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把筷子从泡面碗里捞出来,在裤子上蹭了两下,重新坐回林远旁边的椅子上。他没有说话,但那双小眼睛一直盯着林远的屏幕,像一只发现了一块肥肉的猫。
林远没有继续摆摊。
他把摊位收了,操控远山跑回仓库,把背包里的金币存好,然后打开角色面板,把技能栏仔细看了一遍。四级道士,目前只会一个治愈术,连精神力战法都还没学。召唤骷髅要等到七级,施毒术要等到十四级。在二〇〇三年的热血传奇里,道士的前期确实是三个职业中最憋屈的——战士七级就能学基本剑术,法师八级能扔小火球,道士在十四级之前几乎没有像样的输出手段。
但那是对于一般道士而言。
林远关掉角色面板,转头看着王磊。胖子还在嚼刚才掉进碗里又被他捞起来的那根火腿肠,腮帮子鼓鼓的,含含糊糊地说:“看我干嘛?”
“你真想跟我一起玩?”林远问。
“废话。”胖子咽下火腿肠,一拍大腿,“我都看你打了一个多小时了,你他妈就是个天才。跟着天才混,有肉吃。”
“那你把五区皓月的号删了。”
胖子的表情僵住了。
“不是,兄弟,”他的声音明显小了一截,“我那战士号都十一级了,练了快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才十一级。”林远说,“我四十分钟升到五级。你觉得哪个效率高?”
胖子张了张嘴,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把泡面碗放在桌上,两只手在裤子上搓了好几下,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做一道极其复杂的高考数学题。最后他把手一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真删啊?”
“来雷霆,玩法师。”林远说。
“法师?”胖子的眉毛拧成一团,“你不是玩道士吗?我也玩道士不行吗?俩道士一起——”
“不行。”林远打断他,“道士加法师,野外刷怪效率翻倍。道士加道士,两个人都穷死。”
这句话说出来,王磊没什么反应,但林远自己心里微微动了一下。道士加法师,在1.76版本是一个非常科学的组合。法师有群攻,道士有辅助——治愈术回血省药,施毒术降防增伤,幽灵盾加魔防让法师不怕法系怪,神圣战甲术加物防让法师不会被近战怪秒。更重要的是,道士的隐身术可以让法师在极度危险的地图里站桩输出,这个配合的价值在后期的猪七层和祖玛教主之家里会被无限放大。
法师这个职业本身也是游戏经济体系里的输出机器。群攻刷钱效率全职业第一,后期带五只恶蛆横扫地图。唯一的短板是皮脆费药,而道士刚好能把这个短板补上。这个职业搭配一旦成型,刷图、打BOSS、PK、抢资源点,都能打。
前世他就是缺一个操作好、信得过的法师队友。现在王磊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我真去建号了?”王磊站起来,椅子腿在地板上刮出一声刺耳的响,“我法师ID叫啥?”
“随便。”
“那叫胖爷。”王磊嘿嘿一笑,转身就往吧台跑,“老板娘给我换台机子!这台键盘不好使!”
三分钟后,王磊在雷霆服务器创建了一个法师号,ID起名叫“胖爷”。小法师穿着一身白袍,站在比奇城新手村里,脑袋上顶着的名字和圆滚滚的身材倒是有几分神似。
林远操控远山跑回新手村,把刚才攒下来的几件没用完的垃圾装备——一把青铜斧、两条金项链、三个小瓶金疮药——全部扔在胖子面前。
“捡起来,卖了换药。然后跟我走。”
胖子二话不说,捡起装备就跑去找NPC卖。在二〇〇三年的热血传奇里,新手村时期的每一瓶药都是要计算的。法师一级的小火球是零级技能,伤害低得令人发指,要打到七级才能学火球术。前七级的法师要是不抱大腿,自己砍怪砍到七级,至少得花大半天时间。
但抱了大腿就不一样了。
林远带着王磊出城,直奔边境村农田。还是那个刷新密集点,还是那套走位。远山在前面拉怪,一拉拉五六只,治愈术掐着时间给自己加血,胖爷站在后面拿木剑砍。砍一下掉一两滴血,但架不住怪多。稻草人一只接一只倒下,经验条肉眼可见地往上涨。
“卧槽!升级了!三级了!”胖子在椅子上蹦了一下。
林远没理他。
“卧槽!又升级了!四级了!”
“别嚎了。”林远说,“到七级你就能学火球术了,学完带你去沃玛森林。”
胖子立马闭嘴,双眼发红地盯着屏幕,恨不得把脸塞进CRT显示器里。
上午十一点,胖爷升到了七级。
林远带着他杀回比奇城,在技能书店门口让他把火球术学了。王磊激动得手都在抖,当场在安全区对着空气连砸了五个火球,把旁边一个摆摊的战士号吓了一跳。
“别浪费蓝。”林远说,“跟我走。”
他带着胖子一路穿过森林,跑到沃玛森林最深处的一块刷新区域。这块地方面积不大,但怪密度极高,而且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刷新点上固定刷一只半兽人勇士,血量比普通半兽人高一截,攻击力翻倍,但爆率也翻倍。
一般的七级法师站在这里等于送死。半兽人勇士两斧头就能劈死一个轻甲法师。
但有林远在,情况就不一样了。
远山站在怪群前面,治愈术精准地卡着时间给胖爷回血。胖爷站在后面放火球,一个小火球只能砸掉半兽人勇士十几滴血,但架不住频率高。两只人站在刷新点上刷了整整四十分钟,胖子背包里的蓝药用掉了三捆,金币捡了两千多,等级从七级升到了九级。
更重要的是——地上爆了一把乌木剑。
乌木剑,攻击4-8,魔法1-3,道士法师通用,在新区市价能卖到三千到四千金币。
王磊看着那把剑,整个人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嗓门大到半个网吧都听得见:“乌木剑!操!乌木剑!我玩了一个星期五区皓月都没打出来过!跟了你一个上午就爆了!”
旁边的黄毛和红毛都转过头来,目光落在王磊的屏幕上。那个红毛小声嘀咕了一句“运气好而已”,但眼神里明显有了几分不自在。
林远弯腰捡起乌木剑,装备上,把木剑扔给王磊:“卖钱还是自己用随便你。”
“卖钱!”王磊毫不犹豫,“一把乌木剑三千金币,够买多少蓝药了!”
他把乌木剑挂到安全区卖掉的第二分钟,又出了个幺蛾子。一个ID叫“狂战士阿杰”的战士号私聊他,问乌木剑两千五行不行。王磊回了一句“三千不刀”,对面直接开骂,说他是倒卖狗,说胖爷这个ID一看就是穷疯了。
王磊哪里受得了这种气,当场在公屏上和那个战士对喷了十分钟。林远没拦他,只是靠在椅背上看着他喷。胖子的骂架天赋是天生的,不带脏字,但句句戳肺管子,最后那个战士灰溜溜地退出了聊天频道。
“就这?”王磊意犹未尽地砸了一下键盘,“跟老子对喷?老子在皓月骂跑过一个行会的人!”
林远忍不住笑了一下。前世也是这样——胖子打游戏的水平一般,但一张嘴就是行走的重火力。后来工作室做起来之后,玩家纠纷、交易纠纷、行会外交,全是胖子在前面顶着。他一个人能顶一个公关部。
“行了,别骂了。”林远说,“下线吃饭。”
“吃饭?”
“嗯。吃完饭回去睡一觉,晚上再过来。”
王磊犹豫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胖爷——九级法师,穿着系统送的轻甲,手里还拎着一把木剑,连个像样的武器都没有。
“今晚还来包夜?”王磊问。
“来。”
“那我们今晚打什么?”王磊凑过来,压低声音,“是不是有什么好东西?”
林远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脖颈。网吧外面的阳光已经变白了,正午的热浪从门缝里灌进来。吧台那边开始有人买泡面,老板娘打着哈欠从冰柜里往外拿冰红茶。
“今晚不要睡。”林远说。
王磊看着他,等着下一句。
“真正值钱的东西,”林远把耳机挂在脖子上,转身往网吧门口走,“在凌晨刷新。”
胖子的筷子又掉进泡面碗里了。
(第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