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远的生意越做越大。河湾镇的集市已经容不下他了。他的盐和糖不仅便宜,而且品质好到让本地商人绝望。河湾镇方圆几十里的人,只要买过一次他的货,就再也不会去杂货铺买那些发黄的粗盐和结块的黑糖。回头客带来新客,新客变成回头客,费远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队。
他开始拓展品类。除了盐、糖、铁钉、鱼钩、针线,他又增加了新的东西——肥皂、蜡烛、磨刀石、小镜子、打火机。肥皂是超市买的,一块钱一块,去油污比本地人的皂角强十倍。蜡烛是白蜡做的,无烟无味,比本地人用的油灯亮多了。磨刀石是人工合成的,两面粗细不同,磨出来的刀能剃胡子。小镜子是玻璃镜,背面印着塑料花,清晰度让本地人第一次照的时候吓了一跳。打火机更不用说,一块钱一个,在艾尔德兰能卖到一个银币。这些东西在河湾镇的市场上从没见过,每一样都让本地人眼睛发直。
费远的背包换成了大号的登山包,登山包换成了两个大号登山包。他每天早上背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大包从磨坊出发,走半个时辰到河湾镇,摆摊,卖货,收钱,下午收摊,再背着空包走回磨坊。他的脚底磨出了厚厚的茧子,肩膀勒出了两道深痕,但他的口袋里越来越沉。
第二十天,他赚到了第二枚金币。第三十天,第三枚。第四十天,第五枚。费远每天晚上回到磨坊,都会把当天的收入倒在稻草上,一枚一枚地数。铜币堆成一堆,银币堆成一堆,金币单独放。他数得很慢,不是因为数不清,而是因为喜欢听钱币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比什么音乐都好听。
第五十天,费远手里有了十八枚金币、三百多枚银币、一堆铜币。他把铜币和大部分银币换成金币,凑了二十枚整。二十枚金币,加上之前攒的,一共二十三枚。距离三百金币还差得远,但费远不急。他打算先买一小块地,不用三百金币那种大块的,先买一块小的,够建一个仓库和一个住处就行。等以后赚多了再扩张。
他看中的那块地,在磨坊南边,河湾镇附近,就是他之前借宿的那个村子周边。那块地地势平坦,靠近水源,离河湾镇近,交通方便。最重要的是,那里有他认识的人——汉斯。费远知道,在异界买地,没有本地人帮忙,寸步难行。他需要一个中间人,一个信得过的、了解当地情况的、愿意帮他跑腿的人。汉斯虽然穷,但老实,厚道,在村里住了二十年,邻里都说他好。费远决定找他。
这天下午,费远提前收了摊,背着空包往汉斯家走。他路过河湾镇的杂货铺时,胖老板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眼神复杂。费远没有注意到。
汉斯家的门开着,艾尔莎在灶台边忙活,汉斯在院子里劈柴。费远走进院子,汉斯看到他,手里的斧头差点砸到自己的脚。“大……大人?您怎么来了?”
“找你有点事。”
汉斯擦了擦手,把费远领进屋。艾尔莎倒了碗水,放在桌上,退到灶台边。费远坐下来,喝了一口水,看着汉斯。“汉斯,你们村的这片地,是谁的?”
“赫尔曼男爵的。河湾镇这一片,都是他的地。”
“他是好人吗?”
汉斯想了想,摇了摇头。“不算坏,也不算好。收税的时候来,平时不管。他缺钱的时候会卖地,去年卖了一块给河湾镇的商人,价格不低。”
费远点了点头。“我想买地。你帮我牵线,谈成了我给你一银币。”
汉斯的眼睛瞪大了。“一……一银币?”
“嫌少?”
“不不不!太多了!”汉斯连连摆手,“大人,您帮我太多了,我不要钱,我帮您跑腿就行。”
“一银币。你值这个价。”
汉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低下头,用手背擦了擦眼睛。“大人,您放心,我一定帮您办好。”
艾尔莎站在灶台边,手里攥着围裙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费远站起来,拍了拍汉斯的肩膀。“我等你好消息。”
他走出门的时候,艾尔莎抬起头,看着他的背影。费远没有回头。
汉斯办事很利索。第二天,他就去河湾镇找了赫尔曼男爵的管家,打听买地的事。管家说男爵最近缺钱,确实想卖地,但价格不会低。汉斯回来跟费远一说,费远说:“价格不是问题。你帮我约男爵,我跟他谈。”
三天后,汉斯带来了消息——男爵同意面谈。地点在河湾镇的一家酒馆,时间是后天下午。
费远不知道的是,在他找汉斯之前,赫尔曼男爵已经注意到他了。
河湾镇虽然小,但消息传得不慢。一个外来行商,卖着比本地货好十倍、价格却便宜一半的盐和糖,每天的流水几十个银币,这样的消息不可能不传到男爵耳朵里。男爵的管家早就在集市上盯过费远,回去跟男爵汇报——“那个行商,每天的营业额至少三十个银币,有时候更多。他的货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量很大,品质极高。”男爵听了,眼睛里闪过一道光。
他一开始的打算很简单——直接抢。在他的领地里做生意,没有他的允许,那就是非法经营。他可以派人没收费远的货,甚至把人抓起来,关几天,罚一笔钱,然后赶出去。这种事他干过不止一次。但管家劝住了他。“大人,那个行商不简单。他的货那么多,品质那么好,背后肯定有人。您要是动了他,万一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男爵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决定先看看,再动手。
费远在酒馆里见到了赫尔曼男爵。男爵四十来岁,瘦削,鹰钩鼻,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外套,但领口别着一枚银质的胸针,努力维持着贵族的体面。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一只盯着猎物的鹰。
“你就是那个行商?”
“费远。”
“听说你想买我的地?”
“磨坊南边那块,汉斯家那个村子周边,五十英亩。你出多少?”
男爵端起酒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那块地是好地,靠近水源,离镇子近。一百金币。”
费远知道他在抬价。那块地他看过,大部分是荒地,长不了好庄稼,顶多值五六十金币。“五十。”
“九十。”
“六十。”
“八十。不能再低了。”
费远看着他,沉默了几秒。“七十。成交就成交,不成交我找别人。”
男爵放下酒杯,笑了。“成交。”
费远从背包里数出七十枚金币,堆在桌上。金灿灿的,在酒馆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光。男爵看着那堆金币,眼睛里闪过一丝贪婪,但很快压了下去。他拿出一张羊皮纸,在上面写了几行字,签了名,盖上印章,递给费远。“地契。从今天起,那块地是你的了。”
费远接过地契,看了一眼,折好,装进口袋。他站起来,伸出手。男爵握了握,手很凉,指节很硬。
“合作愉快。”男爵说。
费远点了点头,转身走出酒馆。
男爵坐在那里,看着费远的背影,眼神复杂。管家凑过来,低声说:“大人,七十金币,他眼睛都没眨一下。”男爵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这个人,不简单。”
费远走出酒馆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站在酒馆门口,深吸一口气。七十金币,他攒了两个月的钱,一下子花了大半。但他不心疼。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他有双穿门,有地球工业体系做后盾,七十金币算什么?以后他要赚七百、七千、七万金币。
他沿着土路往磨坊走,路过汉斯家的时候,停下来,敲了敲门。汉斯开门,看到是费远,连忙让进屋里。费远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银币,放在桌上。“你的。”
汉斯看着那枚银币,手抖了一下。“大人,我……我只是传了个话,不值这么多……”
“你值。”费远说。“以后我可能还要找你帮忙。你愿不愿意?”
汉斯拼命点头。“愿意!一百个愿意!”
费远笑了。“那就好。”
他站起来,准备走。艾尔莎从灶台边走过来,手里端着一个碗。碗里是两个煮鸡蛋,热乎乎的,冒着白气。“大人,您路上吃。”
费远接过碗,看着那两个鸡蛋。鸡蛋不大,壳上还有鸡屎的痕迹,但擦得很干净。他知道,在这个穷得叮当响的家里,两个鸡蛋就是一顿饭了。他看了艾尔莎一眼。她还是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谢谢。”费远说。他把鸡蛋装进口袋,走出门。
月亮出来了,照在土路上,白花花的,像铺了一层盐。费远走在月光下,影子拖得很长。他一边走,一边想着那块地。五十英亩,不大,但够用了。他要先建一个仓库,一个住处,然后再慢慢扩张。等赚够了钱,再买更大的地,建更大的房子。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河湾镇酒馆的二楼窗口,赫尔曼男爵一直看着他的背影,直到那个背影消失在月光里。
“大人,要不要派人跟着他?”管家问。
男爵摇了摇头。“不急。这个人,值得我们花点时间。”
——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