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沈鸢等来了她想见的人。
不是沈鹤亭——他昨晚来过了,来过就够了。她等的是另一个更重要的证人,一个能帮她补上拼图最后一块的人。
牢门外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是三个人的。前面一个轻盈细碎,后面两个沉稳厚重。沈鸢靠在墙上,没有起身。
沈婉是被丫鬟扶着进来的。
她穿着一件水红色的褙子,裙摆上用金线绣着缠枝莲,头上簪了一支赤金衔珠步摇,走路时珠子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脸上敷着薄粉,嘴唇上点了胭脂,眼角还特意画了微微上挑的弧度。
一个即将被传唤作证的人,还有心思打扮。
要么是胸有成竹——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不需要慌张;要么是根本没把这场对质当回事——在她眼里,沈鸢只是临死之人发疯,不值得认真对待。
沈鸢在心里判断:沈婉属于后者。在沈婉的认知里,沈鸢还是那个在府里唯唯诺诺、连句大声话都不敢说的庶妹。小时候沈婉撕了她的字帖,她不敢吭声。沈婉把她的绣品丢进池塘,她不敢吭声。沈婉罚她在雪地里跪了两个时辰,她跪完自己爬起来,连告状都不敢。在沈婉心里,沈鸢是被踩进泥里的虫子,永远不可能翻身。
哪怕前天在牢里被她怼得说不出话,沈婉也只当是临死之人发疯。疯狗咬人,不代表狗变成了狼。
“妹妹,”沈婉在牢门外站定,声音轻柔得像在哄孩子,尾音微微上扬,带着一种刻意表演出来的悲悯,“你怎么这么糊涂……那封信,你烧了不就好了,为什么要留着?”
沈鸢靠在墙上,没动,没哭,甚至没看她。
她在等。等一个人来。
昨天沈鹤亭走后,她在牢门最底下的缝隙里塞了一根头发。头发是她在自己衣服上找到的,很长,黑色的,在昏暗的光线中几乎看不见。她把头发的一端压在门槛下面,另一端露在外面。如果有人进过这间牢房,头发就会被碰断或移位。
今天早上,那根头发不见了。
不是被风吹走的——牢房里没有风。不是被老鼠叼走的——天牢里没有老鼠。只有一个可能:有人来过,而且来过之后没有惊动狱卒。
有能力、有动机在这个时间点悄悄进天牢的人,只有一个。沈鹤亭。他昨晚来过了,在沈婉来之前,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时候。他来看了她,确认她还活着,确认她的伤没有恶化,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连狱卒都没有惊动。
沈鹤亭此刻就站在拐角处。
沈鸢能感觉到他的存在。不是用眼睛,是用她在法庭上练了三年练出来的人肉雷达——那种知道有人在看你的直觉。拐角处那道目光像一根细针,扎在她的后脑勺上,又轻又尖。
“姐姐,”沈鸢懒洋洋地开口,声音带着一种刻意放松的随意,像是在聊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你是专程来确认我有没有翻供的?”
沈婉的眼泪瞬间僵在脸上。
那眼泪是真的还是假的?沈鸢看得很清楚——眼眶红了,泪珠在睫毛上挂着,但鼻头没有红,脸颊没有红。真正的哭,鼻子会红。这是演员的哭法。
“别演了,”沈鸢语气平淡得像在念起诉书,一字一句,不紧不慢,“澄心纸全府只有你娘用得起,你的字迹跟我有七分像,花半年时间模仿不难。至于那封信的内容——你不懂边关地理,抄的时候把‘雁门关’写成了‘雁门郡’,雁门是关,不是郡。这个破绽,刑部那些没去过边关的人看不出来,但我爹看得懂。”
沈婉的嘴唇开始发抖。
“你……你怎么知道——”
她的话没有说完。不是不想说,是说不下去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已经说了不该说的话。“你怎么知道”等于承认了沈鸢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如果她是清白的,她应该问“你在说什么”,而不是“你怎么知道”。
沈鸢笑了。不是得意,是那种律师在法庭上抓到对方证人自相矛盾时的笑。
“我怎么知道你在模仿我?”沈鸢的声音压低了,低到只有沈婉一个人能听到,“因为我自己就练过你的字。姐姐,你不会真以为我这些年在你面前唯唯诺诺,是在怕你吧?”
沈婉后退一步,撞在丫鬟身上。丫鬟没站稳,两个人一起踉跄了一下,水红色的褙子蹭在牢门的铁栏上,沾了一层铁锈色的灰。
沈鸢没再说话,闭上了眼睛。
她不需要沈婉认罪。认罪需要录口供,需要签字画押,需要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她现在没有这个条件。她只需要沈婉在沈鹤亭面前露出破绽——一句“你怎么知道”,一个慌张的眼神,一个后退的步伐,足够了。一个父亲可能不相信女儿的话,但他一定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鹤亭在暗处听到了。从沈婉说出“你怎么知道”那四个字的那一刻起,这盘棋的胜负就已经定了。剩下的,只是走完流程。
拐角处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那脚步声很轻,但沈鸢听得出那是沈鹤亭的——他在军营养成的步伐习惯,即使穿了二十年的官靴,还是改不掉。
沈鸢睁开眼,嘴角微扬。
她没有急着高兴。高兴是结案之后的事。现在她还有两件事要做:第一,找到沈婉在沈府里藏起来的字帖——那是物证;第二,找到王氏与边关将领往来的信件——那是动机。只有把物证和动机串成一条完整的链条,她才能在公堂上有足够的底气说出那句话。
“大人,我有三个证据,证明那封信是伪造的。”
【叮——支线任务完成:智取口供。奖励:线索拼图+1。】
沈鸢把碎瓷片从草堆里摸出来,在手心里握了握。瓷片还在。牢房的墙缝里还有她昨天藏进去的另一块。她在做律师时养成的习惯:永远有两个备份。一个证据放在明处,一个藏在暗处。
她低下头,用碎瓷片在地面的泥土上写字。写的是大梁律中关于“伪造证据”的条款和“诬告反坐”的量刑标准。
“诸伪造证据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反坐者,以其罪罪之。”
过目不忘技能让她不需要翻书——昨天她在脑海中调阅了原身记忆中沈家藏书楼里的《大梁律》,把相关条款一字不差地提取了出来。
写完,她用脚抹掉。
再写,再抹。
一遍又一遍。像是在刻字。
狱卒送来午饭的时候,看到她满手是灰,蹲在地上一脸专注,忍不住问:“沈姑娘,你在做什么?”
“复习。”沈鸢头都没抬。
狱卒莫名其妙地走了。
下午,沈鸢做了一件让沈婉意想不到的事。她让狱卒帮她传话给沈鹤亭:“请爹帮我找一个人——三年前从沈家出去的绣娘,翠屏。”
翠屏是沈婉的贴身丫鬟,三年前被沈婉以“偷窃”为名赶出了沈府。但沈鸢在原身的记忆里找到了另一个版本——翠屏不是偷窃,是不小心撞见了沈婉在书房里练习模仿沈鸢的字迹。沈婉怕她告密,先下手为强,给她安了一个“偷窃”的罪名,赶了出去。
翠屏被赶到哪里去了?原身不知道。但沈鹤亭知道——沈府的每一笔遣散银子都有记录,每一份记录都写着被遣散人的去向。
沈鸢赌的是沈鹤亭的愧疚。如果他还剩一点点父女之情,他就会去查。如果他不去——没关系,她还有后手。翠屏不是唯一的证人,王氏佛堂里的那批信件才是真正的王牌。但沈鸢不想现在就把底牌全部亮出来,牌要一张一张出,才能让对方来不及反应。
傍晚,狱卒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布包。布包是蓝色粗布的,打着补丁,边角有些脏。
“沈姑娘,沈大人让我把这个给你。”
沈鸢打开布包,里面是一沓纸,纸上的字迹歪歪扭扭,有些地方被水渍洇花了,但能看清楚内容。翠屏的证词。
三年前,沈婉以“偷窃”之名将翠屏赶出沈府。翠屏被赶到邻县,嫁给了一个种田的鳏夫,日子过得清苦,但安全。沈鹤亭派人找到了她,给了她十两银子的封口费——不,是证人的车马费。翠屏没有犹豫,把她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证词上写得清清楚楚:
“沈婉在书房里藏了一箱子沈鸢的字帖。每天练字两个时辰,持续了至少半年。小的亲眼看到她在纸上模仿三姑娘的笔迹,一笔一划地描,描完一张又一张。书房的地上全是废纸。小的问她这是在做什么,她让小的滚出去,说再问就把小的卖到窑子里。”
铁证如山。
沈鸢把证词折好,放进怀里。纸很薄,隔着囚服贴在皮肤上,凉飕飕的。她抬起头,透过牢房的小窗,看到天边最后一抹晚霞正在消散。橘红色的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出来,像一条即将合拢的伤口。
明天,她要站在刑部大堂上,替自己辩护。
不是以沈家庶女的身份,不是以死囚的身份,而是以一个律师的身份。
【系统提示:明日将触发关键情节“公堂对决”。建议宿主充分休息。强制睡眠将在10秒后启动。】
沈鸢闭上眼睛,靠在墙上,姿势和刚才一模一样。但这一次,她的呼吸平稳了许多。
她没有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