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广告牌上的他
晚高峰的地铁站比菜市场还挤。
我被人流推着走,一路推到换乘通道,抬头,看见了他。
整面墙的灯箱从我左边铺到我右边,他就站在最中间,深色大衣,下巴微抬,眼睛没有看镜头。右下角那几个字我从这头念到那头:时衍集团董事长,陆时衍。
我在原地站了三秒,被后面的人撞了一下,才往前挪了两步。
“陆时衍啊。”前面两个女孩举着手机拍照,说话的声音不小,“我搜过他,三十四,白手起家,最年轻的首富。”
“结婚了没有?”
“早结了。他太太……好像去世了,三年前。”
“啊?那他现在……”
“现在就是这样啊。”女孩指了指墙上那张脸,“三年了,广告上连笑都不笑。”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不是我的手。手心比从前窄一圈,指节更细,指甲修得短短的,什么也没有留。三天前我从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就在这双手上。
我死的时候二十七岁。那年秋天第一次降温,我在医院的走廊上听见医生跟他说“不到一个月”,他站在窗口,肩膀一抖一抖的,没让自己回头。第十八天早上,他抱着我的手喊我的名字,喊到护士来拉开他。后来的事我不知道了。
再睁开眼,我成了一个叫纪晚的人,二十四岁,从南边来的,刚在这座城市第二年。
而这条通道里贴着的人,是我死了之后的第三年,把自己活成一座招牌的陆时衍。
“他太太以前肯定很漂亮吧。”其中一个女孩还在说。
我在心里回答她:不漂亮,睡觉会流口水,做饭能把锅烧黑。
同一句话从我喉咙里出来是不可能的,我在心里笑了一下,那张陌生的嘴角跟着往上提了提,走得歪歪扭扭,像是拐错了弯。
灯箱上的他靠在深色的背景里,眉骨很高,眼神很平。我们从前租过一间地下室,冬天冷得能看见白气,他下班回来会把外套脱给我裹着,自己蹲在暖气边烤手。那时候他二十七八,肩膀没现在这么宽,笑起来眼角先弯。
后来他做了这一行里最狠的那一个,跑工地跑到过年都没回过家。他签下第一个大单那晚,我正在便利店上夜班,他打电话来,说以后不用再值夜班了,让我明天就辞了。我说我不辞,我挣的钱是我的。他在电话那头笑,说那你就一直挣吧。
广告上的人不知道这些。
我从他面前走过去,通道里都是皮鞋踩地的声音。走到尽头,有个背着琴的小子在派单,顺手递给我一张,我看也没看就攥紧了。
出站口的风一上来,我才发现自己眼眶里有水。我停下来,抬手背过去抹了一下,动作太熟练,熟练得不像这具身体的。
“姑娘,”旁边卖烤肠的大爷问我,“没事吧?”
“没事。”我说,“看见一个熟人。”
“哪个?”
“最上面那个。”我抬下巴指了指灯箱。
大爷顺着看过去,笑了:“那是首富啊,你能认识他?”
“从前认识。”我说,“他不记得我了。”
大爷呵呵两声,把我当成在说笑。
我走出站口,站在台阶上,把这个城市的晚风吸了一大口。手机在这时候响了,一条短信,几天前就躺在里头,一直没点开。
——纪女士您好,您投递的家政岗位于初筛通过,请于明日下午两点,携身份证到陆宅进行面试。
我把那张短信从头到尾看了两遍。
面试单上的地址在城北最好的那一片,我知道那栋房子。从前路过的时候他还会说一句:这房子真气派。我说以后你也会有。他说他要买一处带院子、能让狗跑的。
我把短信收进手机,站了一会儿,最后把那张揉皱的传单扔进了垃圾桶。
传单上印的是他公司新开的商场,开业那三天全场打折。我把它揉成一团,是怕自己明天会反反复复地看上面那几个字。
台阶上有风。我抬头看对面那栋楼里的灯,一层一层,亮到二十几层。我们从前住过的那片城西离这儿二十多公里,坐地铁四十分钟。他现在一天挣的钱够我过一辈子,可我这会儿想起的,是他蹲在暖气边上烤手的样子——手背上蹭的白灰没擦干净,指甲缝里也是灰的。
风把台阶上的落叶吹下去两片。我在心里跟他说了一句话:我先来看你一眼,一眼就够了。
明天的两点,我会站到那扇门前面去。
只看一眼。
第二章 镜子里的陌生人
出租屋的镜子有点花,擦了半天还是花的。
我在镜子前面站了很久,把脸摸了一遍。眉毛比从前淡,眼尾往下一点,皮肤薄得能看见细细的血丝,短发只到颈侧,摸上去硬,不像从前那头长发,梳一百下也不会烦。
我把左边侧过去,又照右边。右边没有梨涡。
从前我笑起来的地方,现在什么也没有。
镜子里的这个人,二十四岁,是从南边一个小城来的,来这座城市打过两份工,最后一份是在一家烘焙店。我不知道更多了,脑子里只有一些不属于我的零碎:湿热的巷子,母亲的咳嗽声,还有一辆闯红灯的货车。
三天前,就是那辆货车把我推进了这具身体里,或者说是把我想带走的那些东西留在了里头。
我把手撑在洗手台上,看了自己很久,最后说了一句:你叫纪晚。
镜子里的她跟着我念了一遍,口型是错的。
这让我彻底泄了气,我蹲在瓷砖上,抱着膝盖坐了很久。地板凉。从前他不在家的时候我也这样坐过,坐在厨房门口等一锅粥开花。那时候我知道自己还有一个月,还是想给他说一句“粥煮好了”。
现在的问题不一样了。现在的问题是,我顶着一张他永远不会认出的脸,站在他生活里。
我把手机举起来,屏幕上是我搜了他一整晚的东西:他公司的新闻,他讲话的片段,他上车下车的照片,还有一条三年前的旧闻——“时衍集团董事长妻子病逝,享年二十七”。那条新闻下面配了一张很旧的图,是我们结婚那年冬天,在城西那条街上,我穿着棉服,半边脸埋在围巾里,笑得眼睛缝起来。
图很糊。可我认得出那是我,我那年二十四岁。
我把屏幕放大,手指按在那张糊掉的脸上,按了很久。
要说不想见他,那是假话。我这三年最想做的事就是把眼睛睁开,坐起来,看他一眼,再看他一眼。可我这副样子走过去,他大概会叫保安。
——那就不近不远地看。他住那么大的房子,总要有佣人。佣人里多一个我,大概谁都不会多看一眼。
我给家政公司回了电话,说我可以去面试。
接线的不是我上次联系的那个人,声音更清亮、更快,一听就是办公室里出来的人:“纪女士,明天下午两点,请准时。迟到十五分钟以上不予安排。”
“好。”我说。
“另外。”她顿了一下,“面试由我负责。”
我“嗯”了一声,把电话挂了。
挂完我在镜子前面又站了一会儿,然后做了一件很傻的事:我对着镜子练习笑,练了十几遍,练到脸上那两块肌肉终于听话。
那个笑容挂在我脸上,很陌生,像个刚学的样子。
我把手机上的照片存进了相册最里面,又把相册关了。窗外的天正在黑,楼下的烧烤摊开始冒烟,有人在楼下喊小孩回家吃饭。
我把身上的旧T恤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把头发捋到耳后。
夜里我翻了一次手机,把他公司官网上的照片一张一张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我看了三次,还是觉得陌生——我不习惯他把领带打得那样紧,不习惯他站在那么多人中间讲话。他从前说话会先笑一下,现在只肯说最短的那一句。
我知道他过得不好。人过得好不好,看他站着的时候肩膀有没有松下来。他的肩一直绷着。
屏幕暗下去,屋子就黑了。我把被子拉上来蒙住脸,在被子里叫了他的名字,叫得很小声。
陆时衍。
这三年里我叫过他很多次,全是在心里叫的。
我也问了自己一个更实际的问题:见了面我能做什么。我这张脸不会让他认出我,我也不能开口说“我是谁”。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看看他吃没吃饭、睡没睡够。
从前在医院里我想过的那些话,现在一句都用不上。那时候我想过让他别难过,想过让他以后再找一个人,想过让他好好吃饭;现在我只要看一眼他盛饭的手,看一眼他是不是还是先喝半碗粥。
明天要去见他。不是以妻子的身份,也不是以一个死人的身份。
是以帮佣的身份,站在门口,说一句“您好”。
第三章 帮佣面试
陆宅在城北半山那片,铁门里的车道铺得比外面那条路还平。
我提前二十分钟到的,门口按了对讲,来开门的是个穿深灰衬衫的女人,个子高,头发一丝不散地梳在后面,鞋跟七厘米,走过来的时候不像在走路,像在巡视。
“纪晚?”她看了我一眼。
“是。”
“我是林蔓,董事长的秘书。”她转身往里走,没回头,“跟上,别乱看。”
我跟着她走。偏厅很大,沙发是厚绒的,墙上挂的画我不认识,但那幅画的尺寸我想得起价钱。她坐下的姿势很直,把一张表格推过来,让我填。
“以前做过什么?”
“烘焙店,还有过家政。”
“做饭会不会?”
“会一点。”我说。
她抬眼看我,笔尖在表格上停了停:“会一点就是不会。”
我没反驳。我确实不会,从前那两年,他做的饭比我做的好吃。
她问了一长串,问到我这个月的房租、问到我上一份工作为什么辞、问到我手机里有没有装别的中介软件。我一条条答。
“这份工作的事不多。”她把笔放下,“先生不常在家,家里的事主要听我安排。唯一一条,你记牢。”
她看着我的眼睛。
“别对董事长有非分之想。”
我抬眼,和她对上。她的眼睛很好,睫毛刷得很整齐,眼神里没有什么情绪,只有一种很熟练的防。
“我明白。”我说。
“明白就好。”她低下头继续写,“上一任做了两个月,总在先生的生日那天送花。我让她走了。”
我“哦”了一声。心里有个地方很轻地疼了一下。他的生日是十一月十七,从前我给他煮过鸡蛋面,他说像小孩。
林蔓起身,带我去看房子。
走廊很长,地板是深色的木头,踩上去没有一点声音。她一间一间地开给我看:客厅、餐厅、厨房、洗衣房、后院、狗窝。
“先生说家里要有人看着狗。”她推开那扇通向花园的玻璃门,“它叫豆丁,金毛,六岁。脾气比人好,你别惹它。”
我在门口站住了。花园比我想的还要大,草地修得齐齐的,靠墙那边有一棵很大的银杏,底下搭了个木头屋子,比我们家那间地下室的床还宽。
“先生今天在家。”林蔓看了看表,“你去人事那边填完剩下的表,明天来上班。明天先生要出国,走之前会看一眼。”
“好。”
她带着我往回走,走过客厅那面墙的时候,我看见一排照片,最右边那张里,有个男人的侧脸,身后是一片海。照片下角的时间是三年前。
我没敢多看,低着头,跟着她把这栋房子走完。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那道走廊。灯光从顶上落下来,落在木头地板上,颜色和从前我们租的那间地下室里的旧灯泡完全不一样。
我离开的时候,风从半山上吹下来,吹得人清醒。
我从前进过他公司两次,都是送东西。第一次是给他送落在家里的合同,我在前台站了十分钟,最后他亲自出来接;第二次是我买菜路过,从楼下的玻璃门往里看,看见他和一群人开会,就没上去。
现在这栋房子比他那时那间办公室大太多了。地板没有一块是坏的,灯一盏一盏都亮着。我走过客厅的时候,用手背碰了一下墙——那面墙是凉的,我家地下室那面墙也是凉的,冬天会出水,我们就拿旧报纸糊上。
我把手收回来,跟着林蔓继续往前走。
走廊最后一段挂着一排照片。最左边那张是他领奖,人站在台上,手里捧着一个很沉的奖杯;中间那张是公司的合影;最右边那张,就是他侧着脸站在海边的那张。
我认得那一天。那是我们结婚第三年夏天,我们没去成海南,就坐地铁到了城东那片海边。他背着我跑了两百米,我鞋子掉了也没管,最后他把我放下来说,以后一定带我去真正的海。
那张照片是他自己拍的。他从前很少按快门,唯一会拍的时候,镜头里都是我。
林蔓在前面说着什么,我一句都没听进去,只在心里算明天要带什么、几点到、该说什么话。
我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叫他的名字,不多说一句话,不碰他的东西。
我只是来干活的。
第四章 花园里的豆丁
第二天一早我到的时候,那辆黑色的车正从车道上往外开。
“先生走了。”开门的保姆陈姨接过我手里的包,“早上六点的航班,去欧洲,说要两周。”
我“嗯”了一声,站在玄关,只觉得心口那块地方松了一样,又空了一样。
林蔓在客厅里等我。她穿着一件很合身的黑色西装,手里一支笔一支本子:“先生的行程、体检、家里的采买都归我,你只管照顾宠物和打杂。每天的活我写在冰箱门上。有不懂的问陈姨,别来问我。”
“好。”
她交代完就走,走得很快,像是这栋房子里没有值得她停下脚步的东西。
我站在楼梯下面,抱着一箱清洁布,忽然有点不知道该往哪儿去。陈姨看出我的犹豫,领着我去了后院。
去后院要经过车库。车库里停着三辆车,最里面那辆面包车很旧,车身有一个地方补过漆。我认得出那道补漆的痕——是他的第一辆。
“这车还留着?”我没忍住问。
“董事长不让卖。”陈姨说,“说是纪念。”
看车的人叫周立成,四十多岁的一个壮实男人,笑起来眼角全是褶子,他正拿一块布擦后视镜。听见我们都站在那儿看,他也跟着看。
“这车是我开过的第一辆。”他把布往肩上一搭,“那时候他还没现在这样,跑工地一天跑三百里,车斗里放的都是水泥袋子,我开车,他在副驾上睡得东倒西歪。”
“周师傅,你来了几年了?”
“十二年。”他伸出手指头数,“先生从二手面包车的时候就我给他开。”
我点点头,想走,他又说了一句。
“在这儿干活,你记住一点就行。”他擦了擦手,“先生的事,除了林秘书,谁都插不上手。行程、体检、家里买菜,五年了,都是林秘书经手。她比谁都清楚先生的习惯。”
“我看得出来。”
“你别不当回事。”他好心地说,“这房子的门牌能换,林秘书的位置不太好换。”
我笑了一下,说了“谢谢”,往花园走。
花园里的草刚浇过水,鞋踩上去是软的。银杏树下那只木头屋子空着,里头铺了一块干净的垫子,旁边摆着两个不锈钢的碗,一个装水,一个装着没动过的狗粮。
我蹲下来,把碗里的狗粮拨了拨,忽然听见后面有爪子踩草的声音。
还没等我转过去,一团黄毛就撞上了我的背。
我被撞得往前一趔趄,手撑在草地上,回头,看见一张湿乎乎的狗脸,舌头都快甩出来。
“豆丁。”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的。
它四条腿在我身边转圈,尾巴摇得像要把后腰甩断,鼻子往我手上、脖子上拱,拱得我整个人往后坐。
我这个人对于它是陌生的。我的手比从前窄,我身上的味道也不是从前那个味道,可我抱住它的时候,它一声都不叫,把头往我臂弯里埋,喉咙里发出那种只有很放心的时候才有的哼哼声。
我的眼睛一下就热了。
“你怎么认得出我呢。”我小声说,“你又不认识我。”
身后有人说话:“它从不这样。”
我回头。陈姨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攥着围裙的角。
“这狗。”陈姨说,“夫人走了以后,谁碰它都躲,今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抱着豆丁,低下头,鼻子埋在它的耳朵上。
豆丁的项圈上,挂着一块旧铜牌。我顺手翻了一下,牌的背面刻着一个字,刻得很浅,笔画歪歪扭扭,是用钥匙尖刮出来的。
一个“夏”字。
三年前我给它的牌上刻的是“豆丁”。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土得我爸妈都笑。而这三年来,有人在这块牌子背面,又刻了一个字。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刻上去的。也许是在某个夜里,他就坐在这栋房子里的某个地方,拿钥匙尖一下一下地刮这两个笔画。
豆丁把头搁在我膝盖上。我跟它说:你瘦了,毛也没人给你梳了吧。它听不懂,尾巴照样摇。
那天下午我把它带回草地上走了两圈。走到银杏树底下的时候,我抬头看了一眼二楼最左边那扇窗,窗帘拉着一半。林蔓走之前说过,那间屋子不许进。
我没有上去,只在树底下站了一会儿。
我从前跟他吵过架,在最难的那年冬天。我说你要么养我,要么养它。他那天什么也没说,第二天就把狗盆买回来了,还买了两个,说一个装水一个装粮。
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太不讲理了。
我把牌子捏在手里,捏得手心发疼。
第五章 那年冬天,他满身泥泞
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住的是一间地下室。
那地方在城西,进门要下八级台阶,冬天冷得能看见白气,夏天的墙会出水。房东把电风扇留在屋里,说是送我们的。他那年二十六,我二十四,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挣六千三,房租一千一。
我在便利店上夜班,白天回来睡觉,他早上出门跑建材,晚上回来给我留一碗面。面是挂面,青菜两根,鸡蛋一个,永远不咸不淡。
我们为养狗吵过一次架,吵得很凶。
那天我抱回一只很小的金毛,是同事家的狗生的,不要钱。我说想养,他说不行,这屋子不透气,狗会生病,再说我们连自己都养不明白。
我说了很多,他一句都不松口。我气得把刚煮好的面端起来,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然后出门,走了。
我在城西的街上走了很久。秋天已经在往下走,风从领口进去,脚上还是那双不防水的鞋,走到路口天开始下雨,一会儿就成了那种能把人浇透的雨。
我躲在公交站牌底下,看着雨水顺着头顶的塑料棚往下淌,越看越委屈,越委屈越不肯回去。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我在雨里看见一个人从街那头跑过来。
他跑得不快,鞋踩在水里,溅起来的水花打在小腿上。跑到我跟前的时候,他全身都湿透了,衬衫贴在身上,头发往下淌水,鞋上一圈泥。
“你怎么不打伞。”我说。
他把外套脱下来,往我头上一罩,然后蹲了下去,喘了两口气。
“我同意了。”他说。
“同意什么?”
“养狗。”他喘着气,抬头看我,“名字你取,我不叫。”
我一下子就哭了。他把我连同那件外套一起抱进怀里,我的脸贴在他湿的衬衫上,闻到的是雨、灰尘和水泥的味道。
他那天从工地直接跑过来的,脚上是干活的鞋,鞋底糊着一层泥。我们回去的时候,八级台阶上全被我们踩出了脚印。
第二天他就去旧货市场买了一只盆,说这只归豆丁。
后来他出差的时候会给它带狗粮,带回来那种包装特别花哨的。他嘴上说只要它别咬他的鞋就行,实际上每次回家第一件事是蹲下来摸它的头。
我想起这些的时候,正抱着豆丁蹲在银杏树下,草是湿的,我的膝盖凉了一小块。
“你也不在的时候,谁给它讲道理?”我摸了摸它的背。
豆丁打了个响鼻,把头埋进我的臂弯,蹭了一下。
我抬起头,正看见陈姨还在厨房门口看着我,手里的围裙角已经攥得发皱。
“阿姨。”我说,“这狗,我能不能带它去那边跑跑?”
那只狗后来真的陪了我们三年。
它小时候爱咬拖鞋,把我们的鞋咬得只剩一双能穿;他每次回家先找鞋,找到了就叹一口气,从来不打它。它第一次生病是半夜,我们两个轮流抱着它去医院,他在急诊门口蹲了两个小时,说以后不乱喂东西。它学会在门口等,学会把下巴搁在人的膝盖上,学会听见他的车声就先跑到门口去。
最难的那年冬天,我们三口的年夜饭是一锅炖菜加一根火腿肠。他把火腿肠切成四份,三份给狗,自己留一份,说他不爱吃。那年我连给他买双新鞋的钱都没有,他脚上那双鞋底磨得能看见脚趾。
后来他出去了。第一次出差回来,他站在门口脱鞋,狗扑上去,他一手扶墙一手摸它的头,回头跟我说了一句:以后会好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鼻尖冻得发红,衣服上全是坐长途车的味道。
我一直记着那句话。后来真的好了,好得比我们两个想过的都好,只是那时候我已经在数医生给我的日子了。
我抱着豆丁,低头闻了闻它的耳朵。它身上有一种狗的味道,混着草地和太阳。
我小声说:他答应过的事,都做到了。
陈姨从厨房出来,把两碗水放在檐下的台阶上,跟我说了一句话。
“纪姑娘,你别太亲近它。”
“为什么。”
“先生说过的。”她往屋里看了一眼,“这狗认生人,认了就伤心。”
我笑了一下,说知道了。
我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房子里任何一样会认人的东西,最后都要伤心。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
“去吧。”陈姨说,“它这一年都没跑过了。”
第六章 他问,你是谁
他没走满两周。
第十二天的夜里,我听见车库那扇卷闸门开了。豆丁从垫子上跳起来,尾巴一路摇到玄关。我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攥着一块擦桌子的布。
门开了,有人的鞋在玄关地板上响了两下,停下来。
“怎么还没睡。”
他的声音比广告里低,也比广告里哑,像有一条线卡在喉咙里。
陈姨从里屋出来接过他的外套,问他吃不吃东西、飞了几个小时。他说不用,说先去洗个澡。走过客厅的时候,他看见了站在走廊尽头的我。
他看了一眼,没有停顿,也没有说话,直接上楼了。
我在原地站了半分钟,把手里的布攥出了褶。
第二天下午,我陪豆丁在花园里跑。它这一年没怎么撒开过,跑起来的样子有点笨,抢飞盘的时候跳两下才够到。我把飞盘扔出去,它就冲到银杏树下,又奔回来,草地被它踩出一圈一绺的痕。
“慢点。”我跟它说,“你六岁了,还当自己是小狗。”
它听懂了似的绕着我转。
我笑出声。笑声还没落下,我就察觉后院那边有人。
陆时衍站在廊下。
他没穿西装,穿着家居服,肩背还是很直。手里端着一只杯子,没喝,就那么看着我。我不知道他在那儿站了多久。
“你是谁。”他说。
不是问句。他的语气很平,平得像在核对一张单据。
我把飞盘握在手里,站直了:“我是新来的帮佣,纪晚。”
“谁安排你进花园的。”
“陈姨。”我说,“先生不在的时候,林秘书交代过让我照顾宠物。”
“林秘书。”他把这三个字咬了一下,“她让你照顾宠物,你就跟它玩到这个地步?”
我一时没接上话。豆丁偏偏在这个当口走到我脚边坐下,尾巴往我小腿上扫。
他看见了。
“它不碰生人。”他说,“你来的第几天。”
“第三十天。”
“第三十天。”他重复了一遍,像是记住了什么数字,又像是心里在做另一笔账。他的目光从我的脸落到我的手上,落在那只飞盘上。
“以后不用在花园里待着。”他说完,转身回了屋。
那一眼我认得。从前他生气的时候,就是这样先看人,再下决定,从不吵闹,也不解释。
我站在草地上,风把汗吹干。豆丁还在我脚边坐着,抬头看我,眼神很单纯。
“你知不知道你害了我。”我跟它说。
它歪了歪头。
他走进屋去了,玻璃门在我身后合上,发出一声很轻的响。
我没有立刻走。我把飞盘捡起来,拍掉上面的草,看着门里那个背影一路走进客厅,走到楼梯口,停了一下。
他停那一下的时候,我在心里数:三年了,他上楼还是这样——右脚先上,第三步会停,因为他从前总是上到第三步就回头。那时候他回头,是为了看我有没有跟着。
晚上我给豆丁换水,陈姨在旁边说:“先生今天一天没出门,都在书房里坐着。”
“在忙吗。”
“不知道。”她把另一只碗擦干,“这三年他在家休假都是这样,不出门,也懒得吃饭。你看他中午那碗面,动都没动。”
我端着水盆站在厨房门口。走廊尽头那扇门下面漏出一条光。我在心里骂了一句:你胃不好,面凉了别硬吃。
骂完了我又笑。这句话我从前骂过三年,他一次都没有听过。
那天夜里我起来喝水,走廊很暗,只有楼梯口的夜灯亮着一点黄。我听见楼上有脚步声,很轻,一下一下,往书房那边去。
我在楼梯下面站了几秒钟,没有上去。上一次我这样站在楼下,是在医院那间病房外面的走廊上;那一次我也站了很久,也没有进去。
回到房间,我把手机翻到那张糊掉的照片。照片里我二十四岁,棉服的领子立起来,头发很长,眼睛笑成两条缝。
现在的我二十七岁,短发,眼角没有笑的样子,也没有梨涡。中间隔开的那三年,是他一个人过的。
我蹲下去摸它耳朵,自己也在心里算。第三十天。我记的日子比他还早——我来的第一天是他的第几件事,他从来不记的。
第七章 司机的一句公道话
第二天早上,我照着他那句“以后不用在花园里待着”办,只在屋里擦擦抹抹,不往后院去。
豆丁不干。它从早上开始就趴在通往花园的那扇玻璃门前,谁过都哼一声。到了中午,它开始拿鼻子拱门。
“让它出去吧。”陈姨小声跟我说,“它在屋里闷得慌。”
我刚要开口,身后有人快步过来了。
“怎么回事。”
是周立成。他刚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攥着车钥匙,一看这阵仗就明白了。
“纪姑娘是新来的。”他先对着屋里的人说了一句,又转过身,向着楼梯的方向,“先生,她第一天上班,不懂规矩,是我领她去后院的,您别怪她。”
楼梯上没有人应声。半晌,陆时衍从上面下来,站在台阶中间。
“我说过的话,不用记第二遍。”他看着周立成。
“记着了。”周立成笑了笑,“我这不是怕坏了事么。”
他说话很轻,可那副肩膀上有一层不太明显的硬。十二年的司机,能在这种话上踩得准。
陆时衍的目光转过来,落到我脚边。
豆丁已经把半个身子贴在我腿上,尾巴还摇。
“它这样。”陆时衍说,“上一次是多久以前。”
“从夫人走了……”陈姨的话说到一半,被周立成用眼神截住。
院子里安静了两秒。
“去开车。”陆时衍对周立成说。
周立成点头,往外走,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极轻地低声说了一句:“别怕他,他不是凶,他是没缓过来。”
车开出去以后,我在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手里那块抹布捏得皱巴巴的。
我想起从前。
有一年冬天我们交了暖气费,月底只剩三十几块,他偏偏要给我买一袋草莓。我不让,他就把草莓放在袋子最下面,用一斤白菜压着,说是市场送的白菜。回家我从袋子里翻出来,笑了半宿。
他从前不是不凶。他凶过,为我还清三万块外债的那个夜里,他在阳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第二天眼睛肿着跟我说,以后别自己扛。那时候他连烟都是最便宜的。
玄关的门在这时候响了一下。
他换了鞋,回头看了豆丁一眼,说了两个字。
“回来。”
豆丁从我腿边站起来,走到玄关,在他脚边坐下,尾巴扫着地。
豆丁在他脚边坐了半分钟,见他没有再说话,迟疑了一下,还是回到我身边。
我蹲下去摸它,摸着摸着,心里那点东西就松了。
他不让狗亲近生人,不是因为他讨厌我。他从前脾气比现在好,最穷的那年也没有这样冷过。那时候我们连暖气费都要算着交,他下班回来第一件事是把我冰凉的手按进他自己的外套口袋里。他从来舍不得对谁凶,除非他自己先撑不住。
他没有撑住。他把那条下班先摸狗头的习惯,连同手腕上那道疤,一起留在了三年九个月前的那个早上。
晚饭前我在厨房切菜,周立成进来倒水,顺口跟我说了两句他这两年的事。他说先生第一次谈下那个大项目回来,一个人在车里坐到凌晨;他说先生有一回喝多了,在楼道里坐着,让他去叫门,门开了他又说算了;他说先生每次出差都往家里带狗粮,一直带,储藏间堆了两层,狗根本吃不完。
“为什么还买。”
“谁知道。”他说,“可能顺手。”
我背对着他切那根黄瓜,切了四下才切完。
这几天他都在家。他每天下一次楼,看豆丁一眼,再上楼。豆丁每次都想跟上去,跟到楼梯口就被那半段楼梯拦住。
第三天下午,他在楼上看文件,我抱着豆丁坐在楼梯下面。一人一边,隔着一层楼。
那天下午我在花池边剪枯枝,剪到一半,看见他从屋里出来,站在廊下吸了一口气。
他没有看我,只往草地那边看了一眼。豆丁趴在草地上打盹,尾巴尖一动一动。
“它一天跑几次。”他问。
“早上一次,傍晚一次。”
“谁带的。”
“我。”
他“嗯”了一声,没再说别的。过了一会儿,他往车那边走,走了几步又停下。
“它腿老了。”他说,“别让它跳台阶。”
“知道了。”
他上车的时候,车门关得很轻。
我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剪子。我从前最熟悉他这种问法——不问我忙不忙,先问狗跑几次。他连心疼都绕着一个弯。从前也是这样:我感冒了他不问,先把手套翻出来塞给我,然后才说一句“多穿点”。
那天晚上他在书房坐到很晚,我经过走廊的时候,看见门下面那条光。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把手里的水杯放下,又端起来,最后什么也没做,回了房间。
他没有理它,径直上了楼。
第八章 我记得他的忌口
那天下午林蔓来了一趟,先跟陈姨交代了两句,然后站在餐厅门口叫我。
“陈姨家里有事,请假两天。”她把冰箱门上的清单翻到最后一页,“晚饭你做。菜别乱买,在冰箱里挑。”
“我做得不好。”我说。
“那就更要做。”她看着我,“先生今天在家吃。”
她走的时候,我站在厨房中间,那间厨房比我们从前整间地下室还大。冰箱里有青菜、鸡蛋、番茄、两盒豆腐,还有一块排骨。
我花了两个小时,做了四菜一汤:番茄炒蛋、蒸蛋、清炒小青菜、豆腐汤、一锅白粥。全是最简单的。粥熬得有点稠,我把火关了又开,开了又关,最后还是那副样子。
她端汤的时候,我站在灶台边上,脑子里一直响着另一段声音。
那是三年前的医院。
我拿到报告那天,走廊很长,灯是白的,人来人往。我在走廊尽头扶着墙站了一会儿,然后坐在地上,坐在那块被擦得发亮的地砖上,抱着膝盖哭,哭得整个人都在抖。护士过来问我要不要喝水,我说不要。
他那时还在外地,接到医院电话。第二天早上他到的时候,脸上有那种三十个小时没睡的样子。他把报告单在手里看完,看了两遍,然后放下来,走到窗边站着。
我到现在还记得他的背。那件外套的肩线很平,他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肩膀突然抖了一下,又控制住了。他没有回头。
“我再找医生问一次。”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后来我问过自己,如果我没有生病,我们会不会过得好一点。我想了很多天,最后想明白了——跟有没有病没关系,我们那时候已经过得好了,只是太好了,好得没剩多久。
“纪姑娘,”林蔓在餐厅叫我,“过来摆碗筷。”
我端着盘子出去,把菜一样一样摆上桌。
林蔓站在桌边看了一眼:“就这些?”
“冰箱里只有这些。”
“先生口味重。”
“他口味不重。”我说,“他有胃病,忌辣忌冰,葱姜蒜吃多了会不舒服,早上最好喝粥。”
话说出口我才发现不对。
我抬起头。陆时衍就站在餐厅门口,手里端着一杯水,看着我。
他没动,也没说话。
“你是从哪儿知道的。”过了几秒,他才开口。
我手里还捏着一双筷子。筷子上沾了一点水,顺着指缝滑下来。
“中介公司有培训。”我说,“上岗前要背的。”
他把手里的杯子放在桌边,声音沉了一点点。
我的后背在那一刻全是汗。
我在心里把该说的话排了一遍:这些不是中介公司教的,是你自己告诉我的。那年我们住地下室,你半夜胃疼,蹲在马桶前面吐得直不起腰,我第二天去买菜就不放葱了;你说你早上喝冰牛奶胃里难受,从那以后家里只有温水;你说你小时候没吃过几顿饱饭,胃被自己吃坏了,让我做饭少放油,我就一勺一勺地量着放。
这些都不用培训。这是我跟你过的三年。
我说出口的是另一句:“先生,我照表上做的。哪里不对,我改。”
他没有动。餐厅的灯照在他脸上,把他眼底那层青照得很清楚。他这几天有没有睡好,我不用问也知道——他眼下面那两道的深浅,从前他加班的时候我天天看。
“你以前做过家政。”他说。
“做过两个月。”
“在哪家。”
我报了一个中介机构的名字。那家我确实待过,只是那时候我还没死。
他点了下头,把杯子拿起来喝了半杯。林蔓从厨房出来,看了看桌上的菜,又看了我一眼。
“先生,我让人重做一份汤。”她说,“这个豆腐汤太淡。”
“不用。”他把杯子放下。
她站在原地,脸上那层笑没有完全展开。
我心里清楚,从今天起她要把眼睛放到我身上了。我在她那个位置上见过太多这样的新人:一来就懂得太多、说得太准,做不长。
我也清楚另一件事——我这是第一次把自己的破绽递到他手里。不是因为我说错了话,是因为我太想让他吃到一顿合胃口的饭。
我从前在他面前也藏不住事。他笑过我,说我这人天生不适合说谎。
他把手里的杯子放在桌边,声音沉了一点点。
“再说一遍。”
第九章 一桌家常菜
“中介公司培训的时候,有先生家的习惯表。”我说,“不吃辣,不吃冰,葱姜蒜少放。”
林蔓皱了眉:“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表。”
“是我自己抄的。”我低下头摆碗,“怕做错,写在本子上了。”
她还要说什么。陆时衍抬手,往下压了一下。
“吃饭。”他说。
林蔓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账,但她还是坐下了。
饭桌上没有人说话。我站在旁边给汤分碗。他先喝了半碗粥,又夹了一口番茄炒蛋,嚼完,停了一下,接着吃第二口、第三口。
林蔓试着尝了两样,勺子放下来,很难说清她的表情。她也算很有涵养了,只是没再吃第二口。
“先生,”她开口,“明天我让饭店送一趟吧,家里这个灶火太生了,做不出味道。”
“不用。”他说。
“可——”
“这些菜还行。”他把碗往前面推了一点,“再给我一碗粥。”
我把粥盛好,端过去的时候,看见他的碗里番茄炒蛋已经被吃得只剩油底。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谢谢,也没说别的。
我退到一边站着,忽然觉得喉咙很紧。
我做的菜是什么味道我自己知道。番茄炒蛋的糖放多了一勺,青菜炒老了,豆腐汤淡得只有豆腐味。我从前做饭就这个水平。他从前说过,我做的菜淡得没味,但他每天下班还是要吃一口。
现在这桌菜摆得比从前的大,灯也比从前亮,可那口淡味,他一直吃到最后。
“林秘书。”他放下勺子。
“在。”
“这桌菜是谁点的。”
“厨房冰箱里有什么就做什么。”
“谁让做的。”
“我让她做的。”林蔓说,“陈姨休两天。”
他“嗯”了一声,没再追问,端起水喝了一口。他吃得比我预想的慢。
粥是第二碗。他把碗捧在手里,先吹一口,再喝一口,喝到碗底剩一层米的时候,用勺子刮了一下。这个动作我见过太多次——他小时候饿过,后来就改不掉,碗里不肯剩一点东西。
我把汤往他手边推了一点。他抬眼看我一下,没说谢谢,把汤喝了半碗。
林蔓坐在对面,餐具用得很轻。她把番茄炒蛋翻了两下,看着里头的蛋花,忽然问了一句。
“纪女士做饭是跟谁学的。”
“自己做的。”
“家里没人教你。”
“我母亲身体不好。”
“那你在南方老家——”
“林蔓。”他把碗放下,“吃饭。”
她抿了一下嘴,拿起筷子,把那口蛋吃了。
我看着她的筷子。我从前也被人这样盯着问过话——那年他母亲病重,亲戚坐在客厅里问我的工资、问我们的房子、问什么时候要孩子,问到我说了一句“我们慢慢来”,满屋子的人都笑了。他那时候坐在我旁边,一句话没有说。回房间以后,他抱着我说:以后不来了。
他今天替我说了一句“吃饭”。就两个字。可那两个字出来的时候,我鼻子很酸。
一顿饭吃了二十几分钟。他吃了两碗粥、一盘番茄炒蛋、几片青菜,碗底的米刮得很干净。
我收碗的时候,他站在餐厅门口没有走。
“你熬粥放多少米。”
“一把。”我说,“多了会稠。”
“稠怎么了。”
“稠了您咽下去不舒服。”
他看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了两个字:“记住。”
他上楼了。林蔓在餐桌边收她的包,临走之前看了我一眼。
“纪女士。”
“林秘书。”
“你今天说得太多了。”她说,“记住这家的规矩:少说,多做事。”
“记住了。”
门关上以后,我一个人站在餐桌旁边,把最后一只碗放回托盘。
少说,多做事。这三个字我从前也跟自己说过,只是那时候是对着他说的——那时候我说:你要是不想说话,我不问。
我端着托盘进了厨房,把水开到最大,让整间屋子都是水声。
洗完碗,我把抹布挂好,又看了一眼那口锅。锅底剩着一点米汤,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倒掉,盖上了盖子。
我知道明天早上他会看那口锅。我也知道,我这样留着一点,是因为我心里那点不肯认输的东西——我想让他再吃一碗。
厨房的灯我关了两盏,只留灶台上一盏。从这盏灯往外看,走廊尽头的书房门下有一条亮线。我站着听了一会儿,楼上有人走动,脚步停了一下,又走了。
饭桌边的空气松了半寸,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翻过去了,翻过去就收不回来。
第十章 难以下咽
我收拾碗的时候,站在桌边打了个岔。
“先生。”我说,“这顿饭做得不好,我再重做两样?”
“不用。”
“我可以把排骨炖上,四十分钟就——”
“我说不用。”他把杯子放下来,“你先把碗收了。”
林蔓这时候站起来,拿起汤勺,当着我的面舀了一口豆腐汤。她尝完,把勺子放下,看着我。
“直说,”她说,“难以下咽。”
我没有回她。
“董事长的胃不好。”她接着说,“你这样喂他两天,他得进医院。明天开始,我让饭店送。”
“你不用再来厨房。”陆时衍开口。
林蔓愣了一下:“先生?”
“人在厨房做两天饭,你一句话就把她赶出去。”他站起身,把椅子推回去,“那以后谁进厨房,你定。”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餐厅里静下来。林蔓张了张口,最后什么也没说,把椅子一推,说了声“我先走了”,鞋跟在地板上敲出一路的响。
门关上了。
我端着碗,站在原地。他把杯子拿起来,喝了半杯。
“以后不用管饭。”他说。
“那我做什么?”
“狗。”他往楼上走,“你只负责照顾豆丁。”
我“嗯”了一声,转过去继续收碗。水声很大,能盖住很多种声音。
洗完最后一只碗,我把抹布挂好,抬头看了看厨房窗外。后院的草地上还剩着白天的光。豆丁趴在玻璃门后面等我。
我忽然有点想哭,可哭不出来。我只是把手在围裙上擦干净,蹲下去,隔着那层玻璃跟它碰了碰鼻子。
那顿饭我做得很难吃。他都吃完了。
我知道为什么。
他吃的是我们从前那种日子里的味道,那种一桌菜都不放葱、粥熬到开花、连盐都要省着放的日子。他吃掉的是一段他再也回不去的饭桌。
我站起来,把厨房的灯关了。走廊尽头的书房门底下透出一条光。
夜里十一点多,我听见厨房里有动静。
我从房间里出来,站在楼梯口往下看。厨房的灯亮着,他背对着我站在灶台前,锅在火上,里头是我晚上剩的那点豆腐汤。他用勺子搅了两下,又往里头加了一勺米。
我没有动。他喝粥的样子,我从前在楼上隔着栏杆看过很多次——那时候他加班回来,我坐在厨房地上守着一锅粥,他进门第一句话永远是“还有吗”。
他把粥盛出来,站在灶台前喝完,又把碗洗了,水声很小,像是怕吵醒谁。
我把脚从台阶上收回来,回了房间。
第二天早上陈姨来的时候,看见灶台上那只碗是干的,抹布也是湿的,跟我说了一句:这屋里,先生很久没有自己洗过碗了。
我没有接话。我在擦桌子,擦得很慢。
第二天下午我给豆丁刷毛,刷到一半想起一件事。我们从前那间地下室,厨房和床之间只有一道帘子。他下班回来我有时候还没醒,他就自己站在灶台前面煮面,煮好了端到床边把我叫起来。他说过一句:你做的饭难吃,我做的也难吃,可我们两个凑在一块,就是有人给你做饭。
他说得对。他那碗面也没比我好吃多少。
现在这栋房子里有陈姨,有饭店,有林蔓替他排好的三餐表。可他还是半夜起来,把剩下的汤加了米,一个人站在灶台前喝完。
我把刷子放进水桶,抬头看了看二楼那扇窗。窗帘开着一条缝。
我知道他在里面。我们之间隔着一条走廊、一层楼、三年,和一具不属于我的身体。
我在心里跟他说了一句:你不用自己洗碗了。
晚饭的事本该到此结束。可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又想起一件事:我以后不做饭了,他就又回到那碗冷面上去了。
我坐起来,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写了一张纸条:“先生,粥要小火,四十分钟。”写完我又撕了。这种字条不能留,留了就是把线索交到他手里。
撕下来的纸我扔进了垃圾桶。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把豆丁的水碗洗干净,又去厨房看了一眼那口锅。锅是空的,被刷得很亮。我伸手碰了碰锅沿,是凉的。
我在心里说:明天换我来。
他在里面。我在外面。
中间只隔一条走廊,和他不知道自己正在想念的那个人。
第十一章 忘川渡不过
那天下午我照例带豆丁去草地。它跑得比我快,飞盘还没出手,它已经先冲到前面去等,回头看着我,舌头挂在嘴边,像个小丑。
我把飞盘扔出去。它跳起来咬住,落地的姿势很不淑女,四条腿一起撑开,屁股还在晃。
我笑得蹲下去,拍着膝盖喊它:“回来回来,你跑那么远干什么。”
它颠颠地跑回来,把飞盘丢在我脚边,用鼻子拱我的手,要我继续。
我扔了十来次,胳膊开始酸,就靠着银杏树坐下来。豆丁把头搁在我腿上,喘气,喘着喘着闭上眼。草地上有那种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味道。
我坐着没动。风从半山上下来,银杏叶一片一片落,落在它背上,落在我的鞋边。
后来我才知道,廊下站着一个人。
陆时衍站在那里,姿势和上次一样,手里没端杯子。他没有出声,就那么看着我们,看了很久。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一条狗,还是看一个跟一条狗玩得很熟的女人。
我察觉他的时候,先看见的是他的影子。太阳在他身后,那条长长的影子正从草地上移过来,移到我脚边。
我站起来:“先生。”
他往前走了两步,走得很急,比平时快,鞋底在草地上压出两下闷响。
“你是谁。”
我抬起眼。
上一次他也问过这三个字,语气是核对的、平的。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他的声音里有东西,像有人拿指甲抠着喉咙说话。
“先生,我是纪晚。”
“我问的不是这个。”他站定,离我不到两步,眼睛盯着我的脸,“你到底是谁。”
我的呼吸慢了下来。
我看到他眼底那些东西:三年没睡够的青,一点血色也没有的眼白,还有极力压着的那一层急。他是那种在商场上什么都能算清的人,此刻他算不清一件最简单的账:一条从不肯亲近人的狗,一个会做淡味饭的帮佣,一个知道他不吃葱的人。
他知道那种熟悉从哪里来。
“先生。”我说,“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你不明白。”他重复了一遍,笑了一下,那种笑很难看,“你陪它玩的时候,像一个人。”
风把银杏叶吹到我们中间。我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鞋。
“像谁?”
“你不认识。”他说。
他转身往回走,走得很直,肩膀一点没有塌。走到一半,他停下来,没有回头,说了一句:“以后在屋里待着。”
我在草地上站着。豆丁醒了,抬头看我,打了个呵欠。
我在心里回答了他刚才的问题。
我是一个渡不过忘川的灵魂,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就没舍得往下走。
我没有办法进他的梦里,也没有办法跟他说一句“我在”。我只有这张脸、这双手、这栋房子里的一个位置,还有一个不能开口的名字。
他刚才认出我的那一瞬,我以为自己会哭,可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站在那儿,把飞盘捡起来,放回它嘴边。
那天之后他在家待了三天,三天里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
第三天下午我端水出去,看见他站在客厅那面照片墙前面。他没有看最右边那张,他在看中间那张,那是公司上市的合影,黑压压一群人挤在一起。
“先生。”我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她以前养过一条狗。”他说,“豆丁是她带回来的。”
我手里的托盘往下沉了半寸。
“陈姨跟我提过。”
“它从前不认生人。”他转过头看着我,“这三年,它谁都不跟。”
“可能是我喂它。”
“我喂了三年。”他说,“它没认过我。”
他在等我说点什么。我心里把要说的话排了一遍:我是你的妻子,我死在三年九个月前的那个早上,我在病房里最后没跟你说出口的那句话是“粥煮好了”。
最后我说的是另一句。
“先生,狗也许不是认人,是认味道。”我说,“我用的护手霜,可能和从前谁用过的一样。”
他看了我很久,久到我以为他要发火,最后他说了三个字。
“也许吧。”
他转身上楼。我站了一会儿,才把杯子拿起来,端得很稳。我的手在抖,抖了很久才停下。
它就叼着那个飞盘睡了过去。
第十二章 他妻子的习惯
那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
我在玄关擦鞋柜,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我让开身子,把抹布攥在手里。
他换鞋的时候抬起眼,看了我一下。这一眼比之前任何一次都长,像是要把我这张脸放到什么地方去比对。
“你多大。”
“二十四。”
“哪儿人。”
“南边。”
“家里人呢。”
“母亲不在了,父亲早年就没了。”
他“嗯”了一声,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手臂上,没有立刻上楼。他站在玄关那块地毯上,站在那盏从顶上照下来的灯下,忽然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
“我太太做饭有两个习惯。”
我手里的抹布停了。
“她不放葱。”他说,“什么菜都不放。她说葱会把别的味道压死。”
“还有呢。”我听见自己问。
“粥。”他往厨房那个方向抬了一下下巴,“粥一定要熬到开花。她熬粥的时候喜欢坐在厨房地上等,说这样听得见米的声音。”
我站在那里,背对着他,把抹布在鞋柜上擦了两下。
我知道那两个习惯。第一个是我从小就不吃葱,第二个是我在便利店上过夜班之后养成的——熬粥那半个小时坐在厨房地上,是因为太累,站不住。
我也知道他为什么记得。他从前嫌粥太稠,说我把它熬成了糊。我说糊也是我熬的。他说行,那你以后天天熬。
他站在我身后,隔着一步,声音放下来。
“你昨天那碗粥,也是那样。”
我把抹布拧了一下。水从指缝里往下淌,滴在地板上,我伸手去擦。
“巧合。”我说,“我们那边也这样熬。”
他没有接这句话。
他往楼上走,楼梯响了几声,又安静了。我在玄关站着,看着他走过的脚印,抬头看见墙上那排照片,最右边那张里是他和一个看不见脸的人在海边,照片下角是三年前。
我把灯关了一盏,屋子里暗下去半格。
那两个习惯,之后的两天里被他拿出来用了三次。
一次是早上,他走进餐厅,看我在盛粥,站了两秒,问了一句“熬了多久”,我说四十分钟,他没再问。
一次是他让人送了一箱水果回来,拆箱子的时候把里面那张果品说明翻过来看,忽然说了一句“她连这个都要折成三折”,说完自己愣住了。
一次是晚上他在书房签字,叫我进去,让我替他把一份文件按原来的折痕折回去。我折完递给他,他盯着那道折痕看了很久。
他在找一个活着的证据,可他不敢问出口。
他不敢问,是因为一旦问了,他这些年给自己搭起来的那个架子就要散。他的公司、他的作息、他每天写下的那一页,全靠一个说法撑着:她已经走了,他记得她就够了。
我也不敢。我知道这具身体是有期限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能待多久。我若开口说我是谁,他下一秒就要面对第二次死亡——这一次,是他自己亲手走进去的那一种。
所以我什么也不说。我只是在厨房里把粥熬到开花,把葱留在菜板上。
那天晚些时候,我在楼梯上撞见他。他手里拿着那本日记本,站在第三级楼梯上。
他看见我,把本子往身后收了半寸,动作很自然,像是在防着什么。这个动作我从前见过一次:那次我提前回家,撞见他在厨房里偷吃我做的失败品,他怕我难过,把碗藏到身后,说他不饿。
“先生。”我说,“要喝点水吗。”
“不用。”
他把本子夹在手臂下面上楼。走到第三级的时候停下,回过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像是在问我一句什么,又像是在问他自己。
我低下头擦楼梯扶手,把手里的布擦得很慢。
我擦到第三级的时候,他已经在楼上了。楼梯上只剩我一个人,影子从栏杆上斜下来,像一根很细的钉子。
我在心里回答了他刚才那半句话:我在。我一直都在。只是我不能应你。
那一级,正是他从前的脚步总会停一下的地方。
我从前以为,一个人死了就是死了。现在我知道还有更难受的一种:他记得你,他到处看见你,可他永远不知道你在他身边站着。
第十三章 一把锁,一个生日
我开始怕他。不是怕他凶,是怕他那样看我,看得我心里那些年全部欠在他身上的疼都翻出来。
那天下午,我在书房门口擦门框,他坐在里面签文件。签完,他把笔推远,靠着椅背闭了一会儿眼。
我想说一句“要不要喝点温水”,走到嘴边,拐了个弯。
“先生,林秘书刚才来过。”我说,“她说您周五有个应酬,问您要不要提前改时间。”
他睁开眼,看着我。
“我什么时候的行程轮到你传话了。”
“……对不起。”
“她人呢。”
“在公司。”
他把椅子往后推了一点,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的草地刚浇完水,一大片深绿。
“帮我回她一句话。”他说。
“您说。”
“周五的应酬取消。”他背对着我,“我要去一趟九岭山。”
我愣了一下:“一个人去?”
“一个人。”
“那地方很远吧。”我说,“要开四五个小时。”
“这个时候你不要跟我提路远。”他说得很平,也很冷。
我把话咽回去了。他这样子我见过一次——那年他母亲生病,他站在医院走廊上也是这样说话,一句都不让人插。
他没有告诉我什么时候走。
第四天下午,他走了。走之前只跟陈姨说了一句“看好狗”,连行李都是从车库那边直接拿上车的。
那天我收拾他的房间。这本来是陈姨的活,她腰疼,我替她。床单换了,换了窗台上的花,然后把衣柜底下的灰擦了一遍。
擦到床头那边,我看见床头柜后面有一扇门。
不是房门,是一扇嵌在墙里的门,颜色和墙一样,只有凑近了才看得出来。门上有一个密码锁。我试着按了一下,屏幕亮起来,四位数的框一个一个白过去。
我站在那儿,把手指含在嘴里,没敢动。
这栋房子我走了两个月,从来没有发现这里有扇门。
也从来没有谁提过这间屋子。
我盯着那个屏幕看了很久。四位数,四位。我想到过他的生日、想到过公司上市那天、想到过这间房子交付的日子。
最后我按了另一组数字。
七—零—八—九。
我生日是七月八号,零九是那一年我们领证的月份,我从前设过很多次密码,都是用这两个数字拼的。
屏幕停了一秒。
他走的那几天,山里在下雨。
新闻里说城郊下了暴雨,九岭山附近一个镇子塌了半面围墙。我站在厨房里听电视的声音,手里的菜刀停在菜板上。
我问陈姨先生什么时候回来。陈姨说不知道,说先生的行程都是林秘书安排,她只管狗和饭。
第四天下午她让我去楼上换床单,说人不在,床单也要换。
我换完床单,擦窗台,擦到床头柜的时候,手指碰到一道缝。
那道缝不是墙缝。我用指甲顺着它摸了半圈,摸出一个方形的边。那里有一扇门,颜色和墙一模一样,不凑近根本看不出来。门上有一个密码锁,屏幕黑着,只有指甲盖那么大。
我蹲下来,把它看了很久。四位数。四位数能是什么:他的生日,公司上市那天,这栋房子交付的日子。
我把手指放在屏幕上,指尖有点抖。我想到的第一个数字是我自己的生日;第二个念头是,万一打不开呢;第三个念头是,如果打不开,我就当没看见过这扇门。
我按了七、零、八、九。
屏幕停了一秒。
我没有立刻进去。
我蹲在那扇门前面,手还压在门板上,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他把这组数字用了这么久,是不是说明,这间屋子里的东西,他从来没打算让第二个人看见。
门开了一条缝,里面是黑的,有一股很久不通风的味道,像旧纸和旧木头。
我在门口站了半分钟,才把门推开。推门的时候我把力气放得很轻,怕门轴响。
屋里的地板上没有灰,说明有人常来扫。脚底下踩的不是木地板,是一块旧地胶,边缘翘起了一角。那材质我认得——是我们从前那间地下室的地面,冬天踩上去发硬,夏天会发黏。
我用手背碰了碰墙,凉的。
那盏灯亮着一点点,光不是从顶上来的,是从右边的窗户里透进来的。我这个角度只能看见门里的一小块地板和半边桌角。桌角上放着一只杯子,白瓷,杯口磕掉了一块。我认得那只杯子。我在那只杯子里泡过红糖水,也拿它给他装过泡面的汤。
我把它看了很久,才往里走了两步。
门锁“咔哒”一声弹开。
第十四章 我的日记被续写
我推开门,站在门口。
屋子不大,八步就能走到头。墙是旧的颜色,那种潮湿过的白,边角有一圈发黄的水痕。灯不是顶灯,是一根线垂下来挂着的灯泡,罩子缺了一个角。靠墙一张单人床,铺着一块洗褪了色的格子床单;床头一个小方桌,桌上摆着一只搪瓷杯,杯口磕掉一小块;角落里有一个电暖气,很旧的款式,漆皮掉了一半。
我认得那盏灯的罩子。我也认得那只杯子——我买它的时候只要八块钱。
这间屋子的每一寸,都是我们从前住过的那间地下室。
不是像,是照着一比一复刻的。床的位置对了,桌子的位置对了,连窗子开在右边这件事都对。甚至那个电暖气,都是同一款,他把漆皮掉的那一处在什么位置也改得一样。
我在门口站了很久,脚像钉在地上。
我走过去,把搪瓷杯拿起来。杯子里有水,喝剩一半。不是道具,是有人在这里每天喝水。
桌上有一本本子,摊开着,封面是旧的塑料皮。那是我生前的日记本——是我从前写的那一本,我在封面右下角还画了一朵很小的花,画得很拙。
我把本子翻开。
前面那些页都是我写的。那时候写的东西很浅:今天值夜班到三点,便利店来了个买烟的老头,找给他一块钱他还跟我道谢;今天他出差,晚上带回一包狗粮,自己饿了吃泡面;今天看中了一件外套,等打折。
字都是我的字,笔画有点垮。
翻过去,隔了一页空白,字变了。
那些字更硬,更直,一笔一画写得很规整,像是怕写歪了会对不起谁。后面每一页都写,几乎没有空行。
“今天第三次梦见你。你在厨房地上坐着,粥开了,你没听见。”
“项目很顺,我拿下了南边那块地。你要是还在,肯定要骂我拿命换钱。”
“豆丁掉毛掉得厉害。我不会带它去看医生,是你带它去的。”
“今晚又没睡。三点半,窗外有车过,我想起我们那间地下室的窗户上有一道裂。”
“我今天又听见你在喊我吃饭。回头看,没有。”
我一页一页翻,手指一直在抖。翻到最后,最上面的那一页是新的,日期是昨天。
昨天他还在山上。
那一页上只有一行字:
“今天又看见那个抱着豆丁的人。她走过的时候,我想喊你的名字。”
我把本子慢慢合上,抱在怀里,坐在地上,坐在那片他没有铺地毯的地板上,哭出了声。
我哭得很小声,怕人听见。豆丁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蹲在我身边,把头放在我膝盖上。
我又翻开中间那几页,看得更慢。
他写字很用力,纸背面能看见凹凸的痕。有几页上有一小块洇开的墨,像是写着写着停住了。他从来没有写过一句“我想你”,写得最多的是日常:今天换了新的空调,豆丁掉毛掉得多,公司签了合同,明天要去体检。最后总要加一句“你放心”。
他写“你放心”的时候,我就不放心。
我数过他记的日期:从三年前十一月到昨天,一天都没有断过。他把每一天最难看的那个面目留给了这些页,把外面那一面留给了公司里那些人。
我把本子翻回自己写的那一页。上面有一句是:“如果我走得太快,剩下的日子你要过得慢一点。”
他在这句话下面用铅笔画了一道,很轻。
我坐在地上,把本子合上抱在怀里,忽然想起一个细节:他从前不喜欢写字。我们领证那天要签名字,他握笔的样子像握锄头。现在这一本子上,全是他的字。
他把我丢下的那本日记,当成了自己唯一还舍得写的字。
地上还有一样东西,我一开始没注意:床底下露出一角塑料袋。
我把它拖出来,里面是一件毛衣,洗得发白,袖口有一小块补丁。那是我的。补丁是我自己缝的,缝得很丑,针脚一深一浅。
他把这件毛衣留着,规规矩矩地叠好,套上袋子,压在床底。他从前从来不整理衣服,抽屉里永远是一团乱。
我把毛衣抱起来,贴在脸上。上面已经没有我的味道了,只有一点樟脑的苦味。
他连这件毛衣都保存得太好,好到我连自己的味道都找不回来。
这间屋子我进来了,那个人我心里确认了。可是我还是不能开口。
第十五章 他给自己定的日子
那本日记我看完了。
不是昨天那一夜看完的,是断断续续看了两天。白天我照常干活,晚上等陈姨睡了,就拿钥匙从床头柜后面过去,坐在那张单人床的边上,一页一页看。
我看清了他这两年多是怎么过的。
他每天睡不到三小时。前半年靠酒,后来靠药,医生说这样下去不行,他就改成整夜在书房工作,做到天光泛白再合一下眼。公司从一间办公室变成了三层楼,后来变成一栋楼,上市敲钟那天他在现场的合影里没有笑。
日记里有一页写着:我这三年干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让白天过得快一点。
有一页写着:我不知道活着算什么,我只知道不能停。
再往后翻,字开始不像字了,有几页只有日期,没有内容。
我翻到最后一本的后半,看见一页被折了角。
那一页上,他圈了一个日子。十一月十七。是我忌日的第二天——他生日。
圈的旁边写着两行字,很小,写得很慢:
“看完海,就去找她。”
“她说要去的海我带她看过一次,那次她在医院吐得厉害,没看成。”
我把本子放在膝盖上,坐了很久,整个人像掉进冰水里。
我认得他做事的习惯。他做事从来不写要做的事,写了的,就是要做的。他把这一天圈住,还写了“看完海”,那不是想,是计划。
我站起来的时候,腿都是软的。
我想到他这次上山——他说要去九岭山,一个人,不带司机,不带秘书,手机没接我好几次。他走之前跟陈姨说的是“看好狗”,没跟我说一个字。
我跑下楼去拿手机,手抖得输错两次密码。我先给周立成打电话,他正在外面,说不知道先生的具体安排。我又翻出林蔓的号码,按下去,响了三声,我自己挂了。
那时候我不知道该求谁,我只知道一件事。
他一个人上了那座山。
窗外的天已经开始黑了,后院的草地上一点光都没有。豆丁站在玻璃门后面看我,尾巴慢慢摇。
我把那一页又看了一遍,把那两行字记住了,然后把本子放回原处,连翻到的那一页都没有换。
回到房里,我坐在床上,脑子里全是同一件事:那年他说要带我去看海。
那是检查结果出来之后的第七天。医生给的数字是不到一个月,我不信,可我也没有本事不信。我跟他提过一句海,本来只是想让他轻松一点。第二天他就订了票,是最便宜的那种座位,早上五点出发,晚上十点回来。我们真的去了,坐了很远的路,海风吹得我头疼。我在海边站了十分钟,胃里一阵翻,吐在垃圾桶边上。他蹲着,一手扶着我,一手抓着我衣角,像抓着一件怕被风吹走的东西。他说:以后再来。
后来就没有以后了。
他把这句话记了三年多,记到今天。他要看完海,再去找我。这句话写在那一页上,用的是他那种最平的字。
我坐在床上,手一直发凉。
我不能让他去。我不怕他一个人上山,我怕的是他一个人去海边——他这种人不做没打算的事,他写下来了,就是做完了。
我站起来,走到窗边。外面的院子很黑,狗在楼下叫了一声。
我想过很多办法。我可以留一张纸条告诉他我是谁;我可以去找周立成,让他跟着先生;我可以直接找林蔓,让她把这次行程取消掉。
最后我什么也没有做。我把窗帘拉开一条缝,看着楼下那片草地,一直站到天亮。
天亮以后我去找林蔓,问她先生这回上九岭山,行程定了几天。她说不知道,说先生自己开的车,没有报备,连司机都没带。
“那不太安全。”我说。
她看了我一眼:“跟你有关系吗。”
我跟她说了第二句:“他胃不好,山上冷,他饿起来不吃东西。”
她愣了一下,没有再说话。我看见她把手机拿出来,在名单里翻了很久。
我蹲下去,抱着它说了一句:“他要是出了事,我不饶他。”
第十六章 九岭山
门是被我自己打开的,钥匙还插在锁上。
那天早上我下楼的时候,林蔓已经站在楼梯口了。
她穿着那套一贯的黑色西装,手里拿着一只文件袋,看见我,先扫了一眼我的手。我的手上有灰,那种很老的墙灰,蹭在指缝里,洗了三遍才勉强干净。
“你进过那间屋子。”她说。
我没有骗她:“进过。”
她的脸色变了,变得很快,快得像一个人被踩了脚:“那间屋子除了先生,谁都不许进。你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吗。”
“知道。”
“你知道。”她往前走了一步,“你一个来两个月的帮佣,知道得比我还多。你到底是什么人。”
她说完就安静了一下,像是被自己这句话吓了一跳。
“我要跟先生报告。”她转身往门口走,边走边掏出手机,“你先回房间,把钥匙交出来。”
手机拨出去,响了很多声,没人接。
她又打了一次。还是没人接。
她站在原地,脸上那层硬开始松,是一种很实在的慌。她转过头问我:“先生跟你说了什么?他什么时候走的?”
“四天前。”我说,“他一个人开车去的,跟陈姨只说了看好狗。”
“四天前。”她低头看手机,翻他发来的消息,最后一条是五天前,只有两个字:知道了。
她连着给周立成打了电话。周立成赶回来的时候,气还没喘匀。
“先生这一趟是独自去的。”他说,“加油站在半路拍了他的车,昨天夜里就进了山,之后再没有记录。”
林蔓把文件袋往沙发上一扔:“报警。”
“报警也要人先到。”周立成说得很快,“我先开一趟。”
“我跟你去。”我说。
她回过头,看着我,那一眼里全是不同意。
“你去做什么。”
“他在山上。”我说,“你们谁都不认得他的脚印,我认得。”
这句话是我随口说的,说出来我才发现它是真的。他走路右脚比左脚重一点,鞋跟外沿先着地,雨天在泥上留下的印子从来是歪的。
九岭山在城郊往北,一路过两个隧道,再往山里去,路就开始盘。
我们先到了景区门口的管理处,报了车牌,查到他昨天晚上七八点之间进的山,车停在半山停车场的第三个位置。那辆车锁着,副驾上放着行李,外套叠得很平,放在后座。车窗上有一层薄薄的露水。
搜救队是下午四点到的,一共七个人,带着绳子和担架。
队长拿着地图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这片山我们熟,但客人爬山的方向多,天黑之前只能搜主干道。
我把他的行李看了一遍。他带了一套换洗衣服、一双登山鞋、一支头灯、两瓶水、一盒胃药。
“他不是来爬山的。”我说。
“那他是来做什么的。”
“他是来把自己走丢的。”
队长看了我一眼,没再问。他抬手分了三组,让我跟着一组走右边那条上山道。
我怕的是找不到人。可这条路上有我比谁都熟悉的东西:他的脚印,他停在哪儿抽烟的姿势,他把水喝到还剩半瓶就舍得扔的习惯。我一路走,一路低头看泥。走了两个多小时,在一处碎石坡下面,我停了。
那片坡上有新翻起来的土,有一处滑下去的长痕,痕的边上是被人手抓过的草,草被压得很平,根部还带着一点血。
“这儿。”我喊了一句,声音抖得不像我的。
我们绕过碎石坡,往后走了四十多步,在一棵松树底下找到了他。
他侧着身子躺着,右手还搭在一块石头上,脸色是那种已经不太像活人的灰。他手腕上的旧疤露在外套袖子外面。
我跪下去,先摸他的手腕,摸到的那一下,指尖上那点跳比什么都实在。队长在旁边喊人,我没听清他在喊什么。
“别动他的头。”我说,“他脖子可能伤了。”
我把他头轻轻扶起来,搁在自己膝盖上,又解开他的领口,手在他额头上停了一秒。凉,但没有断。我把带来的水沾在指头上,涂在他嘴唇上。
他嘴唇动了一下。
知夏。
他喊的是我生前的名字。
第十七章 月色里的小屋
担架进不来,那段坡太窄。
队长说得先把他挪到一个平台,再等天黑前用绳子吊过一段。可担架上的绳子在他们手里,路在我脑子里。
“我背他。”我说。
“姑娘,他比你高一头。”
“我知道。”我把外套脱下来,“扶我一把。”
他们把他搭到我背上的时候,我腿抖了一下,随后站稳了。他很重,重得让我想起从前他喝醉的那一次,我把他从楼道里一格一格拖回门口,拖到最后两个人都坐在楼梯上笑。
“跟紧。”队长在前面照路。
那条下山道是碎石和树根,我一步一挪,鞋底磨在石头上。我一边走一边说话,怕他睡过去。
“陆时衍。”我说,“你听着。”
他没反应。
“你要是敢在我背上睡死过去,我就不理你了。”
他的呼吸动了一下。
“我说到做到。”我说,“我上次说不给你熬粥,那次真没熬。你记不记得,你第二天早上啃冷馒头啃得直皱眉。”
他的头在我肩窝里动了一下,很低地嗯了一声。声音小得像一根线。
天完全暗下来的时候,月亮从东边那座山的后面出来了,白得刺眼。我们走到半山腰,看见一间守林人留下的小屋,木头墙,铁皮顶,门没锁。队长说进去歇一下,等天亮。
屋里有一张木床,一块旧毯子,墙上有钉过钩子的痕。队长给我留了一壶热水,带着人先下去联络接应。
屋子里只剩我们两个。
我把他放在床上,把毯子盖好。他还在半睡半醒之间,眉头一直拧着。我去墙角搬了个木凳,坐近一点,拿手背试他的温度。
“你到底从哪里学来这些。”他忽然开口。
我愣住了。
他的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着我,眼里的光很散,却抓得很准。
“明知道我什么时候需要人扶着坐起来,知道我不吃葱,知道我醒的时候要先喝温水。”他声音很哑,“你告诉我,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先生,你需要先睡一觉。”
“我在问你。”
“我不说了。”我说,“你也不睡,我们就一直坐着。”
他看了我很久。月光从窗缝里漏进来,把屋子照得半亮,能看清他下颌的线条和眉骨下面的阴影。
然后他伸出手,扣住了我的后颈,把我拉了下去。
那个吻很重,也很凉,像一个人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去确认一件事。我一只手撑在床沿上,另一只被他攥着,攥得发疼。
一秒钟像过了一年。我从前在医院那间病房里,戴着手上的针管去够他的手,也是这样,拼命够,够不到。
他松开的时候,人已经脱力。
“你别骗我。”他说完这一句,就睡过去了,呼吸一下比一下深,手指还扣在我的手腕上。
我从前不怕黑,那间地下室也黑。他上晚班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厨房地上等粥,门缝里透进来一条光,风从门底下钻进来,我就把脚缩到凳子上。那时候我怕的是别的事:怕他哪天回不来,怕工地上出事,怕那种日子再也过不下去。
现在不怕了。我知道他回得来,因为是我把他背回来的。
我坐在木凳上看着他睡。他脸侧有一条很浅的印,是刚才在石头上压出来的;他的手还扣着我的手腕,睡熟了也不松开。我用另一只手把毯子上的褶抹平,抹了三遍。
窗外有只夜鸟叫了一声。我低下头,把额头抵在他手背上。
天亮前我做了一件事:把他外套口袋里那张纸掏出来看。是我们家的一张老照片,糊得几乎看不清人脸,边角磨白了。这三年他一直带着,纸都磨软了。
我把它按原样折回去,塞回原来的口袋,连折痕的方向都照旧。
我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偷看一个人爱自己的东西,也是会疼的。
半夜他醒过一次,很短。他睁开眼看了看四周,看见我,就说了一句“别走”。
“我不走。”我说。
他没力气点头,眼睛又闭上了,那只手反而握得更紧。
我在黑暗里答应了他一次,声音很轻,小到只有我自己听得见。这是我这三年说过最像真话的一句。
我在床边坐到天亮,没有把手抽开。月亮从窗缝这边移过来,又移过去。
第十八章 一笔钱
他是被人抬下山的。
天亮的时候,接应的人到了,两个年轻的小伙子把他抬上担架。队长在旁边记着时间,说这种情况送医院要快。
我走在后面,两只脚踩在碎石上,鞋里都是土。
山下的车来了两辆,还有一辆救护车。林蔓站在救护车旁边,眼睛肿着,妆补过了,头发还是完好的。她一看见担架,就冲了过去。
“陆时衍。”
她跪在担架旁边,伸手捧住他的脸,手很抖。担架上了车,她跟着上去,车门一关,救护车开走了。她从头到尾没有看我一眼。
周立成留下来,跟我说:“先回去,先生送医院就好。”
“我能去看看他吗。”
“能。”他说,“明天我带你去。”
第二天的病房在市中心那家医院的最上面一层,走廊尽头有人站着。我们走到门口,林蔓从里面出来,把门轻轻带上。
她看着我,从文件包里取出一个信封,信封很厚。
“这是钱。”她说,“董事长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你救了他,这是谢礼。今天办离职手续,我让人把你的东西送到门口。”
“他醒了没有。”
“他醒了。”
“是他让你这么做的吗。”
林蔓看了我两秒:“他不需要知道你的事。”
我看着她手里的信封,没有伸手。
“我不接。”我说,“我不是来换钱的。”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我没有回答她。我转过身,沿着那条走廊往外走,走到电梯口,把口袋里那只从山上捡回来的小小石头放在护士站的台面上——那是他手心压着的那块石头,我在小屋门口捡起来的。
周立成在后面跟着我,一直跟到电梯。电梯门快关上的时候,他隔着那道缝,说了一句:“纪姑娘,先生刚才问了一句‘她呢’。”
我按了关门。
病房里,昏睡的人在梦里翻了个身。
我先回的出租屋。我没有想过留在他家等着被赶,那种事我不做。
我把两件衣服叠好,把中介公司的电话抄在一张纸上,又把从山上捡回来的那块小石头包进手帕——就是他在碎石坡上手心压着的那一块。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留着它,可能就是舍不得扔。
第三天早上,我去了一趟陆宅后门。门卫认得我,让我进去看一眼豆丁。它在草地上追一只蝴蝶,追不到就坐下,抬头看树。
我蹲在篱笆外面跟它说了一句话:我可能要走了。
它跑过来,用头顶了顶篱笆。
我摸不到它。我把手放在篱笆上让它闻了闻,然后就走了。
而那时候,医院最上面那一层,病房的窗帘拉了一半,阳光从那条缝里进去,落在床沿的栏杆上。
他没有醒。梦里那间地下室比从前亮一点,因为窗户换过了。
他站在门口,看着地上坐着的那个人。她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毛衣,背对着他在等粥,锅盖被顶起来,白汽一层一层往上走。
他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声音在屋子里的回响不对,像是隔着一层水。
她回过头。那张脸是他记得的样子,也可能不是——梦里的事情说不清。她笑了一下,说了一句什么,他没有听清。
他往前跨了一步。地板上那八级台阶忽然变成一整片空白,他踩下去的地方往下陷。
他就醒了。
病房的天花板是白的,吊瓶一滴一滴往下走,他的手背上插着针,嗓子干得像塞了砂纸。他侧过头,床边坐着的是林蔓。
“先生,你醒了。”她站起来,声音有一点抖,“医生说你是脱力、脱水,肋骨裂了一点,不严重。手续都办好了。”
他没有应她。他看了一会儿天花板,忽然问了一句。
“家里那个帮佣,叫什么。”
林蔓愣了一下:“纪晚。”
“手续是谁办的。”
“是我。”她说,“她没有跟来医院,我让她先回去了。这些事我来处理就好。”
他闭上眼。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出去。”
门关上的时候,他抬起手看了一眼。那只手从山上下来以后一直是空的,指节上留着一块被树枝刮出来的痕。
他睡的时候,医院楼下的停车场里停着一辆车,周立成坐在驾驶位上没有上来。他手里攥着一张折好的纸,是那位纪姑娘走之前塞给他的,上面写了一个地址,说如果有人找她,可以去那里。
他把那张纸看了两遍,折起来,放回口袋。
楼上那间病房的窗帘还拉着半截,光从缝里进去落在床沿。他在梦里一直往那间地下室走,走得越久,门口那个人就越淡。
梦里,他在一间地下室的门口站着,灯罩缺了一角,一个女孩子坐在厨房地上,等一锅粥开花。她回过头,说了一句什么,他没有听清。他往前走了一步,那个人就不见了,只有锅还在响。
第十九章 一张愿望清单
他出院那天,先回了那间屋子。
那间用她生日开锁的屋子。他进去,把那只搪瓷杯里的水换了新的,又坐到小方桌前面,把抽屉拉开。
抽屉里除了她的日记本,还有一沓纸,用一根很旧的红绳捆着。他从前不敢翻,怕翻出来的是自己撑不住的东西。这一次他解开了那根绳。
纸是几年前的日历背面裁的,边上裁得歪歪扭扭。上面是她的字,一行一行,写得很认真。
一份愿望清单。
第一页写着:
一、去看一次海,要能下水的那种,不能只是坐在伞底下。
二、把地下室的窗户换掉,冬天不漏风。
三、学会做一道拿得出手的菜,让他没法笑我。
四、养一条狗,看着它变老。
五、去看一次雪。
六、让他别再熬夜。这条最难,罚他写完自己签名。
七、如果我走得太快,剩下的日子你要过得慢一点。
最后一行下面,她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旁边写着两个字:加油。
他把那页纸捏在手里,看了很久,直到纸上被手心焐热。
当天下午他就开始做第一件事。
他调了一个月的假,带着豆丁去了南边的海边。那不是她清单上想去的那片海,那片海太远,手续太麻烦,他要先把最近的这片看清楚。他在水里站了很久,水到膝盖,裤脚湿了一半,豆丁在他旁边扑水扑得乱七八糟。他想起从前带她去医院那次,她站在走廊上跟他说想去海边,说要在水里疯一次,说等她好了就去。那次没去成。
第二件事他做得慢。地下室他也回不去——那栋楼三年前就拆了,他在原地址站了一个下午。后来他找了人,按老照片画了窗子,把窗框钉在那间屋子里,装上玻璃。装上的那天晚上,他在屋里坐了很久,把窗户打开又关上,来回好几遍。
第三件事用了半年。他让陈姨教他,从切菜开始学。他手上有一道旧疤,那道疤是搬建材割的,现在握刀也不怎么好看。他学会了熬粥,熬到开花那种;学会了番茄炒蛋,糖只放半勺;学会了给她从前做的那种淡得没味的青菜。第二年公司年会,他缺席了,厨艺班的同学在结业照上笑得很开心。
第四件事已经做完了,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豆丁今年六岁,还活着,还在掉毛,还会往人的腿上蹭。
第五件事在第二年的冬天做了。他去了北方一座小城,站在一处旧站台上等雪落下来,旁边卖热饮的小摊生意很好。雪落下来的那两分钟,他想起了她说过一句“我这辈子还没见过雪”,那时候他们连车票都买不起。
第六件事他做不到。他还是熬夜,只是熬得比从前安静了。他在这条后面写了两个字:认罚。
第七件事最难。他每天做一点点,做得不好,也要做。
这两年过得很快。快到他抬头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过那个圈起来的日期。
这两年也过得很慢。慢到每一个他做完的事,都要在心里跟她交代一遍。
两年后的夏天,他把最后一个项目收尾,傍晚回到家。
车刚进院子,他就看见花园那边站着一个人。草地上,豆丁正把前爪搭在一个女人的膝盖上,尾巴摇得很厉害。那女人低着头,一只手摸着它脖子上的项圈。
他坐在车里,看了很久。
那张脸他不认识。可她站着的姿势、低头时肩膀的角度、跟狗说话时先笑一下再开口的习惯,让他心里那块最硬的地方塌了一块。
他没有下车。
他在车里坐到天黑,那个人走了。进门前,他跟自己说了一句:我大概是累了。
第二天他就上了九岭山。
第二次上山,他没带任何东西,只带了一个问题。上山的路修过一半,后半段还是土,他走得很慢,走到半山的时候坐在一块石头上歇了一会儿,把那张清单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了一眼,又折好放回去。
他见了了尘,把话说完,坐在那里等了很久。那位守山的老人在炉子上添了一壶水,最后只给了他一句话。
“似是故人来。”
第二十章 似是故人来
从九岭山回来的那个清晨,他醒得很早。
窗外的天刚亮,山上的潮气还留在外套上。他坐在床边,看着自己那双鞋上沾着的泥,忽然觉得这两年像一场长梦,而他刚刚被人叫醒。
洗漱完下楼,他叫了周立成。
“这两天,家里出了什么事。”
周立成犹豫了一下,把话说了。他说纪姑娘被辞了,手续是林秘书办的;他说纪姑娘那天从医院回来以后就收拾了东西,第二天没有再进过这栋房子;他还说,前几天他去医院接先生的时候,听见林秘书跟护理站的护士说了一句“那位小姐的事,不必告诉先生”。
陆时衍把杯子放下。
“叫她过来。”
林蔓来得很快,进来的时候还带着文件袋,那副干练的样子一点没变。她把这两天积着的文件放在桌上,正要开口,被他一句话打断。
“你给我一个解释。”
“先生是指哪件事。”
“前天,你拿着一个信封站在医院走廊上。”他说,“里面的钱是你出的,还是公司的账。”
林蔓的手指在文件袋上收紧:“是我自己的钱。”
“你自己的钱,去买一个人从我身边走开。”他把话说得很慢,“这两年,你做了什么。”
她站在那里,脖子上的线绷得很紧。
“我把您的事管好了。”她说,“行程、体检、家里的事,五年了,哪一件不是我替您盯着。先生您自己不吃饭不睡觉的那两年,是我把医生请到家里来的。那间屋子——那间屋子我从来没进去过,您从来没有让我进去。”
“所以你决定谁能进这个家,谁不能。”
“我只是不想再有人来打乱您。”
“林蔓。”他叫了她的全名,“你打乱的是我。”
办公室里很安静,空调声音很低。
“你解雇那个人的时候,用的理由是‘未经许可进入先生的私人空间’。”他说,“那间屋子是我的,门上的密码是我太太的生日。她进去了,我在山上的第二天,你把她从这栋房子里赶出去。你以为你在护着谁。”
林蔓的眼圈红了。她把手里的文件放在桌上,站直了:“我承认我想过。我在这五年里想过很多次,会不会有一天您需要一个人陪着。我从来没指望您是看着我。”
“这五年你做得很好。”他把笔盖上,“到昨天为止。”
“……我明白了。”
“工资结到年底,多的部分算你这些年的辛苦。”他说,“不要再来家里。”
她拿起文件袋,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先生,那个帮佣。”她说,“她走的那天,没有要钱,只抱了一下您的狗。”
门关上了。
他在办公室坐了一会儿,站起来,拿了车钥匙。
回家的路上他给家政公司打电话,要纪晚的号码。中介那边翻了很久,说这位女士登记的时候只留了一个号码,现在打不通了。他拨了三遍,都进了语音。
他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习惯性地往花园那边看,草地上空的,只有一个被咬坏的飞盘丢在树底下。
“豆丁。”他喊。
狗从屋檐下走出来,抬头看他。
“去找她。”
狗不懂这句话,可是它听了这两个字以后,喉咙里的声音变了。它在草地上转了一圈,闻了闻那个飞盘,抬起头,往院子后面那条小路跑了出去。
车出了院门,绕到旁边那条小路。这条路他从前不会走——通往侧院,边上是一排矮篱笆和一丛爬得很乱的金银花。那个女人站着的地方,就是金银花底下那片阴影里。
他跟着狗往那边走。走到路灯下面,脚步慢了一点。
这两年他把清单上的事一件一件做完,做完第七件的时候,他给自己下过一个结论:他大概可以往以后过了。可刚才在花园里,那个结论被人撞了一下——那种感觉,像一个你以为早就走远的人,其实一直站在你身边,只差一步就能喊出声。
他喊了一声豆丁的名字,声音不算大。
他想,如果这一次还是找不到,他就把那间屋子里的灯关掉,把那本日记合上,然后像这两年一样,继续往下过。
可他又想:如果找到了呢。
他跟了上去。
第二十一章 替你看海
豆丁跑得很快,绕过银杏树,穿过那道矮篱笆,跑到院子外面那条小路上,一头钻进路尽头的小花园。
那处小花园是沿街的,谁都可以进出。落日把整片草地铺成橘红色。
我坐在最里面那张长椅上,膝盖上放着装狗粮的纸袋。
豆丁一头撞进我怀里,撞得我往后一仰。它咬着我袖子不放,喉咙里那个声音又出来了。
我抱住它的头,抬头,就看见一个人站在花园入口,站得很直,一动没动。
他走过来,走到我面前三步,停住。
“你叫什么名字。”
“……先生,你已经辞过我了。”
“我问你的名字。”
“纪晚。”
他看着我,看了很久。风把他额前的头发吹起来一点。
“豆丁认得你。”他说,“它这六年,只认过两个人。”
“它是条狗。”我说,“狗记性不好。”
“它记得我太太。”
我没有接话。我把纸袋抱起来,起身要走。
“回家吃饭。”他说。
那天晚上,我和他在客厅里看完了一部电影。他坐在沙发这一头,我坐在那一头,中间隔着一个位置。电影演到后半段,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电影已经结束,屏幕上是跳动的菜单。我身上多了一条毯子,那本来是他的。
他在看我。灯没开,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睡着了,跟一个人很像。”他说。
“吃饭时候的话,先生还要说第二遍吗。”
“不用了。”他说,“上楼睡吧,客房收好了。”
夜里我睡不着。三点多,我下楼去喝水,看见他坐在沙发上,手边放着药瓶。他仰着头把药吞下去,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睡不着?”我问。
“睡不着。”他说,“这三年都是这样。”
我站在楼梯下面。过了一会儿,他拍了拍沙发上的位置。
“坐一会儿。”
我坐过去。他立刻把我搂住了,搂得很紧,像搂一件怕掉的东西。药劲上来得快,他的呼吸很快变匀了,手却越搂越紧。
我坐在他怀里,听着墙上那只钟走。
月光从落地窗那边照进来,照在地板上,也照在我手上。我的手指正在变淡——从指甲那一头开始,慢慢地,像水浸过的纸。我知道这不是错觉。这两个月里,我早就有过几次这样的瞬间:在厨房门口、在草地上、在他喊我名字之后。这就是这具身体的期限。
我转过头,看着他的侧脸。这一次我决定不躲了。
“陆时衍。”我说。
他“嗯”了一声,眼睛没睁开。
“每年夏天,你替我去看一次海。”我说,“能下水的那种,别只坐在伞底下。你要整个人泡进去,把头埋下去,听一下水里的声音。”
他动了动:“你要自己去看。”
“我这个身体,去不了远的地方。”我说,“所以这件事交给你。每年一次,不许断。”
他握着我的手更紧了一点。
“你知道了。”他的声音很哑。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一件。但我知道他早就知道。他本子上写的那句“似是故人来”,就是他自己给自己的一句交待。
“我知道。”我说,“你也知道。”
我低头,在他手背上吻了一下。
“从前有一次你说,你以后要给我买一处带院子、能让狗跑的房子。”我说,“你买了,狗还在跑。”
“我在。”他说。
“我在。”我说。
天亮以前,第一层灰白的天光从窗帘底下透进来,我把自己从他怀里一点一点挪开。
我把手抽出来的时候,他眉头动了一下。
我走到那间用我生日开锁的屋子里去。桌上那本日记摊开着,最后一页是我刚写的几行字,笔画很垮,像很多年前的我。
我把笔放回原处,杯子倒扣在桌上。
然后我在这间屋子里,很轻地消失了。
早上七点,陆时衍醒了。
沙发的毯子上还有温度。他坐起来,先往厨房看,又往门口看。
“纪晚。”
没有人应他。
他上楼,客房的门开着。他走下楼,脚步从沉到快。
最后他推开了那间屋子的门。
灯还亮着。桌上是那本日记,最上面一页是新的。字是她的字。
“我去看海了,今年先不算。你有胃病,水里冷,上来要喝热的。”
“剩下的日子你慢慢过,那件事你认了罚,我替你把那页撕了。”
“加油。”
他把这一页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看第三遍的时候,他终于坐到地上,抱着本子,肩膀一点一点塌下去,没有出声。
他打电话给周立成,说今年的假提前到夏天用。
“去哪儿?”周立成问。
“海边。”他说,“能下水的那种。”
从那一年起,每年夏天的一半,他都会去一次海边,把整个人埋进水里,听一下那里的声音。
那声音很满,像有人在水底喊他的名字。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