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人问过我,我和黎夏是怎么熟起来的。
我想了很久,没想出一个适合当作答案的日子。
友情和恋爱不太一样。恋爱总要有点证据,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或者某一句被记了很多年的告白。女孩子成为朋友却常常没什么仪式。可能只是分享了一家难吃的店,互相回了几次消息,再一起骂过同一个人,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躺在你的联系人置顶里了。
麻将局结束后的第二天,黎夏给我发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她在奶茶店点的三分糖双份珍珠,杯底还剩下厚厚一层黑色的小圆球。
她问我:“珍珠吃不完算浪费食物吗?”
我回:“算,建议你连夜忏悔。”
她发来一串笑,又问我附近有没有好喝的咖啡。
我推荐了两家,特意告诉她,其中一家虽然远,但至少不会继续败坏她对这座城市的印象。
她说:“那下次一起。”
这个“下次”比麻将馆门口的约定具体一点,但也没有立刻兑现。我们偶尔聊天,她问我哪里可以买到便宜的被子,我问她附近哪家外卖不会踩雷;她发来陈岸在厨房煮清汤面颇有大厨气质的照片,我回她一张我男朋友不洗袜子证据。
我们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又从一些没什么用的小事里慢慢参与对方的生活。
她搬来不久,对附近还不熟。有时我们单独出去逛街,她走路很快,看见什么都想进去看一眼。商场快关门了,她还能站在一排几乎一模一样的香薰蜡烛前面,认真区分“雨后森林”和“潮湿木头”到底有什么不同。
“这两个不是一个味道吗?”我问。
“当然不是。”她把两张试香纸递给我,“这个像森林,那个像森林里有个刚失恋的人。”
我闻了半天,只闻出都挺贵。
最后她一瓶也没买,说下次打折再来。我们空着手走出商场,在门口分了一盒薯条。风很大,一地的海鸥走的摇摇晃晃的,她低头看了一眼,,扔了两根薯条出去,说终于有了属于这座城市的记忆。
她很擅长把狼狈说得像纪念品。
那天我们没有立刻回去。
商场楼下有一家营业到很晚的餐厅,桌子挨得很近,隔壁说什么都能听见。我们点了两份最便宜的烤肉套餐,真难吃啊,吃到一半,薯条和芝士已经坨在一起了,嚼起来好像口香糖。
聊到陈岸的时候,是她先提起的。
“他这个人挺好的。”她说。
我笑了:“你这个开头一般没什么好事。”
“真的挺好。”她又强调了一遍,像怕我不信,“就是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可能不太适合。”
“哪里不适合?”
她拿着叉子,在盘子里来回拨一块没吃完的鸡肉。
她说了几件小事。都不严重,甚至单独拿出来还有点可笑。两个人出门,一个永远临时决定,一个总想提前安排;吵架以后,一个觉得睡一觉就过去了,另一个却会在脑子里把每句话重新听很多遍。陈岸习惯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黎夏有时需要的却只是他先承认,她确实不高兴。
“但是他对你很好。”我说。
“所以才烦。”
“对你好还烦?”
“一个人很好,和两个人适合,是不是两回事?”
我没立刻回答。
我搅拌着手里的一盒糊糊,把肉都吃完。黎夏抬头看着我,像是真的在等一个答案。
“可能吧。”我说,“哪有完全合适的人。”
她笑了一下:“也是。”
那点迟疑很快过去了。她开始跟我讲陈岸以前做过的傻事,讲到一半自己先笑起来,刚才那些“不适合”好像只是吃饭时随手拆开的一包番茄酱,用完就可以扔掉。
后来她问我:“那你和程屿呢?”
“我们怎么了?”
“你喜欢他什么?”
这个问题把我问住了。
程屿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好。他脾气不差,和朋友相处得也好,记得我的口味,偶尔会来接我。我们不见面的时候,各自过各自的生活;见面时也不会尴尬。和他谈恋爱不需要费太多力气。
可这些好像都不是她问的答案。
我想了一会儿,说:“一个人在这边,有人陪着就挺好的。”
黎夏看着我:“我问的是你喜欢他什么。”
“陪着还不算吗?”
“算吧。”
她低头喝了口水,没有继续追问。
我们都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答案。那时候我觉得,喜欢不一定非要说出什么具体理由。身边有个人,生病时可以发消息,周末有人一起吃饭,看到好笑的东西知道该转给谁,已经比很多独自在国外生活的人幸运。
至于幸运和爱情是不是同一件事,我那时没有认真想过。
我偶尔也会去他们住的地方。
那是一栋永远收拾不干净的合租房。玄关堆着男生们的鞋,厨房台面上放着不知道属于谁的锅,冰箱里每一层都塞得很满,最里面的食物通常要等到过期才会重新被发现,偶尔还会发现不同的新鲜菌群。
程屿和陈岸原本像是两个单身汉住在那里,黎夏搬来以后,客厅里才渐渐出现一些不属于两个男生的东西。沙发上多了一条浅色毯子,洗手间有了护发素和卸妆油,冰箱门上贴着她买回来的卡通磁贴。那些东西并没有让房子变得整洁,只是让它看起来像终于有人打算认真生活。
我们有时在那儿吃饭。
说是一起吃,其实大多数时候是临时决定。谁先饿了就在群里问一句,另外几个人从房间里出来,打开冰箱研究半天,最后还是决定点外卖。
陈岸偶尔做饭。他做得算不上多好,但很愿意做。黎夏站在旁边指挥,自己不动手,只负责尝味道。
“淡了。”她说。
陈岸加盐。
“现在咸了。”
“你刚才让我加的。”
“那你不能少加一点?”
“要不锅铲给你?”
黎夏立刻退后两步:“那倒不用。”
我男朋友坐在餐桌边打游戏,头也不抬地说:“你俩要不先打一架,打完我们再吃。”
黎夏拿起一包纸巾砸过去。陈岸在旁边笑,也不帮谁。最后那锅菜还是被吃完了,连汤都拿来拌了饭,虽然好像全是酱油味。
他们的感情就是这样,不太精致,也没有我想象中情侣应该有的边界感。陈岸会当着所有人的面说黎夏麻烦,下一秒又起身去给她拿充电器;黎夏嘴上嫌他做饭难吃,吃到最后却总是她负责把剩菜装进保鲜盒,不过肯定是不会有第二顿的。
有一次吃完饭,我们挤在客厅看电影。位置不够,黎夏坐在地毯上,背靠着陈岸的腿。电影放到一半,她困得睁不开眼,头一点一点的。陈岸还在和别人说话,手却很自然地垫在她后脑勺和茶几边缘之间。
没有人注意这个动作。
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有。
但我看见了。
我那时还是会羡慕他们。不是羡慕有人替她挡住桌角,而是羡慕有些照顾已经变成了本能,不需要感激,也不需要被看见。
我和男朋友也没有什么问题。
至少那时看起来没有。
我们见面,吃饭,周末一起出去,偶尔吵架又很快和好。他继续住在那栋挤满男生的房子里,我继续一个人住。谁也没提出过同居,我觉得这样很好。他大概也觉得。
人只有在后来不爱了的时候,才会回头替过去找证据。可当时的我并没有想那么多。我只是喜欢一个人住,也喜欢在不想独处的时候,有地方可以去。
日子就这样慢慢过去。
我们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见面不再需要男朋友从中通知。有时黎夏单独叫我出去,有时我拎着饮料去他们家,最后总会莫名其妙变成一群人坐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黎夏给我发消息,说他们要搬家了。
“这么突然?”我问。
“房子到期。”她回得很快,“而且我们有车了!!!”
后半句话后面跟着三个感叹号,比房子到期重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