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有些诧异,但领导或许有他自己的用意,也并未多问什么,只低头打开手机,调整行程。
明茜今天的戏份很重,是整部电影的高潮部分。
剧本里,央金终于在大婚前夕做出了和洛桑私奔的决定。
他们逃了一天一夜。
骑马穿过草原,蹚过冰河,躲进山谷的岩洞里。
高原的夜风像刀子一样割在他们的脸上。
到了接近正午的时候,他们就被追上了。
央金父亲亲自带了十几个人,骑马从山脊上俯冲下来,马蹄声像闷雷一样滚过山谷。
洛桑把央金护在身后,刚往前迈了一步,一根木棍就砸在了他的肩膀上。
央金跪在地上不停地求父亲,额头磕在碎石地上,磕出了血。
她又跪着爬过去,张开双臂挡在洛桑面前,想阻止那些人。
洛桑嘴角淌着血,冲她喊:“走!别管我!你快走!”
父亲被彻底激怒,居高临下地看着洛桑,眼神里全是不加掩饰的厌恶和鄙夷,破口大骂道:“你这个贱种,胆敢觊觎主子家的小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配吗?”
他们下手更重了,洛桑被打得趴在地上,手指抠进泥土里,指节泛白。
他抬头看着央金,眼眶通红,嘴唇在抖,却一个字都喊不出来了。
央金不停地磕头,哭得几乎背过气去。
“阿爸,我求你,我...我跟你回去,我嫁人,我什么都听你的,求你...放过他...”
她的声音碎成了片,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生生剜出来的。
最后,央金被两个保镖强行架上了车。
她挣扎着,手臂被攥出青紫的指印,洛桑仍在一声声地叫她的名字。
“央金——”
她趴在车窗上,绝望地往后看。
洛桑趴在地上,拖着被打断的腿,一点一点地往前爬。
央金不停地哭,不停地回头,“对不起,洛桑,对不起……”
这场戏已经拍了两天。
程砚是个对演员情绪要求极高的导演。
他不要演出来的眼泪,不要设计好的表情,他要的是真实,无法自控的、近乎本能的崩溃。
明茜之前两天的表现都不是很理想,状态一直都不太好,程砚不停地咔,一遍遍叫她到监视器回看自己的表现,再不厌其烦地跟她说戏。
今日她总算找到了状态,把自己交给了央金。
导演喊了开始之后,作为明茜那部分就消失了。
明茜是典型的体验派,每一次在镜头前的表演,她都彻底地、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交付给角色,让央金的灵魂住进她的身体里。
这种表演方式有利有弊,对演员本人来说其实很危险。
因为每一次深入角色,都像是一次献祭,她要劈开自己,把最柔软的、最脆弱的、最隐秘的那部分袒露出来,摊在镜头前,任由所有人看。
那些属于角色的情绪会像墨水一样渗进她的身体里。
经常一场重戏拍完,她会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发呆,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自己在哪里,要花很长很长时间才能从角色的壳子里爬出来。
可她没有别的办法。
她不是科班出身,没有那些精巧的表演技巧可以倚仗。
她唯一拥有的,就是她自己。
今日这场戏,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加投入。
央金的恐惧是她的恐惧,央金的绝望是她的绝望,央金的眼泪是她的眼泪。
她趴在车窗上哭得浑身发抖,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从心脏蔓延到四肢百骸,她甚至忘了镜头在哪里,忘了这是在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