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老赵给我发来了新的调查结果。
他托深圳那边的朋友,查了1999年七月周桂兰在深圳的住宿记录和通话记录。
结果显示:1999年7月15日到7月28日,周桂兰住在深圳罗湖区的一个城中村里,登记的身份信息是刘小雨妈妈。
她是一个人去的。
回程是7月28日,火车票显示她从深圳到济南,硬座。
一个人。
四岁的刘小雨,没有跟着她回来。
我盯着屏幕上的信息,手指冰凉。
住宿登记、火车票、人脸比对。
每一条证据都指向同一个可能。
刘小雨不是走丢的。
是被她妈妈送走的。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卖掉的。
但这还不是全部。
老赵发来的第二条信息更让我震惊:
「沈老师,我查了刘小雨失踪后的户籍变动记录。」
「1999年9月,刘小雨的户口被注销了。」
「注销理由是:死亡。」
我愣住了。
死亡?
她不是走丢的吗?
走丢的孩子,户籍应该保留才对,为什么会直接注销?
除非……
「我问了当年负责这个案子的老民警。」老赵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他说当时是周桂兰自己来申请的,说孩子找不到了,认定死亡,要求销户。」
「他当时就觉得不对,但周桂兰哭得很惨,还拿出了医院开的死亡证明。他没办法,只能按规定销户。」
「死亡证明?」我追问,「什么死亡证明?哪来的?」
「一份深圳某医院的证明,上面写着刘小雨因病救治无效死亡。但问题是……」
老赵顿了一下:
「我让人去查了这份证明。那家医院1999年根本没有收治过叫刘小雨的孩子。」
「证明是假的。」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后背一阵发凉。
一个母亲,用假死亡证明注销了女儿的户口,然后一个人去了深圳,待了十三天。
回来的时候,孩子没了。
她开始四处寻亲,哭得撕心裂肺,说孩子是走丢的。
二十三年来,所有人都以为她在找孩子。
但实际上……
她在找什么?
「老赵。」我压低声音,「你继续查。查1999年七月深圳那个城中村周围的医院、诊所、还有没有其他类似的孩子失踪记录。」
「我怀疑刘小雨不是唯一一个。」
老赵沉默了一会儿:「你是说,她可能……」
「我不确定。但我要查清楚。」
挂了电话,我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
窗外的风更大了,吹得窗帘猎猎作响。
我想起了周桂兰那天晚上的连麦。
她举着那张泛黄的照片,眼眶红肿,说自己找了二十三年。
说丈夫临终前还在念叨女儿。
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再见孩子一面。
说得比唱的还好听。
但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呢?
如果她根本不是在找孩子,而是在……
在找什么?
我还是不知道。
但有一点我很清楚。
我必须查清楚。
不是为了什么正义感,不是为了流量,不是为了粉丝。
而是因为三年前,我答应过一个人。
我答应过她,只要她信任我,我就一定会帮她找到真相。
现在,我要把这个承诺延续下去。
哪怕真相很残忍。
哪怕会伤害到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