸条,”他说,“没有日期。”

“有。”方正说,“第二行写着‘十月九日,取’。”

那本存折是绿的,老式的,上面印着“中国农业银行”。

里面一页一页,记着他每个月的退休金,三千二,进一笔,取一笔。

取的钱大多是买药、买菜、交水电。

有一页记着二〇一八年:取五百,取三百,取二百,取一百五。

一年下来,取了四万三。

存折最后一笔,是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取现两万元。

后面就没有了。

他把存折给我以后,再没动过。

吴律师把纸条翻过来。

背面还有一行字。

是一句诗。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字迹和正面一样,都是左手写的。

“这是他写的。”我说,“他取钱那天,让我把存折和纸条一起收好。他说,‘将来要是有人问,你就拿出来。’”

沈法官把纸条传下去。

“原告方,对这三份证据有无异议?”

吴律师站着,没有马上说话。

“我方需要核对原件。”

“庭后核对。”沈法官说,“继续。”

吴律师坐下了。

坐下之前,他看了陈立维一眼。

陈立维低着头,在纸上写字。

第17章 十一个人

十一月十七号,证人出庭。

第一个是赵秀兰。

她穿了件深蓝外套,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证人,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邻居。我住陈老师对门,住了二十六年。”

“你见过被告照顾陈敬堂吗?”

“见过。天天见。”

“怎么个天天见?”

“我早上六点起来买菜,她已经在楼道里晾床单了。”赵秀兰说,“陈老师卧床,床单一天一换。她洗了晾在楼道,冬天干不了,就用吹风机吹。”

“她一天要干什么?”

“翻身。一天六次。”赵秀兰说,“我住对门,墙薄,听得见。夜里十二点一次,两点一次,四点一次。她十年没睡过整觉。”

“你怎么知道是六次?”

“她自己记的。”赵秀兰说,“她有个本子,天天记。我有时候过去串门,看见她在写。”

“你见过她记的本子?”

“见过。三十多本。”

吴律师站起来。

“证人,你和被告是否有经济往来?”

“没有。”

“她给过你钱吗?”

“没有。”

“那你为什么愿意出庭作证?”

赵秀兰看着他。

“因为我看不下去。”她说,“我一个人住,我也有老的一天。我要是躺下了,我儿子在深圳,一年回来一次。我想知道,到那时候,有没有人给我翻个身。”

法庭里静了几秒。

第二个证人是周敏。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四十岁,戴眼镜,说话很稳。

她带了一个纸箱,里面是三十七本记录本的签字页复印件。

“证人,这些签字是你签的吗?”

“是。我每个月上门一次,检查老人的皮肤、体温、用药,然后在她记录本上签字。”

“你签字的时候,核对过记录内容吗?”

“核对过。”周敏说,“我会抽查三天的记录,看和实际情况对不对。”

“十年,你签了多少次?”

“一百二十次左右。她搬过两次家,本子丢过一本,我补签过一次。”

吴律师站起来。

“证人,你二〇一九年已经调离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吗?”

“对。”

“那你为何仍在记录本上签字?”

“因为我一直在给她做义务指导。”周敏说,“我调走了,但陈老先生是我的签约患者。我每个月还是去看他,不收费。”

“不收费。”吴律师重复,“你有证据吗?”

“有。”周敏说,“我手机里有十年的随访记录,每一次都有时间、地点、照片。”

她把手机递上去。

第三个证人是陈立强。

陈老师的堂侄,五十二岁,穿一件黑色皮夹克。

“证人,你说你见过被告半夜从陈敬堂房间出来?”

“见过。”陈立强说,“二〇二一年夏天,我去我叔家送东西,晚上九点多,看见她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个东西,用布包着。”

“什么东西?”

“不知道。黑乎乎的。”

“你看见她拿的是什么了吗?”

“没看清。”

“那你为什么说她拿的是钱?”

“我叔那屋里有存折。”陈立强说,“第二天我去,存折就不在抽屉里了。”

方正站起来。

“证人,二〇二一年夏天,具体哪一天?”

“七月……七月十几号吧。”

“七月十四号?”

“差不多。”

“审判长,”方正说,“我方提交一份报警记录。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陈敬堂家被盗,丢失现金一千二百元、存折一本。报案人是陈敬堂的护工罗小满。公安机关立案后,于七月二十日抓获嫌疑人。”

他把材料递上去。

“嫌疑人名叫陈立强。”

法庭里哗的一声。

陈立强站起来。

“那是我叔的钱!我是他侄子!”

“你撬门进去的。”方正说,“撬门的痕迹,公安有照片。”

沈法官敲槌。

“证人坐下。”

陈立强坐下了,脸涨得通红。

第18章 经侦的电话

十二月初,我接到一个电话。

“罗小满女士吗?我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关于陈敬堂房屋抵押一案,我们需要你配合调查。”

“我配合。”

“明天上午九点,你到经侦大队来一趟。”

第二天我去了。

问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警察,姓李。

“二〇二四年四月,房屋过户到你名下,你知道吗?”

“知道。是我推他去的。”

“二〇二五年二月,这套房被抵押了五十万,你知道吗?”

“不知道。”

“房本一直在你手上?”

“房本二〇二四年四月过户以后,放在陈老师抽屉里。他说,‘放我这儿,你放心。’”

“为什么放他那儿?”

“因为他说,怕我拿了房本就跑了。”我说,“他开玩笑。”

李警官记下来。

“抵押合同上的签名,我们做了初步比对。”他说,“和陈敬堂本人笔迹差异很大。我们已经传唤陈立维。”

“他会怎么样?”

“如果构成伪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或者合同诈骗,要看具体情节。”他说,“这不在你本案的范围,是另案。”

我从经侦出来,天很冷。

门口停着一辆车,孙梅从车上下来。

她穿一件驼色大衣,脸上妆很浓。

“罗小满。”

我停下。

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

然后她做了一件我没想到的事。

她跪下了。

就在经侦大队门口,水泥地上,跪下了。

“罗阿姨,”她说,“我给你跪下了。你放过立维吧。”

我往后退了一步。

“你起来。”

“你不答应我不起来。”她说,“他要是进去了,我们家就完了。孩子还在上大学,公司还有二十几个人等着发工资。”

“孙梅,”我说,“你起来说话。”

“我给你五十万。”她说,“房子我们不要了,五十万,你撤案。”

“案子不是我报的。”

“你签个字,说不追究。”

“孙梅。”我蹲下来,看着她的脸,“你听我说一句。”

她抬起头。

“二〇二四年冬天,他爸肺炎住院,十一天。”我说,“你们没来。他走的那天晚上,我给你们打了三个电话。”

她的眼泪掉下来。

“现在他儿子伪造他爸的签名,把房子抵押了五十万,你让我签字不追究。”

我站起来。

“我不签。”我说,“不是我狠。是他连他爸的名字都敢伪造,我要是签了这个字,我对不起那三十七本记录。”

我转身走了。

走出十几步,我听见她在后面喊。

“罗小满,你会后悔的!”

第19章 反转

十二月二十号,事情翻过来了。

第一个反转来自一篇报道。

市晚报一个姓何的记者,跟了这个案子两个月。他去了我们小区,待了三天。

他找了十一个人。

他先在小区门口蹲了两天。

门卫老周告诉他,这栋楼的监控只存三十天,十年前的记录,早没了。

“那陈老师家的门,十年里谁进过,查不着了?”

“查不着。”老周说,“不过我天天在这儿坐着。十年,那家的门,进来的就三类人:护工、医生、收废品的。”

他又去了陈立维的公司。

建材市场b区,一间门面,里面堆着瓷砖样品。

陈立维见了他,说了两句话就站起来。

“这事我不接受采访。法院判了,我认。”

“你去看过你父亲几次?”

“我忙。”

“忙着做生意?”

“我不做生意,我员工吃什么?”陈立维说,“我爸的护工工资,我一个月给过三千,你问问她。”

“那你知道你父亲身上长过压疮吗?”

陈立维站住了。

“什么压疮?”

“褥疮。”何记者说,“卧床的人,不翻身,皮肤会烂。你父亲烂过一块,二〇一九年,胯骨那里。”

陈立维没说话。

“谁跟你说的?”

“护理记录上写着。”何记者说,“三十七本。”

十一个人说的话,他整理成一篇稿子,标题叫《谁在床边》。

稿子发出来那天,我在手机上看的。

里面有一段,是赵秀兰的话。

“我住她对门二十六年。十年里,陈老师的儿子来过三次,女儿来过两次。我记得清楚,因为每次来,我都要把楼道让开,他们嫌床单挡路。”

还有一段,是小区门口修车的老杨。

“这十年,我天天看见她推着轮椅下来晒太阳。夏天早上七点,冬天中午十二点。她推着车,一边走一边跟老人说话,说今天菜市场豆腐便宜,说楼上小孩考上大学了。”

“老人说不出话,就点头。”

稿子最后一段,是何记者写的。

“在本案中,原告主张的是一项法定权利。被告主张的,是十年的具体劳动。法律可以给前者一个答案,但法律无法替任何人回答那个问题:一个人躺了十年,谁在他床边。”

这篇稿子转了两万多次。

评论区变了。

有人说:“我错了,我之前骂过她。”

有人说:“我也是。我看到标题就骂了。”

有一个 ID 叫“老李家的猫”的,发了很长一段。

“我妈瘫了四年,我请过三个护工。第一个干了两个月走了,第二个偷东西,第三个现在还在。我每个月给她七千,我从来没觉得贵。因为她干的是我干不了的事。我妈身上没有一块褥疮,这不是钱能买的。”

我看了三遍。

看到第三遍,眼睛有点酸。

第二个反转来得更快。

十二月二十三号,鉴定结果出来:抵押合同上“陈敬堂”的签名,系他人摹仿书写。

同一天,公安对陈立维采取了强制措施。

第三天,孙梅来了我家。

这次她没跪。

她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罗阿姨,”她说,“这是五十万。”

“什么?”

“抵押的钱,我凑了五十万,还上了。房子解押了。”她说,“我知道你不缺这个。但我想让你知道,这钱不是我们的,是他爸的房子换的,我还回去。”

她把信封放在鞋柜上。

“还有,”她说,“网上那些话,是我儿子发的。我已经让他删了,也让他发了道歉。”

她说完就走了。

走到楼梯口,她回头。

“罗阿姨,”她说,“他爸最后那几年,是不是特别难伺候?”

“难。”我说。

“他骂人吗?”

“不骂。”我说,“他就是不说话。有时候我给他擦身,他会哭。”

孙梅站在楼梯上,站了很久。

“我不知道。”她说,“我一次都没给他擦过。”

第20章 三本日记

一月,我收到一个包裹。

寄件人姓钱,地址是市三中。

钱老师是陈老师的老同事,教物理的,两个人一起教了三十年书。

包裹里三本硬皮笔记本,还有一封信。

信上写:

“小满同志:老陈的东西,我一直收着。他二〇一六年开始写日记,写了三本。前两本是他自己给我的,说怕家里丢了。第三本是我去年去看他,他让我带走的。他说,等他不在了,让我交给你。”

我坐在桌前,翻开第一本。

信还有后半段。

“二〇二一年冬天,老陈让我去他家。他坐在床上,说话很费劲。他说了三遍我才听懂:房子要给小罗,让我做个见证。”

“我说这种事我不掺和,你们家的事,我一个外人插不上嘴。”

“他就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他把这三本日记推给我,说,‘那你替我收着。我写的,你别给他们看。’”

“我问他给谁看。”

“他说,‘等我走了,给小罗。’”

“小满同志,这三本我放了五年。今天寄给你,我也算交差了。”

信的最后一行,是他的电话。

我把信折好,压在枕头底下。

第一页,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今天来了个女的,姓罗,四十来岁,手很粗,说话很直。她给我翻身,翻得很稳。我问她叫什么,她说罗小满。我说这名字好,满了就不缺。’”

第二页。

“‘她做的饭不好吃。盐放得多。我说了,她第二天就少放了。’”

翻到二〇一七年。

“‘今天立敏打电话来,说了八分钟。她说她在忙,说过年回来。过年没回来。’”

“‘立维来了,带了两箱奶。坐了二十分钟。他一直在看手机。走的时候说,爸,你有事打电话。我说,我有事打给谁?他没听见。’”

翻到二〇一八年六月。

“‘今天签了那个东西。赵大姐念给我听,我听了三遍。小满说她不要,我说你必须要。我这一辈子,就这套房,我不给她给谁。’”

“‘签完我心里踏实了。晚上睡得很好。’”

翻到二〇一九年。

“‘今天看见小满在阳台上哭。她女儿学费不够。我让她从我存折里取两万,她不肯。我生气了,她才拿。’”

“‘她拿了钱,给我磕了个头。我说你别磕,我受不起。她说,叔,我记着。’”

我翻到第三本。

第三本字更歪,一页只有两三行。

二〇二三年。

“‘今天她推我下楼。太阳很好。我跟她说,我年轻的时候,在这条街上骑自行车,后面带着我老婆。’”

“‘她说,叔,你再说说。’”

“‘我说不出来了。’”

二〇二四年。

“‘过户了。我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二〇二五年。

“‘他们来要房本。我不给。他们翻抽屉。我喊不出来。’”

最后一页,二〇二六年二月。

只有一行。

“‘小满,我拖累你十年了。’”

我把三本日记合上。

窗外在下雪。

我给方正打电话。

“方律师,我有三本日记。”

“谁的?”

“他的。二〇一六年到二〇二六年,一天没断。”

电话那头静了很久。

“罗大姐,”他说,“这三本,比什么都重要。”

“我要交给法院。”

“交。”他说,“不过你要有准备。他们一定会说,日记是你让他写的。”

“那就让他们说。”

第21章 判决前一天

二月二十六号,沈法官约双方谈话。

在一间小会议室,没有法槌,没有旁听。

沈法官先说话。

“这个案子,事实部分基本查清了。今天找你们来,是想问最后一次,有没有调解可能。”

陈立维没来,来的是陈立敏。

她一个人,没带律师。

“被告方先说。”沈法官说。

方正看了我一眼。

我说:“我不调解。”

“为什么?”

“因为我要的不是钱。”我说,“我要一个判决。判了,以后谁家请护工,都知道这事有个说法。”

沈法官点点头,看向陈立敏。

“原告方。”

陈立敏低着头,手指在桌面上抠。

“我……”她开口,声音很轻,“我想问罗阿姨一句话。”

“你说。”

她抬起头。

“我爸最后那两年,清醒吗?”

“清醒。”

“他……他说过我吗?”

我想了想。

“说过。”

“说什么?”

“二〇二三年春节,你打了个电话,说了四分钟。”我说,“挂了以后,他坐在床边,坐了一个下午。”

“他说什么了?”

“他说,‘她声音还是那样。’”

陈立敏的眼泪一下子下来了。

“就这一句?”

“还有一句。”我说,“他说,‘她小时候,最怕我咳嗽。’”

她捂住脸。

会议室里安静了很久。

沈法官等她平静下来,才开口。

“原告方,是否坚持诉讼请求?”

陈立敏擦了擦脸。

“我……”她看了我一眼,“我哥做的事,我不知道。抵押的事,我真的不知道。”

“我问的是诉讼请求。”

她沉默了很久。

“我撤诉。”她说。

沈法官看着她。

“原告有两个。你只能撤你自己的。”

“我哥呢?”

“他没撤。”沈法官说,“他的诉,撤不了。”

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罗阿姨,”她说,“我能去我爸的坟上看看吗?”

“能。”我说,“我带你去。”

那天下午,我们去了墓园。

雪化了,地上都是泥。

她在碑前站了半个小时,一句话没说。

临走的时候,她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碑前。

是一本相册。

翻开第一页,是陈老师年轻时候的照片,穿白衬衫,站在学校门口。

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

“一九七六年,第一次当班主任。”

第22章 判决

三月十八号,宣判。

审判庭里坐了三十多个人。后排站着几个,还有两个记者。

沈法官念判决书,念了十二分钟。

核心三段:

“一、被告罗小满与陈敬堂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二、被告罗小满自二〇一六年三月至二〇二六年三月,连续十年履行了对陈敬堂的生活照料、医疗陪护、丧葬事务,已完整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原告主张被告系有偿雇佣、不构成扶养,本院不予采纳。扶养不以无偿为要件,有偿照护不改变扶养关系的实质。”

“三、坐落于本市建委宿舍六号楼三单元602室的房屋,归被告罗小满所有。原告陈立维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驳回。原告陈立敏已于庭前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裁定准许。”

“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原告负担。”

念到最后一句,旁听席上有人鼓掌。

法警敲了一下桌子。

“安静。”

我坐着,没动。

方正低声说:“赢了。”

我点点头。

散庭以后,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

陈立维没来。他还在里面。

陈立敏走过来。

“罗阿姨。”

“嗯。”

“我哥那边……判了吗?”

“什么判?”

“抵押那事。”

“不知道。”我说,“那是另案。”

她点点头。

“罗阿姨,”她说,“我爸的日记,你能给我看看吗?”

“能。”

“我想知道,他这十年是怎么过的。”

我从包里拿出一本,递给她。

她接过去,翻开。

翻到一页,她停住了。

“二〇一七年三月。”她念,“‘今天是我生日。小满给我煮了面,卧了两个鸡蛋。她说长寿面要两个蛋。我吃了。立敏没打电话。’”

她抬起头。

“那天我打了。”她说,“我打了,他没接。”

“他接了。”我说,“他手机在客厅,他在床上。他起不来。”

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第23章 一张新证

判决生效是四月十号。

上诉期十五天,陈立维没上诉,陈立敏也没上诉。

四月十二号,我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换证。

窗口还是那个窗口,二〇二四年推他来过的那个。

我把判决书、身份证、旧房产证递进去。

里面的姑娘翻了翻,抬头看了我一眼。

“罗小满?”

“是。”

“这房子,原来是陈敬堂的?”

“是。”

她低头敲键盘,敲了很久。

“税费要交。”她说,“赠与取得,按核定价格百分之三。核定一百七十八万,五万三千四。”

我从包里拿出卡。

卡里有六万二。

这一年我垫了四万二的鉴定费,剩下的就是这个数。十年的积蓄,加上陈老师还我的两万,加上我母亲去世留下的三万,凑起来一共十万四千。

交完,卡里剩八千六。

姑娘把新证推出来。

红色的,硬的,封面印着国徽。

我翻开,权利人那一栏,三个字:罗小满。

办证的时候,窗口的姑娘问我:“一个人来?”

“一个人。”

“权利人本人签字。”她递出一支笔。

我在三张表上签了名。

签名的时候手有点抖,字写得歪。

她看了一眼,说:“签清楚点。”

我又签了一遍。

“这套房,你自住吗?”

“自住。”

“有没有共有人?”

“没有。”

她敲了几下键盘,抬头看我。

“罗女士,”她说,“你这套房,去年有抵押记录。”

“我知道。”

“已经解押了。”

“我知道。”

她点点头,没再问。

我拿着证,在大厅门口站了一会儿。

太阳很晒。

我把证放进包里,拉上拉链,又拉开,看了一眼,再拉上。

回到家,我把证放进抽屉,和陈老师的存折放在一起。

然后我坐在椅子上,给方正打电话。

“方律师,证拿到了。”

“恭喜。”他说,“鉴定费你先垫了四万二,诉讼费对方承担,回头法院退给你。”

“嗯。”

“罗大姐,”他停了一下,“你后面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我说,“活儿没了。”

“你手艺在。”他说,“手艺在,就有饭吃。”

第24章 道歉

五月,网上开始有人道歉。

先是平台。

五月三号,我收到一条短信,号码是 106 开头的。

“您举报的视频经核实存在不实信息,已作限流处理。”

没有署名,没有联系方式。

我把短信截了图,存进相册,起名叫“五月三号”。

那时候我已经不怎么刷手机了。不是气,是觉得没意思。

有天中午,我在照料点收拾柜子,小杨跑进来。

“师傅,有人找你。”

“谁?”

“一个记者,姓何。”

我出去一看,是何记者。

他手里拿着一份报纸。

“罗阿姨,”他说,“稿子评了省里的新闻奖。报社让我来给你送一份。”

我接过报纸,翻了翻。

“奖不奖的,我不懂。”我说,“我就问你一句。”

“你说。”

“你写这篇稿子的时候,信我吗?”

他想了想。

“我一开始不信。”他说,“我见过太多保姆和子女打官司的事。我一开始也以为,你是图房。”

“后来呢?”

“后来我看了三十七本记录。”他说,“我一页一页翻的。翻到第十几本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图房。”

“为什么?”

“因为一个图房的人,不会记那么细。”他说,“你连他哪天排便都记了。”

我笑了。

“那是我怕他便秘。”

他也笑了。

最早是那个发视频的账号,陈立维的儿子。他发了一条,二十秒,脸没露。

“之前关于罗阿姨的视频,内容不实,我向罗阿姨道歉。”

播放量三千。

后来是那条两百万的视频,被平台标了“内容存疑”。

再后来,有几个当初骂得最凶的 ID,跑到我楼下。

一个四十来岁的女的,拎着一箱牛奶,站在单元门口。

“阿姨,我……”

“你是?”

“我在网上骂过你。”她说,“我骂得很难听。”

我看着她。

“你骂什么了?”

她低下头。

“我骂你吃绝户。”

“你为什么骂?”

“我看见视频,就气了。”她说,“我妈也是请护工照顾的,我怕。”

“你妈现在怎么样?”

“去年走了。”

“护工呢?”

“走了。走的时候,我妈身上是干净的。”

我把牛奶推回去。

“牛奶你拿回去。”我说,“你要是真想道歉,就去跟下一个护工说句好话。”

她愣了一下。

“什么意思?”

“你妈那个护工,你给她结清工钱了吗?”

她脸红了。

“结了。”

“那就行。”

我关上门。

关上门以后,我靠在门上,站了一会儿。

心里没有很痛快。

就是累。

第25章 挂牌

六月,社区书记老周来找我。

“小满,”他说,“街道有个想法,想跟你商量。”

“你说。”

“你这房子,六楼,两室,六十八平。你一个人住,空一间。”他说,“街道想在你那儿设一个日间照料点。白天收三到五个老人,你照看。街道给补贴,一个老人一个月八百。”

我看着他。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赢了官司。”他说,“也因为你会干。”

“补贴八百,够什么?”

“不够。”他老实说,“但你可以收费。一个老人一个月两千,加上补贴,两千八。五个老人,一万四。比你现在接零活强。”

我算了一下。

“消防呢?”

“要改。楼道要装扶手,卫生间要改无障碍,还要一个独立出口。”他说,“街道出一半,你出一半。”

“我出一半是多少?”

“大概三万。”

我想了想。

“我卡里有八千六。”

老周看着我。

“差的钱,我先垫。”他说,“从补贴里扣。”

七月,动工。

我把客厅和次卧打通,装了扶手,铺了防滑地胶,卫生间改成推拉门。

床买了三张,医用的,能摇起来那种。

墙上贴了白板,写每日记录。

动工前,我在楼道里挨家敲门,签了十九户的字。

二楼的老太太不开门。我敲了三次,她在里面说:“我不签。”

“大娘,我不吵,白天来五个人,下午四点就走。”

“我不管。”她说,“你那事,全城都知道。”

我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把签名表从门缝里塞进去。

“你不签,我就不做。”我说,“这楼十九户,差你一户,我就不做。”

第二天早上,签名表出现在我门口。

签了字,还写了一句:

“你要是吵,我就投诉。”

施工队来了三个人,干了二十六天。

扶手装了十七米,防滑地胶铺了两个房间,卫生间改成推拉门,门槛削平。

消防来查了两次。第一次不合格,说楼道的应急灯不够亮。我换了两个,花了三百八。

第二次合格。

老周来看的时候,站在客厅中间,转了一圈。

“小满,”他说,“这屋子,比养老院亮堂。”

“养老院一个月四千八。”我说,“我这儿两千八。”

“你赚什么?”

“赚个不闲着。”我说。

八月十号,挂牌。

牌子是街道做的,蓝底白字:

“建委社区日间照料点”。

挂牌那天来了二十多个人,街道的、社区的、还有几个邻居。

老周让我说两句。

我站在门口,手上还沾着刷墙的白灰。

“我不会讲话。”我说,“我就说三句。”

“第一句,我这屋里,一天翻六次身,一次不能少。”

“第二句,谁家老人送过来,身上有褥疮,我退钱。”

“第三句,”我停了一下,“要是我哪天干不动了,我教出来的人接着干。”

下面有人笑。

赵秀兰在人群里喊:“小满,说得好!”

我也笑了。

笑的时候,看见人群后面站着一个人。

陈立敏。

她没进来,站在树底下。

散场以后,她走过来。

“罗阿姨。”

“来了怎么不进去?”

“我怕人家说闲话。”

“说什么闲话。”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

“这是我哥让我带来的。”她说,“他说,他没脸来。”

我打开。

里面是一张纸,手写的。

“罗阿姨:抵押那五十万,我认。法院怎么判我都认。我爸的日记,求你给我复印一份。我想看看。”

下面一句:

“对不起。”

我把纸折起来。

“日记我给你复印。”我说,“对不起就不用了。”

“为什么?”

“因为对不起,得跟他本人说。”我指了指楼上,“他在那儿住了二十六年。你要说,上楼说。”

第26章 第一个老人

第一个来的,是个姓孙的老太太,八十二岁,阿尔茨海默。

她女儿送她来的,交钱的时候手在抖。

“阿姨,”她说,“我妈会骂人。她晚上不睡,乱走。你要是受不了,随时跟我说,我接回去。”

“她会打人吗?”

“会。她抓人。”

“行。”我说,“我知道了。”

头三天,孙老太骂了我十七次。

骂我偷她钱,骂我把她儿子藏起来,骂我给她下毒。

第四天,她抓了我一把,手背三道血痕。

她女儿来接的时候看见了,脸都白了。

“阿姨,对不起,我……”

“没事。”我说,“你妈不是故意的。”

“我不送了。”她说,“太麻烦你了。”

“送。”我说,“你这周送了四天,她骂人的次数从十七次降到九次。她在适应。”

她看着我。

“你怎么知道?”

“我记着呢。”我把本子翻给她看。

第一天:骂人十七次,拒食两次,夜里起来五次。

第二天:骂人十四次,拒食一次,夜里起来四次。

第三天:骂人十一次,吃饭正常,夜里起来三次。

第四天:骂人九次,主动要水喝,夜里起来两次。

她女儿看着那张纸,眼睛红了。

“我从来没记过。”

“以后你记。”我说,“你记了,你就知道她在变好,还是变坏。”

九月,我招了个徒弟。

姓杨,二十八,原来在超市做收银。

她母亲瘫了三年,她辞了工作,一个人在家伺候。

“三年,你怎么过来的?”

“前两年还好,能说话。”她说,“第三年她不认识我了,夜里喊我妈。”

“你怎么办?”

“我就答应。”她说,“她喊一声,我应一声。应到天亮。”

她来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干这个?”

“我妈瘫了三年,我一个人伺候。”她说,“伺候走了,我不知道还能干什么。”

“会翻身吗?”

“会。”

“翻给我看。”

她跪在床边,一手托肩,一手托胯,把人侧过来,垫枕头顶住后背。

动作很稳。

“你妈走的时候,身上干净吗?”

“干净。”她说,“一块褥疮都没有。”

“那你留下。”

她愣了一下。

“不考试了?”

“考完了。”我说,“就考这一句。”

第27章 另案

十月,陈立维的案子开庭。

开庭那天,我去了。

经侦的案子在区法院,第三审判庭,旁听席只有四个人。除了我,剩下三个都是他公司的员工。

他剃了头,穿一件蓝马甲,站在被告席上,比上次见面瘦了一圈。

检察官念起诉书,念到“伪造其父签名”的时候,他低着头。

法官问他:“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他说了两句。

“第一,钱我退了。第二,我爸的房子,我不要了。”

说完,他抬头往旁听席看了一眼。

看见我,他愣了一下,又把头转回去。

那天我们一句话都没说。

休庭以后,我从侧门出去。

走到楼梯口,听见后面有人叫我。

是孙梅。

“罗阿姨。”

“还没判。”她说,“法官说择期宣判。”

“你怎么来了?”

“我来听。”我说,“我想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

她看着我,眼睛红红的。

“罗阿姨,我今天在法庭上,听见他说‘我爸的房子我不要了’。”

“嗯。”

“我心里……”她停了一下,“我心里想,他要是早说这句,该多好。”

十一月二十号,判决下来了。

“被告人陈立维,伪造他人签名办理房产抵押,骗取贷款五十万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案发后已全额退赔、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报纸上还有一段:

“被告人庭审中表示,其父生前将房产遗赠给护工,其因不服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实施上述行为,系一时糊涂。”

我把报纸折起来,放在抽屉里。

孙梅来过一次。

“判了缓刑。”她说,“不用进去了。”

“嗯。”

“公司保住了。”

“嗯。”

她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罗阿姨,”她说,“我问你一件事。”

“问。”

“如果一开始,我们不来抢房,就好好跟他道个别,”她说,“你说,他会不会把房子留给我们?”

我想了很久。

“不会。”我说。

“为什么?”

“因为他早就给了。”我说,“二〇一八年就给了。那六年,他一直在等你们来问一句。你们没来。”

孙梅低下头。

“我知道了。”

她走了。

走到楼下,她又上来。

“罗阿姨,”她说,“我爸的坟,在哪儿?”

第28章 第38本

十二月三号,我买了新的记录本。

还是那种,A4,硬皮,二十块钱一本。

翻开第一页,我写了日期。

2027年12月3日。

第一行:

“六点,翻身,孙老太,左卧。”

写完,我停了一下。

以前每本第一页,我都写“陈敬堂”三个字。

这次写的是别人。

我把本子合上,放在桌上。

桌上还放着陈老师那本《唐诗三百首》。

书翻到“游子吟”那一页,页脚折了角。

是他自己折的。

那首诗旁边,有一行铅笔字,很淡,我看了很多次才看清。

“慈母手中线。我这一辈子,没做成慈母,也没做成严父。”

下面还有一句。

“小满,你送我走,我记你的好。”

我把书合上。

十二月十号,市三中图书馆给我打电话。

“罗女士,钱老师捐的那批书里,有三本日记。我们想放进校史陈列室,需要您签个授权。”

“什么授权?”

“允许我们公开部分内容。”她说,“钱老师说,这三本日记,是很好的教育材料。”

“哪部分?”

“关于一个老师最后十年的部分。”

我想了想。

“可以。”我说,“但有一条。”

“您说。”

“别删他写儿女的那些。”我说,“一句都不能删。”

对面静了一下。

“罗女士,那些内容……可能不太好看。”

“我知道。”我说,“但他写的时候,没有想给谁看。他是在跟自己说话。”

“一个人最后十年,只剩下一个护工跟他说‘叔,你再说说’。”我说,“这个,应该让以后当老师的人看看。”

一月,校史陈列室开了。

三本日记放在玻璃柜里,翻到第一本第一页。

“‘今天来了个女的,姓罗,四十来岁,手很粗,说话很直。’”

下面有一行小字,是图书馆加的说明:

“陈敬堂,本校退休教师,任教三十四年。晚年失能,由护工罗小满照护十年。”

开馆那天,我去了。

站在玻璃柜前,看了很久。

有个学生走过来,问我:“阿姨,您认识这个老师吗?”

“认识。”

“他是什么样的人?”

我想了想。

“他是个好老师。”我说,“他教了三十四年书,教过两千多个学生。”

“后来呢?”

“后来他病了,躺在床上,十年没起来。”

“那谁照顾他?”

我看了看那三本日记。

“我。”我说。

学生看着我,有点惊讶。

“那您一定很辛苦。”

“辛苦。”

“那您为什么照顾他?”

我想了很久。

“因为有一次,我给他擦身,擦到脚。”我说,“他忽然说了一句,‘这双脚,走过很多路。’”

“他说得很慢。说完,他哭了。”

“我也哭了。”

“从那天起,我就知道,我伺候的不是一张床。”

走出校史陈列室,天已经黑了。

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

我沿着这条路走回家。

路过建委宿舍门口,我抬头看了一眼六楼。

窗户亮着灯。

孙老太还没睡,我徒弟小杨在给她翻身。

我上楼,开门。

小杨在床边,一手托肩,一手托胯,动作很稳。

“师傅,回来了?”

“回来了。”

“孙老太今天吃了两碗。”

“记上。”

“记了。”

我走到桌前,翻开第 38 本。

在“六点,翻身,孙老太,左卧”下面,加上一行:

“十九点,家属探视一人。老人情绪稳定。”

写完,我把笔放下。

窗外有风,吹得路灯的光一晃一晃。

一月二十号,罗雨放假回来。

她在照料点帮了三天,给孙老太喂饭,喂得很慢,一勺一勺。

第三天晚上,她坐在桌前,看我写记录。

“妈。”

“嗯。”

“我想学护理。”

我停下手里的笔。

“想好了?”

“想好了。”她说,“我们班主任说,我这成绩考不上好大学。我想读卫校,学老年护理。”

“这活儿脏。”

“我知道。我看见了。”

“这活儿累。一天翻六次身,十年睡不了整觉。”

“我知道。”

“这活儿还被人骂。”我说,“网上那些人,骂我吃绝户。”

她看着我。

“妈,”她说,“你被骂的时候,我在学校抬不起头。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怎么想的?”

“我想,要是没人干这个,以后躺下的人怎么办。”

我把笔放下。

“行。”我说,“你要学,我不拦。但你得记住一句。”

“什么?”

“你伺候的不是一张床。”我说,“你伺候的是一个人。他有名字,有儿女,有过年轻的时候。”

她点点头。

那天夜里两点,我起来给孙老太翻身。

罗雨也起来了,站在门口看。

“妈,我帮你。”

“你托着肩。”

两个人一起,把人侧过来,垫枕头顶住后背。

孙老太睁开眼,看了我们一眼,又睡了。

十年,三千六百多次翻身。

我从床边站起来,走到窗前,把窗关严。

明天六点,还要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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