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替闺蜜救场
周五下午五点半,公司打卡的铃声一响,办公室里不少人都松了口气。
温念坐在工位上,把最后一张报表核对完,保存好文件,关掉电脑。她今天手上活多,肩膀酸得厉害,正打算收拾东西回出租屋,手机嗡嗡震起来。
来电是林笑笑。
温念划开接听,就听见电话那头,笑笑哑着嗓子,咳嗽一声接一声,烧得说话都飘。
“念念,救命啊!我快要死了!”
温念心里一紧:“怎么了?去医院了吗?”
“去了,医生说我三十九度,要在家躺着休息。可是今晚那个品牌交流会,我早就答应主办方要到场签到!不去不行啊!”林笑笑急得不行,“我实在爬不起来,念念,求你,能不能替我去一趟?不用你跟谁应酬,签个到,找个角落坐着熬到结束就行!”
温念皱了皱眉。
她最不喜欢这种场合。到处都是陌生人,大家穿得光鲜亮丽,说话都绕圈子,她待着浑身不自在。
可笑笑是她来到这座城市之后,唯一一个真心对她好的朋友。当初她刚入职,被老员工欺负,是笑笑站出来帮她说话;她生病没人照顾,也是笑笑拎着粥跑过来陪她。
她狠不下心拒绝。
“地点在哪?把流程和签到名字发给我。”
“太好了念念!我爱死你了!地址在铂悦酒店三楼宴会厅!我把衣服还有邀请函放我出租屋门口柜子上了!”
挂了电话,温念收拾包包,坐地铁去往笑笑住的小区。
拿到东西,她看着袋子里那条漂亮的小礼裙,犯了愁。
她天生长得太扎眼。
从小在孤儿院,别的小孩晒得黑黑瘦瘦,唯独她,皮肤白,眉眼生得精致,稍微干干净净收拾一下,就能把所有人的目光吸过来。长大之后更是这样,走在路上,总有人回头看她,还有人上来搭讪,给她添了不少麻烦。
所以这些年,她早就练会了怎么把自己藏起来。上班的时候穿宽松朴素的卫衣,头发随便扎低,很少化妆。就算偶尔迫不得已要出门参加活动,她也会想尽办法,把那张惹眼的脸盖住。
今天要是就这样素颜穿上礼裙过去,保不齐要惹一堆麻烦。
温念打开笑笑的化妆包,找出一支色号偏黄的粉底,厚厚的往脸上铺,把原本细腻透亮的皮肤盖得严严实实。她又拿出一副黑框粗眼镜戴上,镜框很大,压着眼角,一下子把五官的灵气遮掉大半。
头发松开,重新扎成一个松松垮垮、土气十足的低马尾。她挑了笑笑一件灰扑扑、宽大过时的外套套在外面,盖住身形。
她站在镜子前面看。
镜子里的姑娘平平无奇,脸色发黄,戴着笨重眼镜,一点出彩的地方都没有,就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普通小姑娘。谁也不会多看她两眼。
温念松了口气,拎上邀请函,打车往铂悦酒店赶。
宴会厅里面灯火亮得晃眼,水晶灯挂在头顶,亮堂堂的。男人们穿着西装,女人们穿着各式各样漂亮礼服,身上戴着首饰,说话轻言细语。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香和香水味。
温念缩着肩膀,按照笑笑给的信息签到,拿上名牌,找了最靠边、人最少的角落坐下。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酒她碰都不想碰,就打算安安静静坐在这里,等到交流会结束,立马溜回家。
沈知珩今天是被合作的伙伴拉过来的。
他本来不想出席这种应酬,奈何对方是长期合作的老客户,推脱不掉,只能过来露一面。他穿着一身浅灰色西装,料子很好,剪裁合身。他长得温和,眉眼舒展,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浅浅弯着,没有半点有钱人那种高高在上的架子。
在场不少女宾都悄悄往他这边看,想找机会上前搭话,又不敢。大家都知道,沈知珩看着好说话,实际上心里划着一道边界,生人很难靠近。
他一边跟合作老板聊天,目光随意在大厅扫了一圈。
然后,他看见了角落里的温念。
姑娘安安静静坐在那里,捧着一杯温水,不跟任何人搭话,也不主动往人群里面凑。别人凑在一起说笑的时候,她只是安安静静看着桌面,像一阵轻轻的风,安安静静落在角落。
她打扮得一点都不好看,粉底偏黄,戴着大黑框眼镜,外套老气。可不知道为什么,沈知珩的目光,一下子就挪不开了。
他见过太多精心打扮、漂亮耀眼的女人。她们妆容精致,说话得体,一举一动都刻意拿捏着分寸。可是这个角落里的姑娘不一样,她身上有一种安安静静的感觉,直直撞进他心里。
沈知珩的心,猛地跳快了。
他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好像,一见钟情了。
他跟旁边合作的老板低声说了一句抱歉,抬脚,朝着那个角落走过去。
温念正盯着面前的水杯发呆,察觉到一道影子落在桌子上,她抬起头,透过厚厚的镜片望过去。
男人站在桌边,个子很高,眉眼温柔,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声音不高,温温和和的,一点压迫感都没有。
“这里有人坐吗?”
温念连忙往旁边挪了挪椅子,小声回答:“没有,您坐。”
沈知珩拉开椅子坐下。他没有一上来就盘问她,也没有说那些生意场上客套话,只是随口聊两句。
“我看全场,就你一个人在喝温水。”
温念指尖轻轻碰了碰玻璃杯,低声说:“我喝不惯酒,也不太喜欢甜饮料。”
“确实,温水舒服。”沈知珩看着她,目光落在她那双眼睛上。就算隔着厚厚的镜片,那双眼睛也干干净净,透亮透亮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双眼睛,他心里泛起一股熟悉感,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在那里见过。
他想不起来。
这么多年,他见过的人太多了。也许只是错觉。
“我叫沈知珩。”
听见这个名字,温念浑身猛地一僵,手指攥紧了玻璃杯,杯壁冰凉,冰得她指尖发麻。
沈知珩。
这个名字,她记了十几年。
她还记得,在孤儿院后山,有一个小男孩,偷偷跑过来找她玩。那时候别的小孩都不愿意跟她待在一起,只有他,会偷偷藏糖带给她,带着她满山跑,摘红彤彤的野草莓。
小男孩告诉她,他叫沈知珩。
他说,等以后,他要一直陪着她,不会丢下她。
可是在他十四岁那一年,他的爸爸找到孤儿院,硬把他接走了。那天他挣扎着回头喊她,说一定会回来找她。
从那天之后,温念再也没有见过他。
她长大了,也听说过城里有个大名鼎鼎的沈总,名字就叫沈知珩。她不敢往一处想,只当是同名同姓。天底下名字一样的人太多了。
眼前这个男人,是沈氏集团的老总,是站在金字塔顶上的人,怎么可能是当年那个跟她一起蹲在地上吃野果子的小男孩?
温念压下心底翻涌的慌乱,垂下眼皮,遮住眼里的情绪。
沈知珩还在等她自我介绍。
她不能说自己是温念。今天她是替林笑笑过来的,名牌上面写的也是笑笑的名字,要是说了真名,容易惹出一堆麻烦。再说,万一他真的是小时候那个知珩,看见她现在这个样子,又会怎么想?
她咬了咬下唇,小声开口:“我叫林笑笑。”
沈知珩把这个名字牢牢记住。
接下来交流会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在旁边,陪着她说话。他很细心,察觉到她害怕吵闹,只要有一群人说笑着往这边走,他就不动声色,稍微往前坐一点,帮她挡住喧闹。服务员端上来一盘点心,甜得发腻,他低声提醒她:“这个糖分很重,少吃一点,吃多了容易反胃。”
温念点点头,心里乱糟糟的。
她一边希望他就是当年那个小男孩,一边又害怕真的是他。
交流会结束的时候,外面下起小雨,雨点噼里啪啦打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风一吹,带着湿气,凉丝丝的。
门口不少人站着等车。沈知珩从助理手里接过一把黑色长柄雨伞,递到温念面前。
“下雨了,拿着伞回去。”
温念愣了一下,想要推辞。
“不用客气,”沈知珩看着她,眼神认真,“方便的话,能不能留一个联系方式?我想以后还有机会,跟你聊聊天。”
温念迟疑了。
她知道,一旦把号码给他,后面麻烦就来了。可看着他温柔的眼神,她又不忍心直接拒绝。她想了想,报出了林笑笑的手机号。
这是笑笑的号码,就算后面联系,也是先打到笑笑那里,不会暴露她。
沈知珩拿出手机,认认真真把号码存好。
“那我先走了,路上小心。”
“嗯,您也是。”
沈知珩坐进车里,车子缓缓开走。温念站在台阶上,手里攥着那把雨伞,伞柄上面,好像还留着他手心淡淡的温度。雨丝飘过来,落在她脸颊上,凉丝丝的。
她低头看着手机,心里七上八下。
第二章 消息发到闺蜜手机上
温念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点。
小小的出租屋,一室一厅,不大,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她把伞靠在门口墙角,卸掉脸上厚厚的粉底,摘下眼镜,洗干净脸。
镜子里面,露出她本来的样子。
皮肤白皙细腻,眉眼精致,长长的睫毛,安安静静垂着。哪怕没有一点妆容,也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
温念盯着镜子看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拿护肤品简单抹了抹,躺到床上。
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沈知珩。
那个声音,那个眉眼,跟记忆里那个小男孩一点点重合。可是她不敢确认。万一认错了,到时候场面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办。
第二天早上,温念照常早起,挤地铁去公司上班。
她刚坐到工位,打开电脑,手机突然“叮”一声响了。
是林笑笑发来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几乎刷屏。
【念念!救命救命!大事!】
【那个沈知珩!沈氏集团的沈总!加我微信了!】
【他说昨天跟我聊得很开心,约我这个周末一起吃饭!我的天,我是不是在做梦!】
温念握着鼠标的手顿住。
她打字回复:“昨天去的人是我,我扮成你的样子。”
消息发出去没几秒,电话直接打过来了。
林笑笑在电话那头,激动得不行,嗓子都还带着一点感冒后的沙哑。
“我的妈呀!原来是你!怪不得!沈知珩居然看上你了!念念,你必须去赴约!”
温念皱着眉:“不行啊笑笑,我顶着你的名字跟他见面,本来就是撒谎。要是去吃饭,继续装成你,早晚要露馅。”
“露馅就露馅呗!先去看看人!他长得那么好看,性子又温柔,多少人想约都约不到!”林笑笑使劲撺掇她,“要是相处下来不合适,咱们以后慢慢躲开就是了。要是合适,那你可捡到宝了!”
温念还是犹豫。
“可是……”
“别可是了!就这么定了!周末下午六点,私房菜馆,他约的地方,地址我发给你!你就当帮我,过去吃一顿饭,别的不想!”
架不住闺蜜一直劝,最后温念还是松口答应了。
到了周末这天,温念提前收拾。她照旧拿出那副大黑框眼镜,抹上偏黄的粉底,穿上那件灰外套,把自己打扮得平平无奇。
她不想太早暴露自己的长相。
约定的私房菜馆藏在老街里面,环境安静,人不多,装修简简单单,没有那么奢华。温念按照地址找过去,推开包厢门的时候,沈知珩已经到了。
他看见她进来,眼睛亮了一下,站起身,拉开对面的椅子。
“你来啦,坐。”
桌子上面,菜单已经被他翻过一遍。辛辣刺激、重油重盐、特别甜的菜,全都被他划掉了,留下来的,都是口味清淡、温和不刺激的。
“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先挑了几样温和的,要是不合胃口,我们再换。”
温念坐下,小声道谢。
点菜的时候,沈知珩很照顾她。他没有一个劲跟她聊生意,聊那些她听不懂的商业项目,只是跟她说一些轻松好玩的小事。跟她说他路上看见一只胖橘猫,赖在马路中间不肯走;说他办公室窗外,最近开了一排小小的蓝花。
他说话语速不快,听着很舒服,不会逼着她不停回话。她要是不想说话,安安静静吃饭,他也不会觉得尴尬。
服务员端上来一盘虾,温念剥起来有点费劲,指尖被虾壳扎了一下,轻轻嘶了一声。
沈知珩看见了,不动声色,拿起盘子里面的虾,慢慢剥好,放到她面前的小碗里面。虾肉干干净净,壳剥得完整。
“吃吧。”
温念看着碗里的虾,心跳漏了一拍,连忙低下头,小口吃起来。
包厢外面路过的服务员,偷偷往里面瞟。谁都知道沈知珩,平时在公司,就算对待合作方,也都是客客气气,保持距离,从来没有见过他对谁这么耐心。
吃完饭,两个人沿着老街慢慢散步。
傍晚的风轻轻吹过来,街边小店亮着暖黄的灯,卖糖葫芦的老爷爷推着车子走过,甜香味飘得老远。
沈知珩跟她并排走着,步子放得很慢,特意迁就她的速度。
“你平时上班累不累?”他问。
“还好,就是做文员,打打表格,整理文件,不算太累。”
“要是上班受委屈,或者有人欺负你,可以跟我说。”
温念摇摇头:“很少的,同事都挺好。”
分开的时候,沈知珩看着她,轻声问:“下次有空,要不要一起去看画展?我知道一个画廊,里面的画很安静,人不多。”
温念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头。
从这天开始,邀约就没有断过。
有时候是下午茶,有时候是江边散步,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找一家小店吃一碗面。沈知珩永远记得她随口说出来的小事。
前几天闲聊,她提过一句,小时候在孤儿院,很爱吃老街那家老式桂花糕,后来搬走,很少吃到。结果隔了两天,温念去公司前台拿快递,前台小姑娘递给她一个精致的食盒,说是有人送过来给她。
打开一看,里面就是软软糯糯的桂花糕,还带着一点余温。
还有一次,她加班到晚上九点,走出公司大楼,看见沈知珩的车子停在马路对面。他没有上前打扰,就坐在车里,看着她,等她安全上了地铁,车子才慢慢开走。
公司茶水间,几个女同事凑在一起闲聊,偷偷说起这件事。
“你们听说没有?最近总有一个大佬,来找咱们公司那个叫林笑笑的?”
“不是林笑笑,好像是另外一个,看着普普通通,不知道叫什么。”
“我的天,到底是什么运气,能被沈总看上。”
这些闲话,慢慢传到温念耳朵里。
她心里越来越慌。
沈知珩给她的偏爱太沉了,一点点往她心上钻,她快要扛不住。可从头到尾,他认识的,都不是真正的她。他以为她是林笑笑,以为她就是这个长相普通、名叫林笑笑的姑娘。
一旦谎言戳破,他会不会生气?会不会觉得她一直在耍他?
更让她纠结的是,如果他真的就是当年孤儿院那个小男孩,等他看见她本来的样子,知道她就是温念,他又会是什么反应?
这天傍晚,两个人在江边散步。
江风吹过来,带着水汽,吹在脸上凉凉的。夕阳落在江面,铺出一大片金灿灿的光。
沈知珩停下脚步,转过身,认认真真看着她。
他的眼神很认真,没有半点玩笑的意思。
“笑笑,我喜欢你。不是一时兴起,是那天在酒会上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了。我不想只跟你偶尔出来吃饭散步,我想跟你正式在一起。”
温念站在原地,浑身僵住,脑子一片空白。
江风从耳边吹过,他告白的声音清清楚楚落进耳朵里面。她咬着嘴唇,手指紧紧攥着衣角,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第三章 在闺蜜家里露馅了
周末,林笑笑感冒彻底好了,非要拉着温念去她家。
“来嘛来嘛,我新买了两套礼服,你帮我看看好不好看,顺便我给你化个漂亮的妆!我倒要看看,你放开打扮,到底有多惊艳!”
温念本来不想去,架不住笑笑软磨硬泡,还是过去了。
笑笑的出租屋比温念的大一点,化妆台上堆得满满当当,各种各样的化妆品摆得整整齐齐。
她一把把温念按在化妆椅上,拿起卸妆棉。
“先把你那层黄粉底卸掉,眼镜摘了!今天不许藏着!”
“笑笑,别闹。”
“不闹!就一次!”
林笑笑手脚麻利,很快把脸上厚厚的粉底擦干净,又伸手把那副大黑框眼镜摘下来,放到一边。
一瞬间,那张藏了很久的脸,完完整整露了出来。
眉眼精致,皮肤莹润,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美得像画里面走出来的人。
林笑笑手里拿着化妆刷,停在半空,半天没说话,倒吸一口凉气。
“我的妈呀,念念……你也太好看了。你天天把自己往丑里扮,简直是暴殄天物。”
温念有点不好意思,下意识想要低下头躲开她的目光。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
“谁啊?”笑笑随口喊了一声,起身跑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沈知珩。
他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新鲜水果,还有一盒甜点,是之前温念随口提过好吃的。他本来想着过来送点东西,问问她要不要一起出门走走。
“我过来送点东西,刚好路过这边。”沈知珩笑着开口。
“快进来快进来!”林笑笑没有多想,侧过身子,把他让进屋子。
沈知珩提着袋子走进客厅,目光一扫,落在化妆台前坐着的温念身上。
下一秒,他整个人定在原地,手里的袋子差点滑落在地上。
所有笑容,一下子从脸上消失。
他呆呆看着那张脸,心脏狠狠一缩,一股巨大的酸涩和狂喜同时涌上来。
是她。
是他找了十三年的那个小姑娘。
孤儿院后山,捧着野草莓,对着他笑的温念。
这么多年,他托了无数人,跑了无数地方,一遍一遍打听,找得快要绝望,一直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
原来,他天天惦记、天天约出来吃饭、对其一见钟情的那个“林笑笑”,就是温念。
他一见钟情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他年少放在心上,苦苦寻找多年的小姑娘。
温念看见他进来,脸色唰地一下变白,下意识伸手,想要去抓旁边的眼镜,想把脸遮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空气安安静静,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林笑笑站在旁边,看看沈知珩,又看看温念,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知珩慢慢往前走,一步一步,走到温念面前。他的声音带着一点控制不住的颤抖,目光牢牢锁在她脸上,舍不得挪开半分。
“念念?是你吗?孤儿院的温念?”
温念的眼眶一下子红了,鼻尖发酸,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她轻轻点了点头,声音小小的,带着一点哽咽。
“是我。”
得到答复的那一刻,沈知珩长长喘了一口气,伸出手,小心翼翼,轻轻碰了碰她的脸颊,动作轻得要命,好像稍微用一点力气,她就会像泡沫一样消失不见。
“我找了你好久。”他低声说,“当年我爸硬把我带走,我偷偷跑回去好几次。孤儿院的院长说,你后来被一户人家接走,没多久又离开了,一点线索都没有。我找了你整整十三年。”
他之前还以为,自己在酒会上对一个陌生姑娘一见钟情。现在才明白,哪里是什么初见心动。这份喜欢,早在很多很多年前,在后山长满野草莓的地方,就埋下根了。
温念的眼泪顺着脸颊掉下来。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那天酒会,我认出你的名字之后,心里害怕,不敢告诉你我是谁,只好借了笑笑的名字,还把自己打扮得那么难看。我怕你认不出我,也怕就算认出,你早就不记得当年那个小姑娘了。”
“怎么会不记得。”沈知珩弯腰,轻轻把她揽进怀里,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不管你打扮得有多普通,不管你叫什么名字,只要是你,我一眼就能动心。就算隔十几年,就算你换一身打扮,我还是会认出你。”
温念靠在他怀里,肩膀轻轻抖着,积攒了这么多年的委屈、忐忑、想念,全部跟着眼泪一起流出来。
旁边的林笑笑站在原地,愣了好半天,终于反应过来,捂住嘴巴。
“好家伙!原来你们早就认识!还是童年旧识!我居然当了这么久的挡箭牌!”
第四章 不再躲躲藏藏
谎言戳破之后,沈知珩再也不愿意让她藏着自己。
但是他没有逼着她一下子站到所有人面前,强迫她展露容貌。他知道温念习惯低调,害怕被太多目光盯着,所以他慢慢来,一点点陪着她适应。
他带着她,回到当年他们待过的孤儿院。
院长奶奶已经老了,看见两个人站在一起,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又惊又喜,拉着温念的手掉眼泪。
“好孩子,这么多年,知珩这孩子,每年都要过来问一遍你的消息。我每次都只能摇摇头,没想到,你们俩还能遇上。”
沈知珩捐了一大笔钱给孤儿院,用来添置被褥、书本和零食,改善孩子们的伙食。
之后,他带着温念,走到后山那条老路。路还是那条路,只是当年小小的野草莓丛,长得更茂盛了。
沈知珩蹲下身,捡起一块平平常常的石头。石头上面,当年两个小孩拿石子刻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名字。这么多年风吹雨淋,字迹淡了,但是还能看得出来。
“当年我们把这块石头藏在这里,说以后不管分开多久,都要回到这里。”沈知珩看着她,“现在,我兑现承诺了。”
温念看着那块石头,心里暖暖的。
工作日,温念还是照常去公司上班,安安稳稳做她的文员。
只是现在不一样了。沈知珩不再偷偷摸摸,经常开车到公司楼下等她下班。有时候来得早,他就坐在车里,安安静静等着,不上去打扰她工作。等她打卡出来,他就打开副驾驶车门,笑着等她坐进去。
公司里面的同事,慢慢都知道真相。
原来沈总放在心上的姑娘,不是那个叫林笑笑的,是他们部门安安静静的温念。之前大家都没怎么留意她,直到有人偶然看见她卸下伪装的样子,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平日里不起眼、总是穿着朴素衣服的温念,居然漂亮到这个地步。
有好事的同事凑上来问,问她是不是早就认识沈知珩,问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温念只是淡淡笑一笑,不愿意多说。
麻烦很快找上门。
城里一个合作商的千金,叫苏曼,追了沈知珩很长时间。她听说沈知珩有女朋友,心里不服气,特意跑到温念的公司,堵在楼下等她。
看见温念走出来,苏曼上前拦住她,脸上带着高高在上的轻视。
“你就是温念?我听说你是孤儿院出来的,家里一点背景都没有。知珩他不是普通人,以后要接手偌大的集团,他身边的人,得跟他门当户对。你觉得,你配得上他吗?”
温念捏着包,没有说话。
她早就知道,会有人说这些话。她自己心里,偶尔也会冒出这样的念头。
就在这个时候,沈知珩快步走过来,把温念拉到身后,看向苏曼,脸上的笑意淡下去。
“苏小姐,温念是我的女朋友,以后会是沈太太。配不配,我说了算,轮不到你来评判。”
“知珩,我只是好心提醒她……”
“不需要。”沈知珩语气平静,但是态度很坚决,“以后不要再来找她,要是再让我看见你过来打扰她,我们两家的合作,就到此为止。”
苏曼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不甘心,但是又不敢真的丢掉合作,狠狠瞪了温念一眼,转身走了。
等人走远,沈知珩转过身,看向身后的温念,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别往心里去,别人说什么,都不算数。我喜欢的是你,跟出身没有关系。”
温念抬眼看他,轻轻点头。
之后,沈知珩又带着她,慢慢认识他身边信得过的朋友。他的朋友大多温和,没有人拿她的出身说事,都真心替他高兴,高兴他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心里惦记的小姑娘。
日子一天天往下过,甜滋滋的。
沈知珩记得她所有忌讳。她不能吃太凉的东西,他就不让她碰冰饮;她晚上容易睡不好,他会提前准备好温牛奶;她要是加班,他就在旁边的沙发上安安静静看书,不吵她,陪着她。
有时候温念下班早,会去沈知珩的公司,在他办公室里面待着。她坐在旁边,安安静静看自己的书,沈知珩坐在办公桌后面处理文件。偶尔他忙完,抬起头,看见她安安静静的侧脸,心里就满是安稳。
助理秦舟每次送文件进来,看见这一幕,都会悄悄放轻脚步,不敢打扰。他跟着沈知珩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老板这样放松,这样开心。
这天晚上,两个人窝在沈知珩别墅的沙发上看电视。温念靠在他肩膀上,随口问:
“当年在酒会上,我打扮得那么难看,脸上抹着黄粉底,戴着笨重眼镜,你到底是怎么看上我的?”
沈知珩低头,在她额头轻轻亲了一下,握住她的手。
“我也说不清楚。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心里一动。后来慢慢相处,越了解,越喜欢。直到后来看见你的脸,我才明白,哪里是凭空一见钟情,是我的心,早就认出你了。就算容貌藏起来,骨子里的东西,骗不了人。”
温念听完,嘴角弯起来,往他怀里缩了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