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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更新时间:2026-08-18 08:14:41

“1921年我拜访了怀特先生,”

他是我的老朋友,我们都是同一所大学毕业,在我成功应聘到报社以后就很少再和怀特先生再见面了……

在我的记忆里,他是一个极其傲慢的绅士,

“我却十分的健谈。事实上我们两个都有一定的爱好,因此很快就相熟了”。

“他身上有着一种故事感和忧郁感”。

“这是十分新潮的”。

“熟悉时尚的都知道,巴黎人就喜欢他身上这种有着冒犯气质的绅士。”

我真的很欣赏怀特先生的气质,见识,他每方面都才能不俗。

“可这一回我拜访他不是为了同学叙旧,也不是为了听对方的毒舌。而是为了送行,经过苏格兰场的同意,我见到了怀特先生。”

“怀特先生就在最里面的监狱里,这十分的潮湿,又十分的安静,就连我皮鞋的声音在这里都有些过度的吵了,

我不得不把声音放低,呼吸放平,才能融入这里安静又绝望的环境。”

“”我远远的就看见了怀特先生。”

他在监狱的凳子上不停的抽烟,抽了一个小山堆,又伸手将头发捋到脑后,想要调整自己的仪表。

见到老朋友让他那张痛苦的脸变得明亮了那么一点点,在瞬间被厌倦和冷漠代替,他看起来瘦弱极了,好像受到了人类能承受的极致的痛苦。

“我说过,人的灵魂能承受的痛苦是有限的,如果超过的话,就会干出一些可怕的事情。”

“而现在我的朋友就杀了人。”

我一直都不太明白我的朋友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坚信他并不是一个邪恶且心狠手辣的人,一切一定是另有他情。

而怀特先生看起来很从容,他早就知道了我来的用意,不用寒暄,不用回忆无聊的曾经。他已经自己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怀特先生说

“从我第一次呼吸 第一声哭声。我就知道我完了,

我降生在这个时代吃尽了苦头,我杀了人,

可我感觉我是正义的。甚至我感觉我比上帝更加的正确”。

他又点燃了一根烟,像一名哲学家

我的朋友我们的国家属于海洋文明,我们生来以抢掠为荣耀,自诩为文明人。到处说着上帝已死的言论。事实上我本来不想讲这个。我可不是一个哲学家。

可你又怎么知道我短短一年经历了怎么样的痛苦,我被上帝抛弃了,神像一群海盗把我的心打劫一空,他简直是一个无耻的抢劫犯。把她带走了。把她从我的身边带走了。我再不能相信上帝己死,至少为了她我不能相信。

上帝不仅没死,还活着呢——是他见证了这段缘分,是他亲手拆开了这段缘分。

他是一个残忍的刽子手。伊西多尔先生非常虚弱,那张充满神经质的脸上充满了厌恶的表情。

说实话,我觉得不太妙,我本来都打算跑了,但是由于怀特先生是我的朋友,我才没有跑。我相信这是一种对友情的信念。我忐忑的继续坐在椅子上,假装自己是个石雕。一副任君差遣的模样。至少这样能让我少受到一点伤害。

怀特先生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叹息 让人觉得十分疲惫。我看见他终于累了。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怀特先生手指颤抖的抚摸着苍白的嘴唇又说

拿出纸笔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被遗忘。别让我等待。在我此后的几年里,无论我是会被谈论还是会被抛之脑后。请在此刻把我记在你的纸上,

让我安息,让我永存。

“随后我拿出了纸笔,怀特先生看起来也是要讲故事的架势了。我可不想错过什么新闻。

我笑着拿出纸笔,点燃了一只雪茄。舒舒服服的趴在桌子上等待着故事。

“他笑着挑了挑眉毛,把烟蒂丢在地上,怀特先生长得十分的英俊又富有魅力。他修长的双手合十,手铐随着他的动作叮叮的响。”

我就在那里聚精会神的听着。……

他的声音十分的低沉,一如从前——

“他说”

这是一个久远的故事,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的人生只有一次被爱的机会。

1919年

十月末的伦敦,像从灰蒙蒙的幕布 沉重又阴暗,里抽出的细线,一点一点砸下雨滴,把整条街道都泡在潮湿里。

“我们的马车当时就停在我的新宅子前”。

马夫已经开始不耐烦的催促我快点下车,他觉得我是在占他的时间。可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是不想下去,10月份的伦敦太冷了。

马车外马夫用手上的马鞭轮了一下马匹。马儿绝望的哀嚎了一声。也学着它的主人一样用声音催促着我快点滚下去。

我嘲讽的想有其主必有其马。但至少那匹马还挺聪明的,知道这样能让它少吃几顿鞭子。

当然也许我是个没有情商的客户。我丝毫没有被影响到,反而更加懒洋洋的用手指勾开马车窗帘,打量这座房子,

就这样和我未来的居所打了第一个招呼。

嗯,我的居所看起来得了重感冒一样,萎靡不振——

我还是叹了气,抱着良好的心态想……“比我想的好了很多倍,人应该知道知足。”

“不太友好的房东早早就等在那里。就在日暮迟迟的傍晚时候出现”,

脸上的皱纹都被今天的最后一抹暗沉的光打照的更显眼了。

房东先生不允许我早上和中午来,当然也不允许我晚上来。只允许傍晚来。他很害怕我会打扰他和这座老房子叙旧,

他对这座房子感情很深。

我下意识的,仔细打量着这位先生分析着他的处境,他的背佝偻得有些过分,面露凶相,脸上充满了褶子,像一个被划了花刀的马铃薯。

“在远处看的时候就感觉应该是个老头。但走近了才发现 ——哦,原来,真是一个老头”,

“但他应该很讲究,生性非常的执着争强好胜。总而言之,不太好惹。”

我想如果写进我的小说里,我一定会把他写成反派。他的模样实在太恐怖了,严肃得吓人,脸上的褶子皱在一起,细小的眼睛打量着一切,仿佛害怕周围的事物会攻击他。他像一只大号的老鼠从阴沟里爬出来,猥琐至极。

即便听说他确实是个老学究,但……见了面才发现,长相实在不尽人意。气质的猥琐,大大拉低了这位房东先生的颜值。

我踩着湿漉漉的石板下了车,泥水溅湿了我的大衣。后面的工人们也陆续下车了,开始摩拳擦掌的行动起来。我抬了抬眼镜框,打量这栋便宜得让人惊呼的房子。

园子里的植物已经死了一半。窗台上积着一层厚厚的灰。门廊的灯是灭的。

我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退到马路边边,才窥探到房子的“全貌”。

我打量着这座老古董房子。

好像一口棺材。

我在心里冷冷地评价道。

我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兀的觉得有点好笑——我写了那么多哥特小说,

但如果死在这种房子里,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搬运工们冒着雨,将皮箱、稿子、家具一件一件往屋里搬。

我就站在门廊下面,丝毫没有帮忙的架势,从外衣内衬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刚要点燃。

“哗————”

雨下得更大了。也许是为了报复我不搭把手,还伴随着一阵风扫到我脸上,给我洗了一把脸。

雨水顺着我黑色的头发往下滴,把我的烟也浇灭了。但我舍不得扔,只好把湿透的烟夹在指尖,准备晾干了再试试能不能抽。就这样,我在屋檐下抬头,惨淡地望着雨幕。其实我很后悔今天搬家,累死累活还洗了一把脸。——

等工人们搬完东西,我付了钱,准备拿钥匙打开新房子的大门。

但发现我还没有拿到钥匙,

是的,钥匙在房东那里,我还没有钥匙呢。

四下打量,房东先生却不见了踪影——

该死的房东老头。没给我钥匙乱跑什么?难道要让他的房客一直在门外被锁着冷着吗?伦敦十月天会把人冻感冒的。

正烦闷着,一回头,就看见房东先生恶劣地笑着,把门锁上了……

他微笑的晃着那串钥匙,那张马铃薯脸得意又充满报复成功的喜悦。

我对他的态度并不佳,于是还是遭到了报应。这个房东先生这个认为自己被冒犯到了,他决定要给我点教训尝尝,便跟我开了个恶作剧——

他把房门锁了,转过他那张像被刀划过马铃薯一样的脸,充满褶皱与灰败,他对我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嘴宽得几乎要咧到耳根,然后故意把钥匙丢进了花坛,转身回了隔壁的屋子,房东先生跑的十分快。……没想到真是老了反而看起来更加强壮了。

嗯————阴晴不定,十分古怪 行为举止,十分的畏畏缩缩,生怕自己在外面多待一秒 雨水就会像圣水一样,把他净化了一样。

我没心思想这些。由于钥匙被他丢进了泥土里。我只好狼狈地冲进雨幕,弯腰捡起钥匙——真是个脾气不好的老人家。我只敢心里这么想想,当然不会说出来。

我想我对这种负面的人没有什么好感。以后也许不会和房东先生有太大的交集了,

无奈的用手帕擦了擦钥匙上的泥土,然后走到门口抹了一把脸,把钥匙插进钥匙孔里。

可钥匙插进去之后,怎么扭都扭不开。倒霉事真是一件接着一件。现在只希望这把可怜的钥匙不要断掉,就算断,也不要断在钥匙孔里。

我一边抱怨,一边恶狠狠的想:如果我要写新作品,而且,凶手一定就是锁匠。

我真讨厌锁匠!!!

门终于被我弄开了,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惨叫——吱呀一声——这栋房子终于向我展示了它内部的光彩。

搬进来的东西并不多:几十箱子书,一张旧桌子,一盏台灯,几把椅子,还有床垫。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打字机。其余曾让我风光无限的名贵家具,都逐渐被变卖了。

如今我不知道自己还剩下什么——也许只有体面了。如果我再不写点什么赚钱的书,我连体面都会消失。

不过我相信以我的能力是手到擒来的事情,日子很快会再好起来的。如果能顺利把我的稿费结了的话,我还能再得到几十英镑。……

我用脚踹了踹捆得整齐的家具,懒得拆封。实在不想动弹,连铺床褥都想省了,今夜就在沙发上凑合吧。我换了一身睡衣——灰色的宽松条纹衬衫和长裤,丝绸质地,裤腿有点长,盖在脚背上。

走在壁炉前,我累了一天终于窝进小沙发里,狠狠地往里蹭了蹭,舒舒服服地陷进去。

然后我开始抽烟。

不停地抽,从下午的昏暗一直抽到傍晚,再到深夜。一整盒。整整一盒。二十根,一根接着一根,

像在举行某种仪式。烟灰缸里堆起了香烟的小坟堆,最后一点火星子在明明灭灭中消失。

我往后靠进明显容纳不下自己的沙发里,显得有些滑稽。睡衣外面披着晨袍,布料披散开,看起来十分慵懒。整个人更像一把被遗弃在角落里的修长铁器,锋利而冷寂。腿太长,姿势实在算不上优雅——膝盖架在沙发扶手外面,懒洋洋地搭着,十分舒适。

尼古丁的味道浓得像潮湿的毛巾,跟这屋子十分相配。

窗外的雨愈发凶狠。风不是吹,而是撕——

像有什么东西在苦命地拽着房墙哭嚎、摇晃。玻璃窗前,

“树杈被刮得啪嗒啪嗒作响,像有人在挠窗。节奏杂乱又执拗。”

就像有人在外面。

我眯了眯眼睛,灰褐色的眼眸里映着炉火的光,反射在眼镜片上,碎成一小片金色。

啪嗒。

啪嗒。

啪嗒。

我终于站了起来。手指上夹着香烟,拿着蜡烛,往打字机前走。

太吵了,我又没事干。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动作比想象中快得多。

我走到窗前,咔哒一声把窗户锁好。外面树杈哀嚎的声音变成了模糊的低吟,不再构成骚扰,这才让我放心。

如果这房间里真有鬼魂,那可真没礼貌。半夜敲人的窗,像催债一样。

我又抽了两口烟,按灭在烟灰缸里。

很快,我从打包的行李中翻出了打字机,放在壁炉前的桌子上。又坐回小沙发上思考了一会儿,便开始打字。

灵感来的很突然。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像是被蛊惑了一样的摸上了打字机。

心里有一种冲动,无处发泄。就像是被灌满水的花瓶要溢出来了。

我不知道,我是真的突然想写东西了。还是有些东西把我给找到了,

他强迫我爬上桌子椅子。铐上我的手。困住我的灵魂。压住我的肩膀,让我无处遁形。

键帽上的字已经有些模糊了。这是一台很有味道的打字机,是我的老朋友。我把袖子挽起来,露出一截苍白分明的手指,开始敲字。

我仅仅停了一秒,然后——

啪嗒,叮——

啪嗒啪嗒,叮——

啪嗒啪嗒啪嗒啪嗒,叮——

打字声终于从沉默的房间里炸开,像压抑已久的东西终于找到了出口,神奇的是这一刻我不再恐惧陌生的东西附身于我了。而是极致的享受。

我的手指快得不正常,看着纸张上不停印出的字母,我感到一种近乎愉悦的情绪。

这就是灵感。

甜美的缪斯终于降临在我身上了。我已经很久没有靠近打字机了。

不知从何时起——大概过了三十岁之后——我的作品就被冠上了“没有灵感”的评语,男女主情感生硬,情节总是带着夸张的恐怖感,让人乏味。尤其感情戏,更是一塌糊涂。每次都会有几次会被退稿,出版社的话我都能背出来了:

“很遗憾,先生。您最近的作品未能达到我们的期待。”

我的手依旧不停地在按键上啪嗒啪嗒地敲。我心里一直在想:去他妈的。我觉得我的感情戏写得很好,他们就是没见识的一群年轻人而已。

不过也不能怪他们,要说不好的话,那都得怪出版社!

非要让我添加爱情元素,我一个35岁的单身汉,

我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我怎么知道怎么写爱情?

空荡的房间依旧响起,啪嗒啪嗒啪嗒的打字声。————

我更加聚精会神了。

总之……我就像是被附体了一样。

写作的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词。

不对——是一个名字。

我停了下来,手指悬在键盘上。烟灰掉落在桌面。我把纸张抽出来,紧紧盯着打出的字母,那些字母凑在一起——

S A L V A

——塞尔瓦。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一点都不明白。

这名字从哪来的?我一点都不知道。

它就那么出现了,仿佛本来就应该在那里。像是从墙壁渗出来的,又像是从地板里钻出来的。也不算它主动出现——更像是我自己找上门的。

“我把烟从唇间取下来,手指夹着烟,对着稿件吹了一口烟雾”。

“白色的烟丝在昏暗的台灯下扭成奇怪的样子然后四散。”

我垂着眼睛,不停地看着这个名字,嘴里念叨着:塞尔瓦。

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身体。绝不是恐惧——我绝不怕鬼。身为一个资深的悬疑恐怖小说家,

我写过很多东西,甚至为了找灵感,偷偷跑到医院停尸房,或者墓地。苏格兰场想去看尸体,

当然…被发现后赶回去了。

总之,这不是恐惧。更像是被注视了。

从很远的地方被注视了。这种感觉特别远,又特别亲,说不出缘由,却确实存在。总觉得角落里有什么东西,在我看不见的角落,歪头注视着我。

我的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像有人舔过我的脊背一样,黏黏糊糊的注视感让我无处遁行,我的身心都泛起了萧瑟的冷意。

灯光闪了一下,气温变得更低,随后又恢复正常。火炉里的火依旧噼里啪啦地烧得火热。塞尔瓦这几个字母,依旧乖乖地躺在纸张上。在语言里,它常见的意思是“森林”。

这是个人名?还是什么雪茄牌子?或者是个城镇?

我不太明白自己取名的动机,却很明白自己想干什么。又把烟放回唇间,狠狠吸了一口,后仰躺在沙发上,对着昏暗闪烁的灯光呼出一口烟雾。我迷离地享受着这一刻,内心满足。

看着手里的稿子,我一共写了三页。剩下的明天再写,

“但让我惊讶的是,我几乎都没有仔细看过我的稿子,……以前写一张我就会看一张的。”

“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这些虽然是我写的,但我竟然很快的忘记了内容是什么?

“而且明明刚才我就在打字。脑子里情节如泉。我清楚的记得我似乎写了一个美好的开头。但现在却一个字都想不起来了————”。

我发誓我的记性绝不可能这么差。

我开始夸张的想着,也许是上帝的福音书呢,专程的度化我来了。我只有这么想才能解释这种灵异事件。

哈哈哈,这真是搞笑了。

我摩拳擦掌的散发想象,嗯……或者这是一张等待着主人的拼图 ,其实这座屋子里面有一个惊天巨案!在等待我的破解,此番是在引起我的注意。总之冤情难说 。因此才缠上了我帮他洗刷冤情。

“不过无论如何,这样来路神奇的作品绝对不会平凡的!”

我要发财了!

我决定那个关键时刻没有到来的话,我绝不会看我的稿子哪怕一眼。

我有预感这个稿子以后会揭开一个天大的谜题,而这个时候绝对不是时机。

“只要等待就好了”。

“那一天终究会来的”。

“他会来的。”

总之住进这房子,身体里就有无限的潜力和力量。

“我又一次把烟放进唇中”。

“这一次吸得更深,深到肺叶最末端,深到尼古丁像一把滚烫的针扎进血液里。然后闭上眼”,

后脑勺抵上沙发靠背,整个人向后仰倒——长腿交叠搭在沙发扶手上,一只手垂在身侧,手里还捏着那三页薄薄的稿纸。

“烟雾从微启的唇缝间溢出来,被头顶那盏忽明忽暗的灯切成一片一片的,像某种破碎的灰色丝绸,缓缓升向天花板。我眯着眼,透过烟雾看那盏灯。”

光影在脸上明灭交替,把那些细碎的纹路和白发照得若隐若现,我仿佛苍老了几岁。痛快地躺在椅子上。

我觉得现在舒服极了————

三页纸其实并不多,但对于自己这种一个月没写出一个字的三流小说家来说,已经足够算得上是救赎。我把打字机里剩下的纸扯下来,叠好,放在桌边,打算明天再写——今天已经很够了。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不是灵感带来的那种兴奋——那太尖锐了——而是更深、更

“厚的东西,像是满足。它把我心中一直在漏风的一个洞堵上了”。

“安静得近乎满足,慵懒得近乎沉溺。我甚至不想动手铺床。”

这房子很空,也算大,还有二楼。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便宜——

“也许是发生过凶杀案,有人死在这里,变成了凶宅。我用各种大胆和诡异的猜测,想着这座房子曾经发生了什么,才能这么便宜的让我住”。

各种奇思妙想的猜测在我脑中层出不穷,伟大的缪斯女神成功的给我这个干渴的诗人喝了智慧的泉水。

但当然我还是要睡觉的,我很累了。毕竟我搬了半天的家。我先从行李里翻出被子铺在长沙发上,然后侧身缩进去,像冬眠中的动物。壁炉在闪,雨水在下,风在吹。

“我睡着了”。

这一觉,绝对是我睡过最长、最舒适的一场。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从深水里浮出来,带着一层模糊与不清。我很渴,非常渴。”

我慢慢睁开眼睛,从沙发里摸出眼镜戴上。客厅一片漆黑,

壁炉的火因为我的疏忽早已熄灭。半夜打起了雷,狂风骤雨,下的酣畅淋漓,风刮的呼呼作响。 雷翔的擂鼓轰鸣。电闪的像众神之王宙斯的愤怒。

也有可能是宙斯在打喷嚏。

我看了看窗外,树枝凄厉地挠着玻璃,像一只惨白的小手在拍窗,仿佛在说

“放我进去,放我进去,求你了,先生,放我进去。”当然,我没空理窗外的孤魂野鬼和树杈子,现在暂时只能靠闪电的微光辨认屋内的大体位置。”

空气中只剩下冰冷的灰烬味。整座房子被一月的雨吞没,像一口沉闷的棺材。我心疼电费,从行李中翻出蜡烛,又拿起桌上的火柴——

老天保佑,我真庆幸睡前在桌上抽过烟,不然这么黑,还真不知道上哪儿找火柴。

“嚓。”

一簇微弱的火苗跳出来,映亮了我半张脸——苍白,眼眶下有淡淡的青色,几缕黑发落在额前,夹杂着几根显眼的白发。火光里,我看起来比白天更瘦,也更脆弱。

蜡烛被点着了。暖黄色的光晕开一小片领地,刚好够看清脚下的路。我没有穿鞋——光脚踩在地板上,冰凉的触感从脚底板窜上来,让我忍不住缩了缩脚趾,但没有回去找鞋。只是喝杯水而已。

借着蜡烛和闪电的强光,和如阿波罗光明的威力,

我终于成功穿过阴森的客厅,好像是探险家第一次抵达了非洲大陆,因为看到香料而兴奋的叫喊。

而黑暗像沉默的尾巴,悄然尾随在我的身后。。厨房的门没关紧,我用肩膀顶开,试图找点东西喝。

万幸,这座房子的厨房里有水槽,连着市政供水的水龙头——

“这一点真让人吃惊”。

一座两层楼的小洋房,带着完整的设施,就这么便宜地租给我,简直像花一便士面见了乔治五世。

我暂时的放下疑惑。在橱柜里找到一只杯子,随意洗了洗,接满凉水。

一杯。

两杯。

三杯。

水很凉,凉得牙齿发酸,但喉咙里的干渴像填不满的无底洞。放下杯子时,手在微微发抖——

感觉我的身体有点虚弱啊。……

……我是不是该少抽点烟?

这个念头只存在了零点五秒,就被我亲手掐灭了。

让一个抽烟成瘾的人戒烟,就相当于了守财奴抛弃他的钱。

“我绝不戒烟。”!

回到客厅,黑暗还是那个黑暗,阴森还是那个阴森。雷鸣仿佛对我戒烟失败的震怒。

我把蜡烛放在旁边的小桌上立好,确保不会引发火灾,然后倒在沙发上。

我挣扎了一下。我觉得不对劲。想拉毛毯把自己裹住,但总觉得有人把毛毯压住了。

“然后我愣住了”。

“温暖的”。

不是炉火那种干燥的暖,而是有烟火气的、有温度的、有重量的暖。我黑色的头发在那片柔软的“什么东西”上蹭了蹭,发丝和某种细腻的触感摩擦,发出极轻的沙沙声。

嘴巴无意识地吧嗒了两下,像一只在窝里调整姿势的猫

好暖和,暖得像一个怀抱……但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抱过我了。这破沙发也不可能这么好睡。

“我皱了皱眉”

“伸手往怀里的毯子一摸。”

首先我摸到了光滑的 有一点点弹性的脸颊,然后是蓬松的头发。

最后,触碰到了皮肤,——那种绝对冰冷的皮肤,却又带了点温度 保养得当的皮肤。。

“我开始觉得不对劲”,

“十万分的不对劲。”

“我可没有叫女伴来我家,我一直都很洁身自好的。”……

这下我终于他妈死心了,因为我撞鬼了。

一瞬间,我的脑子从半梦切换到了绝对清醒,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就像第一次写书时灵光乍现,快如闪电。但这次不是灵感,是恐惧。我的瞳孔因恐惧而放大。正巧一阵闪电轰隆声音闪过,屋内短暂地被照亮——一张惨白的少女的脸。就在我的沙发上”!

她本来裹着我的毛毯,现在从毛毯里爬了出来。毛茸茸而又蓬松的头发舒展开来。像在舔毛的小猫。

这个陌生的女鬼趴在沙发上,近乎慵懒的看着我,甚至带了点好奇和诧异。

她有着一头橘红色的头发。散落在沙发靠垫上…

像打翻的红颜料,像流血的丝缎。在闪电的白光里,红得几乎刺眼。卷曲,柔软,铺陈开来,有几缕搭在我的黑色长袍上——红与黑交错成一种诡异的、近乎于艳丽的画面。

那是个女孩子的模样,

也许只有十八九岁,也可能更小。——

她穿着某种老古董裙子,总之我是不认识的。她蜷缩在我的沙发上,看起来对这个环境十分亲昵。

除去对我的好奇和差异以外,脸上再也没有其他的情绪。沙发本就属于她。我踏足了她的领地。现在又不知道这个危险的红玫瑰,会什么时候变成食人花生气的把我吃掉。

虽然很美,但简直——太可怕了。

我不想被女鬼吃掉。

我,年仅三十五岁的人生就要结束了吗?我写过无数本哥特和谋杀悬疑诡异小说,打扰了无数尸体和坟场的亡灵的安息后,今天终于报应在我身上了。

我发誓,如果我还能活着,我绝对不会再骚扰任何一位体面的死者来寻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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