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渡,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班族。北漂三年,租住在朝阳区一间四十平的老破小里,每天挤地铁、加班、吃外卖,活得像个被设定好程序的NPC。
那天是周五,我难得准点下班,心情不错,决定走路回家。路过一家倒闭的奶茶店时,橱窗上贴着“旺铺转租”的白纸,被风吹得哗哗作响。
然后,世界灭了。
像有人猛地拔掉了插头,眼前一片漆黑。等我再能看见东西的时候,我站在一条灰扑扑的乡镇公路上,两边是枯黄的玉米地,远处有一座尖顶教堂,在铅灰色的天空下戳着,像一根黑色的针。
空气里有一股甜腻的臭味,像融化的蜡烛混着腐烂的肉。
我认识这个气味。或者说,我认识这个地方。
《恐怖蜡像馆》,2005年翻拍版。大学时室友逼着我看过,里面有个活人被做成蜡像的镜头,让我做了整整三天的噩梦。电影的发生地,就叫安布罗斯小镇,和路牌上写的一模一样。
我还没来得及恐慌,后颈突然一阵剧痛,像有人拿烧红的烙铁摁了上去。我伸手一摸,皮肤上多了一个纹身般的黑色编号——010073。
手机屏幕亮了,满格电,没有信号,但多了一个血红色的倒三角图标。
我点了一下,一行行白字蹦了出来:
【编号010073,欢迎进入“恐怖剧场”。本场剧目:《恐怖蜡像馆》。您的身份:配角。存活条件:坚持到影片结束。奖励:十万元,已预存至您的账户。】
【警告:不得向剧中人物透露情节,否则触发惩罚机制。】
【另:它们认识你。】
配角?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主角有光环,配角是拿来死的,这是恐怖片铁律。我这种凭空多出来的人,在剧本里就是给凶手送人头的。
还没来得及想对策,远处传来了引擎声。
一辆老旧的皮卡从公路那头开过来,车上坐着一群年轻人,有男有女,后车厢绑着帐篷和睡袋。是主角团,电影里那帮来露营的倒霉蛋。我一眼就认出了后排那个卷毛男生——韦德,在电影里会被注射麻醉剂,然后被滚烫的蜡浆活活浇成一座蜡像。
绝对不能被他们看见。
我转身就往玉米地里钻。但晚了,车上有人发现了我。皮卡停了下来,一个戴棒球帽的男生探出车窗,冲我招手:“嘿,哥们儿,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需要搭车吗?”
是主角团里的皮特,电影里第一个死的那个。
我不能跟他们走,跟着主角团就等于进了凶手的猎杀范围。但我也不能暴露自己知道情节,那个“惩罚机制”不知道是什么,我一点都不想尝试。
“不用了,谢谢。”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我等人。”
皮特耸了耸肩,皮卡轰着油门走了,朝着安布罗斯小镇的方向。我目送他们远去,在心里给他们所有人默哀了三秒,然后转身朝反方向跑。
玉米地的尽头是一片废弃的汽车坟场,生锈的车架堆得跟小山似的。我找到一辆报废的巴士,缩在最后一排座椅下面,用一块破毯子盖住自己。
天黑了。
远处的小镇传来了尖叫声,汽车金属碰撞的巨响,然后是零星的枪响。电影正式开演了。我闭上眼,捂住耳朵,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画面——韦德被活生生做成蜡像,皮特的脑袋被剪断,还有那个被注射了胶水、嘴唇永远粘在一起的金发女孩。
我只想活着回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声音渐渐停了,世界安静得像一口棺材。我正要松一口气,巴士外面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有人踩在碎玻璃上,嘎吱、嘎吱,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我从毯子的缝隙里看出去,一束手电光扫进了车厢,光柱在破旧的座椅上缓缓移动,最后停在最后一排——也就是我的头顶上方。
我屏住呼吸,心脏几乎停跳。
手电光的后面,是一张裹着绷带的脸,只露出一只眼睛。那只眼睛没有瞳孔,是蜡白色的,表面有一层湿润的光泽,在光线下缓缓转动了一下,像是在笑。
电影里的弟弟,天生的面部畸形者,所有杀戮的执行者。
他咯咯地笑了起来,声音像生锈的铰链在转动。
然后他转身走了。
他没有发现我。或者说,他故意放过了我。我想起那句话——“它们认识你。”一股寒意从脊椎骨窜上来,比差点被发现更让人恐惧。它知道我在那儿,但它没有动手,为什么?
我没有时间去想答案。
天快亮的时候,蜡像馆的方向传来一声巨响,火光冲天。电影的高潮来了——蜡像馆被烧毁,所有融化的蜡像淌下白色的蜡泪,露出里面干枯的人体组织。我闻到了更加浓烈的甜臭味,混着汽油和蛋白质燃烧的焦煳味道。
然后世界再次黑了。
下一秒,刺眼的阳光让我条件反射地闭眼。耳边传来汽车喇叭声、电动车的滴滴声、便利店的促销广播声。我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东三环辅路上,面前还是那家倒闭的奶茶店,“旺铺转租”的白纸还在风里哗哗地响着。
我回来了。
我的衣服上还沾着玉米地的泥土和枯叶,手背上被玉米叶割出的伤口还在渗血。后颈的纹身隐隐发烫,像一个微型的烙铁焊在我皮肤上。
手机震动了一下。
银行短信:【尾号3742的储蓄卡转账收入100000.00元,余额100247.30元。附言:恐怖剧场·首场通关奖励。】
十万块。真的到账了。我盯着那条短信,忽然想笑,又想吐。
然后屏幕黑了,白字再次浮现:
【编号010073,恭喜您成功存活。下一场剧目已为您预定,剧目名称将在9天后公布。下次开启倒计时:10天。】
十天。我还有十天。
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可我感觉不到一丝暖意。路人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没有人注意到我衣服上的泥土和血迹,没有人在意我苍白的脸色和发抖的手。
他们不知道,我刚刚从一个满是蜡像和尸体的地狱里爬了回来。
而我还要再回去。
手机屏幕灭了,那个血红色的倒三角图标闪了一下,消失在应用程序列表里,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但我知道它还在,它会在十天后准时亮起,把我拖进下一场噩梦。
我不知道下一场是什么——《电锯惊魂》?《咒怨》?《午夜凶铃》?还是更糟糕的东西?
我只知道,配角的存活率,从来都不会太高。
后颈的纹身又烫了一下,像一个无声的提醒。
倒计时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