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丛林文学网! 手机版

您的位置 : 丛林文学网 > 精品故事 > 三声唤罢,旧梦沉于雨夜_第 5 章

第 5 章

更新时间:2026-11-03 15:22:07

第 5 章

沈寄月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脸色惨白如纸。

她突然发疯一样抓住我的胳膊,拼命摇晃着。

“不可能!你在骗我!你怎么可能不爱我了?你叫我啊!你现在叫我的名字!陶砚清,你叫我一声!”

我任由她晃动着我的身体,神情没有泛起一丝涟漪。

“沈女士,请自重,麻烦借过。”

沈寄月堵在门前的身躯剧烈颤抖了一下,像是被无形的重锤击中胸口。

“你叫我什么?沈女士?”

她死死盯着我,眼底布满了不可置信的血丝。

“陶砚清,你看着我的眼睛,你再说一遍!”

“沈女士,你挡着我的路了。”

我的视线越过她的肩膀,看向防盗门上的猫眼,语气礼貌而疏离。

这种客气甚至比破口大骂更让她难以忍受。

沈寄月像触电一样缩回了手,身形晃了晃,最终无力地侧身让开了门框。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公寓,走廊里声控灯亮起惨白的光。

身后传来她急促而慌乱的脚步声。

“陶砚清!你身上连两千块存款都没有,你能去哪?”

沈寄月扶着门框冲着我的背影大喊,声音里带着最后的虚张声势。

“你的工资卡每个月都用来还这套房子的房贷了!离开我,你连下个月的房租都付不起!”

我按亮电梯按钮,回头看了她一眼。

“中介半小时前通知我,公寓已经全款卖出了,首付刚好能覆盖我这几年的支出。”

电梯门缓缓滑开。

“沈寄月,这套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房本上从始至终只有我一个人。”

沈寄月的脸色瞬间褪去了所有血色。

“你把房子卖了?那我和你这几年算什么?”

“算合租室友。”

我走进电梯,在门彻底合拢前,看着她那张失魂落魄的脸。

“新房主下周一收房,请你在周日之前搬空你的东西。”

电梯下行,失重感传来。

胸口原本以为会有的刺痛完全没有出现,只剩下一片久违的轻松。

我在医院附近订了一家快捷酒店,放下行李后,把手机开机。

几十条未接来电提示瞬间涌了进来,除了两个中介的,全来自同一个号码。

我将沈寄月的电话和微信拉入黑名单,动作熟练得没有半点迟疑。

随后,我打开了同城货运软件,叫了一辆货车。

第二天上午,我趁着沈寄月去实验室的时间,带着货运师傅回了一趟公寓。

屋子里没有沈寄月的人影,茶几上放着她没喝完的冷咖啡。

我只带走了两样东西。

一箱我大学时期发表的学术期刊,和一盆我养了五年的文竹。

其余所有沈寄月买给我的衣服、配饰、甚至情侣用品,我全留在了衣帽间。

离开前,我将钥匙交给了在大堂等待的女中介。

走出小区大门时,初冬的风带着干冷的凉意吹在脸上。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陶先生,听寄月说你把房子卖了?你是不是在跟我赌气呀?”

发信人显然是宋霖川。

“如果是因为昨天的杯子,我赔给你好不好?寄月今天一整天在实验室魂不守舍的,连数据都算错了好几组,师父刚才都批评她了。”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你用这种极端手段逼她低头,只会让她更反感你的。”

字里行间全是正宫式的规劝与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我停在路边的垃圾桶旁,敲下一行字回复:“不用赔,垃圾桶装得下她的杯子,也装得下她。”

随后,将这个号码同样拉黑。

下午两点,我去了公司总部提交最后的离职交接单。

刚走到项目部走廊,就迎面撞上了穿着白大褂、头发凌乱的沈寄月。

她眼眶深陷,眼白里全是红血丝,脸色憔悴不堪。

看到我手里拿着的离职交接表,她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一把夺过文件。

“调去广州分部?陶砚清,你疯了?”

她的手指死死捏着纸张边缘,力道大得将纸张掐出了深深的折痕。

“你不是说只是冷静几天吗?你卖了房子,拉黑我所有联系方式,现在连工作都要换到两千公里外的地方?”

周围路过的同事纷纷侧目。

我伸出手,平静地看着她。

“文件还我,这是人事流程。”

“我不准你走!”

沈寄月当着整个部门的面,一把将那份调职申请撕成了两半。

纸屑纷纷扬扬落在大理石地面上。

她的胸口剧烈起伏,眼神赤红得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困兽。

“陶砚清,你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肯满意?我昨晚在楼下坐了一整夜!我给你发了几百条短信!”

她抓住我的手腕,声音带着崩溃的哭腔。

“我把降噪耳机扔了!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碰游戏了!你不要走好不好?”

整个走廊鸦雀无声。

曾经不可一世、众星捧月的沈大首席,此刻在众人面前近乎失态地哀求。

我低下头,看了一眼被撕碎的文件,然后抬起头看着她。

“沈总,毁坏公司公文需要照价赔偿,重新打印一份只要两毛钱。”

我的声音不大,却像冰水一样浇透了在场的所有人。

“另外,请您在工作场合注意言行,别给沈家丢脸。”

沈寄月的手猛地脱了力,整个人踉跄着后退了一步。

沪ICP备16008431号-1

本站所有内容都已取得正版授权,且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版权声明 - 投稿声明 - 自审制度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