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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证据之名

爱吃黄芩红枣茶的姬纪 著

都市日常,推理,爽文,励志,救赎,职场,现代,校园 完结

以证据之名

主角:匿名 更新:2026-11-05 1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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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黄芩红枣茶的姬纪是著名作者爱吃黄芩红枣茶的姬纪成名小说作品《以证据之名》中的主人翁,这部作品构思新颖别致、设置悬念、前后照应,简短的语句就能渲染出紧张的气氛。那么爱吃黄芩红枣茶的姬纪的结局如何呢,我们继续往下看“以证据之名”

《以证据之名》精彩片段

陈屿说的那些话,其实不是没有道理。公诉人和辩护人,本来就是控辩审三方里的两端。

公诉人代表国家追究犯罪,辩护人代表被告人行使辩护权。这两种角色,

从制度设计上就是对立的。但这种对立不是为了分出输赢,而是为了通过对抗来发现真相。

这是法学教育里最基本的原理——"兼听则明"。控方有控方的证据,辩方有辩方的理由。

只有把两边的证据都摆在桌面上,法官才能做出最接近事实的判断。这个道理,陆正当然懂。

但他当时还是生气了。因为他觉得,陈屿变了。大学时候的陈屿,

是那个会为了帮一个被欠薪的农民工讨公道而免费打半年官司的人。他做公益法律援助,

不求回报,纯粹是因为觉得"法律应该保护弱者"。但三年前那个案子里的陈屿,

在陆正看来,更像是一个为了赢而赢的律师。他找到了那份病历,不是因为他关心正义,

而是因为他知道这是翻案的关键。陆正当时甚至觉得,陈屿可能早就知道鉴定有问题,

但他一直憋着,等到法庭上才抛出来——就是为了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这种感觉,

就像是被最好的朋友从背后捅了一刀。但现在回头看,陆正意识到,

自己当时的想法可能太偏激了。陈屿没有错。他做了一个辩护律师该做的事。

错的是他自己——作为公诉人,他没有在审查阶段发现鉴定意见的问题。这是他的失职。

这个认知,他用了三年才真正想明白。而现在,命运把他们重新放到了同一个案子里。

陆正坐在办公桌前,翻看着陈屿昨天提交的那些材料。

专利转让协议是真的——他今天上午已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核实了,

博恩生物确实拥有这项专利,而且确实在三个月前把独家授权转给了明远科技。

银行流水也对得上——一千两百万确实从周明远的个人账户转到了博恩生物的账户。

但这些证据只能证明那一千两百万的去向。

还有另外一千两百万——周明远说存在他妻子账户里的那笔钱。陆正决定亲自去核实。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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