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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8-22 18:35:20

宋念念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站在路边等公交。

手机响了,周也打来的。

“谈得怎么样?”

“还行。陆律师接了这个案子。”

“那就好。”周也顿了顿,“你现在在哪儿?”

“东三环。准备回去。”

“别回去了,来我这儿。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谁?”

“一个鼓手。以前挺有名的,后来出了点事,现在在出租屋里窝着。”

宋念念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

鼓手。她正好需要。

“地址发我。”

她挂了电话,拦了辆出租车。

车开了二十分钟,停在一条窄巷子口。巷子两侧是旧居民楼,墙体斑驳,一楼开了几家小卖部和理发店。一个穿白背心的大爷坐在门口剥蒜,收音机里放着京剧。

宋念念按周也给的地址找到六号楼,爬了五层楼梯。楼道里弥漫着油烟味和中药味,混杂在一起,呛得人眼睛发酸。

501的门虚掩着。她敲了两下。

门开了,周也站在里面,手里捏着半根烟:“进来吧。”

宋念念走进去。

房间不大,大概三十平米,地上铺着旧报纸,墙角堆着几个音箱和功放。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有一盏台灯亮着,光线昏黄。

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男,大概二十八九岁,寸头,脸上有道疤,从左眉骨一直到颧骨。穿着洗得发白的黑T恤,手臂上有纹身,看不清是什么图案。他面前摆着一套电子鼓,鼓棒搁在膝盖上。

“这是沈默。”周也介绍,“以前‘夜航船’乐队的鼓手。”

宋念念看向他。

“夜航船”她记得。五年前很火的一支独立乐队,发过两张专辑,巡演卖过专场。后来主唱吸毒被抓,乐队就散了。鼓手沈默,据说退圈了,没想到窝在这种地方。

“你的事我听说了。”沈默抬头看她一眼,声音有点哑,“要组乐队?”

“嗯。”

“去参加《热血乐队》?”

“对。”

沈默笑了一下,笑意没到眼睛:“那节目我去过。第一季,我还在‘夜航船’的时候。海选都没过。”

“我知道。”

“知道还找我?”

“因为你需要一个机会,我也需要一个鼓手。”

沈默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你会什么?”

“写歌,唱歌。”

“写一首我听听。”

宋念念没犹豫。她走到墙角那台旧电子琴前,坐下,调整了一下音色。

她弹的是昨天写的那首新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一段十六小节的动机。

琴音从她指尖流出来,低沉的,带着一种压抑的愤怒。到第八小节,旋律突然拔高,像是从暗处冲出来的声音,撞在墙上,然后碎了一地。

沈默的眉头动了一下。

宋念念弹完,转过身看着他。

“这歌叫什么?”他问。

“还没取名。”

“你写的?”

“昨晚写的。”

沈默沉默了几秒,拿起鼓棒,在电子鼓上敲了一串节奏。那节奏很密,像雨点打在铁皮上。他加了一段过门,然后收住,干净利落。

“你的旋律,如果用真鼓,可以加一段双踩底鼓。”他说,“那个力度会给得更到位。”

“我知道。但电子鼓也能听出来你的功底。”

沈默放下鼓棒,靠在沙发上:“你为什么找我?外面好的鼓手多的是。”

“因为他们不敢接我的活。”

“什么意思?”

宋念念看着他:“我的经纪公司在封杀我。谁敢跟我合作,就是跟星耀传媒作对。你别告诉我,你不怕被牵扯进来。”

沈默笑了,这次笑意到了眼底:“我有啥好怕的?我谁都封杀过了。”

他指了指自己脸上的疤:“看见这个没?三年前,我替人扛了一笔债,对方找人砍的。警察来了,问我要不要立案,我说不用。”

“为什么?”

“因为债主是我亲哥。”

房间安静了几秒。

周也靠在墙上,没说话,烟灰掉了一截。

“那你的手还能打鼓?”宋念念问。

沈默抬起右手,活动了一下手指,关节咔咔响:“断了三根手指。接回去了,但不如以前快。高强度的曲子弹不了,慢点的还行。”

“够了。我写的歌不需要太快的节奏。”

“你倒是不挑。”

“我没得挑。”

宋念念在对面坐下,看着沈默:“我没钱付你报酬。前期只能按演出分成。如果节目能拿冠军,资源变现之后,再补给你。”

“如果拿不到呢?”

“那就大家一起完蛋。”

沈默盯着她看了很久。

然后他拿起鼓棒,又敲了一段节奏。这次速度快了一些,但还是稳的,每个音符都砸在点上。

敲完,他把鼓棒插回包里。

“我跟你干。”

“好。”

“但我有个条件。”沈默说,“我有个朋友,弹贝斯的。以前跟我一个乐队。他比我更惨,现在在送外卖。我想把他拉进来。”

“技术怎么样?”

“以前不差。现在不知道,有两年没碰琴了。”

“叫他过来,我听听。”

沈默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喂,老顾。来我这一趟。嗯,有活。”

挂了电话,他看向宋念念:“他住得不远,十分钟就到。”

周也把烟掐灭:“我出去买几瓶水。”

他走后,房间里剩下宋念念和沈默两个人。

沈默打量着她:“你多大?”

“十八。”

“十八岁就想组乐队去《热血乐队》?”“热血乐队”因为选秀形式就具有娱乐性,加上本身就有质量,算是最爆款的综艺节目,她这话听起来简直是痴心妄想。

“不然呢?等到二十八?”

沈默笑了一声:“我十八的时候还在琴行给人调音。”

“那你现在不是在跟我谈组乐队的事吗?”

沈默看着她,眼神有点深:“你说话不像十八岁的人。”

“不像吗?”

“不像。太冷静了。要么你经历了很多不该经历的事,要么你天生就是个狠人。”

宋念念没接话。

她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拉开一条缝。风吹进来,带着楼下小卖部的烤肠味道。

楼下有人在吵架,一个女人尖着嗓子骂:“你天天打游戏,家里米都没了,你还打!”

一个男人吼回去:“我他妈又不是不挣钱!”

然后是一阵摔东西的声音。

宋念念拉上窗帘。

沈默打开手机,放了首歌。前奏很糙,失真吉他在嘶吼。他跟着鼓点轻轻点头,手指在大腿上敲着节奏。

门被敲响了。

周也买了水回来,身后跟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外卖服,头盔还没摘,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他个子不高,瘦,脸被晒得有点黑,但眼睛很亮。

“老顾。”沈默站起来,“这是我以前乐队的贝斯手,顾骁。”

顾骁摘了头盔,扫了一眼房间里的几个人:“什么活?”

“组乐队。”沈默说,“去参加《热血乐队》。”

顾骁愣了一下,然后笑出来:“你开玩笑吧?我都两年没碰琴了。”

“手生了就练回来。”沈默说,“这位是主唱,宋念念。”

顾骁看向她,目光里带着审视:“你写过歌?”

“写过。”

“发来听听。”

宋念念拿出手机,打开录音,放了她昨晚录的那段Demo。

房间里安静下来。

旋律在破旧的音箱里流出来,带着毛刺的底噪,但掩盖不住那股扑面而来的力量感。顾骁听着听着,眉头皱起来。

放完,他沉默了几秒。

“这歌,你写的?”

“对。”

“风格很老练。不像新手。”

“天才行不行?”

顾骁笑了一下,把外卖服脱了,扔在椅子上:“贝斯我放在沈默这儿。但我得先说清楚,我很久没练了,水平可能会拖后腿。”

“那你就练回来。”宋念念说,“我给你两周时间。”

“两周?”

“对。两周后,我要去报名《热血乐队》海选。在这之前,我们要出一首能拿得出手的歌。”

顾骁看着她,眼神有点复杂:“你是认真的?”

“我从不说假话。”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

周也拧开一瓶水,喝了一口:“等等,你们都定了,我呢?”

“你也是吉他手。”宋念念说,“我本来就想找你。”

“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加入了?”

“三分钟前。”

周也愣住,然后骂了一句:“操,你这是在绑架我。”

“你不想跟我们一起?”

周也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沈默和顾骁:“我拒绝得了吗?”

“拒绝不了。”

“那还问个屁。”

宋念念笑了一下,很轻,但确实笑了。

生平第一次——这个身体的原主——大概是第一次笑。

她走到房间中央,把沈默的电子鼓挪开一点,在空地上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圈。

“这是我们。”她说,“四个人。”

她又画了一个更大的圈,把那个小圈包在里面:“外面的,是《热血乐队》、是星耀传媒、是林恕、是那些觉得我们不可能的人。”

她抬起头,看着他们三个:“我们会被质疑,会被打压,会被封杀。但我们只要做一件事——活着,站上那个舞台,唱我们自己的歌。”

没有人说话。

沈默拿起鼓棒,敲了一下军鼓,砰的一声,震得空气都在抖。

“行。”他说,“那就干。”

顾骁蹲下来,把贝斯包打开。那把琴的漆都掉了大半,弦也锈了,保养得极差。他接上音箱,弹了一串音符,声音有点发闷,但音准还在。

“两周。”他说,“我尽量捡回来。”

周也靠在墙上,抱着吉他,随手拨了几个和弦。那是宋念念那首歌的原调。他只听了一遍,就能跟上了。

宋念念看着这三个人,那一刻心脏像被什么东西攥紧了。

前世她组过乐队,站在万人体育场上演出,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最后推她下楼的,是她的徒弟,她的乐队成员,她最信任的人之一。

现在她又要组一支乐队。

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次被背叛。

但没关系。她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她只需要这些人能帮她站到那个舞台上。

后面的,她自己来。

“这两天我写三首歌,大家看一下。”宋念念站起来,“吉他和贝斯部分我自己编,鼓点跟沈默商量。下周我们开始合练。”

“三首歌?”周也皱眉,“时间太紧了吧?”

“紧才有效率。”

沈默又敲了一下军鼓:“我喜欢她的节奏。”

顾骁把贝斯放回包里:“我先回去练琴。明天晚上,我再来。”

他穿上外卖服,戴上头盔,推门走了。

周也看了看时间:“我晚上还有个驻唱,先走了。念念,你走不走?”

“我再待一会儿。”

周也点点头,拎着吉他走了。

房间里只剩下宋念念和沈默。

沈默点了根烟:“你刚才说,你从不说假话。”

“不说。”

“那你告诉我实话——你为什么想赢?”

宋念念沉默了片刻。

“因为有人欠我的。”她说,“我得自己去要回来。”

沈默看着她,吐了一口烟。

“你心里有鬼。”他说。

“谁心里没有鬼?”

沈默笑了一下,没再追问。

宋念念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街道。天色暗下来,路灯点亮,行人三三两两。风有点凉,吹在脸上,带着傍晚的味道。

“《热血乐队》报名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她问。

“下周五。”

“那还有九天。”

“够吗?”

“够。”

她转过身,看着沈默:“把你的电子鼓搬到排练室。我明天下午过来,我们开始编曲。”

“排练室在哪儿?”

“我不知道。你找。”

沈默愣了两秒,笑出声:“你也太会指使人了。”

“你答应当鼓手的时候,就该想到这个。”

宋念念走出房间。楼道里很暗,声控灯坏了,她摸黑下楼。

走出楼门,她看了一眼手机。

许佳发了条消息:“你什么时候回来?赵姐又打了好几通电话,说法院已经立案了。”

宋念念回:“让她等着。”

她把手机揣进兜里,走进夜色里。

路边有个烤红薯的摊子,香味飘过来,勾得她胃里一阵空。她翻出兜里的钱——还剩十二块。买了个最小的红薯,六块。她站在路边,剥开皮,热气扑在脸上,甜腻的。

她咬了一口。烫,但好吃。

她想起前世成名之后,再没吃过路边摊。经纪人说形象管理,助理说怕吃坏肚子。她乖乖听话,吃了七年精致的轻食沙拉,瘦得颧骨都快戳出皮肤。

现在想来,真是不值。

她吃完红薯,把皮扔进垃圾桶,擦了擦手。

手机又响了。

赵姐:“下周法院开庭,你自己跟法官解释去吧。”

宋念念没回。

她拦了辆公交,投了两块钱,坐在最后一排。车内人不多,一个阿姨抱着菜篮子,几个中学生挤在窗边,叽叽喳喳聊着天。

公交车开过立交桥,窗外是城市的灯火。霓虹灯在夜色里闪烁,像一个巨大的舞台。

宋念念靠在窗户上,闭上眼睛。

脑海里响起了旋律。新的,还没写下来的,在黑暗中翻涌。

她睁开眼,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飞快地打了几行字。那是灵感,是碎片,是需要被粘合的声音。

公交车到站了。

她下了车,走回出租屋。

楼道里还是黑的,声控灯依然没修。她摸到门口,掏出钥匙,插进锁孔。

门开了。

许佳坐在床上,抱着枕头,看着她:“你终于回来了。赵姐刚才打了好多电话,还发了律师函的照片给我看。”

“别管她。”

“不管?她都要起诉你了!”

宋念念把外套脱了,扔在椅背上:“让她起诉。我又没跑。”

“你哪来的钱打官司?”

“有人帮我。”

“谁?那个叫周也的?”

“不是。一个律师。”

许佳看着她,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最近怎么了,但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不好说。”许佳顿了顿,“但比以前有意思多了。”

宋念念没接话。

她走到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戴上耳机,开始编曲。

软件是免费的,功能简陋。但她前世用过更简陋的——在酒吧后巷,用一部破手机录demo,然后发给制作人。那个制作人后来成了她团队的编曲总监,靠她写的一首歌拿了金曲奖。

现在她又回到起点了。

不。

比起点更低。

起点的时候,她什么都没失去。

现在她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歌,所有的版权,所有的荣誉,还有那条命。

唯一剩下的,是关在脑子里的旋律。

窗户开着一条缝,夜风钻进来,凉丝丝的。

她把那首新歌的框架打出来,听了一遍。旋律对了,但编曲还缺东西。缺一把吉他,缺一段低音,缺一个爆炸点。

她删掉,重新写。

写到凌晨三点,终于有了一版能听的。

她保存文件,关上电脑,趴在桌上。

累。

但心里是满的。

她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林恕的脸。

那双手推在后背的温度,她还记得。

快了。

她离那个舞台,越来越近了。

宋念念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她趴在桌上睡了一夜,脖子僵得动不了。揉了揉肩膀,站起来,走到窗口。

楼下的早餐摊已经出摊了。炸油条的香味飘上来,混着豆浆的热气。

她洗了把脸,换了件干净T恤,出门。

今天要去沈默那儿,开始排练。

公交车上,她打开手机,看《热血乐队》的报名页面。报名表很简单,填乐队名、成员信息、曲目风格,再提交一首原创demo。

乐队名。

她还没想好。

前世她的乐队叫“灯塔”。她在海报上写过这么一句话:“哪怕只有一束光,也要照亮别人的路。”

现在想来,傻透了。

她关掉页面,把手机放回兜里。

到沈默家时,他正在吃泡面。

“吃了没?”他问。

“没。”

沈默从柜子里翻出一碗泡面,扔给她:“自己泡。”

宋念念烧了水,泡了面,坐在他对面。

“顾骁早上给我打电话了,说他昨晚练琴练到凌晨三点。”沈默说,“手都磨破皮了。”

“好事。”

“你写的那首歌,我昨天晚上试了一下节奏。主歌部分我能跟,副歌的鼓点需要再调整。你定的速度太快了,我手速跟不上。”

“那放慢5拍。”

“放慢了情绪就弱了。”

“那就换一种打法。不用双踩,用地鼓走节奏,军鼓加反拍。”

沈默愣了一下:“你懂打鼓?”

“懂一点。”

沈默看着她:“你懂的东西有点多。”

宋念念没回答。

吃完泡面,她打开手机,把编曲放给沈默听。

沈默听着听完第一遍,又听了一遍。然后拿起鼓棒,在电子鼓上跟着打了一遍。有些地方对上了,有些地方慢了半拍。

“这里,”宋念念指着第三段,“底鼓不要在正拍进,往后错半拍。这样会有一个拉扯感。”

沈默试了一下,眼睛亮了一下:“这个好。”

“那这个节奏能打吗?”

“能。但我需要时间练。”

“下午顾骁来了,我们三个合一遍。”

沈默点头,放下鼓棒:“我想问个事。”

“问。”

“你那个经纪公司,到底欠你多少钱?”

“300万。”

沈默吹了个口哨:“不少啊。”

“还好。”

“你打算怎么还?”

“赢了比赛,自然能还上。”

“如果赢不了呢?”

宋念念看着他:“那就换另一种方式。”

沈默没再问。

下午两点,顾骁来了。

他背着贝斯,手指上缠着创可贴,看起来有点狼狈。

“练得怎么样?”沈默问。

“还行。”顾骁把贝斯接上音箱,调了一下音,“以前的歌还能弹,就是手反应慢了。”

“新歌呢?”

“昨晚看了谱子,能弹下来,但不够稳。”

宋念念说:“你先弹一遍,我听听。”

顾骁深吸一口气,弹了起来。

贝斯的声音很低,像一条暗河,在房间里涌动。前几个小节走得顺,到第八小节,有个音符慢了半拍,他停了一下,又接上了。

弹完,他放下贝斯:“漏了一个音。”

“没事。整体感觉是对的。”宋念念说,“你那个停顿的位置,改成休止符,效果反而更好。”

“休止?那不就断了?”

“断一下再进,给鼓一个空间。”

顾骁想了想:“可以试试。”

三个人在房间里排练了三个小时。

窗外太阳西斜,光从窗帘缝隙挤进来,落在满是灰的地板上。

宋念念唱完了第六遍,嗓子有点哑,但感觉找到了。那种共振——人声和乐器黏合在一起,像齿轮咬合,丝丝入扣。

沈默放下鼓棒:“休息一会儿。”

他拧开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大口。

顾骁抱着贝斯,调了一下音准,手指在指板上滑动,像一个在抚摸旧伤的人。

周也晚上来了。他背着那把旧吉他,进了门就喊:“有吃的没?”

“冰箱里只有鸡蛋和速冻饺子。”沈默说。

“行。我去煮。”

周也走进厨房,不一会儿传来油锅的滋滋声。

宋念念靠在墙上,闭上眼,脑海里过了一遍今天排练的内容。

问题不少。

贝斯手和鼓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吉他的加花太少,她自己的高音区在唱到第四遍时会有一点毛刺。声带的问题还在,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修复。

但比昨天好。

比前天更好。

“吃饭了。”周也端着一盘煎饺出来,油亮亮的,冒着热气。

四个人围坐在茶几旁,就着几根葱和醋,把一盘煎饺分着吃了。

“乐队名想好了吗?”周也问。

宋念念放下筷子:“没想。”

“你作为主唱不想谁来想?”沈默夹了最后一个煎饺,“要不叫‘复生’?”

“太中二了。”顾骁说。

“那你取一个?”

顾骁想了想:“‘无名之辈’?”

“太丧了。”周也摇头。

宋念念听着他们讨论,没说话。

乐队名。

她需要一个名字。不是前世的“灯塔”。不是任何人的影子。

是她。是当下这个她——重生之后,带着两段记忆活下去的她。

“叫‘裂痕’。”她说。

三个人都看向她。

“为什么叫这个?”周也问。

“因为光会从裂痕里透进来。”宋念念说。

沈默咀嚼了一下这个词:“裂痕。裂痕乐队。”

顾骁点点头:“可以。”

周也笑了:“行。那就定了。”

宋念念站起来,收拾碗筷:“明天继续排练。我这周把剩下的两首歌写出来,你们把现在的曲目练熟。”

“你又要熬夜写歌?”周也问。

“习惯了。”

沈默看了她一眼:“你太拼了。”

“不拼就得死。”

宋念念说完,背上包,推门走了。

楼道里很暗。她一步一步往下走,走到二楼时,手机亮了。

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听说你在组乐队,去参加《热血乐队》?你疯了吧?你以为你是谁?我一个电话,就能让你连海选的门都进不去。”

没有署名。但她知道是谁。

林恕。

她踩着最后一阶楼梯,站在楼门口,看着那行字。

然后她打了一行回复:

“那就试试。”

发完,她锁上手机,走进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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