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辰时,铁宁城东门处,七部、八部共计两千兵马缓缓开出城外。
按照约定,两部合力对战塔古希部。
新兵营在守城战过后,已经拆散,并入了十部之中。刘沫也顺理成章,并入了第七部。
巳时,一千北戎军与两千铁宁军各自列阵,遥遥对峙。
北戎全军皆是骑兵,人强马壮,来势汹汹。
反观铁宁军,仅有五百骑兵,余下一千五百人皆是步兵。
刘沫手握钩镰枪,头戴铁笠盔,身披札甲,身形挺拔。
威风凛凛,立在枪兵方阵前列。
与别人不同的是,他的腰间挂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在肃杀的军阵中显的格外显眼。
忽见北戎军阵中一骑策马而出,用蹩脚的吕国话叫阵:“吾乃百夫长万哥宁,何人敢与我一战。”
此人身材魁梧健硕,手握长斧,胯下一匹高头大马,一看就非泛泛之辈。
面对叫阵,铁宁军十分为难,若不应战则士气下降。
若应战,胜算很小,一旦败了,士气下跌更是严重。
就在王德和曲震两位千将为难之时,屯长雷彬手握马槊,策马冲出。
马槊是重型骑兵枪器,双面开刃,可刺可劈,可破明光铠、鱼鳞甲等重装甲。
是铁宁军的制式武器,凡屯长以上,人均配备一杆。
“吾乃屯长雷彬,特来会你,”说完拍马冲向万哥宁。
雷彬身高七尺,体魄魁梧,一身腱子肉虬结,武力值在铁宁军中更是赫赫有名。
在一众屯长中名列前茅,曾有一战斩杀十三名蛮兵的骄人战绩。
“看我取你项上首级!”万哥宁话音未落,策马迎面冲来。
雷彬紧握马槊,眼见对方冲到近前,仗着马槊更长的优势,抢先出手,枪尖直刺万哥宁胸口。
万哥宁丝毫不慌,手中长斧猛然发力,斜斜拨开马槊。斧势未尽,顺势横劈扫向雷彬。
雷彬心中大骇,这一斧若是扫中,不死也必重伤,当即横枪格挡。
斧刃带着凛冽劲风狠狠劈砸在枪杆上。
只听“铛”的一声巨响,雷彬只觉双臂发麻,虎口剧痛,胯下战马都被这股巨力震的踉跄半步,险些被砸落马下。
“好个万哥宁,力量竟如此强横!”
二人战马擦身交错,二人迅速调转马头,展开第二回合的较量。
二人战马靠近,雷彬又是一枪,抢先刺去。
锵锵锵!
数招缠斗过后,只听万哥宁一声暴喝,长斧携万钧之力劈向雷彬。
雷彬慌忙举枪格挡,只听铛的一声巨响。
巨力震得他虎口迸裂,鲜血直流,手中马槊险些脱手。
雷彬心中暗叫不妙,不敢恋战,当即拍马仓皇逃命。
万哥宁策马追出几步,见难追上,便勒住马缰,仰天放声大笑。
蛮军将士见万哥宁获胜,顿时士气大振。反观铁宁军这边,士气一落千丈,个个垂头丧气。
塔古希见状,拔出腰刀向前一挥,蛮军铁骑如滚滚洪流席卷而出。
轰隆隆的马蹄声震彻天地,如惊雷轰鸣,撼人心魄。
此刻的铁宁军阵中,发令官厉声高喊:
“弓箭手准备!
“长枪兵举枪!”
“骑兵两冀出击!”
一道道军令传递下来,响彻军阵。原本低靡的士气恢复了不少。
但不少新兵看着眼前猛冲而来的蛮骑,腿脚忍不住地发抖。
蛮军那边,万哥宁一马当先冲在最前,一众蛮骑紧随其后,顶着漫天箭雨,悍不畏死地向前猛冲。
两百步,一百步,一大波箭雨倾泄而下,射倒一大片蛮骑。
五十步,十步......冲在最前面的蛮骑,悍然撞上长枪方阵。
战马凄厉的嘶鸣此起彼伏,大批战马接连倒地,却也借着冲势撞翻、压死成片的士卒。
蛮骑以损失数十骑的代价,硬生生冲破长枪阵,两军瞬间搅作一团,陷入惨烈的混战中。
一名蛮骑双手各持弯刀,策马朝刘沫冲杀而来。
战马越来越近,那股奔袭之势着实骇人,任谁见了都有一种逃避的本能。
可刘沫神色沉稳,丝毫不惧,左手握紧钩镰枪,竟不闪不避。
只见他右手突然猛的一挥,一道银光疾闪,只听砰的一声,那名蛮骑栽落马下无法动弹。
吴化见状,快步上前,手起刀落。
只可惜,那匹战马没有了主人的操控,避开众人,朝着远方狂奔而去。
“头,那不是万哥宁吗?他快杀到咱们这边了。”
刘沫随着李大山所指方向望去,只见万哥宁手握长斧奋勇冲杀。
他的身旁还有几名蛮骑护卫左右,已经离自己十丈不到。
万哥宁所到之处,铁宁军卒纷纷避让,那些避让不及的都是一招毙命。
刘沫见状,二话不说,提枪冲向万哥宁。
他没用飞石攻击,只因现在手痒难耐,想和万哥宁过过招。
万哥宁见一身披札甲的少年已经冲到自己的面前,手中的钩镰枪已经刺向战马。
万哥宁冷笑一声,长斧劈向少年。
却见少年丝毫不慌,身形如鬼魅,只是轻轻一晃,便躲开了长斧的攻击。
同时,少年手中钩镰枪用力一拉,战马的一条腿直接被割断。
战马失去平衡重重的摔倒在地,马背上的万哥宁如出膛的炮弹一般甩飞落地,口吐鲜血不能动弹。
这一摔,万哥宁身上的骨头都散架了,完全失去了战斗力。
少年没有继续理睬万哥宁,而是掷出长枪射穿另一名蛮骑的胸膛。给万哥宁补刀的事,自会有身后的弟兄完成。
“彩!”
周围的铁宁军士看到这一幕士气大振。
少年又将双手探入腰间的布袋中,只听 嗖嗖 两声,两道银光分别射向两名蛮兵的面门。
......
一个时辰后,东城的大战终于结束,蛮军几乎全军覆没。
千夫长塔古希带着几十骑残兵,仓惶逃走。
刘沫本想与塔古希过招,可还没等他靠近,塔古希就逃了。
第二天,这次大战的基本情况传遍全军,四个战场铁宁军全都获胜了,甚至北门战场还斩杀了主将赫连峰。
不过铁宁军这边也是伤亡惨重,阵亡三千多,重伤两千多,加上之前守城战,损失已经过半了。
这一战,对铁宁军来说也只是惨胜。
刘沫在这战中除了斩杀百夫长万哥宁,还斩杀了十四名蛮兵。
他没敢杀太多,主要还是担心太出风头被盯上。
万一敌军对着自己来几波箭雨,还真不一定有把握全身而退。
他牢牢记得,从军前一天,父亲曾对自己说过的话:“活下来最重要。”
林风叔一人独自枪挑三十余敌,最后被射成刺猬的悲惨结局,更是言犹在耳。
这战中,仅仅是斩杀万哥宁的功劳,就已经足够大了,完全可以知足。
更重要的是,麾下几名军士都安然无恙,在战场上,又有什么能比活下来更重要?
当初在石溪村和刘沫一起从军的另外三人,除了刘贺投奔了自己,在这战中得以活了下来。
另外两人就没这么幸运了,此战中,他俩不幸阵亡。
由此可见这场战斗的惨烈,这也让刘贺庆幸自己抱对了大腿。
战后,刘沫还把斩杀蛮兵的功勋,送了一部分给了麾下几人,这让几人对他是感激涕零。
在军中,上官抢手下军功的事情很常见,送军功给手下的却是头一次见。
在战场上,斩杀北戎兵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麾下几人,也只有孙立、谢全独自斩杀了一名蛮兵,余下几人只是跟在刘沫身后补刀和捡尸。
这也难怪,真实的战场,杀敌哪有那么容易。
特别是在野战中对上北戎军,新兵蛋子往往都是炮灰,能活命就已是万幸。
现在回想起当初,刘沫几人之所以会被派往9号烽火台。
就是有被当成炮灰的成份在里面。
几天后,金良柯在得知铁宁城战败后大为吃惊。
他没料到铁宁军敢出城作战,而且还有这样的战力,战损比几乎接近了一比一。
要知道北戎这边都是骑兵,而铁宁军却是以步兵为主。
如今后路被切断,金良柯只得下令大军丢弃大量辎重,火速往回撤。
北戎军在撤退途中,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阻击。
没办法,铁宁军刚刚经历恶战,伤亡惨重,根本无力出兵阻拦。
其它城池的军力更是孱弱,连阻挡的念头都生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北戎大军撤回草原。
战后的吕国北境,无数的房子被烧毁,粮食和值钱的东西被抢,老人、小孩被杀死,年轻的男人、女人被掳走。
所见之处,都是满目疮痍的废墟。
幸存者无处可去,只能逃往各个城池成为流民。
刘沫又升官了,因为他斩杀了百夫长万哥宁被提拔为队长。
并授予公乘爵位,而且还分到了一座独立的院落。
公乘是第八级爵位。
可授田八顷,宅地八亩,可免除一切兵役、瑶役。可以见县令,县尉而不拜,可乘坐公家马车。
这战过后,原手下孙立、李大山、王贵、张大有被提拔为什长。
刘贺、谢全、吴化提拔为伍长。
眼下全军伤亡惨重,每支队伍都是人员不足,刘沫麾下这队自然也一样。
要想让人员满编,要么自己去招兵,要么等待新兵营输血。
大多数老将官,都会等待新兵营的分配。之所以这么选,自然是为了趁此间隙吃空饷。
而刘沫,却不走老路,选择了自己募兵。
他只是一个还没到十七岁的少年,可没那么多的弯弯绕。
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早点募齐新兵,也可以早点训练他们,明年再与北戎人交战,新兵的活命机会也会大些。
第二天,他带着队长令牌,亲自到东城门口设立了募兵点。
大战刚结束,铁宁城外到处都是流民。
他们的家被烧毁,亲人或被杀或被掳,每一个人都恨透了北戎蛮子。
募兵点刚设立好,消息很快就在东城门口炸开。
“那边征兵啦,听说要收四十多人。”
“有发军饷吗?”
“当然有,铁宁军的待遇向来不错。”
“那我也去试试。”
东城外的流民纷纷议论着,很快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不到半个时辰,募兵满员的任务顺利完成。
趁着现在没打仗,刘沫吩咐麾下几名什长抓紧操练新兵,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
他武艺虽强,但从军的时间短,对训练士卒并不擅长,倒不如交给善长的人去做,自己也能腾出更多时间进行修炼。
况且,这些新兵底子差,眼下只需要打磨基本功,根本用不上他一身高强的本领。
不过他也没完全闲着,平时也会与几位什长聚在一起,一同琢磨研讨练兵的方法。
眼见初冬,天气越来越冷,不少弟兄身上还穿着单薄的旧衣,被冻的瑟瑟发抖。
脚下的鞋子破了大洞,鞋底磨的薄如纸片,天气要是再冷些,怕是双脚都要冻坏。
刘沫看在眼里,他自己掏钱给手下每个兵士添置了一双棉鞋,一套棉衣棉裤。
这笔花销不小,几乎花光了全部赏银,让他肉痛了好几天。
当崭新的棉衣棉裤还有棉鞋发到众兵士手中时,兵士们极为兴奋。
这些东西,可都是冬天里活命的关键。
每年寒冬,北境都会有许多人因为缺少御寒的衣物被活活冻死。
有的人,冬天穿着破了洞的布鞋,双脚被冻坏致残。
兵士们纷纷低头摩挲着手中厚实柔软的衣裤。
有人眼眶瞬间泛红,紧紧握着崭新的棉鞋,指尖微微发颤。
几个糙汉子鼻头发酸,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脸上满是动容之色。
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士兵抬眼望向刘沫,眼神全是敬重与感激。
在这人命如草芥的世道里,人命不过是上层眼里的耗材,哪里还有人会真心在乎他们的死活。
可他们这位少年上官,却愿意花光积蓄为他们买来御寒衣物。
这一刻,所有的兵士都感激涕零,打心底敬服这位年轻的上官,往后训练时也更加刻苦卖力。
趁着闲暇,刘沫又去了城中的高记铁匠铺,定制了一根长棍。
长棍是他目前最趁手的兵器,平时外出,也方便携带。
他在铁匠铺中,握着手中新做的长棍,仔细打量起来。
棍身用特殊处理过的牛筋木制作,木质韧性极强,即便弯折也不易折断。
棍身上还刻有防滑纹路,可以很好的防止手滑。
为了增强攻击力,棍身两端包裹玄铜,金灿灿的玄铜上,还刻着金蛟图案,模样煞是好看。
刘沫握着手中的玄铜牛筋棍舞了起来,刺、戳、劈、挑、扫、粘、旋......各式棍法轮番使出。
周身顿时卷起一股旋风,那旋风越转越猛。
直卷得尘土飞扬,碎石滚动,真有雷霆万钧,横扫千军的磅礴之势。
“好棍,以后就叫你金蛟玄铜棍吧!”
一旁的看客纷纷鼓掌喝彩。
站立身旁的高铁匠,看到刘沫的棍法,由衷的夸赞:“小将军武艺高强,真乃豪杰也。”
“咳咳,没那回事, 我的武功只是一般般!”刘沫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对这根长棍非常满意,对高铁匠的夸赞更是高兴。
接着又向高铁匠订购了十三把柳叶飞刀和一条飞刀腰带。
飞刀比起飞石,不仅穿透力更强,携带也更方便。
平时出个门,逛个街什么的。总不能一直拎着一袋石头到处走,估计会被别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
有了飞刀后,只需将飞刀插在腰袋上即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除了巡查麾下士兵的训练,余下时间便日日苦练飞刀。
他本就有飞石的底子,只用了几天时间,便将飞刀练到例无虚发。
接着又请来好手,向其学习箭术与骑术。
他的箭术不能说差,只能说是一塌糊涂。
上次守西城时,射了十几箭竟没有一箭命中。
至于骑术,虽然他之前有骑过马,但也仅限于用来赶路的水平。
若要上了战场,就完全不够看了,真正的骑兵,要能在马上搏杀和射箭。
上次斩杀万哥宁的那场战斗中,他又缴获了几匹战马。
这回他被提拔为队长,没再将战马上交,而是留下来给队中使用。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白天苦练武艺,晚上打坐修练内功。一个多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这天下午,刘沫骑在战马上飞奔,手中弓箭对着五十步外的箭靶连射三箭。
咻咻咻!三箭全都射中了箭靶。
看到自己连续射中目标,刘沫先是一喜,接着又喃喃自语:“进步还是很大,只可惜没有射中靶心。
一个多月前的守城之战中,要是有这水平,起码能射中一两个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