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边当江即白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江即白没有开大灯,只留了桌上一盏台灯。灯罩的边缘缺了一小块漆,是他刚独立办案那一年磕的,一直没换。
律所行政曾经提过几回,说要给他换个新的,他都回了同一句话:"不用换,就这样挺好的。"
五年了,他每晚都会看着那一小块缺口,就仿佛他的那颗已经沉寂的心……
江即白快速处理完最后两封邮件,合上电脑,却没有走。
窗外,雨还在下。敲在玻璃上的声音比白天密了些,噼啪,噼啪,一阵一阵,像某种不肯罢休的追问。
他就坐在椅子里,听了一会儿雨,然后才把目光移向桌面右手边——最下面那个抽屉。
那个抽屉是上了锁的。
律所里没有人知道里面放着什么。行政每年做物品登记,问到那个抽屉,他只说:"私人物品。"语气十分冷淡,不带任何可供揣测的余地。只要问过一次的人,都不会再问第二次。
他从钥匙串最里面取出一把小钥匙。
钥匙串上挂着车钥匙、门禁卡、办公室钥匙,叮叮当当的一串,这把小钥匙缩在最里面的缝隙里,安静地躺了五年,几乎和钥匙圈长在了一起。它太旧了,旧到和这串崭新的钥匙格格不入。
可他一直带着。
这五年期间,他也曾换过三次钥匙串,可每一次它都没落下过。
当他拿起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
今晚开它,其实是不合规矩的。他给自己定过规矩——只在特定的日子打开它。每年的某一天,或者赢下某场特别难的官司之后。像某种隐秘的、无人知晓的仪式。
今天不是那些日子里的任何一个。
而他今天只是见到了她。隔着一张长桌,隔着无数日日夜夜的思念,最后只能叫了那声"林小姐"。
锁舌弹开的声音很轻,咔哒一声,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楚。
抽屉拉开,里面没有文件,没有合同,没有任何与"君衡最年轻合伙人"这个身份相称的东西。
只有一个旧铁盒。
铁盒的漆磨掉了大半,露出底下灰白的底色。他把它拿出来,放在台灯的光圈里,动作很慢,像法医在移动一件易碎的证物。
盒盖掀开,最上面是一张已经过期了的优惠券——"慢递"咖啡馆的,集满十杯送一杯。
十个空格里,盖了九个章。红色的印泥,圆圆的,一个挨着一个,排得整整齐齐。
第十个格子空着。
空白得干干净净,像一句没有说完的话。
那时候他们常喝这家。她说等集满了,就去换那杯免费的,"白喝的咖啡最香"。他说好。后来章盖到第九个,她就走了。这张卡片在他钱包里放了很久,放到来回摩挲的边角都起了毛,他才把它从钱包里取出来,放进这个盒子。
像是终于承认,有些东西带在身上,是走不远的。
再往下,是一张剪报。
某年全国青年设计大赛的获奖名单,巴掌大的一块,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剪得很齐,连毛边都修干净了。三等奖那一栏里,"林未晞"三个字被人用铅笔极轻地圈了一下。
圈得很小心,笔锋收得极轻,像是怕弄皱了纸,又像是怕圈重了,就泄露出圈它的人有多郑重。
那年她拿了三等奖,哭得一塌糊涂,说自己没发挥好,对不起熬的那些夜。他安慰她的时候,顺嘴说了一句没关系。
其实他想说的是:你知不知道,因为这张三等奖的名单上有你的名字,我才有机会把这张报纸买回来,剪下来,圈出来——林未晞,你已经很好了,好到我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
而这些话他一个字都没和她说。
那时候的他总以为还有时间。总觉得来日方长,总觉得"下一次"这三个字,是可以无限续用的。
最底下,压着一张电影票根。
午夜场,靠过道的位置。票根已经发黄了,纸脆了,边角磨出了毛边,却又被抚得很平——那种矛盾的样子,一看就是被人拿起来过很多次,又每一次都小心地抚平、放回原处。
江即白用指腹碰了碰那张票根。
指尖下的纸薄得几乎没有了分量,他却放得很轻,很轻。
那天也下雨。
散场的时候她没有伞,他把伞往她那边倾了一路,自己半边肩膀湿透了。把她送到宿舍楼下,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雨声太密了,把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堵在了喉咙里。
到了楼下,她说:"江即白,今天谢谢你。"
他说:"顺路而已。"
其实不顺路。城西到城东,横穿整个云城。他把这句话咽下去的时候,舌根是苦的,像含了一整路的雨。
那时候他就在想,下一次,他一定告诉她。
告诉她什么呢?告诉她他伞一直往她那边斜?告诉她他记下了她喝拿铁要双份糖?还是直接告诉她——林未晞,我好像,没有办法只跟你做朋友?
他想了一路,措辞换了一版又一版,想好了最稳妥的那一种。
可是没有下一次了。
没过多久,她就走了。走得干干净净,没给他留任何"下一次"的机会。他准备好的那些话,一个字都没用上,最后在时间里放了五年,放到他自己都快记不清最初的措辞了。
江即白把东西一样一样放回去。
优惠券在最上面,剪报垫在中间,电影票根压在最底下。顺序和五年来的每一次都一样,他不会弄错,也不敢弄错。好像只要这个顺序还在,他们之间的情谊就没有彻底散去。
锁上抽屉的时候,他的动作很慢,很稳,像他经手的每一份案卷。
然后他撕了一张便签,写着
明天的待办事项。
一、并购案补充条款核对。
二、华裳服饰尽调进度跟进。
笔尖在纸上顿了顿。
第三条,他写了三个字——
林未晞。
写完,他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灯下,那笔迹是他自己的,横平竖直,沉稳有力,是上千份法律文书磨出来的笔迹。可那三个字却是不属于他的。那是别人的名字,是别人的五年,是一段他没有任何立场再去触碰的过去。
他写她的名字做什么呢?
约她出来?以什么身份,什么名义?
问她一句"这些年好吗"?
五年前的那个雨夜,这句话他都没问出口,五年后又凭什么?
笔尖悬在纸上,悬了很久,墨在纸面上洇出一个极小的黑点,像五年前她写到他名字时,洇开的那一片。
最终,他还是拿起笔,把那三个字划掉了。
一笔,又一笔。
横,竖,撇,捺,一个字一个字地划。划得很重,笔尖几次戳破纸面,透到下面一层便签上,留下深深的刻痕,像某种不能示人的、徒劳的挣扎。
第二天,助理来收拾他的办公桌的时候,看到那张便签,只看到第三条被涂黑的、无法辨认的痕迹。黑色的墨迹层层叠叠,根本看不出来下面原本是什么字,也看不出划掉它的人,当时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人知道那下面原本写的是什么。
就像没有人知道,业内从无败绩的江大律师,五年里一直锁着一个抽屉。
那个抽屉里没有证据,没有法条,没有任何能赢下一场官司的东西。
只有一个没有追上的背影,和一场早就终审了的、不许上诉的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