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说完了,脑子还是不停。
回忆还在继续翻,很痛。我拦不住。
其实也不全是痛的。
继续翻出来的,是高中的时候。
班主任知道我们谈恋爱。其实老师们都知道。但我们俩成绩都好,一个第一一个第二,轮着来,在学校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课间他给我带杯奶茶递过来,班主任从窗户路过,看一眼,走了。
同学们也知道。偶尔他中午从家回来给我带了吃的,或者放学我站在走廊等他一起走,他们就打趣几句。"哟,又投喂呢。""柳漾你又等你家那位啊。"我笑,他也笑,不说话。
那时候我是真觉得,日子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上课偷看他,下课一起走,周末他打他的球,我看他打球。开开心心的,一辈子。
放学回家的路上有一家电玩城,我们几乎每天都进去待一会儿。有时候抓娃娃,有时候投篮。他投篮十有九中,我十有二中,他还故意放水让我赢,我气得不行说你别让我,他说没让你,你就是这水平。
他什么球都打。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篮球我陪不了,我矮,够不着,只能体育课结束了给他送瓶水。他接过去灌两口,拍拍我头,又上场了。乒乓球我也烂,最多三个来回。好像除了跑步,其他运动的天赋点我是一个没点上。羽毛球他打得跟射箭似的嗖嗖的,我站边上看着他和别人打,有来有回的,觉得他挺帅的。但也就只能在边上看着。
台球算唯一能陪他打的。还好我俩半斤八两,谁也别嫌弃谁,有来有回,不至于一个太强一个太弱打得没意思。他打进一个,得意地看我一眼。我下一杆也进一个,回他一个眼神。那时候的快乐就这么简单。一个眼神能高兴一整天。
其实我不喜欢毛绒公仔。一柜子一柜子的娃娃,容易落灰还要洗,很麻烦,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抓的。但他喜欢。每次路过地铁站那边的电玩城他都要试两把,站在那儿操控摇杆的时候,眼睛亮亮的,整个人都在发光。我就靠在旁边看着他,比娃娃抓到了还高兴。后来那些公仔堆了一排排在书架上,我妈说你又不玩买这么多干嘛。我说不是买的,是抓的。她翻了个白眼走了。
我喜欢放学。不是不喜欢上课,是放学以后的时间才是我们的。他牵着我的手走在路上,没有目的地,到处逛,走到哪算哪。我希望那条路永远走不到头。希望时间就停在我们之间,不要往前走,这样就可以在一起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喜欢他对我说话的声音。偶尔温柔,偶尔调侃,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他跟别人说话是一个调子,转过头跟我说又是另一个。那种差别只有我能听出来。当时觉得,这就够了。
后来才明白,那些快乐不是因为他对我也对,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后面的日子长什么样。
高三填志愿,我报了本市的S大,金融与会计。
他没考好。去了本市另一所普通二本。
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哭了很久。不是嫌学校不好,是他考砸了,是我们不能再像高中那样拐个弯就看见对方了。两个学校隔了大半个城市,一个多小时地铁。听着不远。但我后来慢慢知道,有些距离真不是用时间算的。
我给他打电话。"没关系,不是一个学校也没事的。周末我可以去找你。反正就一个多小时地铁。"
"好。"
后来我才知道,一个多小时地铁比一千公里高铁还远。高铁好歹有班次有时刻表。地铁没有。他不给你时间,你等不到车。
我说周末去找他。他说不用来学校,反正周末也回家,约在外面就行。我说好。又说,你有空也来我学校看看呗,食堂挺好的,图书馆也新。
他说再说吧。
大一上没来。大一下没来。大二上我提了一次,他说最近课多。后来不提了。
我让他来,他说不用。我想去他学校,他说外面见就好。两年,他的室友我没见过一面,他宿舍什么样不知道,他食堂吃米饭还是面条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周末回家。
其他的一概不知。
我连他大学生活的地图长什么样,都没有权限看。
大学两年也有几个追我的男生。不是没人喜欢。有人课间塞纸条,有人在食堂故意坐我对面,有人托同学来问微信。我也试过。试着跟他们聊天,跟大家一块儿出去玩。坐火锅店里听他们讲笑话,跟着笑,笑得挺大声。但笑着笑着就空了。
像穿了双不合脚的鞋,走几步还行,走多了磨。不是鞋不好,是我这脚已经被另一个人磨变形了,换谁穿都疼。
我做不到。
沈嘉禾说:"你就是太固执了。"
我没说话。
她又说:"要不我帮你劝劝顾谨言?他其实心里有你的,就是不擅表达。"
大二上学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她总在我们冷战的时候出现,总在我最累的时候递根稻草过来,说他其实在乎你。
我信了。
走到那个十字路口。
隔着半条街,看到她挽着他的胳膊。她没有松开的意思。两个人走在人行道上。我站在对面,腿是软的,手在抖。想冲过去,想喊他名字,想问你们在干什么。
什么都没做。
我打他电话。响了。他掏出来看了一眼。我看得清清楚楚,他愣了一下。然后挂了。
再抬头,人没了。
过了一会手机震了一下。
"我们分手吧。"
从"我们在一起吧"到"我们分手吧"。同一个字。"吧"。商量的口气。不确定。留了余地。你可以反悔,可以撤退,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从来没有坚定地选过我。我花了五年才看明白这一个字的区别。
飞机颠了一下。
我睁开眼。旁边中年男人歪着头睡着了,耳机滑到一边。窗外黑漆漆的,小屏幕上显示还有四个小时到伦敦。
脸是湿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开始哭的。
我扯了张纸巾擦了擦,把那团纸攥在手心里,攥得指甲发白。
上辈子那个路口,我还站在那儿。这辈子我在一万公里外的天上。
但你问我现在什么感觉,还是疼。疼了五年,我以为早就不会疼了。可还是很没出息。
我打开手机翻到相册,划到最底下。一张照片。买情侣戒那天,两只手紧紧交握,银色的戒指在阳光底下反着光。
我看了很久。
然后锁屏,手机扣在腿上。
没删。似乎不删就还有机会。转学去伦敦,说分手已经用尽了我全部的力气。
其他的我想交给时间。
窗外天边透出一条很细很淡的光。
天快亮了。伦敦的天快亮了。
我闭上眼。一股困意袭来,原来我还活着,还是会困,这次是我自己想睡过去,不要醒。
(第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