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念念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站在路边等公交。
手机响了,周也打来的。
“谈得怎么样?”
“还行。陆律师接了这个案子。”
“那就好。”周也顿了顿,“你现在在哪儿?”
“东三环。准备回去。”
“别回去了,来我这儿。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谁?”
“一个鼓手。以前挺有名的,后来出了点事,现在在出租屋里窝着。”
宋念念握着手机的手紧了紧。
鼓手。她正好需要。
“地址发我。”
她挂了电话,拦了辆出租车。
车开了二十分钟,停在一条窄巷子口。巷子两侧是旧居民楼,墙体斑驳,一楼开了几家小卖部和理发店。一个穿白背心的大爷坐在门口剥蒜,收音机里放着京剧。
宋念念按周也给的地址找到六号楼,爬了五层楼梯。楼道里弥漫着油烟味和中药味,混杂在一起,呛得人眼睛发酸。
501的门虚掩着。她敲了两下。
门开了,周也站在里面,手里捏着半根烟:“进来吧。”
宋念念走进去。
房间不大,大概三十平米,地上铺着旧报纸,墙角堆着几个音箱和功放。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有一盏台灯亮着,光线昏黄。
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男,大概二十八九岁,寸头,脸上有道疤,从左眉骨一直到颧骨。穿着洗得发白的黑T恤,手臂上有纹身,看不清是什么图案。他面前摆着一套电子鼓,鼓棒搁在膝盖上。
“这是沈默。”周也介绍,“以前‘夜航船’乐队的鼓手。”
宋念念看向他。
“夜航船”她记得。五年前很火的一支独立乐队,发过两张专辑,巡演卖过专场。后来主唱吸毒被抓,乐队就散了。鼓手沈默,据说退圈了,没想到窝在这种地方。
“你的事我听说了。”沈默抬头看她一眼,声音有点哑,“要组乐队?”
“嗯。”
“去参加《热血乐队》?”
“对。”
沈默笑了一下,笑意没到眼睛:“那节目我去过。第一季,我还在‘夜航船’的时候。海选都没过。”
“我知道。”
“知道还找我?”
“因为你需要一个机会,我也需要一个鼓手。”
沈默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你会什么?”
“写歌,唱歌。”
“写一首我听听。”
宋念念没犹豫。她走到墙角那台旧电子琴前,坐下,调整了一下音色。
她弹的是昨天写的那首新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一段十六小节的动机。
琴音从她指尖流出来,低沉的,带着一种压抑的愤怒。到第八小节,旋律突然拔高,像是从暗处冲出来的声音,撞在墙上,然后碎了一地。
沈默的眉头动了一下。
宋念念弹完,转过身看着他。
“这歌叫什么?”他问。
“还没取名。”
“你写的?”
“昨晚写的。”
沈默沉默了几秒,拿起鼓棒,在电子鼓上敲了一串节奏。那节奏很密,像雨点打在铁皮上。他加了一段过门,然后收住,干净利落。
“你的旋律,如果用真鼓,可以加一段双踩底鼓。”他说,“那个力度会给得更到位。”
“我知道。但电子鼓也能听出来你的功底。”
沈默放下鼓棒,靠在沙发上:“你为什么找我?外面好的鼓手多的是。”
“因为他们不敢接我的活。”
“什么意思?”
宋念念看着他:“我的经纪公司在封杀我。谁敢跟我合作,就是跟星耀传媒作对。你别告诉我,你不怕被牵扯进来。”
沈默笑了,这次笑意到了眼底:“我有啥好怕的?我谁都封杀过了。”
他指了指自己脸上的疤:“看见这个没?三年前,我替人扛了一笔债,对方找人砍的。警察来了,问我要不要立案,我说不用。”
“为什么?”
“因为债主是我亲哥。”
房间安静了几秒。
周也靠在墙上,没说话,烟灰掉了一截。
“那你的手还能打鼓?”宋念念问。
沈默抬起右手,活动了一下手指,关节咔咔响:“断了三根手指。接回去了,但不如以前快。高强度的曲子弹不了,慢点的还行。”
“够了。我写的歌不需要太快的节奏。”
“你倒是不挑。”
“我没得挑。”
宋念念在对面坐下,看着沈默:“我没钱付你报酬。前期只能按演出分成。如果节目能拿冠军,资源变现之后,再补给你。”
“如果拿不到呢?”
“那就大家一起完蛋。”
沈默盯着她看了很久。
然后他拿起鼓棒,又敲了一段节奏。这次速度快了一些,但还是稳的,每个音符都砸在点上。
敲完,他把鼓棒插回包里。
“我跟你干。”
“好。”
“但我有个条件。”沈默说,“我有个朋友,弹贝斯的。以前跟我一个乐队。他比我更惨,现在在送外卖。我想把他拉进来。”
“技术怎么样?”
“以前不差。现在不知道,有两年没碰琴了。”
“叫他过来,我听听。”
沈默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喂,老顾。来我这一趟。嗯,有活。”
挂了电话,他看向宋念念:“他住得不远,十分钟就到。”
周也把烟掐灭:“我出去买几瓶水。”
他走后,房间里剩下宋念念和沈默两个人。
沈默打量着她:“你多大?”
“十八。”
“十八岁就想组乐队去《热血乐队》?”“热血乐队”因为选秀形式就具有娱乐性,加上本身就有质量,算是最爆款的综艺节目,她这话听起来简直是痴心妄想。
“不然呢?等到二十八?”
沈默笑了一声:“我十八的时候还在琴行给人调音。”
“那你现在不是在跟我谈组乐队的事吗?”
沈默看着她,眼神有点深:“你说话不像十八岁的人。”
“不像吗?”
“不像。太冷静了。要么你经历了很多不该经历的事,要么你天生就是个狠人。”
宋念念没接话。
她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拉开一条缝。风吹进来,带着楼下小卖部的烤肠味道。
楼下有人在吵架,一个女人尖着嗓子骂:“你天天打游戏,家里米都没了,你还打!”
一个男人吼回去:“我他妈又不是不挣钱!”
然后是一阵摔东西的声音。
宋念念拉上窗帘。
沈默打开手机,放了首歌。前奏很糙,失真吉他在嘶吼。他跟着鼓点轻轻点头,手指在大腿上敲着节奏。
门被敲响了。
周也买了水回来,身后跟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外卖服,头盔还没摘,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他个子不高,瘦,脸被晒得有点黑,但眼睛很亮。
“老顾。”沈默站起来,“这是我以前乐队的贝斯手,顾骁。”
顾骁摘了头盔,扫了一眼房间里的几个人:“什么活?”
“组乐队。”沈默说,“去参加《热血乐队》。”
顾骁愣了一下,然后笑出来:“你开玩笑吧?我都两年没碰琴了。”
“手生了就练回来。”沈默说,“这位是主唱,宋念念。”
顾骁看向她,目光里带着审视:“你写过歌?”
“写过。”
“发来听听。”
宋念念拿出手机,打开录音,放了她昨晚录的那段Demo。
房间里安静下来。
旋律在破旧的音箱里流出来,带着毛刺的底噪,但掩盖不住那股扑面而来的力量感。顾骁听着听着,眉头皱起来。
放完,他沉默了几秒。
“这歌,你写的?”
“对。”
“风格很老练。不像新手。”
“天才行不行?”
顾骁笑了一下,把外卖服脱了,扔在椅子上:“贝斯我放在沈默这儿。但我得先说清楚,我很久没练了,水平可能会拖后腿。”
“那你就练回来。”宋念念说,“我给你两周时间。”
“两周?”
“对。两周后,我要去报名《热血乐队》海选。在这之前,我们要出一首能拿得出手的歌。”
顾骁看着她,眼神有点复杂:“你是认真的?”
“我从不说假话。”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
周也拧开一瓶水,喝了一口:“等等,你们都定了,我呢?”
“你也是吉他手。”宋念念说,“我本来就想找你。”
“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加入了?”
“三分钟前。”
周也愣住,然后骂了一句:“操,你这是在绑架我。”
“你不想跟我们一起?”
周也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沈默和顾骁:“我拒绝得了吗?”
“拒绝不了。”
“那还问个屁。”
宋念念笑了一下,很轻,但确实笑了。
生平第一次——这个身体的原主——大概是第一次笑。
她走到房间中央,把沈默的电子鼓挪开一点,在空地上蹲下来,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圈。
“这是我们。”她说,“四个人。”
她又画了一个更大的圈,把那个小圈包在里面:“外面的,是《热血乐队》、是星耀传媒、是林恕、是那些觉得我们不可能的人。”
她抬起头,看着他们三个:“我们会被质疑,会被打压,会被封杀。但我们只要做一件事——活着,站上那个舞台,唱我们自己的歌。”
没有人说话。
沈默拿起鼓棒,敲了一下军鼓,砰的一声,震得空气都在抖。
“行。”他说,“那就干。”
顾骁蹲下来,把贝斯包打开。那把琴的漆都掉了大半,弦也锈了,保养得极差。他接上音箱,弹了一串音符,声音有点发闷,但音准还在。
“两周。”他说,“我尽量捡回来。”
周也靠在墙上,抱着吉他,随手拨了几个和弦。那是宋念念那首歌的原调。他只听了一遍,就能跟上了。
宋念念看着这三个人,那一刻心脏像被什么东西攥紧了。
前世她组过乐队,站在万人体育场上演出,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最后推她下楼的,是她的徒弟,她的乐队成员,她最信任的人之一。
现在她又要组一支乐队。
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再次被背叛。
但没关系。她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她只需要这些人能帮她站到那个舞台上。
后面的,她自己来。
“这两天我写三首歌,大家看一下。”宋念念站起来,“吉他和贝斯部分我自己编,鼓点跟沈默商量。下周我们开始合练。”
“三首歌?”周也皱眉,“时间太紧了吧?”
“紧才有效率。”
沈默又敲了一下军鼓:“我喜欢她的节奏。”
顾骁把贝斯放回包里:“我先回去练琴。明天晚上,我再来。”
他穿上外卖服,戴上头盔,推门走了。
周也看了看时间:“我晚上还有个驻唱,先走了。念念,你走不走?”
“我再待一会儿。”
周也点点头,拎着吉他走了。
房间里只剩下宋念念和沈默。
沈默点了根烟:“你刚才说,你从不说假话。”
“不说。”
“那你告诉我实话——你为什么想赢?”
宋念念沉默了片刻。
“因为有人欠我的。”她说,“我得自己去要回来。”
沈默看着她,吐了一口烟。
“你心里有鬼。”他说。
“谁心里没有鬼?”
沈默笑了一下,没再追问。
宋念念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街道。天色暗下来,路灯点亮,行人三三两两。风有点凉,吹在脸上,带着傍晚的味道。
“《热血乐队》报名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她问。
“下周五。”
“那还有九天。”
“够吗?”
“够。”
她转过身,看着沈默:“把你的电子鼓搬到排练室。我明天下午过来,我们开始编曲。”
“排练室在哪儿?”
“我不知道。你找。”
沈默愣了两秒,笑出声:“你也太会指使人了。”
“你答应当鼓手的时候,就该想到这个。”
宋念念走出房间。楼道里很暗,声控灯坏了,她摸黑下楼。
走出楼门,她看了一眼手机。
许佳发了条消息:“你什么时候回来?赵姐又打了好几通电话,说法院已经立案了。”
宋念念回:“让她等着。”
她把手机揣进兜里,走进夜色里。
路边有个烤红薯的摊子,香味飘过来,勾得她胃里一阵空。她翻出兜里的钱——还剩十二块。买了个最小的红薯,六块。她站在路边,剥开皮,热气扑在脸上,甜腻的。
她咬了一口。烫,但好吃。
她想起前世成名之后,再没吃过路边摊。经纪人说形象管理,助理说怕吃坏肚子。她乖乖听话,吃了七年精致的轻食沙拉,瘦得颧骨都快戳出皮肤。
现在想来,真是不值。
她吃完红薯,把皮扔进垃圾桶,擦了擦手。
手机又响了。
赵姐:“下周法院开庭,你自己跟法官解释去吧。”
宋念念没回。
她拦了辆公交,投了两块钱,坐在最后一排。车内人不多,一个阿姨抱着菜篮子,几个中学生挤在窗边,叽叽喳喳聊着天。
公交车开过立交桥,窗外是城市的灯火。霓虹灯在夜色里闪烁,像一个巨大的舞台。
宋念念靠在窗户上,闭上眼睛。
脑海里响起了旋律。新的,还没写下来的,在黑暗中翻涌。
她睁开眼,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飞快地打了几行字。那是灵感,是碎片,是需要被粘合的声音。
公交车到站了。
她下了车,走回出租屋。
楼道里还是黑的,声控灯依然没修。她摸到门口,掏出钥匙,插进锁孔。
门开了。
许佳坐在床上,抱着枕头,看着她:“你终于回来了。赵姐刚才打了好多电话,还发了律师函的照片给我看。”
“别管她。”
“不管?她都要起诉你了!”
宋念念把外套脱了,扔在椅背上:“让她起诉。我又没跑。”
“你哪来的钱打官司?”
“有人帮我。”
“谁?那个叫周也的?”
“不是。一个律师。”
许佳看着她,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最近怎么了,但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不好说。”许佳顿了顿,“但比以前有意思多了。”
宋念念没接话。
她走到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戴上耳机,开始编曲。
软件是免费的,功能简陋。但她前世用过更简陋的——在酒吧后巷,用一部破手机录demo,然后发给制作人。那个制作人后来成了她团队的编曲总监,靠她写的一首歌拿了金曲奖。
现在她又回到起点了。
不。
比起点更低。
起点的时候,她什么都没失去。
现在她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歌,所有的版权,所有的荣誉,还有那条命。
唯一剩下的,是关在脑子里的旋律。
窗户开着一条缝,夜风钻进来,凉丝丝的。
她把那首新歌的框架打出来,听了一遍。旋律对了,但编曲还缺东西。缺一把吉他,缺一段低音,缺一个爆炸点。
她删掉,重新写。
写到凌晨三点,终于有了一版能听的。
她保存文件,关上电脑,趴在桌上。
累。
但心里是满的。
她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林恕的脸。
那双手推在后背的温度,她还记得。
快了。
她离那个舞台,越来越近了。
宋念念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她趴在桌上睡了一夜,脖子僵得动不了。揉了揉肩膀,站起来,走到窗口。
楼下的早餐摊已经出摊了。炸油条的香味飘上来,混着豆浆的热气。
她洗了把脸,换了件干净T恤,出门。
今天要去沈默那儿,开始排练。
公交车上,她打开手机,看《热血乐队》的报名页面。报名表很简单,填乐队名、成员信息、曲目风格,再提交一首原创demo。
乐队名。
她还没想好。
前世她的乐队叫“灯塔”。她在海报上写过这么一句话:“哪怕只有一束光,也要照亮别人的路。”
现在想来,傻透了。
她关掉页面,把手机放回兜里。
到沈默家时,他正在吃泡面。
“吃了没?”他问。
“没。”
沈默从柜子里翻出一碗泡面,扔给她:“自己泡。”
宋念念烧了水,泡了面,坐在他对面。
“顾骁早上给我打电话了,说他昨晚练琴练到凌晨三点。”沈默说,“手都磨破皮了。”
“好事。”
“你写的那首歌,我昨天晚上试了一下节奏。主歌部分我能跟,副歌的鼓点需要再调整。你定的速度太快了,我手速跟不上。”
“那放慢5拍。”
“放慢了情绪就弱了。”
“那就换一种打法。不用双踩,用地鼓走节奏,军鼓加反拍。”
沈默愣了一下:“你懂打鼓?”
“懂一点。”
沈默看着她:“你懂的东西有点多。”
宋念念没回答。
吃完泡面,她打开手机,把编曲放给沈默听。
沈默听着听完第一遍,又听了一遍。然后拿起鼓棒,在电子鼓上跟着打了一遍。有些地方对上了,有些地方慢了半拍。
“这里,”宋念念指着第三段,“底鼓不要在正拍进,往后错半拍。这样会有一个拉扯感。”
沈默试了一下,眼睛亮了一下:“这个好。”
“那这个节奏能打吗?”
“能。但我需要时间练。”
“下午顾骁来了,我们三个合一遍。”
沈默点头,放下鼓棒:“我想问个事。”
“问。”
“你那个经纪公司,到底欠你多少钱?”
“300万。”
沈默吹了个口哨:“不少啊。”
“还好。”
“你打算怎么还?”
“赢了比赛,自然能还上。”
“如果赢不了呢?”
宋念念看着他:“那就换另一种方式。”
沈默没再问。
下午两点,顾骁来了。
他背着贝斯,手指上缠着创可贴,看起来有点狼狈。
“练得怎么样?”沈默问。
“还行。”顾骁把贝斯接上音箱,调了一下音,“以前的歌还能弹,就是手反应慢了。”
“新歌呢?”
“昨晚看了谱子,能弹下来,但不够稳。”
宋念念说:“你先弹一遍,我听听。”
顾骁深吸一口气,弹了起来。
贝斯的声音很低,像一条暗河,在房间里涌动。前几个小节走得顺,到第八小节,有个音符慢了半拍,他停了一下,又接上了。
弹完,他放下贝斯:“漏了一个音。”
“没事。整体感觉是对的。”宋念念说,“你那个停顿的位置,改成休止符,效果反而更好。”
“休止?那不就断了?”
“断一下再进,给鼓一个空间。”
顾骁想了想:“可以试试。”
三个人在房间里排练了三个小时。
窗外太阳西斜,光从窗帘缝隙挤进来,落在满是灰的地板上。
宋念念唱完了第六遍,嗓子有点哑,但感觉找到了。那种共振——人声和乐器黏合在一起,像齿轮咬合,丝丝入扣。
沈默放下鼓棒:“休息一会儿。”
他拧开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大口。
顾骁抱着贝斯,调了一下音准,手指在指板上滑动,像一个在抚摸旧伤的人。
周也晚上来了。他背着那把旧吉他,进了门就喊:“有吃的没?”
“冰箱里只有鸡蛋和速冻饺子。”沈默说。
“行。我去煮。”
周也走进厨房,不一会儿传来油锅的滋滋声。
宋念念靠在墙上,闭上眼,脑海里过了一遍今天排练的内容。
问题不少。
贝斯手和鼓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吉他的加花太少,她自己的高音区在唱到第四遍时会有一点毛刺。声带的问题还在,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修复。
但比昨天好。
比前天更好。
“吃饭了。”周也端着一盘煎饺出来,油亮亮的,冒着热气。
四个人围坐在茶几旁,就着几根葱和醋,把一盘煎饺分着吃了。
“乐队名想好了吗?”周也问。
宋念念放下筷子:“没想。”
“你作为主唱不想谁来想?”沈默夹了最后一个煎饺,“要不叫‘复生’?”
“太中二了。”顾骁说。
“那你取一个?”
顾骁想了想:“‘无名之辈’?”
“太丧了。”周也摇头。
宋念念听着他们讨论,没说话。
乐队名。
她需要一个名字。不是前世的“灯塔”。不是任何人的影子。
是她。是当下这个她——重生之后,带着两段记忆活下去的她。
“叫‘裂痕’。”她说。
三个人都看向她。
“为什么叫这个?”周也问。
“因为光会从裂痕里透进来。”宋念念说。
沈默咀嚼了一下这个词:“裂痕。裂痕乐队。”
顾骁点点头:“可以。”
周也笑了:“行。那就定了。”
宋念念站起来,收拾碗筷:“明天继续排练。我这周把剩下的两首歌写出来,你们把现在的曲目练熟。”
“你又要熬夜写歌?”周也问。
“习惯了。”
沈默看了她一眼:“你太拼了。”
“不拼就得死。”
宋念念说完,背上包,推门走了。
楼道里很暗。她一步一步往下走,走到二楼时,手机亮了。
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听说你在组乐队,去参加《热血乐队》?你疯了吧?你以为你是谁?我一个电话,就能让你连海选的门都进不去。”
没有署名。但她知道是谁。
林恕。
她踩着最后一阶楼梯,站在楼门口,看着那行字。
然后她打了一行回复:
“那就试试。”
发完,她锁上手机,走进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