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把铜徽按在胸口,铜锈的凉意透过衣料渗进来。他拎起背包,踹开脚边一块碎木板,走到门口握住门把手。天已经亮透了,晨光穿过楼道里的浮尘,照在他脚边,拉出一道瘦长的影子。他攥紧背包带,推门走了出去。
清晨的风带着海腥味,湿乎乎的,比屋里闷了一夜的浊气清爽不少。他伸了伸胳膊,肌肉因为整夜紧绷有些发酸。巷口的早点摊飘来油条和豆浆的香气,肚子跟着叫起来。他摸摸口袋里剩下的钱,停下来买了两根油条、一个茶叶蛋,五块钱。这三个月来,头一回敢买一整份早饭。
油条刚出锅,酥脆烫嘴,热气顺着喉咙滑下去,冻了一宿的身子总算缓过来一点。他走到约好的城郊公交站,远远看见一辆黑色旧面包车停在站牌旁边,车窗摇下一半,露出张满是胡茬的方脸,正是提前联系好的黑车司机王虎。
林默拉开车门坐进去。皮座椅被太阳晒了一早上,坐上去温热,混着一股皮革味和烟味。王虎发动车子,引擎轰隆隆响,车慢慢晃上出城公路。
“兄弟,丑话说前头。”王虎叼着烟卷,打火机“咔哒”一声点着,蓝烟顺着车窗往外飘,“我只能把你送到离厂子两公里的地方。再往里车进不去,我也不敢进去。那地方邪性。你现在反悔,给五十块油钱,我拉你回去,不赚你这两百块冒险钱。”
林默摸了摸贴身口袋里的铜徽,棱角硌着掌心。他看向车窗外,路两边的楼房越来越少,慢慢变成荒草地。海风越来越浓,空气里多出一股潮湿的铁锈味。“已经约好了,进去找人,找到就出来。”
王虎吐了个烟圈,没再劝,摇摇头,加了油门。车子沿着坑坑洼洼的旧公路往前开,轮胎碾过碎石子,哗啦啦响。大约四十分钟后,王虎忽然踩下刹车,车猛地一顿。他抬抬下巴指向前方:“你自己看。”
林默顺着看过去。两公里外的荒草尽头,那片破败的建筑群整个儿裹在一团浓白的海雾里,像被厚厚的棉被捂住,别说厂房轮廓,连最高的烟囱尖都看不见。头顶明明是明晃晃的大太阳,可那团雾像有屏障,把光线全挡在外面,雾团四周的空气都透着一股子阴寒。
风卷着湿气吹过来,隔着两公里都能感到冷意,后颈泛起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空气里铁锈味更重了,混着烂木头的霉味,直往鼻腔里钻。“就是那儿?”
“除了那还能有哪儿。”王虎掐灭烟卷,烟蒂弹进路边草丛,带着火星滚了几下,“上个月两个外地驴友,看网上说这儿能探险,开车进去,连人带车都没出来。警察搜了三天,连个衣角都没找着。这半年进去找东西的、捡废铁的、探险的,前前后后五个,就出来一个,还是疯的,蹲在路边傻笑,现在还在精神病院关着。你要找的人,那姑娘半个月前就没信儿了,估计早没了。犯不着把命搭进去。”
林默摸出钱包,数出两百块放到副驾驶座上,又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照片。照片上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扎着马尾,笑出两颗小虎牙,皮肤白净,眼睛亮得像泉水。背面写着:苏晓,22岁,半个月前进入红光机械厂寻找家族遗物,寻人成功付全款五万。
他指尖蹭过照片上姑娘的笑脸,抬头看王虎:“我加两百块,你在这儿等我三个钟头。三个钟头我不出来,你就开车走,不用等,也别报警,当没见过我。”
王虎看看钱,又看看远处雾蒙蒙的厂区,咂了咂嘴,把钱收下:“行,说话算话,等你三个小时。你自己进去留点神,觉着不对就赶紧往回跑,别贪那点钱。”
林默点点头,背好包推门下车。脚踩在长满杂草的土路上,草叶上的露水一下浸湿裤脚,凉得钻心。他从背包侧袋抽出那根实心钢管,凉意传进掌心。这钢管还是装修工地带回来的,厚实趁手,碰上什么都能挡一下。又检查了背包里的强光手电、生石灰、打火机,还有一小瓶矿泉水,都齐了,转身朝雾团方向走。
王虎在后面喊了声:“兄弟!要是能出来,我拉你回市区,加钱都行!”
林默回头挥了下手,没说话,继续往前走。
脚下的土路越来越窄,两边的野草长得比人还高,草叶刮过手臂,留下一道道细痕,微微刺痛。越往雾里走,光线越暗。头顶明明是大太阳,周围却渐渐变成阴沉沉的灰白。温度一点点往下掉,刚才吃油条攒下的热乎气很快散尽。风从耳边掠过,呜呜响,像远处有人哭。
周围越来越静。刚下车时还能听见王虎车子引擎声,走了不到一公里,那声音就没了。只剩下自己的脚步声,沙沙,沙沙,每一步都清晰得过分。除了这个,连一声鸟叫、一声虫鸣都没有。荒郊野外再偏,也不该这么死寂。这里像所有活物都离开了,只剩他一个,和这团散不开的雾。
林默攥紧钢管,指节发白。心脏在胸腔里一下一下加快,后背汗毛全竖起来。贴身口袋里的铜徽还是凉的,硌在胸口,提醒他这一切不是幻觉。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信号,满格。稍微松了口气,至少还能联系外面,不算完全被困住。
路边竖着一块掉了漆的铁牌子,原本该写着“红光机械厂”,现在爬满锈迹,一半被雾遮住,只能模糊辨出“红光”两个字。林默停下歇了会儿,拿出矿泉水喝了一口,凉水滑过干渴的喉咙。他擦擦嘴,继续走。
雾越来越浓,浓到伸手能碰到白色雾粒。吸进肺里全是湿冷的寒气,带着铁锈霉味,呛得人想咳嗽。几十步外就完全看不清了,只能看见模糊的影子,有时像蹲着的人,有时像立着的断墙。走近了,才发现是截枯树干,或是一块塌下来的墙皮。
林默眯着眼往前走。脚下泥土混着烂树叶,每步都留下清晰脚印,鞋底陷进半寸。他走几步就停下辨认方向。委托方给的定位标在手机地图上,可定位箭头一直飘,定不准位置,只能大概沿着土路往厂区中心走。
温度越来越低,呼出的气成了白雾。他把外套领子往上拉了拉,手心出汗,滑腻腻的,攥着钢管蹭了蹭。想掏手机开手电照路,按亮屏幕,光线在浓雾里只散开一小圈。刚要打开手电,目光下意识扫过身后刚走过的路。
脚下松软的泥土上,自己刚踩出来的一串脚印,从脚边往身后延伸。原本清晰的鞋印轮廓,正在慢慢变淡,慢慢融进泥土里,像有只看不见的手,跟在他身后,一下一下把脚印抹平。他停下脚步,站在原地不动,盯着那串脚印,眼睛一眨不眨。
最后一个脚印,就在脚后跟半米处,轮廓还清楚。可再往后一个,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再往远,那串延伸过来的脚印,像从来没存在过一样。干干净净的泥土上,只有被风吹动的杂草,连一点被踩过的痕迹都没有。
林默握手机的手僵住了。屏幕光照在脚边,把周围雾染成淡蓝色。他呼吸变重,热气呼出来,很快被冷雾吞掉。后背冷汗慢慢渗出来,浸湿了里层秋衣,冰凉地贴在皮肤上。
四周死一样静,只有浓雾流动的细微声响。他甚至能听见自己血液在血管里奔流,“嗡嗡”地震着耳膜。那串消失的脚印还在朝这边蔓延。刚才还清楚的那半个鞋印,轮廓一点点淡下去,像被看不见的橡皮擦去,不留一点痕迹。
没几秒,脚边最后一个脚印,也消失得干干净净。松软的泥土上,只剩他现在踩着的两个鞋印,身后一片平整,连一点踩踏过的痕迹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