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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更新时间:2026-03-19 19:50:40

(一)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

沈贵站在门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像鹰隼一样往里探。他身后那两个汉子已经就位,一个守住了后院的矮墙,一个堵在了侧面的菜地旁。

“致远侄儿啊——”沈贵迈步就要往里走。

沈致远侧身一挡,不卑不亢:“二叔来得可真早。天还没大亮,按规矩,灵堂未净,外人不宜入内。”

“外人?”沈贵的笑容僵了一瞬,随即恢复,“致远这话说的,我是你亲二叔,怎么就成了外人?再说了,你们一家四口刚遭大难,里里外外多少事要张罗,我这不是来帮忙的嘛。”

他说着,往身后瞥了一眼。那两个汉子立刻往前凑了凑。

沈致远没有退。

他就那样站在门槛上,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一身粗麻孝服,脸色苍白得像纸。但他的眼神,让沈贵莫名有些发怵——那不是一个刚刚死了父亲、虚弱得站都站不稳的穷秀才该有的眼神。

“二叔的好意,侄儿心领了。”沈致远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只是今日确有不便。明日吧,明日侄儿亲自登门,给二叔道谢。”

沈贵脸上的笑终于挂不住了。

他往前逼了一步,压低声音,语气里多了几分威胁的意味:

“致远,你别不识好歹。你爹死了,你娘死了,你妹子也死了,就剩你们四个孤魂野鬼。你知道这村里村外多少人盯着你们家那几亩薄田?叔是来护着你的,你别敬酒不吃吃——”

“二叔。”

一个清冷的女声从沈致远身后响起。

林清秋走出来了。她穿着孝服,面容憔悴,但腰背挺得笔直。她走到丈夫身边,与沈贵四目相对,不疾不徐地开口:

“二叔方才说‘敬酒’,让我想起一件事。我公公婆婆和妹子,是喝了酒之后走的。那壶酒,还在灶房里搁着。二叔要不要进来,也喝一杯?”

沈贵的脸,一瞬间变得煞白。

(二)

空气凝固了几息。

沈贵张了张嘴,竟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身后那两个汉子不明就里,还在往前凑,被他抬手拦住了。

“你……你这话什么意思?”他的声音有些发干。

林清秋神色平静:“没什么意思。只是听说二叔在镇上开杂货铺,铺子里也卖酒。想问问二叔,您那酒,是从哪家进的货?”

沈贵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院里跑出来,是沈砚书。他跑到父亲身边,仰着头,一脸天真地开口:

“爹,我方才去柴房拿柴火,看见后墙根底下蹲着一个人,一直往咱家院里瞅。我叫他,他不答应,还跑了。那是谁啊?”

沈致远看向沈贵。

沈贵的脸色更加难看。他勉强挤出一个笑:“这……这我哪知道。怕是路过讨饭的……”

“讨饭的?”沈砚书歪着头,“可他穿得挺齐整,不像讨饭的呀。腰里还别着根绳子,那种绳子我见过,是抬棺材用的。”

沈贵的笑彻底僵住了。

林清秋忽然开口,语气淡淡的:“二叔,您今天来,是带人来帮我们抬棺材的?”

沈贵干咽了一口唾沫,想说什么,却被沈致远抢了先:

“二叔,既然您这么热心,那侄儿就领了这份情。不过抬棺材的事不急,得等过了头七。今日您先请回,头七那天,侄儿一定请您来喝杯水酒。”

他特意把“水酒”两个字咬得很重。

沈贵的嘴角抽了抽,终于挤出一句:“那……那好。致远侄儿,你……你们好好歇着。叔先走了。”

他说完,转身就走,脚步飞快,几乎是在小跑。那两个汉子面面相觑,也赶紧跟了上去。

(三)

院门重新关上。

沈致远靠在门板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看向妻子,林清秋的脸上没有得意,只有更深的凝重。

“他怕了。”她说,“但怕的是那壶酒,不是咱们。”

沈致远点头。他知道妻子的意思——沈贵今天的退缩,恰恰说明他心里有鬼。只要那壶毒酒还在,只要他们四个人还活着,沈贵就睡不安稳。

“他会再来。”沈锦绣不知什么时候也出来了,站在里屋门口,怀里还抱着那幅“蝶穿牡丹”,“而且下次来,不会是一个人。”

沈砚书举起手:“我刚才说的那个蹲后墙的人,是真的。我亲眼看见的。他跑的时候,我捡到这个——”

他摊开手,掌心是一块拇指大小的木牌,上面刻着一个字:周。

四个人同时沉默。

周。

周记粮行。周炳坤。

那个克扣工钱不还的东家。那个在原主父亲的讨薪信上被提及的名字。那个——

“那个背后的人。”林清秋轻声说,“如果那包乌头粉,真的是有人故意放在原主母亲的药包里的……那这个人,可能就是周。”

沈致远攥紧那块木牌,指节发白。

(四)

天终于大亮了。

阳光照进这个破落的小院,驱散了一夜的阴冷。但四个人心里都清楚,真正的黑暗,或许才刚刚开始。

沈致远做了分工:林清秋带着沈锦绣去灶房做早饭,顺便清点家中还剩多少粮食;沈砚书去检查院墙的豁口和前后门闩;他自己则继续翻阅原主父亲留下的那些零碎物件——账册、信件、还有一本磨破了边角的《论语》。

《论语》里夹着几片泛黄的纸。

沈致远小心翼翼地展开。那是几张借据,借款人是原主父亲,出借人写的是“周记”——周记粮行。借款时间,是三年前。借款金额,是五两银子。

五两。

他想起女儿昨晚说的那句话:若能绣出“蝶穿牡丹”,可值五两银。

五两银子,够原主一家半年的嚼谷。五两银子,也能让一个扛活的穷汉,三年都翻不了身。

借据最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字迹潦草,像是后来添上去的:“逾期不还,以田抵债。三亩上等水田。”

沈致远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三亩水田。原主一家最后的活路。

他继续往后翻,在借据的背面,发现了一行更小的字,是原主父亲亲笔写的:

“今日又去粮行讨工钱,周东家不见。门房说,东家有话,要么还钱,要么走人。我问门房,借据上的钱,我明明还过两次,为何还说欠着?门房笑了,说,你那借据,早就被东家换过了,你手里那张,是假的。”

日期,是原主父亲死前七天。

沈致远慢慢放下那几张纸,抬头看向窗外。

灶房那边升起炊烟,妻子和女儿正在生火做饭。儿子搬来几块石头,正在加固院墙的豁口。阳光照在他们身上,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他们真的只是普普通通的农家,正在开始普普通通的一天。

但他的手里,攥着借据。

假的借据。

真的命。

(五)

早饭是野菜粥,稀得能照见人影。

四口人围坐在灶房的小桌旁,谁也没有说话。直到粥碗见了底,沈致远才开口,将那几张借据的事说了一遍。

林清秋听完,沉默片刻,忽然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

“原主一家中毒那天,有谁来过?”

沈锦绣和沈砚书对视一眼,开始翻找原主的记忆碎片。片刻后,沈锦绣迟疑着开口:

“好像……有一个人来过。是原主的记忆,很模糊——那天傍晚,有个穿灰布衣裳的男人,提着一壶酒,说是替东家送来的,给……给原主父亲补身子。原主没看清那人的脸,只记得他右手虎口上,有一道疤。”

右手虎口。疤。

沈砚书忽然站起来:“我见过那个人!今早蹲在后墙的那个,他跑的时候,右手扶着墙翻过去——虎口上,有疤!”

灶房里安静得能听见针落地的声音。

沈致远站起身,走到门边,往外看了一眼。院外的土路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但他知道,那双有疤的眼睛,此刻或许正躲在某个角落,盯着这个小小的院落。

盯着一家四口。

他回过头,看向妻儿,忽然笑了。

不是苦笑,是那种在绝境中被逼出来的、带着几分狠劲的笑:

“既然他们这么惦记咱们,那咱们也别闲着。清秋,你继续查那包乌头粉,看看能不能找到来源。锦绣,你那幅‘蝶穿牡丹’,尽快绣完,我找机会去镇上探探行情。砚书,院墙加固好之后,把前后门都换上新门闩,越结实越好。”

他顿了顿,目光越过破旧的门槛,落在那条空荡荡的土路上。

“至于我——”

他扬起手中那几张借据,纸张在晨光中微微泛黄:

“我去会会那位周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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