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攥着一串钥匙。
脸色惨白。
我看了一眼钥匙,又看了一眼驾驶位。
明白了。
真正的司机在下面。
开车的不是人。
车厢里除了我,还有六个活人。
两个下工的年轻姑娘。
一对夫妻。
一个穿校服的高中生。
以及我旁边这个刀疤脸。
每个人都坐得很僵。
没人交谈。
也没人碰手机。
像生怕一点多余动静,就会惊醒车里什么东西。
“我姓周。”
旁边的人低声说。
“叫我老周。”
“去年坐过一次。”
我多看了他一眼。
“十二个人,上去十二个。”
老周顿了一下。
“下来三个。”
他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得发白的纸,递给我。
《夜行异常交通避险须知》。
右下角盖着东城巡夜队的章。
只有几条。
【一、请勿主动与司机交谈。】
【二、车辆停站时,请先观察站台灯火。】
【三、有灯站台,为活人站。无灯站台,为死人站。活人不得在无灯站下车。】
【四、死人上车后,不可与其对视,不可回应其问话。】
【五、无论司机如何询问,不得告知目的地。】
我看完,抬了抬眉问道:“这东西谁发的?”
“巡夜队。”
“有用?”
男人抿了抿嘴。
“死人总结不出经验。”
“能印在这上面的,都是有人活着回来过。”
这句话说得倒很实在。
阴司也一样。
很多规矩看着啰嗦。
但能写进册子的,往往都是前人吃过亏。