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珩太过诡异,季大洋和季志明被吓到连滚带爬跑走了。
季珩走到镜子面前,喝下一杯灵泉水,然后看着镜子里这张脸,勾起嘴角,他很满意这张脸,“既然你死了,我也帮你报过了仇,咱们就算两清。”
“现在,我才是季珩。”
他没有六岁前的记忆,所以,他也没有名字。或者说,他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六岁后,他叫“花脸”,因为他脸上有数道如同蜈蚣般蜿蜒的痕迹。
十六岁到十八岁,他叫“强盗”,惹了他,他就抢了他们的家,断了他们的生路。
现在,他叫季珩。
现在是下午,季珩手一挥,瞬间,屋内所有东西都被清空,如法炮制,他走遍了房子里的每个角落,将所有东西都收进空间内。
做完一切,季珩瘫坐在一楼客堂中。
饿的。
季珩从原主的书桌里找到五块三毛钱,还有一些票。
怎么说他也看过不少书,这个时候买东西光有钱不够,还得要票。城里有工作,每个月除了工资还会发定量的票,乡下才真是一票难求。
突然想起了什么,季珩找到季小惠里那张季志明拿过来的东西,那是知青办的通知书还有一张后天的车票,季珩看了一眼目的地。
哈市,那儿冬天可冷了。
季珩闪进空间,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原主衣服不少,柜子塞得满满登登的,他合理怀疑这要不是死人衣服,那季志明一准拿走穿上。他从衣服最底层掏出一个铁皮盒,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张存折、一本房产证。
这是季小惠死后,原主收起来的。存折上的数字让季珩眯了眯眼。
三千七百块,现在可是1973年,这笔钱够在城里买两套小房子了。
房产证上的名字清清楚楚:季珩。房屋地址是海市和平路17号,二层小楼,带院子。
这房子是原主爹买的,原主父母分开后,季小惠就把房子挂在孩子头上。她则是凭借着从亚历山大那里学到的技术,顺利地从车间女工岗荣登技术岗。
成为厂里唯一一个女总工。
就是可惜了,最后也死在这个位置上,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当年不愿意跟亚历山大回国。
季珩耸耸肩,他觉得她应该不会后悔。
把存折和房产证收进空间,季珩骑上自行车就要去弄饭吃。
他只在书上还有原身的记忆里看到过那些食物,他出生的时候都是末世后期,人少、丧尸也少、资源更少,所以他的异能显得格外重要。
不,是赚钱,格外赚钱。
季珩换上干净的白衬衫黑裤子,就走上了1973年盛夏的海市,南京路旁的弄堂口飘着淡淡的煤炉烟火气,来往路人都穿的灰扑扑的。即使有亮色的衣服,可能因为洗的多了,颜色也褪了,像蒙了一层薄雾。大家袖口大多都打着补丁,越穷越光荣嘛!
“国营大众饭馆”,季珩站在招牌下,抬头望着那几个字,心情格外激动。
大概是快到下班时间了,饭店里人不多,但是后厨“噼里啪啦”的炒菜声不绝于耳,季珩甚至能闻到里面散发的香味。
季珩冲到柜台,收银的大姐一愣,还以为来了个土匪呢。
“吃什么?”大姐态度算不上好,但是看在长相的份上也算和颜悦色了。
“我都想要。”季珩扒着柜台可怜巴巴地看着收银大姐。
大姐心一软,想想自己可是个爱岗敬业的国营饭店收银员,还是尽职尽责地点了点柜台前的牌子,上面写着“凭票就餐,禁止浪费”。
“同志,咱们晚上供应的菜可不少呢!你一个人吃不下,随便点两个,明天再看吧。”大姐看他小身量没有二两肉,好心提醒道。
原身从母亲死后,成天就是煮点清水面吃吃,日子过的寡淡的很,自然也就瘦了。
季珩眨着那双大眼睛看着大姐,“我要下乡了,吃不到了。”然后撇撇嘴。
大姐哪儿受得了这样,“那你能吃完吗?今晚上有炒猪肝、红烧小排、油爆虾、青鱼丸子、木须肉,清炒豆角这些菜都不要票,除了素的,肉的都不便宜。米饭得要粮票。”
她说一个,季珩就舔一下嘴唇,大姐狐疑地伸头从上到下扫了他一眼,看他的打扮也不像是缺肉吃的人啊。
“我都要!”季珩掏出钱和票放在桌上。
大姐看他那么馋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小声叮嘱他:“正好现在还没上人,你就去那边那个角落吃,背对着我,人家进来也看不到,这样省得给自己找麻烦。”
“谢谢姐姐。”季珩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大姐想想家里的皮猴子,每天朝着哪边拜拜,儿子能长成这样。
这顿饭最后花了两块一毛八,外加八两粮票。
几个粗瓷大碗端上桌,“还有的菜没齐,你先吃着,等会吃完了,我正好帮你收掉。”
这会儿服务员都在里面帮忙,外面就她一个,她也就是看季珩顺眼,要不她一准让人自己过来端。
季珩闻着桌上的味儿,香得他头倒仰,他在心中呐喊:“这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这才是我应该过的日子啊!”
他先是夹起一块猪肝,香!
然后是青鱼丸子,鲜!
……
时不时夹一筷子米饭,咀嚼的时候眉眼舒展,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真切满足。
季珩不知道,他是背着人没错,但是挡不住人从侧面看过来。
国营饭店的玻璃窗前,一个男人穿着普通款式的衬衫、裤子,但是跟其他路上穿着衬衫,里面空荡荡的路人不一样,他一整个撑起来了,衬衫长裤包裹着的是一具极具力量感的身体。
男人手上拿着烟不知道盯着窗户看了多久,看到烟屁股都烧着手了这才撒手。
他踩灭烟头,再次抬眸看向那个正在努力进食的侧脸,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他真的好可爱。
季珩不知道他在看食物,窗口还有一个正在看他的,他只是疯狂地扫荡后优雅地从口袋掏出一块手帕擦擦嘴,随手扔在了桌上。
想想大姐的照顾,他又从空间中拿出一块红色格纹的手帕,走到柜台前送给大姐。
大姐欣喜若狂却又连忙推拒,这手帕摸着那么好,肯定不便宜。
最后在季珩的强烈要求下,以他们约定了明天中午给他留大猪排结束了争执。
季珩走出饭店伸了个懒腰,这一顿可给他吃爽了,不过他也没忘记晚上还得去搞事儿呢!
瞥眼看见门口站着一个男人,双目对视间,对方直勾勾地,没有回避的意思。
季珩微微皱眉,转身离开。
男人在刚刚那一瞬间,呆愣在原地,他觉得自己心跳都停止了,血液也不再循环,世界仿佛都停止了。
他只记得那双好看的眼睛。
“怎么不进去?”男人的同伴走过来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
“季珩。”
“你认识?”男人有些惊喜。
“哦~认识,他就是个串儿。”同伴的话让男人微微皱起眉头,男人抬腿走进饭店,丢下一句:“你买单,我都要吃。”
坐到季珩刚刚的位置上,看着几个空空如也的大瓷碗,嘴角再次扬起,余光扫到那个蓝黑相间的手帕。
喉结上下滚动间,还是将它攥紧,收入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