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京城都知道两件事。
第一,陛下要把我送去北漠和亲。
第二,锦衣卫指挥使沈砚之,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死对头。
于是我做了个决定。
我拿起铜镜补了个妆。
然后出门,直奔锦衣卫。
沈砚之正在当街巡查,一身飞鱼服,冷得像座冰雕。
我二话不说拽住他衣领,踮脚就亲。
整条街的人都疯了。
他的属下刀都拔出来了。
我心想,这下名声毁了,谁还敢要我和亲?
反正沈砚之也不可能真娶我。
结果沈砚之抹了下嘴角,一把将我扛起。
"毁我名声?"他声音淡淡的。
"那郡主,就拿自己赔吧。"
当晚,赐婚的圣旨到了。
新郎官:沈砚之。
我:……我是不是算计错了什么?
全京城都知道,陛下要把我送去北漠和亲。
我也知道。
据说北漠那位王子身高八尺,能徒手撕狼,顿顿吃生肉。
我对着铜镜想象了一下自己蹲在草原上啃羊腿的模样,吓得手一抖,眉毛画歪了。
侍女青黛哭得眼睛通红。
“郡主,咱们逃吧。”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能逃去哪儿?”
“那怎么办?”
我把画歪的眉毛擦掉,重新描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