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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更新时间:2026-09-11 10:17:04

野史云:南陉樵夫周大山,梦见有人催他赶早。他赶了。那人也赶了——赶着收他。

沈砚之赶到鹰嘴崖时,雾正浓。

后山的雾不比平地的,是一层一层挂下来的,人走进去,像走进一匹没织完的布。他提着灯笼,灯笼只照得见三步。三步之外的声音倒听得真切,只是没有鸟叫。崖那边有人声,嘈嘈杂杂,被雾滤过一遍,剩下的全是低音。

崖下已经围了一圈人。

天还没亮透,山民来得倒齐。谁家出了这样的事,半座山都睡不住。人群让出一条缝,苏小炉从缝里钻出来,棉袄裹得像个粽子,帽子都没戴,一头一脸的雾水。

“沈哥!”他嗓门压着,又压不住,“周大山!镇口卖柴那个周大山!真从崖上栽下来了,脖子——”

“别说了。”

沈砚之拨开人群。

周大山仰面躺在崖根的碎石里。四十来岁,身板厚实,一双手的老茧比核桃壳还硬。头颈折成一个不像活人的角度。柴刀甩出去七八尺,刃口崩了个缺,刀柄朝崖,刀尖朝人。

沈砚之蹲下去看刀,又看人。

刀是先着地的。刃口崩缺的方向朝着崖根,说明坠下时刀先撞了石。可尸首的双手手背朝下,护在身前,指甲缝里全是石屑。人后着地,着地前挣扎着护过脸。

一个想活的人,最后用双手挡了一下崖底。

死状,和县志那行字,一个字不差。

人群外头,一个妇人瘫坐在地上,哭得没了声,只剩打嗝似的抽气。是周大山的婆娘。沈砚之过去问话,她抓着他的袖子,翻来覆去就那几句:

“他说梦见有人催他……催他赶早……天不亮就要走。我说鸡都没叫,他说不能等,等着就要误……”

“误什么?”

“他没说。饭都没吃。”妇人的眼睛忽然直了,“他走的时候,还回头笑了一下。成亲十九年,他头一回那么笑。像……像是有人来接他。”

沈砚之心里那根弦,被人拨了一下。

“婶子,他近来可有什么不对?”

妇人怔怔想了半天:“这半个月……夜里总说梦话。翻来覆去就一句:轮到我了。我问他轮到什么,他说梦话也作得数吗。”

轮到我了。

沈砚之把这四个字收进心里,起身。

他绕到崖边。雾里看不远,泥却看得清。崖口一圈脚印,乱的。最险那一处的脚印深,前掌吃泥,脚跟悬空,是临崖时猛地退了半步。他蹲下去,一处一处数。

只有一个人的脚印。上山,到崖口,退半步。再往下,就是崖根那具尸首。

“不是推下去的。”他直起身,“没有第二个人。也不是想不开——想不开的人,不会在崖口退那半步。”

“那就是踩空了呗。”苏小炉松了口气,“失足。官府都有说法的。”

“踩空的人,为什么退那半步?”

“吓的?”

“他往崖口去的时候,步子是急的。”沈砚之指着泥,“你不是山里人你不懂。急步赶山路的人不看脚,看路。他到崖口才退,说明有什么东西在崖口候着,候他到了,才露面——他退那半步,不是怕崖。”

苏小炉顺着他的手指看那半步脚印,忽然缩了缩脖子:“沈哥,你别吓我……那退的半步,怎么看着像是……往前让了让?像给谁让路?”

沈砚之没接话。

他盯着那半步脚印旁边的泥。灯笼照过去,泥上有一圈极淡的湿痕,圆的,正好容一个站着的成人。可山民没有谁站在那儿,湿痕里也没有脚印。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用娘教的那种看法。

湿痕泛出青色,青得像井水。青痕里垂着一截极细的、灰白的线,一头没进雾里,一头,搭在周大山退了半步的脚印上。

线是断的,断口很新。

丑时三刻的事,断了。断线还搭在原地,像收网的人走了,网没来得及收。

“沈哥,你盯着看什么?”苏小炉顺着他的目光瞧了半天,忽然咦了一声,“这圈泥干得慢。四下的都冻壳了,就它还软着。”他抬脚要去探,被沈砚之一把拽住。

“你看见的是湿痕。”沈砚之收回目光,“我看见的,是痕里有东西。”

“什么东西?”

“一根线。”他顿了顿,“断的。”

山下,更夫的梆子声顺着风爬上来。他数着点:三长,一短。

丑时三刻,刚敲过。

周大山死在县志落笔的那一刻,不差分毫。

地保孙老倌是后挤进人群的,围着尸首转了两圈,一口咬定失足:“崖上雾大,年年摔人,报官也就落个失足。”他张罗着要抬人。沈砚之拦了一道,只求一件事:崖口那圈泥先别踩,他要画个样。孙老倌不耐烦,到底还是让了——志馆的录事在乡人眼里半算官身,管着县志上落不落“善终”二字,这个面子不能不给。

老辈人嘴里,鹰嘴崖另有一句老话:过雾不过崖,过崖不回头。没人说得清来历,只说回头的人,是把命让给了身后的。

周大山在崖口,退了那半步。

……

下山时雾散了些。苏小炉一路没怎么说话,快到镇口才憋出一句:“沈哥,那些官,真就为了个数?”沈砚之没答。灯笼在晨雾里晃,晃出两个人影贴在地上,一长一短。镇口的早市刚支起第一副摊,豆浆的热气一团一团,散进雾里。

回到馆里,天光蒙蒙亮。裴公已经起了,在堂屋坐着,茶烟一丝一丝的,像是专等他回来。

沈砚之没先说话。他直奔卷案,翻开那册县志。

新添的死字还在,墨干透了,干得和前后六十年的每一行字一模一样,仿佛它本来就写好了,昨夜只是补上落笔。

他又摊开自己随身的行抄副册。娘留下的规矩:孤本是母本,动不得;录事查案,记在副册,回头誊回母本。他昨夜抄下那行死字,此刻在旁边补注了一行小字:丑时三刻,更夫证。

然后他翻开县志的衬页夹缝。娘在世时教过他:这册孤本不止明面这一层。它连着阴司的共册。阳间发生的事,阴司记在命籍;可有些字,是阴司先写在共册上,再回写到县志来的。县志是抄本,共册才是原账。共册两个字,他也是从娘嘴里头一回听来的。娘说,天下的账都有两本,一本给人看,一本给人算,人看得见的那本,从来不做数。

昨夜他以为县志在预言。

今早他在崖口数过了脚印。

不是预言。

“周大山不是被预言死的。”他对裴公说,“是被人录入死的。阴司那边先定了他一个枉死的名额,把他的名字填进一本册子。名字一入册,他的魂就被牵着走——梦见有人催,赶早上山,走到崖口,退那半步——他自己以为是自己要走的。县志只是照着共册,抄了一遍。”

堂屋里静了一息。

裴公端着茶,吹了吹,没喝。

“录事当了四年,”他说,“总算像你娘了。”

“娘当年,查到这儿了吗?”

“你娘当年查得比你快。”老人放下茶盏,“她只用半宿,就问出了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枉死簿的名额,”裴公看着他,一字一字,“是从哪儿来的?”

窗外,更夫敲过了寅时。四更天,鸡还没叫。

沈砚之低头,去看那行干透的死字。忽然觉得那不是字。

那是一只手。一只对活人摊开的、看不见的手。摊开的手心里,写着两个字。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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