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朝,永安十七年秋。
秦星易睁开眼的时候,脑袋是懵的。
头顶是灰扑扑的房梁,鼻子里灌进来一股子潮湿发霉的稻草味儿。
他下意识想翻身坐起来,结果后脑勺一阵闷痛,像被人拿砖头拍过似的,疼得他龇牙咧嘴又倒了回去。
“嘶——”
手摸上后脑勺,摸到一片干涸的血痂。
记忆这才慢慢涌上来。爷爷走了。八十九岁,算是喜丧,可他跪在灵堂前哭得喘不上气,嗓子都哑了。
后来他把爷爷的骨灰送回村里老家安葬,那天晚上一个人坐在老屋的门槛上,看着院里的枣树发呆,哭累了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而现在,脑子里多了另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乱七八糟地挤进来,像是有人硬往他脑袋里塞了一团浆糊。
原身也叫秦星易,十六岁,崇州人。今年夏天崇州遭了大旱,爹娘带着他和弟弟妹妹往南逃荒。
一路上饿死的饿死,病死的病死,走到泽州地界的时候全家就剩他一个了。
后来他自己也染了病,发高烧倒在路边,被路过的商队捡了半条命,跟着辗转到了青州府。
商队嫌他病恹恹干不了重活,转手卖给了人牙子,人牙子又把他卖进了白府。卖身契签的是死契,五两银子。
至于原身怎么死的,大概是病根未除,加上奔波亏空了底子,又被人牙子关在破屋里饿了几天,进白府头一天就晕了过去,后脑勺磕在台阶上,人就这么没了。
然后他秦星易就来了,占了这具身子。
秦星易躺在那儿,盯着房梁看了半晌,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他这人有个优点,就是接受现实的速度特别快。爷爷奶奶带出来的孩子,不管扔到哪儿都能活。
难过归难过,日子还得过。爷爷要是在天有灵,看他在这儿躺尸哭鼻子,非得拿鞋底子抽他不可。
他撑着身子坐起来打量四周。这是一间低矮的厢房,靠墙摆了几张木板床,铺着薄薄的褥子。
屋里还有几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有的在打盹,有的在小声说话,看穿着都是府里的下人,粗布短褐,补丁摞补丁。
“哟,醒了?”旁边一个圆脸少年凑过来,上下打量他,“你小子命可真大,往那儿一倒,后脑勺磕了那么大一个口子,流了一地的血,管事的还以为你活不成了呢。”
秦星易摸了摸后脑勺,冲他笑了笑:“命硬。”
圆脸少年被这笑嘻嘻的样子弄得一愣,啧了一声:“行了,醒了就赶紧收拾收拾。一会儿刘管事要来分派活计。你小子运气好,刚好赶上府里招人,要不然就你这半死不活的样子,早被人牙子扔乱葬岗去了。”
秦星易应了一声,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这具身体。瘦,瘦得厉害,手腕细得像柴火棍,肋骨隔着衣服都能数出来。
这身子底子还行,骨架不算小,就是饿得太狠了,整个人干巴巴的像棵缺水的豆芽菜。
他捏了捏胳膊,心里盘算着得先把身体养回来,十六岁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可不能落下。想他上辈子可是能长到188厘米高,身负六块腹肌前行之人。
趁着等管事的工夫,他慢慢理了理脑子里关于这个世界的常识。
这是个架空的朝代大晟朝,时年国祚一百七十余年,疆域辽阔,四方安定。
这里是青州府乐凛县,地处东南,气候温润,水网密布,是个富庶的地方。而他进的这个白府,就是乐凛县数得上号的布商白家的宅子。
至于别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记忆片段,是关于这个世界的某种特殊设定——哥儿。
这世上除了男人和女人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叫哥儿。
哥儿生来男子体貌,但眉心有一点朱砂痣,身形较寻常男子纤细些,能嫁人,也能生育。因为数量稀少,哥儿大多被人捧在手心里养着,富裕人家的哥儿更是金贵。
但也有些偏远的穷苦地方不把哥儿当回事,觉得是不祥之兆,生下来就溺死的也有。哥儿不能科举,但能经商,地位比女子要好上一些。
秦星易消化了一下这个信息,觉得世界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但转念一想,穿越这种事都发生了,多个性别算什么大事。
他正想着,厢房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走进来,穿藏青色长袍,面色严肃,手里拿着一本册子。
屋里的人看清来人立刻安静下来,纷纷站好。
“都到齐了?”刘管事扫了一圈,目光在秦星易身上停了停,“你就是今天刚来的那个?”
秦星易点头:“是。”
刘管事上下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这小子虽然瘦但眼神清亮,看着还算机灵,便在本子上记了一笔,道:“既然醒了,就跟着一起干活。咱们白府的规矩,新来的先在后院打杂,看表现再分到各处去。手脚勤快些,别偷奸耍滑,白府不养闲人。都听明白了?”
众人齐声应是。刘管事开始分派活计。轮到秦星易的时候,大约是觉得他刚受了伤身子虚,便给他派了个轻省的活儿让他去后院帮着整理刚从染坊送来的布匹。
“你小子运气好,”圆脸少年跟他一起往后院走,压低声音说,“染坊那边的活儿轻松,还有机会在主家面前露脸。要是被哪位主子看中了,调到身边当个跑腿的小厮,那可就一步登天了。”
秦星易笑着应了一声,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他可不想一辈子当奴才。死契是死契,但不是不能赎。只要攒够了银子,把卖身契赎回来,他就是自由身了。
上辈子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了婚,各自组建了新家庭,他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年轻时是知青,后来在城里当了数学老师,但一到年节放假,老两口就带着他往村里跑。
爬山、下河、干农活,他从小跟在两个老人身后,什么手工活都学过一点,家常便饭也会做。受爷爷的启蒙影响,他从小就对数学感兴趣,后来高考考上了重点大学的经济学专业。
上了大学毕业后上了一年班,别的不说他算账、管账的本事还是有的,再不济去当个账房先生也不是不行。
这些技能在这个世界能不能派上用场他不确定,但总归是有底气的。
他边走边想,很快来到后院。
后院很大,靠墙搭着一排竹架,上面晾晒着各色布匹。有染好的靛蓝棉布,也有织了暗纹的绸缎,在秋日的阳光下颜色鲜亮。
几个工人正把晒干的布匹一匹一匹卷起来往库房搬。秦星易被分去搬布。一卷布不算太重,但对于这个营养不良的身子来说,搬了几趟就开始喘了。
他咬着牙没吭声,一趟一趟地搬,额头上渗出一层薄汗。
搬了大约半个时辰,前院忽然传来一阵动静。
秦星易抬头看了一眼,就见一个少年被人簇拥着从垂花门那边走过来,身后跟着两个丫鬟和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妇人。
那少年大约十五六岁,穿一身月白色的细棉长衫,腰间系着一枚碧玉,乌发束髻,一根素色发带绾起长发,几缕碎发拂在颊边。
秦星易本来只是随意扫了一眼,结果目光落在对方脸上,就有点挪不开了。
没法形容那种感觉。那少年生了一张小圆鹅蛋脸,五官精致却不张扬,眉眼舒展俊秀,一双眼眸温润澄澈,眸光恬淡内敛。
他安静站着的时候,周身萦绕着一股清雅柔和的书卷气,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垂眸时,长睫轻掩瞳仁,清亮的眼眸便笼上一层浅淡朦胧的光,温雅得像一触即化的春水。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眉心正中的那一点朱砂痣。
是个哥儿。
秦星易脑子里立刻蹦出这个判断。
那少年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微微偏头看过来。两人视线撞在一起,秦星易愣了一下,本能地想低头避开。
但还没来得及动作,那少年已经淡淡收回了目光,仿佛他只是这院子里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东西,并不值得多看一眼。
少年带着人朝库房那边去了,管事的妇人边走边跟他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太真切。秦星易只隐约听见几个字眼,什么“账目”“亏损”“大少爷”之类的,但也只是片段,拼不出完整意思。
“别看了。”圆脸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凑过来,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那是小少爷,府里唯一的哥儿,老太爷的心肝宝贝。咱们这些下人,多看一眼都不合适。”
“小少爷?”秦星易收回视线,顺手又搬起一卷布。
圆脸少年压低声音:“白清竹小姐的儿子,名唤温悦先。这事儿说来话长,总之小少爷身份贵重,不是咱们能议论的。你以后在府里当差机灵点,见了小少爷低着头绕道走,别往上凑。”
秦星易应了一声,没再多问,跟着又搬了一趟布。
一下午的活儿干完,天已经擦黑了。
秦星易跟着其他人一起吃了晚饭,杂粮粥配咸菜。不算好,但对于这副饿了不知多久的身子来说,已经算得上是人间美味。
他连喝了三碗,把旁边的圆脸少年看得目瞪口呆。
“你是饿死鬼投胎啊?”
秦星易抹了抹嘴,笑了一声:“差不多。”
吃完晚饭回到下人住的厢房,秦星易躺在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盯着头顶的房梁出神。
穿越第一天,活着,没缺胳膊少腿,还有饭吃。至于以后的事,慢慢来。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却不合时宜地浮现出下午在后院看到的那张脸。那个叫温悦先的小哥儿,安安静静站在秋日阳光里的样子,像一截浸在温水里的白玉。
干干净净的,好看是好看,但那双眼睛底下藏着的东西,似乎不怎么简单。
算了,跟他有什么关系。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低调做人,好好干活,攒钱赎身。
秦星易翻了个身,把那张脸从脑子里赶出去,很快沉入了穿越以来的第一个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