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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更新时间:2026-04-21 10:54:48

朱贝贝的爷爷叫朱振邦,这个名字在她整个童年里都是一个禁忌。

她是从邻居的闲言碎语中拼凑出爷爷的模样的——据说朱振邦年轻时当过不小的官,在那个年代算得上是一号人物,家里住着小洋楼,出门有车接送,逢年过节送礼的人排着队。据说他对唯一的儿子朱建国寄予厚望,送他上最好的学校,给他找最好的工作,后来还送他出了国。

但朱建国出国之后就变了。

他娶了一个洋媳妇,生了孩子,在美国扎了根。至于在国内的妻子李秀兰和女儿朱贝贝,他好像忘得一干二净。李秀兰知道后二话不说,立刻让他回来办理了离婚,带着朱贝贝离开了……

后来李秀兰再也不提朱家的事,好像那段婚姻从来没有存在过。她把朱贝贝的姓改成了自己的,户口本上“父亲”那一栏变成了一个横杠,干干净净的,像一把刀切掉了所有的过往。

但改不掉的是那些流言蜚语。

在那个小地方,朱振邦的名字还是响当当的。人们说起朱家,语气里总带着一种复杂的味道——敬畏、羡慕、嫉妒、鄙夷,各种情绪搅在一起,变成了一种黏糊糊的、令人不快的口吻。

“你听说了吗?朱建国的老婆和女儿还在镇上呢。”

“真的假的?朱家不管她们?”

“管什么管,朱建国早就在美国结婚了,听说又生了个儿子。朱家那边根本不想认这个媳妇,嫌她出身低。”

“那孩子呢?好歹是朱家的血脉吧?”

“血脉?朱家可不认。那丫头连朱家的门都没进过,朱振邦提都不提她,好像没这个孙女一样。”

这些话像针一样扎进朱贝贝的耳朵里。她那时候还小,不太懂“血脉”“出身”这些词的意思,但她能听懂那种语气——那种轻飘飘的、带着怜悯和嘲讽的语气,好像在说一件不值得认真对待的事情。

她被判定为不值得认真对待。

这种判定来自四面八方。同学、邻居、老师、亲戚,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告诉她:你不重要,你不够好,你活该被这样对待。

亲戚是最伤人的。

李秀兰的娘家在镇上,兄弟姐妹好几个,日子过得都不算富裕,但比李秀兰强一些。每年过年的时候,李秀兰会带着朱贝贝去外婆家吃团圆饭。那是一年中朱贝贝最期待也最害怕的日子。

期待是因为能吃上一顿好饭。有肉,有鱼,有各种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朱贝贝坐在饭桌前,小心翼翼地夹菜,不敢多夹,不敢夹好的,生怕被人说“这孩子怎么这么馋”。

害怕是因为那些亲戚的嘴。

大姨李秀英是个胖胖的女人,嗓门大,笑起来震天响,但她对朱贝贝的笑从来不是真心的。她会在饭桌上当着所有人的面问李秀兰:“秀兰啊,你还在那个服装厂上班呢?一个月多少钱啊?够不够花?”语气里全是居高临下的同情。

李秀兰低着头,夹了一筷子青菜,淡淡地说:“够的。”

“够什么够啊,”大姨夫在旁边接话,“你看看这孩子瘦的,跟个小猴儿似的。你们娘俩也不容易,要不让孩子她爷爷那边帮衬帮衬?人家可是大干部,手指头缝里漏一点就够你们吃一年的了。”

饭桌上的空气忽然凝固了。

李秀兰放下筷子,抬起头,看着大姨夫。她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但朱贝贝知道那不是平静,那是暴风雨前的沉默。

“不劳你操心。”李秀兰说。

大姨赶紧打圆场:“哎呀,吃饭吃饭,说这些干什么。”但她自己又忍不住加了一句,“不过秀兰啊,你也别怪我们多嘴,你说你当初非要嫁给朱建国,我们劝了你多少回?那家人什么门第,咱们什么门第,你嫁过去能有好日子过吗?现在好了,人家拍拍屁股出国了,留下你一个人受苦。”

李秀兰没说话。她端起碗,继续吃饭,一口一口地,嚼得很慢。

朱贝贝坐在妈妈旁边,感觉自己的胃在翻滚。她放下筷子,小声说:“妈妈,我吃饱了。”

“再吃一点。”李秀兰夹了一块肉放到朱贝贝碗里。

朱贝贝看着那块肉,肥瘦相间,油汪汪的,是她平时吃不到的好东西。但她吃不下了。她觉得那些话像石头一样堵在嗓子眼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舅舅李秀军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在镇上开了一家小五金店,日子过得还算滋润。他对李秀兰这个妹妹的态度是一种混合了怜悯和不耐烦的复杂情绪——他心疼妹妹过得苦,但又觉得她活该,谁让她当初不听家里的话。

有一次,朱贝贝无意中听到舅舅跟舅妈的对话。

“秀兰那丫头学习还不错,”舅舅说,“听老师说,能考个好高中。”

“那又怎样?”舅妈的声音尖尖的,“考上了谁供她?她那个妈一个月挣那点钱,连自己都养不活,还供孩子上学?要我说,初中毕业就去打工算了,早点挣钱,早点嫁人,别拖累你妹妹。”

“你说得轻巧,那好歹是我外甥女。”

“你外甥女?人家朱家的孙女,你管得着吗?你看看朱家那边,人家根本不当回事。你倒好,上赶着去当冤大头。”

朱贝贝站在门外,听着这些话,手指绞着衣角,绞得指节发白。她想推门进去,想对他们说“我不需要你们管,我自己能行”,但她没有。她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她只能靠成绩说话。

她开始拼命学习。

不是为了证明给谁看,而是为了离开。离开这个到处都是闲言碎语的地方,离开这些用怜悯和嘲讽的眼神看她的人,离开这个被所有人判定为“不值得”的身份。

她要自己去挣一个“值得”。

五年级那年,朱贝贝考了全镇第一名。

成绩出来那天,李秀兰破天荒地买了一只烧鸡,花了二十八块钱。那是朱贝贝记忆中妈妈唯一一次主动花钱买“奢侈品”。她们母女俩坐在那间破出租屋里,就着一只烧鸡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李秀兰喝了一瓶啤酒,脸喝得红扑扑的,话也多了起来。

“贝贝,”李秀兰说,声音有点含糊,“你记着,你跟你爸那边没关系。你是你,他们是他们。你将来有出息了,不用去看任何人的脸色。”

朱贝贝点点头,嘴里塞着鸡肉,含混地“嗯”了一声。

“你外公外婆那边,”李秀兰顿了一下,“你也别记恨他们。他们不是坏人,就是……就是这个样子。他们觉得女人就该认命,就该老老实实地嫁人、生孩子、过日子。但妈妈不认命,你也不要认命。”

朱贝贝抬起头,看着妈妈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泪光,但更多的是一种倔强的、不肯熄灭的光。

咱娘俩,谁也不靠,就靠自己。”

朱贝贝也举起手里的馒头,跟妈妈的啤酒瓶碰了一下。

馒头和啤酒瓶碰撞的声音闷闷的,但那个瞬间,朱贝贝觉得那声音比任何音乐都好听。

但好景不长。

朱贝贝考了第一名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亲戚们的反应让她第一次深刻地理解了什么叫“人性”。

大姨李秀英在家族群里发了一条消息:“贝贝考了第一名啊,真不错。可惜啊,要是她爸在,肯定高兴坏了。这孩子聪明是聪明,就是命苦。”

舅舅李秀军说:“第一名有啥用?上了初中还得花钱,她妈供得起吗?我看还不如早点学门手艺。”

舅妈更直接:“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读到最后还不是要嫁人?你看看秀兰,读了个中专又怎么样?还不是在服装厂踩缝纫机?”

这些话表面上是在关心,实际上每一句都在暗示同一件事——你不行,你妈不行,你们这个家不行。

朱贝贝把这些话一条一条地记在心里,像记错题本一样。她没有反驳,没有争辩,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开心的样子。她只是默默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摊开课本,继续学习。

她知道,反驳没有用。争辩没有用。唯一有用的是结果。当她把那张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甩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当她把那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甩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当她把那个写着她的名字、印着她的照片的银行卡账单甩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才会闭嘴。

所以她等。

等那个可以让他们所有人都闭嘴的时刻。

六年级那年夏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朱贝贝对“亲戚”这两个字彻底死了心。

那天是外婆的七十大寿,亲戚们聚在一起吃饭。朱贝贝穿了她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把那件白衬衫洗了又洗,晾干了,熨平整了——用一块湿布垫着,用搪瓷缸子装上热水当熨斗,一点一点地熨。

她走进外婆家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大姨、大姨夫、舅舅、舅妈、表哥、表姐,还有几个远房亲戚,把那张大圆桌坐得满满当当的。桌上摆满了菜,鸡鸭鱼肉,样样齐全,油香味儿扑鼻而来。

朱贝贝挨着妈妈坐下,规规矩矩地跟大家打了招呼。没有人回应她。大姨在跟舅妈聊天,舅舅在跟大姨夫喝酒,表哥表姐们在低头玩手机,好像她不存在一样。

朱贝贝习惯了。

饭吃到一半,大姨忽然放下筷子,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对了,秀兰,你知道朱建国的事吗?”

李秀兰夹菜的手顿了一下。

“什么事?”

“他好像在美国又生了一个,是个儿子。”大姨说这话的时候,特意看了朱贝贝一眼,那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你说说,人家那边儿女双全的,多好。贝贝这边连爸的面都见不着,唉,真是……”

朱贝贝感觉到妈妈的手在发抖。那只手放在桌沿上,指节泛白,像是要把桌沿捏碎一样。

“姐,”李秀兰的声音很平静,但朱贝贝听得出那平静下面的颤抖,“吃饭的时候,别说这些。”

“哎呀,我这不是替你操心吗?”大姨拍了拍桌子,“你说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多不容易。朱建国那边也不说给点抚养费,好歹是他的骨肉啊。要不,你去朱家问问?朱振邦怎么说也是孩子的爷爷,总不能不管吧?”

“我不会去的。”李秀兰说。

“为什么不去?”舅妈接话了,“那是你的权利啊。朱家的孙女,凭什么他们不认?你要是不好意思去,我去帮你问。”

“我说了,不用。”李秀兰的声音大了一些。

气氛变得尴尬起来。舅舅咳嗽了一声,端起酒杯,对大姨夫说:“来来来,喝酒喝酒。”大姨夫配合地举起杯子,两个人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响。

但大姨没有罢休的意思。她转过头,直接对朱贝贝说:“贝贝,你不想去见见你爷爷吗?他可是个大干部,你去了,他还能不管你?”

朱贝贝放下筷子,抬起头,看着大姨的脸。那张脸上挂着笑容,但那笑容里没有善意,只有一种让人不舒服的、黏糊糊的东西。她说不上来那是什么,但她知道那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没有爷爷。”朱贝贝说。

饭桌上忽然安静了。所有人都看着她。

“我只有一个妈妈。”朱贝贝又说了一句。

大姨的笑容僵在脸上。舅妈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被舅舅的一个眼神制止了。李秀兰看着女儿,眼眶红了,但她没有哭,她伸出手,握住了朱贝贝放在桌上的手。

那只手粗糙、温热,指腹上有厚厚的茧,虎口处有一道深深的裂口,是冬天冻的。朱贝贝反握住妈妈的手,两只手握在一起,握得很紧很紧。

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李秀兰一直沉默。朱贝贝走在她旁边,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一个高一个矮,挨在一起,像两个相依为命的人。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李秀兰忽然停下来,蹲下身,抱住朱贝贝。她的肩膀在抖,但没有声音。朱贝贝知道妈妈在哭,她没有说话,只是用手轻轻地拍着妈妈的背,一下一下地拍。

“妈妈,”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轻,但很稳,“我们不需要他们。”

李秀兰抬起头,泪流满面。

“我们两个就够了。”朱贝贝说。

上初中以后,朱贝贝的成绩越来越好,但她的处境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好。

初中的同学比小学的更复杂。有些人来自镇上条件不错的家庭,穿着名牌运动鞋,用着最新款的手机,聊着朱贝贝完全插不上嘴的话题。他们不是坏孩子,但他们跟朱贝贝不是一类人,这种差距不是靠成绩就能弥补的。

还有一些人,是赵一鸣那类人的升级版。

王浩就是其中一个。

王浩跟朱贝贝同班,个子不高,但家里条件很好,父亲是镇上的一个科长。他长得白白净净的,说话细声细气的,看起来像个乖孩子。但朱贝贝很快就发现,王浩的“乖”只存在于大人面前,在同学面前,他完全是另一副面孔。

王浩喜欢用一种“关心”的方式来羞辱朱贝贝。

“朱贝贝,你中午又吃馒头啊?”他坐在朱贝贝前面,回过头来,用一种天真的语气问,“你是不是在减肥?你已经很瘦了,不用减了。”

周围的同学笑起来。朱贝贝咬着馒头,不说话。

“不是减肥的话,你怎么天天吃馒头?你家是不是很穷啊?”王浩歪着头,一脸无辜的样子,“我这里有鸡腿,你要不要吃?我吃不下了。”

他把咬了一口的鸡腿伸到朱贝贝面前。

朱贝贝看着那个油腻腻的鸡腿,看着上面清晰的牙印,胃里翻了一下。她没有接,也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馒头。

“你怎么不理人啊?”王浩的语气变了,带着一种委屈的、被冒犯的味道,“我好心给你吃的,你连谢谢都不说?”

“就是,王浩好心好意给她鸡腿,她还不领情。”旁边有人帮腔。

“她就是这样的人,不合群。”

“算了算了,别理她了,她有病。”

朱贝贝把馒头咽下去,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她看着杯子里的水,那水是学校饮水机里的免费白开水,有点烫,冒着白色的热气。热气模糊了她的视线,但她看得清那些人的嘴脸。

她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上的恶意分很多种。赵一鸣的恶意是明目张胆的、赤裸裸的,像一把刀,捅进去就是一刀。而王浩的恶意是包裹在糖衣里的、伪装成善意的,像一颗裹了糖浆的毒药,你咽下去的时候甚至觉得有点甜,但它会从里面把你腐蚀掉。

相比之下,她更怕王浩这种。

因为赵一鸣的恶意,她可以抵抗,可以愤怒,可以把所有的恨意都集中在他身上。但王浩的恶意,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有问题——人家明明是在关心你,你为什么觉得不舒服?人家明明是好心,你为什么觉得被冒犯了?是不是你自己太敏感了?是不是你自己有问题?

她花了很多年才明白,那不是她的问题。那是一种更高明的霸凌——用“关心”的外衣包裹着羞辱,用“善意”的糖衣裹着恶意,让你在被伤害的时候甚至不好意思喊疼。

初二那年,朱贝贝遇到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人。

她叫林晓,是从省城转学来的。

林晓的出现像一颗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她长得好看,穿着时髦,说话带着一股大城市的口音,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朱贝贝从未见过的气质。她像一朵开在泥泞里的花,鲜艳得刺眼。

全班同学都围着她转。男生们争着帮她搬书、擦桌子、打水,女生们争着跟她做朋友、分享零食、打听她在省城的生活。她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公主,所有人都想成为她的骑士或侍女。

但林晓偏偏注意到了朱贝贝。

那天中午,朱贝贝一个人在教室里吃午饭。馒头已经凉了,硬得咬不动,她就掰成小块泡在水里,泡软了再吃。她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吃,吃得很慢很仔细,好像在做一件很正式的事情。

林晓推门进来的时候,朱贝贝差点被馒头噎住。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吃?”林晓走到她旁边,拉开椅子坐下来,手里端着一份从食堂打来的饭菜,热腾腾的,有红烧肉、西红柿炒蛋、清炒小白菜,还有一碗紫菜蛋花汤。

朱贝贝看着她,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搪瓷缸子——里面泡着掰碎的馒头,看起来像一碗灰色的粥,卖相着实不怎么好。

“我喜欢一个人。”朱贝贝说。

“哦,”林晓点了点头,好像完全接受这个说法,“那我能跟你一起吃吗?我也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朱贝贝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

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各自吃各自的午饭。林晓吃得很香,红烧肉咬得嘎吱嘎吱响,西红柿炒蛋的汤汁拌在饭里,颜色红红黄黄的很好看。朱贝贝看着她吃,忽然觉得自己的馒头好像也没那么难吃了。

“你吃的这是什么?”林晓忽然问,好奇地看着朱贝贝的搪瓷缸子。

“馒头泡水。”朱贝贝说,语气平淡,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好吃吗?”

朱贝贝想了想,说:“能吃饱。”

林晓没有露出那种让人不舒服的怜悯表情,也没有问“你家是不是很穷”之类的问题。她只是“哦”了一声,然后从自己的餐盘里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朱贝贝的搪瓷缸子边上。

“你尝尝,这家的红烧肉做得特别好。”林晓说,语气随意得像在跟老朋友分享零食。

朱贝贝看着那块红烧肉,肥瘦相间,色泽红亮,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她犹豫了一下,夹起来放进嘴里。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咸甜适中,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好吃。”她说。

林晓笑了,笑得很好看,眼睛弯弯的,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好吃你就多吃点。”她又夹了一块肉过来。

朱贝贝想说什么,但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她低下头,把脸埋在搪瓷缸子后面,假装在喝汤,把那两滴不争气的眼泪一起咽了下去。

那之后,林晓每天中午都会来找朱贝贝吃饭。她会多打一份菜,有时候是红烧肉,有时候是糖醋排骨,有时候是鱼香肉丝,然后像分享一个秘密一样,悄无声息地把菜拨到朱贝贝的碗里。她从不说“这是给你的”,也不说“你吃吧”,她只是把菜夹过来,然后继续吃自己的,好像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朱贝贝从来没有问过林晓为什么要对她好。她怕问了之后,那个答案会让她失望。她宁愿相信林晓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对谁都好,而不是因为她可怜。

但有一天,林晓说了一句话,让朱贝贝记了很多年。

那天她们吃完饭,坐在操场边的台阶上晒太阳。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很舒服,操场上有人在踢球,有人在跑步,有人在打闹,一切都很平常。

林晓忽然说:“贝贝,你知道我为什么转学吗?”

朱贝贝摇了摇头。

“我在原来的学校也被人欺负过。”林晓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不是那种打架的欺负,是那种……所有人都不理你,不跟你说话,不跟你玩,好像你不存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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