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没有急着创建角色。
他先在那个服务器列表上盯了整整两分钟,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前世关于雷霆服的所有记忆碎片。
二〇〇三年七月开服的雷霆,不属于盛大重点推广的大区,但它的活跃周期长得惊人。开服三个月后爆出全服第一把屠龙刀,十万元的交易价刷新了当时整个传奇圈的交易纪录。这件事的影响力大到什么程度?大到连其他服务器的玩家都跑来雷霆建号围观,大到网吧老板专门拉了一条横幅——“本网吧玩家已入驻雷霆服务器,热血传奇第一屠龙诞生地”。
那一波热度,直接把雷霆服的装备价格推上了一个疯狂的高位。祖玛装备被炒到普通服务器的两倍,极品裁决、骨玉、龙纹剑有价无市,甚至连沃玛装备都跟着水涨船高。
而这一切的起点,就在今天。雷霆刚开服不到三天。
新区是什么?新区是一切归零。没有老牌行会的垄断,没有装备商人的囤积居奇,没有等级压制的超级大号。所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谁先冲出去,谁就能定义这个服务器的规则。
林远要的就是这个。
他深吸一口气,把脑子里翻滚的信息压下去,点击了“雷霆”服务器。
画面一闪,进入角色创建界面。
三个职业分列屏幕——战士,身穿绿色重甲,手持斩马刀,威风凛凛;法师,长袍飘逸,掌中火球燃烧;道士,灰白道袍,身后站着一只白色的骷髅。
他几乎没有犹豫,鼠标移到道士选项上,点下左键。
道士兵。
这个选择在前世大概会让很多人困惑。散人玩家打金赚钱,首选不应该是法师吗?群攻刷怪快,效率高,后期能带五只恶蛆横行猪洞。战士也行,皮糙肉厚能扛BOSS,后期PK无敌。选道士?道士能干嘛?打怪靠宝宝磨,PK靠毒符耗,刷钱效率垫底。
但林远知道一些大部分人不知道的事。
道士是传奇最被低估的职业。尤其是在1.76版本这个阶段。
召唤骷髅这个技能,几乎没有人去深挖它的成长机制。绝大多数道士玩家把骷髅当肉盾使,扔在怪堆里就不管了,打完一波再召一只。但林远知道,骷髅是分等级的——零级骷髅和七级骷髅,完全是两个概念。七级骷髅的攻击力和防御力堪比一个不穿装备的战士号,攻速快、血量高、不吃控制。而这中间的升级方式,不是靠打怪,是靠练。找对地方,反复召唤,花时间磨上去。
更重要的是,道士的辅助技能——治愈术、隐身术、幽灵盾、神圣战甲术——在团队作战中的价值,会随着行会争霸的升级而暴涨。一场沙巴克攻城战,一个操作好的高级道士可以决定正面战场的胜负。而在打BOSS这个环节,道士的施毒术是唯一能阻止BOSS回血的技能。没有毒,战士和法师就只能看着BOSS的血条往回蹦。
前世的经验告诉他:选道士,前期低调发育,中期团队核心,后期不可替代。
还有一层原因——林远喜欢道士。前世他玩的就是道士,从比奇砍鸡一直玩到沙巴克城墙,他对这个职业的每一个技能、每一张符、每一条走位路线都烂熟于心。重来一次,他还是选道士。
鼠标点击确认。
角色创建成功。
起名字的时候,他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停了一下。
前世的ID叫“林疯子”,那年他才十八岁,满脑子都是纵横江湖的幻想,取名字都要带个“疯”字。后来开工作室的时候改名“林老板”,做交易平台的时候叫“林总”,到最后落魄了,谁也不记得他曾经有过什么名号。
他想了想,在输入框里敲下两个字——
远山。
林远,远山。
名字里有他的姓,也有他的野心。山高路远,但山就在那里。
确定。
角色出生在比奇城新手村。屏幕上的小人穿着一件灰色的布衣,手里拎着一把木剑,傻愣愣地站在一群同样衣不蔽体的新手中间。旁边有人喊“组队杀鸡”,有人喊着“有大哥给点金币吗”,还有人在安全区里互相砍来砍去练技能。
林远没有理会任何人。他操控远山,转身就往村外跑。新手任务他熟得不能再熟,每一只稻草人、每一只钉耙猫的刷新坐标都刻在脑子里。不到十分钟,他就从新手村杀到了比奇城门口。经验条涨得不快,但他不急——急什么,服务器刚开,第一梯队的玩家也就比他高个两三级。
他在比奇城门口停下来,打开背包看了一眼:一把木剑、一件布衣、二十一瓶小瓶金疮药、一千三百个金币。
穷得叮当响。
但林远的嘴角翘了一下。前世他见过太多穷人翻身的故事,也见过太多富人一夜间被爆得精光。传奇这个游戏,最公平的地方就在于——装备不会永远属于某个人。只要你够狠、够准、够快,什么装备都可能是你的。
他正打算往矿区跑,旁边一个声音突然炸响。
“卧槽?!林远?!”
一只肥厚的手掌啪地拍在他肩膀上,差点把他整个人从椅子上拍下来。林远扭头一看,一张圆滚滚的胖脸怼在他面前,两只小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拳头。那人穿着一件肥大的黑色T恤,上面印着“战神”两个字,脖子上挂着一串塑料狼牙项链,头发染了几撮黄毛,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在二〇〇三年街头随处可见的中二气息。
王磊。
林远的脑子里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蹦出这个名字。王磊,外号胖子,他的死党,从小学就认识的兄弟。前世的时候,胖子跟着他一起打传奇,一起开工作室,一起在网吧通宵。工作室倒闭的时候,胖子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帮他填坑,自己欠了一屁股债。后来胖子回老家开了个小饭馆,两个人慢慢断了联系,等到林远想起来该联系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人了。
现在,十八岁的王磊就站在他面前,嘴碎、爱吹牛、染黄毛、穿战神T恤,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傻样。
“你小子怎么也来上网了?昨天你不是说在家等成绩吗?”胖子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探过脑袋往他屏幕上瞅,这一瞅,嗓门又大了一圈,“卧槽!传奇!你也玩传奇了?哪个区?多少级了?什么职业?”
“刚建号。”林远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但他握着鼠标的手不自觉地收紧了一下。胖子身上的味道——洗衣粉、汗味、还有一股不知道哪来的五毛钱辣条的香味——这些味道混在一起,就是十八岁的味道。
胖子凑得更近了,眯着眼睛看他的屏幕:“远山……道士?!你选的职业是道士?!”
他的语气活像是看见了天底下最不可思议的事。
“你有病吧林远!”胖子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嗓门大得半个网吧都听得见,“道士?你选道士?!你看看谁玩道士啊!打怪打不动,PK废物一个,除了加加血还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全区现在都在练战士和法师?昨天隔壁网吧有个战士号已经冲到二十三级了,祖玛一层单刷,帅炸了!你倒好,选个道士?你是来玩传奇的还是来当奶妈的?”
旁边几个正在打游戏的网瘾少年被他的大嗓门吸引了注意,纷纷探过头来往林远的屏幕上瞅。一个染着红毛的非主流少年看了一眼,嗤笑一声,小声跟他旁边的同伴嘀咕:“又是一个玩道士的,等着废吧。”
网吧里弥漫着一种不言自明的鄙视——在二〇〇三年的传奇玩家圈子里,道士就是弱、就是辅助、就是没出息。
林远听着胖子的轰炸式输出,看着他急得涨红了脸的圆脸,忽然有一种想要大笑的冲动。前世的记忆里,胖子也是这么劝他的——别玩道士,玩战士,咱们两个战士一起砍人,多威风。那时候他听了,删了道士号,重新练了个战士,结果玩了两个月就后悔了,又回头练道士。
但那是前世的事。
这一次,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说完了?”林远把耳机摘下来挂在脖子上,转头看着胖子,脸上的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你玩什么职业?”
胖子被他这种平静搞得愣了一下,下意识回答:“战士啊,我都十一级了,五区皓月的。”
“那你继续玩战士。”林远转回头,重新戴上耳机,手放回键盘上,“我玩道士。”
胖子的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半天才憋出一句:“你疯了。”
林远没有回答。
他的屏幕上,远山正站在比奇城的城门下,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布衣,手里拎着一把木剑,身后跟着一只刚召唤出来的白骨骷髅。夕阳的光照在城墙上,把远山的影子拉得很长。屏幕右下角,聊天框里不断刷新着玩家们的叫卖和组队信息,服务器在线人数已经突破了一千五百人,而且还在往上涨。
一千五百人。
这个数字在二〇〇三年,对于一个刚开三天的新区来说,已经算是中上等了。林远记得很清楚,雷霆服最高峰的时候同时在线能破八千,沙巴克攻城当天能飙到一万二。那些数字意味着流量,流量意味着交易,交易意味着钱。
他打开了属性面板看了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回胖子脸上。
“胖子。”
“干嘛?”
“你想不想看看道士能干嘛?”
胖子眨了眨眼睛,还没反应过来。林远已经操控着远山,往比奇矿区的大门跑去。那个方向正在刷新一只半兽人首领,绿皮,三米高,拎着一根狼牙棒,周围散人玩家都绕着走。
胖子在他身后张了张嘴,没说话,但屁股没挪窝。他趴在椅背上,看着林远的屏幕,黄毛脑袋歪着,像一只好奇的肥猫。
(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