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主任,刑侦支队陆行舟。"
证件递到我面前。
"周婉宁案主办侦查员,目前这案子现场有三处不合理。"
"房门反锁但窗户开着死亡时间和最后通话记录有二十分钟空白胃内容物成分异常。
"我个人判断不是意外,但没有毒理鉴定报告我连立案都做不到。"
他说话很直,不绕弯。
"陆警官,我的决定不会变。"
他看了我两秒,没有追问为什么。
只是把一张名片放在旁边的窗台上。
"如果您改变主意。"
然后他走了。
那天夜里回到家,我把卧室门锁上,拉开衣柜最深处的暗格。
恒温保险箱。
密码是我妈的生日。
三个密封试管静静躺在里面。
是二十年前,我趁外公外婆和舅舅不注意的时候,用指甲剪偷偷从妈妈的手上剪下的指甲碎片。
七岁的我不知道什么叫"样本保存",只是觉得剪下来了,妈妈就不算完全离开。
后来我学了法医才知道,指甲角蛋白可以长期保存微量毒物代谢产物。
我分装了三份,存在三个不同的地方。
这是第三份。
我从初检报告上抄下了那个未知成分的分子式,输入我从研究生阶段开始建立的数据库。
十二年,四百多种雷公藤甲素衍生物的合成路径和检测方法全部收录在里面。
比对程序跑了十五秒。
结果弹出来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目标化合物与数据库第037号条目匹配。
相似度:97.3%。
第037号条目来源:2014年对"LY-2006"样本的高分辨质谱分析数据。
那条样本,是母亲指甲碎片提取物。
同一种毒。
同一种合成工艺。
跨越了二十年。
杀死我妈的人,还活着。
而且他刚刚又杀了一个人。
表面上,我还是那个"坚决回避"的苏棠。
科长找了我三次,我三次都是同样的态度。
回避申请已经上报,现在只用等审批就好。
但第四天的深夜,我拨通了那个号码。
陆行舟接电话只用了一声。
"苏主任?"
"我需要看周婉宁的胃内容物原始样本,所有现场提取的食物残留物也要。"
电话那头安静了三秒。
"你不是回避了吗?"
"我不以鉴定人身份介入。"
"那你以什么身份?"
我靠着阳台的栏杆,夜风有些凉。
"一个二十年前同类型案件受害者家属的身份,协助你排查方向。"
又是三秒的沉默。
"'同类型案件,是什么案?"
"你帮我查一下2006年7月本市法医鉴定中心编号LY-2006-0247的案卷,就知道了。"
他没有再追问,只说:"样本我想办法。"
两天后,样本到手了。
但我没办法在自己的实验室操作。
一旦留下操作记录,就等于坐实了"未回避先介入"。
我把样本寄到了导师柳教授的实验室。
打电话的时候只说了一句:"导师,我寄了一个样本过去,请您帮我用全套毒理筛查跑一遍。结果出来之前不要告诉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